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人口登记表-空白-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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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短表A4无水印(七人普)

人口普查短表A4无水印(七人普)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备用表)经国务院批准进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的原始资料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仅供汇总使用公民应履行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义务表号:制表机关:文号:有效期至:R601表国家统计局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统字〔2019〕24号2021年3月户地址: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县(市、区、旗)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普查区_________普查小区_________建筑物编号_________住房单元编号_________户编号H1.户别H2.本户应登记的人数H3.本户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的出生人口H4.本户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的死亡人口H5.住所类型H6.本户现住房建筑面积H7.本户现住房间数1.家庭户2.集体户2020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数:________人户口在本户,2020年10月31日晚未住本户的人数:__________人男人女人男人女人1.普通住宅2.集体住所3.工作地住所4.其他住房5.无住房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间每个人都填报的项目3周岁及以上(2017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填报的项目15周岁及以上(2005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填报的项目D1.姓名D2.与户主关系D3.公民身份号码D4.性别D5.出生年月D6.民族D7.普查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居住地D8.户口登记地D9.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D10.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D11.受教育程度D12.是否识字0. 户主1. 配偶2. 子女3. 父母4. 岳父母或公婆5. 祖父母6. 媳婿7. 孙子女8. 兄弟姐妹9. 其他□□□□□□□□□□□□□□□□□□1. 男2. 女出生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族1. 本普查小区2. 本村(居)委会其他普查小区3. 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4. 本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5. 其他县(市、区、旗),请在下面填写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____________县(市、区、旗)6.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7. 国外1. 本村(居)委会2. 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3. 本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4. 其他县(市、区、旗),请在下面填写地址_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__县(市、区、旗)5. 户口待定→D111. 没有离开户口登记地 →D112. 不满半年3. 半年以上,不满一年4. 一年以上,不满二年5. 二年以上,不满三年6. 三年以上,不满四年7. 四年以上,不满五年8. 五年以上,不满十年9. 十年以上0. 工作就业1. 学习培训2. 随同离开/投亲靠友3. 拆迁/搬家4. 寄挂户口5. 婚姻嫁娶6. 照料孙子女7. 为子女就学8. 养老/康养9. 其他1. 未上过学2. 学前教育3. 小学4. 初中5. 高中6. 大学专科7. 大学本科8. 硕士研究生9. 博士研究生1. 是2. 否1. 配偶2. 子女3. 父母4. 岳父母或公婆5. 祖父母6. 媳婿7. 孙子女8. 兄弟姐妹9. 其他□□□□□□□□□□□□□□□□□□1. 男2. 女出生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族1. 本普查小区2. 本村(居)委会其他普查小区3. 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4. 本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5. 其他县(市、区、旗),请在下面填写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____________县(市、区、旗)6.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7. 国外1. 本村(居)委会2. 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3. 本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4. 其他县(市、区、旗),请在下面填写地址_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__县(市、区、旗)5. 户口待定→D111. 没有离开户口登记地 →D112. 不满半年3. 半年以上,不满一年4. 一年以上,不满二年5. 二年以上,不满三年6. 三年以上,不满四年7. 四年以上,不满五年8. 五年以上,不满十年9. 十年以上0. 工作就业1. 学习培训2. 随同离开/投亲靠友3. 拆迁/搬家4. 寄挂户口5. 婚姻嫁娶6. 照料孙子女7. 为子女就学8. 养老/康养9. 其他1. 未上过学2. 学前教育3. 小学4. 初中5. 高中6. 大学专科7. 大学本科8. 硕士研究生9. 博士研究生1. 是2. 否选择2-5的,跳至个人项目(超过五人的户,从第2张普查表起,户记录只填写“户编号”) 户编号 本户共 张 本张第 张每个人都填报的项目3周岁及以上(2017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填报的项目15周岁及以上(2005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填报的项目D1.姓名D2.与户主关系D3.公民身份号码D4.性别D5.出生年月D6.民族D7.普查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居住地D8.户口登记地D9.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D10.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D11.受教育程度D12.是否识字2. 子女3. 父母4. 岳父母或公婆5. 祖父母6. 媳婿7. 孙子女8. 兄弟姐妹9. 其他□□□□□□□□□□□□□□□□□□1. 男2. 女出生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族1. 本普查小区2. 本村(居)委会其他普查小区3. 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4. 本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5. 其他县(市、区、旗),请在下面填写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____________县(市、区、旗)6.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7. 国外1. 本村(居)委会2. 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3. 本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4. 其他县(市、区、旗),请在下面填写地址_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__县(市、区、旗)5. 户口待定→D111. 没有离开户口登记地 →D112. 不满半年3. 半年以上,不满一年4. 一年以上,不满二年5. 二年以上,不满三年6. 三年以上,不满四年7. 四年以上,不满五年8. 五年以上,不满十年9. 十年以上0. 工作就业1. 学习培训2. 随同离开/投亲靠友3. 拆迁/搬家4. 寄挂户口5. 婚姻嫁娶6. 照料孙子女7. 为子女就学8. 养老/康养9. 其他1. 未上过学2. 学前教育3. 小学4. 初中5. 高中6. 大学专科7. 大学本科8. 硕士研究生9. 博士研究生1. 是2. 否2. 子女3. 父母4. 岳父母或公婆5. 祖父母6. 媳婿7. 孙子女8. 兄弟姐妹9. 其他□□□□□□□□□□□□□□□□□□1. 男2. 女出生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族1. 本普查小区2. 本村(居)委会其他普查小区3. 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4. 本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5. 其他县(市、区、旗),请在下面填写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____________县(市、区、旗)6.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7. 国外1. 本村(居)委会2. 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3. 本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4. 其他县(市、区、旗),请在下面填写地址_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__县(市、区、旗)5. 户口待定→D111. 没有离开户口登记地 →D112. 不满半年3. 半年以上,不满一年4. 一年以上,不满二年5. 二年以上,不满三年6. 三年以上,不满四年7. 四年以上,不满五年8. 五年以上,不满十年9. 十年以上0. 工作就业1. 学习培训2. 随同离开/投亲靠友3. 拆迁/搬家4. 寄挂户口5. 婚姻嫁娶6. 照料孙子女7. 为子女就学8. 养老/康养9. 其他1. 未上过学2. 学前教育3. 小学4. 初中5. 高中6. 大学专科7. 大学本科8. 硕士研究生9. 博士研究生1. 是2. 否2. 子女3. 父母4. 岳父母或公婆5. 祖父母6. 媳婿7. 孙子女8. 兄弟姐妹9. 其他□□□□□□□□□□□□□□□□□□1. 男2. 女出生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族1. 本普查小区2. 本村(居)委会其他普查小区3. 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4. 本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5. 其他县(市、区、旗),请在下面填写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____________县(市、区、旗)6.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7. 国外1. 本村(居)委会2. 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3. 本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4. 其他县(市、区、旗),请在下面填写地址_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__县(市、区、旗)5. 户口待定→D111. 没有离开户口登记地 →D112. 不满半年3. 半年以上,不满一年4. 一年以上,不满二年5. 二年以上,不满三年6. 三年以上,不满四年7. 四年以上,不满五年8. 五年以上,不满十年9. 十年以上0. 工作就业1. 学习培训2. 随同离开/投亲靠友3. 拆迁/搬家4. 寄挂户口5. 婚姻嫁娶6. 照料孙子女7. 为子女就学8. 养老/康养9. 其他1. 未上过学2. 学前教育3. 小学4. 初中5. 高中6. 大学专科7. 大学本科8. 硕士研究生9. 博士研究生1. 是2. 否申报人(签字): 普查员(签字): 填报日期:11月 日。

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表(流动人口)

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表(流动人口)
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表流动人口姓名性别男女民族照片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暂住地址与房主关系婚姻状况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文化程度博士研究生大学高中初中小学文盲半文盲其他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其他血型a型b型ab型o型不明兵役状况未服退役现役预备役宗教信仰佛教道教天主基督伊斯兰其他身高现职业联系电话服务处所名称服务处所地址类别暂住人口浮住人口居住事由务工务农经商服务因公出差借读培训治病疗养保姆投靠亲友探亲访友旅游观光其他来本地时间居住证签发日期居住证编号有效期限生育情况是否生育是男女否
生育情况
是否生育□是男()女()□否;
是否采取节育措施□是□否卫生防疫近期来自否接种疫苗□是□否社会保险
是否办理养老保险□是,办理起始时间:;□否
是否办理工伤保险□是,办理起始时间:;□否
是否办理失业保险□是,办理起始时间:;□否
备注
采集民警:采集时间:居民签字:
*兵役
状况
□未服□退役
□现役□预备役
宗教信仰
□佛教□道教
□天主□基督
□伊斯兰□其他
身高
现职业
*联系电话
服务处所名称
服务处所地址
类别
暂住人口□
浮住人口□
*居住事由
□务工□务农□经商□服务□因公出差□借读培训
□治病疗养□保姆□投靠亲友□探亲访友□旅游观光□其他
*来本地时间
居住证签发日期
*居住证编号
有效期限
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表(流动人口)
*姓名
*性别
□男□女
*民族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号码
*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
*暂住地址
与房主关系
*婚姻
状况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一、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二、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

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三、填写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四、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一)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户别,,分“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填“家庭户”;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填“集体户”,、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姓名。

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担任,、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

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如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

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子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姓名,,填写本人姓名的全称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应本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

如本人要求填写本民族汉字或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本栏中填写弃婴,可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按照上述原则为其取名,、性别,,填写“男”或“女”,、曾用名,,填写本人过去正式使用过的姓名,、民族,,按照国家认定的民族的名称填写全称。

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

新生婴儿填写父母的民族,如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其民族成份由父母商定,选填其中一方的民族。

弃婴,民族成份不能确认的,应按照收养人的民族成份填写或由收养机构确定一个民族。

外国人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如本人的民族成份与我国某一民族相同,就填写某一民族,如“朝鲜族”;没有相同民族的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但应在民族名称后加注“入籍”二字,如“乌克兰(入籍)”,、出生日期,,按照公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本人出生的具体时间,如“, ,,,年,月,,日,时,,分”。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非标准自用版)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非标准自用版)

1. 配偶
1. 男
2. 子女
3. 父母
4. 岳父母 2. 女
或公婆
5. 祖父母
6. 媳婿

7. 孙子女
8. 兄弟姐妹
9. 其他
每个人都填报
R6.调查时点居住地
R7.户口登记地
R8.离开户口登记地时 R9.离开户口 间 登记地原因
1.本普查小区 2.本村(居)委会其他普查小区 3.本乡(镇)其他村(居)委会 4.本县(市、区)其他乡(镇) 5.其他县(区),请填写下面地址 6.港澳台或国外
省(区、市) 地(市)
县(市、区)
1. 没有离开户口 登记地→R10
2. 半年以下 3. 半年至一年 4. 一年至二年 5. 二年至三年 6. 三年至四年 7. 四年至五年 8. 五年至六年 9. 六年以上
工作就业 学习培训 随同离开投亲 靠拆友迁搬家 寄挂户口 婚姻嫁娶 照料孙子女 为子女就学 养老,康养 其他
省(区、市) 地(市)
1. 没有离开户口 登记地→R10
2. 不满半年 3半年以上不满一年 一年以上不满二年 二年以上不满三年 三年以上不满四年 四年以上不满五年 五年以上不满十年 十年以上
县(市、区)
1.本村(居)委会 2.本乡(镇)其他村(居)委会 3.本县(市、区)其他乡(镇) 4.其他县(区),请填写下面地址 5.户口待定→R11
1.未上过学 1. 是 2.学期教育
3.小学 2. 否 4.初中
5.高中 6.大学专科 7.大学本科 8硕士研究生 9.博士研究 生
每个人都填报
R1.姓名
R2.与户主 R3. 关系 性别
R4.身份证号码
1. 配偶
1. 男
2. 子女

2020人口普查上网填表

2020人口普查上网填表

2020人口普查上网填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首次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这次普查在传统普查员入户登记(11月1日至12月10日)的基础上,普查对象还可以选择自主填报(10月11日至11月5日)的方式上报本户人口信息。

自主填报以户为单位,普查员上门时提供专属二维码和自主填报码,微信小程序开展,每户可以由一名成员填写本户所有人的信息。

自主填报针对普查短表,如果您家被抽中登记普查长表,或者您家有港澳台居民或外籍人员,仍将由普查员入户进行登记。

长表入户登记时间为11月16日至30日。

自主填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填写时需填写标准时点的人口信息。

如在11月1日前已完成上报的,请在11月1日后再次确认,期间如遇家庭成员信息变化的,请及时对上报数据进行修改。

自主填报的普查对象请在11月5日二十四点前完成信息填报,如果在这之前未完成填报的,在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5日期间仍将由您所在社区的普查人员上门登记,届时请予以配合。

自主填报提交后如果发现填报信息有误,可以在11月5日之前再度登录普查小程序,点击取消上报后可再次进行修改。

11月5日后,可以联系负责本区域的普查员进行修改。

人口普查2020具体内容人口普查2020具体内容人口普查的统计对象,既包括我国境内的自然人,也涵盖身在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统计内容,包含姓名、公民身份证号、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这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按此规定,此次普查工作拟分三个阶段进行:1、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

这些工作都将在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以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如期进行。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一、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二、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

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三、填写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四、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一)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户别,,分“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填“家庭户”;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填“集体户”,、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姓名。

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担任,、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

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如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

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子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姓名,,填写本人姓名的全称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应本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

如本人要求填写本民族汉字或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本栏中填写弃婴,可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按照上述原则为其取名,、性别,,填写“男”或“女”,、曾用名,,填写本人过去正式使用过的姓名,、民族,,按照国家认定的民族的名称填写全称。

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

新生婴儿填写父母的民族,如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其民族成份由父母商定,选填其中一方的民族。

弃婴,民族成份不能确认的,应按照收养人的民族成份填写或由收养机构确定一个民族。

外国人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如本人的民族成份与我国某一民族相同,就填写某一民族,如“朝鲜族”;没有相同民族的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但应在民族名称后加注“入籍”二字,如“乌克兰(入籍)”,、出生日期,,按照公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本人出生的具体时间,如“, ,,,年,月,,日,时,,分”。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一、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二、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

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三、填写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四、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一)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户别,,分“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填“家庭户”;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填“集体户”,、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姓名。

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担任,、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

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如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

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子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姓名,,填写本人姓名的全称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应本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

如本人要求填写本民族汉字或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本栏中填写弃婴,可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按照上述原则为其取名,、性别,,填写“男”或“女”,、曾用名,,填写本人过去正式使用过的姓名,、民族,,按照国家认定的民族的名称填写全称。

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

新生婴儿填写父母的民族,如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其民族成份由父母商定,选填其中一方的民族。

弃婴,民族成份不能确认的,应按照收养人的民族成份填写或由收养机构确定一个民族。

外国人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如本人的民族成份与我国某一民族相同,就填写某一民族,如“朝鲜族”;没有相同民族的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但应在民族名称后加注“入籍”二字,如“乌克兰(入籍)”,、出生日期,,按照公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本人出生的具体时间,如“, ,,,年,月,,日,时,,分”。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一、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二、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

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三、填写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四、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一)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户别,,分“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填“家庭户”;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填“集体户”,、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姓名。

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担任,、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

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如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

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子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姓名,,填写本人姓名的全称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应本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

如本人要求填写本民族汉字或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本栏中填写弃婴,可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按照上述原则为其取名,、性别,,填写“男”或“女”,、曾用名,,填写本人过去正式使用过的姓名,、民族,,按照国家认定的民族的名称填写全称。

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

新生婴儿填写父母的民族,如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其民族成份由父母商定,选填其中一方的民族。

弃婴,民族成份不能确认的,应按照收养人的民族成份填写或由收养机构确定一个民族。

外国人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如本人的民族成份与我国某一民族相同,就填写某一民族,如“朝鲜族”;没有相同民族的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但应在民族名称后加注“入籍”二字,如“乌克兰(入籍)”,、出生日期,,按照公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本人出生的具体时间,如“, ,,,年,月,,日,时,,分”。

《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填表范围:本辖区所有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员(包括人户分离和空挂户人员)、在此居住的寄住人员和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填写此表。

其中,常住户口人员,居住在本辖本址的仅填写“基本信息”;常住户口人员,离开户口所在的,在本市其他地方居住的,填写“基本信息”和“有户无人信息”;常住户口人员,离开本市6个月以上,到其他地方工作、生活和学习的人员,填写“基本信息”、“有户无人信息”和“流出信息”。

寄住人员填写“基本信息”和“寄住信息”。

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填写“基本信息”和“未落户信息”。

寄住人口中租赁房屋居住的,填写“出租屋租赁人信息”。

一、基本信息填写范围:常住户口人员(包括人户分离和空挂户人员)、寄住人员、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均应首先填写本栏信息。

1、“常住户口人员”由派出所民警先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出“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由采集人对照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住址等主要项目,与本人信息不一致或需要变更更正的,采集人员应向当事人说明,按照相关规定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审批手续,不能在项目栏内直接变更。

其他副项信息有变化或错误、信息项不全的,按当事人实际情况填写。

“寄住人口”按照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填写主要登记项目,其他副项信息按实际情况填写。

“未落常住户口人员”,的主要登记项目按当事人所持证件填写,其他项目按实际情况填写。

2、“别名绰号”是指未正式登记使用过的小名或诨名。

不属必填项,普通公民可不填写,重点人口及关注对象如有就要填。

3、“出生地”,填写常住人口出生所在地国家、省、市、区(县)名称。

“出生地详址”,填写常住人口出生的具体地址或医院名称。

4、“户籍地详址”,填写户籍登记地由社区民警编定的此房屋的标准门牌号码。

“实际居住详址”,填写现居住房屋的标准门牌号码;人户分离或空挂户人员,填写在武汉市内的现住地住址或流向地的住址。

常住人口登记表

常住人口登记表

常住人口登记表1.户别——分“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填“家庭户”;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填“集体户”。

2.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姓名。

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担任。

3.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

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或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

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

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

4.姓名——填写本人姓名的全称。

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应在本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

如本人要求填写本民族文字和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本栏中填写。

弃婴,可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按照上述原则为其取名。

5.性别——填写“男”或“女”。

6.曾用名——填写本人过去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7.民族——用国家认定的民族的名称填写全称。

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

新生婴儿填写父母的民族,如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其民族成份由父母商定,选填其中一方的民族。

弃婴,民族成份不能确定的,应按照收养人的民族成份填写或由收养机构确定一个民族。

外国人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如本人的民族成份与我国某一民族相同,就填写某一民族,如“朝鲜族”;没有相同民族的,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但应在民族名称后加注“入籍”二字,如“乌克兰(入籍)”。

8.出生日期——按照公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本人出生的具体时间,如“1992年6月27日8时20分”。

本人只记得农历日期的,须换算成公历后填写。

弃婴,如果出生日期不详,应由本人或收养机构确定一个日期。

9.监护人——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以及16周岁以下的公民补建常住人口登记表时,户口登记机关应为其填写或补填父亲、母亲等监护人的姓名。

弃婴,应填写收养人姓名或收养机构名称。

实有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市内未转)

实有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市内未转)
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 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
__文保分局__区__纺织路1号_街(乡镇)_武汉纺织大学南湖校区_社区居(村)委会 基 本 信 息
姓名 张三 公民身份号码 420152198802251546 详址 籍贯 中国 户籍地址详址 实际居住详址 文化程度* 兵役状况 父 母 亲 亲 武汉市洪山区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15号3栋A单元3楼302室 __雄楚大道__街(路巷)__15_门(楼)牌号___3__栋__A__单元__3__楼__302__室号 __民族大道__街(路巷)__1__门(楼)牌号___8__栋___A__单元__3__楼__305__室号 本科在读 未服兵役 姓 姓 姓 名 名 名 职业类别* 宗教信仰* 张** 陈** 学生 无 公民身份号码 公民身份号码 公民身份号码 服务处所 婚姻状况*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 未婚 身 高 168CM 联系电话 民 族 15526483525 汉 社保状况 专 长 书法、篮球 共青团员 学生 中国 武汉市洪山区 别名绰号 性 别 男 国家地区* 出生日期 1988-02 省市县(区)* 相片
出租屋租赁人信息
与房主关系 采集人: ○亲属○非亲属 程* 租住时间 采集时间:2010年 6 月 29 日 代理人 被采集人签字: 代理人联系电话 审核民警: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国家地区* 省市县(区)* 出生地
部门职务 血 型
政治面貌 身 份
A型
420152196501243254 配偶 420152196703256435 监护关系 公民身份号码 信息级别 姓名
监护人
A
寄 住 信 息
寄住原因 户主姓名 求学入托 房主姓名 户主身份证号码 房主身份证号码 与户主关系 其他 寄住时间 2008.09-2012.06

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模板doc

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模板doc

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模板doc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身份证号照片*姓名 *性别●男○女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 *户口类别●农业○非农业*户籍省县*户籍地详址 *身高血型型*婚姻状况○未婚●已婚○丧偶○离婚*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是否残疾 *居住事由*有无随行车辆○博士○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专○中专中技○技工学校●高中○初中○小学○文盲○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群众○其他○是●否●务工○务农○经商○保姆○服务○因公出差○借读培训○治病疗养○投靠亲友○探亲访友○旅游观光○其他○有●无残疾类型 *随行车辆类型○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智力○肢体○精神○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客车○轿车○半挂车*是否工会会员*是否服兵役○是●否*来本地日期 2013年03月01日*随行车辆车牌号 *预期居住时间●大于30日○小于30日居住信息*现居住地详址哈密县(市区)沁城街(路巷)乡小黄山2 号(村) 3区温州东大*现联系电话 150*********居住方式○单身居住○家庭居住○合伙居住●集体居住○其他*住所类别○租赁房屋○租住保障型住房●单位内部○工地现场○居民家中○集中公寓○旅店○医院○学校○培训机构○救助站○自购房○购买保障型住房○其他*房主(单位)名称温州东大32号矿*房主(托管人)身份证号就业信息*是否就业●是○否*就业单位温州东大工程有限公司黄山西铜镍矿32号矿项目部就业单位电话6973729就业单位地址新疆哈密市沁城乡小黄山2号3区合同类型○未签○短期合同●一年以上长期合同从事职业会计参保类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计划生育信息*是否夫妻同行○是●否 *配偶姓名 *配偶身份证号生育子女数男人女人节育时间年月日节育措施○口服避孕药○注射避孕针○皮下埋植避孕剂○避孕套○女性绝育术○男性绝育术未避孕原因○待孕○现孕○绝经○其他未避孕原因婚育证明编号婚育证明发证机关婚育证明发证日期年月日(携行儿童)随同未满16周岁人员信息*关系身份证号*姓名*性别○男○女*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有无预防接种证○有○无*就学阶段○未上学○幼儿园○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就读学校*关系身份证号*姓名*性别○男○女*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有无预防接种证○有○无*就学阶段○未上学○幼儿园○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就读学校居住地社会关系*关系○家属○亲戚○朋友○同学○战友身份证号*姓名*性别○男○女*民族居住地详址工作单位从事职业*联系电话*关系○家属○亲戚○朋友○同学○战友身份证号*姓名*性别○男○女*民族居住地详址工作单位从事职业*联系电话备注此处贴身份证复印件填表人:填表日期: 2012年05月25日注:1、带“*”号的项目为流动人口信息必填项,不填视为不合格表单。

常住人口登记表--空表

常住人口登记表--空表

姓 名

与登记人 关系
居民身 份证
申领原 因 居民身 份证 交(缴) 销
地址或服务处所






曾用名 出生日期 监护人
监护关系
住址
本市(县) 其它住址
籍贯 公民身
份 证件编
号 文化程度
身高 服务处所
何时何因 由何
地迁来本市
常住人口登 记表




出生 地 公民出 生证 签发日 期
户号:
户主 姓 名
与户主关系
性 别
民 族

婚姻 状况
血 型
宗教信 仰
居民身 份证 签 发日期
兵役状 况 职 业
年月日
1
(县) 何时何因由 何地迁来本
址 何时何
因 迁往本何
地 何时何
因 注销户

申报人签章:
承办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加盖户口登记机关 户口专用章
登记日期:
年 月日






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


变更、更正后
申报人签
承办人签
变动日期


2
电话号 码
记 居民身份 证
有效 期

社 会 事 关

常住人口登记表-薛瀚楠

常住人口登记表-薛瀚楠






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
项目
变更、更正后
变动日期
申报人签章
承办人签章








兵役状况
未服兵役
身高
175
血型
A
职业
普通员工
服务处所
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何时何因由何
地迁来本市(县)
2012年3月29日因工作签约由山西省小店区坞城路696号迁入
何时何因由何
地迁来本址
年日
何时何因
迁往何地
年月日
何时何因
注销户口
年月日
申报人签章:薛瀚楠加盖户口登记机关
承办人签章:登记日期:2012年7月11日
户别
常住人口登记表
户主姓名
与户主关系
集体户
姓名
性别

曾用名
民族

出生日期
1987年1月7日时分
监护人
出生地
山西省柳林县
监护关系
公民出生证
签发日期
住址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西路13号
本市(县)
其他住址
籍贯
山西省柳林县
宗教信仰

公民身份
证件编码
居民身份证
签发日期
2008.3.22
文化程度
本科
婚姻状况
未婚

2020年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户主姓名底册

2020年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户主姓名底册

户主姓名底册户编号建筑物编号住房单元编号户地址户主姓名摸底时住本户的人数(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户口在本户,摸底时未居住在本户的人数摸底时住本户,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数外来:摸底时住本户,户口不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数外来:户口在本户,摸底时未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不满半年的人数户口登记在本村(居)委会,摸底时居住在国外或港澳台的人数2019.11.01-2020.10.31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数是否自主填报联系方式预约上门时间备注户口在本村(居)委会的人数户口在其他村(居)委会的人数户口待定人数现居住在本村(居)委会其他普查小区的人数现居住在本村(居)委会以外的人数出生人数死亡人数M 0M1M2M3M4M5M6M7M8M9M10M11A1A2A3A4M12M13M14M15M16M17M18合计。

居住证表格(非学生):南宁市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正反面打印)

居住证表格(非学生):南宁市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正反面打印)

南宁市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登记单位:编号:*登记人:*登记时间: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填表对象为居住在南宁市辖内的非本市户籍流动人员。

此表用于流动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和申办《广西居住证》。

2.表中带“*”的项为必填项。

若申办《广西居住证》,表中灰底内容项同为必填项。

3.表中有选项的均为单选项,请在对应选项前打“√”。

4.“职业类别”按国家有关标准可分为:①农、林、牧、渔、水利业;②工业;③地质普查和勘探业;④建筑业;⑤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⑥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应和仓储业;⑦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业;⑧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⑨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业;⑩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⑪金融、保险业;⑫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⑬其他行业。

5.“居住地址详址”要严格按照县(区)、乡镇(街道办)、街(路、巷)、门(楼)牌号、房屋具体详址的顺序填写。

例1:明秀东路(街路巷)175号(门楼牌号)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小区、学校、大院)31栋(栋号)2单元(单元)5层(楼层)504号(房号)(房屋具体详址)例2:南铁北一区(街路巷)鑫三角苑小区(小区、学校、大院)12栋(栋号)3单元(单元)5层(楼层)501号(房号)(房屋具体详址)6.“关系”是指与填表对象关系。

归类为:①子女、②亲友、③非亲友。

7.“特殊信息”是指以下特殊人员:A、(疑似)传销;B、吸毒;C、刑释解教;D、社区纠正;C、精神病患者;D、流浪乞讨;E、艾滋病患者。

此项由登记工作人员填入对应字母编号。

8.“备注”填写应说明的其他情况或特殊情况。

9.“随行家庭成情况”一栏如不够填写,可填写在表格背面的下方。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一、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二、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

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三、填写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四、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一)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户别,,分“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填“家庭户”;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填“集体户”,、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姓名。

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担任,、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

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如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

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子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姓名,,填写本人姓名的全称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应本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

如本人要求填写本民族汉字或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本栏中填写弃婴,可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按照上述原则为其取名,、性别,,填写“男”或“女”,、曾用名,,填写本人过去正式使用过的姓名,、民族,,按照国家认定的民族的名称填写全称。

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

新生婴儿填写父母的民族,如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其民族成份由父母商定,选填其中一方的民族。

弃婴,民族成份不能确认的,应按照收养人的民族成份填写或由收养机构确定一个民族。

外国人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如本人的民族成份与我国某一民族相同,就填写某一民族,如“朝鲜族”;没有相同民族的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但应在民族名称后加注“入籍”二字,如“乌克兰(入籍)”,、出生日期,,按照公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本人出生的具体时间,如“, ,,,年,月,,日,时,,分”。

常住人口登记表-空白-2020版

常住人口登记表-空白-2020版
常住人口登记表-空白-2020版
户 别
常住人口登记表
户主姓名
与户主关系
姓 名
性 别
曾 用 名
民 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监护人
出 生 地
监护关系
公民出生证
签发日期
住址
本市(县)
其他地址
籍贯
宗教信仰
公民身份
证件编号
居民身份证
签发日期
文化程度
婚姻状况
兵役状况
身高
血 型
职业
服务处所
何时何因由何地
迁来本市(县)
年 月 日
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址
年 月 日
何时何因
迁往何地
年 月 日
何时何因
注销户
年 月 日
申报人签章: 加盖户口登记机关
户口专用章
承办人签章: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一、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二、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

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三、填写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四、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一)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户别,,分“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填“家庭户”;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填“集体户”,、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姓名。

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担任,、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

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如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

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子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姓名,,填写本人姓名的全称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应本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

如本人要求填写本民族汉字或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本栏中填写弃婴,可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按照上述原则为其取名,、性别,,填写“男”或“女”,、曾用名,,填写本人过去正式使用过的姓名,、民族,,按照国家认定的民族的名称填写全称。

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

新生婴儿填写父母的民族,如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其民族成份由父母商定,选填其中一方的民族。

弃婴,民族成份不能确认的,应按照收养人的民族成份填写或由收养机构确定一个民族。

外国人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如本人的民族成份与我国某一民族相同,就填写某一民族,如“朝鲜族”;没有相同民族的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但应在民族名称后加注“入籍”二字,如“乌克兰(入籍)”,、出生日期,,按照公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本人出生的具体时间,如“, ,,,年,月,,日,时,,分”。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一、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二、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

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三、填写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四、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一)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户别,,分“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填“家庭户”;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填“集体户”,、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姓名。

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担任,、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

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如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

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子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姓名,,填写本人姓名的全称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应本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

如本人要求填写本民族汉字或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本栏中填写弃婴,可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按照上述原则为其取名,、性别,,填写“男”或“女”,、曾用名,,填写本人过去正式使用过的姓名,、民族,,按照国家认定的民族的名称填写全称。

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

新生婴儿填写父母的民族,如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其民族成份由父母商定,选填其中一方的民族。

弃婴,民族成份不能确认的,应按照收养人的民族成份填写或由收养机构确定一个民族。

外国人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如本人的民族成份与我国某一民族相同,就填写某一民族,如“朝鲜族”;没有相同民族的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但应在民族名称后加注“入籍”二字,如“乌克兰(入籍)”,、出生日期,,按照公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本人出生的具体时间,如“, ,,,年,月,,日,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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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何时何因
迁往何地
年 月 日
何时何因
注销户
年 月 日
申报人签章: 加盖户口登记机关
户口专用章
承办人签章: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户 别
常住人口登记表
户主姓名
与户主关系
姓 名
性 别
曾 用 名
民 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监护人来自出 生 地监护关系
公民出生证
签发日期
住址
本市(县)
其他地址
籍贯
宗教信仰
公民身份
证件编号
居民身份证
签发日期
文化程度
婚姻状况
兵役状况
身高
血 型
职业
服务处所
何时何因由何地
迁来本市(县)
年 月 日
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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