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债权法试题B卷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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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债权法试题B 卷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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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债权法试题B卷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个3分共12分)

1、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主体一方和债务主体一方都仅为一人的债。

2、债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完成其义务,从而实现债的内容的行为。

3、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

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

4、附随义务,是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在当事人之间逐渐产生的诸如照顾、协

助、保护、通知、保密等义务。

二、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20分)

1—5:CDCBD 6—10:BCBAA 11—15:BDBAA 16—20:AAADB

三、多项选择(每题1.5分共15分)

1. ABCDE

2. ABCDE

3.ABCDE

4.ABC

5.ABCDE

6. ABC

7. ABDE

8.BDE

9. ABCDE 10.ABCD

四、简述题(16分)

1.不安抗辩权的要件

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1分)

2)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1分)

3)后履行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4.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1

分)

4)不安事由危及对方债权的实现。(1分)

2.抵销的条件

1)须双方互负有债务,互享有债权。抵销是通过冲抵债务,使双方的债权在同等数额内消灭,因此,抵销必以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对立的债权、负有对立的债务为前提。(1分)

2)须双方债务的给付为同一种类。抵销的债务以是同一种类的给付为必要。因为只有给付的种类

相同时,当事人双方的经济目的才一致,通过抵销才可满足当事人双方的利益需要。(1分)3)须双方的债务均届清偿期。因为抵销具有清偿的效力,因此只有债务已届清偿期时才可抵销。(1分)

4)须双方的债务均为可抵销的债务。抵销的债务须为可以抵销的债务。对于依法律规定或者债务的性质不得抵销的债务,不得抵销。(1分)

3.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的义务。如同在租赁合同中一样,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所负担的最主要义务是支付租金。(2分)

2)在占有租赁物期间承担维修租赁物的义务。(2分)

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具有较强的融资性,因此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系由承租人,

而不是由出租人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4.债权人撤销权之要件

(1)客观要件。(2分)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2)主观要件。(2分)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若为有偿行为,则须债务人为恶意,

债权人的撤销权才成立,受益人为恶意时,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而对于无偿行为,则不以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为要件。

五、论述题(13分)

试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及两者竞合的处理规则

(1)区别:

①归责原则的区别。我国对侵权责任采取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和公平责任原则。而我国合同责任采取的是过错推定责任;

②举证责任不同。在一般侵权责任中,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的过错问题举证;而在特殊侵权责任中,应由加害人的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在合同责任中,受害人只需证明违约方已构成违约,而不必证明其是否有过错;

③责任构成要件不同。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并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责违约任。但是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

④免责条件不同。在违约责任中,法定免责条件限于不可抗力,但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免责条款和不可抗力的具体范围。在侵权责任中,当事人不可约定免责条件,但法定免责条件不限于不可抗力,还包括意外事故、第三人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免责条件”也可写作“免责事由”)

⑤责任形式不同。违约责任包括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定金,实际履行等,损害赔偿可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侵权责任的主要形式是损害赔偿,此种赔偿不得由当事人事先约定。

⑥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违约损害赔偿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侵权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还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

⑦对第三人的责任不同。在合同责任中,如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债务人首先应对债权人负责,然后才能向第三人追偿,在侵权责任中贯彻的是为自己行为负责的原则,行为人仅对自己的过错致他人损害的后果负责。

(2)竞合时的处理规则

在发生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允许受害人选择一种责任提起诉讼,而不能同时提起两种诉讼。

六、案例分析(24分)

(一)(14分)答案

(1)在甲商场要求乙服装厂先行供货时,乙服装厂有权拒绝。因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互付债务,没有履行先后顺序的,一方要求对方先履行义务时,对方有拒绝履行义务的权利。(2分)(2)乙服装厂可以留置该货物。因为乙服装厂占有甲商场要求加工的服装,且到期不支付加工费。(2分)

(3)因服装过季造成的损失应该由甲承担。因为服装过季是由于甲商场违约造成的,甲商场应当对因自己违约造成的不利后果负责。(2分)

(4)戊公司可以向法院主张撤销该赠与行为。因为该撤销行为已经危害到戊公司未来债权的实现。(2分)

(5)如果债权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主张行使撤销权,则该赠与财产的行为是有效的。如果在法定期限内主张行使撤销权,则债务人甲商场赠与行为归于无效。(2分)

(6)对于丁公司返还的财产,戊公司不能就该财产已经主张撤销为由要求优先于乙服装厂受偿。因为撤销权本身不是一种物权,所以不具有物权的优先性。(2分)

(7)对于该行为,戊公司和乙服装厂可以行使代位权以保护自己的利益。(2分)

(二)(10分)答案

(1)商场给甲厂和乙厂的信函被称为要约邀请。(2分)

(2)甲厂5月15日给商场回信、甲厂在5月19日收到商场发出的第二封信、商场5月20日收到乙厂的信函均具备要约条件,为要约。(2分)

(3)此情况下,甲厂与商场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6月1日给商场同意的答复是有效期内承诺,承诺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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