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类产业符合性认定办事指南

合集下载

行业产业划分以及企业规模划分汇总

行业产业划分以及企业规模划分汇总

行业产业划分以及企业规模划分目录第一章产业与行业 (3)一、产业与行业概念 (3)(一)产业的定义 (3)(二)行业的定义 (3)二、产业和行业的关系 (3)三、产业的基本划分 (3)四、行业基本划分 (4)(一)门类列表为 (4)(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2011最新整理版本》 (4)第二章我国产业政策 (4)一、总领性文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4)(一)出台的背景 (4)(二)主要内容 (5)(三)政策要求 (6)二、国家鼓励类产业的认定和优惠政策 (6)(一)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的优惠政策 (6)(二)广东省现代产业的规划以及鼓励措施 (7)第三章资本市场对于产业、行业的政策与要求 (12)一、主办、中小板产业要求 (12)二、创业板对于产业要求 (13)(一)创业板具有产业要求 (13)(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的规定 (13)(三)符合《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 .. 13三、场外市场对于产业的要求 (14)(一)新三板对于产业的要求 (14)(二)场外交易市场对于产业的要求 (14)(三)地方产权交易所对于行业无特定要求 (14)第四章重点关注的领域和部分行业产业政策 (15)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5)二、电子信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16)(一)增值税 (16)(二)企业所得税 (16)(三)出口退税 (16)三、生物行业优惠政策 (17)四、高技术服务业 (17)五、其他产业优惠政策见《税收优惠政策》 (17)六、其他配套支持措施 (17)(一)拓展融资渠道 (17)(二)完善市场环境 (17)(三)培育市场需求 (17)(四)增强创新能力 (17)(五)加强人才培养 (18)(六)深化对外合作 (18)(七)引导集聚发展 (18)(八)特色突出的产业集聚区 (18)第五章中小企业 (18)一、中小企业的定义 (18)二、中小企业的划分: (18)三、产业优惠政策 (20)(一)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20%优惠税率 (20)(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降低 (20)(三)核定征收企业应税所得率幅度标准降低 (20)(四)支持中小企业筹资融资 (20)(五)创投的税收优惠 (20)(六)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的其他优惠政策 (21)第一章产业与行业一、产业与行业概念(一)产业的定义:是指按照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要求集成起来的行业群体,涵盖范围不仅指工业,还包括非工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事指南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事指南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事指南来源:广东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发布日期:2016-09-08设立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办理对象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办理条件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方面的认定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企业的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评价时采用百分制打分,其中:知识产权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企业成长性占20分。

四项指标合计得分须达到70分以上。

所需材料1.网上申报材料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按要求注册帐号。

帐号激活后,企业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上传规定的附件材料并提交。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青海省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青海省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青海省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1.07.15•【字号】青发改国际〔2021〕434号•【施行日期】2021.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优惠,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青海省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各市、自治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有关部署安排,推动我省产业调整升级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现将青海省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确认范围(一)本通知所称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由企业自行判断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政策,税务部门在后续管理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进行相关资料核查。

(三)税务部门对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项目能够自行判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

二、确认程序(一)县区级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中对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难以判定的,应报市州级税务机关,市州级税务机关会签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后,报省级税务机关,由省级税务机关向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出具提请协助确认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正式文书,或由省级税务机关直接向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协助确认正式文书。

国推认证制度的准入要求的证明材料

国推认证制度的准入要求的证明材料

国推认证制度的准入要求的证明材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国家推进认证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旨在加强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管,提高行业标准,推动经济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对于申请认证的企业或机构来说,准入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国家推进认证制度的准入要求的证明材料。

企业或机构需要提交相关的基本信息,如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

这些材料是申请认证的基础,也是证明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依据。

还需要提供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等基本信息,以确保企业能够按照认证要求开展工作。

申请认证的企业或机构需要提供产品或服务相关的资质证明。

产品的生产许可证、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

这些证明材料可以证明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除了基本信息和资质证明,申请认证的企业还需要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数据。

这些资料包括产品的技术规格、检测报告、生产工艺流程等。

这些数据可以证明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符合认证标准,并且具有良好的质量和安全性。

申请认证的企业还需要提供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文件,如品质手册、操作规程等。

这些文件可以证明企业具有健全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地控制和管理生产过程,确保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申请认证的企业还需要提交相关的现场审核和认证费用。

现场审核是认证机构对企业生产现场和管理体系的实地考察,以确保产品或服务符合认证要求。

而认证费用则是企业获得认证所需要支付的费用,这也是企业获得认证的一个必要条件。

国家推进认证制度的准入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基本信息、资质证明、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和现场审核等内容,这些材料旨在确保申请认证的企业能够符合相关的认证标准和要求,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行业发展,保障消费者权益。

希望企业能够深入了解和认真准备这些材料,顺利通过认证,获得国家认可和信任。

【2000字】第二篇示例:国家推认证制度是由国家相关部门设立的一项具有权威性的认证制度,旨在规范并推动相关行业的发展,提升行业整体的水平和竞争力。

申请鼓励类项目税收优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认定操作规范

申请鼓励类项目税收优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认定操作规范

申请鼓励类项目税收优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认定操作规范一、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申请鼓励类项目税收优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认定(二)性质:公共服务事项二、设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第三条“凡对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难以界定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企业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或其授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授权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认定鼓励类产业和审查节能登记表的通知》(桂发改工业〔2015〕900号),主营业务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企业,从2015年8月14日起,可由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进行鼓励类产业认定。

四、审批条件(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5号)包括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和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

本目录原则上适用于在西部地区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

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执行。

其中国家现有产业目录包括:(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3年第21号);(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7年第4号)(3)《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7年第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

以上目录如修订,按新修订版本执行。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在河池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需要申请鼓励类项目税收优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认定的企业。

六、申请材料(一)县(区)发改局或园区经发局(处)出具的初审意见(原件);(二)项目申请报告(原件)。

申请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确认简明操作手册

申请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确认简明操作手册

申请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确认简明操作手册开展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确认工作简介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出台《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是国家对西部地区吸引投资所采取的十分重要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精神,引导企业遵循国家产业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全国各省市组织开展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确认工作。

由于对企业投资项目是否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难以界定,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进一步明确税务机关应当要求企业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作为审核认定的重要依据。

广西自治区工信委作为为企业出具国家鼓励类产业确认文件的部门之一,已分别于2011年11月和2012年9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确认工作的通知》(桂工信政法〔2011〕775号)和《关于调整申报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工信政法〔2012〕733号),指导各市工信委开展鼓励类产业企业确认工作。

我委按照自治区文件精神,向各县区工信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工信〔2012〕263号),积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企业开展鼓励类产业确认预审初审工作。

截至2013年7月,桂林市共有66家企业已通过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认定。

申请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确认依据及条件一、确认依据内资企业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等鼓励类目录为确认依据,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等鼓励类目录为确认依据,并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新的鼓励类产业目录进行调整(鼓励类产业目录请登陆我委网站主页“专题栏目”-“鼓励类产业申报”下载)。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初审)办事指南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初审)办事指南
3、申请国家补贴资金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
4、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国家补贴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
5、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根据具体情况附以下相关文件:
1、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8、审批决定机关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需逐级上报)
9、审批程序
1、受理;2、审批;3、领取结果。
10、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需要补充材料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取回申请材料或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根据具体要求按时提供有关材料,办理时限从收到补充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一、申请国家高技术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的要求;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应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四)项目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项目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
(二)研制开发项目的研制开发方案先进、可行,目标明确;项目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装备研制能力,具有前期相关领域的研发基础和研发队伍;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应结合依托工程。
(三)工程实验室项目和工程中心项目的项目单位须为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组建,并完成相关组建工作的国家工程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建设内容符合该工程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方向和任务,建设方案合理。
6、申请资料
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关于鼓励类产业确认申报的说明

关于鼓励类产业确认申报的说明

附件: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 〕11 号)、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以下简称《目录》)等文件精神,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做优产品、做强企业、做大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确认原则(一)坚持科学发展,严格执行产业政策。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目录》),认真把好产业政策关,加快发展适合我省实际的鼓励类产业,积极培育壮大区域特色产业,促进我省产业健康、可持续和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政策引导,突出发展重点。

依据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围绕国家鼓励类产业、“7+3 ”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发展方式为目标,发挥产业政策在鼓励优势产业、重点产品加快发展中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依靠技术进步,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节能、安全的新工艺和新产品,延伸完善重点产品产业链,形成新的增长点,推动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发展。

(三)规范确认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积极探索建立产业政策与促进优势产业发展的协同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完善申请、审核、确认等工作程序与相关要求,简化工作流程,提高确认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努力扩大政策覆盖面,最大限度发挥产业政策在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中的促进作用。

二、确认依据、范围(一)确认依据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等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适用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的目录、综合性产业政策、专项政策等。

2.国务院和我省有关投资备案、产业准入、环境保护、建设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二)确认范围。

在我省范围内投资的,以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额70%以上的企业。

三、确认主体根据省政府“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能,省经信委负责全省有关国家鼓励类项目产业政策确认工作,并出具符合产业政策的确认文件;申报企业凭省经信委出具的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文件办理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手续。

环评资质等级乙级

环评资质等级乙级
2
JXQB-0355 号。 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属于允许发展的产业,同时本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要求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故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的。 3、规划符合性 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南区清马路 1029 号,租用四川省三实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已建成的空置厂房及办公用房进行建设,根据四川省三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已获得房产证(见附件 6)和规划用地许可证(见附件 7),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 地。
同时建设单位已与四川省三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都现代工业港管委会签订三 方协议,同意本项目入驻,详见附件 4。
2)与成都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成都现代工业港(原郫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建立于 2004 年 11 月,位于成都市郫 都区,北区紧邻国道 317 线,南区北邻成灌高速公路,紧邻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成都现代工业港是成都市 21 个重点工业集中发展区之一,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 优势产业的现代化工业园区,工业港为“一港三区”,辖南片区、北片区和安德中国 川菜产业化园区,规划北区起步区 2km2,北区拓展区 5km2,南区 3km2,安德川菜产 业化园区 3km2。 2007 年 2 月取得了关于《郫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批复》(成环 建[2007]复字 097 号),明确成都现代工业港支持发展产业为食品、机械制造、医药 包装,不得引入食品酿造、电镀、造纸等行业。2009 年 3 月成都市工业布局和开发区 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了《关于对成都现代工业港港北片区拓展区的认定意 见》,并于 2009 年 7 月在原规划环评的基础上完成了北片区拓展区的环评工作,获得 了成都市环保局的批复(成环建评[2009]406 号)。随后为了摸清成都现代工业港建设 近十年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考虑进一步开发建设的空间,于 2016 年 11 月开展 了成都现代工业港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并于 2017 年 1 取得关于《成都现代工业港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成环建评[2017]24 号)(见附件 9)。 成都现代工业港跟踪规划环评报告书确定了入园企业环境门槛准入、禁止目录:

重点行业准入许可审批流程

重点行业准入许可审批流程

重点行业准入许可审批流程在当今社会,各行各业都有着严格的规范和管理,以确保市场的有序运行和公共利益的保障。

重点行业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和重要性,准入许可审批流程更是至关重要。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几个重点行业的准入许可审批流程。

首先,我们来看看医疗行业。

医疗行业关乎人们的生命健康,其准入许可审批自然极为严格。

开办医疗机构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需要提交详细的申请材料,包括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选址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筑设计平面图等。

这些材料旨在说明医疗机构的规划、定位、服务范围以及设施设备等情况。

接下来,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会要求申请人补充完善。

初审通过后,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

专家会对医疗机构的场地、设备、人员资质、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只有通过现场评估,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才能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再来看金融行业。

金融行业的稳定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要成立一家金融机构,比如银行、证券公司等,首先需要具备充足的注册资本。

并且,注册资本的来源必须合法合规。

然后,需要制定详细的公司章程、业务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

这些文件要清晰明确地规定机构的组织架构、运营模式、风险控制措施等。

在提交申请材料后,金融监管部门会进行严格的审核。

这包括对股东背景的审查、高管人员的资质审核、业务模式的合理性评估等。

如果涉及到外资金融机构,还需要经过额外的审批程序。

整个审批过程通常需要较长时间,以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和合规性。

接下来是能源行业。

能源行业是国家经济的基础,其准入许可审批也有着严格的要求。

以开办一家煤矿企业为例,申请人需要先取得采矿许可证。

这需要提交矿区范围、矿产资源储量、开采方案等相关材料,并经过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审批。

同时,还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恢复方案,并获得环保部门的批准。

此外,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也是审批的重点,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设备和人员,并通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验收。

四川省绿色项目入库认定评分表(试行)

四川省绿色项目入库认定评分表(试行)

附件2
四川省绿色项目入库认定评分表(试行)
- 1 -
- 2 -
- 3 -
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申报条件要求,申报项目需同时满足4项基本申报条件:①项目实施地在四川省境内;②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要求的准入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项目建设内容属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所列范围;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且不属于《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禁止类管控范畴。

③项目已立项,取得项目立项文件;
④项目主体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及生产安全事故。

2.本评分表绿色项目入库认定采用得分制,满分为110分(其中含加分项15分),由专家独立打分,最终得分为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数,申请入库的项目需满足评分大于等于60分才可通过认定(若含加分项),或满足评分大于等于50分才可通过认定(若不含加分项)。

3. 本评分表涉及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政策若进行修订,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

- 4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电子产品与质量【发文字号】发改高技[2005]2136号【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日期】2005.10.21【实施日期】2005.10.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高技[2005]2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海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及其配套优惠政策,规范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认定工作,特制定《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做好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二00五年十月二十一日附件:第一条为使企业享受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简称《若干政策》)及其配套的优惠政策,加速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根据《若干政策》第四十九条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集成电路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设立的从事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封装、测试以及6英寸(含)以上硅单晶材料生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不包括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自愿性认证业务分类目录及主要审批条件的公告.doc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自愿性认证业务分类目录及主要审批条件的公告.doc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自愿性认证业务分类目录及主要审批条件的公告.doc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2014年第38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自愿性认证业务分类目录及主要审批条件的公告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简化审批、激发活力、创新发展的原则,国家认监委确定了认证机构审批改革方案。

现将认证业务分类及主要审批条件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证机构设立审批的指导思想发展各类认证应当符合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质量强国的目标,不违背国家政策、法规和行业部门导向性指导意见,积极倡导在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保护消费者权益等领域开展认证认可活动,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及管理水平。

认证依据应当为相应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有广泛市场需求的国家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二、认证分类坚持科学、简化、集约的原则,认证业务按照“认证类别”、“认证领域”和“认证项目”逐层分为三个层级。

根据《认证认可条例》确定的原则,“认证类别”分为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三个大类;按照专业划分“认证领域”,认证机构业务范围审批至领域;按照认证方案划分“认证项目”,认证项目按照认证规则备案方式进行管理,有关备案要求另行规定。

三、认证领域的划分(一)自愿性产品认证,按照国家标准GB/T7635.1《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第一部分可运输产品》划分为21个认证领域(认证业务分类目录见附件),其中:01、03为“一般食品农产品”,其他为“一般工业产品”。

国家统一制定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的自愿性产品认证,或者国家认监委与国务院其他部门联合推动的产品认证项目,每项为一个单独的认证领域。

(二)服务认证,按照国家标准GB/T7635.2《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第二部分不可运输产品》划分为23个认证领域感谢你的观看(认证业务分类目录见附件)。

国家统一制定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的服务认证,每项为一个单独的认证领域。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质量认证服务强企强链强县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质量认证服务强企强链强县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质量认证服务强企强链强县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9.29•【文号】国认监〔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质量认证服务强企强链强县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认监〔2024〕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相关单位:现将《质量认证服务强企强链强县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认监委2024年9月29日质量认证服务强企强链强县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质量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本质属性,聚焦企业、产业、县域高质量发展需求,更好发挥质量认证“信用证”“体检证”“通行证”作用,实施质量认证服务强企强链强县行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产业建圈强链和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彰显质量认证在塑强新质生产力发展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中的时代价值。

二、工作目标全面提升质量认证服务供给水平,质量认证改善市场供给、服务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和促进市场开放的能力明显提升,充分体现质量认证在推动强企强链强县中的基础性作用。

紧贴企业需求,聚焦小微企业“谋生存、求发展”中普遍面临的共性质量问题,有效提升质量认证支撑小微企业提质、降本、增效的能力。

聚焦大中型企业“谋转型、创品牌、促发展”中面临的质量发展“痛点”问题,有效提升质量认证促进大中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效能。

紧贴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遴选实施一批质量认证服务强链重大任务。

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为了使各乡镇、各单位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正确选择建设项目,现将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进行宣传。

凡是限制类项目属于核准范畴,凡是国家鼓励类项目属于备案范畴,凡是淘汰类项目国家禁止建设。

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1. 粮食中低产田综合治理与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2. 粮食、棉花、油料、糖料生产基地建设3. 蔬菜、花卉无土栽培4. 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技术开发及应用5. 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疾病防治6. 农作物、家畜、家禽及水生动植物、野生动植物遗传工程及基因库建设7. 动植物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8. 种(苗)脱毒技术开发及应用9. 旱作节水农业、保护性耕作、生态农业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以及新开耕地快速培肥技术开发10.节水灌溉系统的水肥一体化高效利用改造11.新型肥料研发及施肥技术开发12.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及应用13.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14.农用薄膜无污染降解技术及农田土壤重金属降解(去除与稳定化)技术开发及应用15.绿色无公害饲料及添加剂研究开发16.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程17.远洋渔业18.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19.良种猪牛羊精液、牛羊胚胎(体内)工厂化生产和推广20.农业克隆技术研发21.耕地保养管理与土、肥、水速测技术开发及应用服务22.农、林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区建设以及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开发和应用23.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包括青贮饲料、秸秆氨化养畜、还田、气化、培育食用菌等) -1-24.平垸行洪退田还湖恢复工程25.食(药)用菌菌种培育26.草原、森林灾害综合治理工程27.利用非耕地的退耕(牧)还林(草)及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工程28.动物疫病的新型诊断试剂、疫苗及低毒低残留新药开发29.高产牧草人工种植30.天然橡胶种植生产31.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的有害元素监测技术开发及应用3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及快速检测技术仪器设备研发33.农牧渔产品的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34.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35.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工程36.植树种草工程及林木种苗工程37.水土保持综合技术开发及应用38.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39.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荒漠、草原等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40.防护林工程41.石漠化防治及防沙治沙工程42.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生产43.抗盐与耐旱植物的培植44.速生丰产林工程、工业原料林工程及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45.竹藤基地建设及竹藤新产品生产技术开发46.中幼林抚育工程47.野生经济林树种保护、改良及开发利用48.甜高粱、木薯等能源作物的培育、栽培等技术开发49.能源林良种培育及能源林建设50.生物质液体燃料油生产、生物质燃料热电联产、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加工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以粮食为原料的除外)51.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52.林业基因资源保护工程53.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和三剩物的深度加工及系列产品开发54.野生动植物种源繁育、培育基地建设55.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56.地道中药材和优质、丰产、濒危或紧缺动植物药材的种(养)殖57.香料、野生花卉等林下资源的人工培育及开发58.木基复合材料的技术开发59.竹质工程材料、植物纤维工程材料生产及综合利用60.林产化学品深加工61.人工增雨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技术开发和应用62.农业“三电合一”工程63.种子、种苗、种畜禽和鱼苗(种)、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资连锁经营64.农作物施肥、农业节水专业化服务65.农村综合信息网络建设与信息服务66.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67.特色农牧业及加工业68.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广使用69.设施农业二、水利1. 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及干支流控制性工程2. 跨流域调水工程3. 水资源短缺地区水源工程4. 农村人畜饮水及改水工程5. 农村雨水集蓄利用工程6. 蓄滞洪区安全建设7. 海堤防维护及建设8. 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9. 病险水库和堤防除险加固工程10.堤坝隐患监测与修复技术开发应用11.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12.出海口门整治工程13.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14.牧区水利工程15.淤地坝工程16.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及新型材料开发制造17.大中型灌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18.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及农田排水工程19.防洪抗旱应急设施建设20.高效输配水、节水灌溉技术及设备制造21.水情水质自动监测及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开发22.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制造三、煤炭1. 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2. 120万吨/年及以上的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高效选煤厂建设3. 煤矿综合自动化监控技术开发及应用4. 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等)防治5. 工业及生活用环保型煤开发及生产6. 水煤浆技术开发及应用7. 煤炭气化、液化及多联产技术开发8. 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9. 低热值燃料(含煤矸石)及煤矿伴生资源开发利用及设备制造10.管道输煤11.煤炭高效洗选脱硫及污染物综合控制与利用技术开发及应用12.节水型选煤工程技术开发及应用13.煤电一体化建设14.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方法、工艺开发应用及装备制造四、电力1. 水力发电2. 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3. 采用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热机组的热电联产以及热、电、冷多联产4. 缺水地区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建设5. 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及利用6. 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7. 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等洁净煤发电8. 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或劣质煤发电9. 50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10.在用单机20万千万以上发电机组脱硫改造11.城乡电网改造及建设12.电网运行安全监控技术开发13.大型电站及大电网变电站集约化设计和自动化技术开发14.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15.大容量远距离超/特高压输电技术开发及应用16.输变电新技术(大电网分析、仿真、预警技术及灵活交流输电技术)开发及应用17.降低输、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及应用18.分布式供能技术开发及应用19.70万千瓦及以上水轮发电机组垂直式、30万千瓦及以上汽轮发电机组平卧式蒸发冷却技术开发及应用20.垃圾发电、污泥发电五、核能1. 铀矿地质勘查和铀矿采冶2. 低温核供热堆、快中子增殖堆、聚变堆、先进研究堆、高温气冷堆3. 核电站建设4. 高性能核燃料元件制造5. 乏燃料后处理6. 核分析、核探测仪器仪表制造7. 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8. 先进的铀同位素分离技术开发9. 辐射防护技术开发与监测设备制造10.核设施实体保护仪器仪表开发11.核能制氢六、石油、天然气1. 石油、天然气勘探及开采2. 油页岩、油砂、天然气水合物等新能源勘探及开发3. 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4. 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5. 油气田提高采收率技术、安全生产保障技术、生态环境恢复与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开发利用6. 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七、钢铁1. 干法熄焦、导热油换热技术应用2. 焦炉入炉煤调湿工艺技术应用3. 20万吨及以上焦炉煤气制甲醇工艺技术应用4. 先进适用的熔融还原技术开发及应用5. 高速重载铁路用钢生产6. 专用特种钢管生产:石油开采用油井钢管、高压锅炉钢管,油、气等长距离输送用钢管,核电、海底输送、石化用大口径、高性能(耐高温、耐低温、耐高压、耐腐蚀)特种不锈钢、合金钢钢管7. 冷轧硅钢片生产8. 直径550毫米以上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9. 高寸石墨碳材和石墨(质)化阴极碳块生产10.大型高炉用微孔、超微孔炭砖生产11.优质合成、不定形耐火材料生产12.全燃煤气热电联产13.蓄热式燃烧技术应用八、有色金属1. 高精度铜板、带、箔、管技术开发与生产应用2. 高精铝板、带、箔及高速薄带铸轧技术开发与生产应用3. 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4. 高性能、高精度硬质合金及深加工产品和陶瓷材料生产5. 稀土磁性材料、发光材料、催化材料、储氢材料和其他高技术功能材料及其应用产品6. 先进萃取设备及其工业开发7. 高品质镁合金铸造及板、管、型材加工技术开发8. 有色金属生产过程检测和控制技术开发九、化工1. 化工原料矿产资源勘探及大中型化工原料矿山建设2. 资源节约和环保型氮肥装置建设以及原料本地化、经济化改造3. 优质磷复肥、钾肥及各种专用复合肥生产,磷酸湿法生产中脱除镁等杂质技术、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应用4. 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及专用中间体和助剂的开发生产5. 生产、使用、施工及后处理过程中对环境不造成污染或对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的环保型涂料生产6. 新型生物化工产品、专用精细化学品和膜材料生产7. 新型高效、无污染催化剂开发及生产8. 有机硅、有机氟及高性能无机氟化工产品生产9. 无机纳米及功能性材料生产10.新型染料及其中间体开发及生产11.大型芳烃生产装置建设12.提高油品质量的炼油及节能降耗装置改造13.新建乙烯起始规模80万吨/年及以上,现有乙烯以节能降耗为主的改扩建14.大型合成树脂及合成树脂新工艺、新产品开发15.大型己内酰胺、乙二醇、丙烯腈的生产技术开发和成套设备制造16.大型合成橡胶、合成胶乳和热塑性弹性体先进工艺开发、新产品制造17.新型环保型、节水、节能、环保用等专用化学品生产18.复合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工程塑料生产及低成本化、新型塑料合金生产19.采用先进工艺技术的大型基本有机化工原料生产20.高等级道路沥青、聚合物改性沥青和特种沥青生产21.含硫含酸重质、劣质原油以及高硫重油、高硫石油焦综合利用22.合成树脂加工用新型助剂、新型吸附剂、高性能添加剂和复配技术开发23.30万吨/年及以上氧氯化法制取聚氯乙烯24.氯化法钛白粉生产25.高等级子午线轮胎及配套专用材料、设备生产26.醇醚燃料生产27.烧碱用离子膜生产28.农药清洁生产工艺及三废治理新技术十、建材1. 日产4000吨以上(西部地区日产2000吨及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及装备和配套材料开发2. 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绝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建筑密封材料、建筑涂料开发生产3. 无石棉磨擦、密封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开发与生产4. 5万吨/年及以上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技术、3万吨/年电子级玻璃纤维池窑拉丝技术、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制品生产和技术开发5. 优质节能复合门窗及五金配件生产6. 新型管材(含管件)技术开发制造7. 特殊品种优质浮法玻璃生产技术及玻璃深加工技术开发8. 一次冲洗用水量6升及以下的坐便器、节水型小便、蹲便器及节水控制设备开发生产9. 高新技术和环保产业需求的高纯、超细、改性等精细加工矿物材料生产及其技术装备开发制造10.利用电石渣等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和污泥生产新型干法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11.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玻璃钢)机械化成型技术开发12.散装水泥装备技术开发13.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技术开发与生产14.50万吨/年及以上人工砂生产线及其技术装备开发生产15.100万吨/年及以上大型水泥粉磨站建设(新疆等西部交通不发达地区30万吨/年以上)16.20万立方米/年以上大型石材荒料、30万平方米/年以上超薄复合石材生产17.高品质人工晶体材料生产技术开发十一、医药1.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与生产2. 重大传染病防治疫苗和药物开发与生产3. 新型诊断试剂及生物芯片技术开发与生产4. 新型计划生育药物及器具开发与生产(含第三代孕激素的避孕药,第三代宫内节育器等)5. 天然药物、海洋药物开发与生产6. 制剂新辅料开发与生产7. 关键医药中间体开发与生产8. 医药生物工程新技术、新产品开发9. 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10.大规模药用多肽和核酸合成、发酵生产、纯化技术开发和应用11.药物生产中的膜技术、超临界萃取技术、手性技术及自控技术等开发和应用12.原料药清洁生产工艺开发与应用13.新型优质药用包装材料及其技术开发(医药级树脂、橡胶、热塑性弹性体等高分子材料的开发和生产;药用胶塞的涂、镀、覆膜等技术;具有避光、高阻隔性、高透过性等功能的新型包装型式的开发应用;新型给药方式;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等)14.中药现代化(濒危稀缺药用动植物人工繁育技术开发;先进农业技术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中的应用;中药有效成份的提取、纯化、质量控制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药现代剂型的工艺技术、生产过程控制技术和装备的开发与应用;中药饮片创新技术开发和产业化,中药复方药物二次开发)15.少数民族医药开发生产16.数字化医学影像产品及医疗信息技术开发与制造17.早期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开发制造18.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开发制造19.医疗急救及康复工程技术装置开发生产20.实验动物养殖21.微生物开发利用十二、机械1. 数控机床关键零部件及刀具制造2. 五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及交流伺服装置、直线电机制造3. 新型传感器开发及制造4. 汽车高性能轴承、铁路轴承、精密轴承、低噪音轴承制造5. 转轮直径8.5米及以上混流、轴流式水电设备及其关键配套辅机制造6. 大型贯流及抽水蓄能水电机组及其关键配套辅机制造7. 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及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成套设备技术开发、设备制造及其关键配套辅机制造8. 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制造9. 25万千瓦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9F级燃气轮机)制造10.大型、精密、专用铸锻件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11.500千伏及以上超高压交、直流输变电成套设备制造12.清洁能源发电设备制造(风力发电、太阳能、氢能、潮汐等)13.大型商用核电站核级设备及其泵、阀、仪表、电器开发制造14.30万吨/年及以上合成氨关键设备制造15.10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关键设备制造技术开发及应用16.集散型(DCS)控制系统及智能化现场仪表开发及制造17.精密仪器开发及制造18.新型液压、气动、密封元器件及装置制造19.自动化焊接设备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20.大型、精密模具及汽车模具设计与制造21.可控气氛及大型真空热处理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22.安全生产及环保检测仪器设计制造23.城市垃圾处理设备制造24.粉煤灰储运、利用成套设备制造25.废旧电器、塑料、废旧橡胶回收利用设备制造26.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设备制造27.工业机器人及其成套系统开发制造28.50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综合采掘、装运成套设备及大型煤矿洗选机械设备制造29.2000万吨级/年及以上大型露天矿成套设备制造30.大型油气集输设备制造31.自动化高速多色成套印刷设备制造32.种、肥、水、药高效施用和保护性耕作等农机具制造33.5吨/时以上种子加工成套设备开发制造34.禽、畜类自动化养殖成套设备制造35.农、林、渔、畜产品深加工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制造36.秸秆综合利用关键设备制造37.农业(棉花、水稻、玉米、豆类、薯类、草饲料、油菜等)收获机械制造38.营林及人工植被工业化生产设备制造技术开发39.大型工程施工机械及关键零部件开发及制造40.电控内燃机及关键零部件技术开发与制造41.蓄冷(热)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42.大型能量回收装置成套设备设计制造43.7000米及以上深井钻机成套设备设计制造44.高性能清淤设备制造45.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备制造46.自动气象站系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47.特种气象观测及分析设备制造48.地震台站、台网和流动地震观测技术系统开发及仪器设备制造49.地质灾害监测治理新技术及设备研发50.有害气体净化设备制造51.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相关技术及设备52.报废汽车拆解、破碎处理设备制造53.污水深度处理与回用设备制造及工程建设54.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55.石油天然气修井、测井、钻井、物探设备及海洋油气田开发工程设备制造56.60万吨/年及以上精对苯二甲酸(PTA)关键设备制造57.30万吨/年甲醇、60万吨/年间接制油、100万吨/年煤直接液化制油及以上关键设备制造58.3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电站空冷机组制造59.1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制造60.3万立方米及以上空分设备制造61.3000立方米及以上高炉风机制造62.冷热连轧宽带钢轧机、薄板坯连铸连轧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及关键部件制造63.高精度铜、铝加工(板、带、箔、管材)生产设备制造64.火电厂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锅炉、窑炉配套除尘设备制造65.锅炉及火电厂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设备制造66.难降解高溶度工业废水处理设备制造67.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和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关键技术及装备开发68.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机床再制造十三、汽车1. 汽车、摩托车整车及发动机系统设计开发(汽车发动机:升功率40KW以上的柴油机、升功率50KW以上的汽油机;电控直列式喷油泵、电控高压共轨喷射系统、电控高压单体泵以及喷油器、喷油嘴,以及汽车动力总成电子控制系统。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办理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办理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办理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法规类别】外商投资企业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陕发改外资[2012]1881号【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12.10【实施日期】2013.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办理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外资〔2012〕1881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建设局,各扩权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局,各国家级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规范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确认工作,现就办理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企业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条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确认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企业主营业务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鼓励类,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二)项目核准符合外商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三)企业已经商务部门批准设立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企业主营业务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鼓励类是指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相关条目规定的内容或《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涉及我省的相关条目规定的内容。

二、办理程序申请办理鼓励类产业确认应当在企业上年度财务核算完成后,按照本通知附表一格式及要求填写《鼓励类外商投资产业企业确认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指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扩权试点县或市发展改革部门,国家级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初审符合条件后按附表二格式汇总(附申报企业填写的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报省发展改革委。

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符合确认条件的,由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发文予以确认。

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年度确认(即每年年初确认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是否属于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在每年4月15日以前集中受理。

申请鼓励类行业所需资料

申请鼓励类行业所需资料

申请鼓励类行业所需资料申请鼓励类行业所需资料1. 概述鼓励类行业是指对特定行业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鼓励,以促进该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如果您打算申请鼓励类行业的相关政策支持,需要准备一系列申请资料。

本文将介绍申请鼓励类行业所需的基本资料。

2. 公司资料作为申请鼓励类行业的企业,您首先需要提供公司资料,以证明您的企业符合相关要求。

以下是您可能需要准备的公司资料:公司注册证明: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证明文件。

公司章程:详细描述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范围和管理方式等信息。

营业执照:包含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信息,并需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税务登记证:证明您的企业已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并缴纳税款。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包括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或护照等。

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行业资质证书:根据您从事的具体行业,您还需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或行业资质证书。

3. 项目计划您还需要提交一个详细的项目计划,说明您的鼓励类行业项目的目标、实施方案和预期效果。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含在项目计划中的要点:项目背景:简要介绍您的鼓励类行业项目的背景和意义。

目标设定:明确项目的长期目标和短期阶段性目标。

项目实施方案:详细描述项目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计划,并说明所需资源和人力安排。

预期效果和可行性分析:分析项目实施后可能带来的效果和影响,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并提供相应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 财务资料财务资料是评估您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能力的重要依据。

您需要准备以下财务资料: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审计报告:如果您的财务报表经过审计,请提供相应的审计报告。

银行对账单:提供最近一段时间内的企业银行对账单,以证明您的企业正常运营并具备还款能力。

财务预测报告:根据项目计划和市场前景,提供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财务预测报告。

5. 相关证明文件除了上述资料外,您还需准备一些相关的证明文件,以证明您所申请的鼓励类行业符合相关政策条件。

【老会计经验】获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三步曲

【老会计经验】获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三步曲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获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三步曲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引起了企业界的广泛关注。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资源综合利用要获得税收优惠,通常要经过三个步骤。

第一步:积极创造条件,做好申报准备。

《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经认定的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或采用资源综合利用工艺和技术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运行等优惠政策。

”把认定列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前置条件。

企业首先应当积极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

第五条规定了申报认定的必备的条件:“(一)生产工艺、技术或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能独立计算盈亏;(三)所用原(燃)料来源稳定、可靠,数量及品质满足相关要求,以及水、电等配套条件的落实;(四)符合环保要求,不产生二次污染。

”根据第六条规定,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单位除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其他条件。

这些条件都非常明确具体,企业不能有半点马虎。

比如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发电的电站,不仅要满足上述第五条的四个条件,还要满足第六条第一项要求,电站建设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审批),满足第六条第三项要求“垃圾焚烧炉建设及其运行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或规范;使用的垃圾数量及品质需有地(市)级环卫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每月垃圾的实际使用量不低于设计额定值的90%;垃圾焚烧发电采用流化床锅炉掺烧原煤的,垃圾使用量应不低于入炉燃料的80%(重量比),必须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鼓励类产业符合性认定办事指南
(困难地区符合性认定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国家(困难地区)鼓励类产业符合性认定
二、办理依据: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的鼓励类产业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中的西部地区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三、受理对象:
自治区境注册的独立法人
四、办理条件:
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或《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中规定的产业项目
五、办理程序:
(一)企业向所在辖区经信主管部门提出国家(或困难地区)鼓励类产业确认申请;
(二)由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工信委)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初
审,提出初审意见并报自治区经信委;
(三)自治区经信委收到文件后,审查申请资料的完整性、程序的规性,对审查合格的,按以下两种方式审核:
1. 对产业、产品或技术完全符合有关目录的申请企业,直接予以确认;
2. 对基本符合有关目录的申请企业,但产业、产品、技术分类模糊或适用条款不明、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明确的企业,自治区经信委将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领域专家、财税领域专家进行现场核实或会议评估,根据核实或会议评估结果确定建议意见。

(四)对审查合格的的申请企业,由自治区经信委出具符合国家(或困难地区)鼓励类产业政策的确认文件。

六、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告知有关单位)。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承办处室:
产业政策处,业务咨询:(0991)4593901
九、监督:
(0991)4518925;
投诉网址:
附件一:
国家(困难地区)鼓励类产业确认申报材料自查表
(请按此表顺序准备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
附件二:企业申请报告(供参考)
关于申请确认我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鼓励类
产业目录的报告
自治区经信委:
XX公司成立于……(第一部分:企业简介)
我公司主营业务……(第二部分:主营业务或产品简述)
我公司所从事XX业务符合《XX目录》第X条第X款“XX”的容,请予以确认(第三部分: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符合条款)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本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XX公司
X年X月X日
附件三:
XX公司经营情况报告
参考以下容展开介绍:
一、主营业务业务(符合鼓励类产业)开展情况;
二、所从事鼓励类产业的先进性及目录符合性说明;
三、服务社会和解决就业情况说明;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
XX公司
X年X月X日
附件四:
鼓励类产业确认申请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