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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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业务范围
1.1工程部(以下简称工程部)负责工程甲供设备材料的订货、催货、验收、及发放等工作。
1.2工程设备材料的包装物及废旧物资由安装单位负责清理,公司进行回收(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2.甲供设备材料需用计划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及监理指定的期限,提交甲供设备及材料的
年、季和月需用计划,经监理审批后,由工程部组织供应。
3.甲供设备的采购管理
3.1合格预选厂家的确定:
由工程部推荐合格预选厂家名单。根据概算金额,200万元以下设备由公司审批,200万以上设备总公司审批。
3.2招标程序
3.2.1设备材料概算在5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特殊情况可议标),由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进行招标。
3.2.2编制招标文件:该文件包括工程部依据华能范本编制的投标须知和合同条款以及经工程部审核的技术规范书。
3.2.3提出招标申请。
3.2.4售标。投标预选单位履行购标手续后,工程部进行售标(纸介质及电子版)。
3.2.5开标、评标、定标:工程部具体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工作,并委托基本建设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定标。
3.2.6供货合同签订:工程部依据中标结果与中标单位进行技术协议谈判,由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合同按要求统一合同文本,并由公司统一编号。
3.3询价比价采购:适用于50万元以下零星设备材料、工程急需、生产厂家单一及不具备招标条件的设备材料的采购。询价比价对象必须是合格预选厂家(如此前不是合格预选厂家需先行确认)。
4.设备材料的催交管理
4.1工程部在供货合同签订后依据合同交货期并结合现场施工进度与供货厂家联络,及时掌握生产厂家的设计、投料、制造、试验、发运等情况,必要时到生产及配套生产厂家催货。
5.接货管理
5.1工程部接到供货厂家的到货通知后通知施工单位做好接货的准备工作。
5.2施工单位应在设备材料到达前,按施工组织设计及设备材料存放平面图,准备足够的堆放场地和仓库。
5.3 运输设备材料的火车、汽车在卸货之前,接货人员按火车、汽车装箱单核对车号、箱号,点验箱件数量,遇有箱件破损、短缺及残损等情况应分清责任(是原残或运输致残)、做好记录,做到点验不错、记录完整、签证准确、交接清楚,否则不得卸货或转运。
5.4货物落地后即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等待正式验收,未经验收的货物施工单位不得使用。
6.验收入库管理
6.1开箱点验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范围、技术标准进行。
6.2验收工作由监理、工程部物资人员、工程部专工、供货厂家代表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
6.3按合同规定,在开箱点验前三到十天,工程部应通知供方派人参加开箱点验,供方逾期不到需方可自行开箱点验。
6.4开箱点验:
6.4.1对设备、材料的包装、外观进行检查,己破损的箱件要先检。
6.4.2按照装箱单对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行详细点验与核对。
6.4.3 开箱点验要按设备材料检验表格逐项填写清楚,由参加检验的人员签字认可。
6.4.4检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做好详细记录和拍照,及时向工程部领导汇报。
6.4.5检验时发现的问题供方代表应当场签字确认。对检验时发现的问题未
能取得供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的应向供货商及时书面提出。
6.4.6开箱点验必须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前一个月完成,避免在索赔期内因未检验完毕而丧失索赔权利。
6.4.7甲方参加的对入厂设备、材料检验不能免除或代替施工单位在施工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对设备、材料的检验。施工单位在施工及调试过程中发现设备、材料存在质量问题要及时让供货单位代表签字认定。如消缺则将消缺方案、所需费用让供货单位代表签字认定,同时将情况报监理单位及甲方工程部各一份,若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将设备质量缺陷进行认证或认证单不能及时提交建设单位而影响索赔并造成损失的,由施工单位赔偿建设单位损失。
6.5 设备材料的入库管理
6.5.1由计划员填写入库通知单(附发票、质量证明、检尺或磅码单等),由保管人员凭单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7.设备材料保管保养
7.1甲供设备及材料到货验收后交由施工单位保管,随机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交工程部保管。
7.2设备材料堆放采用定位管理并录入微机,便于检索和查询。施工单位每季度要提报已供物资收支存情况报表,待工程结束后,需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将本工程完整的材料实耗明细表、汇总资料提交建设单位一份。
8.出库管理
8.1凡施工单位领用的设备材料,施工单位在到货验收后三日内到甲方办理正式出库手续。
8.2领用设备材料只对施工单位的物资供应部门,不对班组和个人。
8.3领料人员需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授权,其委托书签字字样或印章图样交工程部备案。
8.4物资出库要对应到分项工程。
9.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管理
9.1备品备件的管理
9.1.1设备开箱验收后,备品备件由开箱验收小组成员共同点验、登记造册,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由工程部统一收回单独保管。
9.1.2备品备件应按专业、设备图号分类登记入帐,放置于专用库房保管,
并加强日常的维护保养。
9.1.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的设备及配件如需动用随机备件,须报监理单位及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并按照甲方要求时间补足,否则按相应的价款扣除施工单位单位工程款。
9.1.4如供货厂家提供的设备及配件有缺陷,需动用随机备件。需由监理单位及水电公司批准后,施工单位方可无偿使用,缺少的备品备件由供货厂家按甲方要求时间补齐,否则按相应的价款扣除供货单位工程款。
9.2专用工具的管理
专用工具由工程部与供货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负责开箱点验,如施工单位在安装过程中必须使用专用工具,由工程部建立明细帐并估价(指暂时没有价格),设备安装结束后一周内施工单位应将专用工具归还工程部,并由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出具专用工具完好证明书。如有丢失、损坏或未按时返还的按其价格从工程款中扣除。
10.安装剩余设备材料、包装物的管理
10.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对甲供剩余的设备材料进行一次彻底清查造册,并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后全部退还甲方。
10.2在设备开箱过程中避免损坏设备包装物,在设备开箱或领用后,包装物由安装单位负责回收。
11.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设备和材料的管理
11.1施工单位应将产品合格证书及材料抽样检验报告呈报监理人。
11.2建设单位有权随时抽查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
11.3 施工单位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监理人负责按规定指示施工单位予以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