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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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报告(正文)
导读: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第十七条:“年度折现率应考虑财,结合本项目实际,本项目折现率选定为4%,4、利润率选择:依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根据项目实际,经测试选定项目投资合理利润率为8%,(详细参见附件九:项目财务方案分析筛选说明),5、项目周期设定:根据上述折现系数为4%,经对项目财务现金流量测算分析,项目在25年周期的净现值
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第十七条:“年度折现率应考虑财政补贴支出发生年份,并参照同期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合理确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折现系数参考国债收益率确定,经网上查询,2015年3月27日中国国债收益率:20年期收盘价格为4.017%,30年期的收盘价格为4.19%,综合平均按4.1%,考虑市场因素和经济增长因素,结合市政公用行业情况,本项目折现率选定为4%;
4、利润率选择:依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第十八条“合理利润率应以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水平为基准,充分考虑可用性付费、使用量付费、绩效付费的不同情景,结合风险等因素确定”,我国现阶段商业银行长期贷款利率约为8.19%(=基准利率5.65%*[(下限0.9+上限2)
/2]=5.65%*1.45=8.19%),根据项目实际,分别按7%、8%、9%三个投资收益率方案的进行现金流量对比分析,经测试选定项目投资合理利润率为8%。
(详细参见附件九:项目财务方案分析筛选说明)。
5、项目周期设定:根据上述折现系数为4%,利润率为8%设定,经对项目财务现金流量测算分析,项目在25年周期的净现值为1233.10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18.9年,动态投资回收期20.8年,内部收益率为5.47%,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基本持平,方案具有一定吸引力,可行性强,故项目生命周期方案为25年较为合适;如果项目周期为20年,运营期18年,则项目财务净现值为-197.42万元,内部收益率
(FIRR)为3.68%,低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方案不具有吸引力和融资可行,故20年期限不可取。
以上参见附件六:项目财务现金流量分析表(利润率=8%)以及附件九:项目财务分析方案筛选说明。
6、政府自留风险承担成本包括政府按比例承担的法律、政策等所支出的成本。
3.2.3计算初始PSC值
初始PSC值=(建设成本-资本性收益)+(运营成本-第三方收入)+其他成本
(1)建设成本:本项目未完投资8000万元,计划分两年投入。
(2)资本性收益:项目运营末年的折旧残值,参照会计折旧规定,项目残值为投资金额的5%。本项目估算实际投资10506万元,政府已经形成的投资不作为资本性投资,社会资本投资8000万元按照100%固定资产形成率测算,资本性收益为400万元,因项目到期后设施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收益资本性收益应归政府收益;
(3)运营成本:项目运营期内的管理费用、检测维护费用等。项目运营成本参考《河南省吨污水处理运营费用参考指标》以及其他同类项目,并根据本项目自身情况确定费用取值,经测算,本项目年运营成本285.65万元(详见附件一:项目运营成本测算分析表以及附件十:项目运营成本测算说明)。
(4)第三方收入:政府按照测算核定价格(或最终竞争价格)付给项目公司的服务费收入。本项目为完全政府付费项目,第三方收入全部属于社会资本方收入,由于政府承担全部付费责任,为便于分析,将政府付费金额作为政府第三方收入为负值计算。
(5)其他成本:本项目不存在其他成本。
3.2.4竞争性中立调整值
竞争性中立调整值是为了消除政府传统采购模式下公共部门相对社会资本所具有的竞争优势,主要包括政府比社会资本少支出的土地费用、行政审批费用、所得税等有关税费。本项目是政府付费的市政公用设施在建项目,竞争性中立调整值主要为营业税金和所得税,传统模式下,政府拨付项目运营费用,不产生营业税金和企业所得税,采用PPP模式项目公司取得收入应按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产生利润要缴纳所得税。
税金及附加=项目生产量*付费单价*税率
=3650万吨×0.2599元/吨×3.36%=31.87万元;
所得税=(项目收入-运营成本-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率=(3650万吨×0.2599元/吨
-285.65万元-31.87万元)×25%=157.78万元
竞争性中立调整值=税金及附加+所得税
=31.87+157.78=189.65万元
3.2.5风险承担成本
由于项目的风险概率和风险后果值难以预测,因此风险承担成本结合本项目实际,按照可转移风险、可分担风险以
及不可转移分担风险进行分类,采用分类比例法进行测算。
第一类可转移风险包括:项目建设期间可能发生的组织机构、施工技术、工程、投资估算、资金、市场、财务等风险,项目公司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后,大部分风险可以有效转移,风险承担成本按项目建设成本的5%考虑,即400万元,其中自留风险占20%为80万元,可转移风险占80%为320万元。
第二类可分担风险包括: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可能发生的法规政治风险、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等,需要政府和项目公司共担的风险,按照项目建设投资的1%考虑为80万元,项目公司和政府各分担50%;
第三类不可转移风险包括:主要项目运营期间受消费物价指数、劳动力市场指数等影响可能发生的价格调整和利润率对运营补贴支出风险责任,不可转移和分担,由政府承担风险支出。按照项目运营成本5%考虑,经测算为14.28万元,鉴于本项目运营维护简单的特点,项目运营期内不再考虑每年增长变化因素进行调价,影响成本增长超过5%时,可以按照程序申请调整服务费价格,具体调价方式在项目管理合同中双方协商确定。
3.2.6折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