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教师管理手册
学校外籍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外籍教师的安全管理,保障外籍教师在华期间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聘请的所有外籍教师。
2. 外籍教师在华期间,包括居住、工作、外出旅游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外籍教师安全管理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
2. 学校人事处负责外籍教师的招聘、合同签订、保险办理等人事管理工作。
3. 学校保卫处负责外籍教师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包括门卫管理、巡逻防范、突发事件处理等。
4. 学校教务处负责外籍教师的教学活动安排,确保教学环境安全。
5. 学校后勤处负责外籍教师的住宿、饮食等后勤保障工作。
6. 外籍教师本人应自觉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安全管理。
四、安全管理措施1. 住宿安全(1)学校为外籍教师提供安全的住宿环境,确保宿舍设施完好。
(2)外籍教师入住宿舍后,应熟悉安全出口、消防器材等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3)外籍教师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宿舍内吸烟、生火等。
2. 工作安全(1)学校为外籍教师提供安全的教学环境,确保教室、实验室等场所设施完好。
(2)外籍教师应遵守学校教学秩序,不得在课堂上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3)学校定期对教学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外出安全(1)外籍教师外出期间,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2)学校为外籍教师提供必要的旅行保险,确保其人身安全。
(3)外籍教师外出时应告知学校,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联系。
4. 应急处理(1)学校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外籍教师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援。
(2)外籍教师应熟悉学校应急处理流程,掌握基本的自救互救技能。
(3)学校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外籍教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外籍教师,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外籍教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解聘等处分。
学校外籍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外籍教师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和教育交流的日益频繁,许多学校都引进了外籍教师,为学生提供更加广阔的学习环境。
然而,外籍教师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保障外籍教师的安全和学校的正常运行,建立学校外籍教师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制度目的1.保护外籍教师的人身安全,确保他们在校园内外的安全;2.维护学校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为外籍教师提供有序和稳定的工作环境;3.增强学校与外籍教师之间的互信,保障外籍教师的权益。
三、制度内容1.外籍教师进校登记管理(2)学校进行身份核实,并将登记信息与外籍教师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核对。
2.外籍教师居住管理(1)学校提供安全、舒适、规范的住宿环境;(2)制定宿舍管理规定,包括房间仓促等安全要求;(3)定期对外籍教师宿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房屋设施的正常使用。
3.校园安全教育(1)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宣传,向外籍教师普及中国法律、社会习俗和风险预防知识;(2)组织外籍教师参加安全培训,提高他们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4.安全巡逻和监控(1)学校设立安全巡逻,并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控措施;(2)合理规划校园内路灯、监控摄像头等设施,确保夜间外籍教师的安全。
5.外籍教师社区保障(1)建立外籍教师社区,为他们提供心理、生活等方面的支持;(2)定期组织外籍教师集体活动,提高他们的凝聚力和融入感。
四、监督和评估1.监督机构学校应成立监督机构,负责对外籍教师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2.制度评估学校应定期对外籍教师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
五、违反制度处理1.若外籍教师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解聘等相应措施。
2.对于涉及外籍教师犯罪行为的,学校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及时终止与该外籍教师的合作关系。
六、总结学校外籍教师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外籍教师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他们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国际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外籍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外籍教师,包括全职、兼职及短期访问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外籍教师在我校享有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外籍教师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章外籍教师资格与聘用第四条外籍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尊重中国文化和民族习惯;2. 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相关专业背景,具备相关教学经验和资格证书;3. 具有较强的英语沟通能力,能够胜任英语教学任务;4. 具有良好的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
第五条外籍教师的聘用程序:1. 由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部门提出聘用需求,经校长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 经审批后,国际合作与交流部门对外籍教师进行面试,确定人选;3. 学校与外籍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外籍教师工作职责与待遇第六条外籍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中国文化和民族习惯;2.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3. 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4. 积极参与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传播中国文化。
第七条外籍教师享有以下待遇:1. 薪酬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薪酬体系执行;2. 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等福利;3. 学校为外籍教师提供住宿、医疗保险等福利;4. 学校协助外籍教师办理居留、签证等相关手续。
第四章外籍教师管理与考核第八条学校设立外籍教师管理办公室,负责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外籍教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1. 年度考核:由学校根据外籍教师工作表现、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 任期考核:在教师任期结束时,学校对教师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外籍老师管理制度1一、外籍老师学习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督促他们遵守我国法律规章。
二、要采取过硬的措施保证外教的生命财产平安,禁止可能对外籍老师正值权益造成损害的'言论及行为。
三、关注外教的活动,若发觉其有违法可疑活动,准时向公安部门通报。
四、关注与外籍老师交往人员情况,一旦发觉可疑情况,准时向外事公安部们通报。
五、禁止无关人员到外教宿舍留宿。
六、外籍老师旅游及在外留宿,需经学校批准。
七、外籍老师离开学校应口头向学校请假,批准后方可离校,并按时返校,离开武穴必需书面向学校请假,批准后方可离校。
外教因特别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必需用通讯设备向学校续假,返校后准时销假。
八、外教外出旅游,学校必需派一名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助教伴随,防止意外发生。
外籍老师管理制度2为了切实加强外籍老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聘用效益,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组织管理第一条我院外籍老师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学院外理部门是外籍老师管理工作归口部门,教务处、外语教学部门或部系、总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分别负责教学、食宿安排和工资核定发放等工作。
第二条学院成立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办公室,由学院外理部门、教务处和外语教学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外籍老师日常教学和生活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学院外理部门1、负责外籍老师聘请的信息发布、申请报批、聘用进院等工作。
2、办理聘请外籍老师的相关手续(如合同签定、资格证书、到职通知书、体检、签证、居留许可等)。
3、负责外籍老师工资等的领取。
4、向外籍老师宣传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规章制度。
5、向上级部门汇报我院聘请工作情况,填报各种报表。
6、帮助教务处和聘请外籍老师的部系及外语教学部门对外籍老师的教学工作评估。
7、负责外籍老师档案的归档工作。
8、负责外籍老师的日常生活管理。
第四条:聘请外籍老师的部系1、拟定聘请外籍老师的需求计划。
2、安排外籍老师的教学任务以及各项学术活动。
学校外籍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外籍教师在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学校对外籍教师的安全负有全面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外籍教师在学校的合法权益。
2. 外籍教师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自身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外籍教师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外籍教师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安全。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入学培训(1)学校应对外籍教师进行入学培训,包括我国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安全知识、应急处置等方面。
(2)培训结束后,外籍教师需参加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2. 安全教育(1)学校定期对外籍教师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
(2)外籍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工作环境安全(1)学校应确保外籍教师在教学、办公、住宿等场所的安全,定期检查消防、用电、燃气等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手套等,确保外籍教师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4. 交通安全(1)外籍教师应遵守交通规则,驾驶车辆时应取得我国驾驶证。
(2)学校应提供交通工具或协助外籍教师解决交通问题。
5. 应急处置(1)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外籍教师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及时得到救助。
(2)外籍教师应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掌握自救互救技能。
6. 意外伤害处理(1)外籍教师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救治。
(2)外籍教师应配合学校进行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事故情况。
四、监督检查1. 学校应定期对外籍教师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外籍教师有权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应认真听取并改进。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关于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校任教的外籍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外籍教师的合法权益;2. 公平公正:对待外籍教师一视同仁,保障其合法权益;3. 尊重差异: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学术观点;4. 激励发展:为外籍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第二章外籍教师的聘用第四条学校聘请外籍教师,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聘用。
第五条聘请外籍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两年以上相关教学、专业管理工作经验;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3.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4. 对华友好,愿意与我校合作。
第六条学校应与外籍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外籍教师的管理第七条外籍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
第八条外籍教师应按时参加教学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九条外籍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与国内教师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学校应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保障其宗教活动自由。
第十一条学校应关心外籍教师的生活,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帮助。
第四章外籍教师的考核与评价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外籍教师的考核与评价体系,定期对外籍教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活动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考核内容包括:1. 教学水平:教学效果、教学质量、教学方法等;2. 科研能力:科研成果、学术水平等;3. 社会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与国内教师的交流与合作等。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外籍教师续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校将更好地管理外籍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
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引进国外智力,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借鉴国外先进教育水平和管理经验,提高聘用外籍教师的工作效益,进一步加强外籍教师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请外籍教师来院任教的主要目的是:学习外国语言和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及现代化管理知识;加强对薄弱专业和新专业、新课程的建设;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为我院整体发展服务。
第三条我院聘请外籍教师的基本原则是:以我为主,按需聘请,加强管理,为我所用。
第一章外籍教师聘用程序第四条各系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教学需要,于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人事处提交《xxx学院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申请表》,由人事处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第五条外事办公室协同人事处根据系部要求选聘合适人选,经任教资格审查通过后,由人事处代表学院与外教签订合同。
第六条外教到校前,外事办公室会同聘用系部及中外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做好外教来华后的接机、住宿、交通、教学计划、办公条件等准备工作。
第七条外教到校后,外事办公室对外籍教师来华前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向外教宣讲我国对外方针政策及校纪校规。
第八条外事办公室负责为外教联系安排进行境内身体检查后,将外教转由聘用系部实行二级管理。
第九条外事办公室在外教入校后一周,为外教办理外专证、居留证、校园一卡通等证件。
第二章外籍教师的行政管理外事办公室是学院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部门。
第十条负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外籍教师聘请计划的落实。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外籍教师、聘用系部及职能部门召开外教工作联席会,沟通信息、查漏补缺,及时解决外教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协助聘用系部对外教进行评估考核。
第十三条视经费情况组织外教参观、游览名胜古迹,以弘扬我国文化,加深他们对我国改革开放及国情的了解。
第三章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聘用系部是外教教学管理的归口部门,教务处协同管理。
第十四条为外籍教师提供详细的校历、教学计划、教学安排、教学要求等资料(中外文对译,中文存档、外文给外籍教师),为外籍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工作指导和帮助。
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办法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外籍教师管理工作,引进国外先进教育科技成果和管理经验,根据《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籍教师的基本条件(一)对华友好,愿与我院合作,符合我院需要;(二)外籍教师须有学士以上学位,有两年以上相关教学经验;(三)身体健康,能担任协议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第三条聘请外籍教师的程序(一)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教学需要,于每年月底和月底前向学院教务处提出本单位下一学期的外籍教师需求申请。
教务处在综合后以书面形式在每年的月和月向学院提出确定。
学院外事办公室在接到学院确定的外籍教师聘请计划后即着手相关的工作。
(二)学院外事办公室须将拟聘材料备齐,上报省外国专家局审批,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省外国专家局同意聘请后,到市外事办公室办理《来华邀请通知书》发给外籍教师,外籍教师凭通知书到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办理来华签证。
(三)外籍教师应于新学期开始一周前抵达我院,由外事办公室派专人迎接并安排住宿。
(四)外籍教师抵达我院后,教务处应会同外教所在系(部)及时做好教学工作安排。
外籍教师需向外事办公室交一寸半身免冠照片张以存档及办理有关证件,并由外事办公室组织其进行常规体检和办理有关居留等手续。
第二章外籍教师教学管理第四条教务处负责外籍教师的教学业务工作。
外籍教师所在的系(部)负责外籍教师教学业务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教务处的职责是:(一)根据教学单位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确定聘请人选,提出聘请外籍教师的书面报告。
(二)审定外籍教师讲学计划和教学使用的教材(包括参考影视及其它资料);审核各聘用单位上报的外籍教师工作计划,协助其安排外籍教师的教学科研设施及专题讲座经验交流会或学术报告会等。
第六条外籍教师所在的系(部)的职责是:(一)根据学科和课程建设的需要,安排外籍教师的教学科研任务;审核并协助外籍教师制订授课或科研计划选定教材和教学辅助材料,鼓励外籍教师采用先进的教学科研方法和手段。
小学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籍教师在小学的教育教学活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外籍教师。
第三条外籍教师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尊重我国的教育教学制度,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
第四条学校应为外籍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外籍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聘与入职第五条外籍教师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聘程序选拔具备相应资质的外籍教师。
第六条招聘外籍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外国国籍;2. 持有我国教育部认可的教育教学资格证书;3. 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5.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七条学校对外籍教师的招聘流程如下:1. 发布招聘信息;2. 收集应聘材料;3. 对应聘者进行筛选;4. 组织面试;5. 确定拟聘人选;6. 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外籍教师在签订劳动合同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入职培训,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制度、工作流程、学生情况等。
第三章教学与科研第九条外籍教师应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学生需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条外籍教师应遵循我国的教育教学原则,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
第十一条外籍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二条外籍教师应定期向学校提交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接受学校的教学督导。
第十三条外籍教师应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第四章工作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学校对外籍教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教学质量;2. 教学态度;3. 教学方法;4. 学生评价;5. 工作表现。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外籍教师考核小组,负责外籍教师的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十七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外籍教师,学校将进行约谈,并给予改进机会;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工作纪律与职业道德第十八条外籍教师应遵守我国的教育教学纪律,不得违反我国的教育教学规定。
外籍教师管理办法三篇
外籍教师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外籍教师管理办法一、教学管理第一条我校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主要应由所聘系部负责,外事办和院内其它职能部门给予协助。
所聘系部为外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外教一旦接受聘请并签署合同后即与所聘系部产生聘用关系,双方相互承担应尽的责任。
第三条外籍教师不得擅自承担校外的兼职工作。
第四条外籍语言教学人员的教学,以培养外语专业及合作项目办学项目和提高全院的外语水平为主,提高我校的整体外语水平。
第五条外籍教师的教学时数,一般安排每周14-16节课左右,最多不超过16节课。
未经同意,外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课时量。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事先征得所在系部和教务处的同意。
外教如有超工作量,可按学校规定或合同规定给予超课时费。
第六条外籍教师教学用的教材和教学资料由所在系部提供,教务处负责审定。
外籍教师应根据选定的教材上课。
外籍教师所推荐教材和教学资料,凡符合我国法律规定而有利于教学的,应尽量采用。
第七条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由相应的教学院系及对外交流与合作部统一管理,外籍教师教学遵守我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以免造成教学事故(附Regulation Concerning Teaching Accidents)。
第八条外籍教师应按时授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调课缺课。
如有特殊情况调课或停课,须提前一周向外事办提出书面申请(调课申请表请见Applying for Class Change)。
如因病不能上课,应事先通知所在系部领导,委托教学秘书填写调课申请单;病愈后应及时补课。
第九条外籍教师应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
按时上下课,因故不能上课,应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单请见Applying for Leave or Approved Absence)。
病假情况,如不能及时提交请假单,应先电话告知外事办;病愈后再凭病历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事假情况,需向外事办提交请假申请表,外事办在综合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处理决定。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范文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范文外籍教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外籍教师的工作表现,提高教学质量,加强与本地员工之间的合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我校聘请的外籍教师。
第三条【定义】1. 外籍教师: 在我校任教的来自海外的教师。
2. 本地员工: 在我校从事管理和行政工作的本地雇员。
第四条【职责和义务】1. 外籍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教师的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
2. 外籍教师须密切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
3. 外籍教师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传播违法信息和不良思想。
4. 外籍教师应当尊重中国的风俗习惯和社会文化,并尊重中国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权利】1. 外籍教师享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报酬待遇。
2. 外籍教师享有公平公正的评价和晋升机会。
3. 外籍教师享有合理的休假制度和福利待遇。
第六条【聘期和终止】1. 外籍教师聘期一般为一年,结束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2. 外籍教师在聘期内如有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章招聘和入职第七条【招聘条件】1. 外籍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教学经验。
2. 外籍教师须具备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招聘程序】1. 学校通过正规渠道发布外籍教师招聘信息。
2. 学校对拟聘用的外籍教师进行面试和考察,确认其资质和能力。
3. 学校与外籍教师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
第九条【入职手续】1. 外籍教师入职前,需提交相关证件材料,包括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等。
2. 外籍教师在入职时需签订《外籍教师管理制度告知书》。
第十条【培训和考核】1. 学校会为新来的外籍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学校的教育教学理念、教材使用和授课方法等。
2. 学校定期对外籍教师进行教学和表现考核,评估其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
学校关于外教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关于外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外籍教师的教学行为,切实保障学生的学习安全,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外籍教师,外籍教师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外籍教师应当恪守职业操守,热爱岗位,尊重学生,提高教学水平,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尽力。
第四条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对外籍教师的管理机构,负责对外籍教师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外籍教师管理委员会对外籍教师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章外籍教师的资质要求第六条学校外籍教师应当具有相关教育背景和教学经验,已经取得合法的工作签证。
第七条学校外籍教师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我国的民族习俗和风俗,不得传播违法言论。
第八条学校外籍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不得有侮辱、歧视、暴力等行为发生。
第九条学校外籍教师应当尊敬同行,不得对同事进行中伤、攻击等行为。
第十条学校外籍教师应当积极配合学校的教学工作,不得擅自离校。
第三章外籍教师的教学要求第十一条学校外籍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学计划,不得擅自改变教学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外籍教师应当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教学,灵活调整教学方法。
第十三条学校外籍教师应当重视学生的学习效果,不得因私心私欲影响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学校外籍教师应当及时与学生和家长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十五条学校外籍教师应当定期向学校汇报教学进展情况,接受学校的评估。
第四章外籍教师的工作要求第十六条学校外籍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工作制度,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七条学校外籍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纪律规定,不得在校内吸烟、饮酒等不良行为。
第十八条学校外籍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外籍教师应当保护学校的财产,不得私自借用、挪用学校的财产。
第二十条学校外籍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学生和学校的机密信息。
第五章外籍教师的处罚第二十一条学校外籍教师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外籍教师校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籍教师在校区内的教育教学活动,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校区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校区内工作的所有外籍教师。
第三条外籍教师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尊重我国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学校的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校区教育教学活动,为校区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聘任与解聘第四条外籍教师的聘任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外籍教师的聘任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有敬业精神;2. 具有相关学科的教育教学背景,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 具有相应的外语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5. 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对外籍教师的要求。
第六条外籍教师的解聘应遵循以下程序:1. 校区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解聘建议;2. 对解聘原因进行充分说明,并听取外籍教师的意见;3. 校区管理部门与外籍教师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4.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七条外籍教师应按照校区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第八条外籍教师应积极参与校区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条外籍教师应按照校区要求,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擅自调整教学计划或教学内容。
第十一条外籍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与学生沟通,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外籍教师应遵守校区教学纪律,不得有违反教学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工作与生活第十三条外籍教师应遵守校区的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无故缺勤。
第十四条外籍教师应尊重校区的生活制度,保持校区内的环境卫生。
第十五条外籍教师应积极参与校区组织的各类活动,增进与教职工、学生的交流与了解。
第十六条外籍教师应关注自己的身心健康,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七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的外籍教师,校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外籍教师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外籍教师的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和学术氛围,提高我校国际教育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校工作的所有外籍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管理、尊重个性、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四条外籍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我国法律法规;2. 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具备两年以上相关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经验;3. 具有较强的英语沟通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英语进行教学、交流;4.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5. 对华友好,愿意与我国教育工作者友好合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外籍教师应承担以下工作职责:1. 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我国民族风俗习惯;2. 认真备课,保证教学质量,按时完成教学任务;3. 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提高自身学术水平;4. 关心学生成长,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氛围;5. 配合学校开展各类国际交流活动。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六条外籍教师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旷工、旷课;2. 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4.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非法活动;5. 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章管理与考核第七条学校设立外籍教师管理办公室,负责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对外籍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1. 教学质量;2. 学术成果;3. 工作态度;4. 管理能力;5. 学生评价。
第九条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外籍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外籍教师进行谈话提醒,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为外籍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激发其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希望全体外籍教师严格遵守本制度,为我校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1、来中国任教的外籍教师,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我国的社会制度和民族习惯,不得干涉我国的内部事务。
学校尊重外教的个人宗教信仰,但不允许外教在我国进行传教、宣传宗教和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符合的工作。
2、学校负责外籍教师在校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外教必须在学校指定的用房住宿。
外教的客人如需留宿,须经校外事办同意,并持客人有效证件办理临时户口登记手续。
有客来访须登记.
3、学校尽其所能给予外籍教师提供工作与生活的方便,应安排最能发挥外籍教师所长的工作,并配备协作教师协助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教学辅助设备.学校负责提供给外籍教师良好的生活条件,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合同付给外籍教师工资,帮助办理相关的医疗保险。
若遇外籍教师所在国或其民族的重大节日以及外籍教师的生日,学校可以由外事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为其举行庆贺活动;随时关心外籍教师的生活和身体健康,在外籍教师生病期间,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慰问.外籍教师遵守有关合同,履行职责,并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后,学校每一个学年将一次性的给予适当的休假补贴。
4、每学期结束前,学校对外籍教师的工作给予全面的评价,对模范遵守我国的法律,工作表现好,教学效果显著的外籍
教师给予表扬和奖励.。
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籍教师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聘请的所有外籍教师,包括长期和短期教师。
第三条我校外籍教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制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外籍教师;2. 尊重原则:尊重外籍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与外籍教师的合作关系;3. 科学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4. 服务原则:为外籍教师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聘请与合同第四条学校聘请外籍教师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推荐等方式选拔。
第五条聘请外籍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具有两年以上相关教学、科研或专业管理工作经验;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3. 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4.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学校与外籍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聘用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2. 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3. 工作考核、奖惩制度;4. 合同解除条件及违约责任。
第三章教学与科研第七条外籍教师应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第八条外籍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科研工作,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九条学校为外籍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条件和资源,支持其教学、科研工作。
第四章管理与服务第十条学校设立外籍教师管理办公室,负责外籍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外籍教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外籍教师的招聘、合同签订、合同管理等工作;2. 负责外籍教师的考核、奖惩、职称评定等工作;3. 负责外籍教师的住宿、交通、医疗等生活服务;4. 负责外籍教师的学术交流、社会活动等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为外籍教师提供以下服务:1. 为外籍教师提供住宿、交通、医疗等生活便利;2. 为外籍教师提供子女入学、就业等咨询服务;3. 为外籍教师提供学术交流、社会活动等平台;4. 为外籍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进修机会。
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制度一)对中国政府和人民持友好态度,尊重中国文化。
二)能够尊重受训者的个人,不得宣传宗教文化。
三)愿意研究和接受中西方文化差异。
四)外籍教师必须是来自英语语言国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同时需持有TEFL或TESOL教授英语资格证书,并具有两年以上的英语教学经验。
二、任职前,外籍教师应主动向校方提供相关材料以办理来华工作手续,并与校方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三、外籍教师使用的教材和执行的教学计划,由教务处与其协商确定,鼓励支持外籍教师使用国外比较先进的教材及教学方法。
四、为便于外籍教师更好的进行教学工作,学校会根据需要和可能为外籍教师配备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突出、外语水平较好的青年教师做助手。
五、外籍教师必需的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工具和教具等由校方提供。
对教学中的困难问题,校方应及时帮助解决。
六、鼓励外籍教师在我国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可邀请外籍教师参加学校的教学或学术讨论会。
七、外籍教师的授课任务应纳入教学计划,并进行必要的考核,定期检查教学效果;外籍教师一般不得调课,如确需调课,应征得教务处同意;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在教学期间外出旅行;对于在校工作成绩显著的外籍教师,学校给予奖励;对于教学不良,教学态度不好,不完成教学任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解除合同,所产生的后果由外籍教师负责。
八、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批准,外籍教师不得在校外兼课或从事其它劳务。
九、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但不准其进行传教活动,不准其以教学名义在学生中散发各种宗教书籍及光盘等进行宗教宣传,但教学中一般涉及宗教背景、沿革和介绍的有关知识,不应视为宗教宣传。
十、外籍教师在教学中如有政治观点分歧,应区别不同情况和性质,妥善处理。
一般正面阐明,予以解释,但注意不要强加于人。
外籍教师不能擅自在教学活动中让学生填写任何外国登记表或调查表,如确需填写,须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如果外籍教师发表反对我国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不利于维护我国领土主权、民族尊严的应予以批驳,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Useful Documents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院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教” )的招聘、教学、生活、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使学院与外教所签订的聘用合同得以顺利履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外教的招聘及录用第二条学院将通过正规渠道(外国专家局或政府机构推荐的中介组织)或直接与个人联系招聘外教,其中从事英语教学的外教须来自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口音纯正的英国母语国家。
第三条学院直接与外教签定聘协议,并为其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第四条处教凭《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认可》在国外申请签证后来华工作。
第五条外教来华后到有关部门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合格后学院代其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外国人居留许可》等证件。
证件办理妥当之后,双方签订聘用合同生效。
第三章外教的教学管理第六条外教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涉及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教学大纲以及学校的管理规定。
第七条外教要学习和了解中国的宗教政策、民族风俗。
第八条外教不能在课堂上宣传宗教,不能谈论政治,色情等话题。
第九条外教要按时上课下课,不得迟到或早退,不得将含酒精饮料带到学校教学区,不得在课堂上吸烟。
第十条未经学院同意,外教不得在本校以外的其他机构兼职。
第四章外教的生活管理第十一条学院外外教提供教师宿舍。
外教要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爱护宿舍内的家Useful Documents具,电器等设备,外出关闭电器电源,外教不得带学生到宿舍,未经学院同意不得留宿他人。
第十二条宿舍内的设备如出现故障、损坏,外教应向综合处(外事办公室)反映,由综合处(外事办公室)协助解决。
第十三条外教生病可请示学院外事人陪同前往医院看病,如需要请病假需向学院出示医生证明。
第十四条外教享受合同期内的中国法定假日及寒暑假,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职员工参加的福利性质活动,如旅游,聚餐等。
第十R 五条学院宿舍紧张时,会为外教在校外租住公寓,学院支付租金,外教个人承担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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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教师管理制度为了做好外籍教师的聘请及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外籍教师聘请及管理工作的方针:积极而有计划地聘请外籍教师,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虚心学习他们的专长,争取最佳聘用效益,增进中外人民友谊,为促进我院教学科研水平服务。
一、学院的管理学院为了做好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的职能机构外事办公室,是学院执行国家外交政策和教育外事政策、处理全院外事工作的一个归口部门,肩负着政策把关和外事管理的双重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文教部门聘请外籍工作人员的规定》。
2、根据学院情况和实际需要,从严把握外籍教师的质量和数量。
严格掌握条件,提高聘请质量,要聘请具有真才实学、身体健康、对我友好、愿与我合作的外籍教师来院工作。
从事外语教学的外籍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两年以上教学经验,需要在本国语言和文学方面有一定造诣,口齿清楚,语音语调规范。
3、外籍教师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令及有关规定。
4、外籍教师到学院任职前,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一切必要手续。
5、学院与外籍教师签订的聘用合同,双方必须信守合约,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或变更合同。
6、外籍教师到职后,学院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外籍教师介绍学院基本情况,外籍教师须遵守学院的工作制度,按照合同要求,接受学院的工作安排,不得兼任与学院工作无关的劳务。
有事须请假经外事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离开。
二、外籍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向学院索要外国专家证书。
2、有权与学院协商聘用合同内容,并按照规定办事。
3、在学院提供的住处,享有免费住宿权和生活用品的使用权。
4、有权享有法定节假日。
5、在正常工作范围内应对其教学工作尽职尽责,接受学院的常规考核。
三、外籍教师的使用1、学院与外籍教师共同协商,精心安排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制定评价标准,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2、外事办公室负责每月检查教学进度情况,每月召开一次由外籍教师参加的教务工作会议,全面掌握外籍教师的教学内容、进度及效果。
3、充分发挥外籍教师的作用。
外籍教师所在教研室,要把外籍教师视作本单位的成员,主动向他们介绍我国有关外国人管理法规、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单位的教学、科研情况,共同商讨工作中的问题。
提倡中、外教师共同备课、交流和观摩教学经验。
积极开展友谊交往工作,丰富外籍教师的业余生活,组织参观游览和一些文体活动。
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4、外籍教师所在教研室主任要经常了解和检查外籍教师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院外事办公室。
5、为了虚心学习外籍教师的专长,争取最佳聘用效益,学院为每位外籍教师配一至两名合作教师,合作教师既是外籍教师的同事、助手、合作者,又是外籍教师在教学上培养和帮助的对象。
6、由外事办公室协调,每学期召集有关专家、外籍教师、合作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外籍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价,并制定下学期的教学目标。
四、外籍教师的安置1、学院为外籍教师安排住宿,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2、外籍教师的办公地点要固定、安静、实用。
3、外事办公室要经常保持与外籍教师宿舍的联系,节假日外籍教师外出,一般须由外事办公室人员陪同,特殊情况须由外籍教师写出书面理由,并经外事办公室主任签字,报请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离开。
4、外籍教师的出入境,外事办公室应及时安排接送,确保外籍教师的安全。
五、外籍教师的生活管理1、外事办公室及有关单位认真作好外籍教师的接待工作,积极为外籍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及生活条件,使他们无后顾之忧。
2、切实保障外籍教师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各种意外事件发生。
3、积极开展与外籍教师的友好交往活动,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
4、根据国家外事专家局规定,为保证外籍教师的正常教学和生活,学院保证为每位外籍教师提供标准公寓,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位置在校园内,生活设施齐全。
5、未经外事办公室同意,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外籍教师住所,外籍教师不得外宿。
6、学院与外籍教师,应服从当地公安、行政管理,妥善处理各种关系,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
附件1外籍教师教学工作管理条例为加强对我院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籍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一、根据外籍教师所授课程门类的繁易程度和工作性质不同,每周授课时数一般不少于12课时。
短期讲学专家和院际交流专家的教学工作量,由学院视情况酌定。
外籍教师应严格履行合同,不得自行随意调整,更不得利用教学时间外出旅行和参观、游览。
二、向外籍教师介绍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教学制度、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组织、教学计划和教学中的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并将注意收集他们的反映,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外籍教师按我院的教学要求进行教学。
开学初,外籍教师要制定出教学计划,交学院有关部门存档,学期末要对自己的教学工作进行书面小结。
四、外籍教师应按照学院制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具体教材的选用由学院和外籍教师协商决定。
鼓励外籍教师引进国外比较先进的教材和视听辅助教材。
外籍教师所推荐的教材,凡符合我国法律规定而有利于教学的尽量采纳;凡属于我院教学空白和薄弱学科的教材,应及时组织力量编译。
五、在教学上应允许外籍教师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教学,欢迎他们对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
凡有利于改进教学而又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应采纳并付诸实施;对不合理的或暂时做不到的应及时耐心地解释。
学院应及时与外籍教师交换意见和探讨有关教学问题,欢迎他们参加有关业务和学术会议。
六、外籍教师要按学生的接受能力,采用恰当的教学方法组织教学,注意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对学生合理的建议、要求应采纳,不断改进自己的课堂教学方法。
七、外籍教师要给学生布置作业。
及时批改、讲评,每周还需要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质疑辅导。
八、外籍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鼓励学生好学上进。
每学期初要根据不同的年级制定出课堂教学要求,要大胆管理,组织好课堂教学。
九、外籍教师要关心学生道德品质的培养,宣传本国人民和中国人民的友谊,向学生介绍本国的优秀传统和良好的道德风尚。
十、外籍教师要接受学院、教务处听课或其它方式对教学情况的检查、评估,接受学生对自己教学质量的评估。
十一、对教学或研究工作成绩显著的外籍教师,应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亦可授予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等称号。
对工作表现不好者,应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批评,促其改正;对表现恶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学院有权予以解聘,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通过官方、院际协议来华外籍教师,应按协议规定办理。
十二、不得以教学名义在我院学生中散发“圣经”等宗教书籍,也不准在教学中进行传教或宣传宗教的活动。
在教学中一般性地涉及宗教背景及相关知识介绍,不应简单地被认为是宣传宗教。
在教学中,如遇到政治观点上的分歧,应区别不同情况和性质,妥善处理。
一般可正面阐明我观点,予以解释,但要注意不要强加于人。
对有意攻击、挑衅性政治问题应当批驳,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十三、对外籍教师在教学研究和教学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帮助解决。
外籍教师主动向我院赠送的教学用图书、资料、电教和实验设备等,学院可以接收,并可酌情回赠礼品。
十四、应鼓励外籍教师在我国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并组织他们参加教学和学术讨论会。
十五、学院由外教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外籍教师的涉外工作;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由教务处负责。
十六、本条例内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外事有关条例执行。
十七、本条例解释权在学院外教事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外籍教师生活须知1、在中国骑自行车办事十分普遍,几乎是人手一辆,身体好的外籍教师可以考虑配备一辆自行车。
2、上街一定要遵守我市的交通规则。
中国的交通规则是一切行人车辆靠右行。
我国的每个城市有自己的特殊规定,并且骑自行车不允许带人。
3、应注意自己的人身、财务安全,慎与不了解的人交往,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有情况及时向学院保卫处反映,如在校外遇到突发事件可及时拨打“110”报警。
对院方保障您的安全而在住地等场所采用的有关措施要予以理解和合作。
4、院方为保障您的安全,对使用电器、煤气等还有一些规定,请您严格遵守。
一般生活用电线路的负荷较小,切勿私接电线或擅自安装使用电器设备。
每次使用煤气后务必检查煤气开关是否关闭。
5、不要卧床抽烟,以免引起火灾。
抽烟应使用烟灰缸,不得乱扔烟蒂。
6、不得在公开场合酗酒或寻衅滋事,一经发现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7、学院设有专供学校客人及工作人员进餐的小餐厅,您可以到那里进餐。
8、中国政府不限制中外人员之间的通婚,但要求按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办理手续,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去当事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双方均要提供有关证明,外籍人员必须持有本国公证机关开具的无配偶证明和由我市卫生部门开具的本人近期身体健康证明。
9、直系亲属来访需先到济源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临时登记手续后方可入住。
一般亲朋好友不能留宿。
10、学校设有医务室。
一般病症可以到院医务室治疗,如遇病情较重或医生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由院医务室出具转院证明,前往济源市第一人民医院或第二人民医院就诊。
11、节假日外出旅行、参观,您应事先通知院方,学院尽力为您提供方便。
在旅行时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学院将不予负责。
12、如遇本须知中的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院配合您工作的人员联系妥善予以解决。
涉外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条例一、总则第一条聘请外籍教师来我院工作,是落实改革开放政策,引进国外智力,促进我院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振兴我院的一项重要措施。
学院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共同努力做好此项工作。
第二条我院聘用外籍教师的工作方针、任务是:积极而有计划地聘请,千方百计调动专家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作用,争取最佳效益,扩大我院的对外联系,促进我院的教学工作,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第三条本规定是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我院具体情况制定的,适用于在我院从事教学工作的所有教职工及外籍工作人员。
本规定仅限内部使用,对外保密。
二、外籍教师的聘请、使用、管理第四条聘请外籍教师要坚持积极慎重、确实急需、保证质量、注重效益的原则。
聘请工作经院领导审核同意后,有关手续由院科研外事处负责办理。
受聘者必须具备真才实学,有教学经验和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对我友好等基本条件。
第五条聘请人员确定后,在外籍教师到职前通过信函与受聘外籍教师商定工作任务和临时工资,草拟合同,专家到职后试用一至两个月,如双方满意,即正式签订合同。
第六条指定一名主要负责人负责外事和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工作,除了负责与外籍教师的直接联络外,还要及时发现并解决外籍教师在教学和其它工作中出现和遇到的问题,并经常与科研外事处联系,互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