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崇雅中学高中部学籍管理制度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中学学生的学籍管理制度是指学校为了管理学生的学籍信息、监督学生的学习和行为,确保学生能够正常接受教育、提供学生相关服务的制度。
中学学生的学籍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学籍登记:学校会对每个学生进行学籍登记,包括个人信息、家庭背景、入学时间、学习成绩等。
2.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会建立学生的学籍档案,记录学生的相关信息和发展情况,用于学生的教育管理和评估。
3. 学籍变更:学生发生转学、休学、退学等情况时,学校会进行相应的学籍变更处理。
4. 学生出勤管理:学校会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管理,记录学生的缺勤、旷课等情况,并采取相应的追踪和教育措施。
5. 学生成绩管理:学校会定期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评估和管理,记录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业成绩等,为学生提供学习指导和辅导。
6. 学生行为管理:学校会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管理,制定相关规范和纪律,监督学生的行为,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7. 学生奖惩制度: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行为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惩罚,以激励学生积极向上、规范行为。
通过学籍管理制度,学校能够更好地管理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2024年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一)由学校教务处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
(二)凡因自动退学者,需填写《学生退学申请表》,交教务员备案。
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取消该生学籍,上报市教委。
(三)因出国而申请退学者,除遵循第二条款外,在退学前因办理出国事宜而请假的,正常在文明班评比中予以扣分,至该生退学止,一并取消其扣分。
(四)确因故需转学者,需填写《转学申请表》交教务处备案,经学校批准后,开出《转学证明书》,转出其学籍,上报市教委。
(五)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生活的,凭医院证明可以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以继续休学一年。
请事假、病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
(六)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____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____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____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学生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二、考勤(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教室(或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教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二)每班设立点名册,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等)均应由任课老师(或值周生)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计入学生手册,学籍表和学生档案。
(三)学生请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教导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教导处备案。
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补假。
凡无假条、无书面材料、未办手续而未到校者,均按缺课处理。
(四)考勤范围:上课、自习、晚修、两操、劳动、校会、班会。
(五)考勤人员:上课、自习、晚修、午读,由任课或落班老师考勤;劳动、校会、班会由班主任考勤;两操由学生会干部考勤。
中学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中学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前言学籍是学生在学校的全过程中与其紧密绑定的重要信息,其中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班级信息等多方面内容。
对于中学教育来说,建立健全的学籍管理规定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推动教育进步的必要手段。
本文将对中学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阐述和探讨。
规定内容学籍管理机构中学学校应当设立学籍管理机构,负责对学生学籍信息的管理及其变更、修缮等工作。
学籍管理机构一般由校领导、教务处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学校应当制定学籍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
学籍信息管理中学学籍信息分为两种:电子化学籍信息及纸质学籍信息。
其中电子化学籍信息一般由学校建立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纸质学籍信息则由学籍管理机构具体收集、整理并保存。
但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学籍信息,都应该遵循以下学籍信息管理原则:1.学生学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学生的各项信息;2.学生学籍信息应当及时、规范地进行录入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实时可靠性;3.学籍管理机构应当对学生信息进行保密,确保信息安全;4.学籍管理机构应当审查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反馈学生或者有关部门。
学籍变动管理在中学生涯中,学生的学籍信息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产生变动,例如学生转学或者更换班级。
在此过程中,为确保学籍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完整性,应当遵循以下学籍变动管理规定:1.学籍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学生学籍变更手续,对学生从一级学校转入本校的,应当从转学学籍迁入登记日起两日内完成登记工作;2.学籍管理机构对学生的学籍信息变更时,必须办理转移证明,并记录在学籍档案中,确保信息可查证;3.学籍管理机构应当将原有学籍信息与新的学籍信息进行核验比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4.学籍管理机构需对学生学籍变更前后进行学籍档案的核对,对首次录入或者补充的信息应当由学籍管理机构审查。
学籍档案管理中学学籍档案是学校和学生的重要资料,应当建立完整、规范、准确、实时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中学学籍管理制度1. 引言中学学籍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学生的学籍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教育质量、维护学生权益、实现教育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介绍中学学籍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学籍的定义、学籍管理的目的和原则、学籍管理的具体程序和学生违规处理等方面。
通过有效的学籍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学籍管理的定义学籍是指学生在中学期间的一系列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情况、奖惩记录等。
学籍管理是指对学生的学籍进行收集、记录、整理和管理的活动。
3. 学籍管理的目的和原则学籍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学校学籍管理的规范性和公正性,维护学生的权益,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
学籍管理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保密、及时和便利。
4. 学籍管理的具体程序学籍管理的具体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学籍登记学生入学时,学校将进行学籍登记,包括填写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家庭背景等。
学生和家长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
4.2 学籍记录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奖惩记录等信息进行学籍记录。
学生的学习情况将包括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奖惩记录将包括学生获得的荣誉和受到的处分。
4.3 学籍核实学校会定期对学生的学籍进行核实,确保学籍记录的准确性。
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申请学籍核实来查询和更正学籍记录中的错误信息。
4.4 学籍报表学校将根据学籍记录的情况生成学籍报表,用于学生评价、班级管理和学校决策等方面。
学籍报表将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奖惩记录等内容。
4.5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将建立学生学籍档案,综合保存学生的学籍记录和其他相关文档。
学生离校时,学校将为其办理学籍档案移交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5. 学生违规处理学生在中学期间如有违反学校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学生的违规行为将在学籍管理中记录,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高中学籍管理制度
高中学籍管理制度在我国的高中教育中,学生的学籍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学籍管理制度的实施,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学生的成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对高中学籍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一、学籍管理的背景和意义高中学籍管理制度的出现,是为了规范高中学生的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及保证高中教育的质量。
学籍管理使得学校能够了解学生的学业发展、品德成长和身心健康状况,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教育服务。
二、学籍管理的基本要求学籍管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备一定的品行和学业方面的基本素质。
学生的行为表现、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评价都会记录在学籍档案中。
三、学籍管理的组成部分学籍管理包括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学籍异动处理等内容。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行为表现进行奖励和惩罚,并将记录保存在学籍档案中,作为学生个人发展的参考。
四、学籍管理对学生的作用学籍管理旨在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责任感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通过奖惩制度的建立,学生能够更好地约束自己的行为,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提升自己的素质和能力。
五、学籍管理对教师的作用学籍管理制度对教师来说,是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提高学习成绩的重要手段。
教师可以通过关注学生的学籍记录来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以便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工作,更好地促进学生的进步和发展。
六、学籍管理对家长的作用学籍管理制度也对家长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家长可以通过学籍档案了解到孩子的学业和行为表现,及时发现问题,与学校共同配合,及时给予孩子指导和帮助,促进孩子全面发展。
七、学籍管理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尽管学籍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优势和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学籍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学校和教师的管理力量,健全完善学籍管理制度。
八、学籍管理的创新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学籍管理也可以逐步引入数字化管理。
学校可以建立在线学籍管理系统,实现学生学籍和学业信息的集中存储和查询,提高学籍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中学学籍管理制度(二篇)
中学学籍管理制度是指学校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对学生的信息进行管理和记录的制度。
它是中学教育管理的重要一环,对学校、家长和学生都具有重要意义。
中学学籍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同时帮助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下面是中学学籍管理制度的一些要点和措施。
一、学籍登记与管理:1.新生入学时,学校要对学生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家庭住址、家长联系电话等。
2.学校要对每个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业成绩、奖惩记录等,确保学籍信息的完整和准确性。
3.学校要定期更新学籍信息,包括学生的家庭变动、联系方式变更等,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
4.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籍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查阅学籍档案,并严格控制学籍信息的使用范围。
二、学籍异动管理:1.学籍异动包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情况。
学校要对学生的学籍异动进行审批和管理,确保学生的转学、休学等手续合法有效。
2.学校要建立学籍异动档案,记录学生的异动情况和相关手续,并及时向学生和家长通知学籍异动的结果。
3.学校要加强对异动学生的跟踪和辅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异动手续,并协助学生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三、学籍奖惩管理:1.学校要根据学生的表现,对其进行奖惩管理。
奖励可以是荣誉称号、奖学金等,惩罚可以是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2.学校要确保奖惩决定公正和公平,不搞任意开除学生和不公正评奖评优。
3.学校要在学籍档案中记录学生的奖惩情况,并向家长通报学生的奖惩结果。
这样有利于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习表现和学校对学生的评价。
四、学籍监管与应对:1.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学籍信息的监管,防止信息篡改和滥用。
同时要加强学生的学籍教育,引导学生自觉维护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学校要建立学生学籍追踪制度,及时发现学生的潜在问题和困难,开展辅导和帮助,做到及时干预和解决。
3.学校要建立学生学籍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
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制度规定
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制度规定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学籍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在册的全体学生。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学籍管理”是指依据本规定,对学生进行学籍注册、学籍宣布、学籍变动、学籍保管、学籍查询、学籍证明等事务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籍管理应坚持依法、公正、公平的原则,以服务学生为中心,加强管理,保障学生权益。
第二章学籍注册第一条学生入学后,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到班主任处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条学生入学注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 高中学历证明;2. 入学考试成绩单;3. 学生身份证明。
第三条学生入学注册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条学生入学注册后,由学校颁发学籍证明,并建立学生档案。
第五条学生注册后,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学制和课程安排进行学习。
第三章学籍宣布第一条学校每年在开学前的集会上,由校长代表学校宣布学生的学籍情况。
第二条学籍宣布包括新生名单、在校生名单、退学生名单等。
第三条学生及其家长有权对学籍宣布情况提出异议,学校将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第四章学籍变动第一条学生的学籍变动包括转学、复学、休学、退学、留级、加入学校等情况。
第二条学生转学时,须提供转学申请书,并经过班主任、辅导员和校领导的审批才能办理转学手续。
第三条学生复学时,须提供复学申请书,并经过班主任、辅导员和校领导的审批才能办理复学手续。
第四条学生休学时,须提供休学申请书,并经过班主任、辅导员和校领导的审批才能办理休学手续。
第五条学生退学时,须提供退学申请书,并经过班主任、辅导员和校领导的审批才能办理退学手续。
第六条学生留级时,须经过班主任、辅导员和校领导的评审,经过家长的同意后方可留级。
第七条学生加入学校时,须提供加入学校申请书,并经过班主任、辅导员和校领导的审批才能加入学校。
第五章学籍保管第一条学生的学籍证明、成绩单、奖惩记录等学籍材料由学生本人保管,妥善保存。
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中学校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中教育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高中阶段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校学籍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学籍注册与变更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注册手续包括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学籍注册表等。
第五条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第六条学生学籍注册、变更、注销等,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第三章学籍信息管理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
第八条学生学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第九条学校应定期对学籍信息进行审核、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条学生学籍信息仅用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学生奖惩、升学等事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章学籍奖惩第十一条学生在校期间,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违法乱纪等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期间,如有优秀表现,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学籍查询与使用第十三条学生有权查询本人学籍信息。
第十四条学校、教师、家长等因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需要查询学生学籍信息的,应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学生学籍信息查询,不得侵犯学生隐私。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中学生的学籍信息管理进行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安排。
学籍是学校对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学习情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的记录,包括学生的个人资料、入学年级、班级信息、学业成绩、奖惩记录等。
学籍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入学登记:学校通过入学登记程序,收集学生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并进行全面登记和记录,确定学生的入学年级和班级。
2. 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日常的学习情况、考试成绩、出勤情况等的统计和记录,包括学生的作业、考试成绩、课堂表现等方面的评价和评定。
3. 奖惩管理:学校根据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奖学金、荣誉称号、优秀学生干部等的评选和颁发;同时也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罚,例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4. 学籍变动管理:学校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和个人发展的需要,对学籍进行相应的变动管理,如晋级、留级、转学、休学、退学等。
5.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归档和保存,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有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全面的信息管理,提高管理效率,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同时,学生和家长也可以通过学籍信息的了解和查询,
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成绩,与学校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范本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学生学籍管理,保障学生的权益,提高学生的自律能力和学习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学所属各年级所有学生。
第三条学生学籍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评价和发展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科学的学籍管理机制,健全学籍管理制度,为学生提供公平公正的学习机会、评价机制和发展空间。
第五条学生的学籍记录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考勤情况、奖惩记录等内容。
第六条学生及家长应遵守本制度,并配合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籍建档第七条学生入学时,学校应书面告知学生及家长有关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征得学生及家长的同意。
第八条学校应及时为新生建立学籍档案,并做好学籍信息录入工作。
第九条学生的学籍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2. 家庭背景及监护人信息,包括父母姓名、职业、联系方式等;3. 学习情况,包括入学前的学习经历、成绩单等;4. 健康情况,包括体检记录、疾病史等;5. 奖惩情况,包括学校颁发的奖状、证书,以及违纪处分记录等;6. 其他相关信息。
第十条学籍档案应保存完好,保证学校可以及时、准确地查询学生的学籍信息。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对学生的学籍进行管理,包括学生学籍信息的录入、查询、更新和打印等。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学籍管理系统,确保学籍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学校应每学期进行学籍复核,核对学生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第十四条学生及家长有权对学籍信息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应及时核实、修改学籍信息,并告知结果。
第十五条学校应定期公布学生的学籍查询渠道和查询时间,方便学生及家长查询学籍信息。
第四章学籍奖励与处分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对学生进行学业、品德、成才等方面的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进行奖励和处分。
第十七条学校应设立学霸榜、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籍奖励制度,鼓励学生积极向上,提高学习水平和综合素质。
中学学籍管理制度制度
中学学籍管理制度制度一、背景与概述中学是学生求学的重要阶段,是学习知识、培养能力、塑造人格的重要场所,而学籍管理是中学教育管理的基础。
中学学籍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校园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建立健全的学籍管理制度,对于中学的稳定发展和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籍管理的内容和要求1.学籍档案管理学籍档案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记录,必须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要对每一位学生建立个人学籍档案,准确记录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业成绩、奖惩记录等,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
学籍档案的管理要求严格,学校要建立健全的学籍档案管理规定,规定学籍档案的保管流程、使用权限和查阅范围,加强档案管理的制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2.学籍异动管理学籍异动是指学生由于转学、休学、退学等原因而发生的学籍变动。
学校要制定明确的学籍异动管理规定,规定学生学籍异动的条件和程序,确保学籍异动的合法、规范。
对于因病、伤等原因需要休学的学生,学校要及时办理休学手续,妥善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好学籍异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学籍核查管理学籍核查是对学生学籍真实性、合法性的一项重要工作。
学校要定期对学生的学籍进行核查,核实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业成绩、奖惩记录等,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籍问题,保护学籍的合法权益。
4.学籍奖惩管理学校要建立健全的学籍奖惩管理制度,明确学生的奖惩内容、程序和标准,严格执行奖惩制度,激励学生勤奋学习、遵守纪律,同时对违纪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惩戒,教育学生学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5.学籍管理信息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学校学籍管理也应逐步实现信息化。
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及时、准确的录入和查询,提高学籍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三、学籍管理的机制和保障1.学校内部机制学校是学籍管理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学校要设置专门的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学籍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中学学籍管理规定(3篇)
中学学籍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学生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学生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背景、考试成绩等。
学生档案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管理,并严守信息保密原则。
2. 入学报到:学生入学报到时,需要提交相应的入学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相片等。
3. 休学、复学和退学:学生如需休学、复学或退学,需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
4. 学籍异动:学籍异动包括升级、留级、转系、转学等,学校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并及时记录学生学籍变动情况。
5. 学籍管理责任: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由学校负责,学校应明确学籍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并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
6. 学籍信息维护:学校应保证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更新学生信息,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7. 学籍档案保管:学校应做好学生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学籍档案的安全可靠。
学生毕业或离校时,学校应对学生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
8. 学籍查询与使用:学校可以向学生和家长提供学籍查询服务,并保障学生学籍信息的合法、合理使用。
9. 学籍证明与报名:学生需要向学校申请学籍证明时,学校应及时提供。
学生报名参加各类考试时,有关学籍信息应由学校提供。
10. 学籍变更手续:学生如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需要提供相应申请材料,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
中学学籍管理规定(2)中学学籍管理是指对中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一系列规定。
下面是常见的中学学籍管理规定:1. 学籍登记:学校要求学生在入学时提交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以便学校进行学籍登记。
2.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个人信息、成绩记录、奖惩情况等内容,并按照规定进行妥善保管。
3. 注册规定:学校要求学生按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如提交证明材料、缴纳学费等,以确保学生的合法身份和学籍。
4. 排课管理: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习需求和课程设置,进行排课管理,确保学生按照规定的课程学习。
中学学籍管理规定范本(三篇)
中学学籍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秩序,提高管理质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品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学学籍管理工作必须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目标,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为中心,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第三条学籍管理是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范畴内的一项基本工作,是社会主义教育管理体制中一环。
第四条学籍管理必须依法进行,依法对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加以保护。
第五条学籍管理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别指导相结合,保证集体组织和个别辅导、个别照顾辩证统一。
第六条学籍管理工作要坚持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学籍管理工作要注重对学生个体发展的关注与引导,促使学生实现自我价值的全面发展。
第八条中学学籍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独立、科学实施管理。
第九条学籍管理工作要坚持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发展等方面需求,为学生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
第十条学籍管理工作要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入学和转学第十一条入学和转学是学籍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学校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处理。
第十二条未取得中学毕业证书的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申请入学,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招生条件录取。
第十三条学生转入学校时,学校应当核对其入学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为其办理入学手续。
第十四条学生转学时,学校应当核实其转学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学籍调动手续。
第十五条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六条学生在转学前,应当履行应尽的义务,并交清所有学校规定的费用。
第三章学籍档案管理第十七条学生的学籍档案是学生个人学习记录和发展情况的载体,是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学生的学籍档案应当建立并保存至少五年。
学生离校后,学校应当将其学籍档案妥善保管。
第十九条学籍档案的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个人情况、奖励和惩戒情况、考试成绩、学年评语、奖学金评定等。
高中学籍管理规定_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方法
高中学籍管理规定_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方法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教育部制定了学籍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高中学籍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我省普通高中办学行为,提高普通高中科学管理水平,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受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境内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的高中部,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全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负责,学校具体实施。
全省普通高中学籍实行电子化管理,统一使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
二、入学注册第四条普通高中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有序招收录取新生。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8月31日前完成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并及时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
开学后一周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办理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学生入学。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伪造有关证件冒名顶替者;被其他学校重复录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学资格者;其他学校的在籍学生。
因病须休学治疗的新生,按休学规定办理。
第七条学校应按照办学规模及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班级学生数。
三、学籍建立第八条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并逐步完善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三)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等;(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六)享受资助信息;(七)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是指中学对学生学籍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
学籍是指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的相关信息和记录,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入学、转学、毕业、奖惩等情况。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籍登记:学校要求每位学生在入学时填写学籍登记表,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并进行证件核实和录入学籍系统。
2. 学籍变动:学生如有转学、休学、退学等变动情况,需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并办理相应手续,学校将进行相应的学籍变更。
3. 年级升降:学生在每学年结束时,根据学业成绩和日常表现,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年级升降的评定,决定其是否晋级或留级。
4. 毕业与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时,学校将颁发毕业证书,并将学生学籍变更为已毕业。
5. 奖惩记录:学校将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行为进行记录,以纪律与管理的目的。
奖励可以包括课程表现、竞赛成绩等方面的奖励,处分可以包括违纪行为、不良表现等方面的处分。
学校通过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可以对学生的学习、行为和发展进行规范和监管,确保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同时,学生也有义务遵守学校学籍管理制度,配合学校进行管理工作。
高中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高中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中学生的行为,维护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成长,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籍管理是高中学校教育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籍管理规定,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是高中学生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办法,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四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国际班等各个类型的学生。
第二章学籍注册第五条学籍注册是学生入学后的第一步,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完成注册手续。
第六条学生注册时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
第七条学生注册时需提供家长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学校在紧急情况下联系家长或监护人。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需要办理学籍转入手续的,需提供原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和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第九条学生须提供近期照片,作为学籍注册的重要材料之一。
第十条学生入学后需缴纳相关费用,包括学费、教材费等,方可完成学籍注册。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十一条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课程安排,不得擅自缺课或早退。
第十二条学生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文艺活动、体育活动等,不得擅自缺席。
第十三条学生在课堂上需遵守纪律,不得扰乱课堂秩序,不得在课堂上与他人打闹、交谈或使用手机等。
第十四条学生需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保持校园环境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第十五条学生须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夜不归宿,不得熬夜玩游戏。
第十六条学生尊敬师长,与师长交往时要保持礼貌,不得对师长不敬,不得与师长发生冲突或矛盾。
第十七条学生在学校内不得携带危险品、违禁品,不得参与赌博、吸烟、酗酒等违法活动。
第十八条学生在校内不得进行暴力行为、欺凌行为,不得侮辱他人,不得传播不良信息。
第十九条学生在校内不得擅自离校,必须获得教师或班主任的允许,方可离开校园。
2024年中学学籍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2024年中学学籍管理规定模版关于学生休学、出国(出境)就读及成绩考核等事项的管理规定一、休学管理1. 学生若需休学,应由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将审核这些材料,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2. 因伤病申请休学的学生,需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
3. 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需出具公安、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
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休学证明。
4. 学生休学情况将被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医院等出具的有关证明将作为休学证明存根的附件保存备查。
二、出国(出境)就读管理第十三条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应办理休学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1. 监护人需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并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
2. 学校将审核这些材料,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3. 审批通过后,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休学证明。
4. 学生出国、出境所需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三、休学答复与期限第十四条从收到休学申请之日起,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给予学生监护人明确的休学答复。
第十五条休学期限为一年,自缺课开始计算(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自批准之日计算(出国、出境)。
学生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四、复学手续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应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
五、成绩考核第十六条每学期进行期中、期末考试或考查,考试科目为国家或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科。
成绩采用等第记分,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百分制成绩需转换为等第通知学生,并记入学生档案。
不得公布考试名次。
第十七条学生学期成绩按平时学习成绩、期中、期末考试或考查成绩综合评定;学年成绩评定以第二学期为主。
第十八条期末、毕业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
补考成绩分为及格和不及格两级。
第十九条学生操行评语由班主任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进行评定。
初高中学籍管理制度制度
初高中学籍管理制度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学学籍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籍管理是中学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籍是中学生的身份证明,也是中学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学籍管理制度应当遵循诚信、公平、公正、规范、便利的原则,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第四条学籍管理工作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学校领导对学籍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学籍管理工作应当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形成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学籍的建立和管理第六条学籍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学生的基本情况。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和管理学生的学籍档案,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第八条学生离校、休学、转学等情况发生时,学校应当及时更新学生学籍档案,做好异动手续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九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学生的学籍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保证学籍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三章学生的入学与注册第十条学生入学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材料,并接受学校的审核和调查。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入学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学生的身份、学历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合法。
第十二条学生须按规定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未经学校同意,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学生,视为未注册学籍,不得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第四章学生的课程学习与考试管理第十四条学生应当按时到校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按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学习,完成教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和作业。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参加各类考试,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分。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依据学生实际情况,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及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第五章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学生有依法接受中学教育的权利,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第十九条学生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学校应当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学生的问题。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范本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的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学籍是学校对学生个人学习情况和发展变化进行记录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应坚持科学、公正、严谨的原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动学生健康成长。
第四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由学校依法进行,并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化系统进行辅助管理。
第五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由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负责,相关部门协助配合。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学籍档案,并定期进行档案审核、整理和更新。
第七条学生学籍管理应坚持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级管理。
第八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主动配合学校的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二章学生入学管理第九条学生入学时,应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名和准考证审核。
第十条学生入学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和准考证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十一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及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并进行审核核对,确保档案信息真实完整。
第十二条学生入学后,应参加学校举办的迎新教育和入学考核,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学业要求。
第十三条学生入学后,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籍注册,填写学籍信息表,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学生入学后,应按时提交学籍修改申请,如更换个人信息或转班转校等情况。
第十五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组织学生及家长签订学生学籍管理责任书,并明确学生学籍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学生入学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准歧视任何学生。
第三章学生休学管理第十七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时,应按学校规定进行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学生休学期满后,应及时向学校提出返校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学生因休学长时间未提出返校申请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在籍学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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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崇雅中学高中部学籍管理制度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学籍管理办法如下:一、招生和学籍我校每届新高一招生必须按照教育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初中档案在一周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取消学籍。
二、学生档案1、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
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1)初中升高中考生登记表和录取通知书;(2)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档案;(3)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4)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5)学生体格检查表;(6)高中毕业生登记表;3、学校应按国家规定建立高中学生档案,从一年级开始,对学生德育、学业、体育考核结果,按要求逐学期和学年进行登记。
学生档案由政教处管理。
学生毕业后,根据需要,档案可转给就读的高一级学校,或转给学生就业的单位,也可由学校保存,以备查阅。
4、学籍表、学生档案、、转学证、休学证、肄业证、毕业证全省统一格式,由学校填发。
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印制,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学校颁发。
5、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
6、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考勤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
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末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到课室(或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2、每班设立点名册。
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等)均应由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点名登记。
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
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学籍表和学生档案。
3、学生请病、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
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政教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政教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
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政教处备案。
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一百五十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学生家长。
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四、休学和复学1、学生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可准予休学。
2、学生休学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休学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经学校批准,可继续休学。
3、学生休学,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由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并发给休学证书,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保留学籍。
4、休学超过两年者应予退学。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不保留助学金及其它待遇。
5、休学期满需要复学时,须办理复学手续(因病休学的复学时应交健康证明),经教育局审批后,编入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休学期满后,超出一个月未办理复学或延期休学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其学籍不予保留,并通知学生及家长。
休学期间原则上不得转学。
6、毕业年级学生的休学要严格掌握,无极特殊情况,一般不准休学。
休学的学生,学校要将其病情填入学生体格检查表。
五、转学1、转入凡符合教育局规定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
(1)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教育局申请转学,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入前须由政教处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不予接收。
(3)转入后须填写转学生协议书,如违反协议立即清退。
(4)在原学校休学或留级的学生不予接收。
(5)手续不全或无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
2、转出凡有转出学生必须先由家长写出转学申请,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年级主任、教务处、政教处、主管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六、退学、开除1、学生因患严重疾病或家庭发生变故等情况,不能在校继续学习者,可申请退学,持家长的书面申请和家长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区政府的证明,由教务处、政教处审查,校长批准,办理退学手续。
2、学校开除学生学籍,应经校务会议或扩大行政会议讨论决定,报教育局批准备案。
学生开除学籍处分材料由学校留存。
七、升级、跳级、留级1、学生每学年经综合素质测评和学科学习业绩考核,符合升级条件者,准予升级。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合格,并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及其他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经学校审查批准,即使学科成绩不符合升级要求,本人要求升级的,也可准予升级。
3、学生学习业绩特别优异,能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力程度的,由任课教师推荐,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跳级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
4、普通高中实行留级制度。
学生确因学习成绩太差,在同一学年内经补考,必修科目中仍有三科不及格者,可予以留级或跟班试读。
留级学生数须控制在年级学生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下。
对留级的学生,须由学校出具留级证明。
证明中应有校长签字,经教育局批准。
学生留级不得超过两次。
毕业年级的学生不准留级。
八、成绩考核1、成绩考核分学期考试、学年考试、毕业会考。
当年尚未进行会考的科目,由学校组织进行学期、学年考试。
学期考试只考本学期所教的内容。
学年考试考一学年所教的主要内容,重点放在第二学期所教的内容。
毕业会考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
考查项目为劳动技术课和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
体育课由各校依据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按照《广东省中学生体育课成绩考核暂行办法》进行考试。
考试和考查一律在本学科教学结束后进行,学完一门考一门。
高一会考地理,高二会考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高三会考政治、语文、数学。
会考的考试科目由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卷、统计和报告成绩。
考查项目由市统一命题,县(区)学校组织实施。
2、因病不能参加学期或学年考试的学生,可具医院证明提出申请,经班主任、教导处批准,分别情况准予免试一部分或全部学科,或准予参加下一学期的补考。
免试学科的学期或学年成绩,可根据学生的平时成绩评定。
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考者,经校长批准,可参加下一年度的会考。
3、学期、学年考试成绩记入学籍表和学生档案,不合格学科均应由学校进行补考。
补考后随班升级。
4、毕业会考成绩不合格者,均应补考。
会考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允许利用选修课的课时补修不合格的学科。
补修后,参加下一年度该学科的会考。
考查项目补考,由学校组织,当年进行。
5、学期、学年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100分为满分。
毕业会考成绩考试采用百分制,考查只分合格、不合格两等。
6、因病不能参加学期或学年考试的学生,可凭医院证明提出申请,经班主任、教导处批准,分别情况准予免试一部分或全部学科,或准予参加下一学期的补考。
免试学科的学期或学年成绩,可根据学生的平时成绩评定。
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考者,经校长批准,可参加下一年度的会考。
7、学期、学年考试成绩记入学籍表和学生档案,不合格学科均应由学校进行补考。
补考后随班升级。
8、毕业会考成绩不合格者,均应补考。
会考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允许利用选修课的课时补修不合格的学科。
补修后,参加下一年度该学科的会考。
考查项目补考,由学校组织,当年进行。
9、毕业会考各科成绩合格,思想品德表现、体育均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会考成绩经补考后仍不合格和毕业年级缺考者,不能留级重读,只发肄业证书。
10、选修课结业后,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考核,成绩记入学籍表、学生档案。
九、奖惩1、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政治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符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标准的学生,由学校或有关部门授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某一方面成绩显著者,给予相应的表扬和奖励。
2、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定一次,学年结束时,由学校正式授予称号,发给奖状,以资鼓励。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3、对违纪、违法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情节经重,态度好坏,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
4、奖励或惩罚学生,须经学生评议,由班主任提出和征求任课教师意见,送政教处报校长审批,并通知家长。
5、对受处分的学生,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不要歧视,继续进行教育。
一年后确有悔改表现的,经讨论批准,可以撤销处分(开除学籍者除外)。
撤销处分的决定,应通知家长并向群众公布。
同时撤销原处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