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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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数 > <整数 > <整数 > <整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其它用地
<整数 >
<1 位小数 >
—
表 3-1-3 用地平衡表(公园广场类)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占公园用地比例( %)
占陆地面积比例 (%)
规划总用地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
表 3-1-4 用地平衡表(其他非居住类)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规划总用地
<整数 >
<主要功能 >区用地
<整数 >
比例( %) 100 <1 位小数 >
<地块类型 1>用地 <地块类型 2>用地
<整数 > <整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
.
⑨ 居住区级的绿地系统应当明确、清楚地反映系统的空间关系(如点、
线、面的关系);
⑩ 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不同类型的绿地边界用易于区别的线条表示;
? 不同类型的绿地分类和面积要用文字或图例清楚标注;
? 地下室上覆土形成的绿地及其他特殊绿地的剖面, 包括绿地覆土厚度、 排水层和防水层的结构;
? 规划用地平衡表( 3-1); ? 技术经济指标表( 3-2),包括总用地面积、可开发用地面积、各类分
0
平方米
0
平方米
0
平方米
0
平方米
0
平方米
0
平方米
0
平方米
0
;.
.
架空 保留 规划
保留总面积 规划总面积 住宅平均层数 人口毛密度 人口净密度 综合容积率 住宅建筑净密度 总建筑密度 塔楼建筑密度 绿地率 公共绿地面积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机动车泊位数 非机动车泊位数
平方米
0
平方米
0
平方米
0
平方米
0
平方米
度、塔楼建筑密度、绿地面积、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等;居住区还包括住宅毛
容积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规划居住户数、规划居住人口等;居住区综合技术 经济指标的项目包括必要指标和可选用指标两类, 其项目及计量单位应当符合表
3-2 的规定,非居住类型的技术经济指标表参照表 3-2;
(16) 公建配套设施明细表应当符合表 3-4 的规定,包括项目名称、 用地面积、
总平面规划彩图 (1) 图纸为彩图,可使用彩色线条或色块; (2) 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3) 图幅为 A3 打印纸,图纸比例适中; (4) 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
;.
.
① 建设用地红线、绿地、广场、硬地、停车场、水体、体育运动场地、
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历史文物保护用地及其他特殊用地;
(9) 保留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和编号,其中建筑物的
层数和编号应当易于区别,层数一般标注在建筑物的右上角;
(10) 建筑物(包括首层建筑物)与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边线、规划道路 中线、铁路、高压线或高压走廊、规划河涌和其他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以建筑物高度的倍数表示) ;
? 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表 3-1 用地平衡表
表 3-1-1 用地平衡表(居住类)
用地名称
面积(平方米)
规划总用地
<整数 >
比例( %) 100
人均 (平方米 / 人)
—
居住区用地
<整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住宅用地
<整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机动车库 小计
非机动车库 小计 总计
序号 A1 A2
B1 B2
2
面积( m)
车位数(个)
备注 (规划 条件要求)
表 3-7 停车场汇总表
项目
机动车库 非机动车库 停车场汇总
住宅 商业设施 社会公用
地上 地下 总计 住宅 商业设施 社会公用 地上 地下 总计 地上 地下 总计
2
面积( m)
车位数(个)
① 各类不同类型的用地,除标明范围外,还要用文字清楚标注或用图例 清楚表示;
② 不同等级道路的宽度和转弯半径,规划道路中线交点、拐点坐标、中 线转弯半径,规划河涌中线交点、拐点坐标、中线转弯半径,规划高 压线、珠江导治线坐标;
③ 铁路、高压走廊、规划河涌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控制宽度; ④ 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投影内、外轮廓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别并符合
…
<整数 >
<1 位小数 >
;.
.
公共绿地 1 道路用地 其它用地
<整数 > <整数 > <整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表 3-2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项目 规划总用地 规划建设用地 居住户(套)数 居住人数 户均人口 总建筑面积
保留总面积 规划总面积 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 (分地上、地下明列)
(11) 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在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和楼层, 筑标号标示。
以所在的建
(12) 规划说明书简写篇(可打印在 A3 图背面),反映下列内容:
(13) 方案简介,包括区位、特色等;
(14) 规划用地平衡表; (15) 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总用地面积、可开发用地面积、各类分项建筑面
积、保留各建筑面积及分项建筑面积、规划建筑分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
建筑面积及具体设置位置等;
(17) 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规划说明书
(1) 区位分析; (2) 总体布局:包括方案特色构思、用地功能布局、建筑空间布局、环境景 观设计、公建项目布局等,存在拟保留建筑的,应对拟保留建筑的产权、规划审 批和验收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
.
(3) 绿地系统规划:包括绿地总面积、绿地分类、绿地布局等; (4)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包括路网结构、道路分级、停车场库布局、停车设 置标准、规划设置的停车泊位数等; (5) 竖向规划:包括现状地形介绍、竖向规划构思、室内外地坪标高设计、 道路坡度、坡向、标高设计及地面排水坡向设计等; (6) 各类表格:包括规划用地平衡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公建配套 明细表、建筑明细表、绿地指标表、停车场明细表、停车场汇总表等。
公建用地
<整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道路用地
<整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公共绿地
<整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其它用地
<整数 >
<1 位小数 >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表 3-1-2 用地平衡表(教育科研类)
;.
.
用地名称 规划总用地
面积(公顷) <整数 >
比例( %) 100
生均面积 (平方米 / 百人)
.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深度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图
区位图(可附在总平面规划图上)
(1) 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 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图例、图标、图签等; (3) 独立于总平面规划图时,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 图章。 总平面规划与绿地系统规划图 (1) 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 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3) 图纸比例为 1/500,制图单位为米; (4) 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 (5) 建设用地红线及坐标、绿地、广场、硬地、停车场、水体、体育运动场 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历史文物保护用地及其他特殊用地;
建筑制图规范, .应明确标示建筑首层、 外飘裙楼及标准层的外围尺寸。 ⑤ 保留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和编号,其中建筑物
的层数和编号应当易于区别,层数一般标注在建筑物的右上角; ⑥ 建筑物(包括首层建筑物)与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边线、规划道
路中线、铁路、高压线或高压走廊、规划河涌和其他规划控制线的距 离、建筑间距(建筑间距以建筑物高度的倍数表示) ; ⑦ 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在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和楼层,以所在的 建筑标号标示; ⑧ 各级公共绿地的布置,小游园及居住区公园的出入口、路网;
衔接方式及桥面、桥底的控制标高; ⑦ 道路横断面比例不限,但一般不小于 1/200; ⑧ 规划自行车、机动车车库明细表及汇总表应当符合表 3-6 及表 3-7 的
要求,并应当标明不同地段位置的面积、车位数; ⑨ 规划区内不同地面、建筑物地台、室外地坪标高,道路交叉点及其它
控制点高程、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内地坪规划标高,道路坡向、坡度,地面水排 水方向,标出步行道、台阶、挡土墙、护坡、排水明沟等;
(5) 各类不同类型的用地,除标明范围外,还要用文字清楚标注或用图例清 楚表示;
(6) 不同等级道路的宽度;
(7) 铁路、高压走廊、规划河涌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控制宽度; (8) 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投影内、外轮廓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别并符合建 筑制图规范,应明确标示建筑首层、外飘裙楼及标准层的外围尺寸;
公建总建筑面积
公建配套明细表
符号
设施名称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设置位置
建设状况
;.
.
表 3-5: 绿地指标表
项目
规划总用地
居住区用地
绿
居住区级
地
公共绿地
居住小区级
总
组团级
面
宅旁绿地
积
公共服务设施附属绿地
道路绿地
人均公共绿地 绿地率
面积(
2
m
)
%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与竖向规划图 (1) 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 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3) 图纸比例为 1/500,制图单位为米; (4) 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 ① 道路系统等级结构,包括城市主干道、城市干道、一般城市道路以及
;.
.
⑩ 复杂地形、典型地形剖面; ? 用平面图不能清楚表达的建筑物纵向剖面、建筑的正负零点标高与道 路标高相差 1 米或道路坡度大于 5%的应当有剖面示意图;地形较复杂时,竖向 规划图应当在现状地形图上画出; ? 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表 3-6: 停车场配套明细表
类别
<整数 >
100
—
公园区用地 水域
<整数 >
<1 位小数 >
—
<整数 >
<1 位小数 >
—
陆地
<整数 >
<1 位小数 >
100
园路及铺装场地
<整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管理建筑用地 游览、休憩、服务、公用用 地 绿化园地
其它用地
<整数 > <整数 > <整数 > <整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项建筑面积、保留各建筑面积及分项建筑面积、规划建筑分项建筑面
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塔楼建筑密度、绿地面积、绿地率、公共绿 地面积等;居住区还包括住宅毛容积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规划居
住户数、规划居住人口等;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的项目包括必要
指标和可选用指标两类,其项目及计量单位应当符合表 3-2 的规定,
非居住区类型的技术经济指标表参照表 3-2;
? 建筑明细表应当符合表 3-3 的规定,包括建筑物编号、功能、建筑面 积等;
? 公建配套设施明细表应当符合表 3-4 的规定,包括项目名称、用地面 积、建筑面积及具体设置位置等;
? 居住区类型的绿地指标表应当符合表 3-5 的要求,包括绿地总面积、 分类绿地面积、道路绿地面积、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非居 住区类型的绿地明细指标表参照表 3-5;
规划区内各级道路; ② 机动车、非机动车、步行等的交通组织及交通流向、公交站点等的布
置; ③ 大型公共建筑的交通组织及与城市道路系统的关系; ④ 各级道路宽度、转弯半径、拐点和交点坐标; ⑤ 地下车库的位置、范围、出入口位置、宽度、长度和坡度、地面临时
停车的布点; ⑥ 人行天桥、隧道、无障碍坡(过)道的位置及与道路系统或建筑物的
—
学校用地 教学科研用地
<整数 > <整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 <1 位小数 >
行政办公用地 体育运动场地 后勤服务用地
<整数 > <整数 > <整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1 位小数 >
学生宿舍用地 教工宿舍用地 公共绿地 道路用地
住宅 保留 规划
配套公建 保留 规划
非配套公建 保留 规划
保留总面积 规划总面积 不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 积 地下
保留 规划
单位 平方米 平方米 户(套) 人 人/ 户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数值 0.0 0.0 0 0 0.0 0 0 0
平方米
平方米
0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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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0
平方米
0
平方米
0
平方米
0
平方米
平方米
0
层
人 / 公顷
0.0
人 / 公顷
0.0
%
%
%
%
0.0
平方米
0
平方米 / 人 0.0
个
0
个
0
表 3-3: 建筑明细表
建筑编号 A— 1 A— n 小计
B— 1 B— n
建筑类型
起始层
终止层
2
2
标准层面积( m) 总面积( m) 总户数
小计 合计 C— 1 C— n 合计
表 3-4:
项目
2
住宅总建筑面积(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