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党政机关新旧公文格式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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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区别及常见错误

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区别及常见错误

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区别及常见错误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区别及常见错误一、党政机关公文种类和格式的区别党的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文主题词表》,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以下简称《国标》)和《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进行公文处理工作(一)文种的区别。

党的机关有14个主要文种,行政机关只有13个文种,其中“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9个文种相同,党的机关有“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等5个独特文种,行政机关有“命令、公告、通告、议案” 等4个独特文种(注1)。

“意见”和“会议纪要”等文种使用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公文独立使用“意见”和“会议纪要”文种,党的机关公文有时独立使用“意见”和“会议纪要”,有时将其文种与“通知”文种合并使用(注2)。

(二)秘密等级标识位置的区别。

《办法》规定: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条例》规定:公文序号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公文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公文序号下方(版心左上角第2行)。

两者所处的位置截然不同。

(注3)。

(三)紧急程度级别的区别。

对紧急公文的标识,《条例》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而《办法》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略有区别;对紧急电报的标识,《条例》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而《办法》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平急”,行政公文的紧急程度无“特提”级别(注4)。

(四)版头和发文机关标识称谓和格式的区别。

公文的红色反线以上部分,党的机关称为“版头”,行政机关称为“发文机关标识”。

《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及其组成部门的公文版头格式,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的规定与《办法》的规定基本一致;《条例》中规定的《中国共产党x x委员会(x x)》版头格式,用括号内打印文种名称代替“文件”二字,例如“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文件”、“中国共产党x x厅党组(报告)”,而行政机关的公文无此规定和用法。

公文格式的十二个主要变化

公文格式的十二个主要变化

公文格式的十二个主要变化(2012年7月1日执行)一、版头(原标准中称眉首)部分的主要变化变化1: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位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规定,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规定,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

变化2:发文机关标志的位置(不含信函格式)《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规定,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即发文机关标识距上页边为62mm)。

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即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距上页边为117mm))。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规定,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即发文机关标志上边缘距上页边为72mm)。

因此,无论行文方向如何,现在均统一为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

二、主体部分的主要变化变化3:公文标题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省、市规定,下行文要标注发文机关,平行文、上行文不标注发文机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规定,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而该条例给出的公文样式,也明确标识了公文标题包括发文机关名称。

因此,无论公文行文方向如何,现在公文标题均应包括发文机关名称。

另外,《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进一步明确了标题排列的要求,规定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变化4:发文机关署名《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规定,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

新格式与原格式的比较学习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体会

新格式与原格式的比较学习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体会

文/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陈玲霞新《格式》与原《格式》的比较——学习《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体会【摘要】本文对新《格式》和原《格式》从公文格式要素的名称、排版要求、公文版面、式样等方面进行比较,得出新《格式》的公文格式要素名称规范、精简,规定更具体、更具可操作性,增加式样的种类,突出参考价值的结论。

这有利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及标准化。

【关键词】公文格式;公文要素;式样20XX年6月29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以下简称“新《格式》”)国家标准(GB/T9704-2012),于20XX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12月27日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以下简称“原《格式》”)停止执行。

“新《格式》”首次统一了党政机关的公文格式编排要求,适应了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制作水平和质量,有力推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及标准化。

本文拟对“新《格式》”与“原《格式》”进行比较,以其更好地运用《新格式》。

一、公文格式要素名称规范、精简“新《格式》”相对于“原《格式》”格式要素的名称命名更加规范、科学和简洁,符合人们的习惯,更注重与国际化接轨。

(一)版心内公文格式要素名称更贴切“新《格式》”组成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和版记三部分,“原《格式》”的公文组成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和版记三部分。

“新《格式》”对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用“版头”这一名称比“眉首”更加贴切,与“版记”首尾呼应。

(二)公文格式要素名称用词简练用词更简练,“新《格式》”的公文格式要素名称为“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标题、正文”,在“原《格式》”中的名称是“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公文标题、公文正文”。

用词更准确、易懂,如“新《格式》”的公文格式要素名称为“发文机关标志、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和印章、抄送机关”,在“原《格式》”中名称是“发文机关标识、附件、公文生效标识、抄送”,“新《格式》”中提到的概念“版头中的分隔线”比“原《格式》”中提到“红色反线”就要容易理解。

公文格式新旧对照表

公文格式新旧对照表

公文格式新旧对照表1公文格式新旧对照表项目现公文格式旧公文格式主要区别内容页面布局主要的变化有:一(一)页边距:上3.5厘米,下2.4厘米,左2.8厘米,右2.4厘米。

(一)页边距:上3厘米,下3厘米,左2.9厘米,右2.9厘米。

页面布局均有变化(二)版式:奇偶页不同,页脚2.5厘米。

(二)版式:奇偶页不同,页眉1.5厘米,页脚2.5厘米。

(三)文档网格:指定行和字符网络(H);字符数:每行44,跨度10.1磅;行数:每页47,跨度14.3。

(三)文档网格:指定行和字符网络(H);字符数:每行45,跨度9.6磅;行数:每页46,跨度14.6。

(四)行距:固定值29.7磅。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四)行距:固定值30磅。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2项目现公文格式旧公文格式主要区别内容排版文字主要的变化主要有:二(一)版面。

1.行数和字数。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一)版面。

1.行数和字数。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正文字体改为3号方正仿宋体简体字。

2.字体和字号。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方正仿宋体简体字。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2.字体和字号。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3.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3.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3项目现公文格式旧公文格式主要区别二(二)公文文件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1.如需标注份号、密级和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方正黑体简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同时出现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二)公文文件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1.如需标注份号、密级和紧急程度,份号用3号黑体字的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密级和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同时出现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新旧公文的区别

新旧公文的区别

新旧公文的区别第一篇:新旧公文的区别新旧公文的区别: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是全新的首次统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标准。

2、在“文种”方面,在原有的13个文种的基础上,增加了党委的“决议”和“公报”两个文种,共15个文种。

3、在“格式”方面,取消了主题词:行政公文也要署发文机关名称。

4、在公文拟制方面,要求“重要公文”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5、在行文规则方面,增加“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民意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6、在公文管理方面,增加发文立户的规定。

第二篇:新旧公文处理区别新旧公文处理区别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是全新的首次统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标准。

2.在“文种”方面,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13个文种基础上,增加了党委的“决议”和“公报”两个文种,共15个文种。

3.在“格式”方面,取消了主题词;行政公文也要署发文机关名称。

4.在公文拟制方面,要求“重要公文”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5.在行文规则方面,增加“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6.在公文管理方面,增加发文立户的规定。

第三篇:新旧生产管理区别传统的生产管理,特别是早期的生产管理是着眼于个别操作工序、个别机床和个别工段、车间的生产效率提高,而现代生产管理则着眼于整个企业生产协调发展和效率、效益的全面提高。

可以说现代生产管理以企业生产系统的总体和生产全过程为研究对象,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以全部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与有效结合为关键,不单纯追求高效率,而着眼于高效益,效率服从于效益。

正因为现代生产管理以企业生产系统和生产全过程的优化为研究对象,以效益为目标,所以它的工作范围比传统的生产管理有了很大的拓展。

就其主要组成部分来说,它包括企业生产决策、生产系统的设计、生产管理系统及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季度生产计划工作、生产作业计划工作、生产过程组织与指挥、生产控制、劳动组织、物资供应组织、库存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生产现场管理、生产绩效评估与考核等;另一方面,生产管理与企业的其他管理的关系更加密切。

新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简要介绍

新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简要介绍

会议纪要格式会议纪要标识由“××××××会议纪要”组成。

其标识位置同8.1.4,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

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

其他要素从本标准相关要素说明。

本标准中的会议纪要的格式主要是针对国家行政机关的办公会议纪要而言。

至于用作公文种类的会议纪要,可用“文件式”或“信函式”公文形式来发,并在标题中显示。

国家行政机关的办公会议是本机关决策的最高机构,会议议定的事项都是本机关的决策事项,并以固定形式的会议纪要印发,有鉴于此,本标准对此类会议纪要格式做了统一规定。

本标准规定会议纪要的标识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自定。

位置同“文件式”发文机关标识方法一样,即距版心上边缘25mm。

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

此类会议纪要的其他要素本标准只作了原则规定,即如果会议纪要具有本标准规定的要素,那就按本标准对该要素的规定办。

新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简要介绍一、新《格式》的几个主要特点1、改变了名称,确定了适用范围原《公文格式》(98版)称为《国家机关公文格式》,而新《公文格式》(99版)名称改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确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适用范围。

保证了公文的统一性,名称的变化不影响非国家机关的单位和部门采用该标准。

2、改变了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公文用纸的幅面尺寸是这次修订主要调整的内容。

原标准中,用纸采用16开型(260mm×184mm)。

新修订的标准中规定一般采用A4型(297mm×210mm)这是公文新标准的最大特点。

3、实行了新的定位方法在新修订的标准中,为使公文整理者能够比较方便清楚地掌握标准。

采用了比较通俗易懂的形式来确定公文中各要素的定位,即采用了“字”和“行”的概念,然后按定义的字和行确定公文中各要素的具体位置。

同时,新标准将公文分为眉头、主题、版记三部分。

并把各要素进行了归类。

4、缩小了图文区新修订的标准时,将左右白边增加19mm,天头地角增加了45mm。

公文格式解读

公文格式解读
2行
4mm
两个签发人 姓名中间空 1字
签发人姓名为2个 字时中间空1字
主送机关
公文主体
标题
正文
公文主体
附件说明
发文机关署名
附注
成文日期
公文主体
15 附件
公文格式之标题
2行
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 事由和文种组成 用2号小标宋体;编排
于红色分隔线下空2行;分1行或多行居中排列 如果标题较长;回 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 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公文格式之落款
批转 转发类公文发文机关 署名和成文日期编排在批 转 转发通知的末行下方;而 不在批转 转发公文的末行 下方
转发文件标题的拟定
• 两个替代 原则: • 用转发替代发文单位名称后边的关于二字 • 用文件替代被转发文件标题中的通知二字
• 当转发时:发文单位名称+转发+被转发文件单位 名称+关于+事由+文件的通知
公文格式之版记
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首条 末条分隔线用粗线高0 35mm;中间分隔线用细线高0 25mm;首条分隔线位于版记 第一个要素之上;末条分隔线与末页版心下边缘重合
可省 略
不可省略
可省 略
公文格式之附注
附注:
公文印发传达范
围等需要说明的
事项 用3号仿宋
体;居左空2字加
编排在成文日期
2字
下1行 如此文件
发至二级单位;人:
某某某;:
1行 1行
公文格式之附注
附注较长需要回 行时;第二行首字 与版心左边缘对 齐
2字
公文格式之附注
请示 函等用于请示 商洽某项工作或某些事项的公文; 应在附注位置标注发文机关人;联合行文只标注主办 机关人即可

新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法规比较

新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法规比较
院 中国语言文学 系 2 0 1 0级学 生。
较 :四是行文规则分类 更明确和条 目更细化 。
关 键 词 : 党政 公 文 ;公 文 法规 ;公 文 种 类 ; 公 文 格 式 ; 行 文 规 则
中图分类号 :G 4 6 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6 0 0 6 9 — 0 3
化 ,在我 国公文建设过程 中具有里程碑 意义。新 ( 《 条例 与 旧 条例》 、旧 ( 《 格式》和 办法》进行 分析和比较 ,其主要 变 化表 现在:一是对公文文种种类进行 了保 留和删减 、 对 适用范 围进行 了增减 、适用对 象也有扩 大和缩小;二是对公文格式 内 容进行 了调整 ,统一 了用纸 幅面,相应 的格 式要 素也发生 了变化;三是将公文处理程序从拟 制、办理和管理三方面来进行 比
体化 、规 范化 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
2 . 公文文种适 用范 围有增 加有删减。 新 旧 条 例》 和 办
法 中对公文文种 的适 用范围都有明确的规定 , 我们以新 条
例 为基 准 ,通 过 比较可 以得 知,“ 意见” 、“ 请示 ”两个文
种 的适 用范围与 办法 旧 条例 中的表达一致 ,没有
变, 文种称 呼没变 , 但是其 中新 条例 将 I E 1 条例 和 办 法 中共 同的 “ 会议 纪要”统一改为 “ 纪要”说法 。
文试 图从公文 文种 、公文格式、处理程序和行文 规则四个方 面分析新 旧党政机 关公文处理法规存在 的异 同, 并在 此基础 上指出新颁 布的党政 机关公 文法规对促 进公文 处理工作 一

党政 公 文处理 法 规 的新变 化
丝毫变化 。“ 公告” 、“ 议 案” 、“ 批复” 、“ 函”这 4种文种的 适 用范围与 办法 中的表达一样 , 可是 其它 的 9种文种为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对比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对比

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
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
附件
仿宋
3
”,有序号时标识序号, 附件序号和名称前后标

识应一致。如附件不能
与正文一起装订,应在附
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
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
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成文 日期
仿宋
3
右空2字.用阿拉伯数 码将年月日标全.
成文 日期
仿宋
右空4字.用汉字将年月
3 日标全,“零”写为
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

印发 机关
仿宋
4
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 行位置.印发机关左空1
字.

版 右空1字标识印发日
期,以公文付印日期
版 记
印发 日期
仿宋
记 为准,用阿拉伯数码
4 标识。最后一条反线
下右空2字标识“印发
份数”,用圆括号括
入。
抄送 机关
印发 机关
仿宋 仿宋
在主题词下一行标识“ 抄送”,后标全角冒号; 抄送机关之间用逗号隔 开,回行时与冒号后换
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Biblioteka "此页无正的方法解决.
文"的方法解决.
印发
传达
仿宋
3
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 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范围
公文如有附注,居左空2
附注 仿宋 3 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 日期下一行。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对比
党的机关公文
要素名称
字体
字 号
位置
要求
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
主题词 黑体
3
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 词目之间空1字.
字体
字 号

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新议

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新议

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新议为了配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实施,《党政机关公文格式》(cb/t9704-XX,以下简称新《格式》)于XX年6月29日发布,7月1日实施。

新《格式》实施至今已一年多了,在这期间,笔者通过反复学习、剖析,并在公文处理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思考,拟就新《格式》的特点、存在问题,目前我国公文格式的现状,以及公文格式通用国家标准实现路径等发表看法。

一、新《格式》新特点新变化制定出台新《条例》的目的,是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其中规范化主要体现在公文格式方面。

新《格式》按照统一规范的指导原则,与党政机关公文旧格式比较,有以下明显的特点和变化。

(一)统一规范有新突破1.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用纸幅面规格。

XX年7月1日起,由原来党政机关公文用纸a4型、16k型、b5型并存到从中央至乡(镇)党委和政府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张印制公文,解决了几十年公文用纸不统一的问题。

2.统一了公文格式三大部分及各要素的名称。

如将旧《格式》中的“眉首”部分统一改称为“版头”部分;统一了公文格式18个要素的名称,如将原党的机关的“版头”、行政机关的“发文机关标识”统一改称为“发文机关标志”,并规定为行文机关名称之后加“文件”和不加“文件”两种形式;将原党的机关行文中的印发传达范围统一为“附注”等。

3.统一了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标注的位置。

如将公文份号的位数及字体颜色统一为6位阿拉伯数字及黑色字体,在公文版心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注;将原行政机关公文中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这两个格式要素,由标注在公文首页版心右上角调整为编排标注在公文首页版心左上角,等等。

4.统一了公文发文机关署名。

新《格式》规定,加盖印章或不加盖印章的公文,都要编排标注发文机关署名;同时对党政机关联合上行文时发文机关署名标注的位置统一为从左到右编排。

5.统一了公文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这解决了公文发文字号中的年份、公文内容中出现的年月日以及公文印发日期皆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一致性问题。

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学习交流

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学习交流

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学习交流一、2012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主要变化(一)公文格式新国标:《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9704-2012,代替《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二)主题词退出历史: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

(三)密级紧急左上角:密级、紧急程度从右上角改为左上角。

(四)印章署名要齐全:增加发文机关署名格式要素。

市局以下机关可只写日期。

(五)成文日期用数字: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六)公文页码不可少:增加页码格式要素。

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数字置于页面外侧,即单数页居右空一格,双数页居左空一格,左右各空一格。

设置方法为插入页码时设置对齐方式为“外侧”;格式选项卡下数字格式设置为“-1-”。

二、公文纸张及排版印制要求(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用纸(210mm×297mm)。

(二)正文用3号仿宋体,标题用2号小标宋,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三)排版时版面尺寸要标准。

幅面:210mm×297mm 版心:156mm×225mm即页边距为上白边(天头) 37mm,下白边35mm,左白边28mm,右白边26mm。

三、公文要素国标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版头”(红色反线以上)、“主体”、“版记”三部分。

(一)眉首,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组成。

1.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即将同一文稿印刷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

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份号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用阿拉伯数字。

2.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

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是对公文秘密等级时效规定的说明。

密级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

3.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

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最新公文的标准格式

最新公文的标准格式

最新公文的格式关于公文的格式,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新《条例》)第三章中作出了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其中包括公文格式要素的名称、内涵以及标识要求等;特别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提出,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国标准出版社共同起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6月29日联合发布了GB/T9704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新《格式》),代替了原来的GB/T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并已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其他机关公文(如人大机关、军事机关等)可参照执行。

新《格式》,从整个公文的组成部分划分到各要素的标识规则都有十分明确和具体的要求。

公文写作讲求特定的格式,其主要日的和作用是为了确保公文的制发和办理趋于准确、迅速、规范、及时和有效,而统一严整、庄重大方、清晰鲜明的公文格式,能够体现出我们党和国家机关严肃庄重的精神风貌和严谨周密的工作作风,便于公文的形成、处理和管理,有利于提高公文工作的效率,进而提高整个机关的工作效率。

公文格式体现了公文的庄重性与权威性。

同时,也为公文处理提供了科学的条件,是保证公文质量和提高办文效率的重要手段。

因此,在公文写作中强调格式的规范化是十分必要的。

一、公文格式的组成公文格式专指法定(或称主要)公文文种外形结构的组织与安排,包括由哪些要素组成,以及这些要素在页面上的标识位置。

公文格式的组成要素主要包括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共计18个。

公文格式的技术、印刷、用纸要求是:1.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新修改_公文写作范文_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新修改_公文写作范文_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新修改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英文为Layout key for official document of administration,GB/T,9704-1999代替GB/ 9704-1988,目前经再次修订,已于20xx年7月1日被新的国家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xx所代替。

下文是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欢迎阅读!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其他机关公文可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章规定了标准的内容范围、适用范围和特定范围。

(1)内容范围内容范围只涵盖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以下简称“公文”)格式中的纸张要求、印制要求、公文各要素的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并不是公文格式的全部范围。

对公文格式的完整要求应是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对公文格式的要求与本标准结合起来学习。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的公文,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文可参照执行。

所谓参照执行的含义是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执行。

(3)特定范围《办法》规定,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公文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

由于少数民族文字的字体、字型和书写习惯与汉字不同,执行本标准在某些地方可参照本标准另行规定。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修订内容(1)将原标准名称《国家机关公文格式》改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2)删去原标准中的引言部分;(3)删去原标准中与公文格式规定无关的一些叙述性解释;(4)对公文用纸的幅面尺寸作了较大调整,将国际标准A4型纸作为用纸纸型;删去国内16开型纸张的相应说明;(5)对公文用纸的页边尺寸作了较大的调整;(6)不设各标识域,而按公文眉首、主体和版记三部分各要素的顺序依次进行说明;(7)增加了公文用纸的主要技术指标;(8)增加了印刷和装订要求;(9)增加了每页正文行数和每行字数以及各种要素标识的字体和字号;(10)增加了主要公文式样。

GBT9704-2012新版公文格式

GBT9704-2012新版公文格式

GB/T9704—2012党政机关标准公文格式2012年7月1日起,各级党政机关公文执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的国家标准。

公文格式的范畴:一是公文的组成要素,以及这些要素在页面上的标注位置;二是承载公文的介质,主要包括纸张的开本、规格、印刷、装订等要求;三是公文数据的表现形式,包括文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的使用规范。

新版格式突出强调了公文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最大的亮点是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的表现形式,便于文秘人员学习和工作,有利于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在公文用纸上采用了国际通用的A4型纸,结束了长期以来党政机关文件大小不一的局面,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意义重大,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改变。

公文格式的基本要求:1.版面: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版心尺寸为156×225mm。

2.字体:如无特殊说明,公文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

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3.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4.公文应当双面印刷。

5.公文应当左侧装订。

一、通用格式(一)版头部分1.份号公文份号是同一件公文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

标注份号有利于加强公文的管理和利用,便于掌握公文的去向。

涉密公文一定要标注份号,如果发文机关认为有必要,也可对不涉密公文标注份号。

如需标识份号,一般用6位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2.秘级和保密期限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三种。

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

3.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或“加急”。

而电报格式的公文就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具体位置按有关电报格式的规定标注。

国家党政机关新旧公文格式区别

国家党政机关新旧公文格式区别

国家党政机关新旧公文格式的区别
一、版头部分:
1.密级、紧急程度从右标注变左标注;“急件”改为“加急”;
2.所有文件格式的红头“上留白”(至版心)由25mm扩大至35mm; 取消上行文“上留白”(至版心) 80mm的特殊格式;
3.发文机关标志“文件”二字可加可不加;
4.联合上行文签发人每行排一人改为排二人。

二、主体部分:
1.成文日期由汉字改为阿
拉伯数字;
2.落款处增加发文机关署
名;
3.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
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
章。

三、版记部分:
1.取消主题词;
2.版记中的文字从3号字改为4号字。

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 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 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印发机关是印制公文主管部门,印发时间是公文的付印时间。位于抄 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臵;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 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版记中的反线。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新旧区别: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是全新的首次统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标准。 在“文种”方面,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13个文种基础上,增加了党委的“决 议”和“公报”两个文种,共15个文种。 在“格式”方面,取消了主题词;行政公文也要署发文机关名称。 在公文拟制方面,要求“重要公文”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在行文规则方面,增加“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民意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在公文管理方面,增加发文立户的规定。
签发人:签发人是在上报的公文中批准签发的领导人姓名。只用于上行文。平行排列于发文 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 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 名臵于第1 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 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 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 臵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抄送机关(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包括:标 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 公文标题:即对公文主要内容准确、简要的概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除法 规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位于红色反线下空两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 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主送机关:是指要求公文予以办理或答复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 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标识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 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公文正文:公文正文表述公文的具体内容。通常分导语、主体和结束语。在主送机关下一 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回行。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 22行,每行排28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 字用3号仿 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 1.× × × × ×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发文机关署名(从2012年7月1日起):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成文时间:指公文生效的时间。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 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标识在正文之下,空两行右空4字。用汉字将年、月、日 标全;“零”写为“○”。 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 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 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 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 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 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 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 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 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 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 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臵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 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附注: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公文的发放范围、使用时注意的事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等。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 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 ,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 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 附件(或带序号)。 臵于抄送机关以下的各要素统称为版记。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新版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新版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新版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背景政府机关公文是政府机关事务沟通和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机关行使权力、规范行政行为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定形式。

为推进政府机关公文标准化和网络化建设,加强公文管理,推动政府机关公文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国家新发布了新版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标准内容一、标题标题要求简明清晰。

各类公文的标题中,除紧急文电等很少文种外,应采用“重要性质+主题内容”的方式,重点突出主题。

二、公文日期公文日期应为发文日期,包括年、月、日和农历年月日。

应注明农历节日或公历节日。

公文的日期一般放在发文机关名称和成文日期之前。

三、成文日期成文日期是指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等手续都已经完成,待发布的日期,包括年、月、日。

四、发文机关名称发文机关是指签署该文件的具体政府机关名称。

发文机关名称一般放在全称正中、上方。

五、文种名称文种名称是指不同种类公文的名称。

如、公文(发文、收文)、通知、批复、请示报告、备案等。

文种名称应该按国家规定,在正文前注明。

六、主题词主题词是指本文要表达的中心意思。

主题词应简明、易懂,突出本文主旨。

七、正文公文正文应按照国标的排版格式展示,包括左右间距、字体、字号、行距等,确保规范统一,并且使用简练的语言,精炼核心内容,撰写严谨的表述。

公文正文的开头应该是“按照的文件”、“教育法”、“如何写公文”等等,使用下划线和加粗显示。

并且正确使用各种标点符号,注重排版的合理性和可读性。

八、落款落款是指公文中最后用字的处所,它主要包括签名、署名、联系方式、仔细审阅人签署意见等内容。

落款一般应放在正文下方,署名的顺序应该按照政治身份和职位大小的规定,遵循各级干部职务规定,署名前应注明职位或者职称。

九、附件根据需要,在公文正文末尾注明附件名称和数量,并在落款之上注明“此件三联”,并做好脱抽任务。

结论新版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对于公文的文字排版、文件格式以及公文撰写的内容方面都给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全面提升我国公文的规范性、标准化和网络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新旧标准比较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新旧标准比较

眉 首 公 文 份 数 序 号
版 头 份号
( 3) 发文机关署名 、成文 日期和印章
— —
成文 日期都 要用 阿拉伯数字标注 。 加盖 印章 的公文 : 成 文 日期 一般 右空 四字
2 . 调整 了标准总体结构
为使 2 0 1 2 版 国家标 准的逻辑关系更加系统 、层
次关 系更 加清 晰 、规定 的内容更加 规范 ,此 次修 订
T作对标 准总体结构进行 了下列调整 : ( 1 ) 将 1 9 9 9版国家标准的第 5章 ( 公文文 的颜 色 ) 、第

2 8—
表 1 公 文 格 式 要 素 名 称 主 要 变 化
2 5 mm 改 为 3 5 mm。
— —
变化方式 新增
1 9 9 9 版 国家标准 ×
×
2 0 1 2 版 国家标准 发文机关署名
页 码
取 消 了上行文 的发文机 关标志 上边缘 至版
心上边缘距离为 8 0 m m 的规定 。
缝线上” 的要求 。
5 . 增加和删除 了若干要 素并 调整部分要素名称
按照 《 党政机 关公 义处理工 作条例 》的相 关要
根据 《 党 政机 关 公文 处理 工作 条 例 》 ,对 1 9 9 9 版 国家标 准 的适用 范 围进 行 了调 整 ,将标 准的适用
范 围从 同家行政机 关制发 的公文扩 展到党 的机关 和 国家行政机火制发 的公 文。
1 . 调整 了标准 名称和适用范围
标 准 的 巾文名 称 由 《国家行 政机 关 公文 格式 》
渊整为 《 党政 机关公 文格式 》 ; 英 文名称 由 “ L a y o u t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发文机关标识变化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发文机关标识变化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发文机关标识变化
6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发布实施〈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有关事宜的函》(国质检明发〔2012〕7号),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家标准)。新国家标准是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规定,首次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素的编排规则,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是党政机关公文规范化的重要依据。新国家标准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文机关标识变化对照表
行文关系
原格式
新格式
依据:GB/T 9704—1999
依据:GB/T 9704—2012
实施时间:2000年1月1日
实施时间:2012年7月1日
上行文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距上页边为117mm。
上行文和下行文发文机关标志统一为:发文机关标志上边缘距上页边为72mm。
下行文
(平行文)
发文机关标识距上页边为62mm。
信函格式
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为30mm。
发文机标志上边缘距上页边为30mm。
纪要格式
会议纪要标识由“×××××会议纪要”组成,上边缘距上页边为62mm。
纪要标志由“XXXXX纪要”组成,上边缘距上页边为7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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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党政机关新旧公文格式的区别
一、版头部分:
1.密级、紧急程度从右标注变左标注;“急件”改为“加急”;
2.所有文件格式的红头“上留白”(至版心)由25mm扩大至35mm; 取消上行文“上留白”(至版心) 80mm的特殊格式;
3.发文机关标志“文件”二字可加可不加;
4.联合上行文签发人每行排一人改为排二人。

二、主体部分:
1.成文日期由汉字改为阿
拉伯数字;
2.落款处增加发文机关署
名;
3.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
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
章。

三、版记部分:
1.取消主题词;
2.版记中的文字从3号字改为4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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