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公司采掘工作面机电运输设计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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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对设备硐室化要求内容较欠,2、另风水管路分支同位置间距不宜大于500mm,并对采区采掘工作面管线缆线布置及安装方式结合三化标准,体现统筹布局,统一规划意图。3、建议绞车、胶带硐室基础应略高于巷道底板100mm,防止杂物及积煤。4、大巷及采掘工作面电器、气动操作机构硐室化等
焦煤公司采区(采掘工作面)机电运输设计技术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焦煤公司采区(采掘工作面)机电运输系统设计,夯实机电运输安全基础,理顺采掘机电技术管理程序,提升焦煤公司矿井机电运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本规范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依据河南能源、焦煤公司机电运输方面的相关制度、标准。
第二条矿井开拓延深和矿井技术改造的机电运输相关设计,由矿井提出申请并按设计管理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机电部参加矿井开拓延深和矿井技术改造机电运输相关设计的评审工作。
第三条采区和工作面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矿井设计人员进行设
计,机电运输设计由矿井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矿长)组织矿井机电运输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设计。井巷设计人员与机电运输设计人员之间必须加强沟通、衔接,保证井巷工程满足机电运输设备和设施安装、使用和检修的需要。
机电部参加采区机电运输相关设计的评审工作。
第二章矿井开拓延深和矿井技术改造机电运输设计第四条矿井开拓延深和矿井技术改造应提前6个月提出申请,并按设计管理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机电运输相关设计与整个工程设计一同进行。
第五条在矿井开拓延深工程或矿井技术改造工程设计的过程中,矿井机电运输部门要安排人员积极主动与矿井生产技术科及设计单位加强沟通和联系,参与机电运输设计方案的论证和制定,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第六条设计必须在开工前3个月完成,由矿井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查批准,于开工前2个月交于施工单位。机电部、矿井机电部门应参加设计评审工作。
第七条矿井开拓延深工程或矿井技术改造工程机电运输系统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运输系统;
(二)辅助运输系统;
(三)人员运输系统;
(四)供电系统;
(五)排水系统;
(六)供水系统;
(七)压风系统。
上述各系统设计应包括有设计方案、设备配置明细、施工设计及工程预算。
第三章采区机电运输设计
第八条采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矿井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设计,采区机电运输设计由矿井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副矿长)组织矿井机电运输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设计。
采区设计各专业之间要加强沟通、衔接,井巷工程设计必须提前优先考虑机电设备、设施、管路、缆线等安装、使用、检修的需要,井巷工程设计必须有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副矿长)和机电科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审批签字。
第九条采区机电运输设计审批程序
(一)采区机电运输设计,必须与采区工程设计一同进行,在开工前3个月完成。采区设计方案必须是多方案进行比较和评定,经矿井会审后,报焦煤公司审查批准,采区机电运输设计必须报机电部审查批准,于开工前2个月交于施工单位。
(二)采区机电运输系统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变更设计,必须报矿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副矿长)书面批准后实施。变更设计审
批书必须存档。
第十条采区机电运输设计的主要内容
(一)应提交的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概算书、设备目录及相关图纸。
(二)设计说明书内容:
1、采区概况:包含与机电运输有关的采区地质特征、水文地质、矿井瓦斯含量、瓦斯涌出量、煤层、煤质及采区巷道布置等。
2、采区机电运输系统介绍、方案及对比(工程量、工期与投资等)、设备选型计算等。机电运输系统主要包括:
(1)主运输系统
(2)辅助运输系统
(3)人员运输系统
(4)供电系统
(5)排水系统
(6)供水系统
(7)压风系统
3、结论。
第十一条采区主运输系统设计
(一)描述主运输线路上各段巷道的基本情况(断面、倾角及长度)、采区设计生产能力、主运输系统设计能力等。
(二)采区主运输设备选型设计
1、主运输系统设备优先选用带式输送机。因巷道实际情况、运输距离、倾角等原因不宜使用带式输送机的,方可考虑选用刮板输送机等其它运输方式。
2、主运输系统设计运输能力应大于采区设计生产能力20~50%。
3、主运输设备必须经过选型计算。
4、主运输设备在满足运输能力和使用的前提下,应优先选用本矿井或焦煤公司已有的同型号(或相近型号)运输设备,或者是主要部件相同,以方便设备的调剂、使用和互换。
5、必须设计各主运输设备(包括控制及附属设施)的安装位置、顺序设备的搭接转载、检修维护的空间、通道,并考虑备件的运输、起吊等。
(三)采区带式输送机结构形式应考虑以下方面的要求:
1、胶带:运输能力在800t/h以上的带式输送机应优先考虑采用钢丝绳芯强力带式输送机。
2、带速:在满足运输能力的情况下,尽量避免采用较高的带速,一般应在2~3.15m/s,最大不要超过4m/s。
3、特殊结构:运输倾角应小于18°,当大于18°时,应有防滑、防滚矸措施。
4、保护装置:带式输送机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配齐保护装置。
5、操作台及位置:带式输送机应配置操作台,操作台安装位置必须保证司机能方便观察到卸载点及上胶带煤流情况。
6、张紧(储带)装置长度:应能满足张紧和延长、缩短皮带的需要。张紧(储带)装置的安装位置应靠近驱动装置,斜巷安装时优先布置在巷道下侧。
7、采区带式输送机应配置自动调偏装置。
8、带式输送机卸载高度及卸载臂长度满足卸载的要求,搭接处接料优先选用缓冲托床。
9、在巷道凹处,应防止出现漂带,在巷道凸处,应考虑加强上
下托辊强度。
10、连续转载运行的胶带输送机要推广集中控制;信号装置优先选用带有语音通讯功能的控制信号装置。
(四)带式输送机巷及设备布置要求
1、采区带式输送机巷应力求简单,巷道必须沿中线掘进,不得改变方向。因地质原因确需改变方向的,应在巷道设计时进行经济技术方案论证,并对带式输送机的结构、安装布置方式、台数及其它相关机电运输系统必须重新设计,满足改变方向后的要求。
2、采区带式输送机巷应尽量减少起伏,必要时应通过落底或挑顶,保证输送机安装角度平缓过渡。
3、带式输送机巷道断面要满足设备安装、使用、维修、管线敷设、行人等的需要。
4、采区带式输送机机头应考虑施工检修专用通道,驱动装置、机头大架与巷帮的间距必须满足驱动装置、滚筒等大型部件的进出。检修时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