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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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 (1)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经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 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经最高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 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2、特殊情况: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区分
适用范围 双方身份 审判制度 合议(仲裁)庭组成 回避制度 申请方式 开庭 公开
仲裁
合同关系、财产关系 平等主体间 一裁终局 1名或3名单数 √ 书面 √ ╳
特殊情况: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民事诉讼
财产关系、人身关系 平等主体间 两审终审 3名以上单数 √(口头/书面) 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 书面/口头 √ √
特殊情况:国Leabharlann Baidu机密或以当事人医院可以不公开审理,但结果必须公开。
行政复议
具体行政行为 不平等主体间 / / √ 书面/口头 ╳(书面审查) ╳
行政诉讼
具体行政行为 不平等主体间 / / √ 书面 √ √ 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 二审判决: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 1、一般情况下:基础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 1、法院不受理的诉讼: 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2、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1、两个爹:县级以上政府部门 2、一个爹: (1)海关 (2)金融 (3)国税 (4)外汇管理 (5)安全机关 (6)政府 3、没爹:省级政府、国务院各部门

(2)行政法规、规章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机关内部行为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3、申请时间: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2、审理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当地的地方性法规。(不包括规章)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3、一审判决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做出 4、诉讼时效: 4、答复时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 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 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 知道做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最多不得超过30日。 (2)不动产,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 做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生效
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审:送达15日不上诉 二审为终审判决
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级别管辖


行政复议机关的选择:
(1)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1、普通管辖:原告就被告。特殊情况如下: (1)住国外、找不到人、被关押——原告住所地 (2)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经常居住地 2、特殊管辖 (1)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 (2)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被告住所地 (3)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被告住所地 地域管辖 无 (4)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等纠纷——公司“住所地” (5)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被告住所地 (6)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时地、侵权结 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 (7)交通事故请求损害——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 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 3、专属管辖: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 4、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共同管辖——“立案在先”原则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不能提请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 2、不适用《仲裁法》 (1)劳动争议 (2)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特殊情况 3、内容 (1)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的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 1、一审终审制 (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 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所做的一审判决裁定 2、诉讼时效 (1)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a:一般诉讼时效:2年 b:特别诉讼时效:1年(身体/质量/拒付、寄存物丢失) (2)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最长诉讼时效:20年 3、诉讼时效期间中止(暂停)——因“不可抗力、其他障碍” 等客观原因 4、诉讼时效期间中断(重头再来)——因主观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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