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饶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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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10.23•【字号】鲁政办发〔2024〕8号•【施行日期】2024.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4〕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山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0月23日山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精神,加快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构建完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全面加强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低碳根基,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

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年均增长6%左右,报废机动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50万辆,废旧家电年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

到2030年,全面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质量显著提高,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2亿吨,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总体居于全国前列。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6.28•【字号】鲁建城管字〔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的通知各市城市管理局,青岛、东营、济宁、威海、日照、聊城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举一反三,进一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19﹞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是公共环境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

加强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既关系到公共财政投入效益,又关系到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去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了部分省市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环境污染问题。

各市、县(市、区)城乡环卫一体化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运行和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切实把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将对环境的污染降至最低,不断提升转运站运行监管水平,提高转运能力。

二、合理布局,加强规范管理各市要统筹建设、合理布局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

城镇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城镇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综合考虑服务区域、转运能力、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垃圾分类等因素的影响,并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的要求,配套建设垃圾转运站。

原则上一个乡镇(街道)建设一处转运站,在满足垃圾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乡镇(街道)可共建共享。

衡水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衡水市人民政府令[2006]第3号

衡水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衡水市人民政府令[2006]第3号

衡水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正文:---------------------------------------------------------------------------------------------------------------------------------------------------- 衡水市人民政府令(〔2006〕第3号)《衡水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4月24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市长冀纯堂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衡水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构筑人文景观的城市生态环境,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衡水市市区(含开发区)内产生、收集、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衡水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衡水市市区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衡水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受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具体负责市区内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桃城区政府有关部门、高新技术开发区有关职能机构,建设、规划、房管、交通、交警等管理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做好工作。

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处置。

第五条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局应当根据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设置专门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并根据市区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6.28•【字号】东政字〔2023〕24号•【施行日期】2023.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字〔2023〕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东营市碳达峰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2023年6月28日东营市碳达峰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省工作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根据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抢抓山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机遇,牢牢把握“四个高”“两个高于”工作要求,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体系、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努力建设大江大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在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中打造东营样板,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

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逐步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3%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6.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垃圾分类背景下县域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

垃圾分类背景下县域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

垃圾分类背景下县域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崔洪涛,刘思成,李强,李涛,宋全振(滕州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山东滕州277500)【摘要】在垃圾分类的背景下,采取实地考察、采样分析和调查研究等形式,对近年来滕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及工作经验进行研究。

分析了当前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发展滞后、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存在短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整体偏低等问题。

同时,结合实际提出全面打造最优垃圾分类收运链条、建设新型环保固废循环经济静脉产业园、探索推行建筑垃圾“一体化”运作等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垃圾分类;无废城市;筛分治理;收运处理体系;末端处置中图分类号:X79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8206(2024)01-0099-05DOI :10.19841/ki.hjwsgc.2024.01.014Practical Exploration on the Construction of Urban and Rural Domestic Waste Treatment System at the County Level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Waste Classification CUI Hongtao ,LIU Sicheng ,LI Qiang ,LI Tao ,SONG Quanzhen(Tengzhou City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Management Service Center ,Tengzhou Shandong 277500)【Abstract 】In the context of waste sorting,and in the forms of field investigation,sampling analysis and investigationand research,the practical exploration and work experienc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urban waste treatment system in Tengzhou city in recent years were studied.The current problems such as the lagging development of domestic waste sorting,collection and transportation system,the shortcomings of waste terminal disposal facilities,and the overall low utilization rate of construction waste resources were analyzed.At the same time,combined with the practice,th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such as building an optimal waste classification,collection and transportation chain in an all-round way,building a new environment-friendly solid waste circular economy venous industrial park and explor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nstruction waste “integration”operation and so on.【Key words 】waste sorting;waste-free city;screening and sorting governance;collection-transportation-processingsystem;end disposal收稿日期:2023-06-20;录用日期:2024-01-08文章栏目:环境卫生管理与评价体系文章类型:观点性论文崔洪涛,刘思成,李强,等.垃圾分类背景下县域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J ].环境卫生工程,2024,32(1):99-103.CUI H T ,LIU S C ,LI Q ,et al.Practical exploration on the construction of urban and rural domestic waste treatment system at the county level underthe background of waste classification [J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Engineering ,2024,32(1):99-103.0引言在垃圾分类的大背景下,构建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是县级城市全面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关键举措,更是促进城市绿色发展转型、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山东省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山东省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山东省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动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有关要求,坚持“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全过程系统治理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贡献力量。

到2025年年底,各市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制度体系,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居民普遍形成垃圾分类习惯。

各县(市、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98%,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7%,全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公共机构300个,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市、区)30个、示范街道(乡镇)100个、示范社区(村庄)IoOo个。

二'重点任务(一)实施源头减量。

倡导“绿色办公”,加快推动无纸化办公,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办公场所使用再生纸制品。

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开展快递包装绿色治理行动。

积极推行大型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净菜上市工作,广泛开展“光盘行动”,有效减少厨余垃圾产生量。

督促指导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等领域经营者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

到2025年年底,全省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规范前端投放。

1.科学合理设置投放点。

加强源头分类管控,在居民区等各类场所设置与收集范围内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投放点和收集容器,并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

有条件的居民区可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的集中投放点,鼓励相邻区域共建共享,或采用电话预约、移动回收等方式上门收集。

东营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现状对策

东营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现状对策

东营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现状与对策摘要:介绍了东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现状,指出了现行收费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关键词:垃圾处理费、征收、对策中图分类号:r124.3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abstract: the article introduces the garbage collection of dongying city life present situation and has pointed ou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charge, then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key words: garbage treatment fee, collection, countermeasures当前,城市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与日俱增。

环卫部门不仅面临着堆积如山的垃圾需要处理,而且承担着资金缺口日益增大的困境。

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谁污染,谁付费”的理念和原则早已深入人心,多年来的实践经验证明,它是促使企业、个人实施环境保护活动,解决环保经费不足的有力措施。

同样,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通过垃圾收费不仅能在源头上形成垃圾减量的内在动力,改善城市环境,而且能有效地降低垃圾收运、处理成本,弥补环卫资金不足的状况。

如何征收垃圾费?在什么条件下启动收费?怎样使市民认同垃圾收费制度?是影响垃圾收费目的能否实现的关键因素。

一、东营市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法律依据为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步伐,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2002年6月,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开发布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以下简称国家四部委收费文件),这标志着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正式启动,收费文件规定,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于补偿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及合理盈利。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淮政办〔2020〕24号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淮政办〔2020〕24号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淮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19日淮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皖价服〔2007〕207号)和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辖三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渣土,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除外)。

第四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等环节所发生的运行和管理费用。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坚持“排污者付费”原则。

本市市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五条对城市低保对象等社会贫困人群按照“不增加新的负担、不降低生活标准”原则办理,其缴纳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城市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核定后返还。

对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免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24•【字号】东政办字〔2019〕44号•【施行日期】2019.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东营市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24日东营市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2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城乡污水治理,市政府确定自现在起至2020年年底,在全市开展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为确保工作成效,制定本作战方案。

一、目标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城乡共建、以城带乡,坚持系统治理、多元共治,以黑臭水体整治倒逼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长效机制保障黑臭水体治理战役成果,力求从根本上解决水体黑臭问题,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到2019年年底,摸清全市黑臭水体总数,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全市60%的黑臭水体完成整治;94%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40%的村庄(社区)生活污水得到治理。

到2020年年底,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县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70%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50%以上的村庄(社区)生活污水得到治理。

二、重点任务(一)消灭市、县建成区黑臭水体。

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11.25•【字号】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2号•【施行日期】2025.07.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2号)《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于2024年10月29日经东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11月2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1月25日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4年10月29日东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24年11月2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源头减量第三章分类投放第四章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第五章宣传引导与社会参与第六章保障措施与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三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

全县江河湖库近岸海域垃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全县江河湖库近岸海域垃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全县江河、湖库、近岸海域垃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开展全县辖区江河、湖库、近岸海域垃圾(包括生活垃圾、树枝杂物、水葫芦等各种漂浮物,下同)攻坚整治,全面实施河流、入海沟渠漂浮物等陆源垃圾入海管控及海上船舶和海水养殖等海上垃圾防治,确保辖区内所有河道、湖库、沿海近岸无漂浮垃圾,并建立江河、湖库、近岸海域垃圾整治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陆域范围为全县流域(干流、支流、沟渠)、湖库(小型水库、山塘、城乡池塘、滞洪区湖体)、沿海近岸海域、有居民海岛及海岸沿线。

三、重点任务(一)建立镇、村沿江沿海管控防线在镇域、村域交界处设立栏浮栅,安排专人进行监督管控,发现河道上游有大面积漂浮垃圾下泄或湖库水面及海面出现大面积漂浮垃圾时,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和河长,协调组织开展打捞清理工作,同时报告上一级河长制办公室。

结合已装或新装监控系统,形成全方位、覆盖广的江河、湖库、近岸海域垃圾监控网络。

(二)建立“三支队伍”集聚力量,着力打造“三支队伍”。

打捞清理队伍确保日常定员尽数清理打捞;应急处置队伍在台风或强降雨等应急情况发生期间投入使用,确保及时清理剧增的漂浮垃圾;巡查监管队伍定时不定时巡查督促执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三)全面清理流域、湖库、池塘、近岸海域漂浮垃圾对全县所有河道、小型湖库水面、近岸海域进行大规模、全方位的环境卫生综合清理,彻底清除影响河道、湖库、池塘、沿海断面水质及可视范围内的积存垃圾。

1.清理江河、湖库、近岸海域垃圾。

全面清理全县范围内的各类垃圾,各镇要加强所辖区域的垃圾保洁、收集、中转、处理能力建设,重点添置村(社区)垃圾保洁、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环卫队伍。

充分发挥河道专管员作用,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在水里、河边、湖库边、近岸海域偷倒、堆放垃圾的行为。

2.拦截、清理入海河流沟渠垃圾。

及时清理入海河流拦河闸坝前垃圾;沿海岸线各个防洪防潮水闸放水前,应对闸前垃圾进行清理,确保江河漂浮垃圾不进下游、不入海。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5.24•【字号】东政字〔2022〕24号•【施行日期】2022.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字〔2022〕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东营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2022年5月24日东营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东营市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行动、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行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行动(以下简称“两个清零、一个提标”),根据《山东省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系统推进、重点突破,绿色低碳、循环利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全过程管理,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快补齐城市建成区排水设施短板,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新时代东营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垦利区、广饶县完成整县(区)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

2023年,全市全面完成“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

全市完成59.7公里市政和1155个建筑小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完成清零;10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方案-垃圾清运工作方案三篇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方案-垃圾清运工作方案三篇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方案:垃圾清运工作方案三篇垃圾清运是指垃圾的收集和运输。

清运各种垃圾,如社区生活垃圾清运、建筑垃圾清运、渣土清运,同时对公司、企业、工厂、商场、酒店、建筑工地、学校、娱乐场所、培训中心等场所进行垃圾清运。

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方案:垃圾清运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方案:垃圾清运工作方案篇一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管理,妥善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机制,按照"方便群众、便于运转、生态环保'的原则,结合镇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立"户分类、村监管、镇收集、县处理'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常态化、规范化管理,集中开展生活垃圾清运行动,清除卫生死角,规范处理存量垃圾;建立属地管理责任机制,实行镇政府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确保各村专人负责,全面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二、工作内容(一)垃圾分类各村要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收集的重要意义,引导村民对生活垃圾和非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自备垃圾袋或垃圾桶盛装垃圾,存放于农户自家院内,生活垃圾日常不出户。

(二)集中清运各片垃圾清运员按规定路线,定时、定点上门将农户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转到指定垃圾中转站。

垃圾清运工作中,必须按社逐户清运到位,并督促农户将垃圾分类装车,建筑垃圾、生产垃圾等不符合中转站收集要求的垃圾不得入车,不得洒漏污染路面。

垃圾中转站倾倒垃圾时,要严格遵守中转站相关规定,照章操作。

各村要督促垃圾清运员逐户收集,督促农户按要求分类收集,并按时投入车内。

(三)人员配备根据我镇实际共需聘用7名垃圾清运员,垃圾清运员要求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能够按时完成垃圾清运任务。

镇政府负责购买垃圾清运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方保险,用工合同由镇政府与清运员统一签订,工资由镇政府统一发放,全额工资为1300元/月,依每月考勤情况支付工资。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4.25•【字号】东政发〔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2021年4月25日目录第一章开启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第一节发展回顾第二节形势环境第三节2035年远景目标第四节指导思想第五节“十四五”发展目标第二章优化提升空间布局第一节优化城乡空间格局第二节构建生态保护格局第三节塑强高质量发展格局第三章加强黄河三角洲保护治理第一节建设黄河口国家公园第二节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第三节加强环境污染系统治理第四节提高区域防洪减灾能力第五节强化资源综合利用第六节健全绿色发展体制机制第四章全面增强创新能力第一节系统搭建创新平台体系第二节着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第三节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第四节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系统第五章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第一节打造现代能源石化产业集群第二节优化提升优势传统产业第三节聚力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地第四节数字赋能产业发展第五节培育创新融合型新产业第六章完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第一节打造区域综合交通体系第二节加快推进数字新基建第三节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第四节完善能源供应保障基础设施第七章激发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第一节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第二节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第三节畅通经济循环体系第八章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第一节深化资源要素配置改革第二节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第三节加快推进金融生态修复第四节打造高效法治服务政府第九章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第一节开创外贸发展新局面第二节打造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第三节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第四节深化国内区域合作第十章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第一节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第二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第三节推进油地校融合发展第十一章弘扬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第一节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第二节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第三节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产业第十二章增进社会民生福祉第一节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第二节提高就业创业水平第三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第十三章加快健康东营建设第一节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第二节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第三节建立全方位健康保障体系第四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第十四章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节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第二节加强平安东营建设第三节全面增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能力第十五章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第二节凝聚团结奋进力量第三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第四节统筹规划体系建设第五节加强规划宣传监督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部署,根据《中共东营市委关于制定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集镇垃圾清运实施方案

集镇垃圾清运实施方案

集镇垃圾清运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各地集镇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数量逐渐增多,垃圾处理问题日益突出。

集镇垃圾清运工作的开展,对于维护环境卫生、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并实施集镇垃圾清运实施方案,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目标设定。

1. 实现集镇垃圾清运全覆盖,确保每个居民区域都能得到垃圾清运服务;2. 提高垃圾清运效率,减少垃圾滞留时间,降低环境污染风险;3. 增强居民环保意识,促进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和减量减害行动。

三、实施方案。

1. 建立健全垃圾分类体系,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制定相应的收运方案;2.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减量减害行动;3. 完善集镇垃圾清运设施,如建设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站等,以便于垃圾清运车辆的顺利进出;4. 加大对垃圾清运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和服务意识,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高效进行;5. 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制定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管理措施,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集镇垃圾清运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2. 加强对垃圾分类和减量减害行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环保意识;3. 加强垃圾清运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等设施,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4. 加大对垃圾清运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和服务意识;5. 与环保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管理措施,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预期效果。

1. 实现集镇垃圾清运全覆盖,确保每个居民区域都能得到垃圾清运服务;2. 提高垃圾清运效率,减少垃圾滞留时间,降低环境污染风险;3. 增强居民环保意识,促进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和减量减害行动,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

六、总结。

集镇垃圾清运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通过制定并实施集镇垃圾清运实施方案,可以有效提高垃圾清运工作的效率,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环境卫生的持续改善。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22•【字号】昌政办发〔2018〕30号•【施行日期】2018.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3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昌平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22日昌平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7〕44号)精神,加快推进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全过程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垃圾分类作为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全面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为建设国际一流科教新区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以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类别。

在党政机关率先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和镇(街道)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2018年东小口镇、小汤山镇、兴寿镇、崔村镇、十三陵镇、霍营街道完成创建工作,2019年南口镇、马池口镇、阳坊镇、百善镇、流村镇、延寿镇完成创建工作,2020年城北街道、城南街道、回龙观镇、沙河镇、北七家镇、南邵镇、天通苑南街道、天通苑北街道完成创建工作。

到2020年,基本实现公共机构(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及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和相关企业(主要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市场、写字楼等场所经营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居民基本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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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政办字〔2011〕18号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饶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广饶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广饶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加快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环卫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城乡统筹,资源整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体系,实现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全力打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健康和谐的城乡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与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城乡环卫管理体系和环卫服务体系,健全县、乡镇(街道)、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推进城乡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进程,实现垃圾从以简易填埋和简易焚烧为主的处置方式逐步向卫生填埋和带有烟气处理设备的焚烧处置方式过渡,使全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三、运作机制
(一)建立环境卫生网络管理机制。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运行监管,保证其正常有序运转,县城区内生活垃圾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清运,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按每1.5万人配备1辆清运车辆的标准配备垃圾清运车辆,按每75人配备1个垃圾箱的标准配备垃圾箱,按每300人配备1名保洁人员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

每天保洁人员将各户门口垃圾定时收集运送到村内的垃圾箱,由乡镇(街道)清运车辆进行收集并运送到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或乡镇(街道)无害化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广饶街道、乐安街道、大王镇、稻庄镇、李鹊镇、花官镇辖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到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可焚烧的固体垃圾运送到自建垃圾处理场自行集中处理。

丁庄镇、大码头镇、陈官乡辖区内产生的各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到自建垃圾处理场自行集中处理。

(二)建立运行资金保障机制。

县财政承担全县垃圾清运车辆、垃圾箱购置费用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各乡镇(街道)承担辖区内的垃圾清运费、保洁人员工资、垃圾箱和清运车辆维修维护费、自建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费等费用。

各乡镇(街道)每年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专项经费,保障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正常运行。

(三)建立考核机制。

县政府将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纳入对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的年度综合考核。

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进行考核。

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成立相应组织管理机构,配备精干力量,全力抓好辖区内村
庄(社区)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5日)。

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行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爱护环境,按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良好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社会氛围。

(二)准备及试运行阶段(3月6日至3月25日)。

1.统一采购垃圾集中清运车辆及垃圾箱并配发到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村(居)按标准配齐保洁人员及垃圾集中清运车辆驾驶员。

2.县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县环保、安监、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运行前初步验收,确保其达到运行条件。

3.各乡镇(街道)成立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管理运行制度;对政府(办事处)驻地及辖区内所有村庄(社区)和道路两侧的垃圾进行集中清运。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

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共同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准备及试运行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确保3月31日前全部验收合格。

(四)运行管理阶段。

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
全面运行后,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实行月检查、月调度、月考核,月考核结果及时报县政府,每月考核结果累计计分,作为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广饶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加强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多形式、不间断地宣传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逐步增强群众的文明意识和卫生意识。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层级责任制,将任务层层细化、量化、指标化,落实到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各村卫生保洁工作的基本要求和
具体标准,落实农户门前屋后保洁的各项制度;各保洁员要按照标准要求及时清扫、按时清运,确保农村卫生环境整洁,无垃圾污染。

对因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按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附:广饶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广饶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刘良范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李好德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刘法光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成员:杨保亮县监察局副局长、信访室主任
孟春香县财政局副局长、县非税收入征管局局长
顾晓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周玉岗县审计局副局长
李文江县环保局副局长
牛荣德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县城管执法大队大
队长
李光辉广饶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王海清大王镇党委组织委员、副镇长
王信东稻庄镇副镇长
宋安刚丁庄镇副镇长
李英杰李鹊镇副镇长
田涛大码头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司会丽花官镇副镇长
燕英华陈官乡副乡长
李在峰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
任、乐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李好德兼任办公室主任,牛荣德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主题词:城乡建设垃圾清运△方案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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