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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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管理制度范文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范文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范文《民爆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爆物品的管理,防止民爆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民爆物品是指具有爆炸性能和使用目的的物品,包括爆炸物、烟花爆竹、炸药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民爆物品的使用、储存、销售、运输等相关活动。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四条在使用民爆物品之前,必须获得合法的批准文件,严禁私自购买、使用民爆物品。

第五条民爆物品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采取充分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由专业人员操作。

第六条民爆物品的使用地点必须经过批准,必须具备良好的安全条件,不得在人口稠密区域或者易燃易爆场所使用。

第七条在使用民爆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量和类型使用,禁止超量使用或者混合使用。

第八条在使用民爆物品时,必须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酒后操作或者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操作。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九条民爆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设置专门的储存仓库,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条民爆物品的储存仓库必须具备防火防爆设施,确保储存环境安全。

第十一条民爆物品的储存要按照不同种类和性能分类,并标明摆放位置和数量,严禁混合储存或者超量储存。

第十二条民爆物品的储存仓库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储存。

第十三条民爆物品的储存仓库必须进行定期的防火防爆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销售管理第十四条从事民爆物品销售的经营者必须具备合法的资质并获得相关证书,严禁未经合法授权的销售行为。

第十五条民爆物品销售必须按照规定的渠道进行,禁止在无证场所开展销售活动。

第十六条民爆物品销售必须依法向购买者提供购买明细和合格证明,并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民爆物品。

第十七条从事民爆物品销售的经营者必须保证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禁止违法销售、超量销售或者使用销售民爆物品。

第五章运输管理第十八条民爆物品的运输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获得合法的运输许可证。

第十九条民爆物品的运输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禁止违规运输、超量运输或者超速行驶。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规范和管理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活动,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运用,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民爆物品的生产企业、经销商、储存单位以及使用单位。

第二章:民爆物品的分类和管理第一条根据民爆物品的性质和用途,将其分为A类、B类、C类三种,分别对应不同的管理标准。

A类民爆物品A类民爆物品一般为高爆炸性物品,使用前需经过特殊许可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和使用。

B类民爆物品B类民爆物品包括一些较为常见的烟火爆竹等物品,需在规定的地点购买并使用,禁止私自携带和储存。

C类民爆物品C类民爆物品为一般民用烟花爆竹等物品,需在指定地点购买并按照规定的方式使用,不得私自组装和改装。

第二条各类民爆物品的销售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许可或违法携带使用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三章:民爆物品的生产要求第一条从事民爆物品生产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第二条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企业应按照相关环保法规进行处理,确保环境污染最小化。

第四章:民爆物品的储存和运输规定第一条储存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储存条件和设施,按照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储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二条运输民爆物品必须符合相关运输规定,使用专门的运输工具和包装,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泄露或损坏物品。

第五章:民爆物品的使用管理第一条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使用资质和证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使用,确保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第二条在使用民爆物品时,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操作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禁止使用过期或损坏的物品。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处罚规定第一条相关部门将定期对从事民爆物品活动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并能在严重情况下暂停或吊销相关许可证。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民爆物品管理制度一、概述1.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对民爆物品的管理,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使用和储存。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储存和销售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二、物品分类与管理2.1 民爆物品分类民爆物品分为爆破器材、烟火炮竹两类,依法需要行政许可的民爆物品另行办理相应手续。

2.2 监测与检查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民爆物品的监测与检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2.3 质量控制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民爆物品。

三、民爆物品的使用和储存3.1 使用原则使用民爆物品前,应对工作场所、人员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能够安全使用民爆物品。

3.2 储存管理(1)民爆物品应储存在专门的储存库房或专用柜子内,防潮、防火、防盗。

(2)储存库房和柜子应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安全性和稳定性。

3.3 灭火和事故应急处理(1)储存民爆物品的场所应设立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2)如发生民爆物品泄露、火灾等意外事故,应按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保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培训和教育4.1 培训内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民爆物品的操作和安全知识培训,包括民爆物品的分类、存储、使用和事故应急处理等。

4.2 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民爆物品的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

五、责任和监管5.1 相关部门责任(1)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和标准。

(2)民爆物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民爆物品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监督。

5.2 违规行为处理对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民爆物品的行为,相关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责任。

5.3 教育宣传加大对民众的民爆物品安全教育宣传力度,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由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执行。

6.2 本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民爆物品的出库和入库管理,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准确、高效流转,达到防止事故的目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或管理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二、责任1. 单位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民爆物品的出、入库工作,确保责任到人。

2. 仓库管理员为出、入库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责库房的物品摆放、盘点和保管,严禁私自调拨、换货、借用等行为。

3. 出库人员和入库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出、入库操作,确保操作准确、规范。

三、出库管理1. 出库申请出库人员应填写《民爆物品出库申请表》,并注明物品的种类、数量、用途、领用单位等信息,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2. 出库手续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凭借《民爆物品出库申请表》和身份证明,到仓库管理员办理出库手续。

3. 出库记录仓库管理员在出库人员交付相关物品时,应认真检查是否与出库申请表相符,如有不符之处,应重新核对或联系相关部门解决。

4. 出库验收出库人员应在物品交付后立即核对物品种类、数量是否与出库申请表相符,若有问题,应及时向仓库管理员报告。

四、入库管理1. 入库登记入库人员应填写《民爆物品入库登记表》,并注明物品的种类、数量、来源等信息,并由仓库管理员进行审核。

2. 入库手续经仓库管理员审核确认无误后,入库人员凭借《民爆物品入库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文件,办理入库手续。

3. 入库记录仓库管理员应在入库人员递交物品时,认真检查是否与入库登记表相符,如有不符之处,应重新核对或联系相关部门解决。

4. 入库验收入库人员应在仓库管理员核对登记后才能离开,如有问题,应及时与仓库管理员进行沟通。

五、库存管理1. 盘点制度仓库管理员应按照一定的周期或不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准确无误。

2. 盘点恢复如在盘点过程中发现库存数量与实际不符,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对,找出差异原因并及时进行调整。

3. 损溢单据若在盘点过程中出现民爆物品的损失或损坏,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填写《损溢单据》,注明损失或损坏的物品种类和数量,并报单位负责人备案。

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旨在加强民用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民用爆破物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确保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建立健全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体系1. 制定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本企业的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民用爆破物品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2. 制定民用爆破物品安全技术规范:针对民用爆破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确保各环节的安全。

3. 制定民用爆破物品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民用爆破物品事故,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流程等,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二、明确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生产责任1. 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3. 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严格遵守民用爆破物品操作规程。

三、加强民用爆破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1. 生产环节:加强民用爆破物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确保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

2. 储存环节:建立健全民用爆破物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储存场所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防止民用爆破物品丢失、被盗、损坏等。

3. 运输环节:加强民用爆破物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确保运输车辆、容器、工具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遵守运输规程,防止民用爆破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模版(3篇)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模版(3篇)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模版因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乙方)在本次施工中需暂租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甲方)炸药库使用,乙方所使用的是震源药柱(47____)和地震勘探专用电雷管(G00),每次所存数量不超过700kg,为保证火工品的存放、领取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一、火工品的存放1.乙方负责公安、民爆公司审批手续(购买证及运输证的审批),民爆公司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的炸药库,装卸由乙方专门人员负责。

2.入库时,乙方安排专门爆破人员入库登记。

3.乙方的炸药、雷管入库后,甲方负责看管,保证炸药、雷管在库内的安全。

二、火工品的领取1.乙方需用炸药、雷管时,须安排专门的爆破员配合药库库管员领取,清楚登记领取数量,出库后,乙方负责炸药、雷管的安全工作。

2.在运往工地过程中,乙方须安排危险品专用车辆到炸药库领取3.出库到工地的运输要有专门的押运人员押运三、火工品的使用1.乙方在使用炸药、雷管的过程中,要有专门爆破员负责管理炸药、雷管在工地的转移、发放工作。

2.乙方保证在使用炸药、雷管时,编码、登记清楚,每一编码对应一炮孔坐标。

3.每天工程结束后,乙方要核对炸药、雷管使用数量。

4.在爆破过程中,乙方要有专业爆破人员负责爆破,保证周围其它人员的安全。

5.使用火工品要轻拿轻放,要雷管、炸药分开存放,妥善管理。

发现雷管、炸药丢失,乙方要立即上报公安机关,并协助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无甲方责任。

四、火工品的退库1.乙方在退库过程中,由指定的危险品专用车辆、爆破员和押运员负责运输。

2.乙方爆破员配合炸药库库管员登记入库。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模版(2)一、定义和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烟花爆竹、炸药、火药等民用爆炸物品。

二、管理目标1.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合法、安全、有序的使用和管理;2.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3.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4.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民爆物品的经营管理活动,确保民爆物品的销售、储存和使用安全可靠,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民爆物品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民爆物品生产企业、经销商、零售商等,以及使用民爆物品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3.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民爆物品经营管理活动必须以人身和财产安全为首要考虑。

(2)合法合规:民爆物品经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3)风险控制:必须建立风险评估机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风险。

(4)信息公开:必须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公开民爆物品的相关信息,提高公众对民爆物品的认识和了解。

二、民爆物品经营管理的主体责任1.法人责任(1)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必须依法注册,并经过相应的工商和质量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后方可经营。

(2)民爆物品经销商和零售商必须持有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经营。

2.安全责任(1)民爆物品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安全责任人必须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民爆物品经营企业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和措施的有效性。

3.质量责任(1)民爆物品经营企业必须确保销售的民爆物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规定。

(2)民爆物品经销商和零售商必须对销售的民爆物品进行检验,并保留相关检验证明。

4.信息责任(1)民爆物品经营企业必须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公开民爆物品的参数、性能、用途等相关信息。

(2)必须建立健全民爆物品的数据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

三、民爆物品的销售管理1.销售对象(1)民爆物品的销售对象必须是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2)民爆物品经销商和零售商必须对销售对象的许可证进行审核,并留存相关证件和信息。

2.销售记录(1)民爆物品经销商和零售商必须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制度,记录每一笔销售的民爆物品的型号、数量和销售对象等信息。

爆破物品管理制度【6篇】

爆破物品管理制度【6篇】

爆破物品管理制度【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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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3篇)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3篇)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民爆物品的经营管理行为,维护社会安全,保障公众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民爆物品经营管理活动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1. 民爆物品: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爆炸物品、火药、炸药、引信、雷管等具有爆炸性能的物品。

2. 经营管理:指民爆物品的购买、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一切与该物品相关的行为。

第四条(原则)在民爆物品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科学管理,确保合理使用。

3. 公开透明,依法经营。

第五条(责任)各级政府、民爆物品经营者及相关人员都应当遵守本制度,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章经营准入第六条(准入条件)从事民爆物品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法定经营资格和相应的经济实力。

2. 有适当的场所和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3. 有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第七条(准入程序)1. 民爆物品经营者应向所在地的政府安全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

3. 审查通过后,颁发民爆物品经营许可证,并记入相关登记簿。

第八条(许可证管理)1. 民爆物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前需重新申请。

2. 许可证持有人在经营过程中需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和报告,如有重大安全事故或违法行为,许可证可能被暂停或撤销。

第三章经营活动第九条(采购与销售)1. 民爆物品经营者采购民爆物品应与合法的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并保留相关购销记录。

2. 民爆物品经营者在销售民爆物品时,应核实购买者的身份信息,并建立购销档案。

第十条(储存和运输)1. 民爆物品经营者应确保储存设施符合相关安全要求,遵守储存规则。

2. 民爆物品经营者在运输民爆物品时,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无事故。

第十一条(风险防范)1. 民爆物品经营者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安全,防范事故发生。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范文(2篇)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范文(2篇)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民爆物品的管理,防止丢失、被盗和民爆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制定民爆物品管理规定。

一、民爆物品的购买1、购买民爆物品必须凭公安机关签发的《民爆物品购买证》到指定的供货单位购买。

2、民爆物品的采购计划由民爆物品管理办公室根据库存定额、库存余额量和生产计划上报供应部,由供应部计划员编制好民爆物品采购计划表,经逐级审批后交物资部执行。

3、采购员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品种、规格、数量采购,与供货单位清点核对好后方可装运进矿。

4、严格执行验收入库手续。

民爆物品运进矿后,物资部通知供应部,由供应部负责组织验收,民爆物品管理办公室、物资部采购员、炸药库保管员参加验收,按品种、规格、数量逐一清点核对并填写验收单,确认无误后,采购员、保管员和民爆物品管理办公室监督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办理好验收手续后立即入库。

5、采购员凭供货单位增值税发票,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验收单报帐。

二、民爆物品的运输1、民爆物品从供货单位到公司区间的运输,必须由具有《民爆物品运输证》资质的单位承担2、在竖井、斜井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事先通知卷扬司机和信号工;(2)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不能运输爆破器材;(3)除爆破人员和信号工外,其他人员不应与爆破器材同罐乘坐;(4)用罐笼运输硝铵类炸药,装载高度不应超过矿车车高;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不应超过两层,层间应铺软垫;(5)用罐笼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升降速度不应超过2m/s;斜井卷扬运输爆破器材时,速度不应超过1m/s;(6)爆破器材不应在井口或中段马头门停留。

3、用电机车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列车前后设“危险”标志;(2)在装爆破器材的矿车与电机车之间,以及装炸药的矿车与装起爆器材的矿车之间,应用空矿车隔开。

4、用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在夜间或井下,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矿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2)不能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厢)内,不能放在衣袋里;(3)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能乱丢乱放,无人看管;(4)不能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能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5)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超过:雷管200发;拆箱(袋)运搬炸药20kg;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6)用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能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贯彻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包括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销毁等环节的审批、监督和管理;(三)组织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培训;(四)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档案。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采购与储存(一)采购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二)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建筑结构符合国家标准,具有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2. 仓库内设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并保持通风、干燥;3. 库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油脂、酸碱等腐蚀性物质。

第七条使用与运输(一)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二)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使用专用运输车辆,并配备押运人员;2. 车辆应具备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3. 运输过程中,禁止烟火、抛洒、碰撞等行为。

第八条销毁与回收(一)销毁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取得公安机关的批准。

(二)销毁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爆炸事故发生。

(三)回收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九条定期组织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对新入职员工,必须进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的安全。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3.定义(1)民爆物品:指民用爆炸性物品,包括炸药、炸药器材、烟火、焰火、爆竹、烟花等。

二、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1.资质管理(1)经营资质:所有从事民爆物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办理相应的经营资质,且经营资质必须处于有效期内。

(2)使用资质:所有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使用资质证书。

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期满需重新培训和考试。

2.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内部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2)生产设备管理:生产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符合标准的生产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3)原材料管理:生产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采购符合标准的原材料,并建立相应的进货台账,确保原材料的安全性。

3.仓储管理(1)仓库选择:储存民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具备相应的防火和防爆条件,并按照规定进行划定区域,做好区域标明和防护提示措施。

(2)仓库管理:储存民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实行24小时监控,并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对仓库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确保安全。

(3)库存管理:储存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库存管理,定期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库存数量与记录一致。

4.运输管理(1)运输资质:从事民爆物品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相应的运输资质证书,并保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运输工具管理: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按照规定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3)运输保护措施:运输民爆物品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物品不受损坏和外部因素影响。

5.销售管理(1)销售资质:销售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相应的销售资质证书,并保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含运输)2完整篇.doc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含运输)2完整篇.doc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含运输)4第2页3、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做好记录。

4、企业的专职安全员或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出入库情况、堆垛以及避雷、消防器材、防盗报警、电视监控等设施完好情况进行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详细做好记录。

5、保管员每天必须对仓库的储存、进出库情况,定员定量、堆垛以及文明卫生、温湿度等对照标准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6、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必须形成记录。

五、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1、为尽可能减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过程的风险,必须严格定员定量制度,做到:人定岗,物定位、危险库房定等级、危险场所定存量、各类物品定区放。

2、民用爆炸物品仓库须配备足够的保管员、警卫员,进入库房必须严格控制定员。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核定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存量,仓储过程严禁超储。

4、民用爆炸物品库房外墙的显著位置须按《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格式设置库房的标识牌。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进入危险库房时,须认真阅读库房标识牌,告知库房危险,严格遵守定员定量的规定。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民用爆炸物品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做好防火措施,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2、公司将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围墙范围内定为禁火区。

禁火区内对火源实施严格管制。

3、禁火区内严禁抽烟、明火;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等电器设备;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

4、进入库区的车辆排气管必须安装有防火罩。

5、库房周围保持无杂草和无易燃物,8m范围内宜设防火隔离带,25m范围内不应种植针叶树或竹子。

6、配备好消防器材和设施,建立消防器材管理责任制,做到“二会(会保管、会使用)、三定(定人管理、定位存放、定期检查换药)、四不(不丢失、不损坏、不锈蚀、不霉烂变质)”,随时保持器材良好有效。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爆炸物品库区管理规定一、六严禁㈠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㈡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㈢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㈣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㈤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㈥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二、八不准㈠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㈡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㈢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㈣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㈤未经培训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㈥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㈦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㈧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二、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件方准上岗。

三、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四、对火药保管员、看库警卫员、运输驾驶员、购货押运员、放炮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规程制度教育,对全体职工每年度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全员培训中,把火工品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培训内容。

五、选择典型案例,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安全监察检查制度一、公司安全生产部要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动态,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公司安全生产部要对照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以及公司关于安全质量方面的有关规定,对各施工单位从严细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以附表的形式,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民爆物品的购买、储存、运输、使用、销毁等环节的单位和个人。

三、安全管理要求1. 严格资质审查:购买、储存、运输、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操作规程。

3. 专人负责:民爆物品的购买、储存、运输、使用、销毁等环节,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 严格审批制度:民爆物品的购买、储存、运输、使用、销毁等环节,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严禁未经审批擅自操作。

5. 严密监控:对民爆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应采取严密监控措施,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

6. 定期检查:各单位应定期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具体措施1. 储存管理(1)民爆物品库房应设置在安全、通风、干燥、防火、防爆的场所。

(2)库房内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民爆物品应分类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4)库房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

2. 运输管理(1)民爆物品运输车辆应具备防火、防爆、防静电功能。

(2)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运输安全。

(3)运输人员应熟悉民爆物品的性质和运输要求,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3. 使用管理(1)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爆破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爆破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查,确保作业安全。

4. 销毁管理(1)销毁民爆物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安全。

(2)销毁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

五、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民爆物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民爆物品管理制度一、民爆器材领取清退制度一、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取清退制度。

二、专职爆破员在现场使用民爆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规定。

三、现场代班的班组长和安全员对当班实际消耗的爆炸物品严格清点,认真填写使用,清退登记,不得漏填、徇私。

四、爆破员下班时,将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入库,不得私自存放和转借他人。

五、保管员对支出和清退入库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清点查对,在确认无误后,再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

二、爆炸物品库区管理规定(一)六严禁: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需要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2、严禁在库区吸烟,动用明火。

3、严禁把易燃物品带入库区。

4、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库区。

5、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它活动。

6、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打猎。

(二)十不准1、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

2、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

3、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

4、未持证的雇用人员不准发放。

5、炸药、雷管箱,箱子上无锁子不准发放。

6、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

7、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8、超期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准发放。

9、洒后领取不准发放。

10、违反规定的不准发放。

三、民爆物品安全操作规程一、雷管、炸药都是容易发生爆炸的危险物品,要求在储存运输和使用时,小心谨慎,妥善保存,不准混拿混放,不准同其它铁器碰撞、摩擦。

二、炸药、雷管库房内,必须有10厘米的垫木,存放时要离开墙壁10到20厘米,箱与箱之间应留有间隙,以便空气流通。

三、存炸药、雷管,商标朝外,堆垛整齐,按购买的先后次序分别存放,以便核对和查看。

四、发放火工品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并按审批手续和各种规定进行发放,严禁雷管、炸药一起发放或领用。

五、爆破人员必须由市民爆科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证件后方可上班作业。

不经培训不准上岗。

六、放炮员在装炮时,不准在电器设备附近和人多处装配,放炮时有专人指挥,并设置警戒岗哨和标记,不准放明炮、糊炮、明火放炮明火作业。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新田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新田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第一部分民爆物件安全管理制度1、民爆物件安全管理2、民爆物件安全例会制度3、民爆物件安全生产教育制度4、民爆物件安全监察检查制度5、民爆物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民爆物件安全保卫制度7、民爆物件定员定量制度8、民爆物件装卸管理制度9、民爆物件库房管理制度10、民爆物件劳动防范用品管理制度11、民爆物件流向管理制度12、民爆物件重要危险源管理制度13、民爆物件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4、民爆物件废品销毁制度15、民爆物件案(事)件管理制度16、民爆物件值班制度17、民爆物件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演练18、民爆物件民爆物件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应急救援方案和推行细则19、民爆物件装卸、运输、储蓄安全操作规程第二部分民爆物件岗位安全责任制度1、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2、库房安全生产职责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4、民爆物件库房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5、民爆物件库房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6、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7、爆破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8、爆破员安全生产职责9、治安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0、押运员安全生产职责11、驾驶员安全生产职责12、装卸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民爆物件安全管理制度1、民用爆炸物件是危险物件,管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定推行严格管理。

2、向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目标,健全机构,完满仓储设施,严格落实购买、运输、储蓄、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件非法流入社会,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从总经理到库房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爆破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建立和完满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

5、依如本质情况拟定企业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落实。

6、组织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存员、押运员、驾驶员、爆破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最新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制度汇编

最新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制度汇编

爆破作业单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打点制度汇编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然打点制度 (2)二、爆破员职责 (3)三、安然员职责 (3)四、爆破器材保管员职责 (3)五、爆破器材押运员责 (4)六、爆破器材库主任职责 (4)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然例会制度 (5)八、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然教育制度 (6)九、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然查抄制度 (7)十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消防打点制度 (8)十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然保卫制度 (9)十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定员定量制度 (10)十四、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装卸打点制度 (11)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库房打点制度 (12)十六、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劳动防护用品打点制度 (14)十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爆炸物品流向打点制度 (15)十八、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出产安然变乱打点制度 (16)十九、民用爆炸物品变乱应急救援预案 (17)二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废品销毁制度 (23)二十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出入库查抄制度 (24)二十二、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的应急预案及实施细那么 (25)二十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保管员安然操作规程 (27)二十四、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装卸、运输安然操作规程 (28)二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储存安然操作规程 (29)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然打点制度1、严格遵守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然打点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然尺度和国家相关规定;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取得国家本地公安部分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按照核定许可的储量、种类进行储存;3、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应设安然保卫组织机构,企业总经理为单元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人,库房设置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打点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组织机构见附图〕4、储存库实行24h专人值守,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此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

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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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第一部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民爆物品安全管理2 、民爆物品安全例会制度3 、民爆物品安全生产教育制度4 、民爆物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5 、民爆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民爆物品安全保卫制度7 、民爆物品定员定量制度8 、民爆物品装卸管理制度9 、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制度10 、民爆物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1 、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12 、民爆物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3 、民爆物品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4 、民爆物品废品销毁制度15 、民爆物品案(事)件管理制度16 、民爆物品值班制度17 、民爆物品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18 、民爆物品民爆物品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细则19 、民爆物品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第二部分民爆物品岗位安全责任制度1 、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2 、仓库安全生产职责3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4 、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5 、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6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7 、爆破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8 、爆破员安全生产职责9 、治安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0 、押运员安全生产职责11 、驾驶员安全生产职责12 、装卸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 、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管理。

2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机构,完善仓储设施,严格落实购买、运输、储存、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 、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从总经理到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爆破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 、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

5 、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方针、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落实。

6 、组织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爆破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公司经常开展安全培训,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 、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自检或有关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组织整改。

8 、确保充足、有效的安全投入,确保各项安全隐患的整改,开展安全活动,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9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预案进行1-2 次演练,以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提高全民对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10 、发生民用爆炸物品被盗、被抢、丢失等案件,或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应按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向当地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积极配合案件或事故的调查、分析,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安全例会制度1 、安全例会的目的是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和了解企业安全工作的状况,研究解决公司存在的安全问题。

2 、安全例会一般每月初召开一次,由公司负责人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安全机构成员参加。

3 、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考评上月安全工作,布置本月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讨论公司存在的问题,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规定,学习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等。

4 、公司遇到特殊情况,如有重大安全工作事项需要决定、上级重要安全工作精神传达贯彻、公司有重大突发性事故、分管领导以上人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5 、每年要组织一次安全总结和计划会议,总结一年来公司安全工作,表彰安全工作的优秀个人;提出下一年度安全工作目标、采取的计划措施,布置工作任务;签定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职责。

6 、办公室做好会议的组织和记录,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单位。

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记录人、会议主题、会议内容等。

7 、各级领导(部门)须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室负责对安全办公会形成的决议进行督办,落实情况应有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 、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应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 、爆破作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分管安全生产、使用、保卫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其他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3 、公司的保管员、驾驶员、押运员、爆破员、安全员以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相应资格培训,取得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应的上岗资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对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4 、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强制性安全生产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5 、公司安全部门每年初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年底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总结。

6、安全教育培训应做好相应的登记,考试卷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 、公司执行三级巡回检查制度,民爆仓库列为公司的重点巡回检查部位。

2 、三级巡回检查,分为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每月安全检查(公司级)公司专职安全员或仓库负责人的每周安全检查(部门级)、以及保管员的每日安全检查(个人级)。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做好记录。

4 、企业的专职安全员或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出入库情况、堆垛以及避雷、消防器材、防盗报警、电视监控等设施完好情况进行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详细做好记录。

5 、保管员每天必须对仓库的储存、进出库情况,定员定量、堆垛以及文明卫生、温湿度等对照标准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6、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必须形成记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民用爆炸物品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做好防火措施,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2 、公司将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围墙范围内定为禁火区。

禁火区内对火源实施严格管制。

3 、禁火区内严禁抽烟、明火;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等电器设备;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

4 、进入库区的车辆排气管必须安装有防火罩。

5 、库房周围保持无杂草和无易燃物,8m范围内宜设防火隔离带,25m 范围内不应种植针叶树或竹子。

6 、配备好消防器材和设施,建立消防器材管理责任制,做到“二会(会保管、会使用)、三定(定人管理、定位存放、定期检查换药)、四不(不丢失、不损坏、不锈蚀、不霉烂变质)”,随时保持器材良好有效。

任何人不是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7 、生活区用火应做到人离火灭,不得随地乱扔烟头。

8 、确因工作需要,须在禁火区带入火源的,应按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安全保卫制度1 、除仓库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区,确需进入者,必须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并经值班人员查验,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 、进入库区内的一切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按指定库房装卸作业。

3 、严禁携带引爆、助燃物品进入库区,通讯器材、烟火应寄存在库区值班室。

4 、严禁在库区内洗车或加油等作业,进入库区车辆时速不得超过公里15 / 小时。

5 、严禁在安全警戒区内狩猎、砍伐、放牧、摄影、测绘及参观等,确因工作需要者,必须经有关部门及公司领导准许,方可进行。

6 、库区道路及库房周围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7 、库区内防雷、报警、监控、消防等设施及标志,必须共同维护,不得损坏。

8 、发生民用爆炸物品被盗、丢失、短少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

装卸管理制度1 、民用爆炸物品装卸要有专人监督,严禁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靠近2 、老、弱、病、残、儿童不准装卸民用爆炸物品,装卸人员须经安全教育,掌握注意事项,了解民用爆炸物品的基本性能。

3 、装卸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保护具,不应穿戴化纤制品的衣物和穿带钉子鞋、高跟鞋。

4 、暴风、雷电恶劣气候,不应进行装卸民用爆炸物品的作业。

5 、装卸作业的场所严禁明火,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应有带电的设备。

6 、作业时,不准携带烟火和通讯工具。

车辆必须熄火、制动,不应添加燃料,装卸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7 、操作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撞击、抛掷、脚踩、翻滚、侧置和倒置危险品,不得脚踩包装箱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8 、运卸作业结束后,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许遗留民用爆炸物品。

库房管理制度1 、民用爆炸物必须要有专库储存,库房必须牢固、安全,符合安全要求的可以安装铁门,设通风口,设防护网,库房设施高度要符合要求,要保持库房周围环境干燥、防潮、通风良好。

2 、库房必须远离重要建筑设施、仓库。

3 、库区必须设值班室,有双人24 小时值班。

4 、库房要有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事故设施。

5 、库房内严禁爆炸物品混放、超量,爆炸物品的堆放必须整齐、平稳、便于通风、便于搬运。

6 、爆炸物品的库存量不得超过公安部门审批的设计存量。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 、根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公司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2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严禁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各种福利物品。

3 、公司应教育职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 、职工在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和带钉的鞋子进入库房或接触民用爆炸物品。

5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

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或人员)验收,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1 、设备、设施齐全有效,而且要养犬,实行“人防、技防和犬防” 三结合,严格控制民爆物品流向,防患于未然。

2 、爆破器材的购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到制定的地点购买,严禁超区域审批,跨乡镇购买和供货,更不能自由买卖,违者追究责任。

3 、爆破器材的发放使用,必须按照审批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超量审批的,领导不得批示,无计划和爆破指示单的,雷管未编号的,超期变质的,性能不详的保管不能发放使用,而且要做到“出入库登记班班有,数字清帐物符,日清月结无差错” 。

4 、爆破现场使用的民爆器材,必须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的规定,对实际消耗和剩余的民爆器材,安全员、瓦斯员要监督监察,严格清点,及时退库保管,而且认真填写使用、清退登记,即放炮指示单,不得漏填,不得徇私,否则按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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