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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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环境保护局
泉环保法〔2010〕9号
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
推动企业上市提升管理水平大会精神
开展企业上市环保核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市委、市政府推动企业上市提升管理水平大会召开以来,我局下发了《泉州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环保核查指导工作的通知》(泉环保法〔2010〕7号),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履行环境监管和服务职能。各级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开展相应的工作,环保核查和指导服务企业上市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企业普遍反映较好。
南安市环保局在工作中明确责任,对上市企业派出专人指
导、帮助企业完善相关手续,深化污染治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晋江市环保局深刻领会上级精神,严格按照《泉州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环保核查指导工作的通知》(泉环保法[2010]7号)的要求,认真履行对上市后备企业的环境监管和服务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思维,结合本市情况制定了《致上市后备企业的一封信》和工作流程、工作要求,信中明确指出上市后备企业在环评手续、环保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污染物监测等方面内容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并详细说明办理各项环保手续的工作流程,帮助上市后备企业对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内容更为深刻的了解,避免企业在上市环保核查工作的盲目性,加快了企业上市步伐。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推动企业上市提升管理水平大会的精神,做好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现将晋江市环保局的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做法转发供工作参考(详见附件),请各县(市、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履行服务和指导职能,请于近期以书面形式将落实推动企业上市提升管理水平大会和上市后备企业环保核查指导工作具体开展情况上报我局;二是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建档工作机制,收集各上市企业的环保核查手续并进行立卷归档保存;三是认真总结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上市环保核查工作的企业、核查具体做法、核查成效,以及存
在问题或不足等方面内容。请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总结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资料发送市环保局法宣科,联系人:连舒锴,电话:22579383,传真:22579382,电子邮箱:qzhbfxk@。
附件:致上市后备企业的一封信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上市核查通报
抄送:省环保厅科技处,市政府上市办。
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10年7月14日印发
附件
致上市后备企业的一封信
接上市办通知,欣闻您公司已入选我市上市后备企业,将享受我市各种优惠政策,我局愿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帮助完善环保相关手续,支持您公司尽快上市。
为了我们的共同目标,避免延误上市时机,提请您公司提前介入,认真对照环保法律法规,完善上市环保手续。根据我局前阶段环保核验情况,发现部分企业在环境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仍存在问题,如生产规模或地点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办理环评手续、项目环评后未申请环保竣工验收、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等,这些行为将直接影响上市步伐,且从严格意义上讲,上述行为也属违法排污。为了便于您公司了解环保办理手续,现附上环保手续办理工作流程,提请您公司指派人员认真核对,及时发现环保遗漏问题,我局愿与您公司一起携手,在完善环境管理制度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预祝早日上市!
晋江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年二月五日
〇〇
环保手续办理工作流程:
①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②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③申请排污许可证→④允许正式生产→⑤办理上市守法证明。
↓↑
允许试生产——→需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
办理相关环保手续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和联系方式如下:
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提供:(1)建设单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可网上下载填报);(2)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式三份(提交电子文档)及专家审查意见。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提供:(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式五份;(2)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3)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或工业用地证明。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联系科室:审批科;联系人:庄丹妮;联系电话:85659037;
二、委托验收监测。
1、需提交的申报材料: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
2、联系科室:监测站;联系人:蔡文进;联系电话:85626349;
三、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3)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4)申请单位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制作规程、应急预案;(5)环保工程设计方案及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6)需整改的应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联系科室:污控科;联系人:张天再;联系电话:85684584;
四、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1、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变更与年审表;(4)填报幕《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或《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申请表》;(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6)项目竣工验收批复;(7)申请年度及上年度两年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8)排放口登记证;(9)废水、废气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单位应提交达标治理计划。
2、联系科室:污控科;联系人:许泽润;联系电话:85684584;
五、申请办理上市守法证明。
1、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项目竣工验收批复;
3、监测报告;
4、排污许可证。
2、联系科室:法制科;联系人:黄永生;联系电话:8562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