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统计工作的实施方案
漯河市统计局关于下发《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工作方案》等四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统计局关于下发《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工作方案》等四个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07.05.31•【字号】漯统[2007]34号•【施行日期】2007.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漯河市统计局关于下发《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工作方案》等四个工作方案的通知(漯统[2007]34号)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经发局,市城调队、市农调队,局属各科室、中心: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努力实现统计由法定数据向科学、权威数据转变的工作意见》(漯统〔2007〕33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意见》),分解《意见》中的各项工作,现将《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工作方案》、《专题调研工作方案》、《统计宣传工作方案》等四个工作方案一并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明确自己的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意见》中提出的“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目标的实现。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高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的质量和水平,挖掘经济运行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统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监测预警作用,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社会公众服务,根据《漯河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努力实现统计由法定数据向科学、权威数据转变的工作意见》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经济运行情况分析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局长任副组长,值班副组长任常务副组长(常务副组长每季度轮换一次),常务副组长负责当季(含月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专业科长组成,具体负责各专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工作。
二、主要内容1、月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各专业科室简要分析本专业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透析运行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综合核算科在各专业分析基础上,形成综合性经济运行情况简明分析材料。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8.16•【字号】渝府发[2002]68号•【施行日期】2002.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2]68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近年来,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全市各级统计部门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了大量科学、可靠的统计信息服务,我市统计工作也获得了长足发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各级政府的职能进行了较大调整,统计在政府决策中的地位愈显重要,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也与日俱增。
但是,由于体制转换和历史欠账等多重原因,我市政府统计管理职能仍比较薄弱,统计基础和统计基层工作落后,统计人员素质不能满足统计工作的需要,一些单位负责人统计法律意识淡薄,加上有的单位和地方受利益驱动的影响,虚报、迟报、瞒报、拒报统计资料和拒绝接受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事件时有发生。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和《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按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准确、及时的决策依据,现就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是政府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统计资料是政府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依法统计是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
部门、企事业单位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基础,也是部门、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内部核算的重要内容,是科学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抓好统计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要大力支持统计部门、统计人员依法进行统计工作;要经常听取统计部门意见,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统计部门必需的工作和业务建设经费。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统计工作是进行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统计数据是推进科学发展、改进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强化统计基础建设,创新统计方式方法,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水平,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加强统计基层和基础建设,着力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升统计工作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浙江奠定坚实的统计基础。
(二)总体要求。
按照“依法、全面、客观、及时、高效”的要求,坚持依法统计,扩大统计工作覆盖面,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升统计工作信息化水平和统计监测、分析、预警水平,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统计设计管理工作(三)建立健全统计制度体系。
全面落实国家统计制度规定的各项工作,加强对新兴行业和新兴业态的研究,建立并完善反映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情况的统计调查制度,努力做到统计制度全覆盖。
选择部分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制度改革创新试点,总结经验后在全省推广。
规范和完善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核算体系,统一统计分类标准,严格执行与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相关的基础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基础数据匹配性、科学性、真实性的分析与评估。
建立地区生产总值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地区生产总值核算中的重大问题。
(四)推进统计调查方式方法创新。
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采用中介代理、服务外包等方式实施统计调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提升全区统计工作水平,促进部门统计和政府综合统计协调发展,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办发(2016)76号I《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厅字〔2017〕37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8)7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国口规范全区部□统计工俯是出如下实施意见。
-深刻把握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客观反映行业发展和服务行业管理的职责,是党委、政府实施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
目前,全区部门统计整体水平还不高,仍然存在基础薄弱、统计范围不全、组织实施不严谨、标准执行不统一、信息共享不到位等问题,影响部门统计职能作用的发挥。
各部门要树立"管行业就要管行业统计”的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新时代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部门统计工作的责任感。
按照"规范统一、分工合理、合作共享”的要求,加快建设制度完善、网络健全、方法科学、行为严谨、过程可控、信息化程度较高的部门统计调查体系,不断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服务宏观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
二、积极构建"大统计"工作格局(一)依法设立调查项目。
各部门要优先采用已有的各类行政记录和调查资料,设立的调查项目要符合各自职能,体现精简效能原则,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严格执行统计标准,合理确定调查范围、频率和方法,按程序报政府综合统计机构审批备案。
(二)规范发布数据资料。
各部门统计调查数据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原则上应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及时公布,并抄送同级政府综合统计机构。
公布统计数据时,应当同时公布数据来源、调查机构、调查范围、调查方法、样本量和所采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等统计标准,方便公众正确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4]13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04施行日期2014.04文号赣府厅发[2014]13号主题类别统计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4]13号2014年4月)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更好地发挥统计职能作用,着力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升统计工作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对于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发展、提升政府公信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省统计工作稳步推进,统计职能作用不断强化,但统计基层基础仍然薄弱,统计能力与统计需求的矛盾比较突出。
当前,我省正处于加速发展的爬坡期、全面小康的攻坚期、生态建设的提升期,更加需要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从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统计方式方法,提高统计水平,促进统计事业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1.加强县乡统计基础建设。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置独立的统计机构,配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统计人员,保证县级统计机构具备开展正常行政管理、业务工作所需的基本条件,包括工作场所、办公设施、信息技术设备等。
县级统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统计工作流程,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发改方案】津南区经济运行研判调度工作机制方案(试行)
【发改方案】津南区经济运行研判调度工作机制方案(试行)经济运行研判调度工作机制方案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我区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掌控经济运行态势,科学判断形势,积极开展工作调度,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特制定工作机制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坚持从全局着眼,从细处入手,加强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及时掌握主要经济指标变化情况,分析各项指标的支撑因素和关联性,突出做好财税工作,把握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举措。
二、组织领导成立津南区经济运行研判调度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各镇政府和相关单位。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经济运行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区财政局、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推动、工作协调、情况汇总分析等。
三、工作分工(一)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区经济运行研判调度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全区经济运行的统筹协调和情况沟通,着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工作,配合区统计局监控重点指标进度,开展主要经济指标月报工作,并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报告报区政府。
(二)区农经委第一产业增加值方面:负责协调农技服务中心、畜牧水产业服务中心,搞好农产品产量填报工作;指导各镇农业部门做好基层数据填报工作,做大核算基础。
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督促落实重点项目投入,增加入库项目量,积极挖潜,完成指标任务。
围绕“精一”要求,推动设施农业和龙头企业建设,及时做好阶段性工作分析总结。
(三)区工业经委工业增加值方面:壮大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规模,积极增加入库企业数量,抓好已入库企业增量,同时提高数据质量,提升增加值率。
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狠抓项目开复工,完善相关手续,争取项目入库,争取引进大项目,提高大项目投资的比重。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3•【字号】鄂政发[2009]19号•【施行日期】2009.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9〕19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推进统计改革和统计能力建设,使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一)统计是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
统计是实行宏观决策和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指导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认识国情省情、制定政策规划的重要依据,是宏观调控和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形势下做好统计工作,提供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对于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判断形势,把握发展趋势,采取应对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统计对引导和促进科学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统计反映科学发展成果,服务科学发展决策,引导科学发展实践,监测科学发展进程。
建立和完善适应并服务于科学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和制度方法,对于引导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统计是体现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平台。
统计机构是政府信息的重要平台和窗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直接反映政府的公信力,不仅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而且影响到个人投资消费,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认真做好统计数据诠释工作,对于维护统计机构权威性、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至关重要。
二、逐步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统计指标和评价体系(四)完善经济社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
适应宏观管理需要,逐步增加反映区域经济、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等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统计调查内容,建立和完善民营经济、县域经济、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经济增长过程中能源、水资源消耗、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统计监测。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统计工作是进行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我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围绕全区开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主线,强化统计基础建设,创新统计方式方法,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统计职能作用,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不断提升统计工作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统计工作领导新区成立由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区统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统计工作目标和任务,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及时调度预警。
各镇街处、部门和驻区单位要将统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
各社区(村)明确统计工作由书记亲自抓,一名副职具体抓。
二、强化统计基础建设(一)完善统计工作网络。
进一步构建区、镇街处、社区(村)三级统计网络。
区经发局统计处和区经济调查队并行设置,统一归口区经发局管理,分别对口市统计局及国家统计局X调查队。
各镇街处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统计站(办),或明确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具体统计工作并加挂统计站(办)的牌子。
统计工作延伸到社区(村),社区(村)要设立专(兼)职统计工作岗位。
(二)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要明确各级统计机构的岗位和职数,采取有效措施配齐配强干部。
区经发局统计处职数6人,区经济调查队职数5人,从在编人员中解决落实(也可从中小学教师中选调);区直各部门及驻区各单位必须明确统计分管领导及1名专(兼)职统计工作人员;镇街处统计站(办)不少于3人,其中专职在编人员至少1人;每个社区(村)确定至少1名专(兼)职统计工作人员,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各镇街处、部门、驻区单位专(兼)职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调整,要及时函告区经发局备案。
各级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干部人员的培训、轮岗、交流,注重将优秀的干部充实到统计岗位,并重视他们的使用和培养。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进一步加强综合经济监测调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进一步加强综合经济监测调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8.26•【字号】武政办〔2020〕84号•【施行日期】2020.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进一步加强综合经济监测调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进一步加强综合经济监测调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8月26日武汉市进一步加强综合经济监测调度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综合经济监测调度工作,全面准确把握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各类风险隐患,及时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经济运行监测调度的效率和质量,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完善全市综合经济监测指标体系(详见附表),建立综合经济运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全市经济运行分析和监测管理,不断提升经济运行监测调度的时效性、针对性、准确性。
二、工作机制(一)实行经济运行企业包保制度。
各区(含开发区,下同)、各部门分别制订企业包保方案,明确详细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月初摸排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月中进行跟踪服务,月末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切实做到“月初预测、月中服务、月末分析”。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包保企业覆盖规模(产值、营业收入等)不低于本行业50%的原则,分行业制订龙头企业包保方案;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要结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包保方案、纾困企业名单和辖区实际,选取覆盖本区域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等不同规模的企业,制订包保方案。
(二)实行经济运行例会制度。
建立经济运行例会制度,定期开展综合经济监测预警、经济领域风险研判处置等工作。
经济运行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召集经济运行例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研究月度经济运行情况,通报各项指标进展情况,提出下步解决措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为强化提升新形势下的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切实解决统计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促进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南京”的新征程,现就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制定意见如下:一、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计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有效工具,是检验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实情况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科学性、有效性的重要手段。
真实可靠、准确无误的统计数据,能让决策层作出正确判断,制定切实可行的经济政策和工作对策;而失真失实的统计数据,只会误导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
各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从实际出发,不急于求成,不盲目追求和攀比增长速度,科学合理的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自觉贯彻执行《统计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统计的作用,为统计工作的依法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强化统计法治监督统计法治监督是依法科学有效组织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的关键。
从维护《统计法》尊严,维护政府统计权威的高度,坚决贯彻执行《统计法》,从法治上为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保驾护航。
加快健全系统完备的统计制度体系,切实保障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
建立、健全统计执法检查监督机制,完善统计监审、统计督查、统计巡查等各项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取得实效。
坚决反对和制止任何形式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各级监察、法制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统计执法检查,共同做好对重大或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及时公布统计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惩治“数字上的腐败”和“以数谋私”行为,让统计腐败无处藏身。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的意见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24•【字号】铜政办[2010]22号•【施行日期】2010.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的意见(铜政办[2010]22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及时分析和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年工业总量过千亿目标的顺利实现,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完善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制度(一)定期调度制度。
市政府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会,通报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现场协调解决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就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经信委负责会议组织准备工作,并负责汇总整理企业反映问题)。
(二)分级调度制度。
市经信委负责调度全市重点工业企业,按月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分析;联合发改、统计、财政等经济管理部门,及时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进行调研,全面系统地分析影响经济运行的各个要素,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研究,及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负责调度、监控本辖区内工业企业运行情况,并将月度工业经济运行分析(本辖区工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工业投资进展情况;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等),于每月10日前报送市经信委经济运行局。
各有关企业负责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月度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企业重大投资技改项目开工、投产情况;非正常停产、开工不足、由盈转亏的原因;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等),并于每月5日前分别报送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和市经信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6.12•【字号】甬政发[2003]60号•【施行日期】2003.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甬政发[2003]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服务职能,准确、及时、全面地把握和分析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态势,为党和政府实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在为科学决策服务、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方面所起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制定政策、做出重大部署和决策时注意听取统计部门的意见,真正把统计部门当成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要认真落实统计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定期研究并及时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经费、人员、设备等方面给予保证和支持,创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
二、加强统计力量,为统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县(市)、区和基层单位统计任务与力量之间的矛盾,加强统计力量,从组织上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为完成国家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任务,各县(市)、区应建立普查中心,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以承担全国性的普查和地方调查任务。
要切实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乡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设立统计站,做到统计职能、人员、工作到位,确保统计工作落到实处。
三、规范部门统计,构建“分工合理、管理规范、信息共享”的政府统计体系部门统计是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接受同级政府统计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坚决执行国家统一的统计标准、统计方法,不得随意制发统计报表,开展统计调查,以减轻基层统计负担。
调度统计工作制度
调度统计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调度统计工作,规范统计行为,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公司的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进行的调度统计工作。
1.3 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统计工作,如实提供统计资料,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2.1 公司设立统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的统计工作。
2.2 统计部门设统计负责人一名,负责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3 各部门设统计员一名,负责本部门的统计工作。
2.4 统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统计知识和业务能力,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统计资格证书。
三、统计任务与内容3.1 统计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统计报表和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制度。
3.2 统计部门负责定期收集、整理、分析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数据,编制统计报表。
3.3 各部门统计员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的数据,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3.4 统计部门负责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统计数据收集与报送4.1 各部门应按照统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统计数据。
4.2 统计数据应以书面形式报送统计部门,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电子方式报送。
4.3 统计数据报送截止日期为每月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
五、统计数据分析与报告5.1 统计部门应对收集到的统计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形成统计报告。
5.2 统计报告应包括统计指标的完成情况、数据变化趋势、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内容。
5.3 统计部门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统计分析结果,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
六、统计数据管理与保密6.1 统计部门应建立统计数据管理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安全、完整。
6.2 统计数据应按照公司的保密规定进行管理,非经许可,不得泄露统计数据。
6.3 统计部门应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七、统计工作监督与考核7.1 公司应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方案(最新)
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方案统计工作是提升政府决策水平和调控能力的重要行政管理手段。
目前,我区政府统计管理职能比较薄弱,统计基础和基层统计工作比较滞后,一些单位统计法律意识淡薄,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统计资料,拒绝接受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事件时有发生。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x省统计管理条例》,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确保区委、区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以分管区长为组长的国民经济核算联席会议领导组,按时召开会议分析调度经济运行情况;建立部门会商制度,每月,统计局会同有关经济主管部门、各乡镇办就工业生产、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进行会商;每季度,会同区主要经济主管部门就季度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会商。
乡镇办、区直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乡镇办、本部门统计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把统计工作作为日常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解决首席统计员难以解决的问题。
二、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基层单位的统计工作各乡镇办必须配备专职首席统计员,根据工作任务配备辅助统计员,首席统计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
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保证统计工作正常开展。
按照《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x办〔x〕4号)精神,区直有日常统计任务的单位必须建立首席统计员制度,明确分管领导。
区统计局要实行统计数据上报质量负责制和定期通报制度,进一步强化各上报单位的责任。
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各种类型的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要按照属地统计管理的规定,接受区统计局布置的统计报表任务,准确、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所有专(兼)职统计人员要参加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全面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所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按时参加政府统计部门的会议,并接受法定的统计调查任务,不得拒报、迟报统计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统计资料。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统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绍政发[2013]45号【发布部门】绍兴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6.08【实施日期】2013.06.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13〕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提高科学统计能力,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2〕71号),现就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加强统计基层和基础建设,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工作能力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升统计工作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风尚文明的现代化绍兴奠定坚实的统计基础。
(二)总体要求。
按照“依法、全面、客观、及时、高效”的要求,坚持依法统计,扩大统计工作覆盖面,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升统计工作信息化水平和统计监测、分析、预警水平,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二、加强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创新(三)建立健全统计制度体系。
在全面落实国家、省统计制度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统计调查。
要研究和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农家乐、专业市场、其他金融业(小额贷款、担保、典当)、现代物流业等新兴行业和新兴业态的统计。
规范和完善生产总值核算体系,统一统计分类标准,严格执行与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相关的基础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基础数据匹配性、科学性、真实性的分析与评估。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的意见》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24•【字号】延政办函〔2022〕23号•【施行日期】2022.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24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的意见为适应全省稳增长工作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经济预期管理,提升运行调度的精准性,切实增强县(市、区)、部门抓经济稳增长工作的积极性,现就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建立经济运行闭环式管理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计划管理,明确月(季)度任务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由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对主要经济指标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县(市、区)、管委会,明确月(季)度目标任务,确保计划任务落实落细、可衡量。
(一)县(市、区)计划任务。
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在下达分县(市、区)主要经济指标年度任务的基础上,将生产总值增速、一产增加值增速、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服务业增加值增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煤炭生产等指标细化分解至月(季)度,夯实县(市、区)工作责任。
(二)市级部门计划任务。
由市发改委依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将各项指标分解至市级相关部门。
市级相关部门要制定计划管控台账,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各项指标的分月(季)度目标任务。
(三)企业生产排产计划。
由市工信局牵头,与原油、原油加工、天然气、发电量、卷烟、LNG、聚丙烯、聚乙烯、1,4丁二醇、光伏玻璃等主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对接,掌握企业生产的排产计划,建立重点企业月生产内控台账。
经济运行调度会议制度实施方案
经济运⾏调度会议制度实施⽅案经济运⾏调度会议制度实施⽅案为加强对全区经济运⾏监测分析,及时研究明确应对措施,确保完成各项经济⽬标任务,推动区域经济⼜好⼜快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进⼀步完善x经济运⾏调度会议制度⽅案。
⼀、会议时间原则上每⽉15⽇左右,遇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参会⼈员区政府领导班⼦成员;区⼈⼤、区政协分管领导,滨湖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相关处室负责⼈(邀请);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经促局、区科技局、区农林⽔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社局、区商务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招商局、区重点局、地税x分局、区国税局、国⼟x分局、规划x分局、区⽂产办、滨投集团、x⽂投公司主要负责⼈;区⼈⼤财经⼯委、区政协经济委员会主要负责⼈;各街镇、x经开区、滨湖世纪社区、x社区党(⼯)委或⾏政主要负责⼈。
三、调度主要内容调度会议由区政府区长或由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主持召开,主要内容包括:听取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汇报,分析全区经济运⾏情况,重点研究经济运⾏特点和⾛势,查找经济运⾏中存在的困难问题,预测下阶段的发展趋势,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作建议和对策措施。
区政府将每季度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全区经济运⾏情况。
1、区发改局根据各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数据进⾏综合分析,研判经济运⾏基本态势,深⼊分析⾯临的发展形势,针对经济运⾏中存在的突出⽭盾及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形成全区经济运⾏情况分析报告。
重点做好重点项⽬建设、前期项⽬推进、⼟地上市、央企合作等情况分析。
2、区统计局汇报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街镇情况,包括完成进度和增幅在全市位次、对标先发地区同类城区进⾏分析⽐较等。
3、区经促局汇报全区⼯业经济、节能减排⼯作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完成⽬标的对策措施。
4、区财政局汇报全区财政⼯作、⾦融业发展、协护税、重点税源监控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完成⽬标的对策措施。
5、区商务和旅游局汇报全区商贸、楼宇经济和进出⼝⼯作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完成⽬标的对策措施。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经济运行调度工作制度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经济运行调度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29•【字号】东政办发[2007]21号•【施行日期】2007.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经济运行调度工作制度的通知(东政办发〔2007〕21号二OO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全市经济运行调度工作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全市经济运行调度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改进全市经济运行调度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一)对全市经济运行的调度要更好地适应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运用各种手段和资源,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全市经济运行态势,重点分析和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发挥好指导、组织、协调的作用,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服务。
(二)建立经济运行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召集人,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经济运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整个经济运行调度的牵头组织工作。
(三)建立全市经济运行调度网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责任单位。
各县区政府也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部分乡镇和重点企业建立相应制度,加强经济运行调度。
二、每月召开经济运行综合分析会议(一)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18日前组织市统计、经贸、科技、外经贸、农业、环保、财政、国土资源、人行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以及有关业务科室长,召开经济运行综合分析会议,调度分析上月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着重分析经济运行特别是重大项目建设和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经济运行综合分析会议的具体分工为:市发展改革委重点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及全市服务业运行情况;市财政局重点分析财政收支及财源培植情况;市统计局重点分析面上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市经贸委重点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及节能降耗情况;市科技局重点分析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情况;市外经贸局重点分析全市对外经贸、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情况;市农业局重点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市环保局重点分析全市环保和排污情况;市国土资源局重点分析全市土地利用和项目落地情况;市人行重点分析全市金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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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统计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统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区域经济增比进位,科学发展,及时发现和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确保全区经济稳中有增,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宜居园林城区、争创千亿产业园区、建设经济发展强区”奋斗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主要经济指标运行调度,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任务目标
(一)完成市核任务目标。
按照年初市下达的任务目标要求,到2019年底,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新增规上企业6家(其中新项目投产企业3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x万元,增长21.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x亿元,同比增长12%,新增限额以上企业4家,批发零售业增长25%,住宿餐饮业增长10%;实际利用外资完成x万美元;外贸出口完成x万美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5%。
(二)确保增比进位。
按照《xx省县域经济发展增比进位测评指标体系》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严把数据质量关,切实做好数据统计和汇总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全力争取年终实现增比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