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项会议制度
局机关会议制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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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会议制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局机关会议制度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促进局机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内部各类会议。
三、会议组织1. 会议召开的程序、时间和地点由局领导确定。
2. 会议的议题由会议组织者提出,并报局领导审定。
3. 会议的参会人员由会议组织者通知,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
如因故不能出席,须提前请假。
4. 会议的组织者应提前向参会人员发送会议议程、材料等。
五、会议议程1. 会议议程应明确主题、内容、时间安排等,符合会议召开的需要。
2. 会议议程由会议组织者编制,报局领导审定后执行。
3. 会议议程应提前通知会议参与者,以便参会者做好准备。
六、会议程序1. 会议按照议程进行,主持人应当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保证会议有序进行。
2. 会议讨论应以求实、务实为原则,主要议题应得到充分讨论、认真研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全面,记录员应做到听取全会议意见,不得擅自删改。
七、会议决议1. 会议决议应当经过广泛讨论,保护少数的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2. 会议决议由主持人宣布并做到了解与执行。
3. 会议决议落实的执行由相关部门负责,应当做到对决议内容全面执行。
八、会议纪要1. 会议纪要由记录员填写,应当真实、客观反映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内容。
2. 会议纪要应当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会议参与者。
3. 会议纪要应当保存在局机关会议记录档案,备查。
九、会议评议1. 会议评议由会议主持人或者局领导主持,评价会议的主题、内容、参与者和效果。
2. 会议评议意见应当及时反馈给会议组织者,以便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
3. 会议评议意见应当保存在局机关会议记录档案,备查。
机关事业单位会议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会议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8717645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0a6c9c6.png)
机关事业单位会议制度一、会议的定义与目的会议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工作问题、研究决策事项、传达工作文件和加强沟通合作等需要而集体召开的组织形式。
会议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沟通合作、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会议的组织与流程1.召开会议的程序(1)会议通知:会议召开单位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并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
(2)会议议题的确定:会议主持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在会议通知中明确告知参会人员。
(3)会议材料的准备:会议组织单位应提前将与会人员所需的相关材料发放好。
(4)会议准备工作:会议组织单位应提前进行会场布置、设备准备、签到等工作。
(5)会议主持与记录:会议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并确保会议的秩序,会议记录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定事项,并最后形成会议纪要。
2.会议的进行(1)会议宣布: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简要介绍会议议程和目的。
(2)发言环节:与会人员按照发言顺序对会议议题进行发言,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讨论与决策:各方对议题展开讨论,最终形成决定性的意见和决策。
(4)总结与安排:会议结束前,主持人对会议的讨论和决策结果进行总结,并安排下一步的工作。
3.会议的纪要和后续工作(1)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人应及时整理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在规定时间内分发给与会人员。
(2)会议决议的实施:与会人员根据会议决定的内容和安排,迅速组织实施。
(3)会议效果评估:会议主办单位应对会议的效果和成果进行评估,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三、会议的注意事项1.讲究时间效率:会议应按照预定时间进行,不得拖延。
与会人员应保持专注,不讨论与会议议题无关的事项。
2.听取不同意见:会议应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尊重他人的不同观点,并进行合理的讨论和决策。
3.讲究会议纪律:会议的参与者应遵守会议纪律,按照规定发言、不打断他人发言、不争吵和扰乱会议秩序等。
4.保障会议的顺利进行:会议组织单位应提前做好会议准备工作,确保会议场所、设备等一切顺利进行。
机关单位会议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单位会议管理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0df07142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7327567.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确保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各类会议,包括全体会议、部门会议、专题会议、调研会议等。
第三条会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二)高效务实,确保会议内容简洁明了,会议时间合理;(三)民主集中,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集体决策;(四)责任明确,明确会议组织、主持、记录等职责。
第二章会议组织第四条机关单位会议分为以下类别:(一)全体会议:由单位领导班子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二)部门会议:由部门负责人主持,本部门干部职工参加;(三)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单位领导班子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相关责任人参加;(四)调研会议:由单位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调研组成员参加。
第五条会议组织程序:(一)会前准备:明确会议目的、议程、参会人员,准备会议材料;(二)会议通知:提前向参会人员发送会议通知,告知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三)会议召开:按照会议议程进行,确保会议内容紧凑、高效;(四)会议总结: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对会议进行总结,对会议成果进行梳理。
第三章会议纪律第六条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第七条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秩序,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走动、接打电话、交头接耳;第八条参会人员应认真听会,积极发言,对会议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九条会议记录人员应如实记录会议内容,确保会议纪要准确、完整;第十条会议纪要应及时整理、印发,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会议纪要第十一条会议纪要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二)会议议程、讨论内容;(三)会议决议、工作安排;(四)会议总结。
第十二条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人员负责整理,经主持人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机关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关单位会议管理制度范本(完)。
机关会议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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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内部会议制度,提高会议效率,加强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本制度依据《机关工作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各级会议的召集、组织和实施工作。
会议包括中央、省、市、县(区)等各级会议。
第三条会议应当依据机关工作的需要,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确保会议的合规性和效率。
第四条会议应当注重会议承办单位的工作推进,提高会议的效果和实效。
第五条会议应当注意统筹兼顾,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合理的表达和解决。
第六条会议应当加强对会议决策的跟踪和执行,确保会议决策得到落实。
第七条会议应当加强对会议记录的保管和整理,确保会议记录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八条会议应当加强对会议过程和结果的评估和总结,及时进行反馈和改进。
第二章会议的召集第九条会议的召集应当符合机关工作规则的要求,采取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等方式,确保与会人员及时知晓。
第十条会议的召集应当提前确定会议的主题、议程、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并依据机关工作需要确定参会人员。
第十一条会议的召集应当保证与会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
第十二条会议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审核与会人员的提议、决策和相关文件,确保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三条会议的召集应当及时进行会议材料的准备和发放,确保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做好准备。
第三章会议的组织第十四条会议的组织应当明确主持人、记录人、时间管理人等角色,确保会议的进行顺利。
第十五条会议的组织应当按照会议议程的安排,依次进行讨论、决策和总结等环节。
第十六条会议的组织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增加决策的可行性和可信度。
第十七条会议的组织应当注意会议的纪律,提醒与会人员遵守会议的规则和礼仪。
第十八条会议的组织应当注意会议的时间管理,及时调整会议进程,确保会议的进展顺利。
第四章会议的实施第十九条会议的实施应当围绕会议议程进行,确保会议的主题和目的得到充分实现。
国家机关会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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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会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国家机关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确保会议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各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例会、专题会议、协调会议、评审会议等。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会议召开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
- 效率优先:会议应注重实效,减少形式主义,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
- 民主集中:会议决策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决策。
- 责任明确:会议决议事项应有明确的执行主体和责任人。
第四条 会议分类:- 定期会议:按照规定周期召开的例会。
- 临时会议:针对特定问题或紧急情况临时召集的会议。
- 专项会议:针对重大问题或专项工作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 会议组织:- 会议的组织工作由机关办公室或者专门指定的部门负责。
- 会议通知应明确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议程等。
- 会议组织者应确保会议材料的准备和分发,以及会议记录的准确性。
第六条 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 参会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充分熟悉会议议题,确保会议效果。
第七条 保密规定:- 会议内容的讨论和决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应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执行。
- 会议纪要等会议资料应明确密级,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提高国家机关会议的质量和效率,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后续章节将详细规定会议流程、会议纪要的跟踪落实、会议室管理规定等具体内容。
第二章 会议流程第一条 会议筹备:- 会议议题征集:会议组织者至少在会议召开前一周,向各部门征集会议议题,各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议题申请,并明确议题背景、目的、需解决的问题及建议解决方案。
- 议题筛选与确定:会议组织者对征集的议题进行筛选、整合,并提交给会议主持人或决策者审核,最终确定会议议题和议程。
行政机关的会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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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的会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行政机关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会议召开原则1. 会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召开,对重大决策或者政策制定等事项,应当经过充分民主程序。
2. 会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会议召开程序1. 会议召集(1)会议召集应当提前设定期限,通知相关人员参会,明确会议目的、议程和时间地点。
(2)会议召集人应负责核对到场人员身份,确保会议参与者符合要求。
(3)若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召开会议,应当经相关领导批准。
2. 会议组织(1)会议人员按时到会,参与会议讨论。
(2)会议组织人应当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书的书写。
(3)会议组织部门应当做好会议材料的准备和分发。
3. 会议进行(1)会议按照议程逐项进行讨论,确保每一项议题都能得到充分讨论。
(2)会议进行中,禁止随意离席、打断他人发言等现象。
4. 会议决议(1)会议应当依法形成决议,对重大事项决策,需采取投票方式形成决议。
(2)会议决议书应当详细记录会议讨论情况,具体内容及相关人员的意见。
四、会议记录和管理1. 会议记录(1)会议记录应当详细记录会议讨论的全过程,包括发言人、意见、决议等内容。
(2)会议记录应当在会后及时整理,由会议组织人核对后正式公布。
2. 会议管理(1)会议后,相关部门应当根据会议决议书的内容,制定并落实工作计划。
(2)对于重大决策或政策制定类会议,应当及时对外公布会议决议的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五、会议后勤保障1. 会议场地(1)会议场地应当选择符合会议规模和要求的场所,设施齐全,环境整洁。
(2)会议场地应当保证安全和秩序。
2. 会议设备(1)会议设备应当齐全,包括投影设备、音响、电脑等,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2)会议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3. 会议餐饮(1)对于全天制会议,应当提供午餐和零食饮料等。
(2)会议餐饮宜选择健康、营养的食品,确保参会人员的身体健康。
机关会议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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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会议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会议的组织和议事程序,提高会议效率,健全决策机制,促进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会议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会议是机关进行集体决策、沟通交流和协调工作的主要形式,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确保会议的严肃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第三条机关会议分为常委会会议、局委会会议和全体会议。
机关会议一般由会议召集人或者会议主持人主持,并严格按照议事程序进行。
第四条机关会议应当定期召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由会议召集人或者会议主持人确定,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第五条机关会议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多数决的原则,实行集体决策,做到民主、科学、规范、高效。
第六条机关会议应当认真记录和保存会议记录、会议决定和与会人员名单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
第七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涉密内容的机关会议,应当严格保密,确保会议内容的安全和保密。
第八条机关会议应当注重议题选择和议题解决,确保会议讨论的问题具有重大意义和实际指导意义。
第九条机关会议应当注重与会人员的思想交流和经验分享,促进工作的创新和改进。
第十条机关会议应当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和检查,并对决策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十一条机关会议的议事程序应当公开透明,严格按照规定的次序进行,确保与会人员的平等参与和发言权。
第十二条机关会议应当遵守时间,严禁拖延会议时间和浪费会议资源。
第二章会议组织和议事程序第十三条会议召集人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重大决策,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与会人员。
第十四条会议召集人应当及时向与会人员发放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确保与会人员充分准备。
第十五条会议召集人应当根据会议议程,确定会议的日程安排,并通知与会人员。
第十六条会议召集人或者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议程,主持会议进行,确保会议的步骤和规范。
第十七条与会人员应当按照会议要求准时到会,并在会前准备充分,就会议议程和相关问题进行思考和准备。
机关会议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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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会议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机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规范会议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会议制度。
二、会议类别本机关会议分为以下几类:1. 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党组成员参加,研究机关重要事项。
2. 办公会:由机关负责人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 全体职工大会:由机关负责人召集,全体职工参加,传达上级精神,布置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
4. 专题会议:由机关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参加,研究特定事项。
三、会议召开1. 会议主持人应提前确定会议议题,并通知参会人员。
2. 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请假。
3. 会议应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议题、讨论情况及决议等。
4. 会议决议应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并予以落实。
四、会议精神的落实1. 会议决议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落实情况应及时报告主持人。
2. 主持人应对决议落实情况进行督促,确保会议决议得以执行。
3. 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会议纪律1. 参会人员应认真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会议。
2.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保持手机静音,不得随意离场。
3. 会议主持人应严格执行会议议程,确保会议高效有序进行。
4. 会议记录应及时整理归档,保存期限为两年。
六、会议费用管理1. 会议费用按照财政部门和机关财务规定执行。
2. 会议费用报销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并提供相关发票。
3. 会议费用使用情况应定期公布,接受全体机关职工监督。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机关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_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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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_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条例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_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条例为进一步优化机关作风,规范会议组织,提高会议效率,应制定规范的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篇1为规范机关会议管理,充分发挥会议在领导决策、推动工作、传递信息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会议效率,促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会议制度依据本办《党组工作规则》执行。
二、主任办公会制度1、会议人员由管理办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组成,秘书科长、负责主任秘书工作的同志列席会议并负责记录,根据议题应参会的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管理办主任主持,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2、主任办公会原则上每二周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1)传达贯彻市委和市政府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2)研究部署全年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任务,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讨论研究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3)讨论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报告、工作汇报、请示以及印发的重要文件;(4)讨论和审议有关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立和完善的相关管理办法、措施等;(5)讨论研究管理办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财务支出事项;(6)研究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考评和表彰、奖励等事项;(7)临聘人员的吸收和辞退;(8)研究讨论中心管理办行政、事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9)需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的议题,由各科室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出。
各科室如有需上会的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提出报告,经同意后,在会议召开前两天将议题和有关材料送交秘书科汇总,报主要领导审定后统一编排议程。
5、各科室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情况、资料、数据要准确无误,要有自己的明确意见,一般不临时动议。
6、主任办公会议由秘书科负责会务准备工作,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要督促检查各科室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并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
机关正式会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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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正式会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质量,保证会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内部范围的所有正式会议,包括领导会议、部门会议、工作会议等。
第三条会议是机关决策、协调、沟通和监督的重要形式,应当符合机关工作的规范和要求,做到科学、民主、有效。
第四条会议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遵循机关规章制度,保证会议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第五条会议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协调工作、促进沟通、提高效率,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和程序进行。
第六条会议的形式可以是集体会议、座谈会、讨论会等,应当根据会议的性质和目的确定。
第七条会议主持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确保会议的秩序、效率和质量。
第八条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留备查,并能够及时和便于查阅。
第九条会议的决议应当明确、具体、人人自愿,有法律效力,并责任倒查落实。
第十条会议的实施应当按照决议的要求,逐项完成,并及时汇报和反馈,确保责任到人。
第十一条会议的评价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提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会议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机关负责人,负责人有权对本管理制度作出修改和补充。
第二章会议的组织和准备第十三条机关领导在机关会议上具有主持权和发言权,应当按照机关规定参加并做好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机关部门应当按照会议的性质和目的确定参与会议的成员,确定会议的议题和议程。
第十五条会议主持人应当提前确定会议的时间、地点、规模,制定会议的议程和程序,通知参会人员。
第十六条会议主持人应当准备好会议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确保会议的信息、资料和设备的准备和使用。
第十七条会议室应当符合机关会议的要求,具备必要的设施和条件,保证会议的正常进行。
第十八条会议室的安排应当按照会议的规模和要求确定,保证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第十九条会议的通知应当提前规定时间通知参会人员,说明会议的目的、议题和程序。
机关单位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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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会务管理,提高会议效率,确保会议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所有会议的组织、筹备、召开和落实工作。
第三条会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确保会议合法合规;(二)精简高效,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三)公开透明,确保会议决策的公正性;(四)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第二章会议计划与审批第四条机关单位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制定年度会议计划,报办公室审核,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举办会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一)拟办会议的部门提出会议申请,包括会议主题、参会人员、时间、地点、经费预算等;(二)办公室对会议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意见;(三)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四)办公室根据审批结果进行会务筹备。
第三章会议组织与筹备第六条会议筹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确定会议时间、地点、议程;(二)制作会议通知,发送给参会人员;(三)安排会议场地、设备、材料;(四)准备会议文件、资料;(五)安排会务人员、签到、记录等工作。
第七条会议组织应确保以下要求:(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符合规定,不擅自改变;(二)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三)会议资料齐全,确保参会人员能够了解会议内容;(四)会议纪律严明,保持会场秩序。
第四章会议召开与记录第八条会议召开时,主持人应按照会议议程,引导会议顺利进行。
第九条会议记录应由专人负责,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议程、领导讲话、讨论情况、决议事项等。
第十条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及时将会议记录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整理归档。
第五章会议落实与监督第十一条会议结束后,相关部门应根据会议决议,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对会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会议决议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对会议落实不力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机关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机关会议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会议管理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cef6787e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66fc1fa.png)
第五条会议室保密
1.会议室内讨论的内容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2.参会人员不得泄露会议内容,违规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3.会议室内不得私自录音、录像,如需记录,需经会议组织者同意。
第六条会议室服务
1.会议室管理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服务,如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清理等;
第二条执行计划制定
责任人应根据会议纪要中的决策事项,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包括工作步骤、时间节点、所需资源等,并报会议组织者备案。
第三条进度汇报
责任人应定期向会议组织者汇报决策事项的执行进度,遇有重大问题或困难时,应及时报告,并寻求解决方案。
第四条跟踪督促
会议组织者应建立跟踪督促机制,对会议纪要中的决策事项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推进。
第三条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由机关会议管理部门提出,报请机关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机关各部门应认真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会议秩序,提高会议效率。
第四条会议组织者应明确会议目的、议题、议程、参会人员及预期成果,并在会议召开前进行充分准备。
第五条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因故不能参加者,应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并按要求提供书面请假材料。
第六条会议组织者负责确保会议内容的保密性,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
第七条会议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纪要,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议题、讨论情况、决策结果等,并于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2.服务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3.会议组织者有权对会议室服务提出建议和意见,会议室管理部门应认真对待并及时改进。
机关专题会议制度汇编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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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专题会议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机关专题会议的效率和质量,规范会议的组织和开展,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专题会议是指机关各部门为了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或者具体事务,组织的专题性会议。
第三条机关专题会议的召开应当遵循合法、规范、高效、节约的原则,确保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二、会议组织第四条机关专题会议由各部门自行组织,会议的主题和议程由主持人确定。
第五条会议主持人应当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决策能力,能够引导会议顺利进行并作出有效决策。
第六条会议组织者应当提前准备好会议议题、相关材料和会议场地等,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三、会议程序第七条会议开始时,主持人应当简要介绍会议主题和议程,明确会议的目的和任务。
第八条会议进行中,发言人应当围绕会议议题进行发言,其他与会人员进行讨论和交流。
第九条会议讨论中,主持人应当引导与会人员进行有序发言,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第十条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当对会议进行总结,明确会议的结论和决定,并将会议纪要及时分发给与会人员。
四、会议纪律第十一条与会人员应当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或者无故缺席。
第十二条与会人员应当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离场、接打电话或者进行其他干扰会议的行为。
第十三条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当积极参与讨论,不得发表与会议议题无关的言论。
第十四条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应当及时反馈会议情况和结论,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机密。
五、会议记录和纪要第十五条会议记录应当详细记录会议的议题、发言内容、讨论情况和决策结果等信息。
第十六条会议纪要应当准确反映会议的讨论情况和决策结果,由主持人签发后分发给有关部门和人员。
第十七条会议纪要应当及时归档保存,便于日后查询和追溯。
六、会议评估和反馈第十八条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当组织对会议进行评估,总结会议的优点和不足,不断改进会议的组织和开展。
第十九条与会人员应当对会议的效果进行反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
机关全体职工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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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全体职工会议制度前言为了加强机关内部沟通,推动工作进展,提高机关全体职工的工作效率和团队凝聚力,制定本机关全体职工会议制度。
一、会议召开的时机和地点1. 会议召开的时间机关全体职工会议应该在常规工作时间内召开,避免影响正常工作进程。
一般来说,会议的时间安排不应该超过2小时。
2. 会议召开的地点会议应该在公司或机关内部的指定会议室召开,确保会议的正常进行。
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在场外举行,则需要提前报备。
二、会议组建1. 会议组织者机关全体职工会议的组织者应该是公司或机关内部的领导,并委派相关的部门和职能部门担任会务人员。
2. 参会人员机关全体职工会议应该由机关内部所有职工参加,需要与正常工作任务安排合理协调,确保全员出席。
3. 会议议程•开场致词:主持人介绍议程和会议主题,领导发表讲话。
•工作汇报:各部门按照工作任务按顺序汇报工作进展。
•问题讨论:针对上述工作进展的报告,大家可以就具体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其他事项:开发新产品、组建新团队、内部布局调整等事项。
三、会议行为规范1. 会议守则•全员出席,迟到和早退应该避免。
•发挥个人优势,共同建设优秀的机关团队。
•会议期间,不得私自使用手机,不得走动或干扰其他与会人员。
•会议期间,不得谈笑等行为干扰会议正常进程。
•发表言论或互动时应礼貌、文明,不得攻击他人,言语冷静、理性。
•参会人员如需要请假,须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
2. 会议记录•应该有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将记录制成正式文件保存。
•会议记录应该准确、简洁、完整,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分发给与会人。
•会议记录应该包括会议主要内容、讨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各部门工作计划等内容。
四、会议效果评估机关全体职工会议结束后,应该进行效果评估,以赢得工作效益。
具体措施如下:1. 会议记录评估会议记录应该由组织者和与会人员一起评估,确认是否准确无误。
2. 工作成果评估针对会议上讨论的工作问题,下一步应该由相关部门或职能部门进行整理和措施,确保工作的实现性和可操作性。
行政机关会议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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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会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机关会议的召开和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影响力,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的会议管理工作,是行政机关召开会议、组织会议、记录会议和评估会议等活动的基本指导。
第三条行政机关会议应当遵循公开、民主、专业的原则,做到依法合规、科学决策、务实高效。
第二章会议召开第四条行政机关会议的召开应当提前确定时间、地点、议程和参会人员名单,并确保通知到位。
第五条会议召开应当根据议题性质确定会议形式,包括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工作会议等。
第六条会议召开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会务人员的安排、会议资料的准备等。
第七条会议应当按时召开,如需延期或取消,应当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会议组织第八条会议应当由会议主持人主持,确保会议秩序井然。
第九条会议主持人应当按照议程安排会议进程,引导与会人员讨论,促进决策。
第十条会议议程应当按照重要性和紧急程度排序,确保高效开展。
第十一条会议应当尊重与会人员的发言权,倡导多元意见交流,促进决策科学化。
第四章会议记录第十二条会议应当有专门人员进行记录,记录包括会议纪要、会议决议等内容。
第十三条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涉密会议应当保密。
第十四条会议记录应当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报送相关人员审核。
第五章会议评估第十五条会议结束后,应当开展会议评估工作,评估会议的组织、内容和效果等方面。
第十六条会议评估应当包括定性和定量评价,形成评估报告并向负责人汇报。
第十七条会议评估结果应当用于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升会议管理水平。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章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本规章由行政机关制定,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宣传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行政机关会议规章制度的内容,敬请各级行政机关严格遵守,确保会议的规范化和高效性。
关工委会议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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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工委会议制度范本I. 会议召开1. 定期会议:(1) 关工委定期会议须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2) 召集人应提前至少5天通知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2. 特殊会议:(1) 特殊会议可由召集人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 特殊会议的召开通知时间不得少于3天。
II. 会议议程1. 议程的制定:(1) 会议召集人应依据工作需要和关工委职责,制定会议的议程。
(2) 议程应当清晰明确,注重重点和紧迫性。
2. 议程的通知:(1) 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至少3天将会议议程通知给与会人员。
(2) 会议议程通知中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内容。
(3) 召集人还可以要求与会人员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3. 议程的调整:(1) 在会议正式开始前,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议程。
(2) 议程调整需经与会人员一致同意。
III. 会议程序(1)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如召集人不能参加会议,应指定一名代理人出席并主持会议。
(2) 主持人应确保会议秩序和流程的顺利进行。
2. 会议记录:(1) 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记录应准确、完整。
(2) 会议记录应包含与会人员名单、议程讨论内容和最终决议。
3. 发言秩序:(1) 凡参加会议的与会人员,应遵守发言秩序。
(2) 发言应依次进行,不得互相打断或干扰。
4. 决议形式:(1) 决议应以表决形式进行,一票否决制。
(2) 决议结果应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IV. 会议纪要1. 纪要起草:(1) 会议纪要由记录人员负责起草。
(2) 纪要应准确、简明扼要,包含会议要点和决议。
2. 纪要审阅:(1) 起草完成后,应将纪要发给与会人员审阅。
(2) 与会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
3. 纪要发布:(1) 审阅完毕后,应由主持人正式发布会议纪要。
(2) 会议纪要应及时发至与会人员,确保一致知晓和记录。
1. 会议效果评估的目的是评估会议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2. 评估内容应包括会议的组织和安排、议程执行情况、决议的执行情况等。
行政机关会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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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某一特定问题,推动专项工作。
(三)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四)协调会: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会议原则
(一)务实高效:会议应注重实际效果,提高议事效率,缩短会议时间。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本行政机关负责解释。其他会议管理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章会议流程
一、会议筹备
1.确定议题:会议主持人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提前收集会议议题,明确议题的讨论重点和目标。
2.发送会议通知:会议主持人应在会议召开前,向参会人员发送会议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参会人员等。
1.会议纪要中应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人,包括主要执行人和协助执行人。
2.责任人应对照会议纪要,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明确工作步骤、完成时限和预期目标。
3.会议主持人或指定跟踪人员应定期检查任务执行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推进。
三、问题反馈与协调
1.在会议决策执行过程中,责任人如遇到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向会议主持人或相关部门反馈。
第六条参会人员
(一)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二)参会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第七条会议记录
会议应指定专人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议题、讨论情况、决策结果等。
3.会议结束后,会议纪要等涉密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信息泄露。
第五章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行政机关所有。如需对本制度进行修订,由本行政机关负责组织修订并公布。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机关会议制度文案范本
![机关会议制度文案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b7762581b8f3f90f76c66137ee06eff9aef8499b.png)
机关会议制度文案范本一、会议目的为了加强机关内部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规范会议的组织、召开、内容和记录等方面,确保会议的高效、务实和有序。
二、会议类型1. 定期会议:包括每周一次的例会和每季度一次的全体大会。
2. 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部门负责人或者上级领导组织召开的针对特定议题的会议。
3. 紧急会议:遇有特殊情况或者突发事件,由部门负责人或者上级领导临时组织召开的会议。
三、会议组织1. 会议筹备:由会议组织者提前安排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参会人员,并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2. 会议通知:会议组织者应在会议前向参会人员发送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参会人员等。
3. 会议记录:由会议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分发给参会人员。
四、会议召开1. 会议准时开始,参会人员应按时到达会议地点,并保持手机静音或者振动状态。
2. 会议主持人负责引导会议进程,确保会议按照议程进行。
3. 参会人员应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4. 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总结会议成果,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
五、会议纪律1. 参会人员应认真履行会议职责,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
2.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离场、接打电话或者进行其他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3. 会议记录员应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会议内容,不得篡改或者隐瞒。
六、会议效果评估1. 会议结束后,由会议组织者对会议效果进行评估,包括会议的组织、召开、内容和记录等方面。
2. 根据会议效果评估结果,对会议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和改进,以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
本会议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由会议组织者临时补充规定。
机关单位会议管理规章制度
![机关单位会议管理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d629bb87d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89.png)
机关单位会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机关单位会议管理工作,提高会议效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机关单位内的各类会议,包括但不限于部门会议、工作会议、培训会议等。
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会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高效、有序的原则,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严禁违规行为。
第四条机关单位会议应当根据会议目的和性质确定会议形式、内容、参与人员和时间地点,合理安排会议流程。
第五条机关单位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资料的准备工作,保证会议效果和效率,杜绝因会议资料不全、不准确等问题影响会议进行。
第六条会议主持人应当尊重各参会人员的权利,公正公平地主持会议,维护会议秩序。
第七条会议记录员应当全程记录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准确记录会议决议和任务。
第八条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整理会议记录,并按照要求分发给参会人员,确保会议成果得到落实。
第九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议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有效利用会议资源。
第十条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应当对会议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二章会议组织与召开第十一条机关单位会议召开前,应当由会议组织人员制定会议议程,确定会议主题和内容。
第十二条会议通知应当提前通知参会人员,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议程安排。
第十三条会议组织人员应当根据会议性质确定参会人员,确保必要人员参会。
第十四条会议组织人员应当确保会议室设施齐全,保障会议进行顺利。
第十五条会议组织人员应当提前准备会议资料和相关文档,确保会议内容充分准备。
第十六条会议主持人应当按照议程主持会议,保持会议秩序,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会议记录员应当全程记录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准确记录会议决议和任务。
第十八条会议参与人员应当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确保会议成果。
第十九条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会议情况确定讨论时间和发言顺序,确保会议有序进行。
第二十条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做好会议总结,分发会议记录,确保会议成果得到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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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项会议制度
1、实行党委书记办公会、主任办公会和党委会议(党政联系会议)等会议制度。
周一上午为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例会时间。
2、党委书记办公会议。
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参加。
书记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四上午召开。
每次书记办公会正式召开前,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将会议拟定审议的内容分送正、副书记思考。
办公会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
书记或副书记将会议讨论的有关问题提交党委会、教委办公会研究决定。
3、教委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
由党委委员组成。
由党委书记或者党委书记委托一名领导召集和主持。
会议主要任务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区委的指示决定,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教委党委书记召集全体委员参加,研究决定事关全区教育工作重大事项的会议。
4、教委主任办公会议。
区教委主任办公会议由教委主任主持召开,教委副主任、进修学校校长参加,负责处理教委日常行政工作的会议。
原则上每周一下午召开。
5、教委扩大会议。
由教委主任主持,各副职领导、各科科长、进修学校校长参加。
原则上定于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上午召开。
会议主要任务是:汇报各部门工作计划的落实、
开展情况;协调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重要问题;部署安排狭义阶段主要任务;研究、讨论全委工作计划和相关政策。
6、以教委名义召开的大会。
教委及其有关科室以教委名义召开的全区性大会、书记校长会,由党委书记、教委主任批准后召开。
会议主要任务是:部署涉及全系统的重要专项工作。
7、部门专题会议。
由各科室组织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由主管领导审批,报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原则上周一至周三不得组织全系统的会议。
8、加强会议的审核协调,严格会议请假制度。
教委各类会议必须做到会前准备充分,凡应上交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主任办公会研究的议题,主管领导应事前同会议主持人进行磨合,经主持人同意后上会研究。
需要会议决策的议题提交人应拿出相关方案。
凡属主管领导职责权限范围内决定、审批的事项,或会前未经协调的事项,不安排上会讨论研究。
党委、教委领导及各科(部、室)负责人接到会议通知,应按通知要求出席会议。
不能出席会议的,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报办公室备案;未经同意不得由他人代替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