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培训学校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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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培训内部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艺术培训机构的内部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艺术培训机构所有教职工、学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治校、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机构设立艺术培训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艺术培训管理中心下设教务部、教学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后勤保障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一)教务部:负责课程安排、学员管理、考试考核、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二)教学部:负责教师招聘、培训、教学研究、教材编写等工作。

(三)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收费管理、报销审批等工作。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福利待遇等工作。

(五)后勤保障部:负责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六条教学内容应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教学大纲要求,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艺术素养和创新能力。

第七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

第八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授课,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第九条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重启发式教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第十条教学部应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四章学员管理第十一条学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签订学员协议。

第十二条教务部应建立学员档案,记录学员的学习情况、成绩、奖惩等信息。

第十三条教务部应定期对学员进行考核,了解学员的学习进度和成果。

第十四条学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教务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或延期。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财务部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安全。

第十六条学费收取应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教务部应定期向财务部提供学员缴费情况,确保学费及时收取。

第十八条财务部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艺术培训中心老师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老师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老师规章制度一、工作守则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1.2 遵守校内规定,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调整课程或时间;1.3 保持良好的教师形象,言行举止得体,不得有不文明行为;1.4 课程要认真备课,按照教学大纲教学,不能擅自添加或删除内容;1.5 不得擅自变动学生考核方式,不能随意给学生打分。

二、教学要求2.1 班级管理要严格,确保学习秩序,不得影响其他学生学习;2.2 确保教学质量,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学习;2.3 对学生进行及时的作业批改和评价,鼓励学生,帮助他们提高;2.4 在授课过程中,要耐心细致地解答学生问题,不得压制学生提问。

三、师生关系3.1 师生之间要相互尊重,不得有歧视行为;3.2 师生关系要保持适当距离,不得有过分亲密的行为;3.3 对学生的批评要适度,不能有过激言论,伤害学生自尊;3.4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公开学生的个人信息。

四、安全管理4.1 教师要加强安全意识培训,保证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安全;4.2 发现学生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不能忽视;4.3 教室、器材要经常检查,确保学生安全;4.4 发生意外情况要及时组织救援,并向领导做好报告。

五、职业道德5.1 教师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5.2 不得和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不得违背师德师风;5.3 不得散布谣言,损害中心声誉,不得参与不良竞争行为;5.4 对待同事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共同为艺术培训中心的发展努力。

六、奖惩机制6.1 奖励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激励他们进一步提高;6.2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处罚;6.3 严重违规的教师将予以开除处理。

七、其他事项7.1 教师要定期参加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7.2 教师要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共同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7.3 遇到疑问或困难要及时和领导沟通,共同解决问题;7.4 积极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共同为艺术培训中心的发展做出贡献。

艺术培训机构各项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机构各项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艺术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教学活动,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机构的教职员工及学生。

第三条本机构的宗旨是培养学生的艺术兴趣,提高专业技能,努力为社会输送高素质的艺术人才。

第四条本机构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求实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第二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五条本机构设有教务处,负责组织学生的学习计划、课程安排等教学管理工作。

第六条教师要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教学水平高,每学期要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第七条学生要遵守学校的纪律要求,服从教师管理,按时上课,认真学习,积极参与各项教育活动。

第八条学生在校期间如有发生违纪行为,学校将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第九条学生要爱护学校财产,维护教学环境,不得在校园内进行损坏、乱涂乱画等行为。

第三章教学质量管理第十条本机构实行“质量第一、学习第一”的教学理念,积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学校每学期都要组织学生进行学业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学生进行奖惩。

第十二条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考核评估,对教学水平较低的教师进行帮扶和提问。

第十三条学校要积极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及时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了解学生的发展变化。

第十五条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并解决心理问题。

第十六条学校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激发学生的兴趣,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五章器材管理第十七条学校要配备必要的教学器材,确保教学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学校要对器材进行定期检修,保证器材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章课外活动管理第十九条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相关领域的比赛和展览,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第二十条学校要开展各种类型的课外活动,拓展学生的视野,增加学生的知识储备。

第二十一条学校要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艺术培训学校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学校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艺术培训学校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学生和教师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教师、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三、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与学生、家长及同事建立良好的关系。

4.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关心学生成长,关注教育教学质量。

四、从业人员的管理1. 教师管理(1)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备课、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2)教师应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3)教师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4)教师应关心学生成长,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

2. 行政人员管理(1)行政人员应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行政人员应积极主动地为教师、学生提供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3)行政人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学校发展。

3. 后勤人员管理(1)后勤人员应确保学校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学生提供舒适的学习环境。

(2)后勤人员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制度,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3)后勤人员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五、奖惩制度1. 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从业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不力、损害学校利益的从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3. 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学生权益的从业人员,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艺术培训学校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广大学子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共同推动学校发展。

校外艺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校外艺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外艺术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及教职工。

第三条我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为我国艺术事业培养优秀人才。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艺术培训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和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职责,协同合作,共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三、招生与收费管理第七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学校招生简章应明确招生对象、招生条件、收费标准、退费政策等,并向社会公示。

第九条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区教委进行备案,并严格执行。

第十条学生报名时,学校应与学生或其监护人签订《校外艺术培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教学与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学校应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学生年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第十二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

第十三条教师应遵循教学大纲,注重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

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对学生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反馈教学情况。

五、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学校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奖惩制度第十九条学校对在教学、管理、科研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师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学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师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七、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艺术培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音乐艺术培训管理制度

音乐艺术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音乐艺术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培养具有较高音乐素养和艺术修养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音乐艺术培训中心的所有教师、学生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音乐艺术培训中心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学生为本,注重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2. 注重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3. 实施科学管理,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4. 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家长和学生的满意度。

第二章教师管理第四条音乐艺术培训中心应配备具有专业素养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1. 拥有音乐艺术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2. 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艺术实践能力;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五条教师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课程计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2. 重视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3. 认真备课,充分准备教学资料;4.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5. 严格遵守学校纪律,维护学校形象。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六条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时参加培训课程,不迟到、不早退;2. 服从教师安排,积极参与课堂活动;3. 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和同学;4. 主动向教师请教问题,提高自身音乐素养;5. 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努力提高成绩。

第七条音乐艺术培训中心应定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教学计划,以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八条音乐艺术培训中心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1. 课程设置制度;2. 教学计划制度;3. 教师考核制度;4. 学生管理制度;5. 财务管理制度;6. 设备管理制度。

第九条音乐艺术培训中心应定期对各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条音乐艺术培训中心对表现优秀的学生和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表彰和奖励措施:1. 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给予奖学金或荣誉称号;2. 对教学质量较高的教师,给予荣誉称号或物质奖励;3. 对积极参与培训活动的学生,给予荣誉称号或物质奖励。

艺术培训薪酬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薪酬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薪酬管理制度1. 薪酬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在建立艺术培训薪酬管理制度之前,首先需要确定薪酬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薪酬管理的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激励员工提高绩效、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建立公平公正的薪酬体系等。

薪酬管理的原则包括但不限于:绩效导向、公平公正、透明透明、与市场相适应、激励机制等。

2. 薪酬结构的设计艺术培训机构的薪酬结构应该是多层次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岗位津贴、提成等多种形式。

基本工资是员工的固定收入,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的表现和绩效进行奖励的一种激励机制,岗位津贴是针对特定岗位或特定条件的一种津贴形式,提成是根据员工的销售业绩进行奖励的一种方式。

3. 薪酬调整的机制艺术培训机构应该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薪酬调整机制,以确保员工的薪酬能够与市场相适应。

薪酬调整应该是绩效导向的,即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价后再进行薪酬的调整。

薪酬调整应该是公平公正的,即薪酬的调整应该是公平公正的,不会存在歧视性。

薪酬调整还应该是透明透明的,即员工应该清楚地知道薪酬的调整原因和依据。

4. 奖励机制的建立除了基本的薪酬机制外,艺术培训机构还应该建立一套奖励机制,以激励员工不断提高自己的表现和技能。

奖励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年终奖、优秀员工奖、学习进修补贴等。

这些奖励机制既可以是经济奖励,也可以是非经济奖励,以满足员工不同的需求。

5. 薪酬管理的监督和评估艺术培训机构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薪酬管理监督和评估机制,以确保薪酬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效果。

薪酬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应该是定期的,包括但不限于:薪酬执行情况的跟踪、员工满意度的调查、薪酬管理政策的评估等。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优化。

6. 薪酬管理的挑战和应对策略艺术培训薪酬管理也面临一些挑战,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竞争激烈、员工流动性高、员工多样性等。

针对这些挑战,艺术培训机构应该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例如建立更加灵活多样的薪酬结构、提高员工培训和发展机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等。

艺术培训机构教务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机构教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艺术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学秩序,促进学员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务管理目标1. 明确教学目标,制定符合学生发展需要的教学任务。

2. 关注培养学生的艺术修养、技能和创造力等方面。

3. 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4. 加强教务管理,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三、教务管理职责1. 教务处负责制定和实施教务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教务工作的落实情况。

2. 教师负责执行教务管理制度,保证教学质量。

3. 学员应遵守教务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教学活动。

四、教务管理制度1. 教学计划管理(1)制定学期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进度等。

(2)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保证教学质量。

2. 课程设置与管理(1)根据学员需求,设置符合教学目标的专业课程。

(2)教师应按照课程要求,完成教学任务。

3. 教学评估与反馈(1)定期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估,确保教学质量。

(2)收集学员对教学活动的反馈,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4. 教学资源管理(1)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教学效果。

(2)定期更新教学设备,保证教学设施的正常运行。

5. 教师培训与考核(1)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对教师进行考核,确保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

6. 学员管理(1)建立学员档案,详细记录学员信息。

(2)对学员进行考勤管理,确保学员按时参加课程。

7. 教学纪律(1)教师应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缺课。

(2)学员应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参与教学活动。

五、奖惩制度1. 对表现优秀的教师和学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艺术培训学校日常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学校日常管理制度

一、引言为规范艺术培训学校的日常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学校成立校委会,负责学校全面工作。

2. 设立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财务处等部门,分别负责教学、学生管理、后勤保障和财务管理等工作。

三、教学管理1. 教师管理(1)教师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遵守国家教育法规,热爱教育事业。

(2)教师应按时到岗,认真备课,保证教学质量。

(3)教师需按照课程安排进行教学,不得擅自调课、停课。

(4)教师应关心学生,耐心解答学生疑问,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指导。

2. 课程管理(1)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需求,设置合理的课程体系。

(2)课程内容应注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3)学校定期对课程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课程设置。

四、学生管理1. 学生入学(1)学生需提交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学。

(2)学校对学生进行入学测试,了解学生基础水平,为后续教学提供参考。

2. 学生考勤(1)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不得无故缺课。

(2)学生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或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3)学生无故缺课,学校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3. 学生奖惩(1)学校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五、后勤保障1. 学校负责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确保教室、宿舍、食堂等设施齐全、卫生。

2. 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校园安全。

3. 学校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保障教学顺利进行。

六、财务管理1.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

2. 学校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师生监督。

3. 学校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有效利用。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校委会负责解释。

3. 学校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民办培训学校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民办培训学校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民办培训学校奖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培训学校的奖惩管理工作,加强师生行为的约束和规范,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民办培训学校奖惩管理制度》。

第二章奖励管理第二条学校将在学生的学习、品德、责任等方面设置奖励制度,根据学生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三条奖励范围:学习成绩突出、文体活动获奖、社会实践表现优秀等。

第四条奖励方式:书面表扬、口头表扬、奖状、奖品等。

第三章惩罚管理第五条学校将在学生的违纪、失信等方面设置惩罚制度,对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条处罚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

第七条惩罚的方式: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批评教育、约谈、留校察看、降低评优评先资格等。

第八条严重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欺凌他人、抄袭作业、擅自离校等)将会给予更为严厉的处罚,包括通报批评、停学、劝退等。

第四章奖惩管理程序第九条师生奖惩管理程序应遵循以下步骤:(一)奖励:根据学生的表现,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发现学生的优秀表现,并及时进行表扬奖励;(二)惩罚:对于学生的违纪行为,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应及时予以制止和批评教育,并按照违纪程度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三)记录:学校将对奖励和惩罚情况进行记录,便于了解学生的表现和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质;(四)通报: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将进行通报,及时向学生的家长进行汇报,帮助家长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的适用原则第十条奖励和惩罚的适用应符合以下原则:(一)公正:奖励和惩罚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二)适度:奖励和惩罚的力度应适度,不能过于严厉或过于宽容;(三)及时:奖励和惩罚应及时给予,不能延误;(四)教育:惩罚不仅仅是为了惩罚,更重要的是为了教育,使学生认识到错误并纠正,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进行解释和修改。

最后,希望通过本《民办培训学校奖惩管理制度范本》,能够有效规范学校的奖惩管理工作,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优秀学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

艺术班奖惩制度方案模板

艺术班奖惩制度方案模板

艺术班奖惩制度方案一、奖惩制度的目的为了更好地激发艺术班学生们的学习热情和创造力,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本制度旨在鼓励学生们积极进取,表彰优秀,惩罚不良行为,促进艺术班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奖励措施1. 学习成绩奖励:每学期末,根据学生的专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选出成绩优异的学生,给予奖学金或奖品奖励。

2. 优秀作品奖励:对于在各类艺术比赛中获得奖项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3. 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对于在班级管理、组织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4. 进步学生奖励:对于在学期内学习成绩有显著提高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5. 综合素质奖励:对于在德育、体育、美育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三、惩罚措施1. 学习成绩惩罚:对于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警告或记过处分,并督促其加大学习力度。

2. 不良行为惩罚:对于违反校规校纪、课堂纪律、宿舍管理等不良行为的学生,给予相应的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 艺术比赛失误惩罚:对于在艺术比赛中出现失误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加强训练,提高水平。

4. 失职失责惩罚:对于在班级管理、组织活动等方面失职失责的学生,给予相应的警告或记过处分。

四、实施原则1. 公平公正:奖惩制度应保证公平公正,对待所有学生一视同仁,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

2. 教育为主:实施奖惩时,应以教育为主,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奖励与惩罚。

3. 家校合作:奖惩制度的实施需要家校双方的共同努力,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

4. 定期评估:学校应定期对奖惩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奖励与惩罚的内容和标准。

五、实施步骤1. 制定奖惩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奖惩制度方案。

2. 宣传和培训: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奖惩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双方了解制度内容。

3. 实施奖惩:根据制度规定,对学生的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实施奖励与惩罚。

艺术培训机构员工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机构员工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机构员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机构正常运作,确保培训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以及兼职员工。

第三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五条员工应当按时参加工作,不得擅自缺勤、迟到早退。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私用手机、上网、看视频等,影响工作效率。

第七条员工不得在工作中泄露机构的机密信息,不得与学员进行不正当交往。

第八条员工不得在工作中接受学员或家长的礼物、回扣等物品。

第九条员工不得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对待学员应当认真负责。

第十条员工应当保持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员工应当遵守基本礼仪,与同事、学员礼貌相待。

第十二条员工不得辱骂、侮辱同事或学员,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第十三条员工不得传播虚假信息,不得参与谣言传播。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维护机构形象,不得在公共场合损害机构声誉。

第十五条员工在处理工作上出现问题时,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瞒报漏报。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劝退等。

第十八条员工严重违规,涉嫌犯罪的,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员工对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机构。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经由机构领导批准后执行。

以上为艺术培训机构员工规章制度,望员工牢记并遵守,确保机构的正常运作和培训质量。

艺术类培训学校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艺术类培训学校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艺术类培训学校从业人员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第二章培训与考核第四条新入职的从业人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方法、学校规章制度等。

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在职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新课程、新理念、新技术等。

第六条学校设立考核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七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学校将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第三章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第八条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声誉,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耐心解答学生疑问。

第十条从业人员应严谨治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共同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泄露学生隐私。

第四章工作纪律与考勤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五条从业人员应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六条从业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物。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表现优秀的从业人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从业人员,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九条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学校将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艺术培训班纪律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班纪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艺术培训班的纪律管理,确保培训班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员良好的学习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艺术培训班的所有学员、教师及工作人员。

三、纪律要求1. 学员纪律(1)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2)学员应遵守课堂纪律,保持教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3)学员应尊重教师,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互动,不得随意打断教师讲话。

(4)学员应爱护教学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占用。

(5)学员应遵守培训班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2. 教师纪律(1)教师应按时到岗,认真备课,保证教学质量。

(2)教师应尊重学员,关心学员的学习和生活,不得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员。

(3)教师应遵守课堂纪律,保持教室安静,不得随意离开课堂。

(4)教师应积极参加培训班的各项活动,共同维护培训班的教学秩序。

3. 工作人员纪律(1)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培训班正常运作。

(2)工作人员应尊重学员、教师,热情服务,不得推诿、懈怠。

(3)工作人员应遵守培训班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纪律、表现优秀的学员、教师及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纪律的学员、教师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3. 对严重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学员、教师及工作人员,予以除名或解聘。

五、附则1. 本制度由艺术培训班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学员在艺术培训班中能够专心学习,提高自身艺术素养。

同时,也希望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培训班的教学秩序。

艺术培训相关规章制度有哪些

艺术培训相关规章制度有哪些

艺术培训相关规章制度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艺术培训机构的教学行为,维护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安全,树立良好的教育教学风气,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艺术培训机构的教职工、学生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严格遵守教育法规,积极开展艺术教育教学工作,努力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第四条艺术培训机构要进行规范管理,落实教学责任,定期进行教研活动,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不断完善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五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依法设立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和内容,制定教学计划和进度表,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第六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配备合格的教师队伍,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教学经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第七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开展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八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关注学生的个性特点,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习能力,采取差异化教学,提供个性化辅导。

第九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为学生提供恰当的指导和帮助。

第十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反馈学生成绩情况,帮助家长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第三章课程管理第十一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求,制定合适的课程设置,保证课程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第十二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课程内容的管理和审核,确保课程设置符合教育教学要求,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三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课程考核制度,科学合理地进行课程考核,充分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落实课程质量监控和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课程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校园安全和师生安全。

第十六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和学习环境。

艺术培训班薪酬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班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艺术培训班(以下简称“培训班”)的薪酬管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班全体员工,包括教师、教务人员、市场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培训班的薪酬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薪酬水平为基础,结合岗位性质、工作职责和绩效表现来确定。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培训班薪酬结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福利。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地方标准,结合行业水平,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和难度,设定相应的岗位工资。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计算绩效工资。

第八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等,根据员工的贡献和培训班的业绩进行分配。

第九条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一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特殊调整:因岗位变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情况,可进行特殊薪酬调整。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三条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创新能力等方面。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和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薪酬发放第十六条薪酬发放实行月结月清制度,每月底前发放当月薪酬。

第十七条薪酬发放前,人力资源部门对薪酬进行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八条薪酬发放后,员工如有疑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培训班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薪酬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结语本制度旨在为艺术培训班员工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共同推动培训班的发展。

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范本

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的运营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员工、教师、学生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本机构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第一的原则,努力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文化艺术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机构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院长:全面负责本机构的各项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2. 教务处:负责教学管理、课程设置、教师培训等工作。

3. 学生处:负责学生管理、招生就业、学生活动等工作。

4. 办公室:负责机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对外联络等工作。

5. 财务处:负责机构财务管理、报销审批、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五条教学目标:1. 培养学生扎实的艺术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技能。

2. 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艺术修养。

3. 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六条课程设置:1. 根据学生需求,开设各类文化艺术课程,如音乐、舞蹈、美术、戏剧等。

2. 课程设置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第七条教师管理:1. 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资格证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2. 教师应按时完成教学工作,不得擅自离岗、旷工。

3. 教师应积极参加教学研讨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八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机构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第九条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认真完成作业,积极参加各类活动。

第十条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务处请假。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本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教学场所、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举办各类活动时,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对表现优异的教师和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本机构院长负责解释。

艺术培训学校奖励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学校奖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发师生在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艺术培训学校的发展,特制定本奖励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艺术培训学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校内各类活动参与者。

第三条奖励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奖励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奖励种类第四条奖励分为以下几类:1. 教学奖励:对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教学质量优异的教师给予奖励。

2. 管理奖励:对在管理工作中尽职尽责、成绩显著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3. 服务奖励:对在服务工作中热心周到、成绩突出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4. 创新奖励:对在教学方法、管理方法、服务方法等方面有创新、取得明显成效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5. 表彰奖励:对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

第三章奖励标准第五条教学奖励标准:1. 教学质量优秀:教学质量考核排名前20%的教师。

2. 教学成果显著:所教授学生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国内外比赛中获奖的教师。

第六条管理奖励标准:1. 管理工作优秀:管理工作考核排名前20%的教职工。

2. 管理成果显著:在管理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建议,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教职工。

第七条服务奖励标准:1. 服务态度良好:在服务工作中热心周到,受到学生、家长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2. 服务成果显著:在服务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建议,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教职工。

第八条创新奖励标准:1. 创新成果显著:在教学方法、管理方法、服务方法等方面有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

2. 创新成果得到认可:创新成果在学校内部或外部得到认可。

第九条表彰奖励标准:1. 比赛成绩优异: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2. 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学习和生活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第四章奖励程序第十条奖励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 评选:由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奖励标准进行评选。

2. 公示:将评选结果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 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4. 发放:审批通过后,由学校财务部门按照规定发放奖励。

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艺术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促进艺术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教学、行政、后勤等部门及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本机构遵循“以学员为中心,以质量为根本,以创新为动力”的原则,致力于为学员提供优质的艺术教育服务。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四条教学部门负责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第五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学能力,遵守教学纪律,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辅导。

第六条教学内容应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教育政策,符合学员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

第七条教学设施设备应齐全、完好,满足教学需求。

第八条定期组织教学质量检查,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估,对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建立学员成绩跟踪制度,对学员的学习进度、成绩进行记录和分析,为学员提供个性化教学服务。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条教师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教师队伍的素质。

第十一条教师应参加岗前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二条教师应定期参加业务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关爱学员,尊重学员个性,维护学员权益。

第十四条教师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时到岗,不得无故缺勤。

第十五条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章学员管理第十六条学员入学前,应进行面试,了解学员的基本情况,确保学员符合入学条件。

第十七条学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十八条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有困难,应及时向教师反映,教师应给予耐心指导和帮助。

第十九条学员应积极参加各类艺术活动,提高自己的艺术素养。

第二十条学员毕业前,应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通过考核,取得相应证书。

第五章行政管理第二十一条行政部门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艺术培训考勤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艺术培训中心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员学习效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艺术培训中心全体教师和学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

第二章考勤范围第四条教师考勤范围包括:上班时间、上课时间、休息时间、请假时间等。

第五条学员考勤范围包括:上课时间、休息时间、请假时间等。

第三章教师考勤管理第六条教师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务处请假。

第七条教师上课应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做好课前准备。

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接打电话,确保课堂秩序。

第八条教师请假需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时间超过一周者,需提供相关证明。

第九条教师请假期间,教务处负责安排代课教师,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第十条教师每月考勤情况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学员考勤管理第十一条学员应按时参加课程,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务处请假。

第十二条学员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接打电话,保持课堂安静。

第十三条学员请假需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时间超过一周者,需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四条学员考勤情况将作为教学质量评估和学员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考勤记录与公示第十五条考勤记录由教务处负责,每月汇总后公示,接受全体教师和学员监督。

第十六条教务处定期对考勤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考勤情况,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十七条对考勤表现优秀的教师和学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考勤表现较差的教师和学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九条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教师和学员,经教育无效者,可取消其授课资格或学习资格。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艺术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考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艺术培训中心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确保学员的学习效果,为艺术培训中心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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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培训学校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员工。

三、主管部门本制度管理部门为综合管理部。

四、奖励(一)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计功、计大功、升迁或晋级、通令嘉奖等荣誉称号。

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和荣誉证书或奖状。

(二)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1.在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的同时,注重教学方面的创新,班级升学率达98%以上。

3.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中有功,使学校财产和职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方面事迹突出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7. 每学期(或学年)评出一个或两个优秀班组,可获得相应奖励,并授予“优秀集体”称号。

8、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五、处罚(一)对员工的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留用察看、撤职、开除。

对员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同时,可以附加扣发1~3个月的绩效奖金;降级,在降级的同时,扣发4个月绩效奖金。

凡受公司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只发给试用期工资;对员工的行政处理:辞退(解除合同)、开除。

1.行为规范处罚(1)保持衣冠干净整齐,胸牌佩戴应符合公司规范要求,禁止赤膊、赤脚、穿拖鞋、背心等现象,违者每次罚款5元。

未经领导批准的,私自调班的,不服从管理、调配,违反内部管理规定的,无理顶撞的,罚款3元。

(2)1、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2元;30分钟到1小时,罚款5元;1到4小时,记为矿工。

不执行请、销假规定,罚款2元。

(3)未经领导批准的,私自调班的,不服从管理、调配,违反内部管理规定的,无理顶撞的,罚款3元。

(4)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与学生或其家长发生不礼貌行为,罚款3元。

遵守“6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现场管理规定,按照“6S”标准对所属区域及员工进行管理,保持清洁、优美、卫生的环境,培养员工素养。

乱丢垃圾、纸屑、随地吐痰、罚款2元;在生产区域或宿舍区乱倒垃圾、杂物、脏水、剩余饭菜污染环境,罚款2元,并责令清理干净。

(4)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使用污言秽语或追逐嘻闹,讲话声量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标准,违者罚款10元。

(5)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窜岗、离岗或扎堆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也不得影响他人工作,违者罚款10元;睡岗罚款5~10元。

(6)实行日落原则,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完,不拖拉。

违着罚款5-10元。

(7)不允许在禁烟场所吸烟,违者罚款10元。

(8)下班离开时应关闭电脑、空调、电灯等用电设备设施,关锁好门窗。

发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每次罚款5元。

(9)工作时间内玩电脑游戏、看电影、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每次罚款5元,连续三次校内通报批评。

(10)使用电话言简意赅,勿占用时间过长,禁止用办公电话聊天,严禁拨打自动声讯电话,严禁占用电话炒卖股票,违者罚款10元。

(11)爱护公司财物,勤俭节约,杜绝各种浪费。

动用学校财物从事私活加工,按材料加工费的5~10倍予以罚款,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12)严禁盗窃学校财物,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尽忠职守,严守公司秘密,严禁擅自复制、查阅及泄露学校文件及资料,不得携带机密资料外出,一旦发现,作内部下岗处理,罚款100~300元,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16)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声誉和形象的行为,违者罚款5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另行处理。

(17)准时出席各类会议,迟到5分钟以内,普通员工罚款5元,中层干部罚款10元,高层领导罚款30元,5分钟以上翻倍,无故缺席会议罚款20元;三次以上无故缺席者,罚款100元,若有事需提前10分钟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18)严禁擅自撕毁和更改公司各种告示、通知及现场各种张贴文件、图画等,违者罚款10元,并负责赔偿损失。

(19)严禁乱涂画、乱张贴等污损设备、墙面的行为,保持现场环境整齐清洁,违者罚款10元。

(20)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不得随意带闲杂人员进入公司内,违者每次罚款10元。

(21)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并按公司规定上交归档,若造成遗失、外流者,根据情节严重罚款10~30元。

(22)干部和职能人员若滥用职权,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要从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 教师管理处罚(1)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2)教师必须等自己办的学生全部被接走后方可下班,违者处罚责任人10元/次。

(3)现场吸烟,处罚当事人5元/次。

(4)不服从领导调配,直接领导有权责令停职检查(停职期间不发工资);无理取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上岗前不允许汹酒,一经发现,直接领导有权不准其上岗,停工时间作事假处理并罚款20元。

(6)故意损坏工具、公物,照价赔偿,并罚款10元,取消1-3个月绩效奖金;遗失工具、公物的,照价赔偿,影响生产和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3.安全、保卫管理处罚(1)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必须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物品、消防器材,进行分类放置,专人严格保管,消防器材点检按安全检查、按保安部门规定执行。

凡因管理不善、督查不严或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对责任者罚款1000元,取消3个月的绩效考核工资和年度奖金;后果严重的,给予行政工资降级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惩处。

(2)严禁酒后上班,违者罚款10元,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

(3)擅自移动、挪用、损坏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罚款10元。

(4)员工在公司内外进行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传播淫秽物品、参与邪教、进行迷信、流氓活动及吸毒的,从严从重处理,罚款50-100元,取消3个月的绩效奖金。

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公司察看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2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以下处分,同时作下岗处理:1.将本校物资私自赠与他人或偷窃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价值在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者。

2.故意损坏学校财产,价值在1000元以下者。

3.安全事故直接责任,损失在1000-10000元之间者。

4.打击、报复及变相打击报复管理人员,情节较轻的。

5.营私舞弊,损公肥私,有贪污受贿行为情节较轻者。

6.受个人利益驱使,造成学校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者。

7.破坏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扰乱社会治安,有损学校形象者。

8.未经许可兼任其他企业职务者。

9.篡改发票,损公肥私者。

10.擅离职守(包括值勤时间)导致财产损失等情形重大者。

11.拒绝工作、借故停止工作或怠工事实确实,经吩咐仍不执行,态度恶劣者。

12.借本校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损害学校名誉情节较轻者。

蓝海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一、岗位职责(一)、办公室职责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

其职责是: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门职责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教育部门职责1、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3、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选择印发实事、形式教育材料,供班主任、教师在学生中进行宣传教育。

4、总结和交流班主任、教师开展德育工作的经验。

5、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教育先进工作人员”活动。

6、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务部门职责1、负责学籍管理和学生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2、组织印刷发放教材、讲义和习题。

3、制定并调整课程表。

4、做好学生反馈工作的总结。

5、做好全校考务工作。

6、保存并做好与兄弟学校交换教学资料工作。

7、负责全校教室、专用教室安排,做到合理使用。

8、负责对外宣传、咨询、接待工作。

(五)、财务部门职责1、在校长领导下做好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学校的年度预算和年终决算。

2、贯彻勤俭办学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办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3、负责管理学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计发教师课酬和管理人员工资、津贴、福利等。

办理收支、审核、出纳、报账、记账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5、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6、每会计年度,认真做好财务会计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重大事项,应在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予以说明。

7、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学习有关财务法规、制度等文件;参加教育和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水平。

8、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和相关安全工作。

9、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招生部门职责1、熟悉学校办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掌握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和指定教材,组织招生咨询工作,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

2、负责新生的招生与注册的具体组织工作。

3、掌握各学科、课程学习人数的增减变化,上报校长并通报教务人员作为编班、安排教室及教师的依据。

每天上报各课程招生报名人数及注册人数。

4、保存招生登记簿册及学生登记表等原始资料,建立相应的检索目录,及时将学生注册交费情况、考试情况、考试成绩及学科变化登记入学生档案。

5、按学校要求,协助会计做好收缴学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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