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中药饮片成品取样操作规程
中药饮片成品取样操作规程中药饮片成品取样操作规程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中药饮片的成品取样操作规程是为了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科学性,以保证中药饮片成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基本原则:1. 取样应随机进行,采用代表性样品,不得有主观偏向。
2. 取样过程应遵循卫生标准,确保样品不受外界污染。
3. 取样应符合中药饮片质量标准的要求,并记录取样信息。
三、取样器具和药材:1. 取样器具:应采用干净、无异味、无污染的器具,如干净的不锈钢容器、塑料袋等。
2. 药材:应在经过正常贮藏、防护的情况下进行取样,并确保药材的全面代表性。
四、取样方法和步骤:1. 取样数量:根据成品中药饮片的不同规格和要求,在全批次中取样数量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样品能代表整个批次。
2. 取样位置:从整个批次中随机选择不少于5个不同地点的样品。
3. 取样过程:(1) 取样员应佩戴无尘服、帽子、口罩和手套,并进行手部消毒。
(2) 取样前将取样器具清洗干净,并晾晒或烘干。
(3) 取样应避免直接接触空气,以减少样品吸湿的影响。
(4) 取样时,仔细观察药材是否有虫蛀、霉变等现象,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
(5) 每次取样时,应保证取材器具干净,以避免不同样品间的交叉污染。
(6) 取样后立即密封样品容器,避免样品受到外界污染,确保取样的准确性。
(7) 取样完成后,样品容器应做好标记,并填写详细的样品信息。
五、取样记录:取样记录应详细记录以下内容:- 取样日期、时间、地点;- 取样员姓名;- 取样药材的名称、产地和批次号;- 取样数量;- 取样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
六、取样保存和运输:1. 取样完成后,应将样品容器密封,并妥善保存,以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2. 在样品容器上标明样品的名称、产地、批次号和取样日期,并存放在指定的样品保存室内。
3. 如需运输样品,应避免样品暴露在阳光直射或高温环境中,并采用防止震动和碰撞的措施。
备注:以上操作规程为一般情况下的取样操作,具体操作可根据不同的中药饮片成品和取样要求予以调整。
原辅料包材成品取样操作规程
原辅料取样规程1 目的建立原料、辅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原料、辅料。
3 依据《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1号。
4 责任人仓库保管员、取样员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5 内容:5.1 原料、辅料运到后,由保管员初检合格,填写“请验单” 通知授权取样员取样。
5.2 取样前准备工作5.2.1 收到仓库保管员或收料员请验单后,做好取样准备。
5.2.2 依据请验单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计算取样件数,原则如下:抽样件数表5.2.3 原料、辅料取样量至少为一次全检量的3倍(稳定性考察取样量最少应为一次全检量的15~20倍)。
5.2.4 准备洁净的采样器、样品盛装容器和辅助工具(勺子、探子、镊子、样品袋、手套、剪刀、刀子、纸、笔、等)。
5.2.5 到仓库指定地点取样。
5.2.5.1 核对状态标记。
5.2.5.2 核对订货合同,确定是否为指定供应商。
5.2.5.3 核对请验单内容与实物标记相符,内容为品名、规格、产地、批号、来源,标记清楚,完整。
5.2.5.4 检查包装的完整性,应无污染、水渍、虫蛀、霉变、混杂等情况,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抽样,待原因调查清楚,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才可抽样。
5.2.5.5 按取样原则随机抽取规定的样本件数,在原地取样或移到规定的取样间(车)内取样。
5.3 取样5.3.1 取样地点原辅料在仓库的待验区取样。
5.3.2 取样程序打开包装后,按待取样品的状态采取不同的取样方法:5.3.2.1 破碎、粉末状或1cm以下的固体原辅料用探子在每一单位包装的不同部位取样(不得少于3个取样点),样品放在合适的容器内,封口,取样容器上应标明品名、批号、数量、产地、取样时间、取样人。
5.3.2.2 个体大的固体原辅料用镊子、勺子在包件不同部位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放在合适的容器内,封口,作好标记。
5.3.2.3 液体原料用玻璃管从混匀后的液体上、中、下分别抽取,放在合适的容器内,封口,作好标记。
成品板材取样安全操作规程
成品板材取样安全操作规程背景成品板材是广泛使用于建筑、家居以及其他制造行业的一种基础材料。
在制造及销售过程中,需要进行取样以确保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
成品板材取样涉及个人安全及样品准确性,因此需要制定相关规程以确保取样安全操作。
目的本文档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成品板材取样操作的安全性,以及样品的准确性,保障产品质量和顾客的利益。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进口成品板材仓库、生产车间及其它有成品板材操作需求的场所。
人员资格要求所有参与成品板材取样操作的人员应接受相关操作培训并确保持证上岗,具体资格要求如下:1.参与成品板材取样的人员要求持有相关岗位的工作牌,已经全面了解本规程并通过考试。
2.取样任务的指派人员应熟知操作流程,对已规定的样品明确注明内外质量标准要求,请做到公私分明、公正无私,做到诚实守信。
取样前准备在进行成品板材取样操作之前,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1.确认需要取样的成品板材的规格、数量、存放地点,以及需要检测的指标和要求。
2.确认专用检具是否齐全、检具无误。
3.进行个人及现场防护措施,包括佩戴防护手套、防护镜、防尘罩等。
4.保证取样区域整洁、无杂物,确保操作环境干净、卫生、安全。
取样操作进行成品板材取样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根据需要取样的数量和标准,在取样地点选取需要取样的成品板材,并做好标记。
2.用划片机或其他工具,在所选取的成品板材上划出指定大小的板块或切出指定长度的条块。
3.在取出的板块或条块中,根据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样品,并将其取出放入专用容器内。
4.用专用工具勾出样品,记录样品编号、日期、用户信息等重要信息。
5.将取出的样品送到检测机构或实验室进行检测或分析。
操作注意事项在进行成品板材取样操作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要求执行操作,切勿违规操作或随意抽取样品。
2.取样工具每次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损坏,使用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并放回工具箱内。
3.取样过程中需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以免吸入有害物质或接触有害物质而受伤。
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本程序《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版)规定了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成品的取样操作。
职责:质量管理部、生产部、储运部
内容:
1用具
1.1取样记录、取样证(见附件)。
2取样要求
2.1取样从所有工序完成,尚未进行大包装的工序取样。
2.2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包件要单独取样检验。
2.3取样时必须填写《取样记录》,写明取样日期、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和取样人签名,并填写取样证。
3取样量
3.1一般留样的产品取样3次全检所用量的样品。
3.2重点留样的产品取10次全检所用量的样品。
4取样方法
4.1取样时随机抽取,取样前应先核对品名、批号等,如发现有误,要立即向请验部门提出。
4.2取样结束后应马上填写取样证及《取样记录》,取样证留生产车间用于物料平衡的计算。
4.3取样必须具有代表性,且应在包装的不同阶段进行抽取。
4.4取样样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有品名、批号等标志。
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ABC有限公司 GMP标准操作规程目的:为了规范取样程序,加强各部门之间工作的衔接,建立取样规程。
应用范围:本规程明确规定了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工艺用水的取样细则责任人:QA。
内容:1原辅料取样规程1.1设备/材料1.1.1取样器-不锈钢扦子、勺、铲、镊子,玻璃吸管、移液器等。
1.1.2具有封口装置的无毒塑料带,具塞玻璃瓶、无毒塑料瓶、一次性样品管。
1.1.3取样辅助工具:剪刀、钳子、扳手等。
1.1.4取样证、取样单。
1.2规程1.2.1取样前准备工作1.2.1.1物料进公司后,由仓储部保管员填写《请验单》送质量保证部处QA。
1.2.1.2QA 取样员接到《请验单》后,要作好以下的准备工作:1.2.1.2.1根据《请验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计算取样件数、取样量,取样件数的计算规则如下(n 为来料总包件数):N≤3 时,每件均抽;3<n≤300时,抽取件数为 n +1,n>300时,抽取件数为 n /2+1件。
取样量至少为一次全检量的三倍。
1.2.1.2.2准备取样器具、样品盛装容器、辅助工具(均为已清洁用具)。
1.2.1.2.3取样器具及容器见“设备/材料”项下。
1.2.2现场取样1.2.2.1现场确认1.2.2.1.1QA 取样员带着取样用的器具、取样证及取样单,在仓储部保管员的协助下到规定的地点取样。
根据请验单上填写的内容核对品名、规格、来源等。
1.2.2.1.2核对被取样品是否存放在黄色待验区或标有黄色待验标识。
1.2.2.1.3核对外包装完整性,无破损,无污染,密闭。
如有铅封,扎印必须清楚,无启动痕迹。
1.2.2.1.4外包装如有破损、受潮、或不是原包装的,应向请验单位询问清楚,经质量保证部经理和营销部经理批准,另行放置检查和处理。
1.2.2.2取样1.2.2.2.1取样车1.2.2.2.1.1取样车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所取样品的生产投料区域洁净度级别相同。
1.2.2.2.1.2需升温后方可取样的原料,应在升温达到规定的温度并保持恒定后取样。
SOP-QC10004 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1. 目的规范成品取样操作,保证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
2. 范围成品的取样操作。
3. 术语或定义3.1 取样:是指为某一特定目的,自某一药品中抽取一部分的操作。
取样操作应与取样目的、取样控制的类型和取样的物料相适应。
3.2样品:是指按照取样规程取得的一部分物料或产品。
样品量应足够满足所有要进行的全部检验,包括复试和留样。
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3.3 取样目的:工艺验证、批放行检验、持续稳定性考察取样;偏差调查过程中涉及的重新取样检验等。
3.4取样类型:常规取样、异常取样、复验取样等。
其中异常情况取样是指:对退货产品、入库后出现异常产品、偏差调查需重新取样的。
4. 职责质量保证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5. 程序5.1取样人经授权的质量保证部人员(QA)。
5.2 取样方法5.2.1 车间质监员接到成品请验单后,先检查请验单上的信息是否完整、正确,包括成品编码、请验单编号、请验部门及请验日期等,核对无误后,做好取样准备。
穿上与取样区域相符的工作服,到工序核对请验单内容与实物是否一致,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数量,核对无误后,对请验单进行签收,注明签收人及签收日期。
如有异常和差错,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更正。
5.2.2 成品取样分为5.2.2.1 内包:样品在内包过程中,质检员在包装过程中随机抽取样品。
5.2.2.2 外包:样品在外包过程中,质检员在包装过程中随机抽取样品。
5.3 取样分类5.3.1 成品检验5.3.2 成品留样5.3.3 持续稳定性考察样品的取样5.4 取样时间5.4.1 成品的检验取样:内包装过程中。
5.4.2 成品的留样及持续稳定性考察的样品取样:外包装过程中。
5.5 取样器具自封袋。
5.6 取样数量5.6.1 成品的检验:按不少于下表的数量(2倍全检量)取样。
如果本批产品需要复检,再随机抽取样品。
不同品种、不同包装规格的取样量见下表:5.6.2 成品的留样,每个品种、每种内包装规格的产品均需留样,按各品种要求留样。
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取样方法和操作规程
水、沉降菌、浮游菌、悬浮粒子检测法规、指南取样指令:1、当原辅料或包装材料到货时,评价室应收到发自物料部的一份化验申请单、一份厂商的化验证书。
成品生产实现后,评价室应收到生产部的化验申请单.评价人员检查过这些资料后根据化验申请单在批化验记录相应地位上填写代号、批号、名称,并将化验申请单和批化验记录发至取样员。
对于增补取样,由评价室填写化验申请单,在备注栏内注明“增补取样"。
2、取样员根据化验申请单所记载的来料包装数目预备留检标签、留样标签和清洁干燥的取样容器(对无菌罐装产品用原辅料,取样器具灭菌后应保留在密闭的无菌容器内,超过两周应从新灭菌)。
粘好留检标签后,即可着手取样。
取样方法:1、对原辅料、半成品(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及包装材料、工艺用水都应分辨制定取样办法.2、对取样环境的洁净要求、取样人员、取样容器、取样部位温柔序、取样方法、取样量、样品混合方法、取样容器的清洗、保存、必要的留样时间以及对无菌及麻毒、精力药品在取样时的特别要求等应又明白的规定。
3、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可在仓储区原辅料取样间或支架式层流罩内取样.4、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
5、中间品、成品取样可以在生产结束时进行,也能够在生产过程的前、中、后期取样.(1)原则:根据取样规划单进行取样,取样时,应留神样品的代表性.如非均一的物料(如悬浮物)在取样前应使其均一;如不可能这样做或不懂得物料是否均一,则应注意从物料不同部位取样;如取样不能达到物料的所有部位时,应随机地在可到达的部位取样;物料表面和物料主题可能会存在差别,抽样时,不应只从表面抽取样品.对于混合样品,如某批号有2个混合样品,则每一个留样样品应由等量的混合样品混合组成。
(2)取样个别由专职取样员进行。
也可由车间工人或者中控人员根据相应的BPR或SOP取样,然后由取样员进行收集,但抽样人员必需经由恰当的培训和考察,以避免差错,保障抽样的代表性.(3)一定要做到某一个时间只取一个样品,样品容器在取样前即应帖上事先准备好的取样标签,免得产生差错.混合样品及分样,应在吻合洁净度要求的取样间进行。
成品取样操作规程
制定人/日期
名称:成品取样操作规程
SOP for taking samples of finished product
页码:1/1
审核人/日期
编号:SOP21-001-01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一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适用于粉末状成品取样
取样人员
1.收到仓库或车间的取样通知后,根据通知检查取样工具
5.打开成品外包装袋(动作要轻,避免粉末状产品飘飞,不要损坏产品外包装),用取样勺取适量成品,3-5g即可,放入相应标签的取样袋,若同批产品有多个包装,则各取适量在同一取样袋混匀(每取一次样换一个取样勺)。封紧取样袋,标签朝外装入取样外袋。
6.用扎带将产品包装袋扎好,注意赶出袋中气体。
7.取到的样品取一部分送到化验室化验,剩余的作为成品留样放入-20°冰箱。
取样工具是否齐全-----取样勺个数(每取一次样,换一个取样勺)
取样袋个数(每个产品两个,外袋和内袋)
标签纸、取样证和签字笔
扎带
取样工具是否清洁-----确保取样工具干净干燥
2.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白大褂,一次性口罩和手套,必要时要穿防护服。
3.带好取样工具,根据通知去仓库或车间取样
4.确定要取样的产品,根据通知和成品标签填写取样标签和取样证,并把标签在取样袋上粘好。
成品取样操作规程
一、目的:建立成品取样的标准操作规程,规范取样操作。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生产的全部成品。
三、职责:取样员负责本操作规程的执行。
四、正文:1 取样员应经授权,应熟练掌握取样操作标准、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应熟悉取样器具、辅助工具、盛放样品容器的名称。
1.1 取样员收到车间或仓库保管员“请检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第二联通知取样员取样)单后,做好取样安排。
1.2 取样员进入车间严格执行“进入生产车间更衣程序”。
取样时不可直接用手接触物料。
1.3 取样员取样时核对所取样是否与“请检单”所标识一致。
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无污染、无破损等情况;如不符合要求拒绝取样,待QA将原因调查清楚,经QA主任批准后,方可取样。
2 取样2.1 取样过程取样类型:常规取样、复检取样。
2.2 取样器具塑料自封袋或玻璃容器,保持清洁、干燥。
遇光易变质者,用加套避光物。
2.3 取样方法、取样量2.3.1 成品取样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
即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一批中抽取适量具有代表性的单位产品进行检验。
2.3.2 成品在内包封口后,外包装之前进行成品抽样。
2.4 抽取退货产品及入库后发现异常的成品时,根据具体情况,由QC主任决定取样量及抽样次数。
标准取样单元及取样量:2.5 取样结束2.5.1 取样员将打开的包装严密封口,并粘贴取样证。
2.5.2 在取样后应做好取样及分样记录。
3 注意事项3.1 样品的内包装应密封,防止吸湿并及时检测。
3.2 取样结束后要立即把物料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4 分样:4.1 所取的样品应有代表性,假如是一个批号有多个点取样,样品则应在QC 样品处理室等量混合后分样。
用清洁玻璃瓶或塑料自封袋,容器贴上《检品标签》。
4.2 将样品混匀后,平均分成两份,每份为一次全检量的3~5倍。
其中一份用于检测,该份再分成需要的份数,用于不同项目的检测;另一份用于留样。
5 取样器具的清洗、干燥贮存5.1.1 器皿、器具通用清洗程序 5.1.1.1 用饮用水冲洗三遍。
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4.8.各品种取样量(见附表)
成品取样量
品名
取样量
成
品
6盒
6盒
6盒
5.需复验者重新取样。
重点留样品种,新厂房生产的头三批试制品或工艺发生改变。
题 目
成品取样标准Leabharlann 作规程制 定部门审核
质量部审核
制定时间
审核日期
审核日期
批 准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分发部门
质量部
1.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成品取样操作的基本要求。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成品的取样操作。
3.职责
取样员:负责按此规程对厂内生产的成品进行取样
QC室主任:监督此文件的实施。
4.内容
4.1.成品在外包装生产线上或待验库中取样。
4.6.取样员将样品和取样记录、请验单一并交化验室主任。化验室主任将样品分发给检验员检验,并填写检验记录。
4.7.若在成品待验库取样,由车间外包班班长填写《请验通知单》送质量部,质量部指派取样员到仓库取样。
4.7.1.取样员核对待验产品品名、规格、批号、批量是否与请验单写明的相一致,包装是否完好、文字内容是否清楚正确,有否污染,确认无误后开始抽样。
4.2.当车间对成品进行外包装时,通知质量部,质量部取样员根据待包装品数量和取样量,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取样。
4.3.一般情况下分三个时间段取样,即开始阶段,中间阶段和结束阶段。每个时间段按最小包装单位均匀取样,三个时间段取样总量为一次全检量的3倍。如需做留样观察,按留样时间和检验次数计算加大取样量,除检验用量外,余者均为留样观察用。
4.7.2.抽样包件的确定
4.7.2.1.若抽取的样品件数少于6个最小包装单位,抽样包件数与样品数相同。如抽取5个最小包装单位的样品,则随机从5个包件中抽取,每个包件抽取1个最小包装单位。
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取样方法和操作规程
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取样方法和操作规程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取样方法和操作规程对于产品的质量控制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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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原辅料取样方法原辅料的取样应遵循以下原则:-从不同批次中随机抽取样品,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保持取样工具的清洁,以防止交叉污染。
-取样时应避免物质的损失和变质,以保持样品的完整性。
原辅料的取样方法包括:-投料取样:原辅料供应商送货时,应在货车或货舱中随机抽样。
-取样研磨:对于大块状原料,应使用取样机或研磨机将其研磨成均匀颗粒,然后再进行取样。
1.2原辅料操作规程-标记样品:给每个样品进行标记,包括原辅料名称、批次号、日期和取样地点。
-包装样品:将样品放入干净的密封袋或容器中,确保样品不会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
-保存样品:将包装好的样品放入密封的容器中,并在适当的环境条件下保存,避免潮湿、高温和阳光直射。
-记录样品信息:记录每个样品的详细信息,包括取样日期、取样人员、样品编号等。
2.1包装材料取样方法包装材料的取样应遵循以下原则:-从不同批次中随机抽取样品,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取样时应避免对包装材料造成损坏。
包装材料的取样方法包括:-抽样检验:从每个批次中随机抽取样品,检查包装材料的外观和质量。
-重量检验:使用天平测量包装材料的重量。
2.2包装材料操作规程-标记样品:给每个样品进行标记,包括包装材料名称、批次号、日期和取样地点。
-包装样品:将样品放入干净的袋子或容器中,确保样品不会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
-保存样品:将包装好的样品放入密封的容器中,并在适当的环境条件下保存,避免潮湿、高温和阳光直射。
-记录样品信息:记录每个样品的详细信息,包括取样日期、取样人员、样品编号等。
3.1半成品和成品取样方法半成品和成品的取样应遵循以下原则:-从不同批次中随机抽取样品,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取样时应避免对产品造成损坏。
半成品和成品的取样方法包括:-抽样检验:从每个批次中随机抽取样品,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取样方法和操作规程
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取样方法和操作规程1.原辅料包装:确保原辅料包装完好,避免污染。
2.取样工具准备:使用干净、无油污、无异味的工具,如不锈钢勺、清洁玻璃瓶等。
3.取样点确定:选择代表性的取样点,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4.取样方法:使用一次性手套,将取样工具粘入原辅料中,取样时需尽量避免接触外界空气,避免污染。
5.取样封存:将取样工具密封,并在外部标明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等信息,存放于样品室或冰箱中。
1.包装材料选择:选择与产品不发生化学反应、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包装材料。
2.包装材料检查:检查包装材料是否具备完整性、卫生性、防潮性等标准。
3.取样点确定:确定样品代表性的取样点,避免选择有异常情况的地方。
4.取样工具准备:准备无油污、无异味的工具,如不锈钢剪刀、封口器等。
5.取样方法:将取样工具从包装材料中插入,并迅速取出,避免外界空气接触。
6.取样封存:将取样工具密封,并在外部标明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等信息,存放于样品室或冰箱中。
1.半成品状态检查:确保半成品的状态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2.取样点确定:确定样品代表性的取样点,避免选择有异常情况的地方。
3.取样工具准备:准备洁净、无油污的工具,如不锈钢勺、无菌容器等。
4.取样方法:将取样工具插入半成品中,尽量避免接触外界空气。
5.取样封存:将取样工具密封,并在外部标明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等信息,存放于样品室或冷藏器中。
1.成品外观检查:确保成品外观是否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2.取样容器准备:准备适合样品保存的容器,如玻璃瓶、塑料瓶、铝箔袋等。
3.取样点确定:选择代表性的取样点,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4.取样工具准备:准备洁净、无油污的工具,如不锈钢勺、无菌容器等。
5.取样方法:将取样工具插入成品中,避免接触外界空气。
6.取样封存:将取样工具密封,并在外部标明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等信息,存放于样品室或冷藏器中。
成品板材取样安全操作规程
成品板材取样安全操作规程一、前言材料成品质量的稳定性是保证建筑、家居制品品质的前提,板材成品取样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人员身体健康和取样结果准确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成品板材取样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操作前准备、操作流程及成品板材取样后的后续处理等方面。
二、操作前准备1.人员需经过相关培训,具备成品板材取样的基本技能,并且必须明确通风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处理化学药剂的方法。
2.提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操作现场没有危险品、易燃物品、电气设备等存在,操作环境通风条件良好且光线充足。
3.严格遵守个人防护措施,包括戴上口罩、手套、长袖衣物,避免将手部或身体其他部位接触到取样的成品板材。
三、操作流程1.取材将成品板材放到干净的取样台上,用消毒棉球擦拭板材表面,然后用酒精彻底清洗表面,以保证取样的表面干净无菌。
2.标记在成品板材上标记取样点,确保在接下来的取样和分析过程中取得的数据准确无误,可以排除样本混淆的情况。
3.取样使用洁净且锋利的切割器具或有关工具进行精确的采样,遵守制定好的取样方案和规程,确保取得足够的样本量,避免样品污染等。
4.后续处理取样结束后,需要将工具消毒,清理取样点和周围区域。
四、成品板材取样后的后续处理1.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将操作工具及时清理、消毒,在工作间内排放废弃物时需要分类处理垃圾,确保取样现场干净整洁。
2.处理疑似污染的板材如果取样时发现疑似污染,需要立即用袋子隔离,标记为污染样本,并且报告相关人员。
3.处理取样后的残留物如果在成品板材上有残留物,需要清理干净,切忌将其单独处理或直接清理。
五、成品板材取样后操作注意事项1.非专业人员不得进行成品板材取样操作。
2.取样现场需要妥善保管取样设备和材料。
3.遵守个人防护措施,配戴带过滤效果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直接接触成品板材。
4.遵循取样步骤,确保结果准确性和实用性。
5.管理方及工作人员需切实监督并遵守板材取样操作规程,以确保人员健康和取样顺利完成。
成品取样操作规程
文件制修订记录一、目的:建立成品取样规程,使操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范围:成品、工艺用水、环境取样。
三、责任人:取样员、仓库保管员、各车间质检员、质控部样品管理员。
四、管理内容:1、成品的取样操作步骤:1.1经授权的取样人接到成品的请验单后,做好取样准备:1.1.1洁净的取样器具、不锈钢剪刀、洁净自封袋和辅助工具(取样小推车、手套、纸、笔)。
1.1.2根据请验单的品名、规格、数量计算取样样本数和取样样品量。
1.1.3取样样本件数的计算方法:成品的批量总件数为N,当N≤3时,每件取样;当4≤N≤300时,按N+1计算样本数随机取样;当N>300时,按N/2+1计算样本数随机取样。
1.1.4取样样品量计算方法:根据各成品的检验标准操作规程,将各检测项目所需样品数量相加得一次全检量,取样量至少应为一次全检量的3倍与依照《成品留样管理规程》和《产品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确定的样品量之和;如果计算时出现不满最小包装规格的,按最小包装规格的整数倍确定取样量。
2、取样程序2.1取样前应先进行现场核对2.1.1检查成品应置待验区,有黄色待验标记。
2.1.2检查请检成品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等,与请检单核对无误后方可取样。
2.1.3核对外包装的完整性,无破损、无污染,密闭。
如有铅封,打印必须清楚,无启动痕迹。
2.1.4现场核对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取样,向请验部门询问清楚有关情况,并将情况报质量部负责人。
2.2按取样原则和1.1.4项下的计算随机抽取规定的样本件(箱、桶、袋)数。
2.3根据成品的待取样品的状态不同采取不同的取样的方法:2.3.1取样时原料合成车间成品在仓库待检区,戴上清洁的手套,打开内包装,在每一件(箱、桶、袋)的上、中、下及周围间隔相等的部位取等量样品。
2.3.2制剂成品在仓库待检区打开包装(不打开内包装)。
根据计算的取样量取样。
2.3.3精神类原料药的取样2.3.3.1取样全过程必须有仓库主任、仓库管理员在场,两位取样员同时进行取样。
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建立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规范取样操作行为。
2适用范围:适用于成品的取样操作。
3责任者:QC。
4内容:
4.1 取样人员:QC。
4.2 成品的取样一般在外包装间进行。
4.3 取样人根据车间所送的成品请验单,认真核对所请验成品的品名、规格、批号、请验数量等是否与请验单相符,包装是否完整,外观检查是否合格。
4.4 取样数量:每批产品至少满足产品质量检验需求的四倍并做好相应的留样记录。
产品净含量低于10g,每批至少取10份;净含量大于10g低于80g,每批至少取8份;净含量大于等于80g,每批至少取6份。
4.5 外观检验根据GB2828“样本量字码”、一般检验水平Ⅱ及“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查取抽检数量,取样需每个包装上、中、下部位取样。
外观检验检验完毕后归还给生产部。
4.6取样完毕后,贴好取样证并及时填写取样记录。
化工片状成品取样操作规程
化工片状成品取样操作规程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化工片状成品取样操作,以确保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合理的取样操作可以为成品质量检验提供有效的依据,并降低误差的发生。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化工片状成品的取样操作。
2. 样品取样设备和工具准备在进行样品取样操作之前,需要准备以下设备和工具: - 密闭容器:用于存放取样的成品,保持其原有性质和状态的密闭容器,如玻璃瓶、聚乙烯袋等; - 取样杯:用于取样的容器,材料应为耐腐蚀材质,如陶瓷杯、玻璃杯等; - 称量器:用于称量取样杯内的成品重量的器具,应选择精确度高的电子天平; - 标签:用于标识取样容器的标签,应包含成品名称、批次号、取样日期,确保取样的可追溯性;- 个人防护装备:包括手套、防护眼镜等,用于保护操作人员的安全。
3. 取样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样品取样操作之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1. 检查取样设备和工具是否干净、无杂质,并合理摆放在取样现场。
2. 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天平的零位,以确保准确称量取样杯内的成品重量。
3. 检查并确认个人防护装备是否正常,并佩戴好。
4. 取样操作步骤遵循以下步骤进行化工片状成品的取样操作: 1. 取出一只干净的取样杯,用清洁无纺布或干净纸巾擦拭取样杯内壁,以保证无杂质。
2. 使用称量器将取样杯放置在电子天平上,按照操作要求将天平归零。
3. 从待取样品中选择代表性样品,尽量避免取样品表面受到外界污染。
取样应均匀分布于成品的不同部位。
4. 使用干净的铲子、勺子等器具将取样品小心地放入取样杯中,直到取样杯内的成品重量达到预定值。
5. 在取完样后,立即将取样杯的盖子密封好,以避免样品受到外界环境的干扰。
6. 在取样杯上粘贴标签,标明成品的名称、批次号和取样日期。
确保标签粘贴牢固,不易脱落。
7. 将取样杯放入密闭容器中,密封容器,并用标签标明样品信息。
8. 将取样写入取样记录表,记录成品的名称、批次号、取样日期、取样成员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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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规范取样程序,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适用于我司成品取样标准操作。
3 职责:中控室现场QA人员、灌装、轧盖、灯检岗位对本程序实施负责。
4 内容:
4.1取样量
最终取样数量一般不得少于全部检验所需用量的3倍。
即1份供实验室分析用,2份作为留样品。
4.2取样方法
4.2.1 冻干粉针剂生测检验样品取样(包括无菌、热原或细菌内毒素)
4.2.1.1 冻干粉针剂在生产过程中,灌装岗位人员应对以下灌装过程的样品进行标识存放:?开始灌装时的100-300支样品,在冻干盘上标识“KS”字样;?生产过程因异常情况(如设备维修、停电后重新启动灌装机或净化系统等可能造成微生物污染的因素)停止生产后,重新开始的100-300支样品,在冻干盘上标识为“YC”字样;?灌装即将要结束的100-300支样品,在冻干盘上标识为“JS”字样,以上标识各取样不少于20瓶,总取样量见附表1。
在生产过程中,QA人员认为存在偏差的样品,有权要求灌装岗位人员进行标识取样;
4.2.1.2 灌装岗位人员对有以上标识的出箱样品,应进行单独存放;
4.2.1.3 轧盖岗位人员,应先取有以上标识的样品进行依次轧盖;
4.2.1.4 灯检岗位人员,按轧盖的顺序先对以上标识样品进行依次灯检;
4.2.1.5 QA人员对以上标识的产品按轧盖前中后的顺序进行取样,分别从前、中、后样品中各平均抽取适量,抽取总数应够完成两次生测检验量。
4.2.2 粉针剂生测检验样品取样(包括无菌、热原或细菌内毒素)
4.2.2.1 按包装序号,分别从开始序号及结束序号样品中抽取;
4.2.2.2 生产过程异常情况(同上)的样品,QA人员也应及时进行取样,每次取样数不得少于10瓶; 4.2.2.3 生产前、后及过程异常情况样品的抽取总数应够完成两次生测检验量。
4.2.3冻干粉针剂、粉针剂理化检验样品与口服固体制剂全部检验样品取样
车间在产品内包装结束之后即可填写成品请验单通知QA人员取样。
QA人员根据请验单上的内容,准备好相应的取样工具,在外包装生产线或待包装产品中间站进行随机取样,取样面应分散,广泛,不能集中在某一区域,取样单位以最小内包装单位为准,取样量参照下表,一般由产品的包装特性而定。
QA根据本批产品数量(件数),计算好抽样件数,并拟定取样数量:
nnn?3时,每样均抽;3,n?300时,取+1件;n,300时,取+1件; 2
取样量应能满足理化检验所需样品的数量,总取样量见附表1和附表2。
4.2.4 原料药成品取样
同原辅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取样。
4.3留样
车间在外包装结束之后将待验产品放置于车间成品待验区。
QA人员根据成品检验结果决定是否取样留样。
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QA人员即填写取样通知单(成品留样),送达车间并于车间成品待验区现场取样。
根据同一批次产品数量(件数),计算好抽样件数,并在取样通知单上写明取样数量,在随机抽出所需抽样件数的产品后,再随机从中取出若干数量最小内包装的样品,至达足够留样数量,取过的包件则由车间补充数量,以防遗漏。
留样数量按产品留样观察与持续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执行。
4.4取样注意事项
4.4.1 取样用具:取样盘
4.4.1 取样人应经过培训并经授权的质量管理部门人员。
4.4.2 取样前应对取样盘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样品名称、批号、规格、取样日期、取样人。
4.4.3 取样样品应按规定的贮存条件保存。
4.5 取样地点
包装生产线、待包装产品中间站或包装产品待验区
4.6取样结束
4.6.1 填写取样记录。
4.6.2 检验样品交于QC检验,留样样品交于留样观察员。
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