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家在制度创新过程中的基本功能_诺斯悖论_的理论逻辑解析_陈文申
精品范文-中国经济国有企业改革中国家行为的诺斯悖论及其解决方法
精品范文-中国经济国有企业改革中国家行为的诺斯及其解决方法诺斯家行(一)、诺斯的国家理论关于国家的起源,最有影响的两种理论是契约论和掠夺论。
契约论认为:国家是公民达成契约的结果,它要为公民服务。
在国家没有成立之前,契约是人与人之间达成的协议,但是这种协议需要耗费大量的成本而且也不具有稳定性。
所以产生了国家这个组织,通过国家的力量和强制手段保证契约的实施。
掠夺论认为:国家是某一阶级或集团的代理人,国家的作用是使权力集团的收益最大化。
在诺斯看来,国家既有契约的属性,也有掠夺的属性,因此他折中这两种国家起源的理论,提出了潜能分配论:若潜能在公民中平等地分配就形成契约型国家,若不平等分配,便产生掠夺性国家,由此出现和被,即掠夺者和被掠夺者。
在此基础上,诺斯在xx年提出,国家具有双重目标,一方面通过向不同的势力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获取租金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国家还试图降低交易费用以推动社会产出的最大化,从而获取国家税收的增加。
国家的这两个目标经常是冲突的,这就是著名的诺斯。
(二)、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国家行为分析国有企业在我国具有双重的地位,一方面,国有企业作为企业应该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即产权明确;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政企分开。
另一方面,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国有企业不仅在经济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还要承担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国有企业肩负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战略部署的责任;(2)国有企业肩负着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责任;(3)国有企业肩负着促进共同富裕的责任;(4)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着重大的特殊任务。
鉴于国有企业的双重地位,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国家一方面要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另一方面在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过程时又面临着来自利益集团和自身的利益损失的阻碍,这就造成了国家行为的矛盾,可以理解为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国家行为的诺斯。
制度变迁中“诺斯悖论”的解开
制度变迁中“诺斯悖论”的解开
张富利;郑海山
【期刊名称】《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8(020)006
【摘要】在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变迁中,“诺思悖论”表现为制度选择目标与制度变迁方式间的尖锐冲突.制度创新理论实际上就是为应对“诺斯悖论”而创设,政府功能是制度创新理论最核心的元概念.破解“诺斯悖论”的关键点在于国家能否通过制度供给为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产权激励,而这完全决定于国家基于意识形态前提下制度创新的情形.制度创新理论能够界定、明晰产权,持续激励创新,降低交易成本,解决制度不均衡问题,降低交易费用.政府主导的制度创新并不能完全在一切条件下使用,只有在有限制的既定条件下,其社会效益方能达致最大.国家在制度变迁中必须主动发挥积极影响,最大程度限制“掠夺之手”,推进经济健康增长.
【总页数】9页(P1-9)
【作者】张富利;郑海山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8;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福建福州35000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1
【相关文献】
1.土地制度变迁研究中的国家中心论视角——读《国家自主性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 [J], 陈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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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研究--以1949年-1982年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为例浅谈我国政府在制度变迁中应有的角色定位 [J], 熊杰
4.我国保险行业中"诺斯悖论"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J], 屈伸
5.制度创新理论视角下中国农地制度的变迁\r——兼论\"诺斯悖论\"的解开 [J], 张富利;郑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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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诺思悖论_及其破解
“诺思悖论”及其破解□盖志毅【内容提要】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思提出了著名的“诺思悖论”。
其含义是“没有国家办不成事,有了国家又有许多麻烦。
如果给国家权力,让它强制执行合同或其他规章,它就会用自己的权力强制性施加影响,造成经济效率不高的现象。
”“诺思悖论”主要发生在尚无践行西方权力制约的国家。
“诺思悖论”在我国客观存在,转型时期的我国破解“诺思悖论”是非常重要的。
破解“诺思悖论”需要制度自然演变的过程中各个利益主体的成熟壮大、不断参与以及利益博弈。
【关键词】“诺思悖论”权力制约利益集团有效组织一、“诺思悖论”的含义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思提出了著名的“诺思悖论”。
其含义正如1995年3月9日下午他在北京京城大厦学术报告厅答听众问时指出的“没有国家办不成事,有了国家又有许多麻烦。
也就是说,如果给国家权力,让它强制执行合同或其他规章,它就会用自己的权力强制性施加影响,造成经济效率不高的现象。
……美国总统麦迪逊18世纪末在美国联邦储备档案文集中写道:政治体制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利益集团往往要在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中活动,来改变市场经济的有效性。
”[1]国家是强制性制度的安排者,一方面,国家权力是保护个人权力的最有效的工具,另一方面,国家又是个人(包括法人)权利的最大和最危险的侵害者,因为国家权力不仅具有扩张的性质,而且其扩张总是依靠侵蚀个人权力实现的,在国家的侵权面前,个人往往是无能为力的。
国家一方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同时,又有可能是经济社会停滞、衰退甚至崩溃的根源。
孟德斯鸠等思想家对权力特质的著名判断也印证了“诺思悖论”的正确性,他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有关学者指出“在组织一个人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必须首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统治者,然后再使政府管理自身”。
“控制统治者和他们的权力的问题,主要是防止即使是坏的统治者也不能造成太大的伤害的问题。
诺斯悖论
诺斯悖论诺斯在1981年提出,国家具有双重目标,一方面通过向不同的势力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获取租金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国家还试图降低交易费用以推动社会产出的最大化,从而获取国家税收的增加。
国家的这两个目标经常是冲突的。
“诺斯悖论”描述了国家与社会经济相互联系和相互矛盾的关系,即“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经济衰退的根源”。
另外,由于存在着投票的悖论、理性的无知,加之政治市场的竞争更不充分和交易的对象更难以考核等因素,政治市场的交易费用高昂。
结果,政府作用的结果往往是经济增长的停滞。
诺斯第二悖论体现在这样两个方面:1.诺斯反复强调,政府界定的产权规定了经济体系中基本的激励结构,产权的变化使得组织和组织内部的企业家从事各种活动的成本收益发生变化,组织和个人因此调整自身的行为,推动制度的变迁。
由于非正式制度的存在,调整多在边际意义上进行。
调整的方向是节约交易成本。
换言之,从每一个时点上来观察,交易费用在不断下降,经济效率在不断提高。
正因为此,诺斯(1988)认为,交易费用的下降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源泉。
2.诺斯和Wallis(1986)所做的工作显示,从1870年到1970年,在美国经济中,交易费用已从1870年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5%,上升到1970年的45%。
在另一篇文章中,诺思也曾估计到,在今天的西方发达国家中,交易费用大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
张五常先生也讲到,在香港这样的现代市场经济大都市中,交易费用可能要占其GDP的80%以上[ii]。
由此观之,从长期来看,交易费用是在不断上升,经济效率是在不断下降,以至于社会可能因此陷入停顿。
这又为诺斯解释历史上的经济停滞提供了理由。
悖论就出在这里。
一方面,从边际意义上的短期来看,交易费用总是在下降;另一方面,每一个时期的下降最后带来的是长期交易费用的增长!前者的推论是经济不断增长,后者的推论是经济陷入停顿。
反正无论经济出现什么情况,都可以用同样的原因加以解释[iii]。
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及其现实意义诺斯(Douglass Cecil North)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济学家之一,他的制度变迁理论对于理解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并探讨其在现实世界中的应用及意义。
一、制度的概念及作用在诺斯的理论框架中,制度是指一系列规范、行为准则和组织形式,旨在解决经济和社会中的协调问题。
制度可以分为形式制度和非形式制度,形式制度包括法律、宪法、条例等明确规定的规则,而非形式制度则指习俗、行为习惯、信用等无形的规范。
制度在经济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制度为经济主体提供了稳定的框架,使其能够有序地开展经济活动。
其次,制度对于资源配置和市场运行起着引导和规范的作用,提高了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
最后,制度还对经济的创新和发展起到关键的推动作用。
二、诺斯的制度变迁观点1. 制度演化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历史过程的产物,通过演化和适应的过程不断发展变化。
他提出了制度演化论,认为制度变迁是由于不断调整和演化的结果。
制度的变迁不仅受到外在环境的影响,也受到内在经济与社会力量的相互作用和调整。
2. 制度的路径依赖诺斯进一步提出了制度的路径依赖理论,认为制度的演化进程是具有惯性的。
过去的制度安排和历史上形成的习俗和规定会对现有制度的选择和变迁产生深远的影响。
路径依赖的存在导致了现有制度的惯性,并使得社会难以从一种制度转变为另一种制度。
3. 制度的转型尽管路径依赖的存在会使得制度难以转变,但诺斯认为转型是可能的。
当制度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制度会面临适应性危机,必须作出必要的调整和变革。
在转型过程中,关键的改革策略是改变激励机制和重新分配权力,以促使新的制度产生。
三、制度变迁理论的现实意义1. 解释经济发展差异制度变迁理论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较为顺利,而另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却相对滞后。
通过比较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制度安排和变迁历程,我们可以发现制度变迁对于经济发展差异的重要作用。
诺斯悖论视野下中国共产党的转型
诺斯悖论视野下中国共产党的转型耿国阶摘要:一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最高政治吁求不能取代三者在现实层次的冲突;另一方面,现实层次的冲突并不能否定二者潜在发展需求的互补性,政党的合法性困境和政党转型努力、宪政发展的潮流和困境表明二者具有良性互补的可能性。
以诺斯悖论为理论工具来分析党的转型有利于把握党的转型的实质和复杂性。
从诺斯悖论的视野来看,中国共产党必须重新定位自身在公共治理结构中的定位,实现“全能型政党”向“功能型政党”转型,才有可能在新时期重建“租金最大化与社会产出最大化”之间新的平衡,从而坚持党在现代化事业中的主导地位。
关键词:政党转型宪政发展诺斯悖论功能型政党引论:价值与现实我国现阶段确立的治理转型的最高原则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该原则实际上包含了两个并列的价值追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发展和完善包含民主、法治、共和在内的现代宪政。
我们经常一般性的强调三者在政治上是有机统一的,而回避了二者潜在的冲突;只有正视二者潜在的冲突,才有可能通过政党自身的转型和重构实现两者的根本兼容,并在事实意义上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
以此为出发点,本文分析了中国共产党面临的合法性困境、宪政发展的潮流和困境,并在诺斯悖论视野下探讨了二者根本兼容的可能性,提出了中共实现“全能型政党”向“功能型政党”转型的新思路,以期推动政党转型与宪政发展的良性循环互补。
1、政党的合法性困境政党的领导合法性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意识形态;促进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公平等的“政绩”;基于选举等程序的法理合法性[1]。
改革开放30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入,政党的合法性基础也在面临新的挑战:意识形态感召力实质上在不断下降,法理合法性的不足也日益受到公开的质疑;在意识形态和法理合法性不足的情况下,政党的合法性日益依赖经济增长、社会公平等“政绩”来支撑;但受经济周期、结构制约等限制,政绩合法性是注定难以持久而且是有限度的,党的领导日益面临价值选择与合法性资源衰竭的矛盾;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必须开发新的合法性资源。
再评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
再评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剖析和评估道格拉斯·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
诺斯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制度变迁理论为我们理解社会、经济和历史发展提供了独特的视角。
本文首先简要介绍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的核心观点,包括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变迁的动力和过程,以及制度变迁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接着,本文将从理论贡献、实践应用和局限性三个方面对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进行全面评价。
在理论贡献方面,本文将探讨诺斯理论如何丰富了我们对制度的理解,以及如何为后来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
在实践应用方面,本文将分析诺斯理论在解释现实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适用性,以及在政策制定和实践中的指导意义。
在局限性方面,本文将指出诺斯理论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探讨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
通过本文的概述和评价,读者将能够更全面地了解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以及该理论在学术和实践领域的影响和价值。
二、诺斯制度变迁理论概述诺斯,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其制度变迁理论在经济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诺斯认为,制度变迁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它指的是制度的替代、转换和交易过程。
在诺斯的理论中,制度被看作是一种社会博弈的规则,这些规则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提供了框架。
诺斯强调,制度变迁的过程是复杂的,它涉及到多个利益主体的博弈和互动。
制度变迁的动力来自于对现有制度的不满以及对新制度可能带来的潜在利益的追求。
当现有的制度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或者新的技术和经济条件使得新的制度变得可行时,就会发生制度变迁。
诺斯进一步指出,制度变迁的路径并不是唯一的,它可能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
这取决于各种因素,包括技术变迁、人口变化、资源分配、政治力量对比等。
因此,诺斯认为,理解制度变迁的关键在于分析影响制度变迁的各种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
诺斯还提出了“路径依赖”的概念,即制度变迁可能会受到历史因素的影响,沿着特定的路径发展。
这意味着,尽管存在多种可能的制度变迁路径,但历史的选择往往会使某一种路径成为主导。
中国经济国有企业改革中国家行为的诺斯悖论及其解决方法
中国经济国有企业改革中国家行为的诺斯悖论及其解决方法-->一、诺斯的国家理论关于国家的起源,最有影响的两种理论是契约论和掠夺论。
契约论认为:国家是公民达成契约的结果,它要为公民服务。
在国家没有成立之前,契约是人与人之间达成的协议,但是这种协议需要耗费大量的成本而且也不具有稳定性。
所以产生了国家这个组织,通过国家的力量和强制手段保证契约的实施。
掠夺论认为:国家是某一阶级或集团的代理人,国家的作用是使权力集团的收益最大化。
在诺斯看来,国家既有契约的属性,也有掠夺的属性,因此他折中这两种国家起源的理论,提出了暴力潜能分配论:若暴力潜能在公民中平等地分配就形成契约型国家,若不平等分配,便产生掠夺性国家,由此出现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即掠夺者和被掠夺者。
在此基础上,诺斯在1981年提出,国家具有双重目标,一方面通过向不同的势力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获取租金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国家还试图降低交易费用以推动社会产出的最大化,从而获取国家税收的增加。
国家的这两个目标经常是冲突的,这就是著名的诺斯悖论。
二、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国家行为分析国有企业在我国具有双重的地位,一方面,国有企业作为企业应该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即产权明确;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政企分开。
另一方面,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国有企业不仅在经济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还要承担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国有企业肩负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战略部署的责任;(2)国有企业肩负着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责任;(3)国有企业肩负着促进共同富裕的责任;(4)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着重大的特殊任务。
鉴于国有企业的双重地位,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国家一方面要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另一方面在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过程时又面临着来自利益集团和自身的利益损失的阻碍,这就造成了国家行为的矛盾,可以理解为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国家行为的诺斯悖论。
论“国家悖论”与构建服务型政府.
论“国家悖论”与构建服务型政府论文关键词:国家悖论制度创新理性选择服务型政府论文摘要:诺思的“国家悖论”深刻地阐释了国家在经济发展中的双重作用。
如何更好地发挥国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抑制国家对经济发展的阻碍作用,对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具有现实意义。
本文阐述了国家悖论、制度创新与个人理性选择之间的逻辑关系,从微观的角度来审慎服务型政府的构建,并针对如何构建有效的服务型政府提出几点建议。
一、国家悖论与制度创新诺思认为国家具有两个基本目标:一个目标是界定产权,规定竞争和合作的基本规则,使统治者的所得租金最大化;另一个目标是降低交易成本,使社会的产出最大化,从而增加国家的收入。
问题在于,在统治者(及其团体)最大限度增加其租金的所有制结构同减少交易成本和鼓励经济增长的有效率的制度之间,一直存在着紧张关系。
论文论文参考网这一基本的二元结构,是社会未能经历持久的经济增长的根本原因。
“国家悖论”由此产生,即“国家的存在对于经济增长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但国家又是人为的经济衰退的根源。
”该悖论反映出政治与经济的对立:出于统治的需要,一种经济上低效的制度安排在政治上却可能是合理的。
综观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革,确实有一些国家实现了经济的长期持续增长,我们不仅要问,在什么样的制度条件下或通过什么途径才能建立实现经济长期持续增长的制度?答案很明确:不断地进行制度创新。
在诺思看来,制度创新是指创新者或创新集团通过制度的调整与变革取得潜在利益的一种活动。
制度创新表现为在制度环境相对确定或稳定的条件下,对构成既定制度的次级制度,诸如行政制度、教育制度、金融制度、公司制度等具体的现行制度进行某种改变,并通过法律、法规或社会公认的方式加以确认的行为过程。
通常,由于外部收益条件的变换,例如经济规模、外部性、风险、交易成本的改变,会产生潜在的外部收益,从而诱使人们试图将这些潜在的外部收益内在化,即转换成为现实利润,并寻求收益的最大化。
换言之,当获利动机或能力无法在现行制度结构中实现时,就会导致一种新的制度安排。
新制度经济学的国家理论及其启示
新制度经济学的国家理论及其启示2003/10/26 经济学【原文出处】中南财经大学学报【原刊地名】武汉【原刊期号】200006【原刊页号】26~30【标题】新制度经济学的国家理论及其启示【作者】高萍【作者简介】高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064高萍(1964─),女,湖南益阳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新制度经济学国家理论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包括国家起源理论、国家模型、“诺思悖论”、国家在产权制度形成中的作用、国家与制度创新、国家与制度变迁的关系等。
当前中国政府如何推进制度变迁?首先,要从制度变迁的需求和供给的角度发挥国家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其次,充分发挥国家在产权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第三,努力克服“诺思悖论”。
第四,充分发挥国家在制度创新中的作用。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国家理论/制度变迁/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国家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基石之一。
“理解制度结构的两个主要基石是国家理论和产权理论。
因为是国家界定产权结构,因而国家理论是根本性的。
”[1](P17)本文将概述新制度经济学的国家理论的基本观点,在此基础上探讨有关中国体制改革和制度变迁的理论启示。
一、新制度经济学的国家理论(一)国家的起源:“暴力潜能”分配论在西方理论界,关于国家的起源曾有契约论和掠夺论或剥削论两种解释。
契约论认为,国家是公民达成契约的结果,为公民服务。
掠夺论或剥削论认为国家是某一集团或阶级的代理者,它的作用是代表该集团或阶级的利益向其他集团或阶级的成员榨取收入。
诺思则提出“暴力潜能”分配论。
他认为,尽管契约论解释了最初签订契约的得利,但未说明不同利益成员背后的最大化行为,而掠夺论忽视了契约最初签订的得利,而着眼于掌握国家控制权的人从其选民中榨取租金。
两种理论都是不全面的。
契约论假定主体间暴力潜能的平等分配,而掠夺论假定不平等的分配。
“暴力潜能”分配论则使两者统一起来。
即国家带有“契约”和“掠夺”的双重属性。
再评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
再评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再评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诺斯(Douglass Cecil North)是20世纪著名的经济学家和制度经济学的奠基人,他的制度变迁理论被广泛应用于经济、政治和社会领域。
本文将再次评价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探讨其理论的内涵、具体应用以及其对当代社会的启示。
首先,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强调了制度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中的重要性。
他认为,制度是指规范社会行为的一套规则和约束,主要包括正式和非正式的规则、习俗、惯例以及道德规范等。
这些制度规则不仅影响着经济交易和资源配置,还决定着社会组织、政治机制以及政府行为。
其次,诺斯认为制度变迁是一个漫长而缓慢的过程。
制度变迁不是一夜之间发生的,而是源于历史和文化的演进。
他将制度变迁分为两个层次:限制性制度和激励性制度。
限制性制度是指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和限制,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等。
激励性制度是指对人们行为的激励和奖励,主要包括经济体系、契约和产权制度等。
他认为,限制性制度通过规范和约束行为,创造了对所有人一样的机会和公平;而激励性制度通过激励和奖励,引导个体行为发生变化。
再次,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还强调了路径依赖和惯性的作用。
他认为,历史和文化的因素使得制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不容易发生根本性的变迁。
一旦一个制度形成,就会产生一定的利益团体和权力结构,这些利益团体会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阻碍制度变迁。
因此,制度变迁通常需要突破这种路径依赖和利益团体的阻力,需要一定程度的外部冲击或改革来推动。
最后,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对当代社会变革和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启示。
在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推动下,社会制度、经济模式和政治结构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变革。
在这种背景下,我们需要认识到制度变迁是漫长而缓慢的过程,不可能通过简单的改革和政策调整就能根本性地改变;同时,我们也需要意识到路径依赖和惯性的作用,必须突破现有的利益团体和权力结构,为制度变迁提供足够的动力和支持。
诺斯的“制度国富论”
诺斯的“制度国富论”编者按:“有效率的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
”1973年,新经济史的代表人物诺斯在其名作《西方世界的兴起》中这样评价制度的作用。
今天,来到中国的诺斯面对本报记者的专访,给中国经济难题开出药方——建立一个更加灵活的制度。
如果说学者的建议我们还可以“再加研究”,那么资本的力量却是非常现实地存在着并影响着我们经济的发展。
美国最大的公共养老基金CalPERS最近采用的新兴市场评估模型表明,资本看好的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经济增长率,而是更多地考虑如社会公正、政治稳定、司法独立、经济自由、有序监管等因素,而这些大多属于制度的范畴资本压力现在已成为推动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
为什么有些国家富有而有些国家贫困《21世纪》:您曾说过,“从立志要成为经济学者的那一天起,就清楚地知道自己要走的方向。
一开始就探索是什么因素造就了经济的富庶或贫困”,为什么以这个问题作为您经济学学术生涯的开端?为什么以“制度”作为研究的核心呢?诺斯:我在大学里的时候非常相信马克思主义,当时像所有信奉马克思主义的人一样,都想着怎样拯救全人类。
那么怎样拯救呢?经济学是一条比较好的道路。
传统的经济学问了很多重要的问题,其中就包括“为什么有些国家是富的,而有些国家是贫困的”。
这个问题是我们应该解决的,这就是我为什么选择这个问题作为我学术的开端。
在我看来,只有做到了这点,接着才能谈如何改善经济的表现。
为什么要专注在制度呢?因为在不确定的世界,人类设法以制度把人际之间的互动建立结构。
制度就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也因此成为塑造经济、政治、与社会组织的诱因架构(frameworkofincentives)。
所谓制度包括了正式规则(宪法、法律、规定)与非正式的限制(惯例、行事准则、行为规范),以及上述规则与限制的有效执行。
执行者可能是第三者(执法与社会放逐)、第二者(报复行为)或第一者(自我要求的行事准则)。
新制度学派关于政府在制度创新中的作用理论给我们的启示
新制度学派关于政府在制度创新中的作用理论给我们的启示新制度学派关于政府在制度创新中的作用理论给我们的启示「篇一」新制度经济学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启示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当下,正处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最为关键的阶段,如何通过学习和借鉴先进的经济理论,设计适应一国经济文化政治的经济运行体制,从而推动经济向前发展和良性循环,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试图通过对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内涵及特点、核心理论的粗浅探讨为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新制度经济学的内涵及特征(一)新制度经济学的内涵新制度经济学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为了与老制度经济学相区别,威廉姆森提出了“新制度经济学”这一术语。
关于制度的概念,西方学者有数种不同的解释。
舒尔茨将制度定义为“管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凡勃伦则将制度作为一种“广泛存在的社会习惯”,诺斯认为“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他将制度分为三种类型即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这些规则的执行机制。
新制度经济学派则更多的将制度作为“一种行为规范, 同时也是一种经济资源, 它可以为人们提供有价值的服务”。
综上所述,结合新制度经济学发展的实际情况,新制度经济学的内涵应为:经济学家利用经济学的方法去研究制度,利用正统的经济理论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新制度经济学的特点一般来说,新制度经济学具有以下特点:1.对新古典经济学的批判与继承。
与老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否定不同,新制度经济学批判的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传统,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和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研究制度的产生、作用及其演变,如新制度经济学吸取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些分析方法如经济人假设、收益最大化和边际替代等,从而拓展了经济学研究空间,丰富了经济学研究的对象,发展和补充了新古典经济学。
各国经济概况史地理--政府行为外部性与诺思悖论的相关研究
政府行为外部性与"诺思悖论"的相关研究#$:市场是在各种或隐或现的规则里发挥其资源配置、产生激励约束功能的。
市场的有效运行需要政府的参与。
政府作为一个拥有独特的激励结构的博弈参加者,其行为具有外部性。
政府行为外部性与"诺思悖论"密切相关,二者共存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中,并日益构成目前转型中政治体制改革和政府行为转型的内容及研究对象。
%&’:政府行为;外部性;诺思悖论;政府转型()*+,:F062-./01:A-23,:1003-854X(2006)01-0042-06 !456789(河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乡453007):;<=>?@ABCDE我们可将政府行为外部性定义为:政府在执行职能的过程中,在改变游戏规则或进行规制时产生的,对第三方强制性的施加了某种成本或收益的行为,并且这种成本或收益是在缺乏任何相关的经济交易的情况下发生的。
政府行为的外部性同市场的外部性一样,会影响到资源的社会配置效率,影响到社会福利水平。
10<=>?@ABCFG政府行为外部性是政府在纠正市场失灵的过程中产生的,它与公共选择过程中固有的缺陷相联系。
政府行为外部性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缺少一种非市场机制,它能使决策者把私人的或组织的成本与收益同整个社会的成本与收益进行调节和计算"①。
(1)政府行为外部性的产生与政府的主体和行为特征有很大联系。
新制度经济学十分注重对实际问题的研究,该学派对人的行为的假定进行了修正,使"经济人"的假定更符合实际。
这一修正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假定人类行为的动机是双重的,一方面追求财富最大化,另一方面人们又追求非财富最大化;二是涉及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即有限理性;三是人的机会主义倾向,即在非均衡市场上,人们追求收益内在化、成本外化的逃避经济责任,为自己谋求更大利益的行为。
同样政府官员的行为也符合这三个假定:政府官员总是出于自利目的而从事活动,各利益集团采取各种方式彼此进行博弈,以图制定的政策能够满足自身利益,这样政府官员的利益内部化为政府利益,而其外在表象却是全民利益。
2004~2005年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834行政学考研真题【圣才出品】
2004年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834行政学考研真题复旦大学200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报考专业:行政管理考试科目:行政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1.方针管理2.专门监督3.埃佐呢综视决策4.主动立法5.诺斯悖论6.公民宪章二、论述(每题20分,共120分)1.行政沟通的形态和特点。
2.财务行政的特点。
3.行政文化对行政组织结构的影响。
4.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的联系和区别。
5.人的行为动机模型。
6.论述如何改进行政领导的结构。
2004年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834行政学考研真题(含答案)复旦大学200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报考专业:行政管理考试科目:行政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1.方针管理答:方针管理指以质量为核心的经营管理。
方针管理要求对企业方针进行全面展开和管理,不仅要层层展开目标值,还需要层层落实。
方针管理是目标管理的最新发展,它吸取了目标管理的优点,如围绕企业方针展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发挥全体职工觉的主动精神,把完成个人目标与实现企业方针所作贡献结合起来,同时又将目标管理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它使目标值层层细化展开,并辅以措施加以落实,通过评价、诊断、综合等方法,从而将企业组织方针牢固确立起来,为企业目标的最终实现奠定了基础。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方针管理在企业中得到广泛推广和运用,并已开始逐步运用到政府管理之中。
2.专门监督答:专门监督指以行政监督为专门或主要职责的行政机关对被监督人所进行的监督。
专门监督在行政监督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在我国,审计机关、监察机关所进行的监督就是专门监督。
3.埃佐尼综视决策答:埃佐尼综视决策指由埃佐尼一种将理性模式与渐进模式结合起来的综合决策模式,也称为混合扫描模式。
综视决策模式的决策过程首先确定一个较大的决策考虑的范围,在这里可能包括一些重要的决定,也可能包括一些不重要的决定,然后把主要精力集中于那些重要的决定上面。
新制度经济学试题及答案-(3)
4.诺思悖论没有国家办不成事,但有了国家又有很多麻烦。
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任何时候有国家总比无国家(即无政府状态)好。
因为,有国家才能确保社会秩序、公正和安全。
而要确保秩序、公正和安全,人们又必须把确定和保护“所有权”的垄断权交给国家,以便它能够完成人们要求它完成的任务。
但是,国家有了垄断权力以后又可能成为个人权利的最大、最危险的侵害者,因为一旦国家接管了产权保护职能并成为惟一合法使用暴力的组织,它就有可能凭借其独一无二的地位索取高于其提供服务所需的租金,更有甚者还可能干脆剥夺私人产权。
5.市场治理一种介于市场治理和专用性资产交易(双边)治理之间的中间形式。
它不是直接诉诸法律来保持或断绝交易关系,而是借助于第三方(仲裁者)来帮助解决争端和评价绩效。
6.制度效率新制度经济学家是从制度成本与制度收益的对比来解释制度效率。
制度成本包括制度变革过程中的界定、设计、组织等成本和制度运行过程中的组织、维持、实施等费用;制度收益则指制度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外部性和不确定性等给经济人提供的激励与约束的程度。
制度的效率有两种表示方法:一种是,假定制度所提供的服务或实现的功能为既定,则选择费用较低的制度是更有效的制度;另一种是,假定制度选择的费用为给定,那么能够提供更多服务或实现更多功能的制度是更有效的制度。
二、问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1.何谓人力资本产权交易?其保障机制有哪些人力资本交易就是通过人力资本的转让而实现的人力资本产权权利束的分解和转让。
在现实的人力资本交易中,人力资本载体交易的只是其人力资本产权的部分权利,即使用权,支配权等,而不会将所有权进行交易,因为这样容易导致被他人完全控制。
人力资本产权交易的保障机制:契约保障;法律保障;社会保障2.威廉姆森是如何分析交易费用决定因素的?威廉姆森主要是从人的因素、与特定交易有关的因素以及交易的市场环境因素三个方面来分析交易成本的决定因素的。
11.人的因素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的人并不是古典经济学所研究的“经济人”,而是“契约人”。
诺斯悖论
李枢川吴波:“诺斯悖论”与中国行政体制改革一、“诺斯悖论”:政府行为对经济产生的双重影响经济体制指的是一定区域内(通常是一国)政府、企业、家庭以及其他组织在资源占有和配置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安排(艾登姆等,1978)。
经济体制涉及到经济活动参与者之间的各种安排,其中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可以放在首位。
自由市场存在诸如垄断定价、外部效应、失业、地区之间发展失衡等方面的失灵,而政府则可以通过税收、价格管制等措施来对市场的这些失灵进行矫正。
从这一点来说,政府可以被称为市场的“扶持之手”(斯蒂格利茨,1989)。
另一方面,由于政府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利益取向,这种取向未必与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一致,因此政府为了加强自身的发展从而可能会损害公共福利,这时政府就充当了所谓的“掠夺之手”(施莱弗、维什尼,1998)。
制度经济学用“诺斯悖论”来描述政府这两种角色之间的矛盾。
诺斯(1981)认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又是经济衰退的根源”。
这个矛盾决定于政府的双重目标。
一方面,政府试图降低交易费用推动社会产出的最大化以获得税收的增加,另一方面政府又通过向不同的利益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以获取租金的最大化。
诺斯从交易费用的角度论证了政府这两种目标之间的内在矛盾。
制度经济学认为受到政府保护的产权规定了经济体系基本的激励结构,产权的变化会使得组织内部活动的参与者从事各种活动的成本与收益发生变化,这些参与者会调整自身的行为以节约交易成本,其中就包括节约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的下降能够带来经济效率的提高和促进经济的增长。
政府双重目标的前者能够推动经济的增长,后者则由于会带来长期费用的增长而会抑制经济的增长,因此这两者是相互矛盾的,政府行为会对经济产生不同的结果。
作为转型国家,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没有脱离制度经济学的这种分析框架。
在转型国家改革的实践上,政府往往作为转型的关键变量参与到这些国家的转型模式选择中,因此不同的政府在这个过程中会选择不同的职能模式。
制度经济学 第六讲 新制度经济学的国家理论
第六讲新制度经济学的国家理论发布日期: 2006-05-31 16:22:01目的和要求:(1)了解国家的基本概况;(2)掌握国家模型以及国家在经济增长的作用;(3)弄清经济制度变迁中的国家历史。
教学手段:多媒体与传统讲解结合,案例分析,提问及讨论。
第一节国家理论概述讲解要点:国家起源的契约理论、掠夺理论、暴力潜能理论;国家的保护职能、生产只能和产权的再分配职能;国家的核心职能。
一、国家的起源(一)国家起源的契约理论1、国家是公民达成契约的结果,他要为公民服务。
契约的达成是多重博弈的结果。
契约限定着每个人相对他人的经济活动,因而它对经济增长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社会分工及协作受契约与交易费用的约束。
契约的有效性制约着社会分工向纵深方面的发展。
2、国家的存在有利于契约制度的建立和契约(合约)的实施。
假设没有国家,那么契约实施的交易费用将相当高。
过高的交易费用将使任何契约都失去了意义。
契约方法可以解释为什么国家提供了一个经济地使用资源框架,从而促进福利的增加。
然而,国家既作为每一个契约的第三者,又是强制力的最终来源,它成为为控制其决策权而争斗的战场。
各方都希望能按有利于自己集团的方式再分配福利和收入。
3、尽管契约论解释了最初签订契约的得利,但未说明不同利益成员其后的最大化行为。
(二)国家起源的掠夺理论1、国家是某一集团或阶级的代理者,它的作用是代表该集团或阶级的利益向其他集团或阶级的成员榨取收入(如列宁将国家定义为是一个阶级压迫剥削另一个阶级的工具)。
掠夺性的国家将界定一套产权,使权力集团的收益最大化而无视它对社会整体福利的影响。
即这种产权制度对某一权力集团是有益的,但并不能促进整个社会效率的提高。
从长期来看,这必然演变成无效率产权。
2、掠夺论忽略了契约最初签订的得利而着眼于掌握国家控制权的人从其选民中榨取租金。
(三)国家的“暴力潜能”分配论1、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国家带有“契约”和“掠夺”的双重属性。
道格拉斯·C·诺思提出了有关国家的“暴力潜能”分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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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第1期第37卷(总197期)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 U RN AL O F P EK ING U NI VERSIT 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No .1,2000General No .197Vol .37试论国家在制度创新过程中的基本功能———“诺斯悖论”的理论逻辑解析陈文申(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北京100871)摘 要:在制度创新理论的逻辑里,制度是经济增长与否的根源,政府则是制度的载体和基本的存在形式,同时是制度创新的经常和基本的主体。
但是,由于政府存在统治者和代理人,二者如同个体的“理性人”一样也是会犯错误的,因此,“诺斯悖论”在根本上是不可解的。
然而,通过制度在产权、国家、意识形态三者之间建立起良性的互动关系,进而通过不断的制度创新实现制度均衡,使国家对社会经济的人为破坏较之国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动作用为轻却是可能的。
在制度创新的过程中,意识形态可以克制“搭便车”以及国家统治者及其代理人的自利倾向,因此,其作用至关重要。
问题在于,国家如何克服意识形态的“刚性”,并适应“经济人”效用最大化的假设而发展出一套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意识形态。
关键词:国家功能;意识形态;产权;制度创新中图分类号:D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2000)01-0035-11收稿日期:1999-09-10作者简介:陈文申(1956— ),男,福建仙游县人,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博士生。
一、制度创新理论的方法论特征“诺斯悖论”从属于制度创新理论,是以诺斯(Douglass C .North )为代表的制度创新理论的基本命题之一,描述的是国家与社会经济相互联系、相互矛盾的关系形态,即“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
[1](P20)按照制度创新理论,这一矛盾产生于国家相互矛盾的双重目的:第一,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即在要素和产品市场上界定所有权的结构;第二,在产权结构的框架内通过输出国家公共产品、提供公共供给、降低形成契约的交易成本,以使社会产出最大化,从而增加国家税收。
问题在于,这样两个目的经常并不一致,或处于冲突状态:第二个目的意在实现完全有效率的产权,进而使社会产出最大化,第一个目的则在于确立一套保证统治者利益收入最大化的基本规则。
“悖论”由此产生。
在诺斯看来,这种悖论反映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矛盾,是导致社会不能实现持续经济增长的根源。
[2](P301)不难理解,“诺斯悖论”所指的国家是具有人格化涵义的国家,注重的是国家作为公共权力主体的行为功能与经济兴衰的关系。
在此意义上,国家与经济兴衰的关系可以理解为政府与经济兴衰的关系。
制度创新理论试图证明:制度是国家与社会经济关系形态的主要形式,因而是社会经济兴衰的主要原因;与此相联系,解决“诺斯悖论”矛盾的关键,在于国家界定和行使产权的类型和行使产权的有效性,即国家是否能够通过制度供给提供有效率的产权激励,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则取决于国家在意识形态的基础上制度创新的情形。
在此意义上可以认为,制度创新理论是为解析“诺斯悖论”而创立的理论,政府功能因此成为该理论的中心概念。
同新古典经济学所关注的一样,制度创新理论研究的出发点亦在于收益的最大化,着眼点亦在于经济的增长。
但是,在研究变量的选取上,制度创新理论没有停留在新古典经济学通过对各类物质生产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变化的研究说明经济增长与否的界限内,而是将目光转向了被新古典经济学视为外生因素的制度。
他们认为,新古典经济学关于经济增长的理论由于将制度视为已知、既定甚至稳定的因素因而存在狭隘性。
在他们看来,制度创新与技术发明等物质生产要素之于经济增长的作用相似,即制度创新可以在技术等物质生产要素不变的条件下相对独立地对经济增长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诺斯进一步明确提出,制度而不是技术是经济增长与否的决定性因素。
在制度创新理论中,国家不再是新古典经济学所描述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制度背景,而是被定义为经济发展模型的一种基本的变数,被视为经济史研究的核心。
这样,建立在“诺斯悖论”命题基础之上的制度创新理论,实际上开启了一种新政治经济学的价值理念、思维模式和研究方法。
从整体特征看,制度创新理论可以归属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范畴,但其基本价值和方法论的选择及其融合又是具有创意和特色的:首先,制度创新理论认同并以统计资料为基础,开启了运用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实证分析经济发展史的先例,包括国民经济核算方法、经济增长要素分析方法、经济计量方法等主要的宏观经济学分析方法,都成为了制度创新理论有用的研究工具。
其次,在借重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分析方法的同时,制度创新理论仍沿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分析的方法,将研究的基点放在价值判断、伦理道德规范、理论框架构建、逻辑分析等的传统规范的基础之上。
这样,制度创新理论在方法论上率先将宏观经济学的实证分析方法和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方法同时应用于经济史的研究,实现了实证(事实)分析方法与理论(规范)研究方法的结合,从而开启了一种新的研究视角。
经济理论因此得以有效的扩展和应用。
再次,制度创新理论引入了以科斯(Ronald H.Coase)为代表的产权理论,但不是简单地应用,而是将其与新古典国家理论相结合,从而开启了国家与产权关系的政治经济学的新研究视角。
这对于政治学关于国家、国家制度、国家行为及其有效性,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或公民的关系模式及交互作用等等研究范畴,无疑具有良好的启迪作用。
这正是本文以“诺斯悖论”为切入点研究制度创新过程中国家功能的出发点。
最后,为了说明经济增长或衰退的全过程,相应形成完整的逻辑结构,制度创新理论在承袭新古典经济学关于个人效用最大化理论的同时,不仅在经济分析中建立了意识形态理论(思维形态),而且将其作为影响经济变迁的主要变量之一。
这样,诺斯实际上将理论的人性假定由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置换成了“复杂人”,从而不仅拓宽了理论内涵,而且使制度创新理论在理论逻辑架构方面显现了周严性。
但是,诺斯并没有进一步论证意识形态的规范,也未论证意识形态与制度创新活动和经济变迁过程的对应关系,更没有论证政府与意识形态的动态关系。
或许,这是由于意识形态涉及的问题过于广泛和复杂。
诺斯的制度创新理论是一个包括了国家理论、意识形态理论、产权理论三大变量在内的理论体系。
所谓制度创新可以理解为就是改变这三大变量及其相互关系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国家的基本功能表现为通过不断界定和明晰产权,引导社会意识形态,进而有效地推动制度创新。
二、国家界定和明晰产权制度创新理论是解析“诺斯悖论”的逻辑终点。
其理论逻辑可以表述为:制度创新可以在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中不断界定和明晰产权,从而形成关于创新的激励机制,降低“搭便车”等机会主义的可能性,降低交易费用,解决制度的不均衡问题,并减少未来的不确定因素,不断实现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对无效率经济组织的替换,最终促进经济的不断增长。
那么,谁来不断界定和明晰产权呢?按照诺斯的新古典国家理论,国家是不断界定和明晰产权的主导力量,国家的主要功能就在于不断界定和行使产权。
这是因为,国家是具有“暴力潜能”并在暴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组织。
因此,“理解国家的关键在于为实现对资源的控制而尽可能地利用暴力”而具有比较优势的组织界定和行使产权,因此,国家事实上决定产权结构,因而要对导致任何经济状态———增长、衰退、停滞的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而理论则研究“关键的问题是解释由国家界定和行使的产权的类型以及行使的有效性”[1](P21、17)。
在这里,“暴力”实际是指国家所特有的强制力。
这样,制度创新理论一开始就确立了一种新古典的国家观,即国家功能与产权相联系,离开了产权,人们在理论上很难对国家作出有效的分析。
不难理解,所谓国家界定和行使产权,在实际过程中则表现为政府以国家的名义界定和行使产权。
那么,政府为什么要界定和行使产权呢?在诺斯看来,国家界定和行使产权的直接和最重要的目的,在于降低交易成本。
在诺斯的理论中,交易成本是订立和实施作为交易基础的合同的成本,而合同的认定、生效、保护、执行等等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经由法律的形式。
因此,交易成本包括使经济能够获得贸易收益的政治和经济组织的成本。
这种成本竟如此之高———在过去的一百年里大幅度上升,并在今天的发达国家占去了GNP的大约一半,以至于人们不能不努力降低交易成本,以此实现经济的增长。
[2](P243-245)在诺斯看来,“交易成本理论的分析核心是产生这些成本的经济交换和制度”[6](P301),新古典经济理论的缺陷,恰恰在于他们只看到了生产成本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而忽视了交易成本、尤其忽视了制度成本,以至于制度在经济分析中被当成了既定的背景。
然而事实正好相反,研究国家和经济增长关系的意义就在于此。
这样,从交易成本分析入手,制度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合乎逻辑地被引入了制度创新的理论逻辑。
政府通过制定法律和公共政策不断界定和行使产权,进而促动经济增长的例证不胜枚举。
例如,美国历史上1863年促进世纪农业的《莫里尔法案》和建立全国金融体系的《国家银行法》,1785和1787年旨在支持教育的《西北法令》[3](P21),我国1999年重新界定私有产权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宪法修正案等。
政府主要以第三种当事人的身份界定和行使产权。
其可能性、必要性和有效性在于国家是惟一能够通过非人格化的立法和执行机构降低交易费用的主体。
在基本交易规则通过公共产品的法律形式已经确定的条件下,法律机构就可以使谈判和行使产权的费用不断地减少。
在此基础上,国家与社会被定义为一种政治—经济单位。
按照诺斯的观点,在经济史的结构与变迁的过程中,没有任何东西比政治—经济单位最终导致经济衰落更具有必然性,然而在人类的历史上,又确实有一些政治—经济单位实现了经济的长期持续增长。
这就产生了一个一体两面的命题:在什么样的制度(政治—经济单位)条件下,才会出现经济的长期持续增长或经济的衰落?换言之,通过什么途径才能建立实现经济长期持续增长的制度?答案是明确的:不断地制度创新,即不断界定产权、降低交易成本和用更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取代比较无效率的经济组织,是实现经济长期持续增长的惟一合理的途径。
问题在于,国家是否有足够的意愿和能力,强制性地推行非革命的制度创新的发展方式,主要表现为是否有足够的意愿和能力,有效地克服国家存在的约束集,尤其是否有足够的意愿和能力,有效地克服可能导致产生无效率产权的交易费用和竞争。
为此,为了避免现行社会可能因为制度危机而陷入霍布斯(Hobbesian)丛林式国家状态,国家必须不断有效地解决三个与产生无效率产权直接联系的问题:第一,如何在比较的意义上较为有效地激励和约束作为“官僚”的代理人,因为他们同时负有监督其他代理人的责任,所以,他们对制度的认同程度和履行职责的有效性对于降低交易成本至关重要;第二,如何提高政府公共管理的有效性,提高政府公共管理能力,进而相对精确地界定价值的特征,降低用以监督和考核的成本;第三,如何通过不断的制度创新和意识形态的有效导引,实现和维持不同选民及其团体机会成本的相对公平,以及获得公共(产品)资源的相对公平,同时克制“搭便车”行为倾向,进而降低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