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货物的检验检疫.
第九章各类货物及其他事项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文档资料
10/1/2020
2.报检程序
产品检验
包装检验
签发和领取 《出境货物运 输包装性能检 验结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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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出境普通货物运输包装容器报检程序
1、申请《出口玩具质量许可证》 2、资料审查、型式试验 3、生产企业现场评审合格 4、统一颁发出口质量许可证 5、报捡及时限
(五) 出口烟花爆竹报检程序
•
烟花爆竹自古就是民间喜庆佳节的文娱佳品,也是我国传统的大宗出
口商品,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报捡要求
1、提交书面登记申请 2、检验检疫机构授予专用代码 3、检验检疫机构对首次出口或者原材料、配方发生变化的烟花爆竹应当实施烟 火药剂安全稳定性能的检验;盛装出口烟花爆竹的运输包装,应当标有联合国规 定的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和出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登记代码标记; 4、凡经检验合格的出口烟花爆竹,由检验检疫机构在其运输包装的明显部位加 贴验讫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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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出口纺织品标识报检程序
报检依据
根据1993年3月4日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海关总署和原国家商检局 《关于发布(对外经济贸易部、海关总署、国家商检局关于禁止纺织品非 法转口的规定>的通知》([1993]外经贸管发第10号)的规定,检验检疫机 构需对对外经济贸易部公布的目录内的出口纺织品,进行标签、挂牌和 包装产地标识的查验。
(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报检程序
报捡范围
木质包装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 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箱、木板条箱、木托盘、木 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衬木等。经人工合 成的材料或经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 板、纤维板等不在此列。
9第九章进出口商品检验
采取上述两种方法,卖方实际上须承担到货品 质、重量等项检验内容的责任。这两种方法,对卖 方极为不利。
3、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卖方在出口国装运货物时,以合同规定的装运港 或装运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卖方向银 行收取货款的凭证之一,货物运抵目的港或目的地 后,由双方约定的检验机构在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 对货物进行复验。复验后,如果货物与合同规定不 符,而且属于卖方责任所致,买方有权在合同规定 的期限内向卖方索赔。
采用上述两种方法时,即使买方在货物达到目 的港或目的地后,自行委托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复 验,也无权对商品的品质和重量等项检验内容向卖 方提出异义。
从根本上否定了买方的复验权,对买方极为不 利。
2、在进口国检验 分为目的港(地)检验和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
户所在地)检验。
(1)目的港(地)检验 “到岸品质、到岸重量”。
• 相关法律规定
–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第5条及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 检验法实施条例》
– 英国《1893货物买卖法》第34条-买方在卖方 交货前应有合理的机会验货。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38条-买方 须在可行的最短时间内验货。
按我国商检法规定:
凡列入出入境检验机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 口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由商检机构按照 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尚未制定国 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应当依法及时制定, 未指定之前,可参照国家商检部门制定的国外有关 标准进行检验。
除经国家商检部门审查批准免于检验者外,进 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出口商品未 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
出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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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入境货证单及其作用
作用: (1)出入境货物通关的重要凭证 (2)海关征税、退补、减免关税 的有效凭证 (3)国际贸易中交接和结算的凭 证 (4)议付货款和结汇的凭证 (5)证明装运条件的凭证 (6)明确责任的重要凭证 (7)索赔、诉讼和仲裁的凭证
十、电子检验检疫
1、电子检验检疫的定义 电子检验检疫是通过应用信息化手段和改革检验检疫 监管模式实现对检验检疫对象从申报到检验检疫、 签证放行全过程的电子化。
2、电子报检、电子监管和电子放行也就是 国家质检总局推出的“三电工程” (1)电子报检:电子报检对报检数据审核采取 “先机审,后人审”的程序。 (2)电子监管:出口货物前期管理、进口货物 快速核放、进口货物快速查检。 (3)电子放行:电子通关、电子转单、绿色通 道制度。
有强制性和封闭性的监管措施来保障其实施 –检验检疫机构和海关建立“先报验,后报关”的通关 协调机制 –合同规定凭检验检疫部门检验证书交货结算和对外索 赔的,若没有证书就无法装船结汇和对外索赔
七、贸易合同中的检验时间和地点
1、出口国检验 – 在产地检验 – 装运前或装运时在装运港(地)检验 2、进口国检验 – 目的港(地)卸货后检验 – 目的地买方营业处所或最后用户所在地检验 3、出口国装运港(地)检验、进口国目的港(地)复验(我国进出口 贸易合同的商品检验条款一般采用此法) – 以装运港(地)约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作为要求银行议 付的单据之一 – 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地)后,买方有复验权
出入境货物 检验检疫
一、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的定义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目的和任务 四、出入境检验检疫主要内容 五、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依据
六、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特征 七、贸易合同中的检验时间和地点 八、出入境检疫有关规定 九、检验检疫证单及其作用 十、电子检验检疫
第九章 检验证书
三、《出入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写
(10)数/重量(Quantity/Weight)。指以商品编码分 类中计量标准项下的实际检验检疫数量、重量。本栏 按实际申请检验检疫的数/重量填写,重量还须列明 毛/净/皮重。注意:本栏可以填报一个以上计量单位 ,如:第一计量单位:“个”;第二计量单位:“公 斤”等。 (11)货物总值(Amount)。指出境或入境货物的商业 总值及币种。本栏应按合同、发票或报关单上所列货 物总值一致。注意:本栏不需要填报价格术语如 “CIF”或“FOB”等。
三、《出入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写
(13)运输工具名称号码(Means of Conveyance)。 指载运出境货物运输工具的名称和运输工具编号。本 栏填制实际出境运输工具的名称及编号,如船舶名称 及航次等。注意:实际报检申请时,若未定运输工具 的名称及编号时,可以笼统填制运输方式总称。如填 报“船舶”或“飞机”等。 (14)合同号(Contract No)。合同号指对外贸易合 同、订单、形式发票等的号码。本栏填报的合同号应 与随附的合同号等号码一致。
三、品质检验证书的缮制
3.发货人(Consignor) 即填写实际货物的发货人名称,在信用 证业务中,就是收益人;在托收业务中,就 是合同的卖方。 4.收货人(Consignee) 该栏一般为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托收 项下的合同买方。若出口商系中间商,收货 人一栏可做成“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 “To Order”。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AQSIQ),主管全国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动植物检疫和 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二、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的主要程序
物流供应链管理第九章习题-答案
【第九章国际物流】【选择题】1.CFR条款下,买方应:()A.承担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后的风险B.负责租船订舱,支付到指定目的港的运费C.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D.办理出口手续E.办理进口手续【答案】ABE2.交易磋商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是:()A.询盘B.发盘C.还盘D.接受E.以上四个环节必不可少【答案】BD3.商品由A国运往B国途中,途经本国,对于本国来说为:()A.进口贸易B.出口贸易C.过境贸易D.转口贸易E.复出口【答案】C3.我国对外贸易商品检验检疫的范围包括:( )A.所有进出口的商品B.船舶C.集装箱D.海运出口危险品的包装E.《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商品【答案】BCDE5.出境货物最迟于报关或装运前天报检.()A.7B.15C.20D.30E.60【答案】A6.对一般的进出口货物报关时需交验以下哪些单证?()A.进出口货物报关单B.发票C.商品检验证明D.减免税或免检证明E.提货单、装货单或运单【答案】ABCDE7.海上风险包括:( )A.恶劣气候B.流冰C.船舶搁浅D.偷窃E.战争【答案】ABC8.根据我国现行的《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基本险别包括:( )A.平安险B.偷窃、提货不着险C.水渍险D.一切险E.串味险【答案】ACD9.平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包括:()A.由于自然灾害和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B.由于运输工具遭遇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C.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D.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E.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答案】BC10.出口货物的报关报检等工作可由()办理。
A.出口商B.进口商C.国际货运代理D.理货机构E.船方【答案】AC11.以下单证具有物权凭证作用的有:()A.提单B.提货单C.货协运单D.航空货运单E.多式联运单据【答案】A12.根据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可将提单分为:()A.记名提单B.指示提单C.不记名提单D.清洁提单E.不清洁提单【答案】DE13.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有关国际公约有:()A.《海牙规则》B.《海牙/维斯比规则》C.《汉堡规则》D.《华沙公约》E.《海牙议定书》【答案】ABC13.国际集装箱运输中,拼箱货的装拆箱业务是在进行的。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第2版)章节专项练习及详解(进出口商品检验)
第九章进出口商品检验一、名词解释1.商品检验答: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商品检验(Commodity Inspection),简称商检,是指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卫生、装运条件以及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保护、欺诈行为防止、国家安全维护等项检验内容进行检验、鉴定和监督管理。
2.法定检验检疫答:法定检验检疫,又称强制性检验检疫,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对必须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及其它法定检验检疫物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等检验检疫业务。
3.商检证书答:商检证书即“商品检验证书”,是指进出口商品经过商检机构进行检验或鉴定后,由该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
二、单项选择题1.对技术密集型产品,易在()。
A.出厂前检验B.装船前检验C.目的港检验D.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答案】D【解析】对于一些因使用前不便拆开包装,或因不具备检验条件而不能在目的港或目的地检验的货物,如密封包装货物、精密仪器等,通常都是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由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验。
2.国际上应用较广泛的商品检验时间、地点的规定方法是()。
A.装船前装运港检验B.出口国装运港(地)检验,进口国目的港(地)复验C.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D.进口国目的港(地)检验【答案】B【解析】由于“出口国装运港(地)检验,进口国目的港(地)复验”兼顾了买卖双方的利益,较为公平合理,因而它是国际货物买卖中最常见的一种规定检验时间和地点的方法,也是我国进出口业务中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3.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英文缩写是()。
A.ISOB.ULC.IWSD.SGS【答案】A【解析】国际标准化组织(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缩写ISO)。
三、判断题1.买方对货物的检验权是强制性的,是接受货物的前提条件。
国际货物检验检疫业务
现场检验检疫
样品采集
根据检验检疫要求,对货物进行取样,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实验室检测
实验室对采集的样品进行各项指标的检测,如化学成分、微生物、放射性等。
实验室检测
检测结果判定
根据实验室检测的结果,对货物的品质、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判定。
处理措施
根据判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退货、销毁、改作他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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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国际货物检验检疫旨在保证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同时防止疫情传播和保护本国国民的健康和安全。
检验检疫的目的
基本概念
检验范围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进口商品的不同类型,对其进行不同的检验项目,如品质检验、安全检验、卫生检验等。
检疫范围
检疫是检验检疫业务中的重要环节,包括对进出境的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等进行隔离、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措施,以防止疫情传播。
检验检疫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与国际贸易业务的关系
检验检疫是国际物流的必要环节
国际物流是指将货物从一个国家运输到另一个国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货物需要经过出口国和进口国的检验检疫部门进行检验,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后才能放行。因此,检验检疫是国际物流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
检验检疫对国际物流的影响
检验检疫对国际物流有着重要的影响。一方面,检验检疫可以保障货物的顺利通关和运输,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延误和损失。另一方面,检验检疫也可以促进国际物流的发展。例如,在跨境电商领域,检验检疫部门通过提供快速通关、认证等服务,为跨境电商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了便利和支持。此外,检验检疫还可以为国际物流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共享等服务,提高国际物流的效率和准确性。
与国际物流业务的联系
第九章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我国对进出口商品实施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验的范围
– 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如地震、水灾、飓风、大雪、暴风 雨等 – 由于社会原因造成的,如战争、政府禁令、封锁等 ♚各国对自然原因引起的灾害解释较一致,而对社会原因引 起的意外事故有分歧
• 不可抗力是免责条款,买卖双方倾向于扩大不可抗 力的范围以减少己方的责任和义务
国际公约和各国法律的解释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四节第79条:“当事人 对不履行义务,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 是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没有 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 后果。” • 英美法的“合同落空frustration of contract”-合同签订后, 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自身的过失,而是由于事后发生了双方 当事人意想不到的根本性的不同情况,致使订约的目的受到 挫折,因而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得以免除责任 • 大陆法的“情势变迁”/“契约失效”-不属于当事人的原 因,而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致使合同不可能履行,或对 原来的法律效力需做相应的变更 • 一般原则 – 意外事故须是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后 – 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身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 – 意外事故是当事人双方所不能控制的、无能为力的
第九讲
商品检验、索赔、不 可抗力和仲裁
商品检验
0.1 商品检验
0.2 索赔
0.3 不可抗力 0.4 仲裁
《货物的检验》PPT课件
INSPECTION of
THE GOODS
货物的检验 (Inspection of the goods)
➢ 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避免争议的发生,以及发生争议后便于分清责任和进行 处理,对卖方交付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进行检验,以确定合同标的物是否 符合买卖合同的规定。
技术性贸易壁垒
• 并非所有成员的所有技术性措施都是以国际标准为基础; • 即使采用国际标准,在时间和程度上都有差异,所有成员在复杂的技术细
节上保持一致是不现实的; • 各成员合格评定程序的差异造成的重复检验、重复认证使出口商不堪重负,
成为国际贸易中的技术性壁垒。
TBT协议中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
鼓励各成员开展相互认证,相互承认商品原产国的检验和合格评定结果, 以避免重复检验和避免重复认证、认可,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减 轻出口商和生产企业的负担,促进国际贸养内容说明:FDA对此有固定规 格。
5、特殊成分说明:FDA规定,如产品 中含有大黄根、番泄树、芦荟汁等成分, 必须在标签中有警告语说明。
Societe Generale de Surveillance S.A.S
1887年创建,世界最大、资格最老的民间第 三方从事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鉴定的跨国公司。 总部日内瓦,全球251家分支机构,256个专业实 验室和 27000名专业技术人员,在142个国家开 展产品质检、监控和保证活动。
❖ 商品报关的凭证; ❖ 证明卖方履约的有效证件; ❖ 办理索赔、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证件; ❖ 征税和退税的有效凭证; ❖ 计算运费的有效凭证; ❖ 明确责任的有效证件; ❖ 双方计价的依据。
原产地证书
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 易领域的“经济国籍”,是进口国对货物确定税率待遇,进行贸易统计,实行 数量限制(如配额、许可证等)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如反倾销税、反补贴 税)的主要依据之一。 原产地证明书一般有两大类:第一类是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第二类是一般原 产地证明书。
《货物的检验》PPT课件_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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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出口国检验:
1)交货时工厂检验;检验内容:买方的检验人员或者买方 委托的检验机构人员,或者买方委托卖方在货物出厂前进 行检验。 注意:,卖方只承担货物在离厂前的责任,对卖方 较有利。
2)装运前或者装运时在装运港(地)检验;检验内容:买 卖双方通过合同约定由特定的检验机构在货物在装运港 (地)装运前或者装运时进行检验,并且由该机构出具的 检验证书作为确定商品品质和数量或者重量的最终依据。 注意:以离岸品质、重量(或数量)为准,对卖 方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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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的基本任务
➢ 对进出口商品实行法定检验 ➢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 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检验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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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检验
是指商检机构根据国家法令法规,对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或有关的检验检 疫项目实施执行强制性的检验或检疫。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出口 商在装运前应报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未经检验合格者,不准出口。属 于法定检验进口的商品,未经检验,不准销售、使用。
注意:它是对在出口国检验和进口国检验两种做法的 折中调和,比较方便并且公平合理。由于这种做法被从事 国际贸易的交易方广为采纳,因而业已成为一种惯例。即: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地)后 复验。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基本上也采用这一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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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合同未约定时的检验
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买方行使检验权的时间 和地点,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 约》,买方必须在按照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 间内检验货物或者由他人检验货物。如果合同 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检验时间可以推迟到货物 到达目的地后进行,而卖方在签定合同时已经 知道或者理应知道这种改运或者再发运的可能 性,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新目的地后进行。
第九章_进出口商品检验.pptx
我国商品检验检疫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设置在全国各口岸的出入境检验 检疫局
主要职责
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检疫
办理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
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 检验工作进行监督
法定检验检疫
根据国家有关法令的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对大宗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进出口商品、容 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商品,涉及安全卫生的商品以及国 家指定由检疫机构统一执行检验的商品等实施强制性 检验检疫,以维护国家的信誉和利益。
2 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 才准许入境的商品
3 有关国际条约规定必须检验检疫的商品 4 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或者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商品
入境报检
进口商品在报检时,一般提供外贸合同、国外发票、提
单、装箱单、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灯有关单据
1. 品质检验应提供国外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凭样品成交的, 须加附成交样品;以等级或公量计价结算的,应同时申请重量 鉴定
检验检疫的经济效用
作为报关验放的有效证件 买卖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 计算运输、仓储等费用的依据 办理索赔的依据 计算关税的依据 作为证明情况、明确责任的证件 作为仲裁、诉讼举证的有效证件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模式 我国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先报检,后报关”的检
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将原卫检局、动植物局、商检局 进行的检验“三检和一”全面推行“一次报检、一次取 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 次发证放行”的工作规定和“一口对外”的国际通用的 检验检疫模式。
技术手段进行控制管理和监督。
对法定检验范围之外的进出口商品的抽查检验 对重点的进出口商品生产企业派驻质量监督员制度 对进出口商品质量的认证工作,准许认证合格的商品使用质量认证标志 指定、认可符合条件的国外检验机构承担额定的检验鉴定工作,并对其 检验鉴定工作进行监督抽查 对重点的进出口商品及其生产企业实行质量许可制度
第九章货物的检验
国 际 贸 易 实 务
四、检验、检疫机构
(一)国际上的检验检疫机构 (二)我国的检验检疫机构
1、1998年成立的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主管 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三检合一),该局 的职能已并入2001年成立的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简称质检总局) 2、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职责 法定检验(Making Legal Inspection) 监督管理(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公证鉴定业务(Authentic Attesting Business)
国 际 贸 易 实 务Fra bibliotek第四节买卖合同的检验条款
订立检验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1.检验条款应与合同的其他条款相互衔接、 协调一致,防止顾此失彼、相互矛盾的现 象发生的重要依据。 2.检验条款中应规定检验标准和方法,力争 做到明确、具体,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 可,以便于分清责任。 3.检验条款中要明确规定复验的期限、地点 和机构。
三、检验时间和地点
确定检验时间和地点,实际是确定买卖双方 中的哪一方行使对货物的检验权,即确定以哪 一方提供的检验证书为准。
(一)在出口国检验
1、产地(工厂)检验 2、装运港(地)检验 注:以上两种方法否定了买方的复验权,对买方不利。
第 九 章
(二)在进口国检验
1、目的港(地)检验
国 际 贸 易 实 务
第九章 :货物的检验
第 九 章
国 际 贸 易 实 务
第二节货物检验概述
一、约定商品检验的意义 买方的检验权:若买方没有利用合理的机会 检验货物,则他就放弃了检验货物的权利, 也丧失了拒收货物的权利。 二、货物检验的内容 1.品质检验 2.数量和重量检验 3.包装检验 等等
第九章 商品检验 《商品学基础》PPT课件
第三节 商品检验的方法
-、感官检验法 感官检验又称为感官分析、感官检查和感官评价,它
是利用人的感觉器官作为检验器具,对商品的色、香、味、 形、手感、音色等感官质量特性,作出判断和评价的检验 方法。
简便易行,快速灵活,成本较低而且适用范围广
-、感官检验法Ⅰ
(一)感官检验的分类 1.按照人的感觉器官的不同,感官检验分为视觉检验、嗅
问题结论
1、很多场合需要对商品进行检验,特别是 贸易活动当中。
2、检验的目的主要是确定商品的质量,分 清责任,便于管理。
3、检验的内容:依目的不同商品不同而异。
第一节 商品检验及其程序
商品检验的目的是确定商品的质量,而准确地判断商品 的质量的意义是多方面的。在很多情况下,商品质量检验 是对商品质量进行控制和管理的一种主要有效手段。
觉检验、味觉检验、触觉检验和听觉检验等。 2.按照感官检验目的的不同,感官检验又可分为分析型感
官检验与偏爱型感官检验两大类。
-、感官检验法Ⅱ
(二)感官检验(分析)常用方法 感官检验(分析)的方法很多,根据检验的目的、要
求及统计方法的不同,分为差别检验 、使用标度和类别的 检验 、分析或描述性检验 。
结果可以用数据定量表示较为准确客观,但要求有一 定的设备和检验条件,同时对检验人员的知识和操作技术 也有一定的要求。
二、理化检验法
(一)物理检验法
1、一般物理检验法 通过各种量具、量仪、天平、秤或专业仪 器来测定商品的一些基本物理量。如;长度、 细度、面积、体积、厚度、重量(质量)、密 度、容重、粒度、表面光洁度等。
第四节 商品品级
品级是依商品质量高低所确定的等级。我国根据商品质 量标准(包括实物质量标准)和实际质量检验结果,将同 种商品区分为若干等级的工作,称为商品分级。 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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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货物的检验检疫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由商检局出具的检验证书为()。
A) 品质B) 重量C) 卫生检疫D) 植物检疫
2.在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这种检验条款的规定方法()。
A) 对卖方有利B) 对卖方有利
C) 比较公平合理,它照顾了买卖双方的利益D)对保险公司有利
3.在进出口合同的商检条款中,关于检验时间和地点的规定使用最多的为()。
A) 在进口国检验B) 在出口国检验
C) 在出口的检验,在进口地复检D) 在出口的检验,在进口地检验品质
4.货物在装运港转运前由双方约定的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和数量的()。
A) 初始依据B) 最后依据C) 粗略依据D) 次要依据
5.原产地检验证书的作用是()。
A) 进口方可据以享受免税或低关税待遇
B) 出口方可据以享受免税或低关税待遇
C) 使进口方掌握其真实的生产厂家
D) 可使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的进口方据以享受进口免税或低进口关税的待遇
6.委托检验是()。
A) 商检机构委托有关出口生产厂家对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B) 只接受外国有关机构的委托进行商品的质量认证
C) 商检机构委托外国有关机构对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D) 商检机构受托办理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
7.若使买方在目的港对所收货物无权提出异议,商品检验应()。
A)以离岸品质、离岸重量为准B) 以到岸品质、到岸重量为准
C) 以离岸品质、到岸数量为准D)以到岸品质、离岸数量为准
8.“离岸数量、到岸品质”多用于()。
A) 小批量零星交易B)大宗商品交易
C) 卖方承担责任较小的交易D)货物的品质、数量相对稳定的交易
9.商检部门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规格、等级进行检验后出具的是()。
A) 品质检验证书B) 重量检验证书C)数量检验证书D)卫生检验证书10.我国出口冻禽、冻兔、皮张、毛类、猪鬃、肠衣等货物时,需提供()。
A) 品质检验证书B) 重量检验证书C)价值检验证书D)兽医检验证书
二、多项选择题
1.商品检验的方法主要有()。
A) 感官检验B) 化学检验C)物理检验D)微生物检验
2.在国际贸易中,从事商品检验的机构主要有()。
A) 官方机构B) 非官方机构C)生产制造商D)用货单位或买方
3.我国法定检验包括的范围有()。
A) 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商品种类表》内的进出口商品
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应实施卫生检验的出口食品
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应实施检疫的出口动物产品
D) 列入《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内的危险品
4.在出口国的检验包括()的检验。
A) 在卖方的工厂B) 在卖方的仓库
C)在装运港D)在运货时监装
5.对技术密集型产品,宜在()。
A) 出厂前检验B) 装船前检验C)目的港检验D) 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6.合同中商品检验时间于地点的规定方法主要有()。
A) 在出口国检验B) 在进口国检验
C) 在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检D) 把货物运到第三国检验
三、判断题
1.法定检验是跟据国家规定,对指定的重要进出口商品进行的强制性的检验。
()
2.货物检验是国际贸易中可有可无的环节。
()
3.货物检验就是特指对商品质量的检验。
()
4.凡是出口商品,必须通过商检机构检验才能出口。
()
5.任何商品的商检证书,必须由商检局出具,才能作为议付的凭证之一。
()6.若买方没有利用合理的机会检验货物,就是放弃了检验权,从而就丧失了拒收货物的权利。
()
7.买方对货物的检验权是强制性的,是接受货物的前提条件。
()
8.以装运港检验机构出具的证书为议付单据,以目的港检验结果为索赔依据,这种做法对买卖双方均有好处。
()
9.在出口国检验是指在产地检验出口商品。
()
10.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凭样品成交的,进行商品检验时应按合同进行检验。
()
11.C)IF合同下,检验时间在实际业务中普遍应在装运港装船时。
()12.只要卖方所交货物品质、重量等与合同规定相符,无论如何买方也无权提出索赔。
()
13.散装货用传送带进行装船时实施的检验,也属于离岸品质和离岸重量。
()14.在进口国检验是指必须在目的港检验,并以此检验作为证明和最后依据。
()15.出口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作为商检依据的品质条款不符时,商检局按信用证的有关规定检验。
()
四、名词解释
1.商品检验
2.检验证书
3.法定检验
五、简答题
1.简述法定检验与公证鉴定的主要区别。
2.为什么“装运港检验,目的港复验”在进出口业务中应用较广?
3.简述商检条款的主要内容。
六、案例分析题
1.某公司从国外采购一批特殊器材,该器材指定由国外某检验机构负责检验合格后才能收货,后接到此检验报告,报告称质量合格,但其在报告附注内说明,此项报告的部分检验记录由制造商提供。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买方能否以为质量合格而接受货物?
2.某合同商品检验条款规定以装船地商检报告为准。
但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却发现品质与约定的规格不符。
买方经当地商检机构检验并凭其出具的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卖方却以上述商检条款拒赔。
请问:卖方拒赔是否合理?
3.我国某公司与新加坡一家公司以C)IF新加坡条件出口一批土产品,订约时,我国公司已知道该批货物要转销美国。
该货物到新加坡后,立即转运美国。
其后新加坡的买主凭美国商检机构签发的在美国检验的证明书,向我公司提出索赔。
请问:我国公司应如何对待美国的检验证书?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