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眼睛功能没有发育完全 三类眼疾可致新生儿失明

新生儿眼睛功能没有发育完全 三类眼疾可致新生儿失明
新生儿眼睛功能没有发育完全 三类眼疾可致新生儿失明

新生儿眼睛功能没有发育完全三类眼疾可致新生儿失明

迪视康-关爱您眼睛的健康!

[导读] 据专家介绍,新生儿眼睛的功能并没有发育完全,视功能等各方面都仍处于不断发育之中。此时,家长应经常关注宝宝的眼睛健康,跟踪其发育情况,若有问题才可及时发现。

据专家介绍,新生儿眼睛的功能并没有发育完全,视功能等各方面都仍处于不断发育之中。此时,家长应经常关注宝宝的眼睛健康,跟踪其发育情况,若有问题才可及时发现。在众多眼疾中,有三类眼疾是新生儿们患上的概率比较高的,而且严重者可致盲,影响一生,家长们应格外注意。

1、视网膜病变。视网膜病变是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要重点筛查的眼部疾病之一。早产儿视网膜病变与早产、视网膜血管发育不成熟有密切关系,同时吸氧也是导致视网膜病变的常见诱发因素。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发病轻者可只遗留发病痕迹,不影响视力,严重者双眼均为不可逆的增殖性病变,直至完全失明。通常情况下,早产儿胎龄越短,出生体重越低,视网膜病变发生率越高。由于严重者可导致失明,医生呼吁新生儿特别是胎龄低、低体重儿和出生时有吸氧史的孩子要及早筛查,发现病情尽快治疗,如果拖到四五个月才发现患病,孩子可能已经失明。

2、先天性白内障。失明儿童中有22~30%为白内障所致,已成为儿童失明的第二位原因。白内障能导致婴幼儿失明或弱视,对先天性白内障的早期诊断和治疗是防治白内障儿童弱视的关键,延误治疗将导致白内障儿童终生弱视。对于先天性白内障,专家认为最好在6个月前做手术。家长如果发现新生儿没有眼神,

大约出生7天以后,会经常用手揉眼睛,或者新生儿不能注视,对光线的刺激没有任何反应,眼睛更不能随着光线游走,同时新生儿的瞳仁发白,缺乏光亮,应考虑患有白内障的可能。

3、先天性青光眼。先天性青光眼也是有可能致盲的。先天性青光眼多见于出生一个月内,一岁以内起病最急。患儿表现为出生后黑眼珠透明,后逐渐变成浑浊发白。先天性青光眼与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相似,治疗时间一旦错过,患者将会完全失明。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规定精选版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规 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 卫生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录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 采集技术规范 血片采集是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血片质量直接影响实验室检测结果,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的医疗机构应当按本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血片采集工作。 一、基本要求 (一)采血机构设置。 设有产科或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 (二)采血人员要求。 1.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医学临床工作2年以上。 2.接受过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培训内容包括: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递送的相关知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信息和档案管理。 二、采血机构和人员职责 (一)积极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对本机构血片采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三)承担本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血片采集人员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应当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意义、筛查疾病病种、条件、方式、灵敏度和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取得书面同意。 (五)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登记完整。卡片内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性别、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采血日期和采血者等。 (六)严格按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步骤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并在规定时间内递送至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验。 (七)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或不合格标本退回需要重新采血者,应当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 (八)对可疑阳性病例应当协助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 (九)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掌握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反馈的检测结果及确诊病例等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 三、血片采集步骤 (一)血片采集人员清洗双手并佩戴无菌、无滑石粉的手套。 (二)按摩或热敷新生儿足跟,并用75%乙醇消毒皮肤。 (三)待乙醇完全挥发后,使用一次性采血针刺足跟内侧或外侧,深度小于3毫米,用干棉球拭去第1滴血,从第2滴血开始取样。 (四)将滤纸片接触血滴,切勿触及足跟皮肤,使血液自然渗透至滤纸背面,避免重复滴血,至少采集3个血斑。 (五)手持消毒干棉球轻压采血部位止血。

婴儿视觉发展特征及训练方法(免积分)

婴儿视觉发展特征及训练方法(免积分).txt两个男人追一个女人用情浅的会先放弃。两个女人追一个男人用情深的会先放弃。╰︶ ̄—你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男女授受不亲,中国哪来13亿人口。视觉是个体辨别外界物体的明暗、颜色和形状等特性的感觉。外界光源辐射或物体反射的光线作用于眼睛的视网膜,引起感觉细胞的兴奋,然后经视交叉、外侧膝状体投射至大脑皮层的视区而引起视觉。 婴儿基本的视觉过程主要包括:视觉适应和调节能力;双眼注视物体能力;迅速发展的视敏度、立体觉和色觉等。 视觉是婴儿探索和感受外界的重要条件和手段,感知、分辨和记忆等能力的发生和发展都离不开视觉。因此,我们要采取科学的训练方法,促进婴儿视觉的发展。 一、婴儿视觉发展特征 其一、婴儿出生后就有看的能力,一个月后,就能注视或跟踪移动的物体或光点。新生儿喜欢看轮廓鲜明和深浅颜色对比强烈的图形,喜欢看红色的物品,更喜欢看人的笑脸。 其二、新生儿容易注视20厘米左右处的物体。这是因为2个月以前的婴儿不能根据物体远近随意调节眼球晶状体的厚度。因此,婴儿最佳的注视距离是15—25厘米。 其三、婴儿第4个月时己经接近成人的视觉适应能力,眼球晶状体能随物体远近而相应调节和变化,同时开始注意远距离的物体,如大型电动玩具、月亮、汽车及行人等。 其四、婴儿半岁左右时其视敏度已达到成人正常水平,不仅能看见远处的较大物体,而且也能看见眼前的较小物品,如积木、围棋子、豆粒等。同时还能用视线追逐运动的物体,如滚动的小皮球、跳动的乒乓球、跑动的小狗等。 其五、婴儿半岁以后,视敏度就完全成熟了,在视觉中枢神经的指挥下,对看到的任何物体,无论大小都能作出灵敏的视觉反映。

婴幼儿视觉的发育

婴幼儿视觉的发育 研究表明,人类80%——90%的外界信息是通过眼睛获得的。视觉发育是一个动态法发育的过程,婴幼儿是眼球发育及视觉发育的重要时期。眼睛在6岁以前发育最快,到6岁时眼球的体积接近成人正常的大小,实力接近正常水平。视觉发育不仅仅包括视力,还包括与大脑发育紧密相关的视敏度。 新生儿眼球大都是扁圆的,眼球前后径为12.5——15.8mm,垂直径为14.5——17mm,比成年人的眼轴要短的多。眼球前后径较短,但屈光间质的屈光力强,尤其是晶状体的屈光力大,从而使眼睛处于高度远视状态。 婴儿降生时黄斑的发育尚未完善,视力很低,缺少注视能力,也就是说还没有中心视力,此时视力仅为光感。见到强光时比如相机的闪关灯,婴儿会闭眼,瞳孔会产生对光反应。但对简单的光刺激没有明确的定向反应,无法分辨外界物体的倒和正。当婴儿看眼前物体时,最先看到的是一些模糊不清摇摇晃晃上上颠倒的物体,当用手和脚去摸索和试探时,才感觉到外界物体都是倒立的。出生数天以后,婴儿能分辨亮与暗,并对光线的明暗变化做出相应的反应,如将新生儿抱到光亮处则会睁眼看,到了黑暗处则感到不安,手脚乱动。新生儿眼球转动是无目的地进行的,不能进行固视。快满月时,新生儿会注视活动的物体并做出色彩的选择。如将红色球与其他颜色的球同时放在新生儿眼前,他会选择红色球与其他颜色的球同时放在新生儿眼前,他会选择红色球,双眼紧盯着红色球,当红色球移动时,眼和头也会跟着移动。此时要经常用手在新生儿眼前晃动,或者抱到光亮处看亮光,或者用红色的布条、布花、小球等在新生儿眼前慢慢移动,诱导他们注视,来提高新生儿的注视兴趣。出生后1个月左右,婴儿的视力达到眼前手动。出生后6-——8周的婴儿开始出现双眼固视、双眼共同运动,能追随水平方向的物体移动,特别喜欢看人的脸,注视人脸的时间比注视物体的时间长。初始头与眼球的运动并不协调,头朝有刺激的方向转动时,眼睛的转动相对迟缓。2个月的婴儿已经可以模糊地看到人脸部的轮廓了。从第3个月起,随着固视能力的发育,婴儿能准确地注视并追随眼球运动的物体。此时可在婴儿床的上方悬挂能上下左右移动的彩色玩具(最好是红色),供婴儿注视。不过眼球运动仍未完善,双眼运动也欠协调,可有轻度偏斜,此时不要误以为这是先天性的斜视。父母要经常逗婴儿,让她注视不同的物体,常抱宝宝到处走动,引导婴儿主动地寻找、注视物体,以提高其观赏兴趣。2个月时婴儿的视力约达到0.02。 黄斑中心凹在婴儿出生后3-5个月时大体发育完成,一般出生后4个月基本完成黄斑部细胞的构筑。4——5个月,婴儿开始能辨别颜色,特别是对红色感兴趣。而且视觉与听觉已建立联系,听见声音后会用眼睛去寻找声源。黄斑中心固视与手的运动密切相关,在5个月左右,视觉与手的动作也协调起来了,能按视线方向有目的地去抓物体。婴儿会对眼前的物体用手去触摸抓取,并试图将物品放入口中品尝味道,这是幼儿在将触摸的直接感觉与视觉形象,即与大脑的认知判断相结合的过程。这也正是通过触觉和大脑判断,将视网膜上本来是倒立的像纠正为正像的过程。此时,父母应为婴儿准备一些彩色鲜艳的玩具和挂图,为婴儿购买的服装或生活用品,也应力求色彩鲜艳,有利于视觉和色觉的发展。 出生后5——7个月,视力发展到一定水平、调节、集合反射逐渐形成,双眼的共同使用是在视力逐渐提高的基础上,通过不断注视外界物体,形成条件反射性质的联合,至此双眼运动才真正是双侧性的、协调的。6——7个月,随着婴儿接触外界机会的增多,观察能力也逐渐提高,能辨别颜色的深浅、物体的大小和形状,并能注视远距离的物体和主动地观注周围环境中的事与物。此时父母要经常抱婴儿去户外观看花草树木,并选择一些不同颜色、

宝宝视觉发展的3个阶段_百度文库.

宝宝视觉发展的 3个阶段 就婴儿视觉能力来说,出生后至 1岁之间的发展极为迅速,而出生后前 4个月又是最为重要的一个阶段。希望家长都能充分了解宝宝正常的视觉发展, 在日常生活中密切观察, 给宝宝提供一个良好的视觉发育环境。 3大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视力模糊:只对光有反应 宝宝刚出生时的视力很弱, 如果拿正常成人的视力去衡量, 也就仅有 0.025~0.05的水平。他们可以看到父母的影像, 不过并不怎么清楚。尽管如此, 新生儿对光线还是会有反应, 在接受由暗乍亮的光线时,宝宝的瞳孔会收缩、眼皮眯起来。如果光线太亮、太强,他们常常把头转到另一边去。 看似斗鸡眼:发展未完全 多数新生儿两眼的位置常常不正, 看起来就像斗鸡眼或外斜视, 常常令新手父母感到担心, 到底宝宝有没有斜视呢?其实这种情况到满月之后就会有所改善, 因为在宝宝 1个月大时,眼位已经发展稳定,一般不会有眼睛歪斜的现象。 健康小贴士:多看远,少看近 约有 75%的新生儿是轻微远视,眼球的发育在 7岁以前都趋向远视,之后则往近视方面发展。因此, 当宝宝越来越大时, 父母应该多带宝宝到户外活动, 多看远, 少看近。另外, 学龄前儿童尽量不要长时间进行近距离活动,例如上电脑课,否则容易产生近视 (尤其是高度近视 ,那就不是“ 赢在起跑点” ,而是让视力“ 输在起跑点” ! 第二阶段可注视物体:跟随移动 随着宝宝年龄的增加,到了 6~8周大时,妈妈就发现宝宝好像开始会看东西了!宝宝的视线似乎会跟着东西移动,这是因为宝宝此时的视觉能力已经发育至能够“ 固视” 的阶段。也就是说, 眼睛可以固定地看着一个物体, 而这个物体通常是宝宝感

婴幼儿视力发育表

Part3简单吃出好视力 要拥有良好视力发展,除了有丰富的刺激、良好的生活环境与正确的习惯外,也与饮食有很大关系。正确的饮食习惯是养成好视力的关键,需要爸妈费心料理。 POINT1.均衡摄取6大营养素 6大营养素是维持生命、调节身体新陈代谢的重要成分。要维持身体各部位均衡的发展,包括视觉的发育,这些营养素都不可或缺。 POINT2.多补充护眼食物 应多补充对眼睛健康有帮助的维生素A(深绿色及红黄色蔬果、肝脏类、奶蛋)、维生素B1(谷类及奶蛋)、维生素B12(肝脏、鱼、肉)、铁(燕麦、奶、海藻)、钙(奶类、豆制品、深色蔬菜)、DHA(鱼类)等。 POINT3.少吃甜食 冰淇淋、蛋糕、糖果等甜食,是孩子的最爱,但对视力却没有好处。过多的糖分会影响钙质吸收,使眼球巩膜弹性降低,且高血糖易引起水晶体渗透压改变,使水晶体变凸,导致近视。 视力发育表 年龄 视力 说明 出生 光觉 视力极差,只有光感 1个月 眼前手动 只能聚集在眼前20~30厘米的东西 2个月 眼睛会随徐徐移动的物体运动,开始出现保护性的眨眼反射 3个月 ~ 视野已达180度 4个月 ~ 手眼协调开始,能看自己的手,有时也能用手去摸所见物体 6个月 ~ 双眼可较长时间注视一物体,手眼协调更为熟练 8个月 有判断距离的能力,设定目标后会移动身体去拿取 1岁 ~ 视力与细微动作协调,可处理更小的物品,如用手指抓取食物 2岁

~ 发展深度知觉,能区分远处及近处的东西 3岁 视力更敏锐,手眼协调更佳 4岁 喜欢翻阅图书,辨别图案的方向 6-7岁 与正常成人视力相同 Tips 避免生活中2种光线 宝宝是父母捧在手心呵护的宝贝,自出生后便开始担心生活中的许多“光”会对宝宝眼睛造成伤害,那么该如何防范呢? 凶手1 相机闪光灯 帮婴幼儿照相时应避免使用闪光灯,因为强光会损伤视网膜,影响其视力发展,家中也不要有刺眼的日光灯。 凶手2 紫外线 若无适当防护,紫外线不仅会晒伤宝宝,更会导致“紫外线眼炎”,对视力形成不良影响,对眼睛造成伤害。建议带宝宝外出时,最好带着遮阳伞或给宝宝戴上小帽子,上午10点到下午2点间,是紫外线是最强的时候,应避免出门。 眼睛是“灵魂之窗”,一定要好好爱惜,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均衡摄取养分,并且定期检查,才能拥有好视力!

宝宝刚出生时的听力视力

宝宝刚出生时,对光线就会有反应。视野只有45度左右,视力也只有成人的1/30。而且只能追视水平方向和眼前18~38公分的人或物。新生儿偏爱注视较复杂的形状和曲线,以及鲜明的对比色。 孩子满月后,已具有注视与两眼固视能力,会注视抱他的人,不过无法持续太久,眼球容易失去协调。 三个月后宝宝的视野已经可达180度,也可看到自己的手,也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4~6个月的宝宝视网膜已有很好的发育,能由近看远,再由远看近。 4个月时开始建立立体感。这一时期的宝宝会以视线寻找声音来源,或追踪移动的物体。这个时候的视力约为0.1。 6个月以后,两眼可以对准焦点。 8个月大时,宝宝的视力保持在0.1~0.2之间。 1~3岁孩子的视力发育标准约能达到0.1~0.6之间。 一般2岁时为0.4,已经可以判别事物的远近,且视线跟得上快速移动的东西,并看得清楚。 3岁时为0.6,视觉较为敏锐,喜欢观察,会借由眼睛来引导手去接触新事物,眼手协调更灵活,立体视觉的建立已接近完成。 研究表明,初生的婴儿已具有感觉外界声波的能力,但由于耳朵的鼓室内没有空气,听力会比较低下。出生3~7天后,婴儿听觉就会变得相当敏锐,如果此时有人在其耳边呼喊或发出其他响动,会引起婴儿睁眼、闭眼、惊吓、呼吸加快或减慢等一系列应激反应。带过婴儿的人也会有这样的经验:突然听到声音时,婴儿的上肢会外展并伸直,手指张开,然后上肢曲屈呈拥抱反射。这些现象,都可作为新生儿听力检测的参考指标。 孩子3个月后,以上反应会逐渐消退,家长可通过孩子的条件反射来检测听力。如每次喂奶前给孩子放音乐,经1个月左右,听力正常的孩子听到音乐声便会有吸吮动作。很多家长给孩子把尿时,嘴里会不时发出“唏唏”的声音,一段时间后,只要大人一发出这种声音,孩子就自然会排尿。如果这些条件反射不能形成,家长就要警惕孩子的听力是否存在问题了。4个月左右的孩子,听力与视力的反射已经建立,听力正常的孩子在这个阶段听到声音时,常常会转动头部寻找声音是从哪儿发出来的。到8个月左右,如果孩子的听力正常,就可以理解一些简单词语的意思了,如问“妈妈在哪”时会把目光转向妈妈。 出生头几年,宝宝的成长指标最受爸妈关注,长高了多少、增加了多少重量、牙齿出了几颗、会做什么动作、说话流利吗、和人交往顺利吗……,无一不是养育的重点。我们将就此进行一系列的探讨,以让0~3岁的爸妈有所参考,养育一个健康的宝宝。 成长指标:宝宝的听力和视力

新生儿眼睛视力的发展

新生儿一般要多久眼睛才能看到东西呢? 一出生就能看到20cm之内的东西,然后渐渐加长,到满月时能看清50cm之内的,但宝宝第一个月看到的都是黑白图,他还没有色感。第二个月开始能分辨色彩所以要给宝宝多看彩色的玩具,但宝宝也只能分辨红,黄,蓝,绿这样的直色,不能分出粉,紫等过渡色。 如何提高宝宝的视觉敏锐度,婴幼儿通过“七感”来感知外部世界,发展大脑机能,这“七感”就是我们所说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重力感、本体感”,而视觉在这其中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当胎儿还在母亲腹中时,最先出现的器官既不是手,也不是脚,而是脑与眼睛。虽然眼睛在胚胎中发育很早,但孩子在出生后直到孩童期间,眼睛的生理发育一直在持续进行。通常宝宝的视力一直要到4岁才能达到正常标准,到12岁左右视力发展才会完全稳定,达到最佳状态。我们的宝宝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就将开始快速而又神奇的视力发展过程。在宝宝0-1岁的视力发展关键期。不同营养情况下的宝宝,视力发育状况也各不相同。在同等距离的情况下,营养物质充分,视力发育好的宝宝可以看到更细微的东西。下面我们介绍一下婴幼儿视觉发展的基本情况,能够帮助加深家长对此的认识。 1. 新生儿(0-28天)眼睛的发育还不完全,视觉结构、视神经尚未成熟,他们对光线有反应,但视野只有45度左右,并且只能追视水平方向。如果你拿着一个小球上下晃动,肯定没有左右晃动效果好。他们的最佳视聚距离为19厘米,这个数字很有趣,也很有意义,因为它恰恰是宝宝被抱在妈妈怀里时,母子俩眼睛的相距距离。作为早教人士,我们常常会建议家长在婴儿床距离头部20厘米的地方,挂上妈妈爸爸的黑白照片或者系上一个鲜艳的红色小球,因为经过研究,宝宝对这两者有很好的感知反应。【注意,正确的方法应该是把玩具悬挂在围栏的周围,并经常更换玩具的位置。否则长期悬挂在某个固定点,容易造成宝宝斜视】。他往往会饶有兴趣的一直注视着,这时爸爸妈妈就要注意了,宝宝第一次有意识的注视物体,这个过程是非常重要且具有意义的。研究表明,新生儿注视时间往往在7-10秒之间,注视时间越久,表示其专注程度也就越高,学习记忆能力也更容易提高发展。所以,专家把宝宝注视时间长短视为新生儿的第一项智力测试。 2. 1-3个月:孩子满月后,已具有注视与两眼固视能力,会注视抱他的人,不过无法持

卫生部新生儿筛查管理办法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64号)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2月1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管理,保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指在新生儿期对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施行专项检查,提供早期诊断和治疗的母婴保健技术。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包括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 卫生部根据需要对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进行调整。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医疗资源、群众需求、疾病发生率等实际情况,增加本行政区域内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四条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程序包括血片采集、送检、实验室检测、阳性病例确诊和治疗。 新生儿听力筛查程序包括初筛、复筛、阳性病例确诊和治疗。 第五条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之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在工作中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医疗需求、技术发展状况、组织与管理的需要等实际情况制定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规划和技术规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网络,组织医疗机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和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以下简称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设置规划,指定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为本行政区域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 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应当开展以下工作: (一)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的实验室检测、阳性病例确诊和治疗或者听力筛查阳性病例确诊、治疗; (二)掌握本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转诊情况; (三)负责本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管理和相关的健康宣传教育; (四)承担本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和反馈工作。 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病例信息,协助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做好前款工作。 第八条诊疗科目中设有产科或者儿科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新生儿听力初筛及复筛工作。 不具备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新生儿听力初筛和复筛服务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新生儿监护人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及听力筛查。 第九条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设在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所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所开展工作相适应的技术和设备; (二)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符合《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条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发现新生儿遗传代谢病阳 性病例时,应当及时通知新生儿监护人进行确诊。 开展新生儿听力初筛、复筛的医疗机构发现新生儿疑似听力障碍的,应当及时通知新生儿监护人到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进行听力确诊。 第十一条新生儿疾病筛查遵循自愿和知情选择的原则。医疗机构在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前,应当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项目、条件、

4种常见的新生儿眼科疾病

4种常见的新生儿眼科疾病 2013年07月28日来源:寻医问药 由于遗传等种种原因有的新生宝宝会患有眼科疾病,大部分新生儿眼科疾病,只要适时加以预防治疗,都会有令人满意的结果。所以家长们要了解常见的新生婴儿眼科疾病,并及早做防范与治疗。 感染性眼疾 如果感染发生于胚胎发育期,尤其是前三个月,会严重影响眼球的结构,造成重大眼球异常。感染原以梅毒、德国麻疹及ai滋病最常见,也最严重。生育年龄的妇女最好能事先加以预防治疗。小宝宝出生时,若产道有细菌,如淋菌、披衣菌,会使眼结膜感染而形成新生婴儿眼炎。 因此新生婴儿应例行接受预防治疗,若已确定产道有感染,甚至可采取剖腹产,避免产道感染。 新生婴儿时期如果患有鼻泪管阻塞,泪囊容易反复发生泪囊炎、治疗方面要先控制感染,并以按摩或手术治疗先天性鼻泪管阻塞。原则上,六个月内采按摩的保守治疗,六个月以后则采取较积极之手术疗法。 遗传性眼疾 遗传形式,一般分为显性遗传、隐性遗传以及性连遗传三大类。常见的眼疾包括先天性白内障、无虹膜症、视网膜色素变性症等属显性遗传;视网膜胚胎母细胞瘤、部份视网膜色素变性症、白化症等,这些疾病属于隐性遗传;而色盲、脉络膜缺失症则属于性连遗传。

遗传性眼疾大多仅能控制症状,无法根治,因此婚前检查及遗传咨询,是避免遗传性眼疾的不二之法。 正常结构变异的眼疾 新生婴儿的视力发展,从出生到二个月大左右,仅能看到模糊的影像,因此对于明亮、鲜艳的物体较感兴趣。大脑的神经发展,尚不足以稳定控制眼球的运动,因此在这个时期若发现眼睛有内斜视或外斜视的情况,并不一定是异常的现象。 从二个月到六个月,这段时间是眼球运动及立体感发育的关键期,视觉感官刺激的玩具,可促进眼睛的发展;六个月以后,正常的孩童应该是两眼正视,如果还发现有斜视的情形,就必须请专家检查,必要时给予适时的治疗。切记一岁至六岁是治疗的关键期。 早产造成的眼疾 视网膜血管的发育从怀孕十六周开始,一直到足月四十周才发育完全,因此在怀孕周数小于三十六周,体重小于二千克的早产婴儿,很容易形成病变,称为早产婴儿视网膜病变。 有可能造成失明的后果,必须于出生后四至六周起定期检查,适当治疗才能预防失明。此外,早产婴儿特别容易有高度近视及散光,因而形成弱视,也必须注意。 认识常见的新生婴儿眼科疾病,并及早做防范与治疗,才能避免宝宝的眼睛输在起跑点。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管理,保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指在新生儿期对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施行专项检查,提供早期诊断和治疗的母婴保健技术。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包括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卫生部根据需要对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进行调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医疗资源、群众需求、疾病发生率等实际情况,增加本行政区域内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四条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程序包括血片采集、送检、实验室检测、阳性病例确诊和治疗。新生儿听力筛查程序包括初筛、复筛、阳性病例确诊和治疗。 第五条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之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在工作中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医疗需求、技术发展状况、组织与管理的需要等实际情况制定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规划和技术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网络,组织医疗机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和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以下简称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设置规划,指定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为本行政区域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应当开展以下工作: (一)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的实验室检测、阳性病例确诊和治疗或者听力筛查阳性病例确诊、治疗; (二)掌握本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转诊情况; (三)负责本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管理和相关的健康宣传教育; (四)承担本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和反馈工作。

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

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 一、目的 通过眼保健宣传教育、视力评估和相关眼病的筛查,早期发现影响儿童视觉发育的眼病,及早矫治或及时转诊,以预防儿童可控制性眼病的发生发展,保护和促进儿童视功能的正常发育。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 三、内容与方法 (一)时间。 1.健康儿童应当在生后28~30天进行首次眼病筛查,分别在3、6、12月龄和2、3、4、5、6岁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阶段性眼病筛查和视力检查。 2.具有眼病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应当在出生后尽早由眼科医师进行检查。新生儿眼病的高危因素包括: (1)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住院超过7天并有连续吸氧(高浓度)史。 (2)临床上存在遗传性眼病家族史或怀疑有与眼病有关的综合征,例如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视网膜母细胞瘤、先天性小眼球、眼球震颤等。

(3)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毒浆体原虫(弓形体)等引起的宫内感染。 (4)颅面形态畸形、大面积颜面血管瘤,或者哭闹时眼球外凸。 (5)出生难产、器械助产。 (6)眼部持续流泪、有大量分泌物。 3.出生体重<2000g的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应当在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2周,由眼科医师进行首次眼底病变筛查。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 1.内容 在儿童健康检查时应当对0~6岁儿童进行眼外观检查,对4岁及以上儿童增加视力检查。 有条件的地区可增加与儿童年龄相应的其它眼部疾病筛查和视力评估:满月访视时进行光照反应检查,以发现眼部结构异常;3月龄婴儿进行瞬目反射检查和红球试验,以评估婴儿的近距离视力和注视能力;6月龄婴儿进行视物行为观察和眼位检查(角膜映光加遮盖试验),1~3岁儿童进行眼球运动检查,以评估儿童有无视力障碍和眼位异常。 2.方法 (1)眼外观:观察眼睑有无缺损、炎症、肿物,眼睫毛内翻,两眼大小是否对称;结膜有无充血,结膜囊有无分泌

幼儿视觉的发展

幼儿视觉的发展 一、 研究表明,儿童视觉(光线视觉)最初出现的时间是5个月胎儿期。胎儿快出生时视觉器官已经基本发育成熟,但眼睛和视神经系统还未完全发育好,因此出生后的新生儿看到的东西比较模糊。 二、 视力帮助幼儿察觉物体在大小、颜色、形状、体积等方面最小差异。视力主要依靠晶状体的变化来调节,借助于睫状肌的变化,晶状体变凸或变扁,从而使远近不同的物体能清楚地成像在视网膜上。 前6个月是视力发展的敏感期。如果出生后由于某种原因没有让婴儿接触光,或者不适当地遮盖住眼睛,外界的光线无法刺激眼睛,可能会导致视觉发育异常,甚至会引起视力散失。另外,儿童在12岁以前是视力的发展期。8岁之前是纠正视力发育不良如远视、弱视的最佳时期。12岁以后视力逐渐稳定,难以治疗。 因此,一旦发现幼儿出现视力发展落后,或者视力异常,要及早就医。具体来说,家长和老师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定期为幼儿测查视力。家庭和幼儿园要定期为幼儿测查视力,及时了解到幼儿的视力情况,对于孩子的近视、斜视、远视等能够做到早发现,为早治疗打下基础。 第二,注意幼儿保护眼睛,以免眼外伤。不能给幼儿选择带刃以及有锐角的玩具,不要做危险性的游戏,看书时光线要充足,但应避开强烈的阳光,风沙大的天气少出门等。 第三,督促幼儿养成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如看书时眼与物体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姿势要正确,不能让幼儿长时间看电视。否则易引起孩子视疲劳,出现近视。 第四,给幼儿提供食物时要注意维生素的搭配,多食用含维生素A的食物,如动物肝脏、鸡蛋、牛羊奶等,可以避免角膜干燥和退化,同时增强暗视力;含胡萝卜素多的食物如胡萝卜,可增加眼睛的抗病力;含核黄素多的食物如蛋黄,能促进视网膜和角膜的正常代谢。 第五,给幼儿提供专用的脸盆毛巾,最好用流水洗脸,提醒幼儿不用手指揉眼。 三、 婴儿在3个月时能区别彩色和灰色。4个月时能区分红色和绿色。(即从4个月开始婴儿对颜色有分化反应)。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对颜色的认识发展很快,两岁左右就已经正确识别红、白、黄等颜色:4岁开始认识混合色,区别细微差别的色调。

保护宝宝眼睛的6种错误行为

保护宝宝眼睛的6种错误行为 大部分父母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宝宝喂养上,容易忽视宝宝视力护理。视力健康对宝宝今后的生活至关重要,好的视力要从婴儿时期抓起。想要宝宝拥有一对明亮而清澈的眼睛离不开妈妈精心细致的呵护。但是如果不了解相关的护理知识,妈妈们就很可能踏入保护宝宝眼睛的误区。下面一些误区,妈妈们一定要注意纠正。 错误一:强光刺激 记录下宝宝成长的每一天,给宝宝拍照几乎是所有年轻妈妈们的共同喜好。但是如果在给宝宝拍照时经常用闪光等,则可能会刺激到宝宝的眼睛。有些妈妈担心宝宝睡觉害怕,而开着灯睡觉,这样可能会造成宝宝眼睛疲劳,从而增加患近视眼的可能性。另外,在宝宝夜晚醒来时,不要急着给宝宝开亮灯,应该在床边准备亮度较低的小台灯,让宝宝主动适应后再开亮灯。 错误二:不清理眼屎 有些妈妈会觉得宝宝眼屎多是正常现象,不用担心。其实宝宝眼屎多的原因是由于细菌入侵到泪囊,在泪囊中繁殖、化脓,脓性物填满整个泪囊,无法往下排泄,只有沿着泪囊、泪小管向上排到眼睛里。如果不及早治疗,可能并发角膜炎,角膜也因此可能由黑变白形成白斑,从而对宝宝的视力发育造成严重影响。 错误三:把玩具放在同一方位 宝宝都喜欢形象新颖颜色鲜艳的玩具,妈妈们也喜欢在家里摆放一些能吸引宝宝注意的玩具。但是给宝宝看的玩具不要总是放在同一个方位,要经常更换方向,玩具的种类也要有变化,比如今天挂一个球,明天就可以换个小动物,如果宝宝长期看向一个地方,容易造成对眼和斜视,所以家长一定要注意。 错误四:长时间看电子产品 现在孩子都在很小的年纪便接触电子产品,但是这种色彩鲜艳,画面闪动迅速的电子产品对宝宝眼睛伤害很大。成年人长时间的看电视、电脑都会导致眼部疲劳,更何况是身体各个器官都还没发育成熟的宝宝呢?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2010年版) 卫生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录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 (1)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技术规 (5) 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诊治技术规 (10)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操作流程 (15)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知情同意书 (16)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 (17)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流程 (24) 新生儿听力筛查知情同意书 (25)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 采集技术规 血片采集是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血片质量直接影响实验室检测结果,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的医疗机构应当按本技术规要求完成血片采集工作。 一、基本要求 (一)采血机构设置。 设有产科或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 (二)采血人员要求。 1.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医学临床工作2年以上。 2.接受过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培训容包括: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递送的相关知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信息和档案管理。 二、采血机构和人员职责 (一)积极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对本机构血片采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三)承担本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有关信息的收集、

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血片采集人员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应当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意义、筛查疾病病种、条件、方式、灵敏度和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取得书面同意。 (五)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登记完整。卡片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新生儿性别、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采血日期和采血者等。 (六)严格按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步骤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并在规定时间递送至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验。 (七)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或不合格标本退回需要重新采血者,应当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 (八)对可疑阳性病例应当协助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 (九)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掌握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反馈的检测结果及确诊病例等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 三、血片采集步骤 (一)血片采集人员清洗双手并佩戴无菌、无滑石粉的手套。 (二)按摩或热敷新生儿足跟,并用75%乙醇消毒皮肤。 (三)待乙醇完全挥发后,使用一次性采血针刺足跟侧或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64号)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2月1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管理,保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指在新生儿期对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施行专项检查,提供早期诊断和治疗的母婴保健技术。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包括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 卫生部根据需要对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进行调整。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医疗资源、群众需求、疾病发生率等实际情况,增加本行政区域内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四条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程序包括血片采集、送检、实验室检测、阳性病例确诊和治疗。 新生儿听力筛查程序包括初筛、复筛、阳性病例确诊和治疗。 第五条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之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在工作中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医疗需求、技术发展状况、组织与管理的需要等实际情况制定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规划和技术规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网络,组织医疗机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和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以下简称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设置规划,指定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为本行政区域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 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应当开展以下工作: (一)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的实验室检测、阳性病例确诊和治疗或者听力筛查阳性病例确诊、治疗; (二)掌握本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转诊情况; (三)负责本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管理和相关的健康宣传教育; (四)承担本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和反馈工作。 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病例信息,协助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做好前款工作。 第八条诊疗科目中设有产科或者儿科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新生儿听力初筛及复筛工作。

新生儿疾病筛查流程

新生儿疾病筛查流程 一、目的: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对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苯丙酮尿症及时筛查。 二、范围 适用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出生的新生儿。 三、职责 ㈠区妇幼保健所儿保科: 1、负责黄岛区域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质量控制、管理。 2、负责血标本的质控、验收、递送。 ㈡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 1、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宣传资料的发放。 2、负责新生儿采血登记和采血卡填写及血标本的采集、保存、递送。 3、负责新生儿异常情况的复筛、追访及延筛儿童的采血及管理。 4、负责新筛工作的质量控制。 四、工作程序 ㈠、血标本采集前的准备工作: 1、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将血标本采集及有关新生儿筛查登记本要求的情况详细记录在青岛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本》上,采血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名留档。 2、新生儿采血卡登记:负责人员必须如实、仔细、认真填写《新生儿采血卡片》上所有项目内容,字迹清晰,记录准确。并请家长签字,保证信息采集准确,不得空项。 ㈡、血标本的采集:

1、血标本的采集方法 ⑴、采血时间: ①新生儿出生后72小时(正常哺乳后72小时)后; ②新生儿因病出院或转院治疗尚未取血者,接产医院负责通知其家长待患儿痊愈后到原接生单位采血检验。 ⑵采血部位:足跟内外侧缘; ⑶采血方法: 取足跟血;按摩足跟,使局部充血,用75%酒精局部消毒(不能使用碘剂消毒),待干,将取血部位绷紧,用一次性取血针刺入皮肤2-3mm,使血液自然流出。擦去第一滴血,再次流出一大滴血后,用采血卡片上贴的滤纸轻轻触血滴,使血液自行吸入滤纸中,轻轻压挤足跟,使两面的血斑直径为1厘米。每张卡片取个三个血斑,以备送检。如血流不畅,可把局部放松,然后从较大范围内向伤口推压,切忌局部用力挤捏,以免组织液挤出使血液稀释。采血完毕,用棉球盖上伤口,并加胶条固定,不出血后送回病房。 2、血标本的保存 血样采集后,在室温下自然干燥(约2-4小时),然后装入塑料袋内放置冰箱2-8度存放,避免潮湿及直接日照。不得将未晾干的血样重叠放置,以免相互污染,不得将血样放置暖气上或用其他方法烤干。 3、血样的递送、验收 各接产医院采集的血样放置在青岛市新筛中心统一配发的发保温桶内,在每月按照统一的递送时间及时送到区妇幼保健所儿保科,双方核实签字后装入塑料袋内放置冰箱2-8度存放,于每周三(节假日延后)送到青岛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进行检测。传递中尽量减少在室温中放置的时间,防止标本失活。 五、政策依据 ㈠《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㈡《中华人民共和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_

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 (2010年版) 卫生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录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 错误!未指定书签。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 错误!未指定书签。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诊治技术规范错误!未指定书签。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操作流程............... 错误!未指定书签。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知情同意书............. 错误!未指定书签。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错误!未指定书签。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流程..................... 错误!未指定书签。新生儿听力筛查知情同意书................... 错误!未指定书签。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 采集技术规范 血片采集是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血片质量直接影响实验室检测结果,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的医疗机构应当按本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血片采集工作。 一、基本要求 (一)采血机构设置。 设有产科或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 (二)采血人员要求。 1.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医学临床工作2年以上。 2.接受过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培训内容包括: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递送的相关知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信息和档案管理。 二、采血机构和人员职责 (一)积极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对本机构血片采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三)承担本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血片采集人员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应当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意义、筛查疾病病种、条件、方式、灵敏度和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取得书面同意。 (五)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登记完整。卡片内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性别、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采血日期和采血者等。

江苏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标准(试行)

附件1: 江苏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标准(试行) 一、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系统 (一)组织网络及职责分工 质量控制系统由省级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中心、各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单项听力筛查机构及采血机构等组成。 省级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中心提供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同时负责协助省卫生厅对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定期向省卫生厅上报全省筛查工作情况和质控情况,并向各筛查机构反馈质控结果。 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提供筛查服务,负责培训和指导本区域相关筛查人员,做好筛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同时做好本单位和所辖区域的质控工作。 单项听力筛查机构提供听力筛查服务,做好筛查信息资料的收集、上报以及本单位筛查质控工作。 采血机构要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宣传、咨询和筛查血片的采集工作。 (二)工作要求及相关制度 各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应建立筛查质量控制小组,每月进行质控活动一次,对本筛查机构及所辖区域的筛查工作进行质量控制检查和监督管理,并做好总结,以保证和提高筛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各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要制定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部门的工作制度、转诊制度、跟踪追访制度、标本采集及管理制度、统计汇总及上报制度以及相关的操作规程。 二、新生儿听力筛查质量控制标准 (一)基本要求 机构设臵、人员、房屋和设备符合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

范》(卫妇社发[2004]439号)(以下简称《新筛规范》)的要求。 (二)筛查对象 所有活产新生儿,尤其是高危新生儿。 (三)新生儿听力筛查时间 初步筛查(初筛) :新生儿生后3~5天。 第2次筛查(复筛) :婴儿出生42天内。 初筛未通过、可疑或初筛已经通过但属于重症监护病房患儿等听力损失高危儿,需要进行听力复筛。 (四)新生儿听力筛查环境、方法和步骤 遵《新筛规范》。其中,听力筛查主要采用畸变产物耳声发射(DPOAE)或自动听性脑干诱发电位(AABR)。 (五)目标 1个月内进行筛查。对初筛阳性者在出生42天内进行复筛,3个月内进行诊断,6个月内进行干预。诊断、干预方法遵《新筛规范》。 (六)信息管理 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系统,全程为筛查、追踪和随访(2~3年)、诊断及干预提供服务,同时为监测系统提供信息以评估筛查的运作情况。 三、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筛查质量控制标准 (一)基本要求 机构设臵、人员、房屋和设备符合卫生部《新筛规范》的要求。 (二)筛查对象 所有活产新生儿。 (三)采血方法、步骤和时间 遵《新筛规范》要求。 (四)检测方法 采用国家推荐的实验方法和批准的标准试剂盒。对于2次实验结果均大于阳性切值的,需追踪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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