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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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县财政局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政法委:
按照县综治维稳委的统一安排,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就我局2011年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1至8月份,我局情况整体比较稳定,未排查出“急、大、难”矛盾纠纷。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稳定工作,积极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要求,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工作网络,加强队伍建设。
针对当前矛盾纠纷出现的新问题和新趋势,不断完善由局工作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牵头实施、各股、室、所整体联动的排查调解机制。局内部、各乡镇所及项目实施区,安排专人兼职作为信息员和初步调解员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联络工作。同时,切实加大了队伍建设力度。强化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理念,把服务群众、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价值追求。
(三)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信息预警机制。按照“预防在先、警示在前”的原则,在局工作辐射区建立民情民意通报交流网络,把信息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坚持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并登记建档上报。
二是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矛盾纠纷调处联动机制,实现相关部门、基层政府和上级职能部门联动,及时有效解决各类矛盾。
三是建立协调解决机制。对于跨辖区、跨行业的矛盾纠纷,适时介入调解,宣传政策法规,配合有关责任部门开展说服劝导、化解工作,控制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是建立调处应急机制。建立重大矛盾纠纷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订应急预案。
五是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制定了领导值班、首问负责、责任倒查追究等各项制度,促进了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排查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分析不够,紧迫感不强,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二是对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学会通过正常渠道依法合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的宣教工作还开展得不充分。
四、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切实做好决策预防、苗头预防、个案预防三个重要环节的预警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