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CB23设计变更申请报告
合同名称:轨道交通11号线川杨河停车场水系调整工程三标联系河合同编号:轨11G-2010—018-申嘉(2)
致:上海高波工程咨询监理服务有限公司(监理机构)
由于在联系河桩号LW0+900~LWO+958以及LE0+392~LE0+465、LE1+010~LE1+074发现暗浜,经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相结合:此地原为民房建筑,勘察报告未能进一步查明其分布范围。因此我方从控制质量方面出发,提出设计变更。敬请监理、设计、业主考虑,谢谢!
承包人:上海浦东新区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川杨河停车场水系调整工程3标项目部
项目经理:(签名)
日期:2012年月日
监理机构
初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期:年月日
设计单位
意见
设计单位:
负责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建设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
工程变更建议书
施工时发现周营供水厂厂址地形与原设计不符,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测量,厂区现状地面高程(平均值)比该村正常地面高程(以黄孟营村小学门前水泥路中心高程为准,假定该点高程40.00米)低2.6米左右。
经联合商议,确定以下调整方案:
1、清水池顶面高程确定为40.00米(以黄孟营村小学门前水泥路中心高程为40.00米计),与黄孟营小学门前水泥路高程持平,水厂内地面(即房屋室外地坪)确定为39.00米。水厂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管道等的相对高差保持与原设计图纸一致。
2、外购土方将场内地面填筑至39.00米高程。
3、从水厂大门口至小学门前水泥路(长约55米),按设计要求需修建一条4米宽的进场道路(水泥路),该道路东西两端高差1.0米,修筑时平顺连接(即进场道路西侧高程与学校门前水泥路持平40.00米,东侧与水厂内水泥地面持平39.00米)。
4、管理房、门卫室、化验室、发电机房等房屋的基础样式、尺寸、基底高程经设计单位现场勘察、钻探后进行设计调整。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CB23变更申请报告
(承包[周口水建]变更04号)
合同名称:沈丘县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1标合同编号:SQYS—2010—EPSG —01
致:周口市大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机构)
由于周营供水厂的围墙需要建在回填土方上等原因,我方今提出工程变更。变更内容详见附件,请贵方审批。
附件:1. 工程变更建议书。
承包人:周口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称及盖章)
项目经理:(签名)
日期:2011年1月5日
监理机构
初步意见
监理机构:周口市大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全称及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
设计单位
意见
设计单位:周口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全称及盖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
发包人
意见发包人:沈丘县水利局(全称及盖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
批复意见
监理机构:周口市大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全称及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设计单位、发包人3方审签后,承包人、监理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工程变更建议书
由于周营供水厂新建围墙基础位置下部为土方回填(填土深度最低在1.35米以上),为防止回填土不均匀沉降导致围墙断裂和应发包人要求,特提出以下变更建议:
1、原围墙基础垫层设计为150mm厚3:7灰土,建议调整为150mm厚C15混凝土,并在垫层内下部适量配置钢筋(4Φ10通长筋,Φ6@250分布筋),以增加抗裂强度。
2、根据发包人要求,为美观和安全计,围墙墙体加高0.32米。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CB23变更申请报告
(承包[周口水建]变更02号)
合同名称:沈丘县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1标合同编号:SQYS—2010—EPSG —
01
致:周口市大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机构)
由于根据地形条件和发包人要求等原因,我方今提出工程变更。变更内容详见附件,请贵方审批。
附件:1. 工程变更建议书。
承包人:周口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称及盖章)
项目经理:(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
监理机构
初步意见
监理机构:周口市大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全称及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
设计单位
意见
设计单位:周口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全称及盖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发包人
意见发包人:沈丘县水利局(全称及盖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批复意见
监理机构:周口市大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全称及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设计单位、发包人3方审签后,承包人、监理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工程变更建议书
根据发包人、监理人要求,特提出以下变更建议:
1、管理房由平屋面结构改为坡屋面结构,房屋相应加高,室内增设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
2、发电机房与水质化验室合并,外观、长宽尺寸等与水质化验室协调一致。
3、井房与发电机房分开,单独设计布置。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