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
遗产继承中的法定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中的法定继承顺序在遗产继承中的法定继承顺序在一个人离世后,其财产和财富将需要按照一定的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这个顺序被称为法定继承顺序,其目的是为了确保遗产能够合理地分配给合法的继承人。
本文将重点探讨法定继承顺序的相关内容。
1. 直系亲属继承顺序首先,直系亲属是指与被继承人有亲属关系的人,包括子女、父母和配偶。
在大部分国家的法律中,直系亲属享有优先继承的权利,因为法律认为他们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最亲密的关系。
1.1 子女继承权子女在直系亲属继承顺序中享有最高的继承权。
无论子女是成年还是未成年,婚内还是婚外所生,都有权继承他们被继承人的遗产。
但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子女被剥夺继承权或者自愿放弃继承权,子女可能会失去继承的权利。
1.2 父母继承权在被继承人没有子女或者子女已经去世的情况下,父母将有权继承其财产。
然而,如果被继承人有子女存在,那么父母的继承权可能会受到限制。
1.3 配偶继承权配偶是直系亲属继承顺序中的另一个重要角色。
不同国家对配偶继承权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
有些国家规定配偶继承的份额是固定的,而有些国家则根据被继承人的其他亲属情况来确定配偶继承的份额。
2. 远亲继承顺序如果在直系亲属中没有可以继承遗产的人存在,法律将会考虑远亲的继承顺序。
2.1 兄弟姐妹继承权兄弟姐妹是远亲继承顺序中的重要一环。
在某些国家中,兄弟姐妹的继承权可能会与是否有父母存活相关。
如果兄弟姐妹中有人已经去世,而其子女仍然存活,那么子女可能会继承其父母的份额。
2.2 祖父母继承权在远亲继承顺序中,祖父母也有继承权的可能。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情况的发生并不常见,因为直系亲属中通常已经包含了父母和子女。
3. 其他继承者除了直系亲属和远亲,还存在其他可能被视为继承者的人。
3.1 银行或机构根据特定的法律和规定,银行或机构可能会作为继承人继承被遗产人的财产。
3.2 公益事业在某些情况下,被继承人可能会将其财产捐赠给公益事业,例如慈善机构或慈善基金会。
法定继承的区别制名词解释
法定继承的区别制名词解释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而区别制继承则是根据被继承人的意愿,通过遗嘱或遗赠,将财产分配给指定的继承人。
本文将从继承人、继承权、继承比例、继承程序等方面,详细探讨法定继承和区别制继承的区别。
一、继承人的不同法定继承的继承人是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来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在中国,法定继承的继承人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则继承顺序逐渐向更远的亲属延伸。
而区别制继承的继承人则是根据被继承人的意愿来确定的。
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或遗赠,将财产分配给指定的继承人,包括亲属和非亲属。
二、继承权的不同法定继承的继承权是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而区别制继承的继承权则是由被继承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来确定的,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或遗赠中规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和继承顺序。
三、继承比例的不同法定继承的继承比例是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来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在中国,配偶继承份额为全部或一半,子女平分被继承人财产,父母继承一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的份额依次递减。
而区别制继承的继承比例则是由被继承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来确定的,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或遗赠中规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和继承顺序。
四、继承程序的不同法定继承的继承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去办理继承手续。
在中国,继承人需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到法院办理继承诉讼,最后到不动产登记处办理财产过户手续。
而区别制继承的继承程序则是由被继承人的意愿来确定的。
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或遗赠中规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和继承顺序,继承人只需要按照遗嘱或遗赠中的规定办理继承手续即可。
综上所述,法定继承和区别制继承在继承人、继承权、继承比例和继承程序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法定继承按照什么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按照什么顺序继承在我国,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
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处理他所遗留的财产。
而法定继承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分配办法对遗产进行继承,这种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来进行的。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
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时,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都均等的分割遗产。
别外,丧偶的儿媳与公婆,丧偶的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有不少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公婆和岳父母在生活上尽了抚养义务,这种道德风尚是十分可贵的。
因此,《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由此可见,是否尽了赡养义务是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能继承公婆或者岳父母遗产的前提条件。
只要符合这一条件的,也不受是否再婚的影响,他们继承的遗产也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的权利。
关于法定继承人由于各国的历史传统和社会习惯不同,法定继承人范围也不相同。
大陆法系诸国规定的继承人范围较宽,现行《法国民法典》规定:死者的子女及其直系卑亲属、直系尊亲属、旁系亲属,包括表兄弟姐妹及其直系卑亲属和死者的生存配偶,均享有继承权。
如死者并非无能力立遗嘱,亦未被剥夺公民权时,十二亲等以内的旁系亲属有继承权(第755条)。
1896年《德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范围,包括直系卑亲属、父母及其直系卑亲属、祖父母及其直系卑亲属,直到高祖父母及其直系卑亲属。
英美法系各国,如英国继承法分动产继承和不动产继承两种制度。
不动产的继承人主要是直系卑亲属;动产的继承人包括直系卑亲属、配偶、直系尊亲属、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遗产继承顺序合法继承人(民法典第条)
遗产继承顺序合法继承人(民法典第条)民法典第1267条规定了遗产继承的顺序,以确保合法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合理继承遗产。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法典第1267条的内容,并着重讨论合法继承人的定义和遗产继承顺序。
一、合法继承人的定义根据民法典第1266条的规定,合法继承人是指根据法定继承规则继承遗产的人。
合法继承人可以是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或配偶。
二、遗产继承顺序民法典第1267条明确了遗产继承的顺序,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合法继承人:1. 法定继承第一顺位:配偶和子女在遗产继承中,配偶和子女享有最高的优先权。
如果有多个配偶,遗产将平均分配给他们。
如果子女已故,那么他们的子女将代表他们继承遗产。
2. 法定继承第二顺位:父母如果没有配偶和子女,遗产将由父母继承。
父母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如果一方已故,遗产将全部归另一方所有。
3. 法定继承第三顺位:兄弟姐妹及其子女如果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遗产将由兄弟姐妹及其子女继承。
兄弟姐妹之间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果某个兄弟姐妹已故,那么他们的子女将代表他们继承遗产。
4. 法定继承第四顺位:外祖父母、舅舅、姨、叔叔及其子女如果没有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及其子女,遗产将由外祖父母、舅舅、姨、叔叔及其子女继承。
同样地,他们之间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5. 法定继承第五顺位:姑姑、堂兄弟姐妹及其子女如果没有以上亲属,遗产将由姑姑、堂兄弟姐妹及其子女继承。
同样地,他们之间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三、遗产继承顺序和配偶及子女的权益保护在遗产继承顺序中,配偶和子女享有最高的优先权。
他们将优先继承遗产,并且优先继承的比例相对较高。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配偶和子女的利益,并确保他们得到合理的经济保障。
四、改变遗产继承顺序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1263条的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遗产继承顺序可能会被改变。
例如,当继承人有严重缺德行为或剥夺被继承人生命的行为时,继承人可能会被剥夺继承权利。
此外,根据公平原则,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以确保继承的公正和合理。
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
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1.第一顺位:配偶。
如果有配偶的话,配偶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配偶继承的份额视情况而定,如果只有配偶为继承人,则配偶继承全部遗产;如果还有子女为继承人,则配偶继承一半,其余部分平均分配给子女。
2.第二顺位:父母。
如果没有配偶,或者配偶放弃继承或已故,父母是第二顺位的继承人。
如果只有父亲或者母亲健在,那么该父或母继承全部遗产;如果父母双亡,或者只有一方健在,则遗产平均分配给父母。
3.第三顺位:子女。
如果没有配偶和父母,或者配偶和父母均放弃继承或已故,子女是第三顺位的继承人。
子女平均继承遗产。
4.第四顺位:兄弟姐妹。
如果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或者配偶、父母和子女均放弃继承或已故,兄弟姐妹是第四顺位的继承人。
兄弟姐妹平均继承遗产。
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是指在确定继承人后,将遗产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分配。
在中国大陆的民法中,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1.平等分配原则。
法定继承人之间享有平等权利,继承遗产应当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配,即每个继承人应享有相等份额的遗产。
在存在不平等情况时,例如其中一方继承人曾经给予过继承人赠与或者抚养等财产,可能会根据法院裁定或者协议对遗产进行合理调整。
2.派生分配原则。
在继承人中,如果有继承人已经过世,而该继承人又有子女存活,则该继承人的子女可以继承该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代替该继承人继承遗产。
3.分割分配原则。
遗产中的不可分割财产,例如房产、地产等,可以根据继承人的意愿,由多个继承人共同拥有,或者通过协议、拍卖等方式将其分割成可继承的份额进行分配。
4.指定分配原则。
在中国大陆的民法中,允许在继承人中指定特定的人或机构来继承遗产。
例如,可以通过遗嘱指定一些公益组织或者亲友来继承一部分或全部遗产。
遗产继承的法定与约定继承权
遗产继承的法定与约定继承权遗产继承是指在某人去世后,其遗留下来的财产如何分配给合法继承人的问题。
在继承权的行使中,法定继承权和约定继承权是两种常见的方式。
本文将探讨遗产继承的法定和约定继承权,并对其在实际操作中的区别进行分析。
一、法定继承权法定继承权是指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合法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上享有的权利。
在法定继承权下,继承人不需要通过任何形式的协议或安排,根据法律自动享有继承权。
在很多国家,法定继承权遵循一定的继承顺序。
例如,在中国的继承法中,子女是最优先的法定继承人,其次是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等。
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依次享有相应的继承份额。
法定继承权有一定的法律束缚力,继承人有权跟据法律规定,获得应有的继承份额。
二、约定继承权与法定继承权相对应的是约定继承权。
约定继承权是指继承人根据遗赠人的意愿,在遗嘱或其他形式的协议中获得的继承权。
继承人通过与遗赠人达成协议并予以遵守,获得继承财产的权利。
约定继承权的行使较为灵活,具有一定的自主性。
遗赠人可以自行决定遗产的继承分配,并可以对不同继承人设定不同的条件或限制。
约定继承权需要依照双方达成的协议来执行,因此在具体操作中需要严格遵守协议的约定。
三、法定继承权与约定继承权的区别1. 权力来源不同:法定继承权的权力来源于国家法律对继承人的保护,而约定继承权的权力来源于遗赠人的意愿和协议。
2. 继承份额不同:法定继承权基于法律规定,根据继承人与遗赠人的关系来确定相应的继承份额。
而约定继承权由遗赠人自行决定,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进行分配。
3. 约束力不同:法定继承权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继承人有权依法获得应有的继承份额。
而约定继承权具有双方达成的协议约束力,必须按照协议内容来执行。
4. 遗产分割方式不同:法定继承权是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遗产分割。
而约定继承权根据遗赠人的遗嘱或协议来进行遗产分配。
综上所述,法定继承权和约定继承权在遗产继承中起到不同的作用。
继承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继承是法律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关系到个人财产的传承和社会经济的稳定。
在我国,继承法律制度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完善,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
本文将围绕继承的法律规定,从继承的概念、继承的种类、继承人的资格、继承权的丧失、继承的顺序、继承的方式、遗产的处理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继承的概念继承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法律行为。
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依法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其财产。
三、继承的种类1. 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
2. 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依法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其财产。
四、继承人的资格1. 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根据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按照继承顺序依次继承。
2. 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
五、继承权的丧失1. 违反法律规定:继承人在继承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如伪造、篡改、销毁遗嘱,隐瞒、遗漏遗产等,导致继承权丧失。
2. 损害其他继承人合法权益:继承人故意侵害其他继承人合法权益,如侵犯他人继承份额、隐瞒、侵占遗产等,导致继承权丧失。
3. 恶意放弃继承权:继承人明知自己的继承权,故意放弃继承。
六、继承的顺序1. 配偶:配偶是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2. 子女:子女是法定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3. 父母:父母是法定继承人的第三顺序继承人。
4. 兄弟姐妹:兄弟姐妹是法定继承人的第四顺序继承人。
5. 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法定继承人的第五顺序继承人。
七、继承的方式1. 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
法定继承的名词解释
法定继承的名词解释法定继承⼈由已经死亡的被继承⼈,⽴遗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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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的名词解释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种继承形式。
法定继承⼜称为⽆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的,语源⾃罗马法的successioabintesta,亦即⾮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的⼀种遗产继承⽅式。
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继承⼈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因⽽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
法定继承的法律法规《中华⼈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第九条,继承权男⼥平等。
第⼗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顺序:配偶、⼦⼥、⽗母。
第⼆顺序: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
本法所说的⼦⼥,包括婚⽣⼦⼥、⾮婚⽣⼦⼥、养⼦⼥和有扶养关系的继⼦⼥。
本法所说的⽗母,包括⽣⽗母、养⽗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母的兄弟姐妹、同⽗异母或者同母异⽗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条,被继承⼈的⼦⼥先于被继承⼈死亡的,由被继承⼈的⼦⼥的晚辈直系⾎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般只能继承他的⽗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条,丧偶⼉媳对公、婆,丧偶⼥婿对岳⽗、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顺序继承⼈。
第⼗三条,同⼀顺序继承⼈继承遗产的份额,⼀般应当均等。
对⽣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的继承⼈,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共同⽣活的继承⼈,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定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
法定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在生命中的某个时刻,我们都将不可避免地面临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刻。
在我们离开之后,我们留下的遗产将被分配给我们的继承人。
但是,如果我们没有制定遗嘱或计划,我们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和比例分配。
本文将讨论法定遗产继承顺序和比例。
一、法定继承顺序1. 配偶和子女。
如果遗产留给了配偶和子女,配偶将继承50%的遗产,而子女将平均分配剩余的50%的遗产。
2. 配偶和父母。
如果遗产留给了配偶和父母,配偶将继承50%的遗产,而父母将平均分配剩余的50%的遗产。
3. 子女。
如果没有配偶,遗产将由子女平均分配。
4. 父母。
如果没有配偶或子女,遗产将由父母平均分配。
5. 兄弟姐妹。
如果没有配偶、子女或父母,遗产将由兄弟姐妹平均分配。
6. 祖父母。
如果没有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遗产将由祖父母平均分配。
7. 其他亲属。
如果没有上述亲属,遗产将由其他亲属平均分配。
二、法定继承比例在法定继承顺序中,每个继承人将按照一定比例继承遗产。
以下是每个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比例:1. 配偶和子女。
配偶继承50%的遗产,子女平均分配剩余的50%的遗产。
2. 配偶和父母。
配偶继承50%的遗产,父母平均分配剩余的50%的遗产。
3. 子女。
如果没有配偶,子女平均分配遗产。
4. 父母。
如果没有配偶或子女,父母平均分配遗产。
5. 兄弟姐妹。
如果没有配偶、子女或父母,兄弟姐妹平均分配遗产。
6. 祖父母。
如果没有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祖父母平均分配遗产。
7. 其他亲属。
如果没有上述亲属,其他亲属平均分配遗产。
三、遗产税在法定继承顺序和比例中,继承人将根据他们继承的遗产金额缴纳遗产税。
遗产税是一种税收,它是由继承人支付的,以便继承遗产。
遗产税率因州而异,通常在遗产超过一定金额时才会征收。
四、如何规划遗产遗产规划是确保您的遗产分配按照您的意愿进行的最佳方法。
通过规划遗产,您可以决定谁将继承您的遗产,以及他们将继承多少。
您还可以指定监护人照顾未成年子女,并确保您的财产被保护和管理。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1. 介绍在现代社会中,当一个人去世时,他或她的遗产将由生前所立的遗嘱来分配。
但是,当一个人没有立遗嘱或遗嘱被视为无效时,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将适用。
法定继承是指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的一套规则,来确定去世人的遗产将如何分配给合法继承人。
2. 法定继承的原则根据中国法律,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则:2.1 平等继承平等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合法继承人之间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有平等的权利来继承去世人的财产。
这个原则反映了性别平等的社会观念,旨在防止对某一性别的歧视。
2.2 直系继承直系继承是指法定继承中,只有一些特定的亲属可以成为合法继承人。
根据中国继承法,合法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其他亲属,如兄弟姐妹或祖父母,在法定继承中不享有继承权。
2.3 优先级继承在法定继承中,不同的亲属之间享有不同的继承优先权。
配偶是继承优先级最高的亲属,他或她享有一定的继承份额。
如果去世人有子女,那么子女将共同分享剩余的遗产。
如果去世人没有子女,而是有父母,那么父母将继承全部遗产。
在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以及其他近亲有权继承遗产。
2.4 替代继承当合法继承人去世或放弃继承权时,替代继承原则将适用。
例如,如果去世人的子女先于去世人去世,那么子女的子女(即去世人的孙子孙女)将作为替代继承人继承遗产。
3. 遗产分配顺序在法定继承遗产分配中,有一个明确的顺序来决定继承人的身份。
1.首先,配偶将继承1/4或1/3的遗产,具体比例由各地法规规定。
2.其次,在有子女的情况下,子女将平均分享剩余的遗产。
如果有多个子女,他们将平均分配。
3.如果去世人没有子女,但有父母,那么父母将继承全部遗产的一半。
4.在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以及其他近亲将分享遗产。
5.当所有合法继承人都不可行时,国家将对遗产进行处理。
4. 法定继承的限制虽然法定继承是一种公平和合理的方式来分配遗产,但也存在一些限制。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在民法典上⾯有两种⽅式,分别是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都是民法典上⾯⽐较常⽤的⽅式,也是决定这遗产继承的主要归属,⽽很多⼈对于这两种继承的内容⼀直都不是太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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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财产继承的两种不同的形式,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的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前所⽴遗嘱中指定的继承⼈继承其遗产所进⾏的继承。
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的;⽽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2、法定继承⼈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在遗嘱中确定的。
3、遗嘱继承⼈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范围内的⼈,⽽法定继承⼈不⼀定都是遗嘱继承⼈。
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的⽣前意愿,遗嘱继承⼈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中的⼀⼈,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中的若⼲⼈。
哪些法定继承⼈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4、我国实⾏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前⽴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不能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是有⽐较⼤的区别,如果希望能够⾃⼰决定⾃⼰遗产的分配,在⽣之前早早的⽴下遗嘱是⽐较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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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法定继承
2008年11月,王永庆追思会后,杨娇 所出的王永庆长子王文洋以强硬的姿态引 爆了遗产争夺大战。他向李宝珠的子女发 出律师函,要求公布王永庆名下的所有财 产明细。 十几年前,已婚的王文洋与明星吕安 妮相恋,令王永庆勃然大怒,将王文洋停 薪留职,王文洋因此离开台塑远走美国, 事件震惊台岛。二房在王文洋赴美之后, 远离台塑的权力核心,二房子女对台塑的 资金流向无法掌握,触发了王文洋“查账” 行动。
王永庆逝世后,除王文洋外,其余二房子女 都承认李宝珠为王永庆遗产继承人之一;三房子 女也同样承认二房杨娇有资格继承遗产,惟独王 文洋,不仅不承认李宝珠,甚至否认亲生母亲杨 娇的继承人地位。 根据王家人提报的王永庆遗产申报书,郭月 兰、杨娇、李宝珠全被列入配偶,12名继承人 (3位配偶和9位子女)之中,除了罹患老人痴呆 症的郭月兰和王文洋,其余都签章承认;而王文 洋提出只有大房郭月兰才拥有配偶继承权,是唯 一可以“以妻子身份”直接分得王永庆一半财产 的人。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按照法律规定,依据继 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相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互扶养关系确定的。 但现代民法的趋势是 包括: 继承人的范围, 1、配偶:— 必须有合法的夫妻关系 逐渐缩小继承人的范 各国不同。最广的 围,如法国民法最初 2如联邦德国,实行 、子女:— 包括养子女和继子女(养子女只能 规定旁系血亲是二亲 是养父母的法定继承人;继子女是继父母和亲生 血亲属物限制主义, 父母的法定继承人) 等以内均可以继承 即凡血亲(直系血 (《拿破仑民法典》 3亲与旁系血亲)不 、父母 第755条)。现在 4论若干亲等均可继 、兄弟姐妹 则缩小到六亲等(现 5、祖父母、外祖父母及 孙子女外孙子女 承。 行民法典第755 6、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 条)。 媳和丧偶女婿
法定继承名词解释
法定继承名词解释
法定继承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习惯法,有关权利与义务从一个人传给其他人的称之为继承。
法定继承规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死者的财产遗产。
继承是死者的财产的传承,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是由法律与公约规定的。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有法定继承人和义务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为夫、妻、父母生前于他共同生活的子女,以及原生父母与死者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
子女及配偶的收入都可以继承,而义务继承人根据场景不同,义务有限。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义务继承人级别分为3级,其中第一类是死者的子女、配偶和实体继续型的祖属;第二类是血缘上有权限的人;第三类是法定继承顺序外的一些特殊情况。
法定继承也有不同种类,一般分为法定普通继承和义务限制继承,其中法定普通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规定的继承顺序中,所继承的财产无局限性;义务限制继承是指,被继承的物品有限且仅限于指定的物品或者钱款。
法定继承尊重遗嘱制度及遗赠秩序,会根据不同情况,对继承条件予以调整。
死者遗书里所规定的,死者所看重的人在明确了死者遗愿时,将被重视和尊重。
所以,遗赠有许多优点,在许多家庭中,都注重传统与遗赠,最终将物质财富传给后代,也将情感价值传给了家庭成员,强调家庭关系的美好。
总而言之,法定继承制度既允许继承人按当前的法律规定继承其亲属的资产,也对被继承人的权利进行一定的保护,从而保证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保障死者遗愿的持续性,保障家庭的整体利益。
法定继承制度既保障了死者的正当权益,又使被继承人强制执行遗赠,公平地确定继承关系,从而减少继承行为引发的纠纷,也有利于促进家庭关系的稳定。
继承遗产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遗产继承是法律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关乎公民的财产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我国《继承法》于1985年4月10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
此后,我国陆续对《继承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本文将详细阐述继承遗产相关法律规定,包括继承的种类、继承人的资格、遗产的范围、继承的顺序、继承权的丧失以及遗产的处理等内容。
二、继承的种类1.法定继承:指根据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份额继承遗产。
2.遗嘱继承:指根据被继承人的遗嘱,将遗产分配给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指被继承人在生前以遗嘱方式,将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
三、继承人的资格1.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2.遗嘱继承人:指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继承人:指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受遗赠人。
四、遗产的范围遗产包括:1.财产权利:如房屋、土地、车辆、存款、股票、债券等。
2.财产义务:如债务、赔偿金等。
3.其他权利:如著作权、专利权等。
五、继承的顺序1.法定继承的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继承的顺序: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的顺序:遗嘱指定的受遗赠人。
六、继承权的丧失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七、遗产的处理1.遗产的清理:继承人应当及时清理被继承人的遗产,确定遗产的种类、数量和价值。
2.遗产的保管:继承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防止遗产的毁损、灭失。
3.遗产的分割:继承人应当协商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按照法定份额分割遗产。
4.遗产的转让:继承人可以自由转让继承所得的遗产,但不得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
5.遗产的偿还:继承人应当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但遗产不足以偿还的,继承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继承案例
法定继承案例
在我国的继承制度中,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法定继承案例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具体的案例。
案例一,小明的父亲去世,留下了一套房产和一笔存款。
小明是独生子,根据我国的继承法,小明作为父亲的唯一继承人,将继承父亲全部的财产。
这是因为在我国的继承法中,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而且小明是父亲的唯一子女,所以他将继承全部的财产。
案例二,小红的父母双亡,她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
根据我国的继承法,父母双亡时,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小红、哥哥和姐姐将平分父母留下的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小红、哥哥和姐姐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比例,平分父母的财产。
案例三,小华的父母离婚后,父亲再婚并且有了一个继子。
父亲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产和一家公司。
根据我国的继承法,小华作为父亲的子女,将继承父亲全部的财产;而父亲的继子则不享有父亲的继承权。
这是因为在我国的继承法中,继子并不是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之一,所以他将不会分享父亲的财产。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法定继承是根据我国的继承法来规定的,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类似的继承案例,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来处理财产继承问题,以避免发生纠纷和矛盾。
总之,法定继承是我国继承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它保障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也规范了财产继承的程序和方式。
当事人在处理继承问题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尊重法定继承的原则,以确保财产继承的公平和合法性。
继承权名词解释
继承权名词解释
继承权是指一个人在他人死亡或无法行使权利时,获得其财产或权益的法律权利。
继承权是为了保护个人和家庭财产的传承,确保合理分配财产并维护社会稳定。
继承权可以分为两种类型: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
1. 法定继承权: 法定继承权是根据当地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继承权。
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法定继承权的规则会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法定继承权会将财产分配给死者的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等。
例如,在中国,根据《继承法》,如果一个人没有立遗嘱,那么他的财产将会根据法定继承权进行分配,其中配偶和子女享有优先继承权。
2. 遗嘱继承权: 遗嘱继承权是指根据死者的遗嘱而产生的继承权。
遗嘱是死者在生前书写的文件,用来指定他希望自己的财产由谁继承。
遗嘱继承权的行使需要遵守遗嘱的内容和法律规定。
如果死者没有立遗嘱或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遗嘱继承权可能会失效,法定继承权将会起作用。
继承权的行使是通过继承程序来实现的。
继承程序通常由法院或相关机构负责,以确保财产的合法分配。
在继承程序中,继承人需要提供
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死者的死亡证明、遗嘱等,以证明其拥有继承权。
总之,继承权是一个法律概念,指一个人在他人去世或无法行使权利时,获得其财产或权益的法律权利。
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是两种常见的继承权类型,其行使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
05法定继承
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
的人先死亡”。
这里“没有继承人”有个时间问题,指在死亡
事件发生后,被继承人是否还有活着的继承人
。
其三,“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
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
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
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长辈遗产在其被推定死亡的一刻,开始发生
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
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
2、法定继承顺序
——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
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岳
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 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
转继承的适用必须符合两个要件:
1)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
前死亡或宣告死亡。
2)继承人必须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
承权。
课堂案例练习:
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 万存款的遗产。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 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 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 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
应继承的其父的三间房屋,根本不能再分存款。”
问题: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这个复杂的继承纠纷案?
程广仪
夫妻
马育才 马 妹
马 侄 子
程 父
女 儿 母女
赵 钢
马 弟
夫妻共同财 产12万元
赵莉
课堂案例练习:
法定继承案件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按照一定顺序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在我国,法定继承是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定继承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日益增多。
本文将对一起法定继承案件进行法律分析,以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二、案情简介原告甲,男,60岁,乙市人。
被告乙,女,40岁,甲的女儿;丙,男,45岁,甲的儿子;丁,女,30岁,甲的女儿。
甲去世前,有一套房产位于乙市,房产证登记在其名下。
甲去世后,乙、丙、丁三人要求继承该房产。
甲生前未立遗嘱,且甲的妻子已去世。
甲的兄弟姐妹均已去世,无子女。
原告甲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甲的房产。
被告乙、丙、丁答辩称:甲的房产应依法由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
三、法律分析1.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三种方式继承。
”在本案中,甲去世后,其遗产应依法适用法定继承。
2. 法定继承人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法定继承人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配偶、子女;二、父母;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本案中,甲的妻子已去世,甲的兄弟姐妹均已去世,故甲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
3. 法定继承的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在本案中,甲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故乙、丙、丁三人的继承份额应均等。
4. 法定继承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在本案中,乙、丙、丁三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故视为接受继承。
5. 法院判决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法院应判决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甲的房产,且继承份额均等。
四、结论本案中,甲的房产应依法由其法定继承人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
关于继承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继承是法律规定的,在公民死亡后,其财产依法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制度。
继承制度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本文将从我国继承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继承的种类、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遗产的处理等方面,对我国继承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立法背景1. 国际背景: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国继承法的发展趋势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继承法的国际化;二是继承法与税法的结合;三是继承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结合。
2. 国内背景:我国继承法的立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继承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颁布,这是我国第一部继承法,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2)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颁布,对1950年的继承法进行了修订,明确了继承权的取得、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等内容。
(3)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处理等内容。
三、基本原则1. 保护继承权原则:继承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继承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 公平原则: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应当依法继承遗产,不得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3. 男女平等原则:继承法规定,男女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
4. 公序良俗原则: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利用继承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继承的种类1. 法定继承:指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
2. 遗嘱继承: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继承遗产。
3. 遗赠:指被继承人生前将其财产赠与他人,他人接受赠与并享有继承权。
五、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1. 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 继承人的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六、遗产的处理1. 遗产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生前所拥有的财产、债权、知识产权等。
法定继承名词解释答案
法定继承名词解释答案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继承法的了解也越来越深刻。
而其中一个重要的继承法是法定继承。
那么,什么是法定继承呢?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法定继承的定义、涉及人群以及相关的内容进行解释和阐述。
一、定义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按照分配顺序依据法律继承遗产的权利。
通俗点说,如果某个人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他的财产将要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进行继承。
二、涉及人群法定继承的规定适用于没有留下遗嘱的人,也就是这个人没有向任何人说明他的继承意愿。
同时,这个人是有合法继承人的,也就是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有亲属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分配他的财产。
三、具体内容法定继承通常涉及以下内容:1. 继承人的分配顺序法定继承的法律规定了继承人的分配顺序,一般分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几个级别。
每个级别里面又存在多个亲属,则需要按照规定比例来分配财产。
2. 继承份额的计算方法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继承份额通常由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和继承人的数量来决定。
比如,假设某个人的继承人只有1个孩子和1个兄弟姐妹,则他的财产应该按照50%的比例分配给孩子和兄弟姐妹。
3. 相关限制除了以上规定外,法定继承还存在一些相关限制。
比如,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那些因犯罪被判刑的人和受到法律限制的人。
此外,法定继承在有些地方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规定,需要根据当地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处理。
四、总结通过上述解释,我们可以发现,法定继承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继承法。
它可以有效地处理没有遗嘱的人的财产,并且它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限制,使得每个人的继承权利都可以得到保障。
因此,在生活中,我们要时刻了解和遵守法定继承的规定,以保证自己和所爱之人的继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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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教案
课题:法定继承
教学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法定继承的基本内容、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特征和区别,了解遗产分配的原则和特别规定,并能熟练运用法定继承方式解决遗产分割问题。
教学重点:法定继承的具体内容
教学难点: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制度的运用
教学方法:讲授法
教学过程:
复习提问:
2000年3月31日杭州市69岁的老人叶瑞亭因病去世了,这位生前默默无闻的老人,死后却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老人生前立下遗嘱,将他价值百万元的财产,全都留给了曾在他家做过保姆的乡下妹子吴菊英,并到公证机关作了公证。
而她的亲身女儿却没有分得一分一厘,这使老人的子女愤怒异常,怎么也想不通。
接受遗产的小保姆吴菊英,从17岁来杭州到现在已有8个春秋,8年来,她与叶瑞亭朝夕为伴,相互照顾,情同父女,这份遗嘱也确实是老人的真实心愿,那么对于这样的遗嘱,法院将如何判决?请就上节课我们所学的遗嘱继承相关知识来谈一谈这份遗嘱是否为合法有效的遗嘱?叶瑞婷的女儿能否得到这份遗产呢?
第一尊重立遗嘱人他本人的意愿,他对于个人财产的处分是他行使所有权的一个基本内容,这是第一。
第二,遗嘱的内容是否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他必要的继承份额,如果他的女儿是处在一个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状况之下,那父亲对遗产全部的遗赠给小保姆,肯定这个遗嘱的内容会发生无效的情形,但是如果他的女儿不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他的父亲基于对于小保姆的这种感激之情,把个人财产做了全部的遗赠,法律上还要去维护立遗嘱人他的真实意见表示。
这是我们上节课所学的遗嘱继承,也就是根据死者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进行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
在现实生活中也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形,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或者遗嘱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再或者遗嘱医嘱继承人却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等,在这种情形下又应该如何进行继承呢?
今天我们就来学习继承的另外一种方式法定继承
二、法定继承
案例:吕丙,男,21岁,山西某工科大学学生。
吕乙,男,52岁,某村农民。
吕甲,男,已故,原系某村养猪专业户。
吕甲与其妻没有婚生子女,早年收养王某为养子,改名吕乙,吕乙婚后生一子吕甲,1987年,吕乙因病早逝。
1992年,吕甲与其妻先后逝世。
吕丙以吕甲收养孙的身份要求继承祖父的遗产。
吕甲的胞弟吕丁也提出要继承其兄吕甲的遗产,理由是吕丙是吕甲的第三代,而且是养孙,没有继承权。
自己是吕甲的同辈人,而且是同胞兄弟,是吕甲的遗产唯一继承人。
为此,二人发生争执,吕丙去学校法律教研室请教法律老师该如何办。
在这个案例中被继承人吕甲生前没有订立遗嘱,那么他的财产到底谁有权继承呢?
对于这样的情形就要适用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的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的顺序、继承人遗产分配的份额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是继承中常见的继承方式,其适用的前提是被继承人没有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放弃遗赠等。
(二)法定继承人范围、顺序
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以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为基础确立。
2、根据与被继承人关系的亲疏远近程度确定并将其划分为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包括养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的儿媳、女婿;
再婚的女婿继承纠纷案
案例:刘甲,男,已故,原系河南某县农民。
王某,男,35岁,大学文化,某县农机厂工程师。
刘乙,男,承德市某工厂会计。
王某与刘甲独生女儿刘女于1982年结婚,婚后夫妻一直与刘甲共同生活,王某视刘甲如亲生父亲。
1990年,刘女因车祸死亡。
刘甲因悲伤过度,患了重病。
王某后虽另婚,但仍像过去那样,照料刘甲,请医送药,料理日常起居。
1992年刘甲去世,王某又为他送了终。
不久,刘甲之弟刘乙回来,要继承哥哥的遗产,他认为王某是女婿,不能继承,他是唯一的继承人。
王某不同意,起诉到人民法院。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先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或放弃继承或丧失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根据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我们再来看开头的案例,如果吕乙没有先于吕甲死亡,那么谁应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吕甲遗产?实际上吕甲的养子吕乙已先于吕甲死亡,但留有一子吕丙,吕丙有没有权利继承吕甲的遗产呢?
(三)代位继承
1、概念、
对于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死亡的父或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就叫做代位继承。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为代位人。
而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代位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无权继承,所以该案的合法继承人为吕甲。
2、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
(1)、被代位人必须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代为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4)、代位人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得的份额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转位继承遗产纠纷案
案例:王丙,男,21岁,河北大学学生。
王丁,女,19岁,河北某医专学生。
刘某,女,46岁,河北某外贸公司职员。
王女,女,40岁,河北某食品商场店员。
被继承人王甲生前系河北某大学教授,曾写过许多专著,其中《遗传法》和《病理学》两本书在他去世时还未出版。
1980年他去世后,其子王子和女儿王女对其它遗产进行了分割。
1981年1月王子病死,留下妻子刘某和两个儿女王丙、王丁。
此后,1981年10月,王甲的遗著《遗传学》和《病理学》出版,出版社送来了稿费3000元,成为王甲的遗产。
王女要求作为唯一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全部稿费,刘某及儿女提出异议,于是到某律师事务所咨询。
请同学归纳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
(2)继承主体不同。
(3)适用的范围不同。
四、继承的程序与遗产的处理
1、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死亡包括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他们死亡的先后时间,就推定其中无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就推定长辈先死亡。
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
(参见案例3)
2、遗产的范围
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
请同学思考遗产是否包括债务?
遗产包括个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生活用品、林木、牲畜、文物、图书资料及知识产权的财产权,还包括被继承人依法可以转移的债权债务及其他各项合法权益。
2、继承的接受、放弃与丧失
◆继承人在实施了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可能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财产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遗嘱等。
课堂练习:
1、刘某与前妻生有一子,离婚后孩子和前妻一起生活,由刘某提供抚养费,两年后,刘某与赵某再婚,赵某带来与夫所生的女儿。
刘某和赵某生活两年去世,可以直接继承刘某遗产的有()
①前妻②与前妻所生儿子③继女④赵某
⑤刘某的爷爷⑥已去世的父亲
A、①②⑥
B、②③④⑤
C、②③④
D、①②⑤
2、被继承人牛贤弟在解放前先后与李莞荣、许萍结婚。
李莞容生有3个子女,即牛华珍、牛华东、牛华林(牛华林早年去美国,1969年在美国病故,遗下妻子王青、女儿牛春琴、牛春红、牛春兰)。
许萍生有3个子女,即牛华玉、牛华贵、牛华宝。
1959年牛贤弟与许萍协议离婚,许萍所生的3个子女由牛贤弟抚养。
从此,牛华玉、牛华贵、牛华宝由牛贤弟、李莞容抚养,在上海共同生活。
1963年牛贤弟病故,其去世后遗产没有分割。
1971年李莞容病故,经查,牛贤弟与李莞容留有遗产40万元。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牛贤弟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2)哪些人可以转继承牛贤弟的遗产?
(3)李莞容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4)本案应如何处理?
小结、今天我们学习了法定继承的基本内容、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制度的区别和运用,了解遗产分配的原则和特别规定,希望大家认真掌握并能运用这些基本原则和制度解决遗产分割问题。
布置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