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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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范本(3篇)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范本(3篇)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随着矿山行业的快速发展,井下作业环境复杂多变,工作人员面临着各种潜在危险。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能力,本公司特制定了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以确保工作人员在突发情况下迅速有效地避险。

二、系统概述1. 紧急避险系统是指一套包括应急避难通道、紧急避难器材、紧急避险装备等组成的系统,用于应对突发事件。

2. 紧急避险系统实施全员参与,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系统操作流程、紧急避险路线和避难区域的位置。

3. 紧急避险系统设备应定期检修,确保设备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三、组织机构1. 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设立专门的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紧急避险系统的使用。

2.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小组由安全管理部经理带队,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四、培训与演练1. 公司定期开展紧急避险系统的培训和演练活动,确保工作人员掌握系统操作流程和使用技巧。

- 工作人员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学习和实际操作演练。

- 应急演练: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紧急避险系统应急演练,模拟突发事件,检验系统功能和工作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2. 每次培训和演练结束后,需记录相关参与人员名单、内容和效果,并不断总结经验,做好改进工作。

五、巡检和维护1. 紧急避险通道和设备的巡检与维护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通道通畅情况以及应急器材的完好性。

- 巡检频率:每月进行一次巡检。

- 巡检内容:检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器材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 巡检记录:每次巡检需填写巡检记录,包括巡检日期、内容、处理情况等。

2. 维修:发现通道或设备存在问题,需立即上报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紧急避险预案1. 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紧急避险预案,包括避险区域的选择、逃生路径的设定、人员疏散和安全指引等。

2.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紧急避险预案,掌握避难区域位置和应急反应流程,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避险。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5篇)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5篇)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

3、我矿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建设完善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并符合“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序”的要求。

二、紧急避险系统1、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在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

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2、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火灾、爆炸、突出等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避险人员提供的一个安全避险密闭空间,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

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____年的避难硐室。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____年的避难硐室。

3、所有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____分钟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自救器。

4、紧急避险设施的建设应综合考虑所服务区域的特征和巷道布置、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及特点、人员分布等因素,以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人员紧急避险需要为原则。

优先采用避难硐室,也可采用避难硐室与可移动式救生舱有机结合的方式。

5、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空气净化与温湿度调节、环境监测、通讯、照明、动力供应、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____小时。

紧急避险设施容量应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人员紧急避险的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检查监察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及维护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及维护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及维护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紧急避险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值班人员配备1.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及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值班人员每班不少于2人,确保24小时不间断值班。

3. 值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承担高强度的工作压力。

4. 值班人员应熟悉紧急避险系统的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能够迅速、准确地处理各类紧急情况。

三、值班职责1.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紧急避险系统的正常运行。

2. 每小时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一次例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3. 实时监控紧急避险系统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处理。

4. 接到报警信号后,立即进行确认,并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 记录值班过程中的各项操作和事件,及时填写值班日志,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6. 定期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7. 参加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

8.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值班纪律1.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2. 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吸烟、赌博、大声喧哗,保持值班室整洁安静。

3. 值班人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到位。

4.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值班过程中的各项信息。

5. 值班人员应相互协作,共同应对突发情况,不得推诿、拖延。

五、考核与奖惩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2. 对表现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值班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定期对值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 建立健全值班人员激励机制,提高值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煤矿生产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确保煤矿紧急避险系统设备完好,运行稳定,实现煤矿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避险。

2、提高矿工紧急避险的能力和自救自护意识,降低事故伤亡。

3、加强对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的监管和管理,提高煤矿安全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理水平。

三、组织架构1、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领导小组设立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领导小组,由煤矿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的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2、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机构设立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机构,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负责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的设备管理、维护保养和应急演练等工作。

3、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人员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落实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的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理。

四、设备管理1、煤矿紧急避险系统设备的选型和配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要求。

2、煤矿紧急避险系统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设备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3、煤矿紧急避险系统设备的运行记录应细致完整,做到有据可查。

4、煤矿紧急避险系统设备须经过定期的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人员管理1、煤矿员工应定期接受紧急避险系统操作培训,熟悉紧急避险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

2、各种岗位人员应定期开展紧急避险演练,提高避险的应急能力。

3、发生事故时,煤矿员工应迅速采取紧急避险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4、配备专职的紧急避险队,负责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处理1、发生煤矿事故时,煤矿紧急避险系统应迅速启动,实施疏散和救援措施。

2、启动紧急避险系统后,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人员应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疏散和救援。

3、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机构应向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救援情况。

2024年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为有效维护应急救援防护体系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其始终处于正常待命状态,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为避灾人员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1、所有职工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检科和各队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中。

培训内容包括:1)矿用避险设施应急组织流程2)硐室的结构、设计和工作原理3)避难硐室内生存环境及活动要求。

3、安检科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纳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必授课程。

4、避难硐室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气密性;竣工后必须进行一次完整的打压测试以检验密封性能。

5、每____个月对避难硐室的各项功能进行一次检验,必须进行仔细检验,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6、避难硐室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其专职硐室管理员负责,其他硐室管理员协助。

7、避难硐室不得挪作它用,避难硐室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8、各队必须在班前会上安排上岗人员在危急情况下逃生路线,所有人员必须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灾路线。

9、氧气测定器每月进行一次零点和精度调校,若未超规定误差范围可继续使用。

10、二氧化碳测定器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零点和精度的调校。

11、避难硐室内必须附置应急操作流程图和操作指南。

12、避难硐室内急救箱药品必须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失效立即更换。

13、建立气密性日常检查、仪器调校、设备检查维护、急救药品检查等专用台帐,安检科纳入安全检查,作为安全重点工作跟踪考核。

14、避难硐室内饮用水食品要有详细食用说明,必须在保质期内定期更换。

15、避难硐室供电停电后再次启动前必须进行送电前的检查。

16、避难硐室内必须使用专用电话,不得与任何作业地点串联;通讯系统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17、严禁任意拆除或断开避难硐室的外界供电、供风、通讯系统;如在特殊情况下断电,在供电恢复后,应立即送电,保证各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范本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应对井下紧急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井下作业场所。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规范紧急避险系统运行管理,提高井下作业安全水平。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五条井下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到了解、理解、执行。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等应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需要细化制定,并及时向井下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第二章紧急避险系统的组成与要求第七条紧急避险系统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一)预警系统:包括传感器、报警器、监控设备等,用于及时发现井下紧急情况。

(二)应急通信系统:包括井下通信设备、无线呼叫器、对讲机等,用于井下作业人员之间的紧急通讯。

(三)应急照明系统:包括应急照明设备、手持式照明工具等,用于井下紧急情况下的照明。

(四)逃生通道与设备:包括主逃生通道、备用逃生通道、逃生设备等,用于井下作业人员的紧急疏散和逃生。

(五)防护工具与装备:包括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护服等,用于井下作业人员在特殊环境下的防护。

第八条紧急避险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可靠性高:系统设备应具备高度的可靠性,能在紧急情况下正常工作。

(二)反应时间快:系统应能在短时间内发出预警信号,或提供逃生通道和设备。

(三)持续使用时间长:系统设备应具备长时间稳定运行的能力,以满足井下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需求。

第三章紧急避险系统的运行管理第九条紧急避险系统的运行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按照规定对预警系统、应急通信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逃生通道与设备、防护工具与装备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二)测试和演习:应定期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测试和演习,以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井下作业人员的应急能力。

(三)记录和报告:应对紧急避险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包括系统的运行状态、维护记录、测试和演习情况等。

紧急避险安全管理制度(5篇)

紧急避险安全管理制度(5篇)

紧急避险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完善应急管理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生产、维修维护作业过程中对突发事故的处置。

四、相关规定1、所有员工在作业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所有员工都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3、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当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向当班班长、车间、调度室、安监室以及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领导报告,同时尽最大努力作出妥善处理。

必要时可先处理。

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5、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实施紧急避险,但在行使这条权利时候,必须明确:一是危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必须有确实可靠的直接依据;二是紧急情况必须直接危及人身安全,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不应撤离,而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或及时报告;三是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首先是停止作业,然后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采取应急措施无效时,再撤离作业场所。

6、对没有什么危险,故意煽动造谣,造成管理混乱者将按公司劳动人事管理规则执行。

7、在不具备紧避险的条件下,作业人员不得以紧急避险为由,擅自离开作业现场,或在紧急避险处置过程中,应处置得当,不能超过一定限度或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否则应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不应因作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在上述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出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024年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2024年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2024年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标题:____年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人类面临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的频率和影响力也在增加。

面对这些挑战,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建立一个高效的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分析紧急避险系统管理的需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一套完善的制度框架。

一、紧急避险系统管理的需要性和重要性1. 增加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紧急避险系统管理是预测和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的有效手段,能够提前预警和迅速响应,有效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

2. 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紧急避险系统管理的核心是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通过提供科学有效的指导和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失踪,降低灾害带来的人道主义和社会负担。

3. 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灾害和突发事故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冲击,良好的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可以缩短灾害恢复时间,减少经济损失,保护基础设施的完整性,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的原则和目标1. 追求科学和专业性: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应基于科学和专业的原则,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风险评估、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提供科学有效的指导和措施。

2. 强调协调和合作:紧急避险系统管理需要各级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形成紧密的合力,共同应对灾害和突发事件。

3. 以人为本:紧急避险系统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重视人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的组成要素和职责1. 预警和监测机制:建立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获取灾害信息,并进行准确有效的评估和预警,提供可靠的预警信号。

2. 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制定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组织应急队伍,协调救援资源,开展紧急救援行动。

3. 信息发布和公众教育:及时发布灾害信息和应急措施,提高公众危机意识和应急能力,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我们制定了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紧急避险系统的运行和管理,确保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启动避险系统,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紧急避险系统的定义和原则1. 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井下作业中,当遇到火灾、爆炸、透水、冒顶、坍塌等突发情况时,能够提供紧急避险通道和安全设施的系统。

2. 紧急避险系统的原则包括:(1) 应具备自动启动的功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自动开启避险通道。

(2) 避险通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建筑材料和结构,确保井下作业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逃离事故现场。

(3) 避险通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保证井下作业人员能够顺利逃生。

(4) 避险通道应有明显的标识,包括路线指示、紧急出口标志等,方便井下作业人员逃生。

(5) 避险通道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紧急避险系统的组成和配备1. 紧急避险系统的组成包括:(1) 避险通道:采用钢筋混凝土或其他耐火材料建设,能够承受一定的外力和温度。

(2) 紧急出口:设置在避险通道的出口位置,具备易于打开和关闭的功能。

紧急出口应配备紧急出口标志,确保井下作业人员能够迅速找到出口。

(3) 通风系统:保证避险通道内空气流通,防止井下作业人员中毒或窒息。

通风系统应配备自动启动功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自动开启。

(4) 照明设施:确保避险通道内能够有足够的光线,方便井下作业人员逃生。

(5) 报警器:设置在避险通道内,能够向井下作业人员发出紧急避险信号,提醒他们迅速逃生。

(6) 逃生装备:避险通道内应配备逃生装备,包括逃生绳索、呼吸器等,以帮助井下作业人员顺利逃生。

2. 紧急避险系统的配备应根据具体井下作业情况来确定,灵活可调整。

四、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流程1. 系统启动流程:(1) 当井下作业出现火灾、爆炸、透水、冒顶、坍塌等紧急情况时,井下作业人员应立即启动紧急避险系统。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井下紧急避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井下作业场所和设备。

对于特殊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三条当井下作业出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启动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1. 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井下火灾、瓦斯爆炸、巷道塌方、设备故障等。

2. 启动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方式包括警报、电话通知、呼叫设备等,供作业人员和指挥中心使用。

第四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组成和布局应满足以下要求:1. 组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主控制室•紧急疏散通道•应急通讯设备•紧急照明设备•紧急氧气供应设备•紧急避险工具•紧急避险装备2. 布局:•主控制室应位于井下中央位置,便于监测和指挥井下紧急避险工作。

•紧急疏散通道应与井口直通,通道内应配备紧急照明和导向标识,便于作业人员快速安全撤离。

•应急通讯设备应分布在各主要作业区域,包括对讲机、电话等,便于作业人员与指挥中心保持沟通。

•紧急照明设备应均匀分布在井下各个作业区域,确保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照明。

•紧急氧气供应设备应分布在井下各个作业区域,方便作业人员获取氧气补给。

•紧急避险工具和装备应根据实际井下情况配置,包括灭火器、破拆工具、救生绳索等。

第五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1. 全面检查和测试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功能和运行状态,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2. 定期清洁井下紧急避险设备,防止灰尘和杂物影响正常使用。

3. 对井下紧急避险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其可靠性和耐用性。

4. 建立相应的维护记录和报告。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六条对井下班组和作业人员进行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运行和应急处置技能的考核。

1. 考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对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设备的操作、维护和保养。

2. 考核方式可以是书面考试、实际操作考核或模拟紧急情况应对演练。

3. 考核结果作为考核人员聘用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促进和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制度。

二、紧急避险系统1、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

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2、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

该设施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

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三、避难硐室1、避难硐室应布置在稳定的岩层中,避开地质构造带、高温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危险区。

前后20米范围内巷道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

特殊情况下确需布置在煤层中时,应有控制瓦斯涌出和防止瓦斯积聚、煤层自燃的措施。

永久避难硐室应确保在服务期间不受采动影响,临时避难硐室应在服务期间避免受采动损害。

2、避难硐室应采用向外开启的两道门结构。

外侧第一道门采用既能抵挡一定强度的冲击波,又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密闭门;第二道门采用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密闭门。

两道门之间为过渡室,密闭门之内为避险生存室。

防护密闭门上设观察窗,门墙设单向排水管和单向排气管,排水管和排气管应加装手动阀门。

过渡室内应设压缩空气幕和压气喷淋装置。

永久避难硐室过渡室的净面积应不小于3.0米;临时避难硐室不小于2.0米。

生存室的宽度不得小于2.0米,长度根据设计的额定避险人数以及内配装备情况确定。

生存室内设置不少于两趟单向排气管和一趟单向排水管,排水管和排气管应加装手动阀门。

永久避难硐室生存室的净高不低于2.0米,每人应有不低于1.0米的有效使用面积,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20人,宜不多于100人。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一、前言紧急避险系统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建立规范的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以提升煤矿的应急响应能力,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二、系统概述1.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目标确保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应急响应效率,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2.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全过程管理。

三、制度内容1. 紧急避险系统建设a. 预案编制:煤矿应制定合理有效的紧急避险预案,包括紧急疏散、通信、救援等内容。

b. 设备选型:根据矿井特点和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紧急避险设备,包括应急照明、氧气供应等。

c. 布局设计:合理规划紧急避险设施的布局,确保能够迅速、及时地进行应急避险。

d. 安装调试: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2. 紧急避险系统运行管理a. 定期检查:对紧急避险系统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b. 日常维护:开展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c. 检测报警:设立有效的监测与报警机制,对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进行监测和预警。

d. 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制,确保紧急避险系统操作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3. 紧急避险系统维护管理a. 维修管理:建立设备维修管理制度,对设备故障进行及时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b. 备品备件:建立备品备件库,确保能够及时更换设备的摧毁零部件。

c. 外部支持:建立与专业紧急避险系统维护服务机构的合作,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4. 紧急避险系统演练和培训a. 演练计划:制定紧急避险系统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b. 培训计划: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包括设备操作、应急预案等培训内容。

c. 演练评估:每次演练后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责任与监督1. 管理责任a. 煤矿负责人:负责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并对避险系统的安全运行负总责。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企业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提升企业应急能力和抗灾能力,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合作伙伴和相关外来人员在企业范围内的紧急避险活动。

三、管理标准1. 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1.1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划,明确系统的组成、作用、应用范围等。

1.2 确保紧急避险系统设备的合理配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安保设备、疏散路线指示等。

1.3 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 紧急避险演练和培训2.1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紧急避险演练,包括模拟各类紧急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

2.2 对新员工进行紧急避险系统的培训,包括应急知识、应急操作等。

2.3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

3. 紧急避险预案的制定和更新3.1 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紧急避险预案,明确各类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责任人。

3.2 定期对紧急避险预案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4. 安全意识培养和宣传4.1 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危机意识。

4.2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标识,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4.3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相关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知识水平。

四、考核标准1. 系统建设考核1.1 根据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划,进行系统建设工作的验收和评估。

1.2 确保紧急避险系统设备的完好运行和维护情况,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评估。

2. 演练和培训考核2.1 对紧急避险演练进行评估和考核,包括演练的效果和参与员工的表现。

2.2 对员工的应急培训进行考核,包括培训的参与情况、学习效果等。

3. 预案制定和更新考核3.1 对紧急避险预案的更新和评估进行考核,评估预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3.2 确保紧急避险预案的有效执行情况,对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 安全意识培养和宣传考核4.1 对员工的安全意识进行考核,包括安全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危机防范意识等。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与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要求1. 掌握系统操作知识:所有使用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掌握系统的正常操作流程和紧急避险措施。

2. 定期维护检查:定期对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紧急避险演练:定期组织紧急避险演练,提高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4. 紧急避险系统备件:确保紧急避险系统备件的及时补充和更换,保证系统的可靠性。

5. 系统记录和报告:及时记录和报告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操作情况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四、操作规程1. 启动系统:a.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按下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启动按钮;b. 系统启动后,根据提示进行相应操作,进行必要的紧急避险措施。

2. 报警处理:a. 系统启动后,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引起相关人员的注意;b. 紧急避险队伍应迅速集结,按照预先制定的行动计划进行避险。

3. 紧急避险措施:a. 紧急避险队伍应按照预先制定的避险路线和避险流程进行避险;b. 遇到困难或问题时,应及时向系统操作人员进行报告,并由系统操作人员指导解决。

4. 故障处理:a. 在系统故障或异常情况下,应立即报告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处理;b. 系统操作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故障排除并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五、紧急避险演练紧急避险演练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目标和任务:明确紧急避险演练的目标和任务,确保演练的实施和效果。

2. 参与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演练参与人员,包括系统操作人员和紧急避险队伍成员。

3. 避险路线和流程:制定避险路线和流程,确保队伍按照指定的路线和流程进行避险。

4. 演练时间和地点:确定演练的时间和地点,保证演练的顺利进行。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三篇)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三篇)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紧急避险系统是在井下采矿作业中重要的保障措施之一,用于应对突发事故和危险情况。

为了确保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有效运行和管理,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关于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的范例,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确保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有效运行和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作业单位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为应对突发事故和危险情况而设置的一系列设备、设施和应急预案,包括逃生通道、救生设备、通信设备等。

第四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有效。

第五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任务是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应急能力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六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责任主体是井下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七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紧急避险系统的设备和设施第八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应当包括以下设备和设施:1. 逃生通道:明确规定逃生通道的设置要求,保持通道畅通,标示清晰,防止堵塞和积水。

2. 救生设备:配备救生绳、救生带、救生衣等必要救生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3. 通信设备:配备可靠的井下通信设备,如对讲机、电台等,保证井下作业人员与地面的通信畅通。

4. 紧急逃生装置:设置紧急逃生装置,包括安全绳梯、逃生滑车等,保证在突发事故中能够安全逃离。

5. 紧急抢救设备:配备急救箱、氧气瓶等急救设备,确保在事故中能够及时进行抢救。

第九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备设施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

第三章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措施第十一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氧气供给系统是指向紧急避险硐室或相关区域提供氧气 的设备,以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在灾变期间能够获得足够 的氧气。
紧急避险系统的功能
紧急避险系统的功能主要包括为井下作业人员提 供生命保障、紧急避险和安全脱险三个方面。
紧急避险系统能够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生 存条件,如空气、水、食品等,以延长待救时间 ,为外部救援创造条件。
考核机制
责任考核
煤矿应将紧急避险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责任明确到个人,并将其纳入考核体系,对履行职责 不到位的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目标考核
根据紧急避险系统的运行情况和事故应对效果,对煤矿整体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目标考核 ,激励煤矿加强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奖惩制度
将紧急避险系统的运行状况与安全奖惩制度挂钩,对在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中表 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对因工作失职导致系统故障或事故应对不力的个人和团队 进行惩罚。
在救援过程中,监测预警组要及时监测 井下环境,为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
应急保障措施
01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 力。
02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 资的及时供应。
03
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04
与外部救援队伍建立合作关系,提高 应急响应能力。
07
监督与考核机制
紧急避险系统是煤矿安全避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 全具有重要意义。
紧急避险系统的组成
紧急避险系统主要由紧急避险硐室、压风自救装置、供 水施救装置、通信联络系统和氧气供给系统等组成。
压风自救装置是指利用压风管道向紧急避险硐室或相关 区域供风的设备,以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在灾变期间能够 获得足够的空气。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紧急避险系统是指一种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快速响应、适时处理的安全管理系统,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因此,建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特别必要。

一、紧急避险系统的对象紧急避险系统适用于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公共场所、学校、医院等全部建筑内的人员、财产安全。

二、紧急避险系统的目的1、提高紧急避险响应本领,削减突发事件的危害;2、保护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安全;3、贯彻防备为主、防灾减灾为辅的方针。

三、紧急避险系统的要求1、设立紧急避险责任部门,订立紧急避险工作计划;2、完善风险评估制度,发觉隐患适时整改;3、供给紧急避险培训,提高员工紧急避险意识和应对本领;4、设备和器材的日常检查及维护工作必需得到严格把关;5、做好应急预案和演习,提高组织应变本领;6、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态掌控在最小范围内。

四、紧急避险制度方案1、紧急避险警报的响应当系统检测到紧急情况时,立刻启动警报,并向紧急避险责任部门通知,部门应当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并调度人员进行处理,将事态掌控在最小范围内。

2、紧急避险制度的预案应急预案是针对突发事件进行的紧急应对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2)应急资源的调配和使用(3)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应急处置(4)突发事件应对流程和掌控措施(5)应急演练方案,保证每个员工都能熟知紧急避险计划。

3、紧急避险制度的演习定期组织应急演习,包括模拟突发事件、考察应急预案的有效性等,以保证制度的应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紧急避险制度的记录和评估每次事件发生都应做出事件记录及处理情况的记录,从而不断完善和提高紧急避险制度的质量。

五、紧急避险制度的迭代紧急避险制度应当经过多次的实践和检验,并不断进行改进和迭代,以适应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和不同的应急情境。

六、紧急避险制度的监督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紧急避险制度的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制度的执行、完善性和牢靠性。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与紫外线灯使用管理制度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与紫外线灯使用管理制度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与紫外线灯使用管理制度一、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紧急避险系统是指一种预防和应对危险情况的设施,旨在保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为了确保紧急避险系统的有效运行,制定和实施一套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的一些关键要点:1. 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与建设a. 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情况,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救援措施。

b. 建设紧急避险系统需满足相关安全标准和法规的要求,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c. 紧急避险系统的布局应合理,设备应安装在易于操作和触达的位置。

2. 紧急避险系统的日常维护与检查a. 紧急避险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与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b. 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并及时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

3. 紧急避险系统的使用与培训a. 所有员工都应接受针对紧急避险系统的培训,包括操作技能和应急程序的掌握。

b. 紧急避险系统的使用应简单直观,并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

二、紫外线灯使用管理制度紫外线灯是一种常见的设备,广泛应用于医疗、实验室等领域。

然而,由于紫外线的强烈辐射对人体有害,因此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紫外线灯使用管理制度来确保员工的安全。

以下是紫外线灯使用管理制度的一些要点:1. 紫外线灯的安全规范a. 紫外线灯应放置在封闭的设备中,防止辐射对人体的伤害。

b. 设备周围应设置警示标识,提醒员工注意安全防护措施。

c. 紫外线灯的使用时间应控制在必要的范围内,避免长时间暴露。

2. 员工的安全防护a. 所有与紫外线灯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佩戴适当的安全防护用具,如护目镜、手套等。

b. 员工应定期接受相关安全知识培训,了解紫外线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和防范措施。

3. 紫外线灯的维护与检查a. 紫外线灯使用前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b. 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结语:通过建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和紫外线灯使用管理制度,我们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应对紧急情况,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4篇)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4篇)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紧急避险工作效率,确保紧急避险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紧急情况下的避险工作,涉及到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工矿企业、化工企业等。

第三条紧急避险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爆、防毒、防伤等。

第四条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紧急避险制度和管理体系,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

第五条企业应制定紧急避险制度的编写、修改、审批和宣传工作计划,并将其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紧急避险制度的编写和修订第六条企业应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紧急避险制度的编写和修订工作。

第七条紧急避险制度应包括:制度的目的和原则、紧急避险责任的划分、紧急避险设备的描述、日常维护和检修、操作规范等内容。

第八条紧急避险制度的编写和修订应征求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的意见,并进行公示和公开征求意见,确保制度的科学合理。

第九条紧急避险制度的修订应及时跟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情况,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三章紧急避险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第十条企业应进行紧急避险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使全体员工都能够熟悉紧急避险制度的内容、操作要求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十一条紧急避险制度的宣传方式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宣传、会议宣讲、培训讲座、宣传海报等。

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组织紧急避险制度的培训,对员工进行紧急避险技能的学习和培训。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紧急避险制度的考核机制,定期对员工进行紧急避险知识和技能的测试,评估员工的紧急避险能力。

第四章紧急避险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规范的紧急避险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的购置、安装、维护进行详细规定。

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对紧急避险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企业应对紧急避险设备进行定期的试运行,对设备的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紧急避险设备的档案,记录设备的购置、安装、维修等情况,便于管理和查询。

紧急避险系统维护管理、药品食品更换制度(3篇)

紧急避险系统维护管理、药品食品更换制度(3篇)

紧急避险系统维护管理、药品食品更换制度一、紧急避险系统维护管理紧急避险系统是一种重要的安全设备,用于应对各种意外事故和灾害事件发生时的紧急情况。

为了保证紧急避险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建立一套维护管理制度。

1. 建立维护管理团队:组建专业的维护管理团队,由具备相应技术和经验的人员组成,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定期检修。

2. 制定维护计划:根据紧急避险系统的特点和使用情况,制定定期维护计划,包括定期巡检、维修保养和设备更换等内容。

3. 定期巡检:定期进行紧急避险系统的巡检,检查各个部件和设备的运行状态,包括电源、传感器、报警器等,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4. 维修保养:根据维护计划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包括设备清洁、部件更换和润滑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寿命延长。

5. 设备更换:对于老化损坏或无法修复的设备,及时更换,并进行标记和记录,确保系统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6. 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维护管理机制,包括设立维护管理档案、定期召开维护管理会议、制定奖惩措施等,推动维护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二、药品食品更换制度药品和食品是生命和健康的重要保障,为了确保安全和质量,有必要建立药品食品更换制度,及时更换过期或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和食品。

1. 建立更换计划:根据药品和食品的特点和保质期,制定相应的更换计划,包括定期检查、及时更新等内容。

2. 定期检查:定期对库房、药品柜和食品储存区进行检查,检查药品和食品的保质期和存放环境,及时发现和处理过期和质量问题。

3. 及时更换:对于过期或质量问题的药品和食品,及时进行更换,并进行标记和记录,确保用户使用的是合格和安全的产品。

4. 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药品和食品的监督管理,包括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和质量监控等,确保药品和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5. 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更换管理机制,包括设立更换档案、定期召开更换管理会议、制定奖惩措施等,推动更换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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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第1条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明确紧急避险系统管理、
维护职责,确保紧急避险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管理制度:
第2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要根据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修改
和补充完善,包括紧急避险设施、配套系统等。

不及时修改、补充完
善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200元/ 项、次。

第3条在井巷中要悬挂有紧急避险设施方位的明显标识,结合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编制明确标注紧急避险设施位置、规格和种类的避灾路线,并根据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完善。

无标识或避灾路线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元/ 次,避灾路线缺项或不完善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200元/ 项、次。

第4条在紧急避险设施外要悬挂有清晰、醒目、牢靠的紧急避险设施标识,在紧急避险设施内制作并悬挂或张贴简明、易懂的使用说明,指导避险矿工正确使用。

无标识或使用说明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次。

第5条每年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 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

定期对紧急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部件或设备;保证紧急避险设施内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外包装要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且始终处于保质期内。

对巡检发现的紧急避险设施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未定期进行功能测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1000元/ 次,不及时检查、维护或更换部件、设备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元/ 次,储存的物品无标示或过期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200元/ 项、次。

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条、次。

第6条建立紧急避险设施的技术档案,准确记录紧急避险设施设计、安装、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等相关信息。

未建立档案的对责
任单位罚款 500元/ 处,记录不全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200元/ 项。

第7条每年要组织开展 1次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演练档案,并将应急演练情况书面报告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

未开展应急演练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2000元/ 次,未建
立档案或未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元/ 项、次。

第8条每10天要对紧急避险设施的供电电源进行检查和测试。


及时检查、测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元/ 次。

每月要对配备的高压气
瓶进行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额定压力的 95%时,通知
调度室组织人员进行更换),每3年对高压气瓶进行1次强制性检测。

不及时检查、调试及检测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元/ 项、次。

每年对压
力表进行 1次强制性检验。

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 1000元/ 次。

第9条按设计要求必须为紧急避险设施接入压风自救系统、供水
施救系统管路,并进行日常的检查、维护,对进入紧急避险设施前
20米的管路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每天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1次巡检,
在现场设置巡检牌版,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管路检查、维护不及时出现漏风、漏水的对责任
单位罚款 200元/ 次,未对管路采取措施保护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处。

未按规定巡检、巡检记录不全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次。

第10条在紧急避险设施外和避难硐室内必须安设矿井安全监
测监控系统的传感器,对甲烷、一氧化碳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

在紧急避险设施的入口和出口要分别设置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对进出紧急避险设施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测。

在紧急避险设施内要设置直通调度室的电话。

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讯系统要经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对系统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和避难硐室前的缆线
要采取保护措施。

传感器、电话等设置不全或未安设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台。

系统维护不及时、缆线未采取保护措施的对责任单位
罚款200元/ 项、次。

第11条矿井要结合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编制矿井应急救援预案、紧急避险演练制度,并根据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修订和补充完善。

无救援预案或演练制度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项。

未及时修订、补充完善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项、次。

第12条矿井要经常监督检查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不能正常使用时,责令有关人员立即进行维护处理,必要时可停止采掘作业。

不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次。

第13条矿井要将了解紧急避险系统、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作为入井人员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入井人员熟悉进行紧急避险系统,掌握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具备安全避险基本常识。

在紧急避险系统调整后,要及时对相关区域的入井人员进行再培训,确保所有人员准确掌握紧急避险系统的实际情况。

培训内容不齐全或系统调整后不及时培训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200元/ 项,培训人员不全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元/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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