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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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内蒙古自治区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说起这内蒙古自治区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呀,我想起我一朋友老张的事儿。

老张在内蒙古当老师好些年了,一直想评个副高职称,可总是不太清楚到底得啥条件。

有一天他跑来问我:“你说这评副高啊,是不是就光看教学年限啊?”我当时就乐了,跟他说:“哪能那么简单,这里面门道可多着呢。

”这事儿就引出了咱们今天这个主题,到底内蒙古自治区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是啥。

首先呢,在教学工作方面,那可不能含糊。

一线教学工作年限是个重要考量。

一般来说,得有较长时间的教学经历,这就像你跑步,得跑够了路程才有可能到达下一个站点。

比如说,在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可能要求有10年甚至更多的教学经历,这里面还得是持续在教学一线,不是说你偶尔教一教就能算数的。

而且,教学成果得丰富,你教过的学生成绩得有上升趋势呀,这就好比你种庄稼,得看到收成好才行。

教学评价也得高,不能让学生和家长成天对你有意见。

就像老张,有次因为处理班级里两个调皮学生的事儿没太妥当,结果那年的教学评价就有点低,这对评职称可是有影响的。

再说说教育教学研究方面。

你得有点真本事才行。

得积极参与课题研究,这课题可不能是那种挂个名就完事儿的,得真真正正深入进去。

发表相关的教学论文也是必不可少的。

老张为了写论文,头发都掉了不少,天天对着电脑查资料,找创新点。

而且这论文还不是说随便写写的,得是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才算数呢。

还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方面,你要是能在教学方法、课程设计上有点独特的创新,像有的老师搞那种趣味课堂,把本地的文化元素融入教学里,那就是加分项。

还有就是教师的师德师风一定要过关。

这就像人的品德一样,是最基本的。

要是被发现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不管你教学多厉害,研究成果多好,那都是一票否决。

老张他们学校有个老师,本来各方面都不错,结果因为体罚学生被举报了,就再也没资格评副高了。

在继续教育培训方面,现在时代变化快,知识更新更得跟上。

内蒙古正高级教师评选条件

内蒙古正高级教师评选条件

内蒙古正高级教师评选条件内蒙古正高级教师评选条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规定,内蒙古正高级教师评选条件如下: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经验,能够独立承担教育教学工作;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相当于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职务;4.在教育教学、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有突出的业绩和成绩,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声誉。

二、评选条件1.教育教学方面(1)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能够独立承担高水平课程的教学工作;(2)在教学过程中能够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获得良好的教学评价;(3)在教学管理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和成绩,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教学工作。

2.科研方面(1)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能够独立承担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2)在科研过程中能够创新研究方法,取得重要的研究成果,获得良好的学术评价;(3)在科研管理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和成绩,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科研工作。

3.教学管理方面(1)具有较高的教学管理水平,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教学工作;(2)在教学管理过程中能够创新管理方法,提高教学管理效果,获得良好的评价;(3)在教学管理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和成绩,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教学工作。

三、评选程序1.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向所在学校提出申报,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推荐阶段:学校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将被推荐到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3.评审阶段:经过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将被提交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进行评审。

4.公示阶段:评审通过的教师名单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5.授予阶段: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将授予正高级教师称号。

总之,内蒙古正高级教师评选条件非常严格,需要教师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管理能力。

只有符合条件的教师才能获得正高级教师称号,这也是对内蒙古教育事业的一种保障。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1、拥护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2、取得相应教资资格;3、身体健康程度可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在固定时间内完成教学、教研工作安排。

任职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成绩;4、申报职称前应满足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时长,并经审验合格后方可;5、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至少本科学历、并担任至少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希望申报小学高级教师需要满足中专毕业、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本科毕业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或本科毕业、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担任一级教师4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一级教师2年以上者;想获得小学高级教师申报资格者,需满足专科毕业十年小高职务经验或本科毕业8年小高职务,研究生毕业4年小高职务。

评职称所需资料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考核登记表及附件表:根据实情填写,不得夸大或虚构。

2、专业论文:虽然并非硬性指标,但却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准备详实论文甚至是发表过,一般大有机会可评上。

3、上课证明:老师需要提交上课证明,且上课课时要达到要求;如果没有任课也没有相应的其它与教育教学工作职位的话,是不允许参评的。

4、年度考核证明:评定职称者需要提交至少连续四年的考核表,不能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否则也不允许参评。

5、普通话证:要符合自己所任教的学科,语文必须是二甲以上,其他学科基本要求二乙以上。

6、继续教育证:每年度教师都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合格分数,如果没有继续教育证也是无法参评的。

教师资格证考试方法教师资格证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教师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使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教师资格证考试每年考试日期由公布,请及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的最新公告。

内蒙古教师职称评审条件2023年

内蒙古教师职称评审条件2023年

内蒙古教师职称评审条件2023年
内蒙古自治区 2023 年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将继续按照总量控制、盟市评审、自治区核准备案的原则进行。

其中,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总数控制在 200 人以内,各盟市要严格按照核定分配人数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评审结果核准后,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要求,及时补充设岗,并按职称资格起算时间进行岗位聘用。

此外,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也将继续坚持总量控制、盟市评审、自治区核准备案的原则,按照各盟市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同时,为了提高教师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内蒙古自治区还将建立职称评审监督机制,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监督,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本次评审条件还对教师的学历、工作经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其中,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需要具备博士学位,5 年以上中小学教学经验,并且取得高级教师职称 5 年以上。

此外,申报人员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在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本次评审条件还加强了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要求。

强调教师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

同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方面的考核,确保教师职称评审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总结起来,内蒙古自治区 2023 年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教师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
要求,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一、总则(一)为科学评价我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保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 98号)精神和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的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少年宫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谨治学,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具备相应学历和资历。

1、申报正高级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受聘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3、申报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学历,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受聘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受聘小学二级教师岗位满5年以上。

4、申报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受聘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满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受聘小学三级教师岗位满3年以上。

内蒙古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一)

内蒙古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一)

内蒙古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一)
内蒙古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概述
•内蒙古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制定旨在提升教师专业能力,推动教师队伍的素质提高。

•评审条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对于选拔优秀教师、推动教育发展至关重要。

教龄要求
•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需具有一定的从业经验,通常要求教龄在5年以上。

•教龄要求的设置可以保证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有一定的积累和经验,能够在教育改革中起到重要作用。

学历要求
•资深教师需要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通常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

•学历要求的提高可以保证教师在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上有较高的素养,能够更好地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

培训要求
•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需要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并通过相应的考核。

•培训要求的设置可以促进教师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专业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教学成果
•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成果,包括科研成果、教学研究成果等。

•教学成果的要求可以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教研活动,推动教育教学的创新与发展。

学科竞赛成绩
•教师在学科竞赛中的表现也是评审条件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科竞赛成绩的要求可以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科竞赛,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科素养。

师德师风
•高级职称评审还要考察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

•师德师风的要求可以促进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教育理念,为学生树立榜样。

总结
•内蒙古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制定对于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和推动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科学的评审条件能够选拔出优秀教师,为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发布日期:2016-10-19 16:54 浏览次数:987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准确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水平,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精神和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建设实际,制定本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第二条本水平评价标准条件适用于全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少年宫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职务)的名称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其中正高级教师为正高级,高级教师为副高级,一级教师为中级,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为初级。

第四条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职务),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后方可取得。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职业道德等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对师德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立德树人;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谨治学,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身心健康。

第六条教师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七条学历和资历条件(一)申报正高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2年;2.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4.在苏木、乡镇学校连续任教25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呼伦贝尔市职称评审条件

呼伦贝尔市职称评审条件

呼伦贝尔市职称评审条件
呼伦贝尔市是内蒙古自治区辖市之一,职称评审作为一项重要的人员评定制度,在呼伦贝尔市也得到了广泛的实施。

职称评审条件是指职称评审申请人必须满足的相关条件,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呼伦贝尔市职称评审条件都有哪些。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正常的劳动关系,按时足额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险。

4.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或职业资格等条件。

二、学历要求
1.高级职称评审:硕士及以上学位。

2.副高级职称评审:本科及以上学位。

3.中级职称评审:大专及以上学位。

4.初级职称评审: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工作年限
1.高级职称评审:在相关领域工作满10年。

2.副高级职称评审:在相关领域工作满6年。

3.中级职称评审:在相关领域工作满4年。

4.初级职称评审:在相关领域工作满2年。

四、业绩要求
1.高级职称评审: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贡献,并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职业技能水平。

2.副高级职称评审:在相关领域有较好的业绩表现,并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职业技能水平。

3.中级职称评审: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业绩表现,并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职业技能水平。

4.初级职称评审:在相关领域有初步的工作表现,并有相应的学术水平或职业技能水平。

总的来说,呼伦贝尔市职称评审条件是比较严格和细致的,申请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和满足相应的要求。

只有达到职称评审条件的申请者才有资格参加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是对个人职业能力的权威认定和评价,对于促进个人发展和职称职级晋升具有重要的意义。

内蒙古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小特,中高职称评审)

内蒙古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小特,中高职称评审)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的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导教师做好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

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以破格评审高级教师资格。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自治区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少年宫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四条按照本条件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五条职业道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谨治学,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第六条教师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第七条学历、资历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博士学位,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2年。

(二)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三)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四)本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中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不同的(幼儿园教师除外),须有申报学科累计1年以上的进修经历或结业证书。

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任教学科与高级教师申报学科不同的,须有高级教师申报学科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

内蒙古自治区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1. 学历要求,通常要求申请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工作年限,一般要求申请人具有一定的工作年限,通常为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要求。

3. 职务职责,申请人需要在工作中担任一定的职务或职责,具体要求根据不同专业和岗位而定。

4. 学术成果,申请人需要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如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项目等。

5. 业绩表现,申请人需要在工作中有一定的业绩表现,如项目成果、技术创新、学术荣誉等。

6. 师德师风,申请人需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符合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和道德要求。

7. 职业素养,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如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等。

8. 评审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如个人简历、学术论文、职称申报表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条件仅为一般情况下的评审条件,具体的评审标准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和岗位有所差异,建议申请人在具体申报前仔细阅读内蒙古自治区相关的职称评审文件和通知,以确保符合具体的评审条件和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4.24•【字号】内人社办发〔2023〕79号•【施行日期】2023.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处,各大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人才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激发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切实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现就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符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的人员。

二、时间进度安排(一)评审进度安排1.各盟市、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自主评审单位按照统一要求,于5月10日前下发年度评审工作通知,部署本地区、本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并将通知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原则上6月2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

2.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时间以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下发的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体育、工艺美术、文学创作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要求和时间,待新评审条件印发后,由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另行发文部署。

3.各盟市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时间进度安排执行。

(二)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职称申报截止时间(考评结合系列或专业的截止时间以评委会组建单位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附: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内人社发[2016]21号【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16.05.20【实施日期】2016.05.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21号)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为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要求,我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办法。

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复后,我区根据批复意见,制定了《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今年将在全区范围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要严格按照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现将《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16年5月20日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为了保证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内蒙古省职称评定条件及标准新规定4

内蒙古省职称评定条件及标准新规定4

(五)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

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实行评聘分开。

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2.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原则上按照单位高级岗位空岗数推荐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应控制在已设高级岗位数的5%以内。

盟市申报比例以旗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衡量,自治区直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以主管部门为单位衡量;中初级职称评审,由盟市、区直部门根据专业技术人才实际统筹安排;3.符合破格条件的申报人员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参加评审;4.高校等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评审条件中有受聘时间规定的,严格按照受聘时间执行。

(六)其他规定。

1.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职称申报渠道。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存放本人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或服务单位进行职称申报。

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2.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2年后,具备评审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资历等相应要求,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

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3.中初级考核认定。

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除外),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

其中,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

内蒙古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申报材料

内蒙古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申报材料

内蒙古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申报材料(总4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办法一、评审范围和对象自治区各盟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少年宫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

二、评审职级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共设置4个等级,依次为: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三、评审条件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评审条件,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联合制定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核准的《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执行。

四、申报程序(一)个人申报。

各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评审,须个人提出申请。

申报教师根据本学校(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及评审条件,提交能够反映其政治表现、品德修养、教学质量、学术水平等方面的材料,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表》等材料。

(二)考核推荐。

学校要结合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各年度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一定比例差额推荐申报教师参加评审。

(1:3)(三)校内公示。

申报教师经所在学校初审合格,确定考核推荐后,在全校范围内集中进行公示。

(四)逐级申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教师,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申报、审核。

对不符合职称申报规定程序、群众意见较大及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参加评审。

(向教体局师资股反映情况)申报材料(一)凡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并经单位同意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详细、准确地提交下列材料:1、《专业技术资格送审材料目录单》一份。

2、《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手写)。

A4纸双面打印,合订后需左侧胶粘成册。

请注意该表格共17页,网上的表格按页码分别显示,要注意左下角页码显示。

内蒙古教师职称评审条件2023年

内蒙古教师职称评审条件2023年

内蒙古教师职称评审条件2023年
2023年内蒙古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根据最新的内蒙古教师职称评审标准,2023年将有一些变化和要求。

内蒙古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包括教育背景、教学工作、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

首先,教育背景要求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相关的教育专业背景。

此外,持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将被给予更高的评审分数。

其次,教学工作是评审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教师需要具备一定年限的教学经验,并且需要有良好的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

校级以上的教学成果奖项将会加分,包括优秀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奖等。

第三,科研成果也是评审的重要考核指标。

教师需要在教育科研方面有一定的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和获得科研奖励等。

在2023年的评审中,对于教师的科研水平和成果将会更加注重。

最后,社会服务也是重要的评审指标之一。

教师需要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的各类活动,为学生和社会做出贡献。

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服务经验会对评审结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的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可能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具体的评审标准还需等待相关部门发布。

教师们应该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和要求,并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以满足更高的职称评审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2.23•【字号】内人社发〔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2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称评审委员会第三章申报审核第四章组织评审第五章服务管理第六章违规违纪处理第七章附则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对人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自治区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第四条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分类评价,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创新成效、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第五条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全区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健全职称制度体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机制,加强职称评审监管;盟市、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职称评审综合管理、相关职称评审组织实施和职称推荐申报等工作。

内蒙古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内蒙古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内蒙古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内蒙古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分为学历要求、教学经验要求、科研成果要求和师德要求四个方面。

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历要求:
1. 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硕士研究生应具有2年以上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
3. 博士研究生应具有1年以上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

二、教学经验要求:
1. 教师应在内蒙古从事教育工作累计不少于5年;
2. 具备2年以上在本科、专科、高职教育机构从事本专业教学经验;
3. 取得过良好教学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科研成果要求:
1. 发表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2. 参与省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或企事业单位科研项目,担任主要负责人或骨干,不少于2项;
3. 参编或主编本专业教材、教辅材料,不少于1部。

四、师德要求:
1.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犯罪记录;
2. 深受学生、家长及同事的尊重和赞誉;
3. 参加教育行业内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以上是内蒙古教师高级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

详细评审要求可能会根据具体文件和规定有所不同,请申请者提前查询相关文件获取最新要求。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自治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育矫治学校的教师及教研部门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岗人员。

第二条基本条件(一)政治上坚强,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五个认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

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历史责任感,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专业过硬;(三)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年限达到晋升最低年限;(五)继续教育培训,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六)身心健康。

第三条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学历资历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教育教学能力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充分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5.出色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学术(科研)成果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六项条件中的四项,其中在南疆四地州任教的教师或其他地(州、市)任教20年以上的农村教师只需具备六项条件中的三项:1.承担地(州、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或观摩教学课2次,效果较好;或在地(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或获自治区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2.在自治区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主持自治区级以上课题并结题;3.公开出版学术著作;4.参加地(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参、教辅编写工作,正式出版或在地(州、市)级范围内推广使用;5.在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获自治区级三等奖以上2次或地(州、市)级二等奖以上2次或县(市、区)级以上一等奖2次;或指导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和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或教育行政部门(含同级教育学会团体)组织的活动,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6.县以上中小学教师获特级教师或本教学领域自治区级以上荣誉称号,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获本教学领域地(州、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内蒙职称评审条件

内蒙职称评审条件

内蒙职称评审条件
内蒙职称评审是内蒙古自治区对各行业人员职称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

职称评审是对个人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能力和专业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的一种方式,对于提高人们的职业发展和社会地位有着重要的影响。

内蒙职称评审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工作经验: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通常要求在相关领域从事工作满一定年限,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

3. 专业知识和能力:申请人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相关工作,并在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4. 学术研究成果:申请人需要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如发表过相关领域的论文、获得过专利等。

5. 业绩和贡献:申请人需要在工作中取得一定的业绩和贡献,如完成重要项目、获得相关荣誉等。

6. 参加培训和学习:申请人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

7. 品德和职业道德:申请人需要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相关的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

内蒙职称评审的条件和要求会因不同的职称和行业而有所差异,具体的评审标准和要求可以参考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部门的文件和规定。

内蒙职称评审的条件是对申请人在学历、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和能力、学术研究成果、业绩和贡献、参加培训和学习、品德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

申请人需要在这些方面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能力,才能通过职称评审,提升自己的职业发展和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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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
一、基本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谨治学,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2、教师资格要求
具备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学历、资历要求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2年。

(二)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三)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四)本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中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不同的(幼儿园教师除外),须有申报学科累计1年以上的进修经历或结业证书。

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任教学科与高级教师申报学科不同的,须有高级教师申报学科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

二、考核要求
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心理健康素质,能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等次。

三、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执行。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计算机应用能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7]61号)规定执行。

四、评审条件
(一)实践经验与工作能力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

2.从教以来,担任过1次以上循环教学工作,或担任过2届毕业班教学工作(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综合实践等学科教师除外)。

完成自治区规定的年度教学工作量。

其中,中层干部、班主任课时不少于专任教师课时的1/2;校级副职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任务;校级正职领导每年听课不少于80课时;因课程计划、学校规模等原因而课时量较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3.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工作2年以上,并胜任工作。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或校本教研活动,每学期听课及参与研讨次数不少于15节(次),每学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以上示范课,同学科教师反映良好。

5.积极参加学科研究活动,承担过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工作。

围绕贯彻素质教育思想,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报告或经验总结1篇,字数应不少于2000字。

6.体现课程改革思想,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采用科学的教学方法,注重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培养,特别是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

所教班级学生巩固率、成绩合格率、优良率、提高率较好,学生对其课堂教学评价的满意度较高,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教师。

7.未满50周岁,在旗县以上(含县城)学校工作的教师,原则上要有在薄弱学校或农村牧区中小学校任教(支教)累计达到1年以上的经历。

(二)业绩成果
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盟市所在地城市学校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旗县所在地城镇学校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苏木(乡)以下学校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承担盟市级以上示范课1次以上。

2.旗县级以上学校教师,获得盟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能手、教学名师等称号之一;苏木(乡)以下学校教师,获得旗县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能手、教学名师等称号之一。

3.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
验,并做出显着成绩。

旗县级以上学校教师,获得盟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或所带班级被评为盟市级以上优秀班集体;苏木(乡)以下学校教师,获得旗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或所带班级被评为旗县级以上优秀班集体。

4.在教改或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旗县以上地区推广。

5.参加经全国或自治区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的地方教材的编写工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一章或三节。

6.从事艺术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行政部门主办的旗县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2次以上;或所带班级的学生在参加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中小学汇演、汇展比赛等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2次以上。

或本人获得旗县级以上优秀指导教师2次以上。

从事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所训练的学生在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旗县级比赛团体或个人前3名,或地市级比赛团体或个人前6名,或自治区级比赛团体或个人前8名,或国家级以上比赛团体或个人前10名;或本人获旗县级优秀教练员奖2次以上。

五、业绩成果的补充说明
(一)本评审条件中的业绩,均为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后的成果。

本评审条件要求的论文必须是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完成,并公开发表在具有“CN”、“ISSN”刊号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专着或教材必须是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

在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上收集的论文均不作为评审条件。

(三)本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数量、等级等,凡冠以“以上”者,均含本级。

六、破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等条件的限制,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符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当年职称评审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
2.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德育工作者”等称号之一者,同时,获得盟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优秀教学能手称号;
3.获得“自治区劳动模范”、“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自治区优秀班主任”、“自治区优秀德育工作者”等称号之一者,同时,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优秀教学能手称号。

(二)破格评审业绩成果参照正常晋升条件,已用于破格的条件不能作为评
审条件重复使用。

四子王旗2012年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评审量化评分细则
一、评审条件: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基本要求。

二、评价要素及赋分办法
1、学历(10分):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毕业10分,非全日制本科毕业9分,全日制专科毕业8分,非全日制专科毕业7分(以网上认定为依据)。

2、工龄(10分):工龄每年0.3分,以人事劳资办法按虚年计算,封顶10分。

3、工作业绩:
教学一线教师满分10分(从2008年3月—2012年12月按学期核算,语数英教师按100%计算,其他科任教师按90%计算,非一线教学人员按80%计算)。

2008年3月—2012年12月连续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学期(大病除外)。

4、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和教研组长从2008年3月—2012年12月按学期核算,每学期按0.5分和0.1分计算。

担任学校领导及环节正职等同班主任,环节副职按50%计算。

5、职称:任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以来,按虚年计算,每年0.2分。

6、荣誉和奖项(任现职期内,以教育局存档文件为认定依据):
荣誉和奖项按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能手、教学名师、少先队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或所带班级被评为优秀班集体等获省级以上加3分,市级以上加2分,旗、校级1分。

获市级以上优秀教案、课件、说课、科技创新奖、现代教育技术成果奖等按同级奖项的50%计算,获市级以上辅导教师奖按同级奖项的20%计算。

非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奖项不予计算。

7、如出现并列情况,按班主任、业绩(优先教学一线)、现职年限、工龄分值依次选择。

三、取消或延迟评审资格:
根据区、市、旗有关文件精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审资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严重影响的,延迟一到三年申报。

开展有偿家教、校外补课的,乱收费、乱订资料的,延迟2年申报。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取消评审资格。

3、参评过程中谎报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延迟三年申报。

4、受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取消评审资格。

5、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责任事故的,取消评审资格。

6、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的,取消评审资格。

7、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延迟一到三年申报。

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评审量化评分表
教师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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