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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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

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篇一:农民工维权调查报告关于农民工维权的调查报告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开始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大量涌入城市后出现农民工。

农民工是专指身为在我国具有特定农业户口的工人,从农村进入城市,依靠替雇主工作为谋生手段。

从全国来看,农民工的主体主要以建筑业为主,然后是制造业。

据统计我国的农民工数量在2亿人左右。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农民工所作出的贡献是空前的,对gDp贡献率达21%。

在就业体系中已占第二产业的57.6%,商业和餐饮业的52.6%,加工制造业的68.2%,建筑业的79.8%,可见农民工在社会建设体系中已经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但是在十几年经济建设浪潮中农民工合法权益一直得不到保障,一方面反映了政府和社会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淡漠,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国法制体系的不健全和农民工维权意识的薄弱。

在这次调查中,男性比例占67.8%,女性占32.2%,已婚人士占71.6%,未婚或者离异的占28.4%。

年龄多集中在20~40岁。

学历多为初中,其中小学及以下的占13.5%,初中学历占52.5%,高中25.1%,大专及以上为8.9%。

这些农民工主要来自安徽省,其次,江苏,贵州,河北的人所占比例也很多,而其务工的城市多为其户口所在的城市。

在打工城市认识的熟人中从事政府机关人员的占10.9%,法律人员占7.4%,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占21.9%,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占13.6%,退休干部占9.3%,大学教师占5.4%,中小学教师占14.4%,以上占15.3%,护士占10.1%,民警占9.9%,除实战28%,制造业工人占40.7%,娱乐场所服务人员占29.3%,无业人员则占了25.3%。

一、农民工工作现状(一)工作结构经调查发现,有12.3%的人在国营企业工作,64.6的人在私营企业工作,10.8%的人在事业单位,在欧美企业工作的人数达到3.5%,日韩企业有3.3%,港台企业有4.7%的农民工。

农民工工资拖欠现状调查报告

农民工工资拖欠现状调查报告

农民工工资拖欠现状调查报告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成为了城市建设和生产的重要力量。

然而,随着农民工数量的增加和工资支付制度的不完善,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旨在通过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现状的调查研究,揭示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参考和建议。

一、调查方法本次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和面对面访谈的方法。

问卷调查主要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涵盖了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民工群体。

其中包括了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工资支付情况、工作环境、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而面对面访谈主要是通过走访建筑工地、工厂等地点,与农民工进行深入交流,了解他们的真实感受和体会。

二、调查结果1. 工资拖欠问题严重调查结果显示,在受访的农民工当中,有高达80%的人曾经或者正在遭遇工资拖欠问题,其中大部分的工资拖欠时间在1-3个月之间。

有的甚至出现了半年以上乃至一年以上的工资拖欠情况,给农民工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2. 工资支付体系不完善调查发现,一些企业存在着工资支付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有的企业采用的是现金支付,缺乏有效的记录和证明;有的企业将工资支付时间拖延,导致农民工无法按时领取工资。

而有的企业更是故意拖欠工资,以此来减少成本和增加利润。

3. 社会保障缺失在调查中,部分农民工表示他们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导致一旦发生工伤或者生病等情况,无法得到及时的救助和补偿。

而一些企业也存在着不给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加剧了其风险和不安全感。

4. 维权困难调查显示,农民工在面对工资拖欠问题时,往往面临着维权困难。

企业往往以各种理由拖延工资支付,而农民工往往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和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导致维权的困难和费时费力。

三、问题原因分析1. 企业利润至上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和追求利润最大化,故意拖欠工资或者延迟支付工资,将农民工的工资当作资金周转的工具来使用,从而导致了工资拖欠问题。

农民工权益问题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农民工权益问题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农民工权益问题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一、农民工问题有多么重要?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三农”问题已经衍生为“四农”问题,那就是农业、农民、农村问题加上农民工问题。

为什么把农民工问题单独列出来?可以从三个角度说明其重要性。

(一)一家一户承包土地经营,全国18.37亿亩耕地,人均1.41亩,2.49亿农户户均7.3亩,耕地块数5.8块。

数以亿计农户的土地微小规模经营,汪洋大海的传统小农经济,要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非常困难。

农民工现象与这种状况密切相关,他们外出打工是不得已不为之,是对传统农业、小农经济、落后农村的“突围”。

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民工问题实际上是“三农”问题的一个关键性瓶颈。

因为解决“三农”问题,归根到底是要减少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才能提高农业整体效益,才能繁荣农村。

如何减少农民?通过什么渠道减少农民?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切实保护农民工权益,及时转换农民工身份,无疑是一条最重要的渠道。

目前,我国有4.9亿农村劳动力,除了已经转移出来的劳动力,起码还有1.5亿有待转移。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破解“三农”问题就必须抓住农民工这个关键,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在新的领域中实现新的突破。

(二)农民工问题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和“以工补农、以城促乡”。

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实现“以工补农、以城促乡”,缩小城乡差距,农民工是一支不可替代的生力军。

农民工问题解决好了,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步伐就会大大加快,一些难点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换一个角度说,中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绕不过农民工这道“坎”。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业怎样反哺农业?城市怎样支持农村?其实还有一条捷径可走,就是以近2亿农民工为“反哺”与“支持”的桥梁和纽带,紧密工农关系,疏通城乡血脉。

比如,四川省今年上半年农民工的劳务收入经银行和邮局汇回农村287.4亿元(不含卡汇等取到),净增134亿元,增长88%。

这些劳务收入是农民工用勤劳和智慧创造的“反哺”和“支持”,不需要任何中间环节、不需要政府投资和企业赞助,成本最低、效率最高、实效最强。

农民工维权困难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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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维权困难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中国农民工是当今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一个庞大的特殊群体,是中国工业建设队伍中的主力军。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为我国的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缺乏社会关注,他们的基本权益在某些方面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由此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

截至2015年,天峨县农民工总数已达1.5万人。

如何解决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就业和农村发展,也关系到我国加快农村扶贫步伐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推进。

因此,保障农民工的权利成为农民工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1.拖欠工资的现象很严重目前,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普遍较低。

大多数移徙工人纯粹是挣工资的,不享受其他社会福利。

他们还经常被拖欠工资。

虽然国家采取了专项行动追回工资,将“恶意欠薪”列为犯罪,但也打击了少数不法企业和个人的恶意欠薪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工的权益。

然而,农民工拖欠工资的现象每年都被禁止,拖欠工资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2、工伤权利难由于农民工经常从事长时间、高劳动强度、高风险、有毒有害的作业,而且农民工自身缺乏全面的防护和安全知识,他们首先成为受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影响的重点人群。

农民工工伤权益难以保障,这已经成为继农民工讨薪难之后又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移徙工人缺乏法律意识和保护自身权利的能力。

农民工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

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往往不知道如何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或忍受不公平待遇,或采取极端措施来解决问题,激化矛盾,影响自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维护。

同时,由于农民工缺乏法律意识,在出现问题时往往无法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增加了维权难度。

2.劳动合同的执行不规范。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但事实上,许多雇主根本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签。

为了降低成本,企业通常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协议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的劳动合同简单、不规范,造成纠纷难以调查取证的后果。

农民工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的调查报告

农民工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的调查报告

农民工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的调查报告实践时间:2013年1月20日~2013年2月20日调查对象:各镇农民工实践地点:湖北省仙桃市调查目的:大力宣传农民工为城市和社会所做的贡献,客观反映农民工的现实状况,让社会公众了解农民工,在社会中尊重农民工,平等对待农民工,主动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

调查人:郑颖班级:12级会计电算化指导老师:辛应红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查报告,“农民工”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非凡概念,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

狭义的农民工,一般指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也包括在区域内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本报告的研究范围,主要是跨地区进城务工人员。

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是中心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采取多种措施,为维护农民工权益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权益保障仍存在诸多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部分农民工采取过激行为的维权事件不断发生,对社会稳定、和谐社会的建立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本次调查对象是本地的农民工。

一.本镇农民工现状农民工这一时代出现的新的代名词,是中国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涌现出的一支新兴的劳动力,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亿万农民走出田间、走出农村、进入工厂、进入城市,用他们的双手,用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创造着自己的新生活,创造着中国的现在和中国的未来。

1.本镇农民工的主要特点(1)以自发性外出为主。

目前,农民工外出务工主要依托以亲缘、地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信息网络,调查统计显示,88%的农民工通过自发方式外出,有组织外出的仅占12%,自发性外出主要靠亲戚朋友介绍或帮助,就业成本低且成功率高,这也与农民工获得就业信息的渠道少,对社会职业中介机构诚信的认同感低有关。

近年来,通过政府或中介机构组织和介绍外出就业的农民工逐步增多,但仍然不是主要渠道。

农民工维权存在的问题的调研报告

农民工维权存在的问题的调研报告

农民工维权存在的问题的调研报告摘要:农民工咨询题是目前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规也加大了爱护农民工权益的力度;但从工作站办理的2660件援助案件来看,农民工维权仍然存在着程序复杂和成本高的咨询题,不少农民工视维权为畏途,有的别得别因承受别起而放弃。

要完全解决咨询题别仅需要现有政策法规的贯彻降实,还必须理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落低维权的难度和成本。

办法农民工维权领域存在的诸多咨询题,能够概括为两慷慨面,一是劳动违法现象严峻;二是现有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别畅。

(一) 劳动违法现象严峻办法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农民工维权困难重重办法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就很难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增加了讨薪和认定工伤的难度。

尤其是在工伤案件中,确认别了劳动关系即无法认定工伤。

如仝某工伤案中,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在认定工伤前别得别先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仅认定劳动关系就花了一年半的时刻。

办法农民工之因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别是他们别情愿签,往往是用人单位有意别签订劳动合同,恶意躲避其应当承担的责任。

农民工郭某某带领80多个老乡在北京打工,因用人单位向来推脱别情愿签订劳动合同,郭某某等人就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单位负责人当着监察人员的面打了郭某某一具耳光,理由是郭某某给单位带来了烦恼。

办法《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由于加重了用人单位别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力度,在2008年2月未来到工作站申请援助的农民工当中,劳动合同签订率有了明显的提高,尤其是在非建造行业中。

但与此并且,用人单位有意规避法律的行为也随之浮现。

如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将两份都收回,既能够对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又能够在与劳动者发生争议时拒绝承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还有的单位尽管签订合同后也能给劳动者一份,但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数额、工作时刻等重要内容却与事实别符,如农民工每月实发工资1200元,劳动合同上却写着730元;工作时刻明明每天有10小时或更长时刻,合同上却一律基本上8小时。

农民工维权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调查报告

农民工维权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调查报告

农民工维权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调查报告农民工维权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调查报告「篇一」按照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通知》要求,现将我乡有关工作汇报如下:一、总体情况1-10月份,我乡组织开展培训共培训创业农民工50人,开展培训项目主要有种植、养殖、商品营销、餐饮服务等,创业带动就业231人,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3000人,其中省内转移2500人,省外转移500人;有组织输出1390人,其中新型住宅社区农村劳动力转移34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90人;发放小额担保650万元,主要开展的自主创业项目为养殖业、服装零售、日用百货、电机维修等项目,相关企业带动就业400人,同时深入开展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进农村活动,为广大农村劳动力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一是积极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认真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做好我乡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为随迁家属提供城镇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稳定就业农民工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住房保障,有力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独立窗口,方便服务群众。

二是积极配合推进农民在城镇落户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需要在当地落户的,协调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对有意承包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符合条件的提供支持,维护农民工权益。

三是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文化下乡入村活动,每村每年一场电影,对留守困难家属进行慰问,确保农民工无后顾之忧。

二、存在问题及打算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掌握人员情况不准确,管理难度大是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要进一步强化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农民工工作机制建设,建立综合平台管理,探索掌握农民工工作规律,实行动态管理,创造良好就业环境,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尤其是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配合上级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为广大农民工创造良好就业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以打造城乡一体化劳动保障体系为目标,做好农民工劳动保障服务工作,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农民工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农民工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农民工维权工作调研报告一、存在问题一是农民务工环境不优,劳动权益缺乏有效保障。

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是选择偏远地区或在城镇从事危险、繁重、脏、累、差体力劳动。

有的地方搞地方保护主义,加之,现行有关政策对待民工与对待城镇职工没有一视同仁、机会均等、同工同酬、同等对待,不少企事业单位和民营、私营业主对待“固定职工”与聘用民工两种劳动条件,两样待遇,不少民营私营业主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不重视安全生产投入,不重视劳动条件改善,不注重民工劳动保护,有意简化安全生产规定,强制打工者超负荷、超时限劳动,克扣、拖欠工资、不执行劳动保障政策保护法规、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签定劳动合同,导致农民工人身安全没有保障,甚至被强制劳动,职业病与伤亡事故、劳务纠纷日益增多。

二是技能素质偏低,引导服务不够。

大多数农民文化程度偏低,没有经过专业技能训练,缺乏专业技能,组织培训不够,引导服务管理尚有差距,自发外出多,就业层次低,工作岗位不稳定、劳动收入低,大多数转移输出人员只能从事重体力劳动和高危高风险作业。

虽然县里大力鼓励支持发展打工经济,但真正为打工经济提供良好的服务仍显落实不够,管理服务体制不健全,阻碍和妨碍农民外出和打工经济发展的因素仍然存在。

三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后顾之忧难解决。

虽然我县启动了农村养老保险,但实行的是储蓄式低水平保障,且近年来国家要求暂缓推进,不仅参保人数少,而且保障水平低,不能从根本上保障基本生活。

大部分农民工外出未被纳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范筹,他们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助等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特别是致伤致残或死亡,一人致伤,多人遭殃;一人伤亡,全家返贫。

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责任及不稳定因素不容忽视。

二、意见建议一是积极营造有利于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社会环境,消除各类歧视政策,为农民工就业务工扫清各类障碍。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的综合素质,提高技能水平。

三是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广大农民工依法维权的自党性。

关于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状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状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状况的调研报告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调研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总工会对自治区农民工的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权利,精神文化需求和工会组织维护农民工权益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

对一些农民工较多的行业进行了调研,对200名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同时走访了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农民工的基本状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已成为工人阶级的新成员和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种转变中,这支队伍所做出的贡献是巨大的,在他们身上也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点。

(一)农民工流动情况1、农民工流动呈增长趋势。

据内蒙古就业局统计,2002年全区农村劳动力外出流动就业为859259人,2003年为1196113人,年增长336854人,年增长率为39.2%;2004年为1731014人,年增长534901人,年增长率为44.72%。

从2002年以后自治区农民工外出打工人数超过了百万人。

农民的流动速度加快,仅2005年上半年全区农村劳动力流动为139.8万人。

2、农民工流动的主要行业和地区。

农民工从产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二、三产业中的建筑、采掘、机械加工、餐饮商贸等行业,已经成为一些行业工人中的主体。

据自治区农业部门2005年上半年统计,在139.8万农民工中有47%的在第二产业就业,其中建筑业农民工占其产业的67.6%;在餐饮商贸业就业的农民工占第三产业人数的49.8%。

农民工主要流向大中城市,2005年上半年流向自治区外的劳动力占输出总量的36.3%,主要集中在环渤海地区的大城市;在自治区内务工的占63.7%,主要集中在呼和浩特、包头等城市。

(二)农民工的结构及其特点农民工进城务工从总体上看以青壮年居多,文化程度比较低,就业的自发性较强,相当一部人已长期在城市居住。

1、青壮年居多。

据自治区农业部门统计,2004年农民工年龄在40岁以下的青壮年劳动力占农民工的78.4%;据自治区总工会去年职工问卷调查显示,农民工年龄16—35岁之间的占被调查人数的70.75%。

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调查报告汇报人:目录•引言•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现状•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问题分析•提高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的建议•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提升的实践案例•结论与展望01受教育程度较低,导致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有限。

文化水平限制生活所迫,部分农民工在面对侵权时选择妥协,以维持生计。

经济压力法律知识在农民工群体中的传播渠道有限,难以普及。

法律制度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不健全,影响农民工维权效果。

用工制度不规范部分企业存在违法用工、拖欠工资等行为,侵犯农民工权益。

法治意识淡薄部分企业管理人员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容易侵犯农民工权益。

02引言调查背景与目的背景介绍建筑农民工的现状,包括工作环境、待遇、权益等方面的问题,阐述法律维权意识的重要性。

目的明确调查的目的,即为提高建筑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改善其工作环境和待遇,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建筑工地的农民工进行调查,确保样本的多样性和代表性。

方法采用问卷调查、访谈、观察等多种方法进行调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结论并提出建议。

对象调查对象与方法VS03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现状法律知识匮乏大部分农民工对基本的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法了解甚少,甚至完全不知晓。

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有限农民工主要通过电视、广播和口口相传等途径获取法律知识,缺乏专业、系统的法律教育。

农民工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工资拖欠问题严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普遍,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和权益保障。

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部分用人单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甚至死亡的事故频发。

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

农民工在务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很多农民工在遇到法律问题时选择忍气吞声,缺乏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意识。

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如缺乏证据、维权成本高等,导致维权效果不佳。

农民工工资拖欠现状调查报告精选五篇

农民工工资拖欠现状调查报告精选五篇

农民工工资拖欠现状调查报告精选五篇农民工工资拖欠现状调查报告1今年以来,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做出专门部署。

与住建、信访、公安、法院、工会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有序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努力处理信访投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清欠工作总体形势保持平稳。

一、基本情况全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主要发生在建筑领域,截止12月初,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共281个,已清欠项目160个,涉及农民工人数24917人,金额29508.28万元,尚未清欠项目71个,涉及农民工人数11346人,金额14150.96万元。

受理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559件,已结案552件,举报投诉结案率为98%,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309份。

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3件,法院审理6件。

二、工作措施一是强化领导,完善措施。

3月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市信访、住建等部门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我市建设领域防范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办法,与市住建委制定了市管工程复工管理办法,积极有序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有力推动了清欠工作的开展。

二是精简建筑领域审批程序,完善日常监察工作。

4月初,与住建委联合做好XX年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复工管理工作,凡手续齐全的,即使办理,加快审批速度,提高了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要求建筑企业在开工前,在项目部门口将上一年度工资支付情况、劳资专管员个人信息情况、农民工投诉举报维权告示牌的张贴在公告栏。

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详细登记务工人员身份证等信息,同时在项目部设立影像识别或考勤机等考勤设备,以确保用工人员考勤的真实性。

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建立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三是建立联合处置机制,设立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

市住建委、法院、公安局、法院、工会与人社局等部门都入驻市信访联合接访中心,共同处置农民工讨薪上访事件。

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5篇范文

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5篇范文

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5篇范文第一篇: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农民工,主要指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后,解脱了土地束缚的农村富裕劳动力,在农村中保留了土地和户籍,转移到非农产业,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特殊群体。

重庆市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新兴直辖市,农村人口多,山地坡地多,外出务工的农民多,是重庆的市情所在。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结合重庆实际,在组建农民工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当前我市农民工的基本状况农民工是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而产生的,并随着我国工业化、现代化进程而不断发展。

当前,我市农民工基本状况和主要特点有:(一)数量规模:人员规模庞大,地域分布广泛截止2005年底,重庆市共有农民工650万人,其中300万人在市内工作,350万人在市外工作。

他们分布在全国各个地区,主要聚集在东部、南部沿海发达城市和中西部矿产资源型地区。

农民工已渗透到各个行业,尤其从事以简单的体力劳动为主的行业。

目前,我市农民工仍以每年40万人的速度递增,已成为与我市职工队伍数量基本持平的就业群体。

从个例看:我市的云阳县有总人口127万,农村人口113万,占89%。

农村劳动力58万,年新增2万。

全县农民工达23万人。

石柱县有农业人口44万,外出务工8.5万,占全县农民人数的5.2%,占农村劳动力人数的21.5%,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21%。

(二)个体特点:青壮年龄居多,文化水平偏低农民工的年龄构成一般在18—50岁,平均年龄在29—30岁,平均受教育程度为7.5年。

据万州区统计,该区农民工在区外务工的有276660人,而外来务工人员为88562人。

这些农民工年龄均为18—50岁,以青壮年为主,40岁以下的占90%。

文化程度以小学、初中为主,占农民工的7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1.3%。

农民工欠薪分析调研报告(通用3篇)

农民工欠薪分析调研报告(通用3篇)

农民工欠薪分析调研报告(通用3篇)农民工欠薪分析调研报告篇1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第一季度我们按省厅统一部署对全市范围内使用民工较集中的建筑、餐饮、服装等行业工资拖欠情况进行了调查。

主要利用开展专项检查的契机采取随机抽查、发放调查表等方法,共抽查了1069家企业,涉及职工总数5.4万人,其中农民工1.2万人。

调查结果表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餐饮服务、服装行业中虽然存在,但情况不严重,但在建筑行业拖欠工资现象比较严重。

一、农民工拖欠工资基本情况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我市(含四县)打工的农民工大约20万人,其主要分布在建筑业、餐饮业、轻纺行业等。

据不完全统计,建筑行业使用农民工约15万人,约占全市使用农民工的四分之三。

经我们调查统计,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户数974个,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数为1.1万人,分别占抽查企业户数和人数的91%和20%,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420.8万元,人均拖欠工资385.55元。

(一)拖欠工资的单位以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为主。

在拖欠工资企业中,国有及集体企业占拖欠单位总数的60%;股份制企业占拖欠单位总数的10%;其他类型企业占拖欠单位总数的30%。

(二)拖欠工资的企业以建筑行业为主。

从抽查结果看,欠薪现象在建筑行业最为严重,拖欠农民工数为9000余人,拖欠总额316.8万元,分别占抽查拖欠总数的75%和82%。

(三)企业拖欠工资时间较长,数额较大。

从抽查结果看,拖欠时间平均一个月以上,有的长达1年,其中有的被拖欠达3年以上。

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主要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既有社会大环境的因素,也有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的问题。

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主观或客观等原因,生产、经营不正常,资金周转困难,造成企业停产、半停产,发生亏损,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职工支付工资的义务,确实没有能力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这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主要原因。

(二)在工程建设方面,由于部分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立项、开工,造成项目建设资金先天不足,导致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而导致总包单位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价款,从而造成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或劳务分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

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社会组织支持对法律意识有积极影响。如工会、农民 工协会等社会组织提供的法律援助和宣传,能够增强 建筑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亲朋好友的支持也是提高法律意识的重要因素。当建 筑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得到亲朋好友的鼓励和支持时 ,他们更有可能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04
提高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的 建议和措施
设立企业维权机构
大型企业可设立专门的农民工维权 机构,负责处理农民工的权益纠纷 ,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
社会层面的支持与援助
公益法律援助
鼓励律师协会、法学院校等社会力量,开展针对建筑农民 工的公益法律援助活动,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 等服务。
媒体监督
媒体应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关注建筑农民工的权益问 题,曝光侵害他们权益的典型案例,推动问题的解决。
农民工遇到权益侵害时的应对方式
消极应对
一些农民工在遇到权益侵害时选 择忍气吞声,不去积极维权,往 往是因为缺乏维权意识、害怕报
复或认为维权成本过高。
非正规途径维权
部分农民工可能选择通过非正规 途径维权,如找关系、托人情等 方式,这种方式虽然有时能够解 决问题,但容易陷入更大的法律
风险。
寻求法律援助
工作环境与法律意识的关系
正规就业环境有助于提高法律意识。在正规 建筑企业工作的农民工,由于企业管理规范 ,更容易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和相关的法律法 规。
不良工作环境可能削弱法律意识。部分建筑 农民工在非法用工、违法分包等环境下工作 ,此类环境往往缺乏权益保护机制,使得农
民工的法律意识难以形成和提高。
社会支持与法律意识的关系
联合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共同深入研究农民工法律 维权意识的提升策略。

关于农民工调查报告范文3篇

关于农民工调查报告范文3篇

关于农民工调查报告范文3篇本文是关于关于农民工调查报告范文3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xx年春晚农民工代表旭日阳刚以汪峰一首《春天里》感动了全国,《咱们工人有力量》更是振奋人心,因此农民工这个眼不得不再次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为了更多的了解当下农民工问题,寒假期间我专门走访了村子里在外打工的一些叔叔阿姨,在与他们的谈话中我进一步了解到他们的不易与艰辛!在文中我将对如下两个问题进行阐述并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大多发生在建筑工地。

在建筑攻打的民工劳动强度大,劳动和生活条件差。

而建筑工程又流动性比较大,有关部门管理相对困难,许多民工工资被拖欠和克扣。

这个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民工背井离乡,常年在外卖苦力,挣的是“血汗钱“和”活命钱“,拖欠民工工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讲,都是极其恶劣的行为。

(二)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民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有些民工怕上当受骗不敢外出务工,有些为了讨要工钱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用绑架,暴力,跳楼,自杀等非正常手段解决,有些看别人靠非法手段聚敛财富相安无事,就放纵自己偷盗,抢劫,绑架,坑蒙拐骗等非法手段寻求生存生活,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是什么原因造成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呢?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通过我对着方面的查询与调查,总结出以下四点主要原因。

一,现有法律对侵权者处罚太轻调查中我发现一个怪现象,企业用人单位老板有意和民工不签合同,以便侵害民工权益在发生伤残赔偿是推脱责任逃避法律制裁,有些用人单位即便签了合同,大都是一企业老板自身利益为重,不考虑民工权益的霸权合同,民工一旦提出签订合同按法律享受权益时,往往遭到解雇开除。

在我国人多岗少就业严峻的情况下,民工为了生存生活只能忍辱负重,任人宰割。

二,摆不正民工权益保障的位置前段时间新闻媒体对北京某执法部门落实每月按时不足额给民工发工资时,出台这样条款“用人单位每月保证300元工资,如有困难的单位可逐步落实“。

【最新】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5篇范文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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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5篇范文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实践随着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区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同时解决了相当一部分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但是,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就业压力大以及建筑劳务市场秩序的混乱,绝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只能在非正式市场寻找就业机会,从事“脏、累、粗、险”的工作,农民工权益屡遭侵害,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文化生活没有保障,建筑工地打架斗殴、盗窃事件时有发生,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问题屡屡出现,即侵害了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给社会造成了不安定因素。

农民工的权益是否有保障,是否能够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创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对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巨大。

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我局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中,通过多年的实践和创新,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1、推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

建立健全“谁主管、谁用工、谁负责”的项目经理首问管理责任制,在全区推行实名制管理制度,使工地的现1场管理趋于科学化,实现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的目标。

针对工地一些外来务工人员道德水准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的特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变以往片面强调事后教育、惩罚的做法,从宣传教育入手,开展事前防范工作,提高广大农民工的遵纪守法意识、治安防范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和自觉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

2、深入工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关注、关爱农民工。

近年来,我局多次联合区司法局、安监局、卫生局、交警二大队,深入工地,走进农民工身边,充分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这一平台,广泛开展了送清凉、送健康、送安全和送法律等活动。

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走访慰问辛勤劳动中的农民工,向他们送去了电风扇、毛巾、《农民工法律知识手册》、《安手生产法律教育读本》等书籍,并组织医疗人员到工地为农民工免费检查身体,法律工作者还就酒后驾车的危害、工伤问题、农民工保险缴纳、职工权益依法维护等具体法律适用问题向一线工人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

关于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状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状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状况的调查报告1. 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群体在城市中的数量逐渐增加。

然而,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中常常面临种种困境,他们的合法权益往往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因此,本文通过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状况进行调查,旨在分析现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进一步促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

2. 调查方法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不同地区的农民工进行,包括他们的人口特征、工作状况、权益保障情况等方面内容。

个别访谈则选择了一些农民工代表,深入了解他们在工作中所面临的具体问题以及对于权益维护的期望。

3. 调查结果3.1 农民工的工作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农民工在城市从事体力劳动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制造、服务行业等。

他们多数从事的岗位属于低收入、重体力劳动的类型,工作时间长、工种较为单一。

3.2 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存在一些普遍问题。

首先,很多农民工未能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导致在工资、工作条件等方面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另外,一些雇主违法扣除农民工的工资,或者将他们安置在劣质的宿舍条件下,导致他们的生活质量下降。

此外,一些农民工被迫加班加点,工作时间过长,却未能得到相应的加班费。

3.3 农民工对权益保障的期望个别访谈中,农民工代表们提到了自己对于权益保障的期望。

他们希望能够得到更加明确的合同保障,确保自己的工资、工时等权益能够得到合理的对待。

此外,他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于用工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4. 解决方案4.1 政策的完善政府应出台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农民工的权益保障。

同时,政府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用人单位按照合法合规的标准为农民工提供工作条件和待遇。

4.2 社会组织的参与社会组织应积极参与农民工的维权行动,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帮助农民工了解自己的权益并进行维权。

4.3 教育和宣传应加强对农民工的权益保障知识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模板-农民工维权难的调研报告

模板-农民工维权难的调研报告

农民工维权难的调研报告破解农民工“维权难”的调研报告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就针对农民工“维权难”这一普遍现象,在实地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将情况报告如下:“农民工”这一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是我国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的产物,它是指具有农村户口身份却在城镇务工的劳动者;农民工权益是指农民工作为社会成员、国家公民应享有的权力和应得到的利益,包括政治权益、经济权益和社会权益等方面。

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农民工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起到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然而,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农民工在社会架构中的弱势地位短期内不会有实质性改变,绝大部分农民工只能选择从事收入低、劳动强度大、职业风险高的工作,并且在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现象屡见不鲜,他们的维权之路步履维艰。

一、寻根究源,农民工维权难题与时俱生农民工问题是现代化、城市化的必然结果。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生产技术的进步,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

同时,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劳动力的需求急剧增加,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开始涌入城市,形成一个特殊的团体--农民工。

随着改革开放的程度进一步加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农民工改变了城市工业化劳动力欠缺的现象,从而加快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然而,他们在到城市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没有摆脱“农民的帽子”。

他们的生命健康权、劳动就业权、子女的受教育权等仍然没有脱离二元城乡体制的束缚,而使农民工处于农村与城市的边缘、社会的边缘。

二、深入剖析,找准农民工维权难题的几大成因(一)市场供大于求造成劳资双方地位不平等。

城乡二元体制造成城乡经济的巨大差距,而城乡经济的巨大差距正是产生农民工的根本原因。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大批农民离开世代居住的农村涌向经济发达的地区。

这就造成了劳动力的过于集中,劳动力供大于求这就直接造成了劳资双方的地位不平等。

(二)法律保护的缺失导致农民工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暑期社会实践农民工法律维权调查报告

暑期社会实践农民工法律维权调查报告

目录一、调查方法:问卷访谈 (1)二、调查对象 (1)三、农民工法律维权现状 (1)四、提出问题 (4)(一)法律维权意识增强,但是没有深入 (5)(二)担心法律维权的费用 (5)(三)获得法律信息的途径单一 (5)五、对策建议 (6)(一)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意识,扩展法律知识传播途径 (6)(二)依法调整维权程序,及时解决出现问题 (6)六、总结 (7)附录:调查问卷 (7)农民工法律维权发展调研报告农村政治发展作为国家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反映一个国家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的方向、进程和实现的程度与结果,而政治发展动力对农村政治发展的作用和影响产生很大的影响。

我国农村经过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村乡镇的改革,不仅经济、社会有了巨大的发展,而且政治发展也有了较大进步。

研究当前农村政治发展的现状,关注农村发展,特别是农村的法制建设现状,对于巩固我国农村政治发展成果、推动农村政治发展上新台阶有着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的进程,科技水平的提高,大量的农民除了农时在家劳作,外出进城务工也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途径,从而形成了一个特殊的阶层,这就是农民工阶层。

阿尔蒙德认为,第三世界国家在向现代民主国家转型的过程中,最大的障碍也许不是某些正式的民主制度的选择问题,而是影响社会成员政治行为方式的落后的政治文化。

正是基于这种想法,此次调查想通过农民工的现状出发,探索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发展现状,寻求推进中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农民工的力量。

一、调查方法:问卷访谈本次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法,根据访谈人员和被访谈人员的回答,进行记录,获取第一手资料。

虽然农民工大部分时间并不在农村,但是因为家庭的缘故,与农村总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调研交流期间,发现他们身上的法律维权发展现状。

二、调查对象郯城县实验中学学区改造工地的农民工,样本采集: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法。

三、农民工法律维权现状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在城里打工时经常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如拖欠工资等,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农民工的权利意识得到不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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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维权的调查
报告
乡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情况调查报告
为全面把握XX乡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状况非凡是权益保护状况,准确建立农民工基本状况名录库,进一步分析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筑牢“组织起来、切实维权”,按照县总工会的要求,积极到有关部门、农民工当中深入了解情况,经过走访、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调研。

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文秘站文章-,到文秘站]
一、基本情况
(一)全乡农民工输出情况
4月,全乡外出务工人员共3689人,约占全乡农民人数的10%,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8%,约占农村剩余劳动力总数的40%。

输入到乡外省内占75%,省外占25%;男性占65%,女性占35%;16—25岁的占70,25岁以上的占30%;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0%,高中文化程度的占25%,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5%。

输出务工地点主要集中在昆明、下关、景洪等地。

(二)全乡转移农民工情况
4月,全乡共吸纳、就地转移农民工94人。

从事的行业主要集中在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商业服务业等。

转移的农民工月工资收入200元以下(含200元)的约占13.8%,200—500元的占84.1%,500元以上的占2.1%。

(三)劳务输出收入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我乡外出、就地转移务工农民年均净收入3000—7000元不等,如按4000元计算,年均创收1475.6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党委、政府重视,工会主动工作、源头参与
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乡基层联合工会积极探索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经过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农民工队伍的不断壮大和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现象的增多,乡基层联合工会组织进行了专项调查,并及时向乡党委汇报,乡党委、政府从政策上积极为务工的农民创造宽松的务工环境,确保了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8月全国总工会《关于切实做好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出台后,乡基层联合工会始终把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

(二)工会竭尽全力,想方设法维护农民工权益
1、经过两条途径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
一是依托事业单位工会组织。

林业、水利、农科等单位,在成立基层工会之时,就把在本单位务工的农民工直接组织到工会中来。

已建立有工会组织的事业单位在招工时,坚持做到同时招工,同时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二是在私营企业成立工会。

在县、乡两级工会的指导下,XX林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
工会,把在厂内务工的农民及时组织到工会中来。

拿到工会会员证的她们兴奋地说:“想不到俺农民也能加入工会!以后有工会撑腰,心里就踏实多了”。

在对两条途径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的基础上,提倡多途径、灵活多样、点面结合、宜单则单、宜联则联、因势利导、别具一格的建会形式,以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为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在工会会员治理中推行流动会籍治理制度。

农民工凭县总工会统一核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到劳动关系所在地工会办理会员接转手续,实现农民工工作关系到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到哪里,以便为农民工维权和服务提供组织保证。

2、经过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经过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民主大会等多种形式的民主治理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

XX林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十分重视职工的生产条件和人身安全,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环境对人体的危害;农民工自愿加入工会后,工会组织经过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等,吸收采纳农民工提出的合理建议,尊重农民工的人格。

林业、水利、农科等单位把德才素质优秀的农民工放到领导岗位,在评优表先评模中,农民工和其它工人一样进行同等条件评选;坚持实施帮扶救助机制,经过帮扶
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

经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活跃其业余文化生活,让其充分感受到工会大家庭的暖和;企事业单位经常组织农民工外出学习,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经过对工会会员实行优惠待遇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吸引更多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其目的是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进一步扩大工会的影响,让会员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政府有关部门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配合联动
乡劳动力治理站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行使行政职能。

一是对农民工进行技能素质培训,去年共培训农民700多人;二是加大涉及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及落实力度。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对农民工的“身份”限制依然存在
由于历史的原因,用工单位不同程度出现了对农民工实行限制性现象:一是限制就业。

某些企事业单位存在限制使用农民工的岗位;二是半开放限制。

采取“先本地、后外地,先城镇、后农村”的限制性做法,减少了农民就业的机会。

(二)社会维权机制还不完善,对农民工的权益侵害比较严重
劳动治理部门及维权组织网络和职能还没有完全覆盖和拓展到农民工和个体私营企业中,多数非公有制企业主不愿建立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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