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意向稿)
山东项目立项申请书
山东项目立项申请书一、项目背景山东是我国东部沿海的重要省份,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
为了加强山东省的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特此申请立项一项重要项目。
二、项目概述本项目旨在促进山东省的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转型升级,通过提升技术水平和增加创新能力,推动山东省的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三、项目目标1.促进山东省的产业结构升级,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型;2.增加科技创新投入,提高山东省的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3.提高山东省的人力资源素质,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4.加强山东省与其他地区的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
四、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提供创新创业的孵化环境和支持服务;2.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提高科研人员的工作条件,激励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3.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4.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人力资源的素质;5.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五、项目预期效益1.促进山东省的经济发展,提高地区生产总值;2.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3.增加就业机会,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4.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5.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六、项目实施计划1.第一年:成立项目组,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2.第二年:启动各项工作,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提高科研经费投入,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3.第三年:加强科研团队建设,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4.第四年: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5.第五年:总结项目经验,完善项目机制。
七、项目风险分析1.技术风险:由于项目涉及的领域较为前沿,存在技术突破的风险;2.资金风险:项目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资金来源不确定;3.政策风险:项目可能受到政策调整的影响;4.人才风险:项目需要大量高素质的科研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人才供给不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4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4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省政府从2012年起设立自主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并实行竞争性分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专项资金分配环节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标、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专项资金所扶持的具体项目和承担单位,建立“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选择机制,是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客观要求,是增强依法理财能力、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自主创新项目顺利实施的有力保证。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大措施,积极推动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的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等区域发展战略和重点产业调整振兴的总体部署,注重把握现代产业发展趋势,立足我省基础和优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高端突破和创新引领,突出重点产业和领域,以攻克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以推动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目标,集中财力,激发活力,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自主创新步伐,增强产业竞争力,加快推动我省经济走上创新驱动和内生增长的良性发展轨道。
(二)目标任务。
2012—201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亿元,通过招标、专家评审等方式,重点扶持300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项目,争取引导带动各级财政、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投入1000亿元以上,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加快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形成若干优势产业集群。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一、前言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计划安排,面向企业和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资金支持项目。
本指南旨在帮助申请人全面了解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要求,以便更好地把握申报机会,获取资金支持,推动企业和组织的科技创新和发展。
二、申报条件1. 申报主体:本次资金支持项目主要面向工业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新评台等相关单位。
2. 申报要求:申报主体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财务状况,同时符合相关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创新需求。
3. 申报内容:主要包括科技创新项目、产业升级项目、标准规范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等内容。
三、申报流程1. 项目立项:申报主体根据自身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需求,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确定申报项目的主题和内容,并完成项目立项申请。
2. 资金申报:完成项目立项后,申报主体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申报指南,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申报表格,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
3. 评审验收:工业和信息化部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资金支持,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和评估。
四、申报材料要求1. 申报书:项目的申报书需包括项目的立项依据、技术方案、预期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内容。
2.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唯一识别信息明等相关证件。
3. 项目预算:详细列明项目的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包括科研经费、设备购置费、人员支出、间接费用等内容。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发布,将有力支持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在申报过程中,申报主体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挖掘创新需求,提升技术水平,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产业发展。
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和监督,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六、总结通过本次深度探讨,我们对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有了全面的了解。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13•【字号】鲁政办发〔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3月13日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高标准建设数字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统建共享,夯实数字政府建设基础(一)统一构建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体系。
坚持公共基础设施集约化、一体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促进资源高效合理利用,提升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
1.完善集约化政务云平台。
按照集约化建设的原则,在现有“1+N”(1个省级政务云平台,N个市级政务云节点)框架下,优化省市一体化政务云服务体系。
各部门不再新建或扩建政务云平台,由省级政务云平台提供云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跨区域的省级政务云节点,支持其他地区使用省级政务云平台,满足全省各级、各部门政务云服务需求。
加强政务云平台管理,2019年年底前出台全省政务云平台管理办法,明确政务云平台建设管理要求和各方权责,2020年年底前形成全省统一、国内领先的政务云平台运行监管机制。
统筹全省政务云灾备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年底前实现关键数据异地灾备和关键应用双活灾备,2022年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的云灾备服务体系。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第一部分:申报目的和背景1.1申报目的:本文旨在指导各单位申报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提升我国产业水平和竞争力。
1.2背景介绍:工业和信息化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经济增长和质量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化发展,相关专项资金的申报和使用变得尤为重要。
第二部分:资金申报范围和条件2.1申报范围:本次资金申报主要涵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项目。
2.2申报条件:凡是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方向,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参与专项资金的申报。
申报单位需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并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三部分:申报流程和要求3.1申报流程:申报单位首先需查阅并了解相关申报指南和资金政策文件,进行项目规划和策划,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相关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将进行评审和审查,最终确定资金支持名单。
3.2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需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准备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财务预算、技术方案、营业执照等必备材料。
同时,申报单位还要遵守相关时间节点,确保申报材料的及时递交和审核。
第四部分:申报资金使用和监督4.1资金使用:获得资金支持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申报的项目内容和预算计划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资金使用过程中需做到合理规划和精细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4.2监督机制:相关管理部门将建立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和审核。
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保障专项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五部分:资金申报的注意事项5.1按照政策导向申报:申报单位需充分了解国家工业和信息化政策导向,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有利于项目获得资金支持。
5.2严格按照规定准备材料:申报单位需仔细阅读申报指南,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杜绝错漏。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9.01.22•【字号】鲁财教〔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财政局、科技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1月2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资金支持方式第三章项目资金开支范围第四章预算编制与审批第五章预算执行与决算第六章绩效与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以下简称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71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由省级财政设立,面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及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科技需求,重点支持基础性、公益性的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新突破,培育科技人才队伍后备力量,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开展深度研究,推进创新创业深入开展,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科技创新支撑。
第三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突出重点、分类支持、科学安排、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省财政厅负责资金预算编制、下达拨付和绩效监管。
省科技厅负责项目评审立项、资金分配和组织验收,对资金支出进度、绩效、安全性和规范性等负责。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含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以及中央驻鲁单位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日常监管。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山东省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山东省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10.28•【字号】鲁财科教〔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山东省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财政局、科技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科技局,有关省直部门、单位:为规范和加强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64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山东省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科教〔2019〕3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0月28日山东省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以下简称“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6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我省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原始创新、重大技术创新引导及产业化、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发展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由山东省科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按照“领导小组把方向、职能部门报项目、专家评审提建议、领导小组定项目、财政部门下资金、分工联动抓绩效”的方式进行统一管理。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一、概述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是由国家专门用于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金,用于推动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
申报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是企业或单位获取资金支持的重要途径,本指南旨在帮助申报者了解资金申报的相关要求和流程,以便更好地申请资金支持。
二、资金支持范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制造业升级:包括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智能制造等方面的支持。
2.技术创新:支持企业开展研发工作,包括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支持。
3.产业发展: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包括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支持。
4.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信息化建设、数字化转型,包括大数据应用、云计算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支持。
5.人才培养:支持人才培养计划,包括技术人才培养、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
三、申报要求1.申报资格:申报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企业或单位应当符合相关资格要求,包括注册资格、纳税资格等。
2.项目计划:申报者应当提交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内容、实施方案、预期效果等内容。
3.财务状况:申报者应当提交企业财务状况证明,包括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相关资料。
4.技术能力:申报者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包括研发团队、技术设备等方面的能力证明。
5.风险评估:申报者应当提交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方面的评估报告。
四、申报流程1.资料准备:申报者应当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计划、财务资料、技术能力证明、风险评估报告等。
2.在线申报:申报者可以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定的在线平台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上传相关资料。
3.审核评估: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估,包括项目可行性评估、财务审核等方面的审核。
4.资金发放:经审核通过的申报项目将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资金将直接发放到申报者指定的账户中。
五、注意事项1.审核标准:申报者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审核标准进行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1.09.15•【字号】鲁工信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9月15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目录前言第一章发展基础第二章面临形势一、面临的机遇二、面临的挑战第三章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主要目标第四章重点任务一、夯实两个基础二、强化四个创新三、推进六大工程四、创建一批公共服务平台第五章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分工协作二、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三、强化创新驱动和技术服务四、加强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五、拓宽资源引入和国际合作六、强化目标落实和评价考核前言“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也是我省迈入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期。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消费结构持续升级,能源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约束趋紧,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行生态文明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发展循环经济是推动我省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必然要求。
因此,组织编制《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主要工作措施,对于持续深入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实现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山东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山东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省直有关企业:现将《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省财政厅和省科技厅。
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若干意见》(鲁发[1999]26号文)精神,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00]61号文)和《山东省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鲁政办发[2001]69号文)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的来源为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创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创新机制与环境建设,鼓励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四条省科技和财政部门是创新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创新资金的年度工作重点、项目立项审批、监督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常五条创新资金的安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支持对象第六条创新资金面向在本省注册的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也支持省内外科技人员、海外留学人员和在校研究生携带科技成果在我省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七条创新资金支持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在山东省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符合鲁政办发[2001] 69号文第九条规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认定条件;(二)科技人员、海外留学人员和在校研究生携带科技成果拟在山东省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要符合鲁政办发[2001]69号文第七条规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认定条件。
2024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南
一、背景介绍为了推动山东省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山东省制定了2024年重点研发计划指南。
本指南旨在引导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开展重点研发项目,着力解决科技创新中的关键技术和技术难题,提升山东省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地位。
二、指南内容1.指南的总体要求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旨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计划将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实用性的科技项目,特别是那些关系到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瓶颈问题的科技项目。
计划规模较大,涵盖多个领域和多个方面,要求广泛征集和吸引各类创新主体参与。
2.指南的项目设置根据山东省的发展需求和科技创新重点领域,指南明确了几个重点研发项目的方向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重点推动清洁能源技术研究与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发。
(2)现代农业科技:重点推动农业高效节水、智能农机和农业废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研发,提升农业生产效益和农产品质量。
(3)先进制造业:重点推动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研发,提高山东省的制造业水平。
(4)信息技术:重点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前沿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
(5)生物医药和健康产业:重点推动生物医药研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以及健康产业技术创新,提高山东省的医疗和健康产业水平。
3.指南的资金支持和管理要求为了保证重点研发计划的顺利实施,指南明确了一系列资金支持和管理要求。
其中,对于申报项目,将采取多层次遴选和评审,确保科研项目的质量和实施效果。
对于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加强对项目进展和成果的监督。
同时,还将鼓励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加强协作,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转化。
4.指南的实施路径为了便于实施和管理,指南要求各级科技部门建立健全指南的实施路径和工作机制。
在项目征集和资金分配方面,要求注重透明、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和评价。
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 项目资金申请
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申请一、背景介绍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
为了加快这一领域的发展,我们有必要提出专项项目资金申请,以支持相关领域的研发和创新。
二、项目意义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的申请意义重大。
这将有助于促进工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推动制造业向智能化、绿色化转变。
资金的使用将促进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
项目的推进也将对促进产业的国际化合作、提高产业竞争力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项目申请内容1. 项目名称: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2. 申请金额: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合理的申请金额,并具体说明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方向。
3. 项目内容:重点围绕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需求,提出具体的项目内容和实施方案,包括技术研发、企业转型升级、智能制造、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4. 项目周期:明确项目的周期和阶段性目标,并提出详细的时间节点和路线图。
5. 预期效益:详细分析项目实施后的预期效益和社会经济影响。
6. 风险评估: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挑战,并提出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四、项目申请流程1. 项目立项:明确项目的立项流程和责任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和评审。
2. 资金申请:按照所需资金金额,向相关部门递交项目资金申请申请书,充分展示项目的可行性和重要性。
3. 审批程序:经过初审、复审等程序,最终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确定项目资金的拨付。
4. 项目实施:资金拨付后,严格按照申请内容和时间节点进行项目实施,并做好项目进度和效果的评估。
五、项目总结与展望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的申请,对于推动制造业和信息产业的创新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项目的申请得到批准后,需要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
还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和管控,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个人观点作为专项项目资金的申请者,我深切地感受到了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数字山东”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数字山东”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大数据局•【公布日期】2019.09.06•【字号】鲁财工〔2019〕19号•【施行日期】2019.10.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数字山东”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工〔2019〕19号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财政局、大数据主管部门,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大数据主管部门: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山东省省级“数字山东”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大数据局2019年9月6日山东省省级“数字山东”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省级“数字山东”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数字山东”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推动形成开放共享的大数据发展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6〕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7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数字山东”发展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和城乡数字治理等领域项目建设维护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数字山东”发展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突出重点、择优扶持、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四条“数字山东”发展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大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组织“数字山东”发展资金预算编制、支出政策进行审核,牵头预算绩效管理,按程序和规定时限,下达拨付资金等。
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模板
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模板一、项目背景和目标近年来,我国信息化发展迅速,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我们仍面临诸多挑战,如信息不对称、数据安全隐患等问题。
为了推动信息化建设,提高我国信息化水平,我单位拟申请信息化专项资金,开展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改善工作。
本项目的目标是提高我单位的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推动信息化与业务深度融合,提升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通过项目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实现以下目标:1.建立健全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提供稳定可靠的信息系统支持;2.加强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确保信息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3.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4.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5.推动信息化与其他工作领域的深度融合,实现协同发展。
二、项目内容和进度安排本项目拟分为以下几个子项目进行实施:1.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网络、服务器、存储等基础设施的采购和建设,以及数据中心的建设和维护。
计划安排在项目启动后的6个月内完成。
2.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包括企业资源规划(ERP)系统、客户关系管理(CRM)系统、人力资源管理(HRM)系统等核心业务系统的采购和部署。
计划安排在项目启动后的12个月内完成。
3.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包括加强对网络和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关键数据的保护和备份。
计划安排在项目启动后的18个月内完成。
4.业务流程优化: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和改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计划安排在项目启动后的24个月内完成。
5.信息化应用推进:推动信息化在各个工作领域的深度应用,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计划安排在项目启动后的30个月内完成。
三、项目预期效益本项目的实施将带来以下预期效益:1.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通过信息化系统的支持,加快办公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度,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能。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4.28•【字号】鲁工信改〔2022〕88号•【施行日期】2022.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工信改〔2022〕88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财政局,有关单位:为引导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意见》(鲁政字〔2020〕16号)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工作机制的通知》(鲁财办发〔2021〕18号),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实施细则》,现予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2022年4月28日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引导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充分发挥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的导向和放大作用,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支持力度,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促进高质量发展。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意见》(鲁政字〔2020〕16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工作机制的通知》(鲁财办发〔2021〕18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支持高水平技术改造等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工〔2021〕1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和担保补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工〔202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股权投资资金(技改财政股权投资资金),由省级财政统筹省级预算等方面资金予以安排。
山东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中共山东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29•【字号】鲁财工〔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企业改革正文山东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工〔2022〕3号各市财政局、党委军民融合办、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监管机构、能源主管部门,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有关部门:为规范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中共山东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2022年1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预算编制第三章预算执行第四章资金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山东省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工业转型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快推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转型发展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促进全省工业转型升级、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以及国企改革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坚持“突出重点、择优扶持、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第四条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由省财政厅与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以下简称“省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管理。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新增纳统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新增纳统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8.16•【字号】鲁发改服务〔2024〕648号•【施行日期】2024.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新增纳统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24〕648号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更好发挥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作用,现组织开展新增纳统企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采取定额补助方式,择优支持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在建项目。
二、申报条件(一)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依法纳税。
2.2023年度和2024年度新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在库企业统计,今年继续保持在库纳统。
3.企业或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没有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行为,未列入“绿色门槛”、重大税收违法、征信等负面清单。
(二)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为新增纳统企业服务业发展领域的项目。
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建设规模合理、手续完备、建设条件落实,已开工建设,能够按时建成投产。
三、申报程序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申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项目并编制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结合部门职责对项目进行审核把关,汇总上报申报企业。
各市要重点审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是否符合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要求,核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节能、安全评价等)手续是否已经完成且符合有关规定,核实项目投资进度。
四、有关要求1.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为一次性补助资金,同一建设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级补助资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09•【字号】鲁政办字〔2020〕160号•【施行日期】2020.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9日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激发工业数据资源要素潜力,促进工业数字化转型,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持企业主体、多方协同、需求牵引、示范带动,加快工业大数据平台、工业基础大数据库和工业大数据中心建设,推动工业大数据应用落地,以数据驱动加速工业升级,形成资源富集、应用繁荣、治理有序、产业进步的工业大数据生态体系。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网络基础设施。
加快企业内网升级改造,推动工业无源光网络、千兆以太网等新型工业网络部署及各类工业通信协议兼容统一。
实施“5G+工业互联网”工程,优先在数字经济园区、智慧化工园区、现代产业集聚区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网络基础设施。
积极争取标识解析体系国家节点在山东落地,到2022年,全省建成国家二级服务节点10个左右。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分工负责)2.建设省工业大数据中心。
依托省数据枢纽工程,选择济南、青岛等市建设国家工业大数据中心省级分中心,支持能源、机械、化工等领域建设行业节点,推动省工业大数据中心与国家工业大数据中心对接,实现数据由省级节点向国家中心节点归集。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5.12•【字号】鲁政办字〔2020〕64号•【施行日期】2020.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6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改革攻坚决策部署,集中财力支持重大科技创新,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等文件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聚焦科技改革攻坚新形势新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集中统一、权责明晰、绩效优先基本原则,通过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加快建立“统一集中、统一决策、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资金项目管理新模式,以资金整合带动政策集成,以流程再造提高管理效能,有效破解部门分割、结构固化、投向分散、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推动创新资源布局优化和体制运行效率提升,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二、主要任务(一)整合设立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
整合科技、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管理的科技创新类资金、农业科技资金、省属科研机构发展资金、科学技术普及资金以及中央科技资金,每年设立规模不低于120亿元的“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
(二)突出支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集中用于以下重点创新领域:1.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立足“十强”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保障等领域需求和重大创新任务,以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等为重点,采取竞争立项、定向委托、组阁揭榜等方式,支持实施若干在行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引领性、系统集成性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争取联合组织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加快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取得突破,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工信部专项资金重点项目清单
工信部专项资金重点项目清单一、介绍工信部专项资金重点项目清单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制定的,用于指导和管理专项资金的重点项目。
本文将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探讨该任务主题。
二、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的意义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对于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资金的重点投入,可以加快推进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提升中国工业和信息化水平,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专项资金重点项目清单的编制原则专项资金重点项目清单的编制需遵循以下原则:1.目标导向原则:清单中的项目需与国家发展战略和工信部的政策目标相契合,能够推动相关行业的发展。
2.创新驱动原则:清单中的项目需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前瞻性,能够引领和推动技术创新。
3.重点突破原则:清单中的项目需解决关键技术和关键领域的瓶颈问题,能够实现重要突破。
4.综合评估原则:清单中的项目需经过综合评估,包括技术可行性、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考量。
四、专项资金重点项目清单的内容专项资金重点项目清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信息化项目•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应用•大数据技术研发与应用•云计算与物联网技术研发与应用•区块链技术研发与应用2. 制造业项目•智能制造装备研发与应用•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与应用•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与应用•先进材料研发与应用3. 通信业项目•5G通信技术研发与应用•光纤通信技术研发与应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研发与推广•卫星通信技术研发与应用4. 电子信息项目•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技术研发•物联网芯片研发与应用•高清晰显示技术研发与应用•光电子器件研发与应用五、专项资金重点项目清单的推进和管理为确保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有效管理,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进度和责任。
2.加强项目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3.加强项目间的协调和合作,促进项目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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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0年度山东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意向稿)
一、信息产品制造业领域
大力支持创新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拟重点支持“十大创新平台、十大重点产品”。
加快建立以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核心、以研究解决关键共性技术为主的公共研发创新平台;支持多种形式的产业联盟,开展联合协同创新。
积极培育重点产品,提升我省电子信息产品竞争能力。
(一)平板显示及应用
1、平板显示(TFT-LCD、PDP、LED、OLED)、电子纸、激光显示、三维电视关键技术、关键部件、关键材料研发及产业化
2、超薄平板电视音响系统及薄型扬声器研发及产业化
(二)集成电路及基础类
3、集成电路设计、封装、制造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
4、基于传感网应用的新型传感器、新型敏感材料及器件、电子新材料研发及产业化,传感网集成与融合技术研发
5、EDA设计平台、测试平台建设,计算机存储芯片、数字音视频处理芯片、移动通信专用芯片、信息安全芯片、嵌入式终端用SOC芯片、汽车电子专用芯片、数字化专用芯片、RFID芯片等的设计开发
(三)计算机、信息通信及数字视听
6、适于高性能计算、云计算的高端服务器,嵌入式和高可信计算等相应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高端容错、工业控制和高性能计算机的研发与产业化,网络存储系统、信息安全类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7、基于3G无线通信设备及应用系统研发与产业化
8、三网融合、物联网及下一代互联网的关键技术、终端产品、系统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
9、高智能信息家电及配套器件,微型投影仪研发与产业化
10、数字家庭VOD视频点播系统关键设备IPQAM调制器的研发及产业化,适于数字家庭的新型数字视听产品及零组件的研发与产业化
(四)光电子、半导体照明
11、光电子及激光器新型外延材料、外延片、管芯制造技术及相关工艺和应用产品、装备开发
12、LED背光源及蓝光外延片及管芯制造技术、工艺的研发及产业化
1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功率型、低成本半导体照明产品、配套材料、零部件研发、产业化及应用试点、示范工程(五)射频技术(RFID)
14、RFID芯片、IC卡芯片、封装、测试、配套材料与零部件与芯片匹配天线、RFID专用读写器具的设计、制造及相关应用设备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