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相关标准规范
精选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
7、安全监控 安全监控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足各类专业人员; (2)安全监控系统应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煤 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 (3)各类安全监控设备、仪器仪表应按规定进行调校、检定或试验。 8、防灭火 防灭火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立防灭火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建立管理制度; (2)按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 (3)按规定建立监测系统,开展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制定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 (4)按要求进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
一、通风系统:
完善通风系统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应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改变一翼或一个水平、一个采区通风系统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巷道贯通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井下爆炸材料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应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2.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二、基本要求
5、防治突出 突出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 (1)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有规范的专项设计; (2)突出矿井应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设立防突工作领导小组,配备满足防突工作需要的专业防突队伍和装备; (3)区域预测结果、区域防突措施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严格执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果经矿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批; (4)采掘工作面落实区域及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5)防突装备、仪器、仪表的管理、检定符合相关要求。 6、瓦斯抽采 瓦斯抽采应符合以下要求: (1)按规定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井下临时抽采系统; (2)抽采瓦斯安全设施、参数监测符合相关规定; (3)瓦斯抽采矿井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 (4)瓦斯抽采工作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
一通三防岗位三项标准
一通三防系统三项标准一、瓦斯检查工岗位标准:1、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否则,不得上岗。
3、着装统一,与其他井下人员服装要有区分。
4、反应敏捷,应变能力强,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时思路清晰,能够随机提出处理方案。
5、熟悉井下各方面安全基础知识,字迹清晰。
6、熟悉井下避灾路线,了解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相关知识。
7、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8、掌握各类气体检测仪器仪表的工作原理及操作方法。
工作标准:1、入井前,首先对领用仪器进行详细检查,包括:光谱是否清晰、电路和气路是否畅通、仪器是否漏气、药品是否失效、电量是否充足等。
2、入井后,要在新鲜风流中清晰仪器气室,将测微刻度盘手轮打到零位,转动刻度盘使光谱黑色条纹与零位重合,进行校对。
3、进入工作面时,首先对工作面内的通风设施进行详细检查,确认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后,进入工作面进行气体检查。
4、进行气体检查时,必须按照规定的地点进行检查。
回采工作面:头、中、尾、回、上隅角;掘进工作面:工作面、回风流、风机吸风口。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放炮时瓦斯员和放炮员、班组长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6、瓦斯员检查完毕后,要及时把检查数据填写到瓦斯记录牌和检查记录手册上,并向通风部门及矿调度室汇报,出班后将手册交回本单位。
做到“牌板”、“手册”、“台帐”三对口。
7、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指定的地点交接班,把当班遗留的问题和注意事项要记录在记录本上,并向下一个班的瓦斯检查员交代清楚。
技术标准: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一通三防(一通风,三防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第一章:总则1. 本细则旨在规范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工作,确保工作安全、质量稳定。
2. 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第二章:一通防治理一、通风系统检查1. 检查通风系统的合理设计和布局,确保空气流通畅通。
2. 检查通风系统的设备运行情况,确保正常工作。
3. 检查通风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二、消防系统检查1. 检查消防设备的齐全性和完好性,确保应急处理时能够正常使用。
2. 检查消防巡查情况,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 检查灭火器配备情况和使用、保养情况,确保有效性。
三、防腐蚀措施检查1. 检查防腐蚀涂料的涂刷情况,确保涂层完整。
2. 检查防腐蚀结构的材料选择和施工质量,确保防腐蚀效果。
第三章:三防治理一、防震治理1. 检查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状况,确保建筑物能够承受地震力。
2. 检查防震设备和构件的安装情况,确保密封、牢固。
3. 检查建筑物内部设施的防震措施,确保不发生滑倒、坠落等事故。
二、防水治理1. 检查建筑物的防水层施工质量,确保防水效果。
2. 检查排水系统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确保排水畅通。
3. 检查建筑物周边的排水设施,确保不发生积水。
三、防火治理1. 检查建筑物内部防火隔离措施,确保火势不扩散。
2. 检查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3. 检查消防设备和逃生通道的设置和维护情况,确保及时疏散和救援。
第四章: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流程1. 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目标、时间和责任人。
2. 进行现场勘查,检查一通三防治理情况。
3. 编写检查报告,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指导。
4. 验收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5. 形成检查记录和总结经验,用于提升一通三防治理水平。
第五章:检查责任与追究1.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责任,并定期组织检查工作。
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
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一通三防是指阻燃、防水、防潮,其主要关注建筑材料、家具、电子设备等物品的抗火性、水密性、防潮性。
一通三防的质量标准化是保证这些物品能够在特定的环境下发挥其作用,达到防火、防水、防潮的目的,从而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就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做一细致的讲解。
一、防火标准化1、材料标准建筑材料需要符合防火标准GB8624-2012《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及其试验方法》,其对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进行了分类和标准规范,达到一定的防火标准,保证建筑物在遭到火灾时安全性更高。
2、电器产品标准电器产品应符合国际标准IEC 60695-2-10:2013《小火焰试验法——通用试验方法》,防电器产品短路、电容性燃烧、电接触起火,从而达到一定的防火标准。
3、建筑结构标准建筑结构、防火墙的设计和建造也需要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规范》,从建筑结构上保证建筑物的防火性能。
二、防水标准化1、材料标准防水材料需要符合国家标准GB50207-2012《建筑地下工程防水材料和构造设计标准》,要求防水层材料在长期水浸条件下能够保证防水效果。
2、构造设计标准防水设计的构造需要符合国家标准GB50096-2011《建筑防水工程设计规范》,从构造设计上保证建筑物的防水性能。
3、施工标准防水施工需要符合国家标准GB50208-2000《建筑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保证建筑物的防水层材料施工质量,使建筑物在遭到雨水侵袭时保持干燥。
三、防潮标准化1、材料标准防潮材料需要符合国家标准GB/T6682-2008《物理和化学试验中用到的水》,对材料的吸湿性能和排湿性能进行测试和标准规范。
2、电器产品标准电子产品需要符合国际标准IEC 60068-2-30-2005,测试材料的防潮性能,通过热循环测试、盐雾测试、淋雨测试等方式,保证电子产品的防潮性能。
3、家具产品标准家具产品需要符合国家标准GB18584-2017《木家具中甲醛释放限量及其检测方法》和GB/T 18287-2013《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从材料、结构、使用等多个方面保证家具的防潮性能,使家具产品在高湿度环境下能够保持稳定。
一通三防规范设计施工标准
一通三防规范设计施工标准第一部分局部通风规范标准1、局扇及开关的位置符合规定。
局扇应安装在距巷道开口处不小于10m的进风流处。
2、局扇和开关均要安设在专用的台架上,局扇离地高度不小于0.3米,吸风测2米内无杂物及设施。
现场必须备用一节切换三通和两节风筒。
3、局部通风工作面必须按照【2009】5号文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扇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安排局扇司机。
并落实现场交接班和切换试验制度。
4、局扇必须实行挂牌管理(包括局扇管理牌板、局扇司机牌、主备局扇牌、主备局扇开关牌)。
局扇管理牌板10天填写一次,除“实际供风量”由测风人员填写外,其它由本单位填写。
5、同一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同等能力的局扇。
一台局扇不准同时向二个同时作业的工作地点供风。
6、煤巷和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风筒口距迎头不大于5米,岩巷掘进工作面风筒口距迎头不大于10米,迎头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7、风筒接头要使用好反压边,无戗茬现象,使用好风筒连接器。
风筒无破口,接头严密,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末端的两节风筒除外)。
8、风筒必须使用钢丝绳拉绳吊挂,逢环必挂,钢丝绳与风筒吊环要用“S”钩连接,做到平直顺,拐弯处要设弯头,不同直径的风筒之间连接要有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9、局扇必须做到“4321”管理,即四双三专二闭锁一切换;每班对风电闭锁、自动切换装置进行试跳,对三专设施进行维修,防止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发生。
第二部分瓦斯管理和通风系统规范标准1、工作面上、下出口、进风巷、回风巷的断面规格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保证有足够的通风断面。
2、无瓦斯超限作业和人为的瓦斯积存事故。
严格执行防治瓦斯措施,瓦斯超限或风量不足严禁作业。
3、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0.6%时,必须采取当挂风帐措施。
风帐与采面切断线方向成45°角当挂,现场有备用风障。
4、老塘上角严禁出现悬顶。
一旦有悬顶,必须采取及时回柱掏窝和充填方法,避免上隅角悬顶处瓦斯超限。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1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提高“一通三防”工程安全质量和管理水平,防止发生通风、瓦斯、煤尘与自然发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二条参加考核评级必须具本以下条件:1、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2、矿井必须采用机械式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和反风设施,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符合生产要求,无超通风能力的生产现象。
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3、矿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监控系统,且系统运行正常;第三条检查评定内容1、通风系统;2、通风设施;3、局部通风;4、瓦斯管理;5、爆破与火供品管理;6、防灭火;7、综合防尘;第四条评定单位:以自然矿井为单位第五条检查与评分定级办法(具体见附表)1、根据检查结果,各大项均分达90分及以上为一级矿井,达80分及以上为二级矿井。
2、年度等级的确定:以四个季度的定级份平均得分定级。
3、第二大项“通风设施”评分办法:该项得分为检查的各单个通风设施得分值之和除以检查的通风设施个数。
4、第三大项“局部通风”评分办法:单台局部通风机要逐项检查,其各单台局部通风机的最低得分为该大项检查得分。
5、考核评级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不出现负分。
6、在检查周期内,每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死亡1人,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扣5分,实得分计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发生一次或累计死亡3人以上者,取消评级资格。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金辛达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办法二O一一年四月。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范本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范本1. 概述本细则旨在规范“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内容、方法和要求,以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2. 一通三防概述“一通三防”是指一工地通风、三搬移动,即通风、防尘、防踩踏、防淋雨。
3.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项目根据一通三防的要求,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应包括以下几个项目:3.1 通风检查3.1.1 检查工地现场通风设施的设置情况,包括通风设备的数量、位置和工作状态,保证有效通风;3.1.2 检查通风设施的维护情况,包括设备的清洁和维修情况,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作;3.1.3 检查通风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通风设备是否被恶意损坏或滥用。
3.2 防尘检查3.2.1 检查工地现场尘土控制措施的布置情况,包括尘土控制设备和覆盖物的设置情况;3.2.2 检查尘土控制设备的维护情况,包括设备的清洁和维修情况,确保尘土控制设备的正常运作;3.2.3 检查施工现场的尘土扬尘情况,包括现场尘土清理和处理的情况,确保施工现场的尘土控制达标。
3.3 防踩踏检查3.3.1 检查工地地面的平整程度和稳固程度,确保施工现场没有松动、坑洼或凹陷的地面;3.3.2 检查工地道路和通道的宽度和通畅情况,确保工人和设备的通行安全;3.3.3 检查工地现场的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确保警示标识的醒目和合理设置。
3.4 防淋雨检查3.4.1 检查工地临时设施的遮雨情况,包括临时棚和遮挡设备的设置情况;3.4.2 检查工地地面排水设施的疏通情况,包括排水沟和水泵的维护和清理情况;3.4.3 检查施工现场的防雨措施的实施情况,包括施工现场是否存在积水和漏水等情况。
4. 检查方法和要求4.1 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知识和技能,按照细则要求进行检查;4.2 检查应全面、细致,对每个项目都要进行实地查看和记录;4.3 基于检查结果,及时向工地负责人反馈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4.4 工地负责人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并按要求整改;4.5 检查人员应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和跟踪,确保问题的彻底解决。
“一通三防”相关标准规范
密闭是指阻断风流及封闭采空区防止有害气体溢出的通风设施,分为永久密闭(包括防火密闭、防水密闭、防爆密闭、普通防火密闭、普通永久密闭)和暂时密闭。
(1)合用范围:采区、回采工作面采终封闭(辅回撤通道需要使用时,主、辅回撤通道间的联巷)。
(2)位置选择:密闭位置的选择应在确保施工安全的条件下使密闭范围尽可能小,尽可能挨近易发火地点或者火源;密闭位置应选择在动压影响小、围岩稳定、巷道规整的巷段内,密闭外侧离巷口的距离不超6m。
(3)密闭结构:内墙(砖) +3.5m 充填层(黄土、生石灰、高分子充填材料) +外墙(砖或者砼墙)。
(4)施工标准:内墙:断面小于或者等于15m²,砖墙厚度不小于0.5m,巷道断面大于15m²或者压力较明显时(密闭抹面有掉皮、裂隙,两帮有片帮),砖墙厚度不小于0.75m;外墙:断面小于或者等于15m²,砼墙厚度不小于0.75m,巷道断面大于15m²或者压力较明显时(密闭抹面有掉皮、裂隙,两帮有片帮),砼墙厚度不小于1m。
黄土充填层:先由下向上充填黄土与生石灰混合物(比例9 :1)并逐层夯实。
尽量充满至顶板,剩余空间用高份子密闭充填材料注实。
(5)掏槽要求:砌碹(锚喷)巷道应破碹后掏槽,挂网巷道要破网后掏槽,见实煤后帮槽0.5m,底槽0.2m,顶槽0.3m。
岩石不要求掏槽,但必须将松动岩体刨除,见硬岩体。
(6)技术要求:封闭前必须将导电体(金属网、水管、电缆等) 断开或者拆除,防止杂散电流导入。
密闭必须设观测孔、措施孔、反水孔,孔口应封堵严密。
①在密闭墙的2/3 中上部设直径不小于25mm 的观测孔,用于观测压差、气温和取样,孔口安装阀门,并用黄油封堵。
②距顶板高300mm 设置直径不小于100mm 的措施孔,孔口安装阀门要密封,并用黄油封堵。
③距底板高300mm 设直径不小于100mm 的反水管(U 型)或者反水池,用于观测水温及排水,实现水封。
煤矿“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标准
煤矿1、要建立以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⑴、矿井通风管理制度;⑵、矿井局部通风管理制度;⑶、通风设施管理制度;⑷、巷道贯通管理制度;⑸、矿井瓦斯检查制度;⑹、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⑺、矿井防突管理制度;⑻、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⑼、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⑽、矿井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的安排,必须保证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监测监控、瓦斯抽放、火灾防治、综合防尘、防突以及通风系统改造等方面的完好。
4、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其中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井下爆破材料库、采区变电所、充电室必须实行独立通风,其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或者主要回风巷中;必须按规定设计和施工专用回风巷。
5、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通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
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者冒顶区。
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巷时,应采取防止从巷道的两帮和顶部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
矿井在同一煤层、同翼、同一采区相邻正在开采的采煤工作面沿空送巷时,采掘工作面严禁同时作业。
6、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一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 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 1 条专用回风巷。
采区专用回风巷内不得运输物料、安设电气设备,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 突出区域,专用回风巷不得行人。
7、串联通风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开采有瓦斯喷出或者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wei)险的煤层时,严禁任何 2 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以本公司上组煤为例)8、矿井开辟或者准备采区时,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9、工作面顺槽之间不得随意施工联络巷,确需施工的,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机构审批。
“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一)“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目标1.杜绝瓦斯及粉尘爆炸、煤层突出、矿井火灾等重大伤亡及非伤亡事故。
2•杜绝“一通三防”重伤及以上事故。
3.通风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国家一级。
4.实现瓦斯“零超限”目标。
(二)具体管理要求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1)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到实处,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狠抓基础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杜绝“一通三防”重大伤亡事故。
(2)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之间的关系,坚持依法组织生产,努力构建通风系统可靠、瓦斯抽采达标、监测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一通三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坚持齐抓共管,紧紧围绕“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目标,充分发挥宣传优势,深入细致地开展“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培养职工“一通三防”安全意识。
(4)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各层必须认真履行“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职责,坚持按章操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一通三防”事故。
5.强化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素质(1)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岗位培训,强化“一通三防”安全培训质量,确保人人过关。
(2)各单位应制定“一通三防”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利用班前会、安全政治学习时间,多样化开展培训工作。
(3)严把瓦斯检查工、防突作业工等特种作业岗位素质关,在招工前设定最低文化程度,上岗前通过过专业机构培训,入职后签订《师徒合同》,提高人员素质。
6.加强基础管理(1)坚持“量化考核、定量跟踪、奖罚分明、责任到人”的理念,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2)明确“一通三防”安全工作重点,将安全管理重心下移,推进区队安全管理自治,班组安全管理自主。
(3)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到人,强化职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技能,规范个人“一通三防”安全行为。
(4)建立矿井安全信息系统,完善和规范区队、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山西省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矿井通风第一节通风系统第二节通风设施第三节主要通风机第四节局部通风第五节通风管理第六节巷道贯通第四章瓦斯防治第一节瓦斯检查第二节瓦斯排放第三节瓦斯抽放第四节防治突出第五章粉尘防治第一节防尘管路第二节降尘措施第三节隔爆措施第四节粉尘测定第六章防灭火第七章监测监控第八章其它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一通三防”工作水平,防止煤矿瓦斯、煤尘、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家煤炭工业产业政策、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炭企业办矿标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本规定;第2条“一通三防”工作必须坚持讲求实际、尊重科学、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技术管理和安全监管,不断巩固和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安全、高效、文明生产;第3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境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的各类煤炭企业;第4条各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本规定,对所辖煤炭企业的“一通三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发现有关煤炭企业违反本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其行政处罚;第二章一般规定第5条市、县区、市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煤炭企业必须设立总工程师和“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必须明确分管煤炭“一通三防”工作的领导和机构;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能力6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应当设立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第6条 30万吨/年以上含煤炭企业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其“一通三防”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并经正规培训,考核合格;30万吨/年以下煤炭企业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其“一通三防”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中、高职以上学历,具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并经正规培训,考核合格;第7条市、县区、市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煤炭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行政正职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其他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第8条煤炭企业法定代表人煤矿矿长、投资人是本单位“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保障“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和其他工作条件;企业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其他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第9条各级“一通三防”管理机构负责所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各级安监机构部门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监管,其它工作机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一通三防”工作负责;第10条市、县区、市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和煤炭企业的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一通三防”业务轮训;第11条煤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一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二矿井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三通风设施管理制度;四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五矿井瓦斯检查制度;六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七矿井防突管理制度;八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九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十矿井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第12条煤炭企业必须制定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知识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第13条煤炭企业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生产安全费用,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其中用于“一通三防”方面的费用不应低于提取总额的50%;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安全费用的安排和使用,必须保证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监测监控、瓦斯抽放、火灾防治、综合防尘、防突以及通风系统改造等方面的基本投入;第14条煤炭企业必须坚持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高“一通三防”工作水平;第三章矿井通风第一节通风系统第15条生产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其中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井下爆破材料库、采区变电所、充电室必须实行独立通风,其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必须按规定设计和施工专用回风巷;建设矿井必须优先施工通风工程,优先形成全负压机械通风系统;第16条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巷时,应采取防止从巷道的两帮和顶部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矿井在同一煤层、同翼、同一采区相邻正在开采的采煤工作面沿空送巷时,采掘工作面严禁同时作业;第17条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采区专用回风巷内不得运输物料、安设电气设备,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区域,专用回风巷不得行人;第18条串联通风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严禁任何2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第19条矿井开拓或准备采区时,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第20条工作面顺槽之间不得随意施工联络巷,确需施工的,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机构审批;第21条采用架线电机车运输的巷道,其架线必须处于全风压通风的进风侧,架线终端距回风口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距离;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严禁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第22条以下安全措施必须报煤炭企业上级管理机构批准:1、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在未构成通风系统之前的串联通风安全措施;2、改变采区以上通风系统时的安全措施;第二节通风设施第23条煤矿必须构筑可靠的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密闭、风窗等通风设施,严禁擅自拆除通风设施或者改变通风设施的状态;煤炭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通风设施工程质量标准和检查验收制度;第24条不得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回风侧不应设置风窗;第25条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挡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连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第三节主要通风机第26条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并能实现反风功能,主要通风机的安装、使用、反风设施要符合规程有关要求,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第27条煤矿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反风演习方案和结果必须报上级管理机构备案;第28条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对由1台主要通风机担负全矿通风的矿井,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对由多台主要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必须正确控制风流,防止风流紊乱;第29条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如超过一周须报上级管理机构备案;第四节局部通风第30条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压气、水力引射器不受此限;如果采用混合式,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瓦斯喷出区域和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的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式;第31条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专用变压器、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第32条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并实行挂牌制,其它人不准随意停开;煤矿要建立无计划停电停风台帐以及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第33条严禁使用3台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向同一地点供风的,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第34条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以及混合式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第35条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人员要撤至全负压通风巷道处,并在盲巷口设置栅栏,防止人员进入;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第五节通风管理第36条煤炭企业必须以风定产,以风定面,采掘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核准通风能力允许的最多采掘工作面个数,60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必须按照一采两掘组织生产;第37条煤矿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测风站必须按规定设置,并悬挂记录牌;第38条煤矿必须制定通风巷道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的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畅通和行人安全;第39条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1次;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应报上级管理机构备案;第40条矿井必须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按月补充修改;多煤层同时开采的矿井,必须绘制分层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巷道断面、风速、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第41条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人组织有关部门对采煤工作面的通风、防尘、抽放瓦斯、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生产;第六节巷道贯通第42条一般掘进巷道贯通前,必须由通风部门编制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审批,通风区队干部现场指挥;掘进巷道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并报上级煤炭主管部门审批,贯通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第43条平行巷道正副巷与横贯贯通执行下列规定:1.平行巷道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贯通,一个头超前另一个头的距离不得大于横贯间距,贯通一方不得留下已经掘出的盲巷;2.两巷的贯通相距20m时,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不得对接,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爆破前,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工要到对面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情况,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设好警戒,方可装药爆破;3.正、副巷和横贯的施工,不得同时装药爆破,每次装药爆破都必须停电撤人,并设置警戒;4.横贯贯通后应停止掘进工作,对后一横贯立即组织封闭,并随即进行改道移局扇;5.贯通工作由安监部门负责人现场监督措施落实,进行贯通;第44条对掘巷道的贯通执行下列规定:1.生产队组接到巷道贯通的通知书后,必须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瓦斯超限时,停止对方工作面的掘进,进行处理;2.掘进的工作面每次装药爆破前,都必须由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等情况,只有当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爆破;3.每次爆破前,必须在对方工作面栅栏以外,全风压通风地点的进风侧设置专人进行警戒;4.贯通时,要有一名通风部门的负责人现场指挥贯通,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并对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第45条采煤工作面切眼与上一工作面尾巷贯通,若贯通巷内存在冒顶、积聚瓦斯、积水时,必须做到情况清楚,创造条件进行整巷、排水、排瓦斯,只有贯通巷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才能贯通;如贯通巷内情况不明,又无条件整巷、排水,不能提前排放瓦斯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提出专项贯通措施,由救护队协助贯通;第46条对于已经存在矿井之间贯通的地点,煤矿必须进行可靠封闭,达到防水、防火、防爆要求,并掌握对方的开采范围、通风方式及发火情况,以便及早在本矿受影响的区域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第四章瓦斯防治第47条各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机构, 协调各方面力量,促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要制订本地区煤矿瓦斯治理的规划或方案,协调和帮助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逐步完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第48条煤矿每年必须进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鉴定结果由煤炭集团公司、市地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国有重点煤矿、地方国有煤矿、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及以上的乡镇煤矿报省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下的乡镇煤矿由省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省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瓦斯鉴定程序及要求由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第49条各煤炭企业必须建立瓦斯报表审查制度;瓦斯检查工将井下瓦斯检查记录报送通风管理部门,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必须制定措施,进行处理;第50条低瓦斯矿井新水平、新采区应测定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和压力,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个采区垂深每增加50m应测定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和压力;第51条井下爆破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只有当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时,才准装药爆破;第一节瓦斯检查第52条生产矿井必须根据瓦斯检查范围、类型、法定出勤等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工;瓦斯检查工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有二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瓦斯检定器光学甲烷检测仪,并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第53条矿井必须建立按巡回检查计划图表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的制度,其检查次数规定如下:1.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掘工作面、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3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机电峒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无人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机采、综采回采面与煤巷、半煤岩巷掘进面应设专职专人检查瓦斯;2.低瓦斯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2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机电峒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无人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3.矿井的分区回风和矿井总回风等回风巷道都必须设点检查,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第54条通风管理部门及其专业队组要根据通风系统和检查任务的大小分别划分瓦斯检查区域,据此确定检查人员,规定每个区域的巡回路线、检查时间、检查内容、交接班地点和方式等,制定各区域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瓦斯检查计划图表每月制定一次,当月内原确定瓦斯检查区域发生变化时,计划图表应及时修改;第55条瓦斯巡回检查图表中,应设的主要检查点为:1.采煤、掘进工作面进风、工作面风流、回风、高冒区,采煤面上隅角等;2.其它需要检查的地点;第56条除上述检查点外,瓦斯检查工对负责区域各种峒室、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监控装置及有关地点的瓦斯情况都应进行检查,发现有瓦斯超限时,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第57条所有的采掘工作面都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牌板,严禁2个工作地点共用1块瓦斯牌板;第58条瓦斯检查必须做到“三对口”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班报、“一提前”提前入井检查瓦斯;采掘工作面的检查结果须经该工作面班组长签字确认;第二节瓦斯排放第59条因停电等原因造成全矿井停风时,必须首先打开防爆盖门或井上其它风门;主扇启动时,采用风流短路的方法排放瓦斯,在主扇出风口瓦斯浓度不超2%时,逐渐将风门关闭;第60条在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当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矿井总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时,其他人员方可入井;第61条井下中央变配电所、采区配电室、电机车架线附近,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斯检查工全面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以下时,方可由外向里逐级送电;第62条采煤工作面禁止使用局部通风机处理上隅角瓦斯;排放瓦斯必须坚持低浓度排放的原则,采用控制风量等方法排放,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严禁“一风吹”; 瓦斯流经及影响区域必须事先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或警戒,停止其它工作;第63条掘进工作面临时停风地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排放制度;1.掘进工作面临时停风时间不超过30min时,由瓦斯检查工按一般规定进行排放;2.停风时间在30min至8小时以内,或虽未超过30min但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浓度超过%、不超过3%时,由瓦斯检查工或专职爆破工汇报调度,由值班长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人员进行排放;3.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或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浓度超过3%时,排放瓦斯由通风部门的领导提出措施,指定通风队干进行排放;第64条排除封闭区、情况不明的巷道、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火区等处的瓦斯时,由矿提出书面措施报上级管理机构审批,由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矿山救护队协助排放;第65条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进行,1个采区内严禁2个瓦斯超限地点同时排放瓦斯;排放串联通风区域的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从进风方向第1台局部通风机处开始排放,只有第1台局部通风机送风的巷道内排放瓦斯结束后,且串联风流的瓦斯浓度降到%以下时,下1台局部通风机方可送电排放其送风巷道的瓦斯;第66条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出现体积大于,浓度达到2%的局部瓦斯积聚时,由瓦斯检查工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瓦斯积聚要汇报矿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专人进行排放;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第三节瓦斯抽放第67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或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并制定瓦斯抽采利用方案:一瓦斯涌出量大于5m3/ min的采煤工作面或瓦斯涌出量大于3m3/ min的掘进工作面,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二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1.大于或等于40m3/ min;2.年产量100~150万吨的矿井,大于30m3/ min;3.年产量60~100万吨的矿井,大于25m3/ min;4.年产量40~60万吨的矿井,大于20m3/ min;5.年产量小于或等于40万吨的矿井,大于15m3/ min; 三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第68条矿井必须坚持“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的原则综合抽采瓦斯,并且提前3-5年制定抽采瓦斯规划,每年年底前编制下年度的抽采瓦斯计划,以确保抽采瓦斯工作面的正常衔接,做到“抽、掘、采”平衡;第69条在矿井开拓布局和煤层开采程序方面,应坚持瓦斯抽采工程优先、保护层开采优先的设计原则;抽放瓦斯方法应根据各矿的具体情况确定;第70条有煤与瓦斯突出的生产矿井, 在采用邻近煤层和采空区瓦斯抽放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抽采的同时,必须对突出煤层进行本煤层瓦斯预抽;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含量以下或将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压力以下;若没能考察出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含量或压力,则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表压以下;第71条凡进行瓦斯抽放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抽放设计,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同意、报上级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施工;。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一通三防是指煤矿企业的通风、防尘、防瓦斯等三个方面的安全措施。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是针对一通三防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的具体规定。
以下是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的一般内容:
1. 通风检查
- 检查通风系统的工作状态和效果,包括风量、风速、风压等指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 检查通风道路的畅通情况,是否有堵塞、积水等问题;
- 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是否存在故障或损坏现象;
- 检查通风系统的瓦斯抽放和防尘效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 防尘检查
- 检查采煤工作面的喷雾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和喷雾效果;
- 检查运输道路、矸石堆放区等地方的扬尘防控措施是否到位;
- 检查采煤过程中是否存在煤尘堆积、封闭不严等问题;
- 检查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并是否正确佩戴;
3. 防瓦斯检查
- 检查瓦斯抽放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效果,包括抽放系统、排放装置等;
- 检查瓦斯灭火装置的运行状态和发热值控制情况;
- 检查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道等处的瓦斯浓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 检查瓦斯检测仪器是否正常使用,并进行校准测试;
以上只是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的一部分内容,具体检查细则可能会因煤矿企业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此外,还需根据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制定相应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
“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一通三防”会议精神,全面开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作,充分认识“一通三防”的重要性,根据要求特制本管理制度,目的在于提升一通三防的管理水平。
1、消尘时,每天回顺超前架200米全断面进行消尘,消防范围为运、回顺全断面,运顺列车至工作面机头。
运回顺分段每天进行全断面消尘,特别是遇各类检查时,消尘人员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提前消尘。
凡发现一次消尘不彻底或未按要求消尘的,给予相关人员每人50分的处罚。
2、对于消尘管路,接头及其他设备,要合理使用,使用完毕后必须摆放整齐,管路盘好、用绳子绑着,放到专门存放的地方,未经消尘人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发现一次,处罚挪用人员30分。
3、灭火器必须天天检查,发现有失效灭火器,必须当天报告主管一通三防队长,灭火器每天要擦拭干净,不得有粉尘,泥,油污,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摆放,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发现一次不符合规定的处罚当事人20分,逢检查加倍处罚。
4、沙箱内沙子必须满足要求,沙箱内不得有杂物,沙箱内的小袋子要摆放整齐,沙箱箱体必须天天打扫干净,遇检查必须进行擦拭,保证干净整洁。
沙箱内禁止放配件,一旦发现罚当事人50分。
5、隔爆水袋必须保证水量充足,隔爆水袋内不得有杂物,保证水质,隔爆水袋不得有缺失现象,如有破损,必须立即报告区队相关领导和通风调度,如不及时汇报的,所有责任自己承担。
6、隔爆水袋必须按时进行清洗,编号清晰,吊挂牢固,凡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的,给予消尘人员每人30分的处罚。
7、盐泵必须按规定加盐、保证盐泵的整洁干净,所有盐必须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放,各班所用盐必须在泵站摆放好,不得影响有行人现象。
以上规定,若有违反处罚泵站司机30分。
8、架间喷雾、各转载点喷雾,气雾阻化喷雾由检修班各包机人和支架包段人每天检查处理,各组长监管设施必须齐全完好,在正常开机时,必须保证各喷雾正常工作,严禁甩掉不用,不得损坏喷雾,严禁私自拆卸各喷雾胶管,支架尾喷雾头每班由放煤工监管处理,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20分。
煤矿“一通三防”实施细则(4篇)
煤矿“一通三防”实施细则煤矿安全是极其重要的,而“一通三防”是指实施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和防灭火、防突水、防瓦斯三个防范措施,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落实煤矿“一通三防”工作,制定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围绕煤矿“一通三防”实施细则展开____字的介绍。
一、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煤矿通信联络系统是指利用通信设备和技术实现煤矿内外的联络和信息传递。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网络覆盖全面: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能全面覆盖矿井地面、井下及其他相关场所,实现全天候、全员通信。
2. 设备完善可靠:通信设备应选择性能可靠、适用于煤矿特殊环境的产品,并配备备用设备,以应对设备故障或突发情况。
3. 信息传递及时准确:通信系统应能满足煤矿各级管理人员、矿工及时、准确地获取和传递信息的需求,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4. 隐私保护严密:通信系统应具备一定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信息被不法分子窃取和泄露。
二、煤矿防灭火煤矿防灭火是指采取措施防止煤矿火灾发生或控制火灾蔓延,并迅速进行灭火的工作。
煤矿防灭火的实施细则包括以下方面:1. 预防措施:煤矿应建立健全的灭火预防制度,加强火灾防范宣传和培训,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2. 火灾监测与报警:煤矿应配备火灾监测设备,并建立火灾报警系统,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火灾,迅速报警,并采取措施进行灭火。
3. 储煤场、采区防火措施:煤矿应对储煤场和采区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加强防尘、防静电、防火措施,及时清理和处理积煤等火灾隐患。
4. 灭火救援措施:煤矿应建立健全的灭火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配备灭火器材和器械,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三、煤矿防突水煤矿防突水是指采取措施防止井巷、工作面和矿井发生涌水事故,保障矿井水文地质环境的稳定。
煤矿防突水的实施细则包括以下方面:1. 水文地质勘察:煤矿应在开拓矿井前进行充分的水文地质勘察,了解地下水资源分布、水文地质条件等,制定科学合理的开采方案。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范本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公司旨在构建健全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以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资产的安全,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包括办公场所内外的一切活动。
凡违反本制度者,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一通管理1.通讯设备规范(1)所有员工使用通讯设备时,需认真阅读并遵守公司的通讯设备使用规定。
(2)不得私自擅用公司通讯设备进行个人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私聊、游戏、上网等。
(3)禁止利用通讯设备进行传播谣言、淫秽、暴力等违法违规信息。
2.通行管理(1)所有员工进入或离开公司办公区域,需要凭有效工作证件刷卡或由监控室的安全人员核实身份后方可通行。
(2)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办公区域必须事先登记,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许可证明。
三、三防管理1.防火管理(1)所有员工应接受防火意识培训,熟悉公司的消防设备、应急疏散路线和逃生设施等。
(2)禁止在办公场所内吸烟,特别是全面禁止在密闭空间和易燃易爆物料周围吸烟。
(3)所有办公区域和生产车间必须按照公司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测和保养。
2.防盗管理(1)所有员工在入职时必须领取公司的门禁卡,并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转借他人。
(2)禁止员工将公司的贵重物品携带回家,未经许可不得携带私人物品进入办公区域。
(3)公司设有监控设备,对重要区域进行全程监控,协助发现和处理安全事件。
四、管理措施1.宣传教育(1)公司将定期举行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2)公司将通过内部刊物、宣传橱窗、会议等形式,向全体员工宣传相关安全知识。
2.安全检查(1)公司将定期对办公区域和生产车间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环境。
(2)重大节假日前,公司将加强安全检查力度,特别关注火灾、盗窃等风险。
3.安全奖惩(1)公司将设立安全奖励机制,对积极参与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应对安全事件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2)严重违反安全制度的人员,将依据公司纪律处分规定予以相应的惩罚。
一通三防、应急救援、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考核评分表45095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第一条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
2、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及反风设施;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无超通风能力生产。
3、矿井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4、矿井必须安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且系统符合相关标准,运行正常。
5、高瓦斯矿井必须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实现抽采达标。
6、矿井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7、高瓦斯、煤和瓦斯突出矿井的抽采达标煤量必须和矿井产量相适应,瓦斯抽采能力不得小于矿井产能。
第二条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共10大项(防治煤和瓦斯突出项除外),每大项满分100分,10大项中的最低得分项作为矿井一通三防专业得分。
第三条考核评分办法(具体见各项目检查附表):1、每项目内容中有检查缺项时,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计分:本项目折合分数=项目标准分÷(项目标准分-缺项标准分数)×本项目检查实得分数2、考核评级项目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小项最低为零分,不出现负分。
3、矿井局部通风实得分以所检查的各局部通风区域的最低分为大项得分。
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或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地点供风,局部通风机小项不得分。
4、通风设施以检查的单道设施逐项评分;通风设施大项实得分以检查的各单项设施加权平均分计算,以永久设施占70%,临时设施占30%比例加权平均计算。
检查中如无临时设施,通风设施最后得分按永久设施的平均分作为该项目得分。
5、在检查周期内发生一通三防三人以下死亡事故的,每死亡一人扣5分。
6、高瓦斯、煤和瓦斯突出矿井,抽采煤量不达标或矿井瓦斯抽采能力小于矿井产能的,矿井瓦斯抽采项不得分。
7、矿井季度一通三防考核得分为公司季度检查考核得分。
8、矿井年度一通三防考核得分为年度内各季度一通三防考核得分之和/4第四条检查标准及内容1、通风系统(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一通三防”调度管理规定
“一通三防”调度管理规定一通三防调度管理规定,目的在于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环境三个方面的监管和调度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
该规定针对生产过程中的通风、防火、防爆三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规范和指导,并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不得有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
一、通风管理1.生产现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确保室内空气流通畅通。
对于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应配备适当的通风设备,保持空气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2.确保通风设备正常运行。
每天在生产开始前,必须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修或更换设备。
3.定期清洁通风设备。
通风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避免因堵塞而导致通风效果变差,影响生产和安全。
4.加强通风管理宣传。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向员工传达通风管理的重要性和正确使用通风设备的方法。
二、防火管理1.制定防火预案。
每个生产单位都应制定详细的防火预案,包括防火设备的配置,员工的疏散和逃生路线等,以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2.定期检查防火设备。
每月进行一次防火设备的检查,包括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和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修理或更换设备。
3.禁止乱堆乱放易燃物品。
生产现场要保持整洁有序,禁止将易燃物品随意堆放,确保防火安全。
4.加强防火宣传。
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防火宣传和消防演习,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防爆管理1.确保设备符合防爆要求。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相关部门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2.使用防护装置。
在易燃易爆的作业场所,工人应正确佩戴防护装置,包括防爆面具、防爆鞋等。
3.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生产现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防止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4.加强防爆培训。
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防爆培训,向工人传授防爆知识和安全操作方法。
以上是一通三防调度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质量和环境的保护。
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
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提高“一通三防”工程安全质量和管理水平,防止发生通风、瓦斯、煤尘与自然发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二条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2、矿井必须采用机械式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和反风设施;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符合生产要求,无超通风能力的生产现象。
永久通风系统形成后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3、矿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4、矿井必须装备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且系统运行正常。
第三条检查评定内容。
1、通风系统;
2、通风设施;
3、局部通风;
4、瓦斯管理;
5、爆破和火工品管理;
6、防灭火;
7、防尘。
第四条检查与评分定级办法(具体见附表):
1、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两个等级:
一级:总分为90分及以上;
二级:总分为80分及以上.
2、年度等级的确定:以四个季度的定级分平均得分定级。
3、第二大项“通风设施”评分办法:该项得分为检查的各单个通风设施得分值之和除以检查的通风设施个数.
4、第三大项“局部通风〃评分办法:单台局部通风机要逐项检查,其各单台局部通风机的最低得分为该大项检查得分。
5、考核评级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不浮现负分。
6、发生“一通三防〃伤亡事故取销当年评级资格。
五、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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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相关标准规范一、通风设施施工技术标准密闭施工标准密闭是指阻断风流及封闭采空区防止有害气体溢出的通风设施,分为永久密闭(包括防火密闭、防水密闭、防爆密闭、一般防火密闭、一般永久密闭)和临时密闭。
(一)永久密闭1.防火密闭(1)适用范围:采区、回采工作面采终封闭(辅回撤通道需要使用时,主、辅回撤通道间的联巷)。
(2)位置选择:密闭位置的选择应在确保施工安全的条件下使密闭范围尽可能小,尽可能靠近易发火地点或火源;密闭位置应选择在动压影响小、围岩稳定、巷道规整的巷段内,密闭外侧离巷口的距离不超6m。
(3)密闭结构:内墙(砖)+3.5m充填层(黄土、生石灰、高分子充填材料)+外墙(砖或砼墙)。
(4)施工标准:内墙:断面小于或等于15m²,砖墙厚度不小于0.5m,巷道断面大于15m²或压力较明显时(密闭抹面有掉皮、裂隙,两帮有片帮),砖墙厚度不小于0.75m;外墙:断面小于或等于15m²,砼墙厚度不小于0.75m,巷道断面大于15m²或压力较明显时(密闭抹面有掉皮、裂隙,两帮有片帮),砼墙厚度不小于1m。
黄土充填层:先由下向上充填黄土与生石灰混合物(比例9:1)并逐层夯实。
尽量充满至顶板,剩余空间用高分子密闭充填材料注实。
(5)掏槽要求:砌碹(锚喷)巷道应破碹后掏槽,挂网巷道要破网后掏槽,见实煤后帮槽0.5m,底槽0.2m,顶槽0.3m。
岩石不要求掏槽,但必须将松动岩体刨除,见硬岩体。
(6)技术要求:封闭前必须将导电体(金属网、水管、电缆等)断开或拆除,防止杂散电流导入。
密闭必须设观测孔、措施孔、反水孔,孔口应封堵严密。
①在密闭墙的2/3中上部设直径不小于25mm的观测孔,用于观测压差、气温和取样,孔口安装阀门,并用黄油封堵。
②距顶板高300mm设置直径不小于100mm的措施孔,孔口安装阀门要密封,并用黄油封堵。
③距底板高300mm设直径不小于100mm的反水管(U型)或反水池,用于观测水温及排水,实现水封。
④密闭前必须设置栅栏(非导体)、警标、说明牌和检查牌板。
说明牌应注明:地点、施工日期、材料、厚度、断面、密闭编号、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监理人、验收单位等;检查牌板上应填写密闭内外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浓度、气温、出水温度、内外压差、检查日期和检查人等,做好记录。
(7)质量要求:①用不燃性材料(包括砼、砖、高分子材料等)砌筑。
②用砖砌筑时,竖缝错开,横缝水平,排列整齐,砂浆饱满,灰缝均匀一致,干砖浸湿,墙心逐层用砂浆填实。
③墙面必须平整,并抹有不少于0.2m的裙边。
砖墙抹面(每平方米凸凹不超过10mm),打光压实,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保证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④密闭前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和淤泥,无瓦斯积聚。
2.防水密闭(1)适用范围:封闭井下复用水仓巷道、有富水区的采空区及有地表水补给的采空区。
(2)密闭结构:“H”型钢筋砼结构,内墙(钢筋砼)、外墙(钢筋砼)及中部连接墙(砼)连为一体成“H”型,剩余空间充填碎石与高分子密闭加固材料。
(3)施工标准:断面小于或等于20m²,砼墙厚度不小于0.5m;巷道断面大于20m²或压力较明显时(密闭抹面有掉皮、裂隙,两帮有片帮),砼墙厚度不小于0.75m;施工2道砼墙,中间间隔1m,在这2道砼墙的中部空间正中位置施工2m长的砼墙,使其与2道砼墙形成一个“H”型的砼整体结构,在“H”型砼结构剩余的两个长方体空间内充填碎石与高分子密闭加固材料。
在砼内墙顶、底及两帮根据巷道高度及宽度各均匀打设两根ф16×1000mm锚杆(锚杆外露500mm),并用ф12钢筋将锚杆上下相连、左右相接通过14#铅丝绑扎成“#”字型结构。
“H”型内墙、外墙、中部连接墙及两个长方体内碎石充填总体施工完成时间必须控制在48小时内,以保证“H”型砼结构的整体性。
如果水压较大,各矿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采取补强措施。
(4)掏槽要求:砌碹(锚喷)巷道应破碹后掏槽,挂网巷道要破网后掏槽,见实煤后帮槽0.5m,底槽0.2m,顶槽0.3m。
岩石不要求掏槽,但必须将松动岩体刨除,见硬岩体。
(5)技术要求:封闭前应将导电体(金属网、水管、电缆等)断开或拆除,防止杂散电流导入。
密闭应设观测孔、措施孔、反水孔,孔口应封堵严密。
①在密闭墙的2/3中上部设直径不小于25mm的观测孔,用于观测采空区内外压差、气温和取样,孔口安装阀门,用黄油封堵。
②距顶板高300mm设置直径不小于100mm的措施孔,孔口要安装阀,用黄油封堵。
③距底板高300mm设直径不小于100mm的反水管(U型),并加设阀门,用于观测水温、水位及排水,实现水封。
④密闭前必须设置栅栏(非导体)、警标、说明牌和检查牌板。
说明牌应注明:地点、施工日期、材料、厚度、断面、密闭编号、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监理人、验收单位等;检查牌板上应填写密闭内外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浓度,气温,出水温度,内外压差,检查日期和检查人等,做好记录。
(6)质量要求:①用不燃性材料(包括砼、高分子材料等)砌筑。
②用砼砌筑时,必须振动器将墙体捣实,不得有空心和砂眼。
③墙面必须平整,抹有不少于0.2m的裙边,保证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④密闭前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和淤泥,无瓦斯积聚。
3.防爆密闭(1)适用范围:旺(房)采工作面采终封闭、与矿井周边小窑贯通(连通)点的隔离封闭。
(2)密闭结构:内墙(砼石墙)+5m充填层(黄土、生石灰)+外墙(钢筋砼石墙)。
(3)施工标准:①断面小于或等于15m²,内墙厚度0.5m,外墙厚度0.75m。
②巷道断面大于15m²或压力较明显时(密闭抹面有掉皮、裂隙,两帮有片帮),内墙厚度0.75m,外墙厚度1m。
外墙顶、底及两帮根据巷道高度及宽度各均匀打设两根ф16×1000mm锚杆(锚杆外露500mm),并用ф12钢筋将锚杆上下相连、左右相接通过14#铅丝绑扎成“#”字型结构。
③2道墙中间充填层厚度5m,先由下向上充填黄土与生石灰混合物(比例9:1)并逐层夯实,尽量充满至顶板,剩余空间用高分子密闭充填材料注实。
(4)掏槽要求:砌碹(锚喷)巷道应破碹后掏槽,挂网巷道要破网后掏槽,见实煤后帮槽0.75m,底槽0.2m,顶槽0.3m。
岩巷不要求掏槽但必须将松动岩体刨除,见硬岩体(坚硬岩石时刨出麻面)。
(5)技术要求:封闭前应将导电体(金属网、水管、电缆等)断开或拆除,防止杂散电流导入。
密闭应设观测孔、措施孔、反水孔,孔口应封堵严密。
①在密闭墙的2/3中上部设直径不小于25mm的观测孔,用于观测采空区内外压差、气温和取样,孔口安装阀门,用黄油封堵。
②距顶板高300mm设置直径不小于100mm的措施孔,孔口安装阀门,用黄油封堵。
③距底板高300mm设直径不小于100mm的反水管(U型)或反水池,用于观测水温及排水,实现水封。
④密闭前必须设置栅栏(非导体)、警标、说明牌和检查牌板。
说明牌应注明:地点、施工日期、材料、厚度、断面、密闭编号、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监理人、验收单位等;检查牌板上应填写密闭内外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浓度,气温,出水温度,内外压差,检查日期和检查人等,做好记录。
(6)质量要求:①用不燃性材料(包括砼、高分子材料等)砌筑。
②用砼砌筑时,必须振动器将墙体捣实,不得有空心和砂眼。
③墙面必须平整,并抹有不少于0.2m的裙边,保证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④密闭前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和淤泥,无瓦斯积聚。
4.一般防火密闭(1)适用范围:随回采工作面推进顺槽与采空区相连通的联巷。
(2)密闭结构:内墙(砖)+1m充填层(黄土、生石灰与高分子密闭充填材料)+外墙(砼或砖)。
(3)施工标准:①内墙:断面小于等于15m²,厚度不小于0.5m,断面大于15m²或压力较明显时(密闭抹面有掉皮、裂隙,两帮有片帮),厚度不小于0.75m。
②外墙(砖或砼):断面小于或等于15m²,厚度不小于0.75m,断面大于15m²或压力较明显时(密闭抹面有掉皮、裂隙,两帮有片帮),厚度不小于1m。
③黄土充填层:先由下向上充填黄土与生石灰混合物(比例9:1)并逐层夯实,尽量充满至顶板,剩余空间用高分子密闭充填材料注实。
(4)掏槽要求:砌碹(锚喷)巷道应破碹后掏槽,挂网巷道要破网后掏槽,见实煤后帮槽0.5m,底槽0.2m,顶槽0.3m。
岩巷不要求掏槽但必须将松动岩体刨除,见硬岩体(坚硬岩石时刨出麻面)。
(5)技术要求:随回采工作面推进顺槽与采空区相连通的联巷必须在工作面超前30-50米封闭(工作面有计划更换大型设备时,可待设备更换完毕后封闭,在封闭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Y”型通风的综采工作面可滞后1个联巷封闭,预留联巷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封闭前必须将导电体(金属网、水管、电缆等)断开或拆除,防止产生杂散电流。
开采线联巷和以后每推进1000m的联巷密闭应设观测孔、措施孔。
①在密闭墙的2/3中上部设直径不小于25mm的观测孔,用于观测采空区内外压差、气温和取样,孔口安装阀门,用黄油封堵。
②距顶板高300mm设置直径不小于100mm的措施孔,孔口要安装阀门,用黄油封堵。
③在巷道低洼地段联巷密闭处距底板高300mm设直径不小于100mm的反水管(U型)或反水池,实现水封。
④在设有观测孔和措施孔的密闭前应设置栅栏(非导体)、警标、说明牌和检查牌板。
说明牌应注明:地点、施工日期、材料、厚度、断面、密闭编号、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监理人、验收单位等;检查牌板上应填写密闭内外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浓度,气温,内外压差,检查日期和检查人等,做好记录。
(6)质量要求:①用不燃性材料(包括砼、高分子材料等)砌筑。
②用砼砌筑时,必须用振动器将墙体捣实,不得有空心和砂眼。
③墙面必须平整,并抹有不少于0.2m的裙边,保证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④密闭前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和淤泥,无瓦斯积聚。
5.一般永久密闭(1)适用范围:存放矸石、淤泥、杂物等需要封闭的巷道、长期不使用的盲巷(大于6m独头巷)。
(2)密闭结构:砖墙。
(3)施工标准:厚度不小于0.5m。
(4)掏槽要求:砌碹(锚喷)巷道应破碹后掏槽,挂网巷道要破网后掏槽,见实煤后帮槽0.3m,底槽0.3m,顶槽0.2m。
岩巷不要求掏槽但必须将松动岩体刨除,见硬岩体(坚硬岩石时刨出麻面)。
(5)技术要求:封闭前必须将导电体(金属网、水管、电缆等)断开或拆除,防止杂散电流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