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民用航空机场建设标准
民用航空机场建设标准
民用航空机场是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航空运输的安全、效率和服务质量。
为了确保机场建设符合国际标准,我国对民用航空机场的建设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场地选择、设计规划、建设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场地选择是民用航空机场建设的首要考虑因素。
机场的选址应考虑地理
环境、气象条件、土地利用等因素,以确保机场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此外,机场选址还需要考虑到未来的发展规划,避免因为城市扩张或者其他因素导致机场无法满足未来的需求。
其次,设计规划是民用航空机场建设的关键环节。
机场的设计应符合国际民航
组织(ICAO)的标准和规范,包括跑道、停机坪、航站楼等各个方面。
在设计过
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航空器的起降、停靠、旅客的候机和换乘等各个环节,以确保机场的运行高效、安全。
此外,建设要求也是民用航空机场建设的重要内容。
机场的建设要求涉及到土
地平整、排水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等各个方面。
这些要求不仅涉及到机场的基础设施建设,还包括了机场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机场在运营过程中能够保障航空运输的安全和服务质量。
总的来说,民用航空机场建设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体系,需要从选址、设计规
划到建设要求等各个方面进行考虑和规划。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建设,才能确保机场的安全、高效运行,为航空运输提供可靠的保障。
同时,机场建设标准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航空运输发展的需求,推动我国民用航空事业的健康发展。
《机场建设规范》课件
监管内容:机 场建设、运营、
安全等方面Biblioteka 考核评价标准: 机场建设规范、
运营规范等
考核评价方式: 定期检查、飞 行检查、第三
方评估等
实际应用案例和分析
案例一:某通用机场的建设过程和实施情况 案例二:某通用机场的运营管理和维护情况 案例三:某通用机场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情况 案例四:某通用机场的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情况 分析:通用机场建设规范的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建议:如何改进和完善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建设标准规范
机场选址: 考虑地形、 气候、交通
等因素
机场设计: 包括跑道、 航站楼、停 机坪等设施
的设计
机场建设: 包括施工、 材料、设备 等方面的要
求
机场运营: 包括安全管 理、服务标 准等方面的
要求
机场维护: 包括设施维 护、设备更 新等方面的
要求
机场环保: 包括噪音控 制、污染防 治等方面的
市场化改革和投融资模式创新
市场化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投融资模式创新: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降低建设成本 政策支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通用机场建设 技术创新:推动通用机场建设技术进步,提高建设效率和质量
国际合作和交流的加强
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在通用机场建设方面的合作,共同推动行业发 展
单击添加标题
通用机场建设规 范的主要内容
通用机场建设规 范的实施和应用
通用机场概述
通用机场建设规 范的特点和亮点
通用机场建设规 范的发展趋势和 展望
通用机场的定义和分类
定义:通用机场是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 筑业的飞行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
分类:根据用途和规模,通用机场可以分为A类、B类、C 类和D类。
a1类通用机场标准
a1类通用机场标准A1类通用机场标准A1类通用机场标准是国际民航组织(ICAO)制定的一套用于通用机场的标准。
通用机场是指非民航机场,主要用于私人飞机、商务航空和通用航空的起降和停靠。
A1类通用机场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通用机场的安全性、效率性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A1类通用机场标准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一、通用机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A1类通用机场标准要求通用机场的跑道、停机坪、航站楼等基础设施建设符合一定的规范。
比如,通用机场的跑道长度要满足起降飞机的要求,停机坪要能容纳多种型号的飞机停靠,航站楼要提供基本的旅客服务设施。
同时,通用机场的道路、照明设施、消防设备等也需要满足相关的标准要求,以确保机场运行的安全性和顺畅性。
二、通用机场管理和运营标准A1类通用机场标准要求通用机场建立健全的管理和运营体系。
通用机场管理机构应具备一定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以保障机场运行的安全和高效。
通用机场还需制定适当的运营规章制度,包括航班调度、机场安全、货物运输等方面的规定。
此外,通用机场还要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设备维护和设施更新,以保持机场设施的完好和安全性。
三、通用机场航空交通管理标准A1类通用机场标准要求通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
通用机场应与当地的航空交通管理部门保持紧密的联系,及时了解航空交通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协调和调整。
通用机场还需要制定相应的航空交通管理规定,以确保通用航空和商业航空的起降和停靠互不干扰,保障飞行安全。
四、通用机场环境保护标准A1类通用机场标准要求通用机场在运营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
通用机场应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和排放物的污染,保护周边环境的生态平衡。
通用机场还需建立适当的噪音监测和污染治理体系,定期对机场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改善,以确保机场运营与环境保护的良好平衡。
五、A1类通用机场标准的意义A1类通用机场标准的制定对于通用机场的规范化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符合A1类通用机场标准的机场能够提供更安全、高效、便捷的服务,满足不同类型飞机的运行需求。
通用机场建设相关法规、标准、依据及审批程序
通用机场建设相关法规、标准、依据及审批程序一、通用机场的概念2009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民用机场管理条例》;2012年12月,民航局依此修订下发了《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CCAR-158-R1)。
其中明确: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
运输机场是指为从事旅客、货物运输等公共航空运输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如北京首都机场、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等)。
根据机场的地位、业务量和服务区域不同,运输机场又可分为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
通用机场是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如上海高东机场、新疆石河子机场等)。
按照民航局《通用机场建设规范》(MH/T 5026—2012),通用机场分为:一类通用机场(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达到3000架次以上的通用机场)、二类通用机场(具有5~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在600~3000架次之间的通用机场)、三类通用机场(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直升机机场是指全部或部分供直升机起飞、着陆和地面活动使用的场地或构筑物上的特定区域。
就目前而言,国内直升机机场均为通用机场。
经行业管理部门审批过的临时起降点,不属于机场范畴。
二、通用机场建设的法规依据根据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航局《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民航局负责全国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规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所辖地区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规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
按照上述《条例》和《规定》,民用机场的规划与建设应当符合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简而言之,就是不管是运输机场还是通用机场,都必须列入政府规划后方能建设(项目立项需各级发改委审批)。
《中国民用航空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2011年至2015年)》中,对全国运输机场建设具体项目进行了规划,通用机场建设方面只是鼓励通航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通用机场及运行保障设施建设,未进行规划。
通用机场建设标准
通用机场建设标准通用机场是指不属于军用或专用机场,可以用于一般民航飞行的机场。
通用机场的建设标准是保障航空安全、提高运行效率、促进航空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通用机场建设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机场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首先,通用机场的选址应考虑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土地利用、飞行安全等因素。
机场周边地形应平坦开阔,避免高大建筑物或山脉等对飞行安全的影响。
气候条件对机场运行也有重要影响,需要充分考虑气象条件对飞行安全的影响,选择适宜的气候条件建设机场。
此外,机场选址还需考虑土地利用,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其次,通用机场的跑道、滑行道、停机坪等设施应符合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标准。
跑道应具备足够的长度和宽度,以适应不同型号飞机的起降需求。
滑行道和停机坪的设计应考虑飞机的滑行、停靠和转弯等操作,确保飞机的运行安全和效率。
此外,通用机场的航空交通管制设施也需要符合国际标准,保障航空交通的顺畅和安全。
再者,通用机场的航站楼、货运区、通用航空维修区等地面设施也需要按照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
航站楼应满足旅客候机、安检、登机、行李处理等功能的需求,同时考虑到未来的扩建和改造需求。
货运区应具备货物装卸、仓储、通关等功能,以满足货物运输的需求。
通用航空维修区则应提供飞机维修、保养、燃油加注等服务,保障通用航空飞机的安全运行。
最后,通用机场的设备和设施应保持良好的维护和管理。
机场的导航设施、通信设备、供油设施等应定期检修和更新,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机场的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设施也需要做好规划和准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总之,通用机场的建设标准涉及到机场选址、跑道和滑行道设计、地面设施规划、设备设施维护等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飞行安全、运行效率、经济性等因素,确保机场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才能为通用机场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通用航空产业的健康发展。
a1类通用机场标准
a1类通用机场标准
A1类通用机场标准是指国际民航组织(ICAO)制定的用于分类和规范通用航空机场的标准之一。
A1类通用机场标准适用于非商业航空运营的机场,包括私人飞机、航空俱乐部、飞行学校等使用的机场。
A1类通用机场标准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1. 跑道长度和宽度要求:根据飞机类型和操作要求,规定跑道的长度和宽度,以确保安全起降。
2. 飞行区域规划:规定机场的飞行区域划分和标识,确保飞机在地面操作时的安全。
3. 导航设施:规定机场是否需要导航设施,如无线电导航台、雷达设备等,以提供导航和监控服务。
4. 空中交通管制:规定机场是否需要空中交通管制服务,以确保飞机在空中安全运行。
5. 客户设施:规定机场需要提供的客户设施,如航站楼、停车场、加油站等。
6. 安全和紧急救援:规定机场需要建立紧急救援体系,包括消防、救护和紧急疏散等。
A1类通用机场标准的目的是确保通用机场的安全性和运营效率,以满足通用航空的需求,并促进该行业的发展。
这些标准是各国通用机场设计和建设的参考依据,也有助于提高国际通用机场的统一性和相互兼容性。
通用航空机场建设规范
通用航空机场建设规范篇一:通用航空机场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通用机场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运行设施,保证通用机场的安全适用性,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部功能仅用于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机场,不包括临时起降点和水上机场。
本标准所称通用航空活动不包括使用30座以上的航空器进行的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
本标准所称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是指以载人为直接目的,并发生了取酬行为的飞行活动,如包机(出租)飞行、空中游览等;不包括以空中作业为直接目的的载人飞行活动,如农林飞行、空中勘测等。
第三条通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1、保证飞行安全,满足必须的安全技术要求。
2、合理配置运行设施,满足功能需要。
3、建设规模及设施配置坚持合理、适用、客观实际原则,以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为通用航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4、长远规划,合理确定建设阶段,充分考虑发展空间。
第四条通用机场根据其对公众利益的影响程度分为以下三类:1、一类:指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达到3000以上,或纳入政府应急救援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的机场。
2、二类:指具有5~9座经营性航空器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600~3000,或具有对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类飞行活动的机场。
3、三类: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第二章机场场址第五条通用机场位置应符合全国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和当地城市或城镇规划,或不与上述规划相冲突。
第六条通用机场的选址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的影响:1、空中禁区。
不得在空中禁区内建设机场,在空中禁区临近地区修建机场应考虑航空器闯入空中禁区的风险。
2、飞行限制区。
机场的飞行活动应充分考虑与飞行限制区的协调。
3、军航使用空域。
机场的飞行活动应充分考虑与军航使用空域的协调。
4、气象条件。
应充分考虑风场、降水、能见度等气象条件对飞行安全和机场利用率的影响。
6、电磁环境复杂区域。
应充分考虑空间电磁环境对机场通信导航活动的影响,同时亦应顾及到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电磁波对地面敏感设施的影响。
民用机场设计规范
民用机场设计规范1.民用机场的设计应遵循国家相关的建筑和设计规范。
这些规范包括建筑结构设计、消防安全、电气设计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机场的建筑安全和顺利运行。
2.民用机场的场地选择应满足一定的要求。
场地应具备良好的地理位置和地形条件,以方便航空器的起降和停放。
此外,场地的土质和承载力等也应满足机场建设和运营的要求。
3.民用机场的跑道设计需考虑尽量满足各类运输飞机的起降需求。
跑道的长度、宽度和强度都应根据飞机的尺寸和性能来确定,以确保安全起降和飞机运行的平稳性。
4.民用机场的航站楼设计应体现舒适和便利性。
航站楼的设计应合理安排乘客的候机、值机、安检、登机等各个环节,以减少乘客的等待时间和提供良好的服务体验。
此外,航站楼还应配备充足的出入口、扶梯和电梯,方便乘客的出行。
5.民用机场的停机坪设计需要考虑停放飞机的数量和类型。
停机坪的设计应合理规划停机位的数量和布局,以满足航班的需求。
此外,停机坪还应配备相关的设施和设备,如供油系统、供电系统、供水系统等,以支持飞机的正常运行。
6.民用机场的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应具备先进的设备和技术。
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到机场的流量和飞行器的运行需求,以确保飞机的安全和顺利运行。
7.民用机场的货运区域设计应满足货物的运输和储存需求。
货运区域应配置合适的货物仓库、装卸设备和道路等设施,以方便货物的运输和操作。
8.民用机场的服务设施设计应满足乘客和机组人员的需求。
这包括航空公司办公室、休息室、商店、餐厅等各种服务设施。
这些设施的规划和设计应考虑到人流、物流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综上所述,民用机场设计规范是确保机场安全、高效和舒适运营的重要依据。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规范,实际的设计过程中还需要根据特定的机场要求和地方法规进行详细规划和设计。
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1. 引言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是指对民用机场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工程项目所应遵循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本文档将对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各个方面进行梳理和解释,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建设和高质量完成。
2. 项目概述本文档适用于民用机场工程项目的设计、建设和监理阶段。
涵盖了机场的道路、跑道、航站楼、塔台、停机坪等各个方面的建设标准,并对相关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进行了详细说明。
3. 工程项目分类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可以根据其性质和功能进行分类。
根据国际公认的分类标准,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类别:•飞行区工程项目:包括跑道、滑行道、快速脱离道等工程项目;•航站楼工程项目:包括航站楼主体结构、内部装饰和设备安装等工程项目;•交通运输工程项目:包括机场道路、停车场和客运通道等工程项目;•航空设备工程项目:包括塔台、通信设备和航空灯光设施等工程项目。
4. 基本技术要求在民用机场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基本技术要求。
这些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4.1 飞行区工程•跑道设计:跑道的设计应满足飞机起降和滑行的要求,包括长度、宽度和坡度等等;•跑道标线:跑道上的标线应符合国际民航组织的规范,确保飞机能够准确地进行导航;•滑行道设计:滑行道的设计应考虑到不同类型飞机的滑行需求,包括转弯半径和滑行道间距等。
4.2 航站楼工程•建筑结构:航站楼的主体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以承受可能发生的地震和风载荷;•内部装修:航站楼的内部装修应符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安全规范,包括防火、防爆和防盗等要求;•设备安装:航站楼内的设备安装应满足航空业的相关要求,包括安检设备、登机桥和行李传送带等。
4.3 交通运输工程•机场道路:机场道路的设计应满足行车和交通安全的要求,包括道路宽度、标线和交通指示等;•停车场:机场停车场的设计应能容纳足够多的车辆,并保证停车过程的安全和便利;•客运通道:机场的客运通道应设计成无障碍通行的,以满足不同旅客的需求。
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通用机场建设规范通用机场是指用于非定期航空运输的机场,也被称为私人机场、社区机场或农村机场。
通用机场主要用于私人航空飞行、航空培训、农业喷洒、医疗救援、航空旅游等活动。
为了确保通用机场的安全运营和良好服务,建设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通用机场建设规范的一些基本要点。
1. 用地规划和建筑设计:通用机场需要选择离市区较远的地理位置,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噪音和其他不便。
建设规划应考虑到跑道、停机坪、航站楼、车辆停车场等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
2. 设备和设施:通用机场需要配备适当的设备和设施,以确保航空飞行的安全和顺利。
包括但不限于天气观测设备、净化水源和供电设备等。
3. 跑道标准:通用机场的跑道长度、宽度和材料的选择应符合适航标准,以满足不同飞机类型的起降需求。
通用机场应具备足够的跑道长度以适应多种飞机大小。
4. 飞行区标记和标志:为了确保飞行安全,通用机场应根据标准规定,在跑道和滑行道上设置适当的标记和标志,以提供导航和警示信息。
5. 停机坪规划:通用机场的停机坪应根据预计飞机数量和类型进行合理规划。
停机坪应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停机位和停机坪设备,如停放、加油和维修设备等。
6. 空中交通管制:通用机场应设立相应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以确保航空飞行的有序、安全进行。
通用机场设立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应符合民航管理相关规定。
7. 安全防护设施:通用机场应具备适当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围墙、监控系统、灭火设备等。
这些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安全要求和建设规范。
8. 环境保护:通用机场应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对于已经存在的环境问题,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确保通用机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9. 航站楼规划与设计:通用机场的航站楼规划和设计应具备合理的旅客服务功能和流线布局。
航站楼内应包括候机厅、登机口、行李处理区、安检区、餐厅、商店、售票处等设施。
10. 服务设施:通用机场应配备合适的服务设施,如停车场、接送服务、紧急救援服务等,以满足旅客和机场用户的需求。
通用机场塔台设计规范最新
通用机场塔台设计规范最新通用机场塔台设计规范最新机场塔台是机场管理的核心部门之一,负责监控机场的飞行活动并提供塔台服务。
为了确保塔台的高效运转和安全操作,各国机场管理部门建立了一系列塔台设计规范。
首先,塔台的设计应符合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标准和指南。
ICAO发布了《机场设计手册》和《建筑物和场地设计指南》等文件,其中包括了塔台的建设、设备、通信和操作等方面的规定。
设计师应详细了解相关文件并遵守。
其次,塔台的布局和空间应充分考虑人机工程学和人员流动性。
塔台内的工作区域应设计合理,便于操作员观察飞行活动和进行通信,同时要保证操作员的舒适和安全。
通风、照明和噪音控制等方面也需要充分考虑。
塔台还需要配备先进的通信和导航设备。
通信设备应包括语音通信系统、数据链通信系统和雷达通信系统等,以确保与飞机和其他相关部门的通畅无阻的沟通。
导航设备则包括雷达、航天器和气象设备等,能够提供精确的飞行信息和天气状况。
另外,塔台的设计还需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
应设置适当的进出口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并保证电力、供水和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可靠性。
塔台外部的周围环境也需要进行合理规划,以确保无人驾驶机械和其他高耸物体不会对飞行安全造成影响。
最后,机场塔台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未来发展的需求。
随着航空业的发展,机场的飞行活动将会不断增加,因此塔台的容量和适用性也需要适应变化。
设计师应预留充足的空间和设备,以便未来的扩展和升级。
综上所述,通用机场塔台的设计规范是确保机场运转顺畅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设计师应参考国际标准和指南,并结合人机工程学和安全要求,合理布局塔台空间和设备,以满足未来的发展需求。
通用机场建设管理程序
通⽤机场建设管理程序1民航华东地区通⽤机场建设管理程序(试⾏)第⼀条为规范通⽤机场的建设管理,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航空法》、《民⽤机场管理条例》、《建设⼯程质量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核准暂⾏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9号令)和《民⽤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民航局第129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程序。
第⼆条本程序适⽤于华东地区通⽤机场的建设管理。
第三条本程序所称通⽤机场,是指除运输机场外供民⽤航空器使⽤的机场。
包括在地⾯、⾼架和⽔上建设的通⽤机场。
第四条根据通⽤机场的建设规模⼤⼩,分为⼤型通⽤机场和⼩型通⽤机场。
⼤型通⽤机场是指其建设规模相当于⼩型运输机场或更⼤规模的通⽤机场。
⼩型通⽤机场是指其建设规模较⼩的通⽤机场。
对应于空军《临时起降点设⽴及使⽤管理暂⾏办法》中所称的“临时起降点”。
第五条⼩型通⽤机场分为⼀类⼩型通⽤机场、⼆类⼩型通⽤机场和三类⼩型通⽤机场。
⼀类⼩型通⽤机场是指作为基地的或仪表飞⾏的、有固定设施的通⽤机场,包括民⽤航空器⽣产组装⼚家的试飞场。
对应于空军《临时起降点设⽴及使⽤管理暂⾏办法》中所称的“连续使⽤临时起降点”。
⼆类⼩型通⽤机场是指不作为基地的或⽬视飞⾏的、有固定设施的通⽤机场。
海上平台和⾼架直升机场,⽆论是否作为基地,均列为⼆类⼩型通⽤机场。
对应于空军《临时起降点设⽴及使⽤管理暂⾏办法》中所称的“短期使⽤临时起降点”。
2三类⼩型通⽤机场是指执⾏某次临时任务,暂时供民⽤航空器起飞、降落的、⽆固定设施的临时场地。
第六条作为基地的通⽤机场是指航空公司以该通⽤机场为基地,或具有基地性质提供民⽤航空器停场过夜、加油、机务维修、本场训练、航空器托管等各类保障服务的通⽤机场。
第七条飞艇、滑翔机、载⼈⽓球、动⼒伞、降落伞、滑翔伞、悬挂滑翔机等民⽤航空器所⽤的场地,视作三类⼩型通⽤机场。
第⼋条通⽤机场的建设应当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业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通⽤机场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
通用机场建设标准-中国民用航空局
通用机场建设标准条则说明(征采建议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通用机场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运转设备,第一条目前,我国针对运输机场公布了《民用机场工保证通用机场的安全合用性,拟订本标准。
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5-2008)和《民用航空支线机场建设标准》(MH5023-2006),对运输机场建设进行了详尽的规定,但对于通用机场建设缺少针对性的标准,故拟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合用于所有功能仅用于展开通用航空活动的机第二条鉴于《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3 场,不包含暂时起降点和水上机场。
号)第八十四条已对“通用机场”进行了定义:“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翔,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大海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翔活动的民用航空器供给腾飞、下降等服务的机场”,故本标准不再对“通用机场”进行定义。
为了划分“能够及已经展开通用航空业务的运输机场”,本标准限制本标准所称通用航空活动不包含使用 30座以上的航空器进行的经营性载人飞翔活动。
本标准所称经营性载人飞翔活动是指以载人为直接目的,并发生了取酬行为的飞翔活动,如包机(出租)飞翔、空中旅行等;不包含以空中作业为直接目的的载人飞翔活动,如农林飞翔、空中勘察等。
第三条通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应依照以下原则:1、保证飞翔安全,知足一定的安全技术要求。
2、合理配置运转设备,知足功能需要。
3、建设规模及设备配置坚持合理、合用、客观本质原则,以降低工程造价和营运成本,为通用航空发展创建优秀环境。
4、长久规划,合理确定建设阶段,充足考虑发展空间。
仅合用于“展开纯通用航空业务的机场”。
暂时起降点并不是本质性的机场,水上机场则履行特别规则,所以,此两类情况均不在本标准的范围以内。
参照美国 FAA鉴于航空器座位数对机场进行分级管理的经验做法,以及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检查办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对“特别重要事故”定性为“死亡 30 人以上”的数目等级,本标准将合用的经营性载人飞翔通用航空活动限制在 29人以下。
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江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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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风
汇报时间பைடு நூலகம்20XX/01/01
通用机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机场安全运行。
通用机场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确保及 时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
通用机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通用机场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保障机场安全和应急救援工 作的顺利开展。
PART 4
通用机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跑道坡度:一般不超过 0.5%
停机坪:根据通用机场的规 模和业务需求进行设计
航站区建设标准
航站楼:满足机场运营需求,具备安全、舒适、便捷的设施和环境
停机坪:满足各类飞机停放需求,具备安全、便捷的设施和环境
机场道路:满足机场内外交通需求,具备安全、便捷、畅通的道路设施和交通环境 机场灯光:满足夜间和低能见度条件下的飞机起降需求,具备安全、可靠、明亮的灯光 设施和照明环境
运营模式和要求
通用机场的运营模式包括公有制、 合作经营和私有经营等。
通用机场的运营要求包括机场管 理、航空安全保障、地面服务等 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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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机场应具备安全、高效、可 靠和可持续性的运营能力。
通用机场的运营模式和要求应根 据机场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进 行选择和制定。
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
PART 3
通用机场的管理和运营
管理体制和职责
通用机场的管理体制:由政府、机场管理机构和运营企业共同参与,实行分级管理。 政府职责:制定政策和标准,监管机场安全和服务质量。 机场管理机构职责:负责机场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管,协调各部门工作。 运营企业职责:负责机场的商业运营,提供航空服务,确保机场的正常运行。
通用机场建设标准
通用机场建设标准机场是连接城市与世界的重要枢纽,其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航空运输的安全、效率和舒适度。
通用机场建设标准是指适用于各种规模和类型机场的建设要求和规范,包括场地选址、设计布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要求。
以下将从几个方面对通用机场建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场地选址是通用机场建设的首要考虑因素。
通用机场应选址于地势平坦、无障碍物、周边环境适宜的地区,同时要考虑到未来的扩建和发展需求。
选址时需要充分考虑航空安全、环保和周边社会影响等因素,确保机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其次,设计布局是通用机场建设的关键环节。
机场的跑道、停机坪、航站楼、货运区域等各个功能区域的布局应合理科学,以确保航空器的安全运行和旅客的便捷服务。
此外,通用机场的设计还应考虑到地面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布局,以保障机场正常运行。
再次,设施建设是通用机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用机场的设施建设包括航空器停放设施、航站楼设施、通用设施等,其中航站楼设施应满足旅客候机、登机、安检、行李处理等功能需求,同时要充分考虑到舒适度和便捷性。
此外,通用机场的供油、供电、供水等设施也是机场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
最后,安全管理是通用机场建设的重中之重。
通用机场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飞行安全、地面安全、消防安全等各个方面的管理要求。
同时,机场应建立紧急救援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总的来说,通用机场建设标准是保障机场安全、高效运行的基础,对于提高航空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用机场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确保机场的安全、舒适、便捷,为航空运输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通用机场建设标准
通用机场建设标准机场是连接城市与城市、国家与国家的重要交通枢纽,是一个国家门面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机场的正常运营和安全性,制定并遵守通用机场建设标准至关重要。
首先,机场选址要考虑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土地利用等因素。
选址应尽量远离城市中心,以减少噪音和空气污染对城市居民的影响。
同时,机场周边应具备足够的土地储备,以便未来扩建和发展。
其次,机场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设备选型、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
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环保规定,保护周边生态环境,确保机场建设不对周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的设计应考虑飞机起降、停靠等操作的安全和效率。
跑道长度和宽度要满足大型客机的起降需求,停机坪的布局要合理,以便满足不同类型飞机的停放和运行。
此外,机场建设还应考虑到航站楼、货运区、停车场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航站楼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旅客的候机、登机、出发、到达等流程,提供舒适便捷的服务。
货运区要满足货物装卸、仓储、通关等需求,停车场要满足旅客和员工的停车需求。
最后,机场建设标准还包括了机场通信、导航、气象、安全等设施的建设要求。
通信和导航设施要保证飞机和地面的正常通讯和导航,气象设施要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以保障航班的安全运行,安全设施要满足应急救援和安全检查的需求。
总之,通用机场建设标准是确保机场正常运营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遵守标准,合理规划和建设机场,才能为城市和国家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机场建设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确保机场的安全、高效运营。
《中国通用航空机场的规划建设与政策解读
改扩建运输机场:3~5年
改扩建运输机场从立项批复到竣工验收 名称 批准立项 验收 重庆二期 2008年2月 2010年12月 西安二期 2007年4月 2012年3月 乌鲁木齐三期 2006年11月 2009年9月 虹桥二期 2007年2月 2010年3月 历时时间 2年10个月 4年11个月 2年10个月 3年1个月
五、通用航空企业投资效益分析 六、通用机场总体规划
一、运输机场建设情况概述
1 2 3 4 5
运输机场的现状及规划 运输机场的建设程序
运输机场的建设时间
运输机场建设投资情况
支线机场运营困难的原因分析
1、运输机场的现状及规划
飞行区指标I
1 2
3 4
飞机基准飞行场地长度(米)
<800 800~<1200
机场拥有宝贵的空域资源
4、运输机场建设时间
新建运输机场:5~10年
新建运输机场从选址批复到竣工验收 名称 批准选址 验收 昆明新机场 2004年6月 2012年6月 合肥新机场 2006年4月 2012年 浦东机场 1994年3月 1999年9月 广州新白云机场 1997年7月 2004年6月
历时时间 8年 6年 5.5年 7年
通用机场规划建设与政策解读
杨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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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纲
一、运输机场建设情况概述
二、通用航空发展情况概述
三、通用机场建设审批情况
四、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五、通用航空企业投资效益分析 六、通用机场总体规划
提纲
一、运输机场建设情况概述
二、通用航空发展情况概述
三、通用机场建设审批情况
四、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1200~<1800 ≥1800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全文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全文为加强民用机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规范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机场运行安全,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以下是小编收集的《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仅供大家阅读参考!《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用机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规范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机场运行安全,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的规划与建设。
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负责全国民用机场规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所辖地区民用机场规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运输机场的规划与建设应当符合全国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布局和建设规划,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建设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建设程序。
运输机场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包括:新建机场选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验收及竣工财务决算等阶段。
第五条运输机场工程按照机场飞行区指标及投资规模划分为A类和B类。
A类工程是指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E(含)以上、且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
B类工程是指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E(含)以上、且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以及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D(含)以下的工程。
第六条运输机场工程划分为民航专业工程和非民航专业工程。
本规定所称民航专业工程包括:(一)飞行区场道工程(含土方、基础、道面、排水、桥梁)及巡场路、围界工程;(二)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三)机场通信、导航、航管、气象工程;(四)航站楼工艺流程、民航专业弱电系统、机务维修设施、货运系统等项目的专业和非标设备;(五)航空卸油站、储油库、输油管线、机坪加油管线系统等供油工艺和设备。
新疆地区通用机场建设管理办法(20161208改)(1)
新疆地区通用机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20161208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疆地区通用机场的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通用机场建设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通用机场,是指除运输机场外,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等行业的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和公务飞行、包机(出租)飞行、空中游览等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
第三条新疆地区通用机场分为以下两类:A类通用机场:指具有30座(不含)以下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的通用机场(包括一、二、三类通用机场)。
B类通用机场:除A类外的通用机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新疆地区通用机场的建设管理。
第五条新疆地区通用机场的规划与建设应当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兵团主管部门制定的通用机场规划,以及新疆民航相关规划。
通用机场的建设应当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建设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建设程序。
通用机场根据拟使用机型、运行需求,确定是否需要仪表飞行程序及目视飞行程序,对于需要设计仪表飞行程序的机场,需按照民航相关技术规范完成程序设计、试飞等工作。
第六条民航新疆管理局负责本地区通用机场建设的监督管理。
通用机场建设的监督管理一般包括:新机场选址、项目申请、初步设计、建设实施和验收。
第七条通用机场的选址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民航专业工程初步设计应当委托具有民航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航行服务研究需满足民航行业相关要求的单位承担(或民航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
第八条通用机场工程分为民航专业工程和非民航专业工程。
民航专业工程是指用于保障民用航空器运行的、与飞行安全直接相关的通用机场建设工程及相关空管工程,一般包括:机场场道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机场目视助航工程、航站楼、货运站的工艺流程及民航专业弱电系统工程、航空供油工程等,具体范围见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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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2012-05-29 发布2012-06-01 实施
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机场场址确定、飞行场地、空中交通管制及导航设施、服务及保障设施、抗震设防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指导原则。
?
本标准适用于全部功能仅用于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机场,不适用于水上机场。
?
本标准所称通用航空活动不包括使用30座以上航空器进行的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
?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 5022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6364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
MH/T 4005民用航空机场塔台空中交通管制设备配置?
MH5001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MH5008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MH5013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公约附件十四机场(卷I )直升机场(卷II)?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指以载人为直接目的,并发生了取酬行为的飞行活动,如公务飞行、包机(岀租)飞行、空中游览等,不包括以空中作业为直接目的的载人飞行活动,如农林飞行、抢险救援、空中勘测、训练飞行等。
4分类?
本标准所指通用机场根据其对公众利益的影响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通用机场:指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达到3000架次以上的通用机场。
二类通用机场:指具有5〜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在600〜3000架次之间的通用机场
三类通用机场: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
5 一般要求?
MH/T 5026 —2012?
通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a)?
保证飞行安全,满足必须的安全技术要求。
?
b)?
合理配置运行设施,满足功能需要。
?
c)?
建设规模及设施设备配置坚持合理、适用、客观实际原则,以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为通用航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d)?
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建设阶段,充分考虑发展空间。
?
6场址?
通用机场位置应与当地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
?
通用机场场址的确定应考虑下列因素:?
a)?
空域条件。
未经批准不得在空中禁区内建设通用机场,在空中禁区邻近地区修建通用机场应考虑航空器闯入空中禁区的风险。
通用机场的飞行活动应充分考虑与飞行限制区和军航使用空域
的协调。
?
b)?
气象条件。
应充分考虑风场、降水、能见度等气象条件对飞行安全和机场利用率的影响。
?
c)?
电磁环境复杂区域。
应充分考虑空间电磁环境对机场通信导航活动以及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电磁波对地面敏感设施的影响。
?
d)?
鸟类栖息地及迁徙路径经由地。
应充分考虑航空器鸟击风险并顾及飞行活动对鸟类生存环境的影响。
?
e)?
净空条件。
机场障碍物应符合有关机场净空标准,除非经论证无实质性影响。
?
f)?
噪音敏感区域。
应充分考虑航空活动区是否满足周边区域噪音控制指标的要求。
?
g)?
地面易燃易爆设施。
地面易燃易爆设施邻近地区修建的通用机场应充分考虑安全距离的需要或在飞行规则上加以适当协调。
?
h)?
建设条件。
应充分考虑地质不良地段、可能淹没地区、活动性断层区、矿区、环境及生态保护区、旅游景区和文物古迹保护区等因素的影响。
?
i)?
土地利用。
应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政策法规的要求。
如耕地、林地利用限制以及荒地、劣地的开发鼓励性政策。
j)?
周边配套设施。
应充分考虑周边是否有可供利用的道路、消防、救援、水源、能源、污物处理、通信等公共设施。
k)?
机场规模及功能的扩展。
如需在功能及规模上保留扩展空间的通用机场,应在选址阶段留有发展空间。
?
l)?
邻近机场。
应充分考虑到与周边机场在功能、使用限制等方面的相互影响及协调。
?
m)?
其它不适合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因素。
?
7机场设施?
飞行场地?
MH/T 5026 —2012?
象相适应,一般防止人员进入的围栏的高度应不低于m,其上部可采用刺丝,防止人员爬入;防止较大动物钻入的围
栏应适当增加围栏的密度。
?
通用机场的救援与消防可依托当地市镇的消防力量。
?
空中交通管制、导航设施?
话系统),短波通信系统等通信设备。
?
一、二类通用机场应配备管制指挥波道甚高频通信系统、多声道通信记录仪,配置航空气象情报信息终端、航空情报
信息终端或者具备获取航空气象情报、航空情报的能力。
?
配备通信和供电等设施。
?
一类通用机场宜设置塔台。
?
服务及保障设施?
供冷、供暖、燃气、通信、场内道路、停车场等设施。
各类设施应根据通用机场的实际需要设计,并充分利用城市相关基础设施。
?
对其它对象服务的设施,应设置固定的安置区域,并提供适当的保护。
?
MH/T 5026 —2012?
8抗震设防和环境保护?
通用机场所建设的各类设施的抗震类别应符合GB 50223的规定。
?
通用机场的航空器噪声影响控制、大气和水污染控制以及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均应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污水、污物处理可充分利用当地的市政设施统一处理。
?
9附则?
使用30座以上航空器开展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的通用机场建设规范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