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透水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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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透水事故应急预案
1.1总则
1.1为防止煤矿透水事故和有效提高煤矿企业各级人员对煤矿透水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消除透水事故隐患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煤矿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
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规程》、《XX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煤矿企业生产实际,编制本预案。
1.3 本预案适用于XX集团公司下属的煤矿企业发生透水事故的
应急处置。
1.2危险性(因素)与风险分析
2.1 煤矿企业生产工艺流程中,含水煤层涌水量大于正常涌水量、煤炭资源集中区矿井密集,各煤矿间宏观排水系统规划失调、采空区位置不确定或防护不到位、大量降雨导致煤层压力增大,土质疏松而渗漏、地表河床(积水坑)等,在一定条件下均对煤矿井下形成极大的威胁,一旦发生透水,将造成煤矿透水事故。
2.2 风险等级。
2.2.1 三级状态:煤层涌水量大于正常排水量,井下排水积坑水位明显上升、地面降雨量较大,使矿井范围内地表水坑积水达到3000立方米。
2.2.2 二级状态:采煤(掘进)工作面或巷道发现不明渗(淋)水、井下钻进时发生透水及其他透水征兆。
2.2.3 一级状态:采煤(掘进)工作面或巷道大面积透水、煤层涌水量超过正常涌水量的两倍及以上。
1.3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切实履行煤矿企业主体的安全生产职责,把保障企业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透水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及财产损失。
3.2坚持依靠科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高度重视煤矿透水事故的特点和危害基础上,采用先进技术,实行科学预防管理和先进的装备,增强应急能力和煤矿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
3.3 坚持快速反应,高效运转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级负责,企业责任主体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制订和完善避灾路线、井下防排水巡视检查制度和措施以及防止二次透水的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1.4组织机构及职责
1.4.1应急组织体系
煤矿透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矿长)
副组长:副总经理(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策划(技术)、安监、矿山救护、生产、物资、行政、医疗、后勤等部门负责人
1.4.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专业应急组、现场救援组、物资保障组、后勤医疗保障组、保卫组、通讯保障组,以上统称“事故应急小组”,各组组长为各部门负责人。
4.2.1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4.2.1.1负责煤矿透水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
4.2.1.2 组建应急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
4.2.1.3检查督促做好防止煤矿透水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4.2.1.4指挥开展事故应急处理、生产恢复等各项工作;
4.2.1.5负责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4.2.1.6 发布和解除应急命令、信号;
4.2.1.7 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请求;
4.2.1.8组织事故调查,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并形成应急总结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4.2.2专业应急组由策划(技术)部门牵头,运行(生产)各专业班组人员即为具体成员,策划(技术)部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职责为:
4.2.2.1设置或修筑隔离带,对现场进行物理隔离。
4.2.2.2改变运行方式等技术方案的确定和具体操作。
4.2.2.3协助进行现场恢复以及事故分析、调查工作。
4.2.3 现场救援组由矿山救护队和矿义务救援队组成,其职责是现场救援、人员及物资抢救、疏散。
4.2.4物资保障应急组由车队、物资供应人员组成,其职责是为事故处理提供车辆、抢险物资及备品备件保证,协助现场救护伤员。
4.2.5后勤医疗保障组为综合服务公司和医院,其职责是为事故处理提供医疗及食品保证,现场救护伤员。
4.2.6保卫组为保卫和安监部门,其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及矿区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确保事故现场不遭破坏,确保现场的治安秩序。
4.2.7通讯保障组设在行政部,信息中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通讯保障组全力确保生产、调度电话的畅通,确保值长岗位全国直拨电话的畅通
1.5预防与预警
1.5.1危险源监控
在煤炭生产和井巷掘进中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规定,落实专人加强对在井田范围内地表、采空区、排水积坑和周边其他矿井采空区积水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并建立记录;落实松散地质岩层渗(淋)水防范和日常监控措施;设立井下临时避灾场所和避灾路线等,及时发现和排除透水灾害隐患。
1.5.2预警行动
5.2.1三级状态时,负责巡视或工作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生产指挥中心,当值人员要立即通知策划(技术)、安监、生产等部门。
5.2.2二级状态时,负责巡视或工作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公司(矿)生产指挥中心,当值人员要立即通知策划(技术)、安监、生产、物
资等部门,报告透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5.2.3一级状态时,负责巡视或工作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公司(矿)生产指挥中心,生产指挥中心当值人员立即向透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各部门分别向相关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1.6信息报告程序
7.1发生三级状态时,生产指挥中心当值人员要立即通知策划(技术)、安监、生产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水情巡视和确认,查明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全面做好水灾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7.2发生二级状态时,由透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统一指挥救援工作,迅速组织现场人员撤至井下临时避灾场所,由策划(技术)、安监、生产等部门组成现场会诊组,对现场情况进行会诊确认,制定具体方案并立即实施。
7.3发生一级状态时,由透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工作,宣布启动本预案,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根据水灾现场实际情况,迅速组织现场人员沿避灾路线撤至地面或撤至井下临时避灾场所,查明透水情况、对井下积水进行强排或泻水、落实二次透水的防范措施。在井下排水过程中,发现有瓦斯涌出,要严格按照瓦斯排放要求先行排散瓦斯。
7.4 应急结束。当应急行动中确认人员全部撤离或得到救治、且透水源得到控制或二次透水危险排除,井下衍生的危险源得到控制,经事故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