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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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2.28•【文号】办防〔2024〕69号•【施行日期】2024.0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办防〔2024〕69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关于加快构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已经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2月28日关于加快构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着力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确保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防汛抗旱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尽最大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确保城乡供水安全;最大限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三)基本原则1.坚持问题导向。

增强问题意识,立足国情水情,聚焦水旱灾害防御,奔着问题去、对准问题干,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在解决问题中推动水旱灾害防御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水平安全。

国家防洪标准[新版]

国家防洪标准[新版]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流域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防洪标准(最新)

防洪标准(最新)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流域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水库防汛_预案编制导则

水库防汛_预案编制导则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水库防洪抗灾能力,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导则。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3.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4. 国家有关防汛抗洪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5. 水库设计、施工、运行等相关技术规范三、编制原则1. 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 预防为主,防重于抢,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3.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4. 科学合理,实用高效,注重实效。

四、编制内容1. 水库基本情况(1)水库位置、面积、库容、设计洪水标准等基本信息;(2)水库上下游地形、地质、气象、水文等情况;(3)水库周边人口、重要设施、交通等情况。

2. 防汛组织体系(1)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明确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单位;(2)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3)明确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和任务。

3. 防汛措施(1)工程措施:加固大坝、修建溢洪道、泄洪闸等;(2)非工程措施: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发布、防汛物资储备、人员培训等;(3)应急措施:制定水库泄洪调度方案、抢险救援方案、人员转移方案等。

4. 监测预报(1)建立水库水文、气象、地质、工程等方面的监测网络;(2)实时掌握水库运行状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3)加强水库上下游、周边地区的防汛监测。

5. 预警发布(1)根据水库运行状态、降雨情况、洪水预报等因素,及时发布预警信息;(2)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多种渠道发布预警信息;(3)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地传递到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广大人民群众。

6. 应急救援(1)制定水库抢险救援方案,明确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等;(2)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能力;(3)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 保障措施(1)加强防汛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供应;(2)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防汛抗旱队伍素质;(3)加大经费投入,保障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

防汛抗旱课件-PPT精选全文

防汛抗旱课件-PPT精选全文

物料准备
一、石料 毛石、块石、粗料石、细料石、石渣 选用石料要注意坚硬、清洁、尺寸、不得风化。
二、砂料 砂粒的粒径为0.05-2.0mm; 粗砂:0.5-2.0mm;中砂0.25-0.5mm; 细砂:0.1-0.25mm;极细砂小于0.25mm;
三、梢料:以柳枝为好,直径<3cm,长度>2m。
物料准备
图4-8 梢料反滤层示意图(单位:cm)
四、透水后戗法
这种方法又称透水压浸台法。一般适用于断面单 薄,坡面渗水严重,滩地窄狭,背水坡较陡,或背水 ①沙土后戗;②梢土后戗。
图4-9 沙土后戗示意图
图4-10 梢土后戗示意图(单位:m)
抢险实例
洞庭湖区各地每年汛期采用开导渗沟的办法,排水固结堤 内坡治理散浸。1996年、1998年大洪水时期,水位抬高1.5m以 上,2000多公里堤段开有导渗沟,汛期新开导渗沟2万条。开 导渗沟后,堤背水坡无散浸,避免管涌、流土和滑坡,稳定堤 身。
洪水等级
பைடு நூலகம்洪水等级
洪水等级按洪峰流量重现期划分为以下4级:
一般洪水
5~10年一遇
较大洪水
10~20年一遇
大洪水
20~50年一遇
特大洪水
大于50年一遇
洪水的分类和特性
洪水的分类: 按成因和地理位置的不同,洪水可分为:暴雨洪
水、融雪洪水、冰凌洪水、山洪以及溃坝洪水等。海 啸、风暴潮等也可能会引起洪水灾害,各类洪水的发 展都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区性。我国的大部分地区 以暴雨洪水和山洪为主,但对我国沿海的海南、广东、 福建、浙江等省份而言,由于台风登陆平均每年9次, 风暴潮引发的洪水灾害也是主要的洪水灾害。
二、原因
在水压力作用下,水流渗入堤坝,将填土分为上 干下湿两部分,干、湿土的分界线叫浸润线,浸润线 与背水坡面的交点称逸出点(有反滤体的逸出点在体 内)。逸出点以下的坡面和坡脚,土壤浸水发软,甚 至汇集成涓涓细流即为渗水险情。

旱情等级标准sl424-2008

旱情等级标准sl424-2008

一、概述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干旱现象频发且程度加重,给人们的生活和生产造成了严重影响。

针对干旱等级的划分和评定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2008年发布的《旱情等级标准SL424-2008》对干旱等级的划分提供了具体指导,对于科学评估干旱情况,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该标准进行介绍和解读,以期增进对干旱等级划分标准的认识和理解。

二、概述《旱情等级标准SL424-2008》是我国气象局颁布的标准,主要用于对干旱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和监测。

该标准根据干旱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干旱分为不同等级,从而制定出相应的预警和应对措施。

该标准的发布和贯彻实施,为我国有效应对干旱灾害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三、干旱等级划分《旱情等级标准SL424-2008》主要将干旱分为4个等级,分别是轻旱、中旱、重旱和特旱。

每个等级都有明确的判断标准和监测指标,以便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和预警。

以下是各级干旱的划分标准:1. 轻旱轻旱主要是指气候干旱对农作物、森林、牧草、生态环境等有一定影响的情况。

其划分标准包括降水量不足、蒸发量增加、土壤湿度降低等因素。

当以上指标达到一定数值时,即可判定为轻旱。

2. 中旱中旱是指气候干旱对农作物和森林等造成一定损失的情况。

在降水量明显偏少且蒸发量明显偏大的情况下,土壤湿度明显下降,且影响范围较广,可以判定为中旱。

3. 重旱重旱是指气候干旱对农作物、水资源、生态环境等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包括农作物大面积减产、水源枯竭、生态系统破坏等。

当降水量显著偏少,蒸发量显著偏大,土壤湿度急剧下降,且引发大范围严重灾害时,即可判定为重旱。

4. 特旱特旱是指气候干旱对农作物、水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引发严重灾害,严重威胁人民生活和国家粮食安全。

当降水量特殊偏少,蒸发量特殊偏大,土壤湿度急剧下降,且导致严重灾害时,即可判定为特旱。

四、影响和意义《旱情等级标准SL424-2008》的发布实施,对于科学评估气象干旱,提供了依据和方法。

干旱评估标准-国家防汛总指挥部

干旱评估标准-国家防汛总指挥部

干旱评估标准(试行)目录1 总则 (2)2 术语 (2)3 农业干旱评估分区 (3)3.1 一级分区 (3)3.2 二级分区 (3)4 农业旱情评估 (4)4.1 农业旱情等级划分 (4)4.2 农业旱情评估 (5)4.3农业旱情评估步骤 (5)4.4农业旱情评估方法与分级 (6)4.5 区域综合旱情评估及旱情等级划分 (10)5 牧业旱情评估 (10)5.1牧业旱情评估 (10)6 农业旱灾评估 (11)6.1 农业旱灾等级划分 (11)6.2 农业旱灾等级评估 (11)6.3 农业旱灾直接经济损失评估 (12)7 城市干旱等级 (14)7.1 城市干旱指标 (14)7.2 城市干旱等级 (14)8 城市干旱预警 (15)8.1 预警指标 (15)8.2 预警等级 (15)附录A:干旱评估标准用词说明 (17)附录B:干旱评估标准条文说明 (20)1 总则1.0.1 为加强对抗旱工作的指导,统一干旱评估方法,规范干旱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包括农业旱情旱灾评估和城市干旱等级及预警两部分。

生态干旱评估因条件不成熟,暂未列入本标准。

农业旱情旱灾评估主要适用于因干旱引发的种植业、牧业受旱、受灾程度的评估。

城市干旱等级及预警主要适用于因供水不足导致城市干旱而进行的干旱等级划分和干旱预警评估1.0.3 在干旱评估中,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

2 术语2.0.1 干旱因供水量不足,导致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遭受影响,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的自然现象。

从形式上可分为农业干旱、城市干旱和生态干旱。

2.0.2 农业干旱因水量不足,不能满足农作物及牧草正常生长需求而发生的水分短缺现象。

2.0.3城市干旱城市干旱是指城市因遇特枯水年或连续枯水年,造成供水水源不足,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的现象。

2.0.4旱情干旱的表现形式和发生发展过程,包括干旱历时、影响范围、受旱程度和发展趋势等。

国家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国家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国家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目的本导则旨在规范国家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确保防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提高我国防汛救灾工作的能力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3.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4.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工作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范;3.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4. 坚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5. 坚持科学决策,协同应对。

编制内容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2.2 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2.3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2.4 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3. 预防和预警机制3.1 预防预警信息3.2 预防预警行动3.3 预警支持系统3.4 预警响应衔接4. 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4.2 一级应急响应4.3 二级应急响应4.4 三级应急响应4.5 四级应急响应4.6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4.7 信息报送和处理4.8 指挥和调度4.9 抢险救灾4.10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4.11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4.12 信息发布4.13 应急终止5. 应急保障5.1 通信与信息保障5.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5.3 技术保障5.4 宣传5.5 培训和演练6. 善后工作6.1 救灾6.2 防汛抗旱7. 附则7.1 术语和定义7.2 解释和修订7.3 实施日期编制要求1. 结合实际,充分调研,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 明确组织指挥体系,理顺职责关系,确保指挥有力、协调有序;3. 完善预防和预警机制,提高预报预警准确性;4. 制定详细的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应对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5. 强化应急保障,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6. 注重善后工作,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减轻灾害影响。

基层防汛抗旱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

基层防汛抗旱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

基层防汛抗旱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一、引言随着气候变化日益显著,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国家防汛总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国汛[1991]5号

国家防汛总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国汛[1991]5号

国家防汛总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正文:---------------------------------------------------------------------------------------------------------------------------------------------------- 国家防汛总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1991年5月26日国汛[1991]5号)我国水旱灾害频繁,防汛抗旱工作是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为了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把水旱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防汛抗旱工作必须实现正规化、规范化。

防汛抗旱工作正规化,要建立健全保证防汛抗旱工作正常进行的指挥决策系统、调度系统和实施系统;把防汛抗旱工作纳入到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并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把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常年抓,常备不懈。

防汛抗旱工作正规化,就是把多年积累的一套行之有效的防汛抗旱工作经验、办法、制度加以总结提高,形成法律、法规和工作制主度,使用权防汛抗旱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要实现防汛抗旱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就民必须面对整个防汛抗旱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责任制和工作制度,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和法律法规建设。

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须建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并由各级人民政府首长担任指挥。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指令,制定各级防汛抗旱措施,落实防汛抗旱物资经费,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投入防汛抗旱斗争,统一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须有常设办事机构。

并根据防汛抗旱任务的大小确定人员编制,由责任心强,精通防汛抗旱业务的人员组成。

推进防汛救灾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推进防汛救灾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推进防汛救灾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自古以来,人类社会屡遭洪水的袭击,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为了有效地应对洪涝灾害,各国纷纷加强防汛救灾工作,推进防汛救灾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已成为当今时代的重要任务。

一、建立防汛救灾标准体系要实现防汛救灾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防汛救灾标准体系。

这一标准体系应包括预警标准、防洪标准、抗灾物资储备标准、应急处置标准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同时,还应建立统一的标准制定机制,吸纳相关专家学者的智慧和经验,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二、加强防汛救灾技术研发只有具备先进的防汛救灾技术,才能更好地应对灾害的发生和发展。

因此,推进防汛救灾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需要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

在预警技术方面,可以利用遥感、卫星定位等现代技术手段,提前监测和预警洪涝灾害的发生,为抢险救援提供更加准确的信息。

在防洪技术方面,可以加强防洪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提高其抗洪能力。

在应急救援技术方面,可以开展抢险救援装备的研制和更新,提高救援效率和成功率。

三、完善防汛救灾指挥系统防汛救灾工作的指挥系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挥系统,才能做到资源的统一调配和协调配合,提高救援效率。

在建设指挥系统的过程中,应注重合理规划指挥体系的层级和权限,确保指挥的高效性和协同性。

同时,还应健全指挥系统的信息管理和通讯保障,提高指挥决策的准确性和即时性。

四、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防汛救灾工作需要大量熟练的专业人才和应急救援队伍。

为了推进防汛救灾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必须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

培训内容应包括防汛救灾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应急处置的原则和方法。

同时,还应注重培养队伍的协作精神和团队合作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综合能力。

五、加强防汛救灾宣传和教育广大群众是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

只有加强防汛救灾宣传和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应急能力,才能更好地应对灾害的发生。

防洪标准(最新)

防洪标准(最新)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流域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1.09.18•【字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3号•【施行日期】2011.1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九十三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9月1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八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2011年9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抗旱防汛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进行抗旱防汛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抗旱防汛,是指采取工程措施以及其他措施,防治、抗御干旱和洪涝、凌汛灾害,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活动。

第四条抗旱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共同参与。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抗旱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抗旱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抗旱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抗旱防汛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抗旱防汛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牧、卫生、气象、安全生产监督、通信、农垦、电力、铁路等抗旱防汛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抗旱防汛的相关工作。

有抗旱防汛任务的其他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抗旱防汛工作。

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

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

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第一篇: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第一条为加强防汛抗旱值班管理,做好我省防汛抗旱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相关防汛抗旱单位的防汛抗旱值班管理。

第三条值班工作必须遵守“认真负责、及时主动、准确高效”的原则。

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四条值班起止时间由流域、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决定。

第五条流域、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带班领导由流域、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必要时可由流域、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省级以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带班领导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值班工作人员由防汛抗旱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担任,必要时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其它职能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值班。

第六条主汛期和江河湖泊超警戒水位或发生较大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时,带班领导应驻值班室或办公室(含办公区)带班,其它值班时间带班领导应保证全天24小时联系畅通,并能在水旱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

第七条值班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在值班室,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

第八条值班人员(含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熟悉防汛抗旱业务,掌握水旱灾害应急处臵程序,胜任防汛抗旱值班工作。

第九条值班职责及要求:1.及时了解本地区实时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情况。

堤防、水库出险和发生山洪灾害、城市进水受淹后,要立即了解相关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

2.及时掌握本地区防洪抗旱工程运行及调度情况。

3.认真做好各类值班信息的接收、登记和处理工作。

重要信息要立即向领导报告。

4.对重大水旱突发事件,要密切跟踪了解,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5.做好与上下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确保不漏报、不错报、不迟报。

防汛抗旱工作制度(一)

防汛抗旱工作制度(一)

防汛抗旱工作制度(一)引言概述:防汛抗旱工作制度是保障国家水利安全的重要制度之一。

它涵盖了预防洪水灾害和干旱灾害、抢险救援、善后工作等方面内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预防措施、应急救援、人员配备、设备物资和责任追究等五个大点进行阐述,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正文:一、预防措施1.加强水文监测和气象预报,实施多元化的水资源调度措施。

2.完善排涝设施,提升排水能力和防洪能力。

3.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优化农田水利系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4.加强河道治理,清理河道淤泥和杂草,保持河道流畅。

5.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技术研究和宣传教育体系,提升公众的防灾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应急救援1.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提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提高队伍的组织性和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危险区域的监测和警戒,及时发出预警,有效减少损失。

4.做好物资储备和调运工作,确保应急救援的顺利进行。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三、人员配备1.制定人员配备标准,根据不同区域和工作任务确定所需人员数量和专业技能要求。

2.建立人员培训和考核机制,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工作任务。

4.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络和合作,共同做好防洪抢险工作。

5.建立激励机制,激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四、设备物资1.制定设备物资配置标准,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所需的设备和物资种类、数量。

2.做好设备物资的采购工作,确保设备物资的质量和及时到位。

3.加强设备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保证完好性。

4.建立设备物资调配机制,根据需要进行合理的调配和使用。

5.加强设备物资的更新和技术引进,提高设备的水平和效能。

五、责任追究1.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区域和职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防洪标准及工程分等标准

防洪标准及工程分等标准

防洪标准及工程分等标准防洪标准及工程分等标准要制定某一河段、水库或地区的防御洪水方案,首先要确定以防御多大的洪水为目标,即确定防洪标准。

众所周知,洪水的量级愈大愈是稀遇,所以人们常以洪水的重现期来表示洪水量级的大小。

一个地点不同重现期洪水的数值是水文部门以一定数量的实测洪水资料为基础,通过频率分析法求得的。

防洪标准的确定,一般要根据防洪保护对象在遭受洪灾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划分若干等级。

1.水库分等标准 1.水库分等标准根据“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的分等、水工建筑物的分级以及设计洪水标准如表 4-6、4-7、4-8 所示。

表 4-6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的分等指标水库工程等别工程规模8 3防洪城镇及治涝灌溉供水城镇及工矿企业的重要性特别重要水电站装机容量(10 kw) ≥120 120~30 30~5 5~1 ≤14总库容工矿企 (10 m ) 业的重要性特别重要保护农治涝面灌溉面田(万亩) ≥500 500~ 100 积(万亩) ≥200 积(万亩)≥150Ⅰ Ⅱ Ⅲ Ⅳ Ⅴ大(1)型大(2)型中型≥1010~1.0 重要 1.0~ 0.1 0.10~ 0.01 0.01~ 0.001 中等一般200~60 150~50 重要中等100~30 60~15 50~5 30~5 ≤5 15~3 ≤3小(1)型小(2)型5~0.5 一般≤0.5注:①总库容系指校核水位以下的水库静库容②灌溉面积系指设计灌溉面积。

表 4-7 水工建筑物级别的划分工程等别永久性建筑级别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主要建筑物一二三四五 1 2 3 4 5次要建筑物 3 3 4 5 5 4 4 5 5注:①永久性建筑物。

系指枢纽工程运行期间使用的建筑物,根据其重要性分为: 主要建筑物, 系指失事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效益的建筑物,例如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及电站厂房等;次要建筑物,系指失事后不致造成下游灾害或对工程效益影响不大并易于修复的建筑物,例如失事后不影响主要建筑物和设备运行的挡上墙、导流墙、工作桥及护岸等;②临时性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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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技术标准
1 防汛抗旱管理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发[2008]11号),规定了各部委的职能。

水利部就防汛抗旱管理方面来说,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国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国防汛抗旱工作。

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国家防汛抗早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国水旱灾情发布,指导、监督重要江河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台风与山洪等灾害防御工作以及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此外,水资源司也有指导城市防洪的职责。

有关防汛抗旱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2002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1988年)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199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第86号,1991年,并根据国务院令第441号修改,2005年)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286号,2000年)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国务院令第299号,2001年)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0号,2001年)
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国务院令第472号,200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务院令第552号,2009)
关于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06 45号)
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1990年6月20日水利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水财 1990 16号发布)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1995年12月28日水利部水管 1995 290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水利部水政资 1997 538号修正)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3年6月2日水利部令第19号发布,2010年5月14日水利部令第39号修正, 2010年12月28日水利部令第42号第二次修正)
三峡水库调度和库区水资源与河道管理办法(2008年11月3日水利部令第35号发布)
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1993年12月1日水利部水管 1993 61号发布)
关于流域管理机构决定 防洪法 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权限的通知(1999年5月10日水利部水政法 1999 231号发布)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年6月24日水利部水建管 2003 271号发布)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核查办法(2007年3月6日水利部水汛 2007 72号发布)
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实施细则(试行)(2007年11月20日水利部水资源 2007 469号发布)
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2008年6月18日水利部水建管 2008 214号发布)
关于加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08年8月29日水利部水建管 2008 348号发布)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2010年5月31日水利部水安监 2010 200号发布)
2 防汛抗旱技术标准
目前,已颁布防汛抗旱技术标准29项,其中国家标准4项,水利、城建和气象行业标准25项,涉及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安装、质量验收、运行维护、安全评价、监测预测、材料试验、设备等方面。

抗旱方面仅有6项。

2.1 国家标准
防洪标准 GB50201 94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 98
江河流域面雨量等级GB/T20486 2006
气象干旱等级GB/T20481 2006
2.2 行业标准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CJJ50 92
洪水风险图编制导则SL483 2010
已成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
SL206 98河工模型试验规程SL99 95
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298 2004
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SL297 2004
蓄滞洪区运用预案编制导则SL488 2010
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17 90
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标准SL450 2009
堰塞湖应急处置技术导则SL451 2009
滩涂治理工程技术规范SL389 2008
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SL423 2008
堤防隐患探测规程SL436 2008
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188 2005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 96
海堤工程设计规范SL435 2008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 98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
SL239 1999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 2000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 96
水库洪水调度考评规定SL224 98
旱情等级标准SL424 2008
土壤墒情监测规范SL364 2006
土壤湿度的微波炉测定Q X/T75 2007
小麦干旱灾害等级Q X/T81 2007 (完)
李贵宝(中国水利学会) 提供
160
第9卷总第53期 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 2011年第2期
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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