重庆市垫江县龙滩水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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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县龙滩水库工程
导流洞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合同编号:
第二卷技术条款
招标人:垫江县华辰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人:
2015年1月
目录
第1章一般规定 (7)
1.1工程说明 (7)
1.2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13)
1.3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14)
1.4承包人提交的文件 (16)
1.5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7)
1.6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18)
1.7进度计划的实施 (19)
1.8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和验收 (21)
1.9验收 (21)
1.10工程量计量 (22)
1.11引用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 (22)
1.12工程保险 (23)
1.13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23)
第2章施工临时设施 (25)
2.1一般规定 (25)
2.2现场施工测量 (26)
2.3现场试验 (26)
2.4施工交通 (26)
2.5施工供电 (26)
2.6施工供水 (27)
2.7施工供风 (27)
2.8施工照明 (27)
2.9施工通信和邮政服务 (27)
2.10砂石料开采加工系统 (28)
2.11砼生产系统 (28)
2.12临时工厂设施 (28)
2.13仓库和堆存、料场 (29)
2.14弃渣场 (29)
2.15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 (29)
2.16计量和支付 (29)
第3章施工安全措施 (32)
3.1一般规定 (32)
3.2施工安全措施 (33)
3.3应急救援措施 (36)
3.4计量和支付 (36)
第4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38)
4.1一般规定 (38)
4.2施工环境保护 (40)
4.3生态环境保护 (42)
4.4水土保持 (42)
4.5环境清理 (43)
4.6环境保护工程的验收 (43)
4.7计量和支付 (44)
第5章施工导流工程 (46)
5.1一般规定 (46)
5.2施工期导流控制标准 (47)
5.3导流建筑物施工 (48)
5.4基坑排水 (48)
5.5安全度汛和排冰凌 (48)
5.6质量检查和验收 (49)
5.7计量和支付 (49)
第6章土方明挖 (50)
6.1一般规定 (50)
6.2场地清理 (51)
6.3土方开挖 (51)
6.4施工期临时排水 (52)
6.5土料场和砂砾料场开采 (53)
6.6开挖渣料的利用和弃渣处理 (54)
6.7检查和验收 (54)
6.8计量和支付 (55)
第7章石方明挖 (57)
7.1一般规定 (57)
7.2钻孔与爆破 (58)
7.3石方明挖 (59)
7.4施工期临时排水 (59)
7.5堆渣场地和渣料利用 (59)
7.6石料场 (60)
7.7质量检查和验收 (61)
7.8计量和支付 (62)
第8章地下洞室开挖 (63)
8.1一般规定 (63)
8.2施工期补充勘探 (65)
8.3地下洞室与洞群的开挖和支护 (65)
8.4钻孔与爆破 (66)
8.5开挖面的规格 (67)
8.6开挖面清理 (68)
8.7地下洞室的二次扩挖 (68)
8.8特殊部位开挖 (68)
8.9地下照明和通风 (69)
8.10地下水的控制和排除 (69)
8.11地下开挖石渣的利用和弃置 (70)
8.12质量检查与验收 (70)
8.13计量和支付 (71)
第9章支护工程 (72)
9.1一般规定 (72)
9.2锚杆(岩石锚杆) (73)
9.3喷射混凝土 (74)
9.4地下洞室支护 (75)
9.5岩石边坡支护工程 (76)
9.6计量和支付 (78)
第10章钻孔和灌浆工程 (79)
10.1一般规定 (79)
10.2灌浆材料 (80)
10.3设备 (81)
10.4钻孔 (81)
10.5钻孔冲洗和压水试验 (81)
10.6灌浆试验 (82)
10.7制浆 (82)
10.8地下洞室灌浆 (83)
10.9灌浆工程验收 (83)
10.10计量和支付 (84)
第11章土石方填筑工程 (85)
11.1一般规定 (85)
11.2料源要求 (86)
11.3堰体填筑 (86)
11.4填筑合理用料 (87)
11.5土工合成材料施工 (87)
11.6质量检查和验收 (89)
11.7计量和支付 (90)
第12章混凝土工程 (91)
12.1一般规定 (91)
12.2混凝土生产 (92)
12.3模板 (94)
12.4钢筋 (95)
12.5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 (96)
12.6泵送混凝土 (99)
12.7计量和支付 (100)
第13章预埋件埋设 (102)
13.1一般规定 (102)
13.2预埋件埋设的一般技术要求 (102)
13.3预埋管道的安装和埋设...............................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4固定件埋设.........................................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5接地装置埋设.......................................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6预埋件埋设的验收 (102)
13.7计量和支付 (102)
第1章一般规定
1.1工程说明
1.1.1工程概况
龙滩水库工程位于位于垫江县沙河乡水厂处,是一座以城乡供水和农业灌溉为主的中型水利工程。

水库坝址距垫江县约36km,距重庆市约154km。

对外运输线路:重庆市区→长寿区→澄溪互通立交→高安镇→杠家镇→沙河乡→坝址,其中重庆市区至长寿区里程65km(渝宜高速公路),长寿区至澄溪出口站里程52km(渝宜高速公路),澄溪出口站至高安镇出口站里程为16km(沪蓉高速公路);高安镇高速路出口至杠家镇里程为9 km(三级公路S203);杠家镇至沙河乡里程为11.1km(三级公路S203);沙河乡至坝址里程为0.8km(乡村土公路、施工中改扩建)。

对外交通方便。

本工程所需水泥由垫江县玉河水泥厂供应,距坝址约40km,油料由沙河乡境内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供应,距坝址约12km,钢材有重庆钢铁厂供应,距坝址约170km,火工材料等可在距坝址约36km的垫江县购买。

枢纽区及渠系线路沿线均缺乏天然砂石骨料,本工程枢纽及渠系砼骨料、块条石、碎石料均在垫江县三溪镇箐口村料场购买,距坝区约55.0km,渠系布置较分散,料场距渠系建筑物运距约28~56km。

有公路通过料场区,交通便利。

龙滩水库工程是一座以城乡供水和农业灌溉为主的中型水利工程,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为158.68km2,水库总库容1651万m3,多年平均可供水量为3809万m3。

设计灌溉面积4.67万亩。

工程由水库枢纽工程和渠系工程等部分组成。

水库枢纽枢纽工程主要由拦河坝、取水口及上坝公路等建筑物组成。

埋石砼重力坝坝顶高程402.50m,最大坝高30.50m,坝轴线长120.00m,坝顶宽8m,上游坝坡为直立边坡,下游坝坡为1:1.8。

枢纽工程为Ⅲ等中型水利工程,主要建筑物按3级设计,次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临时建筑物为5级。

本工程采用两枯期拦洪方案,即枯水期围堰挡水,隧洞导流,第一个汛期坝体临时断面拦洪度汛方案。

导流洞布置在右岸,断面为城门洞型,其尺寸为3.8×4.56m(宽×高)。

导流洞按5级建筑物设计。

导流建筑物主要由进水渠段、闸室段、洞身段及出口段组成。

进口明渠采用八字形渐缩渠,进口明渠长度约18.2m,底板高程与河床基本齐平为
381.50m,底板采用0.2m厚C20砼衬砌,边坡为1::0.75,采用喷C20砼0.1m护坡。

出口明渠采用八字形渐缩渠,出口明渠长度约42.6m,底板高程与河床基本齐平为380.00m,底板采用0.2m厚C20砼衬砌,边坡为1::0.75,采用喷C20砼0.1m护坡。

进口洞脸边坡为1:0.75,M30Φ22砂浆锚杆(L=3m,间排距2m,梅花型布置),挂网喷混凝土(厚度10cm)。

出口洞脸边坡为1:0.5,M30Φ22砂浆锚杆(L=3m,间排距2m,梅花型布置),挂网喷混凝土(厚度10cm)。

进口闸室段采用岸塔式结构紧贴陡崖,闸室长6m,喇叭形进口,采用C25钢筋砼浇筑,闸室底板高程381.50m,厚1m,进口处两侧边墙、顶板收缩半径0.5m,其后设置封堵闸门井,闸门井宽1.8m,封堵闸门采用滑动平板钢闸门,闸室段顶部平台高程387.00m,闸室段开挖边坡在高程387.00m以下采用C15埋石砼回填,高程387.00m以上岩质边坡采用喷C20砼0.1m处理;。

洞身段全长227.67m,进口底板高程381.50m,出口末端高程380.00m,全程比降0.67%,过流断面3.8m⨯4.56m(宽⨯高)城门洞型,过水面积15.78m2,隧洞设2个转弯段,弯段1起止桩号为D0+062.559、D0+089.175,转弯半径30m,转角50.83°;弯段2起止桩号为D0+147.857、D0+173.062,转弯半径30m,转角48.14°。

导流洞按有压流设计,根据洞身段围岩地质条件、洞室规模、运行工况及高流速水流抗冲耐磨、抗蚀要求,初拟采用0.4m厚全断面钢筋砼衬砌。

根据围岩情况,洞身段衬砌型式如下:进、出口永久支护型式:M30Φ25砂浆锚杆(L=3m,间排距1.5m,梅花型布置),挂网喷混凝土(厚度10cm,挂钢筋网布置在洞顶及拱肩以下0.3m范围内),固结灌浆(深入基岩3m,间排距3m,梅花型布置),回填灌浆(深入基岩0.1m,排距2.5m,单双孔交错布置,单孔位于洞顶),50cm厚钢筋混凝土衬砌,适用于导流洞进出口10m段Ⅳ类围岩;
Ⅲ、Ⅳ类围岩永久支护型式:M30Φ25砂浆锚杆(Ⅲ类围岩采用随机锚杆,L=3m;Ⅳ类围岩采用系统锚杆,L=3m,间排距2m,梅花型布置),挂网喷混凝土(喷混凝土厚度10cm,Ⅲ类围岩无需挂网;Ⅳ类围岩挂钢筋网布置在洞顶及拱肩以下0.3m范围内),固结灌浆(Ⅲ类围岩无需固结灌浆;Ⅳ类围岩固结灌浆深入基岩3m,间排距3m,梅花型布置),回填灌浆(深入基岩0.1m,排距2.5m,单双孔交错布置,单孔位于洞顶),40cm厚钢筋混凝土衬砌,适用于导流洞Ⅲ、Ⅳ类围岩衬砌;
施工过程中若遇围岩破碎洞段,施工单位应及时加强安全防护,临时支护及衬砌形式由参建各方根据现场情况商讨确定。

各部位衬砌结构图详见导流洞施工图纸。

导流洞特性见表1-1。

导流洞特性表
本合同主要施工项目是导流洞,2015年5月1日开工,第一年5月初开始进行导流隧洞进出口土石方明挖,6月份进入主洞开挖,全洞于7月底贯通,隧洞安排2个月的进出口衬砌及洞身衬砌时间,2015年9月30日前必须具备过水条件,2015年9月30日本合同完工。

1.1.2水文气象和工程地质
(1)水文气象
大沙河洪水由暴雨形成,洪水发生时间与暴雨一致,每年4月开始进入汛期,5~7月为本流域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多发季节,大洪水或特大洪水常发生在此时期,而8月本流域常发生伏旱,若遇暴雨也有较大洪水发生。

洪水主要发生在4~10月,尤以5~8月出现最多,占91.67%。

一次洪水过程一般历时1~2天,峰型多为单峰尖瘦型。

根据渠溪河两河站1961~2011年51年实测资料统计,大沙河无实测洪水资料,本次收集到两河(二)站1961年6月~2011年实测逐月洪水流量系列,绘制两河站各月最大流量
散布图(详水文报告)。

经过分析,将全年分为主汛期5月~9月以及12月~次年3月、11月~次年3月、11月~次年4月、10月~次年3月、10月~次年4月、9月~次年3月和9月~次年4月共8个时段。

将两河(二)站分期设计洪水用面积比推算到龙滩水库坝址处。

分期洪水面积比指数n=0.67,主汛期洪水采用设计暴雨推求的洪水成果。

龙滩水库坝址分期设计洪水成果见表1-2。

表1-2 龙滩水库坝址分期洪水成果表
坝址断面水位流量关系见表1-3。

表1-3 龙滩水库坝址下游断面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大沙河为龙溪河支流,龙溪河流域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具有四季分明、雨量较丰、冬暖春早、夏热多雨、伏旱频繁、秋多绵雨的气候特征。

据垫江县气象站1957年1月~2006年12月的实测资料统计:多年平均年降雨量1182.3mm,最大年降雨量1738.7mm(1998年),最小年降雨量828.3mm(2001年);多年平均年蒸发量1035.5mm(20cm口径蒸发皿);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1%;多年平均风速1.0m/s,多年平均最大风速15.0m/s,风向NNE;无霜期350d,多年平均年日照数1162.9h。

(2)工程地质
坝址位于黄泥塘背斜南东翼,拔山寺向斜(万县向斜)北西翼的过渡地带,岩层倾角变化大,总体趋势下游陡上游平缓,岩层倾向上游,岩层产状倾向110~140°,倾角变化极大,以关心寨为界,北西陡而南东缓,范围值在42~63°之间。

地表未见断层发育。

坝址距沙河乡街道约500m。

属浅丘地貌,地面高程377.1~484.8m,最高处为坝址右岸的关心寨,最低处为大沙河河床,相对高差107.6m。

大沙河水面高程在勘察期间约381.63m,水深一般3~4m。

水面宽25~30m,河床高程376.6~381.3m,河床覆盖层厚度1.8~2.7m,水库正常蓄水位400m时谷宽100.9m。

大沙河在此段河道顺直,河谷开阔,横断面形态呈对称的“U”型。

岩层在此河段倾向上游,为横向谷地质结构。

坝址区出露的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和侏罗系上统遂宁组、中统上沙溪庙组。

导流洞轴线在坝上游主要沿山脊延伸,进水口地表基岩出露,地层为J3S2-2泥岩夹粉砂岩,平均地形坡角27°,小于岩层倾角(34°),经调查陡坎及岸坡未见变形破坏迹象,岸坡稳定;出口段地形平缓,平均地形坡角15°,地表基岩裸露,地层为J3S1泥岩夹薄层粉砂岩。

H10孔揭示强风化带厚3.0m,弱风化带厚3.9m,强卸荷带水平宽度8~10m。

进出水口明渠段:进口明渠段长18.60m,出口段明渠长48.548m。

进出口地表大部分为基岩出露,进水口下伏基岩为J3S2-2泥岩夹薄层粉砂岩,出水口J3S1下伏基岩为泥岩,开挖后将在进出水口明渠两侧形成最高10m的岩质边坡,两侧边坡为侧向坡,开挖后及时支护,出水口岩质边坡为侧向坡,裂隙与层面组合形成的块体可能产生塌滑或掉块,应采用混凝土锚喷支护,明渠基础大多位于强风化岩体中,建议对基础处理后可作为渠基持力层。

1.1.3施工条件
1.1.3.1对外交通
坝址所在河段不通航,当地交通以公路运输为主,本工程坝区对外交通不太便利,坝址左岸已有公路通过,其中沙河乡至坝址里程为0.8km(乡村碎石公路),路面宽约2.5~3.0m,未进行硬化,路况较差。

需扩建进场公路0.8km,并需要修0.8km永久进库上坝公路。

工程对外交通线路:重庆市区→长寿区→澄溪互通立交→高安镇→杠家镇→沙河乡→坝址。

重庆市区至长寿区里程65km(渝宜高速公路),长寿区至澄溪出口站里程52km(渝宜高速公路),澄溪出口站至高安镇出口站里程为16km(沪蓉高速公路);高安镇高速路出口至杠家镇里程为9 km(三级公路S203);杠家镇至沙河乡里程为11.1km(三级公路S203)。

对外交通条件及里程见表1-4。

对外交通条件及里程见表
本工程对外交通线路沙河乡至坝址工地,公路里程为0.8km,外公路道路及桥涵标准选择为汽-20、挂-100。

对于沙河乡至工地段不满足汽-20、挂-100荷载标准的桥涵应及早进行加固、改建,以满足本工程施工期对外重件运输要求。

承包人的货物运输重量和尺寸超限时,承包人应负责道路、桥涵的加固和扩建,以及道路、桥涵及货物运输的安全,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1.3.2场内交通
与本合同工程施工有关的主要场内交通项目有:导流洞进出口施工场内连接线公路、
下游临时施工桥,场内交通设施均由承包人修建。

承包人的货物运输重量和尺寸超限时,承包人应负责道路、桥涵的加固和加扩,以及道路、桥涵及货物运输的安全,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1.4渣场
本标合同渣场为库内渣场上游100米和坝下游400米内渣场,均和其他标共用,现已具备使用条件。

1.1.5施工通讯、施工供电及施工供水条件
坝址处通讯电缆和中国移动的网络信号已基本覆盖施工区。

坝枢施工区采用直接从垫江县沙河乡架设10kV专线,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先进行施工用电供给,架设长度1km。

工程用水主要取用大沙河来水。

施工生活用水,均从租居的居民引水处引接。

1.2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1.2.1本合同承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本合同主要施工项目是导流洞工程,本合同承包人应完成导流洞主体工程以及为完成主体工程所需的发包人未提供的全部临时工程和设施,其内容如下:
1.2.1.1本合同承包人应完成的主体工程项目
•导流洞进、出口工程的全部施工项目,其内容包括土石方明挖、边坡支护(喷混凝土、锚杆)、边坡固结灌浆、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灌浆、止水排水等所有项目的施工,详见导流洞工程量清单;
•导流洞洞身工程的全部施工项目,其内容包括石方洞挖、支护、混凝土浇筑、灌浆(固结灌浆和回填灌浆)、排水、钢筋制安等所有项目的施工;
•金属结构安装,其内容包括导流洞进水口的闸门门槽埋件、填框等的安装及其防护;•导流洞进、出口区域设计开挖线以外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边坡支护工程;•导流洞进、出口边坡和洞内施工期观测仪器埋设及施工期观测。

•原型观测;
•其他工程。

1.2.1.2本合同承包人应完成的临时工程项目
•施工期水流控制
导流洞进出口围堰的设计、施工(包括填筑和拆除)、维护以及施工期间本合同范围
内所有工作面的排水;
•施工道路和桥梁
除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桥梁外,承包人认为必需的至本合同工程各施工工作面、各施工场地、渣场、生活区的其他施工道路和桥梁均由承包人负责设计、修建、维护和管理,并为其他承包人提供使用方便;
承包人应负责由业主或其他承包人提供的道路和桥梁的维护及管理。

•现场施工临时设施
为满足现场施工所需的临时供风、供水、供电、钢筋加工、模板加工、机械修配加工、汽车保养、仓库、办公及福利设施等所有临时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管理;本标工程所需的砂石骨料和混凝土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由发包人提供电源接线点,从该接线点至施工现场的供电线路、降压变压器及其配电装置均由承包人自行设计、架设、安装和维护。

•施工场地内原有建筑物的拆除;
•为完成本合同工程建设需要,承包人认为必要的附属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

在本合同实施期间,场内两岸高、低线公路及其他临时设施正在施工中,左岸高边坡、大坝工程和厂房系统等主体工程也将陆续开工,承包人应预见并深入研究其他工程施工对本合同施工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将上述不利影响降至最小,积极与其他承包人协调、配合,并服从监理人的协调与管理,以利于工程顺利、安全实施;同时本标工程进出口开挖应采取合理的开挖方案和及时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因为本标施工而影响左右岸低线道路的安全畅通,从而影响大坝工程和厂房系统的正常施工。

1.2.2发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1)施工场地的征用;
(2)2015年3月底提供供电接线点;
(3)发包人已建立本工程水情气象测报预报系统,该系统将按时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坝址区水情气象测报预报信息。

1.3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1.3.1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1)由发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应由监理人按本章第1.3.2条签订的供
图计划提供施工图纸给承包人。

(2)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设计基本资料、材料样品、试验成果,
以及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录像、照片、会议纪要等所有图纸、文件(包括软件、移动硬盘)和影像资料等,发包人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1.3.2发包人供图计划
(3)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后7天内,与承包人共同商签发包人供图计划,
经合同双方签订的供图计划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4)每年第四季度末,监理人应根据上述供图计划,提供详细的下年度供图
计划给承包人。

(5)不论何种原因调整和修订了合同进度计划,监理人应及时与承包人共同
修订供图计划,并作为执行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6)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 4 份各类施工图纸(包括设计修改图)。

承包
人可根据施工需要,要求增加提供图纸份数,并为增供的图纸支付费用。

1.3.3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的期限
•用于本合同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建筑物结构布置图、体形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单位工程开工前28天提供给承包人(以上图纸供应时间规定不适用首批供应的图纸)。

•用于工程施工的开挖图、配筋图、细部设计图和浇筑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部位施工前14天提供给承包人。

•用于金属结构安装的埋设件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项目安装前28天提供给承包人。

•用于安装监测仪器安装和埋设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应在开始安装埋设前28 天提供给承包人。

•由于受永久设备供货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发包人无法按预定计划提供施工图纸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研究临时措施,适当调整部分工程的施工进度,其增加的费用或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

1.3.4施工图纸的修改
•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按上述第1.3.3条提供的图纸和文件后,应进行详细阅读和检查,若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楚时,应在收到图纸和文件后的14天内书面通知监理人。

若监理人确认需要作出修改或补充时,亦应在接到该件后14天内将修改和补充后的图纸和文件提供给承包人。

•监理人发出施工图纸后,需要对某些工程设计进行局部修改和补充时,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前14天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

•若因施工情况紧急,监理人无法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签发修改施工图纸,可以临时
发出施工图修改通知单,但应在此后的合理时限内补发正式施工图纸。

1.3.5图纸的份数
监理人应向承包人提供8份各类施工图纸(包括设计修改图),其中4份留作竣工图。

承包人可根据施工需要向监理人提出增加图纸的份数,并为此支付费用。

监理人发出的图纸均应盖有现场监理机构的公章,无监理人盖章的图纸,均为无效图纸。

1.4承包人提交的文件
1.4.1承包人文件的提交计划
承包人应在签署协议书后14天内,根据监理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编制一份由项目经理签署的承包人文件提交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该提交计划后的28 天内批复承包人。

承包人文件的内容应包括本章第1.4.2~1.4.5条规定的各项提交件(但不限于),以及按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其它图纸和文件。

1.4.2承包人负责设计的临时工程图纸和文件
(1)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临时工程项目,应在该项目开工前14天,提交该项目的总布置图、结构详图及其设计依据,以及监理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图纸和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

(2)承包人提交的上述临时工程项目的基本资料、试验成果、施工样品,以及所有图纸、文件和影像资料等,其所需的费用均包括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1.4.3施工总进度计划
•(1)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0.1款要求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采用关键线路法编制网络图。

网络图应包括以下各项数据和内容,表述全部工程施工作业间的逻辑关系:
•①作业和相应节点编号;
•②各项施工作业间的衔接逻辑和协调关系;
•③持续时间;
•④最早开工及最早完工日期;
•⑤最迟开工及最迟完工日期;
•⑥总时差和自由时差;
•⑦主要项目施工强度曲线;
•⑧附需要资源和说明。

•(2)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满足本合同约定的各工程施工控制节点工期要求。

1.4.4施工总布置设计
•承包人应在每项工程开始施工或安装前14天,编制各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和措施,提交监理人批准。

监理人应在收到文件后的14天内批复承包人。

•承包人按监理人指示提交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应包括施工需要的浇筑图、车间加工图和安装图等施工文件。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第3章有关“施工安全措施”和第4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保护好临时设施周围的边坡、冲沟、河道、河岸的稳定和安全。

1.4.5主要施工方法和措施
•承包人应在每项工程开始施工或安装前14天,编制各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和措施,提交监理人批准。

监理人应在收到文件后的14天内批复承包人。

•承包人按监理人指示提交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应包括施工需要的浇筑图、车间加工图和安装图等施工文件。

1.4.6承包人文件的审批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凡须经监理人审批的承包人文件,应在收到文件后14天内批复承包人,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已经监理人批准。

监理人的审批意见包括:
①同意按此执行;或
②按修改意见执行;或
③修改后重新递交;或
④不予批准。

•凡标有“按修改意见执行”或“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图纸和文件,应由承包人在收到批复件后14天内作出相应修改,所有修改都应由承包人在修改的图纸和文件上标明编号、日期以及说明修改范围和内容,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后,重新提交监理人批复,监理人应在图纸的角签部位和文件的签署栏签注处理意见后,发还承包人执行。

•凡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提交监理人批准的图纸和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否则均属无效。

凡未经监理人按上述第1款规定签署的图纸和文件,均属无效。

1.5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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