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课后习题部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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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网《国际私法》作业参考答案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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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网《国际私法》作业参考答案1、C P3132、D P3143、B P3144、B P3015、A P3376、A P3297、A P3338、A P3359、A P348-350 10、A P347 11、B P378 12、属地管辖13、D P402-403 14、A P402 15、D P401 16、B P422 17、A P345 18、C P306 19、D P427-428 20、A P42321、BCE P298 22、BCDE 23、ABD P305-30624、ABCDE P338 25、BCDE P329 26、ABCDE P10227、ABD P350 28、BCD P384-385 29、ABC P41230、ABCD P434-43531、结婚实质要件是指结婚时男女双方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必须排除的条件。

这些要件有六个方面:(1)双方自愿。

结婚是男女双方自愿的终身结合,双方自愿作为法定的必备条件。

我国的《婚姻法》第4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第三者加以干涉。

”(2)法定婚龄。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是男22岁,女20岁。

(3)禁止近亲结婚。

为了提高人中素质,确保人类的健康繁衍,并且维护必要的伦理纲常,各国都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凡直系血亲之间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

(4)禁止重婚。

各国的现代婚姻立法大都采用一夫一妻制。

要求婚姻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能有一个配偶。

我国婚姻制度也是采用一夫一妻制。

禁止重婚。

(5)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为维持当事人正常的婚姻生活以及保护配偶另一方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健康,各国都规定生理缺陷者、精神病患者,以及其他有疾病者禁止结婚,我国的《婚姻法》也有此规定。

(6)其他有关禁止性规定。

大多数国家都规定结婚是两个异性之间的结合。

有些国家还禁止异教徒之间、不同民族、种族之间通婚。

国际私法第三章答案(全)

国际私法第三章答案(全)

第三章:单项选择题:1—10 CBBAA DCCAB多项选择题:1—10 AC ABCD ABC ABD ABCD BC ABCD ACD ACD AD判断题:1—10 对对错对错对对错错对填空题:1、法官2、公共秩序3法院地法4、强行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5、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社会公共利益7、法则区别说8、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9、外国实体法10、反致名词解释:1、识别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戒法律概念对有关的事实构成或者法律问题作出定性,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当适用哪一冲突规范。

这个对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进行定性与归类的过程就叫做识别。

2、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是指一国法院依据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时,因其适用会与法院地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道德的基本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而排除其适用的一种保留制度。

3、法律规避是指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故意制造某种连接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行为。

4、外国法的确定(查明)是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某一外国实体法时,按照一定的方法对该外国实体法的具体内容予以确定的过程。

5、间接反致是指对某一案件,甲国或甲地区的法院根据本国或本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乙国或乙地区的法律,但依乙国或乙地区的冲突规范的指定应适用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而依丙国或丙地区的冲突规范的指定却应适用甲国或甲地区的法律,结果甲国或甲地区的法院适用了自己的实体法。

简答题:1、答:法律规避有四个构成要件:(1)从主观上讲,当事人规避某种法律是有目的、故意的;(2)从规避的对象上讲,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本应适用的强行法或禁止性的规定;(3)从行为方式上讲,当事人规避法律是通过有意改变连结点或制造某种连结点来实现的,如改变国籍、住所或物之所在地等;(4)从客观结果上讲,当事人已经因该规避行为达到了对自己适用有利的法律的目的。

2、答:两者的联系:都维护了国内法的权威,都排除了某个外国法的适用,维护的利益都是符合本国法的价值理论。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第一部分:选择题1. 以下哪个原则是国际私法的基础原则?a) 不违背司法管辖权b) 不同法域的法律被适用c) 法官以公正、独立的态度处理案件d) 不同法域的法律产生法律效力答案:b) 不同法域的法律被适用2. 国际私法的基本任务是:a) 解决国际合同纠纷b) 解决国家间的争端c) 解决涉外经济纠纷d) 解决私人之间的涉外纠纷答案:d) 解决私人之间的涉外纠纷3. 以下哪个原则是国际私法冲突规则的基本原则?a) 选法原则b) 追溯原则c) 优先原则d) 直接应用法律原则答案:a) 选法原则4. 以下哪个条件是法院确定适用某一国家的法律时需要考虑的?a) 涉外关系的性质b) 是否存在居民关系c) 是否存在财产关系d) 是否存在争议纠纷答案:a) 涉外关系的性质5. 在国际私法中,通常应首先适用的法律是:a) 签订合同地法律b) 对象的国籍法律c) 行为地法律d) 当事人共同选择的法律答案:c) 行为地法律第二部分:问答题1. 解释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是在涉外关系中适用不同法域的法律。

在国际私法中,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可以有所不同,因此当涉及跨国交易或纠纷时,需要确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是通过冲突规则来选择适用的法律,在冲突规则中考虑涉外关系的性质、行为地、居民关系等因素,以确定适用的法律。

2. 解释国际私法的基本任务。

国际私法的基本任务是解决私人之间的涉外纠纷。

由于涉外交易和合作的增加,私人之间的涉外纠纷也增加。

国际私法通过制定适用的法律规则来解决涉外纠纷,例如确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认可和执行外国判决等。

国际私法的任务是保护涉外交易的稳定和可靠性,提供公正和有效的解决机制。

3. 什么是国际私法冲突规则?国际私法冲突规则是一套规则,用于确定适用于涉外关系中的不同法域的法律。

冲突规则根据涉外关系的性质、行为地、国籍、居民关系等因素,决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来处理纠纷。

国际私法全部答案--需要自己找顺序

国际私法全部答案--需要自己找顺序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1. ()确立了最密切联系说。

A. 《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B. 《巴黎习惯法评述》C. 《法律冲突论》★D. 《冲突法重述(第二次)》2. ()是国际私法的核心规范。

★A. 冲突规范B. 统一实体规范C.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3. 从理性自然法出发,赞成将法律分为“人法”和“物法”,并主张扩大“人法”的适用范围的学说是()。

A. 国际礼让说★B. 法国的法则区别说C. 法律关系本座说D. 既得权说4. 第一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1893年在法学家()的倡导下由()政府发起召开的。

A. 戴西英国★B. 阿塞尔荷兰C. 萨维尼德国D. 库克美国5. 主编《冲突法重述(第二次)》的学者是()。

A. 凯弗斯B. 柯里C. 库克★D. 里斯6. 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

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

采用国际私法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A. 直接反致B. 转致C. 完全反致★D. 间接反致7. 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中。

A. 《巴伐利亚法典》★B. 《永徽律》C. 《法国民法典》D. 《德国民法施行法》8. 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

★A. 冲突法调整B. 实体法调整C. 国际公约调整D. 程序法调整9. 凯弗斯提出了()。

A. 政府利益说B. 最密切联系说C. 国际礼让说★D. 结果选择说10. 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

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 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B. 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C. 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D. 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11. 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电大国际私法作业参考答案

电大国际私法作业参考答案

电大《国际私法》作业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1. 既得权说是()提出来的。

C. 戴西2. 国际私法主要解决()D. 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3. 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

A. 冲突法调整4. 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B. 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5. 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

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

法院此行为属于()。

A. 识别6. 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

A. 范围7. 凯弗斯提出了()。

D. 结果选择说8. 识别的对象是()。

A. 客观事实9. 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中。

B. 《永徽律》10. ()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D. 区际法律冲突11. 以国内立法的方式系统规定冲突规范,适于()。

A. 《巴伐利亚法典》12. 杜摩兰在()中指出,契约关系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习惯。

B. 《巴黎习惯法评述》13. ()在他发表的《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中提出了法律关系本座说。

D. 萨维尼14.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A. 适用国际惯例15.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

C. 《法国民法典》1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这是()。

A. 单边冲突规范17. 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范围”部分是()。

A. 涉外合同18. 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国际私法参考题目+参考答案

国际私法参考题目+参考答案

一、试述自然人住所、国籍积极冲突与消积冲突的解决1.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及其解决。

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

(1)各国在实践中解决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的一般做法。

①在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中有一个是内国国籍时,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以内国国籍为准,即以内国法作为其本国法。

②在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各国实践有如下几种做法: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

b.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国国籍为准。

c.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③对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不作内国国籍和外国国籍的区分,为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只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2)中国关于解决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的规定。

《民通意见》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2.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及其解决。

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是指一个人无任何国家的国籍。

对此,各国实践中一般主张以当事人住所所在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如当事人无住所或其住所不能确定时,以其居所所在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我国《民通意见》第181条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二、国民待遇制度与最惠国待遇制度的异同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是指:所在国应给予外国人以内国公民享有的同等的民事权利地位。

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通常包括:国内税,运输、转口过境,船舶在港口的待遇,船舶遇难施救,商标注册,申请发明权、专利权、著作权、民事诉讼权等;不包括领海捕鱼、购买土地、零售贸易等。

最惠国待遇,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是国与国之间根据某些条约规定的条文,在进出口贸易、税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给予优惠利益、提供必要的方便、享受某些特权等方面的一项制度,又称“无歧视待遇”。

它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

国际私法答案

国际私法答案

作业1(第1章~第3章)一、不定项选择题1、ABD2、CD3、A4、C5、A6、D7、ABCD8、 ABD9、 C 10、C二、名词解释1、法律域外效力:又称为法律的属人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该人位于本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外都具有拘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2、公共秩序保留:是指本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而外国法的适用与本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公共秩序保留为由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3、直接适用的法:是指国家为保障政治、经济和社会的重大利益而制定的,无需经过冲突规范的指引,可以径直适用于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强行性规范。

4、冲突规范:又叫法律适用规范、法律选择规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不同性质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

三、简述题1、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是什么?答:法律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一、相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民事关系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二、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三、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简述识别的对象。

答:一、识别是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或法律概念,对有关事实构成的性质作出“定性”或“分类”,把它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用哪一种冲突规则的法律认识过程,即是说,识别的对象是冲突规范的“范围”和案件所涉及到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

二、识别一方面是对涉外民事案件所涉及的事实或问题加以分类或定性,纳入特定的法律范畴,另一方面是对冲突规范所使用的法律术语进行解释。

换言之,识别对象包括案件所涉及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

三、识别是根据一琮的法律观念,对案件的有关事实进行定性和归类,以确定其与哪一条冲突规范的“范围”相符合,以及确定何种法律与该冲突规范的“系属”相符合的过程。

国际私法A 答案

国际私法A 答案

国际私法参考答案A一、多项选择 1ABD 2BC 3BCD 4BD 5AD 6ABCD 7ABD 8CD 9BD 10ABC二、名词解释题1、国际民事关系,是指主体、客体和法律事实方面含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涉外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

2、冲突法调整,亦称间接调整,即在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中,制定法律适用原则,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适用内国法,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适用外国法以及何外国法,然后再按照所指定的那个国家的实体法,具体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3、识别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观念,对有关的事实构成作出“定性”或“分类”,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对有关的冲突规范所使用的法律名词进行解释,从而确定应适用哪一冲突规范去援引准据法的认识过程。

4、转致指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甲国法院按照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的法律,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了丙国实体法作为准据法。

5、临时仲裁指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在争议发生后由双方当事人推荐的仲裁员临时组成仲裁庭,负责审理当事人之间的有关争议,并在审理终结作出裁决后即行解散仲裁庭。

6、法律规避是指在涉外民事领域,当事人为利用某一冲突规范,故意制造出一种连结因素,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准据法,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得以适用的行为。

7、冲突规范在结构上则由“范围”和“系属”两个部分组成,“系属”是调整这一民事关系或处理该法律问题所应适用的法律。

8、属人法是指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作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用于解决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

三、简答题1、冲突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法律选择规范,它是指出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法律来调整的规范。

冲突规范的特点:(1)冲突规范是法律适用规范。

(2)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因而缺乏一般法律规范所具有的明确性和预见性。

它需要与其所指引的某种实体规范相结合,才能最终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国际私法练习及答案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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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第一部分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1•中国在加入1965年《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对外国向屮国送达文书的方式所作的保留是(D)A.公告送达B.外交途径送达C.领事送达D.邮寄送达2•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外国法人的本国法是指(C)A.其住所地所在国法B.其营业地所在国法C.其注册登记地国法D.其行为所在地国法3.属于主观连结点的是(C) A.住所B.物之所在地C.当事人的合意D.最密切联系4.国际私法要解决的法律冲突,主要是指(A)A.法律的国际冲突B.法律的区际冲突C.法律的人际冲突D.法律的时际冲突5.领事婚姻制度通常适用于在领事驻在国境内的(B)A.本国公民与驻在国公民的结婚B.本国公民与本国公民的结婚C.本国公民与第三国公民的结婚D.领事本人与驻在国公民的结婚6.如果一个在屮国为民事行为的外国人依其木国法为无行为能力,而依中国法为有行为能力,则适用(D )A.该外国人的本国法B.该外国人的住所地法C.该外国人的行为地法D.该外国人的属人法7』外国人的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但在内国有住所者适用其住所地法“,这是一条(C)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重叠性冲突规范D.选择性冲突规范8.最有成效、最富影响的从事统一冲突法工作的国际组织是(B)A.联合国B.海牙国际私法会议C.美洲国家国际私法会议D.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学会9.关于诉讼费用担保的规范,属于国际民事诉未法中直接适用的(B)A.诉讼程序法规范B.诉讼实体法规范C.冲突法规范D.统一实体法规范10.—国法院根据该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适用外国法时,如果适用的是该外国的冲突规范,则会发生(D)A.识别B.法律规避C.先决问题D.反致11.当今西方国家对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主要采用(B) A.绝对豁免原则B.限制豁免原则C.废除豁免原则D.平等豁免原则12.用于解决一国内部不同地区之间的法律冲突的规范称为(C)A.人际冲突规范B.时际冲突规范C.区际冲突规范D.国际冲突规范13.当代在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方面一种非互惠的待遇制度是指(C)A.国民待遇B.最惠国待遇C.普遍优惠待遇D.不歧视待遇14.我国与外国签定的司法协助条约中所指定的中央机关一般是(B)A.最高人民法院B.司法部C.外交部D.最高人民检察院15.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外国法院的判决需要在我国承认与执行时,有资格提出申请的(C)A.只有当事人B.只有外国法院C.当事人或外国法院均可以D.只有利害关系人识别的目的在于准确地确定应适用的(A)A.冲突规范B.程序法C.准据法D.实体法17.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在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不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应当(C)A.适用侵权行为实施地法B.适用侵权结果发生地法C.在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中选择适用D.适用损害赔偿地法18.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D)A.胡伯B.杜摩兰C.达让特莱D.巴托鲁斯19.国际私法最早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A)A.国内立法B.国际惯例C.国际公约D.国内判例20.物之所在地法不适用于(C)A.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B.物权客体的范|韦|C.运送屮的物品的物权关系D.物权的保护方法21•用冲突规范调整涉外民事关系,其方法属于(B)A.直接调整B.I'可接调整C.混合调整D.自然调整22.德国学者萨维尼提出的国际私法学说是(B)A.既得权说B.法律关系本座说C.法则区别说D.本地法说23.各国法律一般规定反致适用于(C) A.合同领域B.物权领域C.继承关系D.侵权行为24.” 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这条冲突规范中的”住所地”在国际私法上称作(D)A.范围B.准据法C.指定原因D.连结点25.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A)A.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B.飞机的购销合同C.专供私人使用的货物的销售合同D.不同国籍的当事人Z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26.行为地法原则主要适用的领域是(A)A.行为方式B.行为人的权利能力C.行为人的行为能力D.行为人的行为效果27.—国法院依据公共秩序保留拒绝适用外国法后,多数国家収而代之的是(D)A.当事人的属人法B.当事人双方选择的法律C.当事人的住所地法D.法院地法2&进行法律选择是,必须了解和分析法律背后的政策与精神,倡导此种作法的学说是(C)A.结果选择说B.国际礼让说C.政府利益分析说D.本地法说29.各国法院在识别问题上-•般以法院地法为依据,但作为例外,不适用法院地法的有(A) A.关于某物为动产与不动产的问题B.关于某事实为侵权或契约的问题C.关于某事实为实体或程序的问题D.关于某财产为继承或婚姻财产的问题30.根据我国有关的司法解释,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其本国法的确定标准可以是(A) A.最密切联系地B.行为地C.惯常居所地D.营业地二、多项选择题31.在我国,包含有冲突规范的法律是(ABCD)A.《票据法》B.《海商法》C.《民法通则》D.《民用航空法》E.《婚姻法》32.调整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关系的主要国际公约有(ABD)A.华沙公约B.海牙议定书C.芝加哥公约D.瓜达拉哈拉公约E.纽约公约33.在中国境内履行的涉外合同,按我国法律的规定,不适用意思自治原则的有(ABC)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C.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D.国际技术转让合同E.国际动产租赁合同34.国际社会对认领的实质要件一般适用(BCD)A.法院地法B.父母属人法C.分别适用父母和子女属人法D.子女属人法E.认领行为地法35.在我国与外国签订的相互保护投资协定中,通常规定一方对另一方投资者在其境内的投资,只有在下列条件下,才可实行征收或国有化(ABCDE)A.为了公共利益B.按照适当法律程序C.给了补偿D.不应是歧视性的E.补偿不应无故迟延第二部分非选择题三简答题36.我国対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是如何规定的?(1)我国民法通则第14 8条规定,抚养适用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国际私法学习通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

国际私法学习通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

国际私法学习通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1.中国某法院审理的涉外侵权法律纠纷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官确定应当适用日本法。

关于对该日本法的查明问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参考答案:如本案不能查明日本法,则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参考答案: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方当事人利益的,适用中国法3.甲国阿尔法公司与贝塔公司在中国共同设立了伽马公司,伽马公司的主要营业地在韩国。

后阿尔法公司以确认其在伽马公司的股东权利为由向中国某发院提起诉讼。

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参考答案:因伽马公司登记地在中国,可以适用中国法4.美国公民琼斯的经常居住地在加拿大,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

关于琼斯的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参考答案:依照加拿大法琼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中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5.根据我国司法解释规定,涉及到当事人应当提供外国法律的情形下,如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供该外国法律的:可认定为不能查明外国法6.张某居住在深圳,2008年3月被深圳某公司劳务派遣到马来西亚工作,2010年6月回深圳,转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其间每周一到周五在香港上班,周五晚上回深圳与家人团聚。

2012年1 月,张某离职到北京治病,2013年6月回深圳,现居该地。

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考虑该法生效日期的因素)和司法解释,关于张某经常居所地的认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参考答案:2008年3月至今,一直在深圳7.一对夫妇,夫为泰国人,妻为英国人。

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

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什么?参考答案:识别8.墨西哥人甲在中国某法院涉诉,其纠纷依中国法应适用墨西哥法,依墨西哥法应适用中国法,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参考答案:该纠纷应适用墨西哥实体法9.塞纳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88年死亡。

国际私法(1)答案

国际私法(1)答案

国际私法试卷一.单项选择(每题2分共10分)1.A2.B3.D4.A5.C二. 多项选择(每题4分共20分)1.BCD2.CD3.BC4.ABC5.BC三. 材料分析(20分)答:(1)本案涉及的问题是国际私法领域里的外国法查明问题;(2)目前国际社会解决外国法无法查明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方法:①直接适用内国法;②推定外国法与内国法相同因而适用内国法;③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④适用与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律相似的法律;⑤适用一般法学原理;⑥辅助连结说。

(3)我国对外国法的查明的方法有:①由当事人提供②如该外国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由对方中央句法机关依照司法协助协议的规定,负责提供③由我国驻该外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负责提供④由该外国驻中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负责提供⑤由中外法学专家提供。

四. 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1. 答:狭义的反致:直接反致(一级反致、单一反致),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而该外国法中的冲突规范却指定应适用法院地法,法院结果适用了法院地国的实体法。

广义的反致:直接反致(同上)转致(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乙国法,而乙的冲突规范指定适用丙国法,甲国法院因此适用了丙国实体法)间接反致(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依自己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国法,而依丙国的冲突规范却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因此适用自己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2.答:(1)法律约束境内臣民,没有域外效力。

(2)臣民是居住于境内的人,不管时间长短。

(3)主权国家之所以适用外国法,是出于礼让(国际私法性质的原则)。

3. 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7条和第268条的规定,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应符合下列条件:(1)该外国判决已经生效;(2)该判决作出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关系;(3)该外国判决不得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

奥鹏东师 《国际私法》(本科)练习题参考答案 (2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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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本科)练习题一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2、A3、B4、B5、D6、A7、C8、A9、A 10、A 11、B 12、C 13、B 14、A 15、D 16、D 17、B 18、B 19、D 20、B 21、B 22、C23、C 24、B 25、B二、多项选择题1、ABCD2、ACE3、ABCDE4、ABCDE5、ABCD6、ABCDE7、BCDE8、ABCD 9、ABCD 10、ACE 11、ABCDE 12、ACD 13、ACE三、名词解释1、即“国际礼让”说。

产生于十七世纪的荷兰,其主要代表人物是弗里斯兰省高级法院法官胡伯。

他在《论罗马法与现行法》一书中的第二编提出了著名的三大原则:一是一国法律只适用于该国领域,并且适用于该领域内的全体臣民;二是凡居住在一国境内的人,无论其为经常居住或暂时居住,都属其臣民;三是在他国领域内有效适用的法律,在内国领域内亦可依据礼让原则,准予适用。

2、最惠国待遇是指缔约一方依照条约之规定,将它已给予或将来可能给予第三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的优惠待遇,同样地给予缔约另一方的自然人或法人。

3、间接反致。

又称“直接再反致”或“大反致”。

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援引乙国法,乙国的冲突规范又指定适用丙国法,但丙国的冲突规范还是指定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便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

4、域外调查取证是指案件的受诉法院在征得有关国家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提取案件所需的证据,或通过司法协助的途径,以请求书的方式委托有关国家的主管机关所进行的取证。

司法机关委托有关外国司法机关就涉外案件的某些事项代为调查取证。

5、血统主义,是指在国籍原始取得上以父母的国籍来确定子女的国籍。

具体地说,本国人所生的子女,不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都具有本国国籍。

6、旗国法是指悬挂特定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旗帜是确定船舶、飞行器国籍的一种标志,是国家行使管辖权的根据。

旗国法或国旗国法是国际私法上用以调整船舶、飞行器方面的法律冲突的一般原则,主要解决船舶、飞行器内部的纠纷及其航行于公海或飞行其上空时发生的侵权案件。

(完整版)国际私法课后习题部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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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船舶碰撞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发生在公海上的船舶碰撞,适用法院地法;同一国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
6)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
7)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海商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申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这也是我国关于国际合同法使用的首要原则。它包括:
①关于法律选择的方式,对于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我国要求双方协商必须是一致的和明示的,拒绝承认默示选择法律的方式。
②选择的时间,对于这个问题,我国法律同样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我国允许当事人双方从订立合同时起,直至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前,当事人可以随时协议选择所应适用的法律。如果到开庭时,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按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立合同的准据法。
②互惠原则
15、如何理解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应由谁来如何认定?P444
所谓的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指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对有关当事人和机构的作用或约束力。其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有效的仲裁协议是有个仲裁机构行使仲裁管辖权的重要依据
②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对该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③仲裁协议是保证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前提
(2)根据国际私法规范来确定准据法的过程:
a、通过识别,来确定应予适用的冲突规范、连接点和可能的准据法
b、解决可能出现的准据法确定中的几个特殊问题
c、公共秩序保留等基本制度的制约
主要问题:①区际法律冲突和准据法的确定②时际法律冲突规范与准据法的确定③人际法律冲突与准据法的确定④先解决问题及其准据法确定
如果到开庭时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按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立合的准据法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可以是中国法或外关于法律选择的空间范围以及准据法的范围法但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必须是实体法不包括其冲突规范和程序法最密切联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原则中的意思自治原则的补充即规定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通常情况下是根据特征性履行人民法院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所应适用的法律则而确立的但是实际情况往往要比上述情况复杂得多

08-09-1国际私法各章习题答案

08-09-1国际私法各章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论一、名词解释题1. 国际私法是以统一实体规范和冲突规范相结合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并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门。

2. 法律冲突是指因各国法律规定不同又同时调整相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矛盾。

3.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是指组成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至少有一个为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

4.直接调整方法就是指用统一实体规范来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

5.间接调整方法就是指借助冲突规范来实现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

五、问答题1.法律冲突的产生条件有:(1)各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不同;(2)不同国家的法人、公民之间进行经济交往和民事往来,形成大量的涉外民事关系;(3)内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而且这种民事法律地位与内国人相比大致相当。

(4)各国在一定的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这四个条件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

2. 国际私法主要包括以下四类规范: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3. 直接调整方法的局限性:首先,这种方法的适用领域是有限的。

在继承、婚姻等带有人身性质的法律制度方面,至今尚未能制定出统一实体法。

另外,即使已经存在实体法公约的领域,通常也只适用于缔约国之间的某种涉外民事关系的某一或某些方面,因而在其他方面,仍是冲突规范发挥作用的空间。

如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仅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和因合同而产生的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此之外其他诸多问题的解决,仍得依赖冲突规范的指引。

其次,即使在已经制定并适用统一实体法规范的那部分涉外民事关系领域,也不太可能能够完全排斥冲突规范的作用。

对于国际条约来说,受到“条约相对效力原则”的制约;对于国际商事惯例来说,受到“适用的任意性”的制约。

4.国际私法在适应国际民事交往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其自身正在发展成为一个跨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兼具双重性质的独立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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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本科)练习题一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2、A3、B4、B5、D6、A7、C8、A9、A 10、A 11、B 12、C 13、B 14、A 15、D 16、D 17、B 18、B 19、D 20、B 21、B 22、C23、C 24、B 25、B二、多项选择题1、ABCD2、ACE3、ABCDE4、ABCDE5、ABCD6、ABCDE7、BCDE8、ABCD 9、ABCD 10、ACE 11、ABCDE 12、ACD 13、ACE三、名词解释1、即“国际礼让”说。

产生于十七世纪的荷兰,其主要代表人物是弗里斯兰省高级法院法官胡伯。

他在《论罗马法与现行法》一书中的第二编提出了著名的三大原则:一是一国法律只适用于该国领域,并且适用于该领域内的全体臣民;二是凡居住在一国境内的人,无论其为经常居住或暂时居住,都属其臣民;三是在他国领域内有效适用的法律,在内国领域内亦可依据礼让原则,准予适用。

2、最惠国待遇是指缔约一方依照条约之规定,将它已给予或将来可能给予第三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的优惠待遇,同样地给予缔约另一方的自然人或法人。

3、间接反致。

又称“直接再反致”或“大反致”。

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援引乙国法,乙国的冲突规范又指定适用丙国法,但丙国的冲突规范还是指定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便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

4、域外调查取证是指案件的受诉法院在征得有关国家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提取案件所需的证据,或通过司法协助的途径,以请求书的方式委托有关国家的主管机关所进行的取证。

司法机关委托有关外国司法机关就涉外案件的某些事项代为调查取证。

5、血统主义,是指在国籍原始取得上以父母的国籍来确定子女的国籍。

具体地说,本国人所生的子女,不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都具有本国国籍。

6、旗国法是指悬挂特定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旗帜是确定船舶、飞行器国籍的一种标志,是国家行使管辖权的根据。

旗国法或国旗国法是国际私法上用以调整船舶、飞行器方面的法律冲突的一般原则,主要解决船舶、飞行器内部的纠纷及其航行于公海或飞行其上空时发生的侵权案件。

国际私法练习及答案4

国际私法练习及答案4

国际私法练习及答案4第一篇:国际私法练习及答案4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一.填空.(共 10 小题,10.0 分)1.涉外民事关系的产生,除必要的经济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法律条件。

(1.0 分)2.萨维民创立了法律关系本座说,建立了国际私法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1.0 分)3.把特定的民事关系和某国法律连接起来的纽带或标志,在国际私法术语中称之为连接点(连接因素)。

4.欧洲大陆一些国家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在确定外国法内容时,由法官负责查明。

(1.0 分)5.国民待遇主要指给予外国自然人的待遇,后来扩及至外国的法人、船舶和物品。

(1.0 分)6.自法则区别说以来,不动产物权一直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作为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准据法。

(1.0 分)7.专利权人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4 年,或自专利批准之日起满 3 年无正当理由又不实施专利的,任何人都可以向主管部门提出强制实施申请。

8.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分割论主张将合同按不同部分作以划分,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1.0 分)9.在FOB贸易术语中,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及风险是以船舷作为分界线的。

(1.0 分)10.合同之债与侵权行为之债的一个重要不同点是,合同是一种合意之债,侵权是一种法定之债。

(1.0 分)二.单选.(共 18 小题,18.0 分)1.在我国,不能作为国际私法渊源的是_______。

A.国际条约B.国内立法C.国内判例D.专家的学说答案: D2.既得权说的创立者是_______。

A.戴西B.孟西民C.库克D.柯里答案: A3.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是一条_______冲突规范。

(1.0 分)A.单边B.双边C.重叠性D.选择性答案: B4.法人属人法一般指的法人_______法律。

(1.0 分)A.国籍国B.营业地C.住所地D.成立地答案: A5.法院地冲突规范指向的准据法出现变更,新法规定该法有溯及力,在这种情况下,新法颁布前的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_______。

智慧树答案国际私法(华东政法大学)知到课后答案章节测试2022年

智慧树答案国际私法(华东政法大学)知到课后答案章节测试2022年

第一章1.国际私法所特有的、最基本的法律规范是()答案:冲突规范2.在下列国际私法范围内的规范中,属于间接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是哪一项?()答案:我国《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3.法律冲突的直接调整方法是指以下哪一种规范()答案:国际统一实体规范4.对于涉外民事关系的说法,下面不准确的是()答案:因这种关系发生的争议而提起的仲裁或诉讼必在内国进行5.在国际私法范围问题上,英美普通法国家的学者大多主张国际私法就是( )答案:冲突法第二章1.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答案:巴托鲁斯2.荷兰的国际礼让学说的集大成者为()答案:优利克·胡伯3.对英国国际私法做出最大贡献,并且以自己的既得权说标志着国际私法新里程碑的英国著名学者为( )答案:戴西4.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是由()提出的?答案:孟西尼5.冲突法上的“政府利益分析”说的奠基人是()?答案:柯里第三章1.其系属仅指向内国法的冲突规范是()答案:单边冲突规范2.“法院地法”这一系属通常用于解决()答案:离婚法律冲突问题3.下述连接点中,动态连接点是指()答案:住所4.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答案: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5.下列系属不能被归纳为属人法答案: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第四章1.一个中国人G在德国居住生活了15年后去世于德国慕尼黑。

他遗留下不动产和一批动产在德国。

德国慕尼黑法院根据德国民事诉讼法第2369条享有管辖权。

根据德国《民法典施行法》第25条第1款,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即中国法。

同时,根据德国《民法典施行法》第4条第1款规定,所适用的法律包括中国的冲突法,因此,再根据中国冲突法,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

德国的这一制度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答案:反致2.我国法律规定,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我国法律。

国际私法答案

国际私法答案

国际私法答案1、国际私法理论上反对反致的理由包括()。

答案(ABCD)A:采用反致有损内国国家主权B:采用反致有悖于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C:采用反致就是否定本国冲突规范D:采用反致会给法院工作带来诸多不便2、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

答案(ABCD)A:依法院地法识别B:依准据法识别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A.客观标志说扉B.合同自体法说蔽C.意思自治说"D.最密切联系说3、对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

答案(ABC)A:意思自治原则B:属人法C:最密切联系的法律D:婚姻登记地法4、广义的反致包括()。

答案(BCD)A:循环反致B:间接反致C:狭义反致D:转致5、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要审查()答案(ABCD)A: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仲裁协议B:仲裁协议是否有效C:仲裁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D:诉讼时效是否已超过6、国际技术转让合同适用的法律有()。

答案(ABD)A:许可人住所地法B:被许可人住所地法C:许可人国籍国法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7、一国法院解决涉外失踪宣告和涉外死亡宣告案件时必须解决的问题有()。

答案(CD)A:当事人国籍问题B:当事人住所问题C:案件管辖权问题D:法律适用问题8、实践中,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解决方法包括().答案(ABD)A: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B:类推适用内国法C: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D:适用一般法理E: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9、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

答案(BD)A:先受理案件的国家的法院取得管辖权,后受理案件的国家的法院应通知当事人撤诉B:两国法院均可受理案件C: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予准许D: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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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规则:1)关于运输途中货物的物权2)关于船舶和飞行器的物权3)关于外国法人主体终止时的财产清算4)关于国家豁免财产的所有权
9、中国关于国际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论述可能)P262
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主要规定在《民法通则》、《合同法》、《海商法》以及《民用航空法》等法律中;司法实践方面的规定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我国关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的制度主要是体现在以下四项原则上:
人民法院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所应适用的法律,在通常情况下是根据特征性履行原则而确立的,但是实际情况往往要比上述情况复杂得多。有的时候,上述规定所确定的准据法并不一定是与有关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律。实践中,我国还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上述涉外合同法律适用原则的例外条款,即若合同明显地与另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具有更密切的联系时,人民法院应以该另一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作为处理合同争议的依据。如果当事人有一个以上的营业所,应以与合同有最密切关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往所或居所为准。
③关于法律选择的空间范围以及准据法的范围,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可以是中国法或外国法,但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必须是实体法,不包括其冲突规范和程序法。
2)最密切联系原则。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原则中的“意思自治原则”的补充,即规定: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①无条件的国民待遇,即不附带任何条件的赋予外国人一国民待遇。这主要是在资产阶级革命的早期阶段实行过
②有条件的国民待遇,也称“互惠的国民待遇”,即本国给予外国人以国民待遇,以该外国也同样给予本国人以国民待遇为条件
③特定的国民待遇,即外国人只在某些领域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享有国民待遇。
7、关于确定宣告失踪或死亡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有哪些?P172
5、什么叫识别?识别的依据是什么?P95
识别是指在适用冲突规范的过程中,依据一定的法律概念,对有关事实构成做出定性或分类,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引哪一条冲突规范的过程
依据:依法院地法识别、依法律关系准据法识别、依比较法学和分析法学的方法识别、个案识别、依法律制度的功能识别、两级识别。
6、国民待遇的发展经历了哪几个主要阶段?P157
在适用我国法律的情况下,如果我国法律没有解决有关涉外合同争议的相应的规定,则可以适用国际惯例。适用国际惯例的条件是:
(2)根据国际私法规范来确定准据法的过程:
a、通过识别,来确定应予适用的冲突规范、连接点和可能的准据法
b、解决可能出现的准据法确定中的几个特殊问题
c、公共秩序保留等基本制度的制约
主要问题:①区际法律冲突和准据法的确定②时际法律冲突规范与准据法的确定③人际法律冲突与准据法的确定④先解决问题及其准据法确定
原因:①经济基础:各国经济发展带来的国家间经贸关系的发展
②前提条件:各国民商事法律规定不同
③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商事法律地位不同
④直接原因:在一定条件下,内国承认外国民商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3、冲突规范的结构怎样?有何特点?P70
冲突规范是由范围和系属两部分组成的,通常表述为:“……适用……法律”或“……依……法律”范围又称连结对象,是冲突规范所调整的国际民商事关系或所要解决的问题部分,一般位于冲突规范的前一部分。系属又称冲突原则。指冲突规范中指明冲突规范所调整的国际民商事关系应适用的特定法律那一部分,位于冲突规范的后半部分
国际私法课后习题部分答案
1、什么是国际私法?它的调整对象是什么?P11
国际私法是在国际民商事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体现一国及其与国际协调意志的,用来调整具有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的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建立、变更、终止和处理争议的,规定在国内法、一些国家的判例法、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的关于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的规范、冲突规范、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的总称。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民商事关系。
2、什么是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产生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原因是什么?P59
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是指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由于各国对同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做了不同的立法规定,而同时又互相承认民商事立法具有域外效力,从而在适用有关的不同国家的法律时,将导致国际民商事关系中当事人之间产生不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矛盾或抵触现象。
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这也是我国关于国际合同法使用的首要原则。它包括:
①关于法律选择的方式,对于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我国要求双方协商必须是一致的和明示的,拒绝承认默示选择法律的方式。
②选择的时间,对于这个问题,我国法律同样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我国允许当事人双方从订立合同时起,直至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前,当事人可以随时协议选择所应适用的法律。如果到开庭时,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按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立合同的准据法。
管辖权:①失踪人本国法院有管辖权②由失踪人居住地法院管辖③原则上由失踪者本国法院管辖,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由其住所国法院管辖。
法律适用:①适用失踪人的本国法②适用失踪人的住所地法③原则上适用失踪人属人法,但涉及财产问题时适用财产所在地法。
8、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适用范围和例外规则P213
适用范围:1)、动产或不动产的识别。2)物权的客体范围。3)物权的种类和内容。4)物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的条件。5)物权的保护方法。
特点:①结构上:由范围和系属两部分构成②内容上:指明某一国际民商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法律③性质上: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也不直接规定诉讼关系的内容或程序规则。④作用上:对国际民商事关系只起“间接调整作用”
4、怎样确定准据法?确定准据法的主要问题是什么?P83
(1)立法机关按照一定标准规定选择准据法的规则
3)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原则
适用国际条约原则是指依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处理属于国际条约适用范围内的涉外民商事争议的原则。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如果同我国有关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我国的这一做法,是符合目前通行的国际实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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