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合集下载

gb16889-2008

gb16889-2008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wu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wu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生活垃圾填埋处置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工程设计与施工要求,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填埋作业要求,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环境监测等要求。

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发布于 1997 年。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1、修改了标准的名称;2、补充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3、细化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4、增加了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共处置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厌氧产沼等生物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粪便经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入场要求;5、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的污染控制要求;6、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项目数量。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废止。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清华大学、城市建设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8 年 4 月 2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8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设计与施工、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运行、封场、后期维护与管理的污染控制和监测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和封场后的维护与管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

gb16889-2008

gb16889-2008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环境污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水污染法》污染,国务院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编制国家主要功能区规划的意见本标准旨在保护环境防止和控制生活垃圾填埋处理造成的污染。

本标准规定了选址要求,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垃圾填埋场进入条件,垃圾填埋场操作要求,场地封闭和后期维护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环境监测要求。

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放的空气污染物(包括恶臭污染物)和环境噪声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引导工业生产技术和污染控制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的特殊排放限值污染物。

本标准于1997年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如下:1。

2.补充了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址要求;3.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设施的设计和施工要求;4.增加了生活垃圾焚烧粉煤灰,医疗废物,可在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厌氧沼气生产及其他生物处理后的固体残留物,粪便处理后的固体残留物的入库要求。

和污水污泥;5.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在运行,关闭,后期维护和管理中的污染控制要求;6.增加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污染物治理项目数量。

自该标准实施以来,废除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1997)。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作用。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标准司组织制定。

本标准主要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清华大学和城市建设研究院起草。

本标准于2008年3月17日获得环境保护部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址,设计和建设要求,垃圾填埋场的准入条件,操作,封闭,污染控制及后期监测。

维护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关闭后施工,运行,维护和管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76_真题-无答案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76_真题-无答案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76(总分147,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某项目位于敏感区,物质危险源属非重大危险源,其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 )。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一级或二级2. 地下水一级评价项目目的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个点/层。

A.5B.6C.7D.83. 下列方法中不属于生态现状评价调查方法的是。

A.景观生态学法 B.资料收集法 C.专家和公众咨询法 D.生态监测法4. 以下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中多源叠加方法说法错误的是。

A.计算该建设项目每期建成后各大气污染源的地面浓度,并在接收点上进行叠加 B.计算该建设项目每期建成后各大气污染源的地面浓度,并在主污染源上进行叠加 C.对于改扩建项目,还应计算现有全部大气污染源的叠加地面浓度 D.对于一级评价,还应考虑评价区的其他工业和民用污染源以及界外高大点源,尽可能叠加其地面浓度5. 下列对于大气污染气象调查说法不正确的是。

A.对于一级评价项目,其调查时间至少应为最近3年,二级为最近2年,三级为最近1年 B.大气边界层平均场参数的观测周期为1年 C.三级评价可不需进行气象观测 D.污染气象资料调查包括地面气象资料调查和高空气象资料调查6. 在环境噪声现状测量中,下列噪声不需增加昼间、夜间的测量次数。

A.生活 B.道路交通 C.铁路 D.飞机机场7. 一般情况下,水域布设取样断面在拟建排污口上游( )处应设置。

A.1 km B.0.5km C.2km D.0.3km8. 根据污水复杂程度的判断,污水中污染物类型数=1,需预测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7属于。

A.复杂 B.中等 C.简单 D.一般9.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关于生态影响调查中的现场勘察,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如文件资料翔实,验收调查可不开展现场勘察 B.只选择项目涉及的区域与对象进行勘察 C.现场勘察的调查内容、位置、因子原则上与环评文件一致 D.如环评未开展样方调查,现场勘察不再需要开展样方调查10.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中规定,过量空气系数是指。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_GB16889-2008_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_GB16889-2008_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 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 B16889-2008)代替《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 B16889-1997)。

对生活垃圾填埋场从场址的选择、建设、运行与封场后的全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标准补充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基本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增加了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共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等入场要求,并提出了经过一定处理、符合标准要求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废物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对促进我国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也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该标准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提出了新要求,标准规定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都应建有较完备的污水处理设施,渗滤液需经过处理后达到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才能直接排放。

对于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标准实施后3年内无法满足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的,应满足生活垃圾渗滤应经过预处理,均匀注入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并不超过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额定的污水处理能力等要求才可将生活垃圾渗滤液送往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该标准还对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恶臭气体提出了严格的监控措施,规定甲烷气体应综合利用和处置,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节能减排和建设循环型社会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本标准的实施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运行中的污染防治,保障人体健康,使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和运行符合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附1新旧标准渗滤液处理后出水水质标准比较G B16889-1997污染物 G B16889-2008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B O D5(m g/l)3030150600C O D(m g/l)1001003001000氨氮(m g/l)251525—— 悬浮物(m g/l)3070200400总氮(m g/l)40总磷(m g/l)3色度(稀释倍数) 40附2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 B16889-2008)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生活垃圾填埋处置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生活垃圾二次污染控制技术

生活垃圾二次污染控制技术

生活垃圾二次污染控制技术生活垃圾在填埋和焚烧处置过程中,会产生渗滤液、填埋气(沼气)、焚烧炉渣、飞灰、恶臭气体等二次污染物,对二次污染的处理处置程度,直接影响着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效果。

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并减少二次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9.1 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生活垃圾在中转站、填埋场、储坑堆放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渗滤液。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含水率为50%~60%,根据经验,垃圾在中转、堆存过程中,析出的渗滤液量占垃圾总重的8%~25%。

渗滤液是一种污染物浓度高、性质复杂、处理难度大的废水。

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处置全过程中,渗滤液的产生环节分散且产量大小不一。

针对不同环节、不同时期的渗滤液,开发和建设相应的渗滤液处理技术及工程,须综合考虑技术水平、处理效果、投资与运行成本等各因素。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对渗滤液处理工艺的出水指标要求更加严格,对处理技术及工艺带来了新的挑战。

9.1.1 渗滤液的特点垃圾渗滤液的产生受诸多因素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降水渗入。

②地表水流入。

③垃圾本身含有的水分。

④微生物活动产生的水。

⑤地下水的渗入。

由于产生时间与地点不同,渗滤液的水质变化较大,填埋场、中转站的渗滤液水质各不相同,同一填埋场不同时期的渗滤液水质差异也比较明显。

表9.1显示了我国部分地区渗滤液的水质典型参数取值。

9.1.1.1 填埋场渗滤液的特点填埋场渗滤液的物质成分和浓度变化很大,取决于填埋废弃物的种类、性质、填埋方式、污染物的溶出速度和化学作用、降雨状况、填埋场场龄及填埋场结构等,但主要取决于填埋场的使用年限和填埋场设计构造。

一般认为填埋5年以下为初期填埋场,此时填埋场处于产酸阶段,渗滤液中含有高浓度有机酸,BOD5、TOC、营养物和重金属的含量均很高,NH3-N浓度相对较低,C/N比协调,可生化性较好,此阶段的渗滤液较易处理。

gb16889-2008

gb16889-2008

GB 16889-2008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6889-2008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是2019年9月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图书。

内容简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生活垃圾填埋处置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GB 16889-2008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工程设计与施工要求,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填埋作业要求、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环境监测等要求。

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7年。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补充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
——细化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
——增加了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共处置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残渣、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厌氧产沼等生物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粪便经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入场要求;
——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的污染控制要求;
——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项目数量。

2022-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2-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2-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真题精选附答案单选题(共60题)1、下列排放源中,适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是()。

A.炼焦炉B.生活垃圾焚烧炉C.苯乙烯储罐D.火电厂灰场【答案】 B2、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关于施工场界噪声测点布置的说法,正确的是()。

A.测点应设在施工场界处B.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应设在室内靠窗口处C.当场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时,测点可设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1m处D.场界外无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设在场界外1m,高于场围墙0.5m以上位置【答案】 C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关于生态现状调查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

A.三级评价可充分借鉴已有资料进行说明B.特殊生态敏感区的生态现状调查应做专题调查C.生态现状调查的范围应不小于评价工作范围D.一级评价的生物量和生物多样性调查可依据已有资料推断【答案】 D4、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下列废物中,必须经过处理达到相关要求后,才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的是()。

A.医疗废物焚烧残渣B.混合生活垃圾及办公废物C.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不包括焚烧飞灰)D.生活垃圾堆肥处理产生的固态残余物【答案】 A5、在一条河上进行水质调查,对于三级评价的小河,不论河水深浅,只在一条垂线上取一个样,一般情况下取样点应在水面下()处,距河底不应小于()。

A.0.5m,0.5mB.0.5m,0.3mC.0.3m,0.5mD.0.3m,0.3m【答案】 B6、(2014年)《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未规定排放限值的污染物是()。

A.COB.SO 2C.NO XD.烟气黑度【答案】 A7、(2016年)某新建化工项目氯化氢废气排气筒高度35米,据该排气筒150米处有50米高建筑物,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30米和40米高排气筒氯化氢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分别为1.4Kg/h、2.6Kg/h,则该项目排气筒氯化氢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A.0.7 Kg/hB.1.0 Kg/hC.1.3 Kg/hD.2.0 Kg/h【答案】 B8、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铅锌矿开采项目工程分析时段应涵盖()。

(完整版)生活垃圾渗滤液改造排放标准及处理工艺选择

(完整版)生活垃圾渗滤液改造排放标准及处理工艺选择

生活垃圾渗滤液改造排放标准及处理工艺选择一、排放标准2008年7月1日执行新排放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这对现有及新建的渗滤液处理厂运行管理、设计施工带来了新的要求。

对新旧标准的对比分析,选择适合的处理工艺,是企业生存、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

二、新排放标准处理工艺选择新的排放标准出台前,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部门、设计单位结合国内外渗滤液治理经验,选择了不同的处理流程,以配合新标准的实施。

从上述的投资及运行费用来看。

我们认为就我厂改造而言,投资大、成本高,在我厂现有的处理水量计算,即使在现有工艺上组合部分工序,也需近千万的投资。

故据我们八年的运行经验,提出就地技改的方案。

三、就地技改的原则1、渗液处理厂的技改必须利用现有设施、增设辅助设施,并发挥其最佳处理效果;2、应与现扩容的垃圾处理量相配套,填埋场封场后,渗滤液处理厂必须保证8-10年的有效运行;3、经改造的渗滤液处理厂出水各项指标必须的达到新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GB16889-2008);4、经改造的渗滤液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必须大于300 M3 /d;5、经改造的渗滤液处理厂的处理成本必须小于12元/ M3。

四、污染设施改造技术思想路径火烧岗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经八年生产实践和技术更新,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处理效果从原设计的三级排放标准提升到二级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的达标率>50%,具有自主专利技术,获广东省环保产业科技创新一等奖。

但要配合国家新标准的实施还需进一步努力。

1、保持现有的处理工艺和技术,充分发挥其处理效果;2、改造现有瓶颈的竖流式沉淀池,提高物化工序的产水量,保证其产水量大于300 M3/d;迎合垃圾填埋场扩容的需要;3、利用现有的回用水池,将其改造成二次物化絮凝反应沉淀池,使生化出水进行物化处理,进一步去除色度和不可生化的污染物质及残留的重金属,提高处理效果;4、将总排口出水流量计量槽加大,在出流量计量槽后段改成折流出水,在折流段投加消毒剂,保证出水色度及粪杆菌达标排放。

最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精选.pdf

最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精选.pdf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代替GB 16889-19972008-04-02 2008-07-01实施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工程设计与施工要求,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填埋作业要求,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环境监测等要求。

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7 年。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修改了标准的名称;-----------补充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细化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增加了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共处置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残渣,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厌氧产沼等生物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粪便经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入场要求;----------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的污染控制要求;---------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项目数量。

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设计与施工、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运行、封场、后期维护与管理的污染控制和监测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和封场后的维护与管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

本标准的部分规定也适用于与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运行。

本标准只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叶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内容解读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内容解读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内容解读我国目前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是填埋处理,而填埋处理的污染现象又普遍存在。

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址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

许多地方已经到了无地可选地步。

新修订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与旧版相比有很多显著的变化。

1.关于选址垃圾场(厂)址的选择明显受土地资源因素制约,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防护距离要求的变化为例就可以说明这一点。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CJJ17-1988),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距离居民区大于800米,由于许多城市提出按800米要求选择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存在困难,此后修改的标准如《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距离居民区大于500米,新修订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不再提具体“距离”要求,要求通过环评来确定。

这一过程的变化是趋向现实,还是趋向严格?由此联想到没有“距离”要求会怎样?在垃圾填埋场的污染物排放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的条件下如何来评定“距离”?从环境保护方面分析,过去“防护距离”的要求,是考虑没有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尽可能减少对人的影响,如生活垃圾填埋场尽可能建在山沟里。

这样的想法已经过时,实际上对于许多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在山沟里选择填埋场,往往产生更多的污水,污染治理的成本更高、更难,此举后果只能是依靠环境容量自净和稀释。

不治理填埋场的污染(如污水、填埋气体)就不在乎其产生量,甚至希望通过大量产生进而稀释来达到排放要求(如建在山沟中因汇水面积大而导致垃圾渗滤液产生量大,但浓度较低)。

因此,认为通过“距离”防治污染显然是落后的,也是不能达到保护环境要求的。

当然,在经济发展水平低时,这样的做法也是无奈的选择,我国目前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大多是在这样的境况下的选择,现在经济发展了,城市范围扩大了,过去偏远的填埋场离居住区越来越近,集中填埋处理的垃圾量越来越大,其产生污水和填埋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可否认地越来越大,由此产生的矛盾也就越来越大。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押题练习试题A卷含答案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押题练习试题A卷含答案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押题练习试题A卷含答案单选题(共30题)1、(2016年)根据《土壤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土壤环境质量类别适用于()。

A.林地土壤B.牧场土壤C.蔬菜地土壤D.一般农田土壤【答案】 A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关于环境噪声现状监测执行标准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执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B.铁路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执行《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C.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噪声测量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D.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边界噪声测量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答案】 A3、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生态影响评价根据评价项目自身特点、区域的生态特点以及评价项目与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相互关系,分析生态影响的()。

A.方式及其影响程度B.方式及其强度C.源及其影响方式D.源及其强度【答案】 D4、下列情况不适合河流完全混合模式的是()。

A.河流充分混合段B.非持久性污染物C.河流恒定流动D.废水稳定连续排放【答案】 B5、某企业外排含镍、含铜的废水。

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关于污染水排入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7年)A.含铜、含镍废水均在车间排放口采样监控B.含铜、含镍废水均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监控C.含铜废水均在车间排放口采样监控,含镍废水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监控D.含镍废水均在车间排放口采样监控,含铜废水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监控【答案】 D6、(2021年真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对存在较大潜在人群健康风险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不包括()。

A.污染源监测计划B.环境质量监测计划C.环境跟踪监测计划D.监督性监测计划【答案】 D7、某工业企业装卸货物产生突发的撞击声,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下列关于该企业厂界噪声测量结果评价的说法,正确的是()。

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环评工作重点及技术评估要点

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环评工作重点及技术评估要点

此类堆场的主要弊端
(1)裸露的可分解垃圾易使蚊蝇滋生,传播疾病,散发臭气,污染环境; (2)垃圾场自燃易引起火灾和烟尘; (3)裸露垃圾、纸张和细小颗粒随风飘扬,破坏环境市容,危害人体健康; (4)垃圾降解而产生的渗滤水严重污染堆场周围地下水、地表水和公共水域。
2、卫生填埋场与其他垃圾堆放场的区别
组分影响因素
城市生 活垃圾
管理中存 在的问题 污染现状
(1)侵占大量土地、 对农田破坏严重 (2)严重污染空气、 水体 (3)垃圾堆放场爆炸 事故不断发生
二、城市生活垃圾相关管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 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
(2)坑洼型填埋场
- 坑洼型填埋场一般地处低丘洼地,利用自然或人工坑洼 地改造成垃圾填埋区。垃圾填埋通常采用坑填作业法,较 多用于降雨量较少的地区。
(3)平地型填埋场
- 平地型填埋场一般是将废地辟建为填埋区,垃圾填埋通
常采用平面作业法。
三、城市生活垃圾的选址需要从经济 学、工程学、环境学和政 策法规等方面的综合的缜 密的考虑来选取。
(1)《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对场址选择的规定 :
①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址应符合区域性环境规划、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和当地的城市规划。
②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不应选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军事要地、 国家保密地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评价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3
总砷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4
总铅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出水水质
本工程处理尾水能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二标准,具体如下:
序号
控制污染物
排放浓度
限值(mg/L)
污染排放监控位置
1
色度(稀释倍数)
4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2
化学需氧量(CODcr)
10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3
生化需氧量(BOD5)
3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4
悬浮物
30常规污水Βιβλιοθήκη 理设施排放口5总氮
4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6
氨氮
25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7
总磷
3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8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00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9
总汞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0
总镉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1
总铬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2
六价铬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自测提分题库加答案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自测提分题库加答案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下列选址条件中,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是()。

A.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B.设施底部低于地下水最高水位C.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D.溶洞区【答案】 A2、根据建设项目所排污水中污染物类型和需预测的( ),将污水水质分为复杂、中等 、简单三级。

A.污水水污染物数量B.污水水质指标数量C.污水水质变化情况D.污水水质指标变化【答案】 B3、大气环境评价的现状监测中,凡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属于常规污染物的应筛选为( )。

A.监测因子B.评价因子C.影响因子D.重要因子【答案】 A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验收工作阶段划分为( )。

A.初步调查、详细调查、编制调查报告3个阶段B.初步调查、调查因子识别与筛选、详细调查、编制调查报告4个阶段C.准备、初步调查、编制实施方案、详细调查、编制调查报告5个阶段D.确定项目来源、准备、初步调查、调查因子识别与筛选、详细调查、编制调查报告6个阶段【答案】 C5、根据《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在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中,对拟议的开发区各规划方案进行综合论证时,其中()不属于综合论证的重点。

A.功能区划B.产业结构与布局C.环保设施建设D.监测布点方案【答案】 D6、(2018年)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于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是()。

A.使用水煤浆的锅炉参照燃油锅炉控制要求执行B.燃气锅炉规定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限值C.省级人民政府可以规定本辖区内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D.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周围建筑物5m以上【答案】 C7、(2019年)关于《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适用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要求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要求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要求(执行标准GB 16889-2008)一、焚烧飞灰污染物控制要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残渣(包括飞灰、底渣)经处理后满足下列条件,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1)含水率小于30%;(2)二噁英含量低于3μg TEQ/Kg;(3)按照HJ/T 300 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低于表1 规定的限值。

表1 浸出液污染物浓度限值二、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设置污水处理装置,生活垃圾渗滤液(含调节池废水)等污水经处理并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后,可直接排放。

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011年7月1日前,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无法满足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的,满足以下条件时可将生活垃圾渗滤液送往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1)生活垃圾渗滤液在填埋场经过处理后,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污染物浓度达到表2规定浓度限值;(2)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每日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总量不超过污水处理量的0.5%,并不超过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额定的污水处理能力;(3)生活垃圾渗滤液应均匀注入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4)不影响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场的污水处理效果;2011年7月1日起,现有全部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自行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并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三、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采用表4所列的方法标准,地下水质量检测方法采用GB 5750中的检测方法。

表4 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垃圾填埋场处理方式

垃圾填埋场处理方式

垃圾填埋场处理方式处理方式垃圾填埋场一般采用分层覆土填埋的方式对垃圾进行处理,堆积一层垃圾后再覆盖一层黄土,这样很容易降低垃圾的污染。

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包括选址、设计与施工、填埋废物入场条件、运行、封场、后期维护与管理和污染物控制和监测等方面的程序。

环境保护部于2008年颁布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垃圾填埋场准》( GB 16889-2008),对垃圾填埋场建设的污染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范。

该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对生活垃圾填埋场从场址的选择、建设、运行与封场后的全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标准补充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基本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增加了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共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等入场要求,并提出了经过一定处理、符合标准要求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废物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对促进我国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也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该标准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提出了新要求,标准规定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都应建有较完备的污水处理设施,渗滤液需经过处理后达到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才能直接排放。

对于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标准实施后3年内无法满足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的,应满足生活垃圾渗滤应经过预处理,均匀注入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并不超过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额定的污水处理能力等要求才可将生活垃圾渗滤液送往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该标准还对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恶臭气体提出了严格的监控措施,规定甲烷气体应综合利用和处置,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节能减排和建设循环型社会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中的渗滤液处理系统是决定垃圾填埋场技术成功的关键,其直接关系到对附近地表水的污染程度。

垃圾掩埋有两种方式:倾倒--在地上挖一个露天的坑,将垃圾掩埋在坑中,坑周围群集着各种动物(老鼠和鸟类)。

(这是大部分人对垃圾填埋场的概念!)填埋--在地下或地面建造精心设计的设施,将垃圾与周围环境(地下水、空气和雨水)隔离。

《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GB_16889-2008

《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GB_16889-2008

《⽣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GB_16889-2008ICSZ中华⼈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6889-2008代替GB16889-1997⽣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StandardforPollutionControlontheLandfillSiteofMunicipalSolidWaste(发布稿)本电⼦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本为准。

2008-04-02发布2008-07-01实施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发布⽬次前⾔ (1)1适⽤范围 (1)2规范性引⽤⽂件 (1)3术语和定义 (2)4选址要求 (3)5设计、施⼯与验收要求 (4)6填埋废物的⼊场要求 (6)7运⾏要求 (8)8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要求 (9)9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9)10环境和污染物监测要求 (11)11实施要求 (14)1前⾔为贯彻《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活垃圾填埋处置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程设计与施⼯要求,填埋废物的⼊场条件,填埋作业要求,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环境监测等要求。

⽣活垃圾填埋场排放⼤⽓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式的转变,引导⼯业⽣产⼯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向,本标准规定了⽔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次发布于1997年。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1、修改了标准的名称;2、补充了⽣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3、细化了⽣活垃圾填埋场基本设施的设计与施⼯要求;4、增加了可以进⼊⽣活垃圾填埋场共处置的⽣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般⼯业固体废物、厌氧产沼等⽣物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粪便经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和⽣活污⽔处理污泥的⼊场要求;5、增加了⽣活垃圾填埋场运⾏、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的污染控制要求;6、增加了⽣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项⽬数量。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题库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题库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题库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二级公路两侧区域属于()声环境功能区。

A.4类B.1类C.4a类D.4b类【答案】 C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生态影响》,生态现状调查中,对主要生态问题的调查,应调查影响区域内()。

A.未来预计存在的制约本区域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生态问题B.已经存在的制约本区域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生态问题C.已经存在的制约本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生态问题D.未来预计存在的制约本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生态问题【答案】 B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A.比环境影响预测范围小B.比环境影响预测范围大C.不小于环境影响预测范围D.与环境影响预测范围相同【答案】 D4、(2015年)某拟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环境影响报告书设置的防护距离为场界外300m,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该处置场厂界与周围常住居民区的防护距离不应小于()。

A.300mB.500mC.800mD.1000m【答案】 A5、下列关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说法,正确的是()。

A.污染物排放标准都是分类别的,分别对应于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处在高功能区的污染源执行严格的排放限制,反之,则相反B.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是以区域为依据的C.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级别与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不一定一一对应D.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级别与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一一对应【答案】 C6、《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不适用于()废物的处置。

A.氰化物溶液B.放射性C.卤化物溶剂D.硝酸【答案】 B7、可通过工程分析计算土壤中某种物质的()。

A.淋溶或径流排出B.土壤缓冲消耗C.输入量D.输出量【答案】 C8、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面水环境》,若评价时间不够,河流一级评价至少应调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I C S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6889-2008代替GB 16889-1997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the Landfill Site of Municipal SolidWaste(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08-04-02 发布 2008-07-01 实施 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发布目次前言 (1)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选址要求 (3)5 设计、施工与验收要求 (4)6 填埋废物的入场要求 (6)7 运行要求 (8)8 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要求 (9)9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9)10 环境和污染物监测要求 (11)11 实施要求 (14)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生活垃圾填埋处置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工程设计与施工要求,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填埋作业要求,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环境监测等要求。

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7年。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1、修改了标准的名称;2、补充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3、细化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4、增加了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共处置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厌氧产沼等生物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粪便经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入场要求;5、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的污染控制要求;6、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项目数量。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废止。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清华大学、城市建设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4月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设计与施工、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运行、封场、后期维护与管理的污染控制和监测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和封场后的维护与管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

本标准的部分规定也适用于与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运行。

本标准只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 7466-1987 水质总铬的测定GB 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 7468-1987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69-1987 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 7470-1987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 7471-1987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 7485-19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 7488-1987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GB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901-19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 11903-1989 水质色度的测定GB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13486 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4675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式比较臭袋法GB/T 14678 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T 50123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HJ/T 38-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195-200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2005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228 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 229 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 276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 300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HJ/T 341-2007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荧光法(试行)HJ/T 347-2007 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CJ/T 234 垃圾填埋场用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字〔1996〕470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运行期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作业的时期。

3.2 后期维护与管理期生活垃圾填埋场终止填埋作业后,进行后续维护、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直至填埋场达到稳定化的时期。

3.3 防渗衬层设置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底部及四周边坡的由天然材料和(或)人工合成材料组成的防止渗漏的垫层。

3.4 天然基础层位于防渗衬层下部,由未经扰动的土壤等构成的基础层。

3.5 天然粘土防渗衬层由经过处理的天然粘土机械压实形成的防渗衬层。

3.6 单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由一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与粘土(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衬层组成的防渗衬层。

3.7 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由两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与粘土(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衬层组成的防渗衬层。

3.8 环境敏感点指生活垃圾填埋场周围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住宅、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区、商业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地点。

3.9 场界指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地或建筑物边界。

3.10 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生活垃圾填埋场。

3.11 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

4 选址要求4.1 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址应符合区域性环境规划、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和当地的城市规划。

4.2 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不应选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军事要地、国家保密地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4.3 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的标高应位于重现期不小于50年一遇的洪水位之上,并建设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

拟建有可靠防洪设施的山谷型填埋场,并经过环境影响评价证明洪水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前款规定的选址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4.4 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避开下列区域: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活动中的坍塌、滑坡和隆起地带;活动中的断裂带;石灰岩熔洞发育带;废弃矿区的活动塌陷区;活动沙丘区;海啸及涌浪影响区;湿地;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及冲沟地区;泥炭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的区域。

4.5 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的位置及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并经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在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考虑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滋养动物(蚊、蝇、鸟类等)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生活垃圾填埋场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地表水域、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国道或省道)、铁路、飞机场、军事基地等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以及合理的防护距离。

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5 设计、施工与验收要求5.1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包括下列主要设施:防渗衬层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渗滤液处理设施、雨污分流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地下水监测设施、填埋气体导排系统、覆盖和封场系统。

5.2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建设围墙或栅栏等隔离设施,并在填埋区边界周围设置防飞扬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及防火隔离带。

5.3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根据填埋区天然基础层的地质情况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并经当地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选择天然粘土防渗衬层、单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或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作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和其他渗滤液流经或储留设施的防渗衬层。

填埋场粘土防渗衬层饱和渗透系数按照GB/T 50123中13.3节“变水头渗透试验”的规定进行测定。

5.4 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且厚度不小于2m,可采用天然粘土防渗衬层。

采用天然粘土防渗衬层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压实后的粘土防渗衬层饱和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7cm/s;(2)粘土防渗衬层的厚度应不小于2m。

5.5 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5cm/s,且厚度不小于2m,可采用单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

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下应具有厚度不小于0.75m,且其被压实后的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的天然粘土防渗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防渗衬层。

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应采用满足CJ/T 234中规定技术要求的高密度聚乙烯或者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人工合成材料。

5.6 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不小于1.0×10-5cm/s,或者天然基础层厚度小于2m,应采用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