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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商业银行的普及,数据中心在银行业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数据中心的管理对于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营和信息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数据中心的高效管理和信息安全,商业银行需要建立相应的数据中心管理办法。

一、数据中心的职责和任务数据中心是商业银行处理和存储大量数据的核心部门,其职责和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数据存储和备份:数据中心负责存储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数据,并定期进行备份,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数据处理和分析:数据中心负责对存储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为商业银行的业务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3. 系统维护和更新:数据中心负责商业银行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 安全保障:数据中心负责制定和执行数据安全策略,确保商业银行的数据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窃取和篡改。

二、数据中心管理的基本原则商业银行的数据中心管理需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安全优先:数据中心的安全是最重要的,商业银行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等方面。

2. 规范运作: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确保数据中心的运作规范和高效。

3. 保密原则:商业银行应加强对敏感信息的保护,保护用户隐私和商业机密。

4. 信息共享和交流:商业银行应促进数据中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交流,以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三、数据中心管理的具体要求1. 人员管理:商业银行应建立专业的数据中心团队,包括技术人员、运维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等,确保数据中心的正常运作。

2. 设备管理:商业银行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数据中心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3. 备份和恢复:商业银行应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定期备份数据,确保在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恢复。

4. 安全防护:商业银行应加强数据中心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网络安全、访问控制、数据加密和身份认证等。

5. 监控和报警:商业银行应建立数据中心的监控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的安全问题。

银行数据库管理制度

银行数据库管理制度

银行数据库管理制度银行数据库管理制度是指银行为了保护客户信息安全、提高数据管理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以下是关于银行数据库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1. 数据库安全管理:- 数据库访问权限控制:银行设定不同层级的用户权限,对不同的数据库进行访问控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敏感数据。

- 数据备份与恢复:银行建立定期的数据备份计划,并测试恢复过程的有效性,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 数据加密:银行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者获取敏感信息。

- 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银行建立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监控和阻止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尝试。

2. 数据库管理流程:- 数据库设计与规划:银行根据业务需求和数据分析,制定数据库设计和规划,确保数据库结构合理、高效。

- 数据库维护与优化:银行定期对数据库进行维护和优化,包括索引优化、数据清理和性能监控,以确保数据库的稳定性和高效性。

- 数据库更新与升级:银行定期更新和升级数据库软件,以获取最新的功能和安全修补程序。

- 数据库监控与报警:银行建立数据库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数据库的运行状态,并设置报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数据隐私保护:- 客户隐私保护:银行制定严格的客户隐私保护政策,确保客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 数据访问日志和审计:银行记录数据库的访问日志,并进行定期审计,以追踪和监控数据库的访问记录,发现异常操作和潜在的安全漏洞。

- 数据共享与合规性:银行在数据共享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规性要求,确保合法、合规的数据共享。

4. 灾备与容灾:- 数据库灾备计划:银行建立数据库灾备计划,包括灾备设备的选择、数据同步和灾备演练等,以确保在灾难发生时能够快速恢复数据库。

- 数据库容灾方案:银行建立数据库容灾方案,包括数据镜像、冗余备份和灾备数据中心等,以确保在硬件故障或自然灾害时能够保证数据的可用性和连续性。

综上所述,银行数据库管理制度涵盖了数据库安全管理、数据库管理流程、数据隐私保护以及灾备与容灾等方面的内容。

商业银行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部门职责分工 (2)第三章数据质量控制和管理 (3)第四章数据质量检查 (4)第五章考核与评价 (5)第六章附则 (6)附件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统计数据管理,切实提高统计报表质量,根据《XXX银行数据治理工作细则》《XXX银行统计管理制度》《XXX银行统计工作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结合人行金融统计标准化等监管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统计数据是指存在于各业务系统与统计报表相关的数据和通过手工采集上报的数据,主要包括:(一)各业务系统统计源数据及统计报表数据;(二)对内向总行计划财务部报送的各类报表、报告及文字说明涉及数据。

(三)对外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各类报表、报告及文字说明涉及数据。

(四)对外信息披露、对外信息发布涉及数据。

(五)其他相关对外报送材料涉及数据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分支机构、部室,本办法所称的数据关系人是指本行统计人员、参与相关业务系统录入统计源数据人员及向统计部门提供手工采集统计数据的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与统计数据上报相关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总行人力资源部、授信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公司金融部、金融市场部、贸易金融部、理财业务部、个人金融部、渠道管理部、普惠金融部、网络金融部、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等。

第二章部门职责分工第五条总行计划财务部为本行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各分支机构和相关部室实施统计数据质量控制。

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和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各分支机构、相关部室上报的统计报表和相关文字材料数据进行核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负责本行各业务系统统计数据源质量管理和控制,督促分支机构和相关部室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加强数据源质量管理。

(四)负责本行统计数据标准的制定,并配合总行信息技术部及外包公司进行系统实施。

(五)负责本行对外信息披露和对外发布信息的数据质量控制。

某银行数据管理办法

某银行数据管理办法

XX银行数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行经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贯彻执行数据管理体系规划,规范数据管理和具体实施流程,加强各级经营管理机构的数据管理和应用能力,树立和发挥数据的资产价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企业数据架构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质量管理、主数据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生命周期管理、数据基础平台管理、数据应用以及数据需求与规划管理共十项数据管理领域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数据是在我行经营管理和日常操作中通过计算机系统形成和存储的数据,可以分为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内部数据指我行业务运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外部数据指从我行以外的来源取得的数据。

第四条我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方针如下:(一)提供可用、可信数据,打造可靠的应用基础。

(二)围绕数据应用、价值呈现推动数据管理建设。

(三)以高效的应用服务能力,支持全行业务发展和创新。

第五条本办法是指导全行数据管理活动的纲领,是建立、完善和落实数据管理体系的基础,我行数据管理制度和细则都应在本办法规定的基础上制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数据管理组织架构是通过建立与全行数据管理和应用工作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岗位,并明确各层级权责,保持内部沟通顺畅,确保全行数据管理战略的实施。

我行数据管理组织的构成分为三个层次,自上而下划分为决策层、管理协调层以及执行层。

第七条数据管理决策层是全行数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组成。

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审批全行数据管理整体方针和策略。

(二)定期听取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对数据管理工作的汇报。

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数据战略目标和策略、体系规划、政策制度以及数据管理领域的重大事项。

(二)统筹资源,协调解决数据管理领域重大事项。

(三)对全行数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评价。

第八条数据管理协调层是数据管理各领域工作的直接领导与组织部门,设立数据管理领导小组及秘书。

银行数据管理办法

银行数据管理办法

XX银行数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行经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贯彻执行数据管理体系规划,规范数据管理和具体实施流程,加强各级经营管理机构的数据管理和应用能力,树立和发挥数据的资产价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企业数据架构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质量管理、主数据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生命周期管理、数据基础平台管理、数据应用以及数据需求与规划管理共十项数据管理领域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数据是在我行经营管理和日常操作中通过计算机系统形成和存储的数据,可以分为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内部数据指我行业务运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外部数据指从我行以外的来源取得的数据。

第四条我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方针如下:(一)提供可用、可信数据,打造可靠的应用基础。

(二)围绕数据应用、价值呈现推动数据管理建设。

(三)以高效的应用服务能力,支持全行业务发展和创新。

第五条本办法是指导全行数据管理活动的纲领,是建立、完善和落实数据管理体系的基础,我行数据管理制度和细则都应在本办法规定的基础上制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数据管理组织架构是通过建立与全行数据管理和应用工作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岗位,并明确各层级权责,保持内部沟通顺畅,确保全行数据管理战略的实施。

我行数据管理组织的构成分为三个层次,自上而下划分为决策层、管理协调层以及执行层。

第七条数据管理决策层是全行数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组成。

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审批全行数据管理整体方针和策略。

(二)定期听取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对数据管理工作的汇报。

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数据战略目标和策略、体系规划、政策制度以及数据管理领域的重大事项。

(二)统筹资源,协调解决数据管理领域重大事项。

(三)对全行数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评价。

第八条数据管理协调层是数据管理各领域工作的直接领导与组织部门,设立数据管理领导小组及秘书。

银行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银行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xx银行数据安全管理办法xx总发〔xx〕259号,xx年11月26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系统数据、业务数据在存储、传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证业务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同时规范信息数据的申请及使用管理,防止银行业务数据、客户隐私、信息科技技术资料等被不当使用或外泄,保证银行信息资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银行科技部所有系统数据和业务数据的安全管理,以及科技部对业务部门及外部机构提供信息系统中存放的业务数据信息等的管理流程。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数据是指xx银行银行生产和办公系统运行时产生的业务数据、系统数据、应用数据和网络参数等各类各种配置数据,如权限设置、存储分配、网络地址、硬件配置及其它系统配置参数等。

业务数据主要包括xx银行各业务系统的用户数据、业务数据、统计数据及其它相关数据。

第四条数据管理对象是指数据备份、恢复、保管、抽检、使用、清理、转存和销毁的管理过程。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科技部分管领导在数据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审批业务部门提交的信息科技数据申请单;(二)负责指定科技部相关科室审核具体需求的适当性;(三)负责对科技部提供的数据及资料进行最终审批。

第六条风险管理部在数据安全管理中负责外部机构数据需求管理。

第七条科技部在数据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一)软件开发员和应用管理员在数据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在数据存储阶段保证数据完整性、保密性,并在数据安全管理中实现;2、负责审核业务部门数据需求的合理性;3、指定资料提供受理人;4、负责确定数据与资料的提交方式;5、按需要对数据进行脱敏处理。

(二)数据提供受理人的主要职责:负责按信息科技数据申请单完成数据准备。

(三)信息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审核最终的提供资料符合银行安全规定。

第八条数据用户负责在使用数据阶段,按管理办法的数据信息资产管理要求,合理使用数据。

第九条数据申请人在数据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填写信息科技数据申请单;(二)负责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整理详细需求清单;(三)负责按照银行信息安全管理要求,规范保管和使用获取的数据和资料。

《商业银行数据质量管理细则(办法)》制度文件

《商业银行数据质量管理细则(办法)》制度文件

XX银行数据质量管理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依据《XX银行数据管理制度(暂行)》,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相关概念应用系统,是按照信息一体化的要求,用于处理本行经营管理的应用软件系统,主要包括客户交易类系统、业务管理类系统、管理信息类系统、技术保障类系统等。

数据是指在本行经营管理和业务运营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系统形成和存储的数据以及外部获取的数据。

数据质量是指数据满足本行业务需求与业务规则的程度,主要从合规性、完备性、一致性、有效性、唯一性、时效性和精确性等维度对数据进行描述和度量。

第三条数据质量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持续性原则。

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渐进的过程,需要分步实施,逐步完善。

(二)适用性原则。

数据质量管理应根据数据使用者对数据质量的需求定义适当的度量规则并进行质量管理。

(三)全面性原则。

建立数据从采集、审核、处理到维护的全过程监控体系,重点把好数据的采集录入关,确保各类应用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本管理细则涉及的数据质量考核相关工作将根据本行实际情况在建设数据质量管理系统并引入数据质量检查工具后开展实施。

第二章部门分工及职责第五条总行数字银行管理部是全行数据质量管理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一)制定全行的数据质量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组织各部门界定各应用系统的管理部门,明确关键数据信息的最终负责部门。

(三)指导各应用系统管理部门的数据质量管理工作。

(四)对各应用系统管理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五)根据需要,对全行各应用系统数据质量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六)对违反本数据质量管理细则规定,造成数据错误、失真、延误、漏填等违规行为进行问责。

(七)建设数据质量管理系统,引入数据质量检查工具。

(八)定期向数据管理委员会报告本行数据质量管理执行情况。

第六条应用系统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一)贯彻落实数据质量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完整版)银行数据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完整版)银行数据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数据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数据管理工作,提高我行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相关概念应用系统,是按照信息一体化的要求,用于处理我行经营管理的应用软件系统,主要包括客户交易类系统、业务管理类系统、管理信息类系统、技术保障类系统等。

数据是指**银行实施信息化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电子数据。

数据质量是指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以及准确性。

第三条数据质量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规范原则。

各类应用系统采集和处理的数据,应符合各自应用系统所要求的数据标准。

(二)全程监控原则。

建立数据从采集、审核、处理到维护的全过程监控体系,重点把好数据的采集录入关,确保各类应用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层级考核原则。

总、分行对各自直接下属单位的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考核,奖优罚劣。

第二章部门分工及职责第四条总行合规部是全行数据质量管理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一)、制定全行的数据质量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二)、对各应用系统管理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监督(三)、根据需要,参与对全行各应用系统数据质量管理的检查监督(四)、对违反数据质量管理规定,造成数据错误、失真、延误、漏填等违规行为进行问责(五)、向高管层报告我行数据质量管理执行情况第五条总行各部门是应用系统的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各自的应用系统,是本应用系统数据质量的主责任人,主要负责:(一)、贯彻落实总行制定的数据质量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二)、制定本应用系统录入、维护、审核的基本标准和规范性要求,并适时开展检查监督,保障数据管理符合规范性要求;(三)、制定本单位的数据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定期对本级数据质量评估分析,及时解决数据质量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四)、指导、监督系统使用部门或相关岗位的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督查对错误数据进行更正和清理的情况;(五)、制定本应用系统数据质量的考核标准和评分体系,按时对应用系统使用部门的数据质量进行考核;(六)、提交本应用系统数据质量管理报告;(七)、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数据采集、录入和审核工作。

XX银行数据标准管理办法

XX银行数据标准管理办法

XX银行数据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篇:XX银行数据标准管理办法XX数据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数据标准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推动数据标准在业务领域和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我行整体业务运行和管理效率,提升IT实施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及分支机构所有与数据标准有关的管理活动,包括数据标准的制定、评审、发布、执行、变更及复审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数据标准,是指针对我行各种重要数据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确保这些重要数据在全行内外共同使用和交换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是实施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重要数据,是指我行跨业务部门或跨系统多处使用的数据。

第五条数据标准按照数据加工程度划分为基础类数据标准和分析类数据标准两大类型,本办法主要针对基础类数据标准。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基础类数据,是指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共同业务特征的基础性数据,可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的数据主题,包括客户、产品、协议、交易、资产、财务、地址、组织、渠道、营销十个数据主题。

第七条数据标准内容可以划分为业务和技术两部分:第1页(一)业务规范是指从业务层面对数据的统一定义,包括数据项的业务涵义和数据项处理加工的业务规则等;(二)技术规范是指从技术实现层面对数据的统一规范和定义,包括字段长度、数据格式等。

第八条 XX银行数据标准制定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业务为导向。

基于我行实际业务情况制定数据标准,并根据业务需求分阶段推进制定工作。

(二)全面性及完整性。

数据标准立足于我行整体业务架构,覆盖未来所有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业务。

(三)前瞻性及科学性。

既满足现阶段业务需求,更应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考虑未来我行业务类型逐步发展所带来的数据标准需求。

(四)遵循外部标准。

充分遵循各类成熟的外部标准,并按照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金融行业标准、监管报送要求的顺序进行采纳。

第九条我行数据标准信息项及代码的选择遵循以下准入原则:(一)已有的内外部成文规范纳入数据标准,包括:行业、国家或国际组织正式发布的数据标准;监管部门管理指引、监管统计规范等已经明确提出要求的相关数据规范;行内已经发文进行明确的相关数据规范。

银行统计数据质量及数据资料管理办法

银行统计数据质量及数据资料管理办法

**银行统计数据质量及数据资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水平,规范我行统计数据资料管理,结合本行统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统计数据质量指各报送单位涉及的所有统计报表及相关工作中统计内容的真实性、统计数据表间一致性、相关统计工作情况。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统计数据资料是指统计工作过程中编制的各种统计报表、分析报表,电子数据等资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报送单位。

第二章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第五条本行统计报表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分级负责、逐级上报、集中汇总的办法进行管理。

编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必须全面、及时、准确,做到表单不缺、时间不拖、数字不错。

第六条业务报表必须经统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实行双轨制,即在报送电子版的同时报送报表打印件,上报电子版采用网络传输方式,报表打印件采用专人送达的方式。

第七条本行要在统计数据填报、汇总、整理的每个阶段,从基础数据收集和部门间主要统计数据的衔接,到最后数据的确定,对数据质量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

第八条 **对统计数据质量统一管理,负责各报送单位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等项工作;各报送单位对本级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管理,负责本单位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第九条各报送单位要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的基础上,做好统计数据的分析工作。

由统计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写出统计分析,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

第十条统计数据的分析要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确实反映出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切忌弄虚作假,不得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数据。

第十一条在数据质量审核过程中,如果确实发现统计数据错误或有疑问,应当责成填报单位核实订正,并须经该部门负责人和统计员签名或盖章。

第十二条对未经批准对外公布统计资料或瞒报、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商业银行数据标准管理细则

商业银行数据标准管理细则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数据标准管理的组织与职责 (2)第三章数据标准的制定 (4)第四章数据标准的评审 (5)第五章数据标准的发布 (5)第六章数据标准的执行 (5)第七章数据标准的变更 (6)第八章数据标准管理工具和版本管理 (7)第九章责任追究 (7)第十章附则 (7)附件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数据标准管理工作,推动数据标准在业务领域和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本行整体业务运行和管理效率,提升IT实施能力,依据《XXX银行数据管理制度(暂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数据标准是指针对本行各种重要数据(包括客户、产品、协议、交易、财务等主题)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确保这些重要数据在本行内外共同使用和交换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是数据质量管理的基础。

第三条本行数据标准分为基础明细类和指标类数据标准:(一)基础明细类数据是指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共同业务特征的基础性数据,并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的数据主题,包括客户、产品、协议、交易、财务、渠道、地址、资产、营销及公共代码等。

(二)指标类数据是指为满足本行内部管理需要和外部监管要求,在基础类数据基础上按照统计需求和分析规则加工后的数据。

第四条数据标准的内容可以划分为业务和技术两部分:(一)业务部分内容是指从业务层面对数据的统一定义,包括数据项的业务涵义和数据项处理加工过程中应遵循的业务规则等。

(二)技术部分内容是指从技术实现层面对数据的统一规范和定义,包括字段长度、数据格式等。

第五条本行数据标准制定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业务为导向:基于本行实际业务情况制定数据标准,并根据业务需求分阶段推进制定工作。

(二)全面性及完整性:数据标准立足于本行架构,覆盖未来所有相关业务。

(三)前瞻性及科学性:既满足现阶段业务需求,更应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考虑未来本行业务类型逐步发展所带来的数据标准需求。

(四)遵循外部标准:充分遵循各类成熟的外部标准,并按照国家标准、金融行业标准、行内标准和国际标准的顺序进行采纳。

XX银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

XX银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

XX银行总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总行数据中心风险管理,保障数据中心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提高业务连续性,根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数据中心包括生产中心、同城灾备中心和异地灾备中心。

数据中心的规划、选址、设计、变更、报告和建设参照《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要求执行。

第三条总行数据中心应建立信息科技运行维护服务管理流程;建立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对数据产生、获取、存储、传输、分发、备份、恢复和清理的管理,以及存储介质台账、转储、抽检、报废和销毁的管理,保证数据的保密、真实、完整和可用;统筹规划灾难恢复工作,保障机房主机、网络设备和系统的安全及正常运转,保障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存储安全,保障灾难备份机房正常运行。

重要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能力,应达到《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中定义的灾难恢复等级第5级(含)以上,保障业务连续性。

第二章数据中心运行环境管理第四条总行数据中心机房由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出。

外来人员进入机房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或工作证,并由机房管理员填写《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审批表》和《XX银行重点要害部位出入登记表》,经系统运维室主任审批后,由数据中心相关人员陪同进入。

第五条数据中心运行环境管理,包括机房外部环境管理、机房日常行为准则、机房日常保安及监控管理、机房出入管理、机房门禁管理、机房计算机设备管理、机房动力管理、机房空调管理、机房防雷接地管理、机房消防系统管理等。

相关管理手册由相应数据中心主任组织制定。

第六条非数据中心人员需进入数据中心,进行增删改程序、拷贝资料等操作时,须使用数据中心为外来人员配备的专用电脑,并由数据中心人员全程陪同操作。

第三章数据中心值班管理第七条数据中心应实行严格的值班制度,并填写《XX 银行数据中心值班交接表》。

严禁值班人员私自换班,因特殊情况需换班的,须报数据中心负责人同意。

(完整版)XX公司数据标准管理办法v2.0

(完整版)XX公司数据标准管理办法v2.0

XXX公司数据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公司 (以下简称XXX)对数据标准的管理,确保公司范围内数据标准的有效性、适用性,解决目前存在的数据来源广泛、指标口径不一致、信息缺乏整合、责任界定不清等问题,由省公司财务部数据分析中心牵头,联合各业务部门和支撑部门,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XXX各业务部门和支撑部门以及市分公司在开展数据标准管理相关工作时,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管理的范围包括数据标准编制、数据标准审查、数据标准发布、数据标准执行、数据标准变更、数据标准复审、数据标准管理系统和版本管理等。

第二章数据标准定义第四条数据标准是为了规范数据在公司内部共享和使用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数据标准内容包含基础信息、数据归口管理部门信息、数据走向信息、业务口径信息、统计信息等相关内容。

第六条基础信息包括:数据代码、数据类型、中英文名称、应用场景、数据版本、数据体系分类、重要级别;数据归口管理部门信息包括:数据提供部门以及负责人、数据维护部门以及负责人、业务主管部门以及负责人;数据走向信息包括:数据上报系统、数据生成系统、数据上游系统;业务口径信息包括:业务定义、计算流程/算法、指标类型、计算指标公式、主要依据;统计信息包括:计量单位、数据值域、统计周期、统计粒度、统计精度、统计维度、指标出数表、指标出数代码。

第三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数据标准管理组织由决策管理层、组织协调层、执行层组成。

决策管理层是指数据管理委员会;组织协调层是指数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财务部数据分析中心);执行层是省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支撑部门以及各市分公司。

【数据管理委员会】数据管理委员会是数据标准相关工作的最高决策管理组织,具体职责包括:(一)对重大数据标准相关事项进行决策,监督数据标准相关工作的开展;(二)定期听取数据标准工作汇报,指导和推进公司数据标准化的执行。

【数据分析中心】数据分析中心负责数据标准相关工作开展的整体组织与协调,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数据标准管理相关制度与细则,组织审议数据标准相关的制度和细则;(二)负责数据标准的编制、发布、变更、复审、执行、通报的协调、一般事项决策等管理工作,审查数据标准相关方案,审议数据标准相关的事项等;(三)负责发布数据标准并管理数据标准版本信息。

XX银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

XX银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

XX银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一、概述XX银行数据中心是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数据中心的安全稳定运行,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利益,特制定本《XX银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

二、数据中心管理责任1. 银行领导层应高度重视数据中心管理,明确数据中心的组织架构和管理职责。

2. 银行应设立专门的数据中心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并配备合适的人员数量。

3. 数据中心主管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数据中心的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

4. 数据中心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升其技术和管理水平,确保数据中心运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管理1. 数据中心应位于安全且易于管理的场所,远离危险区域,并具备必要的灭火、防水、防雷等设施。

2. 数据中心应具备稳定的供电和空调系统,能够满足数据库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需求。

3. 数据中心应配备专业的监控设备,对温度、湿度、门禁等进行实时监控,并能及时报警。

4. 数据中心应实行严格的进出管理制度,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数据中心。

四、数据安全管理1. 数据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2. 数据中心应采用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如访问控制、数据加密、安全审计等,保护数据的机密性和私密性。

3. 数据中心应建立安全事件监测和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数据泄露、入侵等安全事件。

4. 数据中心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漏洞扫描,及时修补系统漏洞,防止黑客攻击和病毒感染。

五、数据中心运维管理1. 数据中心应设立专业的运维团队,负责数据库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 数据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变更管理和问题管理流程,确保变更和修复工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 数据中心应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性能优化,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优化。

4. 数据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故障处理和恢复机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最大限度减少业务中断。

六、数据中心审计与监督1. 银行内部应设立独立的数据中心审计部门,对数据中心的管理和运营进行定期审计。

某银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

某银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

某银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确保某银行数据中心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障银行业务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某银行数据中心的规划、建设、运维、管理等各个环节。

二、数据中心的职责与目标(一)数据中心的职责数据中心负责银行各类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安全保障等工作,为银行业务的开展提供稳定可靠的技术支撑。

(二)目标1、保障信息系统的高可用性,确保业务的连续性。

2、保护客户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提高系统运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三、数据中心的组织架构与人员管理(一)组织架构设立数据中心主任、副主任,下设系统运维部、网络运维部、安全管理部、数据管理部等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二)人员管理1、人员招聘:根据岗位需求,招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

2、培训与考核: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同时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四、数据中心的基础设施管理(一)机房环境保持机房温度、湿度、洁净度等环境指标符合标准,定期对机房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二)电力供应配备可靠的电力供应系统,包括不间断电源(UPS)、备用发电机等,确保电力的持续稳定供应。

(三)网络设施构建高速、稳定、安全的网络架构,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维护和升级。

五、数据中心的系统管理(一)操作系统管理定期对操作系统进行补丁更新、安全配置和性能优化。

(二)数据库管理确保数据库的正常运行,做好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应用系统管理对各类应用系统进行监控和维护,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异常。

六、数据中心的安全管理(一)物理安全加强机房的门禁管理,限制人员进出,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

(二)网络安全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设备,防范网络攻击。

(三)数据安全采用加密技术保护敏感数据,建立数据访问权限管理制度。

七、数据中心的应急管理(一)应急预案制定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电力故障、系统故障等。

xxxx银行统计数据质量保障管理办法

xxxx银行统计数据质量保障管理办法

xxxx银行统计数据质量保障管理办法第一部分总则为科学有效地开展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及时、全面、真实,充分发挥统计在银行经营中信息、咨询、监督的重要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部分组织管理一、董事会董事会是全行统计工作水平及数据治理最终责任的承担者,董事会可以通过授权其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行其部分职责。

具体包括以下职责:1.审核批准全行统计工作及数据治理相关的重大事项。

2.监督高级管理层对统计工作及数据治理水平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

3.持续关注统计工作水平和数据治理进展,定期不定期获得相关汇报,及时了解管理情况及重大变化。

二、高级管理层1.根据董事会的目标要求及外部监管标准,建立了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和流程,明确专人(分管行长)具体负责统计及数据质量管理工作;2.负责协调落实制度性变革的重大监管统计工作,对重大监管统计事项进行及时的研究部署;3.确立数据质量管理的目标、机制和流程;第三部分部门职责一、财务部为统计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行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监管部门制定的统计管理办法和各项统计制度;2.制定本行统计制度和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牵头向监管部门、央行、统计局、金融办等机构定期报送各类报表。

4.配合审计部门、评级机构等,提供各类报表;5.组织、指导开展统计检查,包括自查和现场检查;6.组织、培训统计人员,负责对全行统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7.牵头组织统一监管报送平台的开发、测试,协同业务部门、科技部对系统运行进行跟踪、维护。

二、风险管理部是客户风险专项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客户风险类统计报表的上报、分析、汇总等工作,主要包括: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不良处置方式、处置金额、风险抵补能力、贷款质量迁徙、关联交易、大额风险暴露等与客户风险有关的统计调查、分析及预监测。

XXXX银行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

XXXX银行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

XXXXXX银行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XXXXXX银行信息系统数据作为我行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应纳入我行统一管理范畴,实现信息系统数据的统一管控,提高数据质量和数据的利用效率,提供安全、完整、统一的数据服务,为我行科研、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保障。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系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的信息系统定义一致: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包括范围是:我行各类型的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客户资源系统、用户服务系统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数据是指各类信息系统所覆盖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信息系统产生的业务数据、网站数据、客户资源(含多媒体视频、图片、课件等)、用户服务支持系统产生的数据。

第四条信息系统数据管理是指利用信息系统对数据进行采集、录入、运维、存储、归档、应用的过程以及制定数据标准、数据安全策略和实施数据审核的管理。

第五条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规范原则。

信息系统采集和处理的数据,应符合我行制定的《XXXXXX银行编码规范》和信息系统所要求的特定数据标准。

(二)全程管控原则。

建立数据从采集、处理到维护的全过程管控体系,重点把好数据的采集关,确保信息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定期考评原则。

相关业务部门对所管理的数据具有责任,对其权限范围内所负责的数据管理工作要进行定期的管理考评。

第六条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应达到如下目标:(一)统一数据语言:要求数据管理有标准,即具备完善的数据标准管理规范,保证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应用统一的数据标准。

(二)保障数据准确:在数据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建立完善的数据质量核查机制,制定完善的数据质量管理规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三)防止非法篡改和伪造:明确数据的所有权及更改权限,制定完善的数据所有权管理规范,确保对数据的所有更改均有据可查,对于不可更改的数据,应提供相应的安全技术防篡改和伪造。

银行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模版银行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银行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行为,提高银行统计数据质量,加强银行内部风险管理,保证银行经营的安全稳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拥有统计数据的银行,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等。

三、本办法指导思想是坚持正确导向、科学规范、安全高效、风险防控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管理要求,确保银行统计数据质量合格,保障银行稳健经营和良好发展。

第二章统计数据采集四、银行在采集统计数据过程中,应保证数据采集准确、完整、及时、一致和可靠。

五、银行应设立专门岗位负责统计数据采集工作,确保采集过程的规范性和及时性,以及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六、银行应当制定统计数据采集流程,以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顺畅进行。

应当对站点必填项、可选项,字段长度、数据类型等规定进行明确。

七、银行应当对采集数据进行数据校验、合规性检查,确保数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八、银行应当建立完备的数据采集管理制度,确保数据采集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数据保护。

第三章统计数据管理九、银行应当建立统计数据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流动管理、数据维护管理、数据风险控制管理等方面。

十、银行应当加强数据管理岗位职责、能力、安全保障方面的培训和交流,确保数据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十一、银行应当建立完备的数据库管理机制,确保数据管理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应当对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备份和存储,确保数据不会被意外删除或损坏。

十二、银行应当根据所属业务领域和各项法规要求,建立相应的统计数据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四章统计数据分析十三、银行应当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的趋势、结构等方面的。

应当借助专门的分析工具和数据展示方式,以便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把握数据背后的特征、规律等信息。

十四、银行应当将数据分析结果应用于业务管理、风险控制等环节,并及时研究相关法规动态,加强对数据管理模式的更新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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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数据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数据标准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推动数据标准在业务领域和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我行整体业务运行和管理效率,提升IT实施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及分支机构所有与数据标准有关的管理活动,包括数据标准的制定、评审、发布、执行、变更及复审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数据标准,是指针对我行各种重要数据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确保这些重要数据在全行内外共同使用和交换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是实施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重要数据,是指我行跨业务部门或跨系统多处使用的数据。

第五条数据标准按照数据加工程度划分为基础类数据标准和分析类数据标准两大类型,本办法主要针对基础类数据标准。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基础类数据,是指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共同业务特征的基础性数据,可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的数据主题,包括客户、产品、协议、交易、资产、财务、地址、组织、渠道、营销十个数据主题。

第七条数据标准内容可以划分为业务和技术两部分:(一)业务规范是指从业务层面对数据的统一定义,包括数据项的业务涵义和数据项处理加工的业务规则等;(二)技术规范是指从技术实现层面对数据的统一规范和定义,包括字段长度、数据格式等。

第八条XX银行数据标准制定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业务为导向。

基于我行实际业务情况制定数据标准,并根据业务需求分阶段推进制定工作。

(二)全面性及完整性。

数据标准立足于我行整体业务架构,覆盖未来所有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业务。

(三)前瞻性及科学性。

既满足现阶段业务需求,更应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考虑未来我行业务类型逐步发展所带来的数据标准需求。

(四)遵循外部标准。

充分遵循各类成熟的外部标准,并按照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金融行业标准、监管报送要求的顺序进行采纳。

第九条我行数据标准信息项及代码的选择遵循以下准入原则:(一)已有的内外部成文规范纳入数据标准,包括:行业、国家或国际组织正式发布的数据标准;监管部门管理指引、监管统计规范等已经明确提出要求的相关数据规范;行内已经发文进行明确的相关数据规范。

(二)未有外部成文规范,但我行当前已经在广泛使用的,尤其是跨业务条线和系统使用的信息项和代码纳入数据标准。

(三)针对未在现有信息系统中出现,但依据我行信息规划或者同业相关经验,在未来信息系统中会多处使用的数据和代码纳入数据标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十条数据标准管理组织分为数据管理协调层和数据管理执行层。

第十一条数据管理协调层是数据管理各领域工作的直接领导与组织部门,设立数据管理领导小组及秘书。

数据管理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参见《XX银行数据管理办法》。

数据管理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与组织数据管理各领域工作,负责组织各领域业务专家及总分支机构数据管理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并推进数据管理相关工作并监督落实。

其涉及数据标准管理的具体职责包括:(一)监督并评审数据管理执行组开展数据标准的制定、评审、执行、变更、复审等工作;(二)发布新版本数据标准。

第十二条数据管理执行层设立数据管理执行组,负责全行数据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

数据管理执行组的人员组成参见《XX 银行数据管理办法》。

数据管理执行组中的数据标准管理岗(暂由数据质量管理岗兼任)总体协调与管理数据标准工作,负责组织、推动数据标准相关工作的开展,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数据标准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二)负责制定和维护数据标准定义模板;(三)负责收集数据标准的新增及变更需求并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数据标准制定、变更、评审;(四)牵头制定数据的业务标准并审核技术标准;(五)负责组织开展数据标准评审、执行及复审工作;(六)负责维护数据标准;(七)审核IT项目组在系统建设中的数据标准落地范围与落地方案等;(八)监督各部门对数据标准的执行情况;(九)定期向数据管理领导小组汇报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信息项归口管理部门是数据标准的业务标准的权威认定部门,负责本部门管理的信息项业务标准和标准代码的解释和指导。

第十四条总行各部门是数据标准需求提出方与执行者,负责提出数据标准制定及变更的需求。

其涉及数据标准管理的具体职责包括:(一)参与数据标准的制定;(二)参与数据标准的变更与评审工作;(三)负责落实并执行相关数据标准;(四)向数据标准的系统落地方案提供建议。

第十五条分支机构是数据标准的需求提出方与执行者。

其涉及数据标准管理的具体职责包括:(一)根据日常运营统计及监管报送的需要通过总行分管条线业务部门向数据管理执行组提出数据标准需求;(二)在数据获取阶段按数据标准的管理要求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IT项目组是数据标准落地的主要执行者,也是需求的提出方。

其涉及数据标准管理的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数据标准在本项目的系统落地范围与落地方案;(二)参照数据标准进行相关数据字典和数据模型设计;(三)在系统设计与开发过程中按照数据标准落地方案实施;(四)根据需要,在IT系统建设或改造的需求分析、设计过程中,提出数据标准的新增或变更需求。

第三章数据标准的制定第十七条数据标准制定,是指按照数据标准需求,定义各类数据的业务标准(包括信息项分类、信息项中文名称、信息项英文名称、业务定义等)、技术标准(包括标准类型、长度、精度等)、以及标准代码(包括代码编号、代码取值、代码含义、代码规则、代码说明等)。

第十八条总行各部门均可根据业务运行管理及监管要求的需要,提出数据标准制定的需求,填写《数据标准需求申请表》(附件一),经所在部门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提交数据管理执行组。

各分支机构如提出数据标准的制定需求,经总行分管条线业务部门初审后,由总行分管条线业务部门提交至数据管理执行组。

IT项目组在全行改造或新建IT系统的需求分析、系统设计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提出数据标准的新增需求,填写《数据标准需求申请表》(附件一)并提交至数据管理执行组。

第十九条数据管理执行组负责汇总并分析全行数据标准新增需求,编制数据标准制定工作方案与模板,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业务/技术标准,并明确主题。

第二十条数据管理执行组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制定相关信息项/代码的业务标准,明确该信息项所属主题;组织开发中心,制定相关信息项/代码的技术标准。

第二十一条数据管理执行组对制定的业务/技术标准进行初审,并汇总各部门意见后形成数据标准审议稿,用于数据标准评审。

第四章数据标准的评审与发布第二十二条数据标准评审,是指在数据标准管理过程中开展的审议审批工作。

第二十三条数据标准发布,是指按不同主题,向全行发布最新的数据标准版本的工作。

第二十四条数据标准评审工作依据数据标准制定原则进行,评审参考标准如下:(一)数据标准是否满足业务需求,分类标准、信息项和代码等内容必须满足各标准相关方的迫切需求;(二)数据标准是否具有业务前瞻性,分类标准、信息项的设置和代码的编排等内容必须考虑未来我行业务发展可能产生的标准需求;(三)数据标准是否明确无歧义,标准信息项和代码的定义必须反映我行实际业务情况,在我行范围内有一致的理解;(四)数据标准是否具有权威性,标准的定义必须充分参考各类成熟的外部标准,将遵循的外部标准出处、内容进行明确的标注和解释。

(五)数据标准是否具有可落地性,数据标准在定义时必须考虑技术层面的实现难度,在各相关系统可以落地。

第二十五条数据管理执行组根据总行业务部门或IT项目组提出的相关数据标准需求,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召开数据标准评审会议,评审数据标准的制定成果,协调解决数据标准制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数据管理执行组应将数据标准评审会议的会议纪要提交相关与会部门确认。

第二十六条具体评审方式可酌情多样化,如对新增需求内容较少或未能采取会议评审形式的数据标准,也可采取会签形式进行评审。

第二十七条对于新增主题的数据标准,须提请数据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对于已发布主题数据标准的新增内容,数据管理执行组可根据业务影响范围、重要性等因素酌情提请数据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十八条数据管理执行组组织参与评审部门填写《数据标准发布审批表》(附件二),形成最终的审议审批意见。

第二十九条数据标准评审通过后,数据管理领导小组在全行范围内发布。

第五章数据标准的执行第三十条数据标准执行,是指已发布的数据标准在具体业务操作及IT系统中的实施和运用,以及对落地实施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全行各单位是数据标准的使用者和执行者,应依照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配合数据管理执行组开展数据标准的落地实施工作。

第三十二条总行各业务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在业务需求编写、业务信息采集表和统计分析报表的设计中要遵照数据标准的要求。

第三十三条各分支机构在进行数据采集、维护、应用、归档等操作时,应遵循数据标准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各IT项目组在进行新建或改造IT系统时,均应遵循已发布的数据标准制定落地方案,经数据管理执行组、信息项归口管理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后依此开展系统的设计与实施工作。

(一)对于合作开发和委托开发的IT系统,其数据模型开放程度及我行数据标准的采纳程度应纳入招标采购评价标准中,作为招标采购的评标依据。

(二)对于IT系统(包括自主开发类、合作开发类、委托开发类)的建设,IT项目组应按照落地方案建立该IT系统数据项与已发布数据标准(包括已有代码)之间的映射关系,按此映射关系进行详细需求分析与数据模型设计并开发。

(三)如数据标准落地实施涉及系统改造及历史数据处理等工作,数据管理执行组、系统业务牵头部门及相关信息项的归口管理部门需共同商议系统改造和数据标准落地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制定历史数据处理方案。

(四)数据管理执行组组织评审项目设计阶段数据标准的执行情况。

对于不满足数据标准落地方案要求的,数据管理执行组有权要求IT项目组进行整改,直到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项目开发阶段。

(五)对于自主开发类系统,IT项目组按照落地方案及已发布的数据标准开展实施,进行规范编码;对于外购成熟系统,IT项目组应分析系统和外围系统交互的数据,在系统接口上进行标准落地,保证与此系统交互的数据遵循数据标准。

(六)在系统验收阶段,数据管理执行组按照数据标准进行严格检测,出具数据标准符合性审核报告并报数据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经数据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方可验收投产。

第六章数据标准的变更第三十五条数据标准变更,是指由于业务运行与发展需要,或外部监管要求,或引用的国家标准等外部标准的变化,对已发布的数据标准进行变更的工作。

第三十六条数据标准变更的范围包括数据标准分类的修改,数据标准信息项业务定义与技术定义的修改,标准代码的修改,以及数据标准的废止。

第三十七条数据标准的变更既要反映数据标准业务含义和业务规则的变化,又要保持数据标准的相对稳定,减少由于数据标准的频繁变动对业务应用和IT系统建设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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