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私有制城镇化基础
城镇化与土地的关系
城镇化与土地的关系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逐渐向城镇转移,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化率不断提高的过程。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城镇化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
城镇化对土地的利用和管理产生了重要影响,城镇与土地之间的关系也日益紧密。
首先,城镇化推动了土地的集约利用。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土地资源变得更加稀缺,因此需要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
城镇化过程中,推动了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通过土地利用强度的提高,实现了单位面积土地承载更多人口和产业的目标。
同时,城市建设中的规划和管理也更加注重土地的合理利用,推动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其次,城镇化加快了土地的更新和再利用。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镇建设需要不断更新和改造,这就需要大量的土地。
城镇化过程中,引导城市土地的更新和再利用,可以有效利用旧城区和闲置土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再生利用。
通过城市更新和改造,不仅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还改善了城市环境和居住条件。
另外,城镇化也带动了土地的开发利用。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镇化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土地用于新建、扩建或开发新的城市功能区。
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开发,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土地资源支持,同时也促进了土地的增值和利用效益。
通过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可以实现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全面发展。
总的来说,城镇化和土地的关系密不可分,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利用和管理对城市发展和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城镇化推动了土地的集约利用、更新和再利用、开发利用,实现了城市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增值,为城市的繁荣和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们应当加强城镇化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和城镇化进程的和谐发展。
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制度变革与社会阶层分化
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制度变革与社会阶层分化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城市化进程正在不断加速。
然而,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制度变革和社会阶层分化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土地制度变革和社会阶层分化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作用和影响。
一、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制度变革城市化进程需要大规模的土地开发和利用。
然而,在中国,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受到限制。
为了满足城市化的需要,土地制度发生了巨大变革。
例如,土地征收和征地补偿制度的改革允许政府将农民土地征收用于城市建设,并给予农民相应的补偿。
这种土地制度变革为城市化提供了土地资源的保障。
然而,土地制度变革也存在问题。
一方面,土地征收和征地补偿制度存在不公平现象。
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滥用权力,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另一方面,土地改革存在着农民工的土地流转问题。
由于土地流转成本高昂,很多农民无法将自己的土地流转给城市发展者,进而失去了城市化发展的机会。
二、土地制度变革与社会阶层分化土地制度变革对社会阶层分化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土地制度改革使得城市居民的财富得到了增加。
土地市场的快速发展,使得土地成为了许多人的主要财富和投资渠道。
这导致了城市居民财富的不均衡分配,进一步加剧了社会阶层的分化。
其次,土地制度变革对城市农民工的影响也非常明显。
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从事低技能工作。
然而,由于土地制度的限制,农民工无法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福利,劳动力市场的不稳定性使得农民工容易沦为低收入阶层。
这导致了农民工的生活质量低下,与城市居民形成明显的社会阶层差距。
三、探索解决土地制度变革和社会阶层分化的途径为了解决土地制度变革和社会阶层分化问题,我们需要寻找适当的解决途径。
首先,应该改革土地征收和征地补偿制度,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政府应该制定更加公正和透明的土地征收政策,并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管,防止滥用职权。
其次,应该加强农民工的权益保护。
政府应该加大力度改善农民工的福利待遇,提供更多的社会保障和培训机会,帮助他们融入城市社会,提高生活质量。
论中国特色土地城镇化道路
() 2 土地 国有化 中的地方政府趋利扭 曲 了土地市场机制 。在土地城镇化进程中 ,土 地 国有化使得政府直接全面地介入 了土地产
权 交 易 ,增加 了交 易环 节 和 交 易成 本 。在 地
建 设
拆迁 中补 偿 问题是社会 矛盾 的主要 源 头 ,是和谐社会建设一 个不可回避 的重大社
会 问题 。在 土地 国有 化 过程 中 ,必 然有 越 来 越 多 的被 征 收居 民和企 业采 取个 人 行 为和 群
方政府追求过高 的土地财政收入 、G P增长 D
和招商引资 等等利 益驱 动下扭 曲了土地征 收、储备 、供求 、价格和竞争等市场机制 。
①价格机制失灵 。现行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 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 l 倍计算。 O 在征地补 偿时既不反应市场价格 ,也不反应供求 ( 土
中国土地城镇化快速推进 已经带来丁农 地过度非农化和建设用地配置效率低下。土 地过度 ( 超前 ) 城镇化即城镇土地供给超过
过度竞争 ,通过官办的土地储备 中心完全垄 断土地征收、储备和供给 。由于城镇土地 国 有制度,不管是公共性 的征 收还是商业性用 地, 进入城镇的土地必须成为国有土地产权 。 决定了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户宅基地的 时候 ,地方政府完全垄断一级土地产权市场 的买方 。在城镇土地使用权 出让的二级市场 上 ,地方政府完全垄 断卖方 ,为 了获得最大 土地收入 ,通过土地征收储备 、减少土地供 给和挂牌拍卖使 土地使川者恶性竞争 ,最终
经济体系完整统一 。 在我国近 3 年经济市场 0 化改革 中,土地要素是唯一的市场化程度很 低的城乡分割的生产要素 。土地无论是作为 最重要最基本的生产资料 ,还是作为最基本
1 私 有 产权保 护 不力损 害经济增 长动 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应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变得愈发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为土地资源管理的核心法律文件,在城市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应用。
一、确立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制度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重要原则之一。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而土地使用权可以由国家、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所有。
这一制度的确立使得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管理更加规范和有序。
具体地,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租赁、出让等方式进行有效的配置,符合城市化进程中土地需求的灵活性和多样化。
同时,土地所有权集中于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手中,有利于对土地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和综合利用。
二、加强对城市拆迁的保护和监管城市化进程中,拆迁是常见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城市拆迁给予了明确的保护和监管。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拆迁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并且要给予被拆迁人相应的补偿和安置。
这一规定保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了对城市拆迁行为的监管,防止了滥用职权和侵犯公民权益的问题的发生。
三、推动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城市化进程中推动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将加强对土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严格控制土地的开发强度,鼓励节约集约用地。
这一法律规定对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有着指导作用。
具体实施方面,可以通过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土地利用政策等方式,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使用和集约开发,实现城市化进程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土地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关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强调了土地管理信息的统一和公开,要求建立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土地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这一要求有助于提升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对土地利用和变更情况的监测和管控,提高城市化进程中土地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土地私有制是阶级社会剥削产生的基础
土地私有制是阶级社会剥削产生的基础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地主剥削农民的基础,土地是封建社会主要的生产资料,地主阶级掌握了绝大部分的土地,农民没有或者只有少量的土地,农民为了生存,不得不租种地主的土地,把大部分的劳动成果作为地租交给地主,忍受地主的剥削。
土地私有制就是土地的所有权归个人所有,资本主义国家(比如英国\美国)都是土地私有制、相对于土地公有制,是指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封建土地所有制类型:
国家土地所有制
即国有土地。
“在封建土地所有制下,历代封建政府和皇帝都直接掌握着一部分土地”,各朝各代的皇庄、王田、军屯、民屯等都是国有土地,尤其以北魏、曹魏、隋唐为最盛。
国家占有大量的土地,一方面为统治阶级的奢侈生活提供了物质保障,更重要的一方面是为巩固国家政权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在封建社会,土地是最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国家掌握了大量的土地,也就掌握了社会的经济命脉。
农民土地所有制
即个体农民的土地。
个体农民拥有的土地虽然不多,但人数最多,向国家交纳赋税,服兵役和徭役,“是封建王朝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能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最主要基础,所以受
到历代封建统治者的重视和扶植”,凡是明君圣主都非常懂得爱民、养民,以民为本。
地主土地所有制
即地主拥有土地。
地主,是封建社会的富人阶级,出租土地,剥削贫苦农民。
他们有钱有势,很容易挤进国家官员队伍中去,借助国家政权来保障他们的既得利益,更为重要的是地主阶级有更多的接受教育的机会,有文化,有能力,是国家官员的候选人阶级。
不管是论经济,还是论文化,地主阶级相对于农民阶级占据着极大优势。
所以,地主土地所有制是中国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核心。
中国土地制度的宪法性质
中国土地制度的宪法性质作者:贺雪峰来源:《文化纵横》 2013年第6期土地制度的宪法秩序当前关于中国土地制度的学术讨论和政策讨论极多。
中国正处在高速城镇化阶段,城镇化既是人口的城镇化,又是土地的城镇化,关于土地资源性质、土地产权安排、土地用途管制、土地非农使用增值收益分配、土地保护与集约节约利用等等问题,都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也因此成为政策创新的重点。
各级地方政府也在中央许可不许可知情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大量的土地制度创新。
可以说,土地制度成为了近年来中国学界和政策部门关注最多、创新最多、争议最多的领域。
从总体层面来看,土地制度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中国土地制度的性质,另一个层面是中国应当选取的土地制度安排。
以下分别讨论。
因为土地制度的政策规定很多,中央一级和地方各级出台的各种政策性文件,使得土地制度变得十分混乱,很多政策梳理反而容易让人迷失其中。
笔者以为,要弄清楚中国土地制度的性质,就需要弄清楚中国国家性质,从宪法秩序层面来进行讨论。
新中国是在1848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陷入到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内忧外患背景下,几代志士仁人为争得中华民族的生存权,而以鲜血和生命所换来的成果。
新中国先后经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无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还是社会主义革命,其目标都是要实现民富国强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新民主主义革命实行了彻底的土改,打倒了封建地主阶级,土地均分给农民,获得土地的农民当家做了主人。
土改的意义是要消灭压迫、消灭剥削、消灭土地食利阶级、消灭不劳而获。
按劳分配和不劳动者不得食,成为新中国的基本分配原则。
1950年代社会主义改造中,农民由互助组、初级社,逐步过渡到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并在1962年《人民公社60条》之后,形成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相对稳定的农村基本制度。
社会主义改造中,农民由初级社过渡到高级社,以土地为主的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农民参加集体劳动,共同生产共同分配,形成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形态。
关于城镇化土地问题
首先城镇化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必然过程,城镇化能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民生存环境,是政府必须面对的一个社会问题,它是一个影响极为深广的社会经济变化过程,客观上是有利于社会总体生活水平的提高。
在城镇化进程中,我们毋庸置疑需要面对城镇化所带来的各种各样的社会和经济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土地问题。
关于城镇化的由来,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走向现代化的必经之路。
我国目前正是农村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全国各地都在进行新农村建设,推动小城镇发展。
从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城镇化是指将农村农民从原来的居住点统一迁徙,按照统一的规划,构建成新的具有一定规模的聚居点,形成农村小城镇,当然这个过程中也包含部分人口由于城市规划的原因纳入城市范畴。
对此土地的使用问题,使用率问题层出不穷,部分人放弃耕种土地,或将土地交给留在农村的其他人耕种或者直接将土地转包或出租给他人。
但是这些耕种者大多是半机械化甚至是手工劳作的农民,耕种的亩数有限,不能形成一定规模,土地利用效率很低。
我国各地农村都在尝试不同的方案来解决土地耕种问题,转租、转包、合作、入股、建立合作社等各种各样的土地流转方式纷纷出现,但效果都不是很明显。
这些模式都是在农户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由集体组织或者其他团体将土地集中起来,再出租给种田大户或其他经营单位从事农业生产。
但由于土地缺乏整理,仍然保持原来家庭承包模式下的小块土地模式,且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导致现代化的机器设备难以运作,经营规模难以实现集约化。
同时,因为承租者承种的土地数量也没有达到一定规模,所以难以从根本上提高土地效率。
为此我们要解决此类问题,农村城镇化在土地利用上有四大特征:用地增长的快速性、用途变更的随意性,土地权属的交叉性、利益主体的多元性。
这对于土地的合理利用是极为有害的。
中国最大的特点便是人多地少,人均占有的耕地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
在城镇化初期为了吸引农民搬迁落户,实行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往往忽视了居民点的整体布局和规划,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基于城镇化视角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适 合 社 会 化 大 生 产 的 发 展 规 律 ,土地
资源 由国家统筹管理可以建 立起 统一 的流转市场 优化 资源配置过程 但 由于实行国有化的关键 在于国家采取 何种手段获得集体 土地所有权 如果
城镇 化是社会 生产 力发展和劳动 降低 了土地流转 的可能性 。农地的处 无偿剥夺 ,无疑是 剥夺了农民最根本
哿 土地单一 公有制 权 利 所 有 制结合 起来 .
进 一步划清 集体 所有权和农 民使 的土地征收模式 。为切实保障征地农 制 意 在 调 和 国 有 用权 的界 限 ,将所 有权和使用权严格 民的利益 ,可 以在农村建立全方位的
观点 。 但 是 这 种 产 分离 ,在稳定 家庭 联产承 包制关系 的 社会保 障体 系 .以土地流转换取社会
有的土地经营权和土地租赁者享有 的 使 用权 .在三权分离 的基础上 ,形成
三种权利制衡机制 通过农户将土地
承包权转化 为股权 ,实现农 民集体所 有权 的量化 。集体 经济组织获得农 民 置换 出来 的土地资产 的经 营权 .成为 土地 的经营者 ,形成农户所有 、集体 经济组织经营 的新双层产权 制度 。集
I A地 芬
| 一
土地 国有化改革方案认 为 ,在现 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模式基础上将 土地 归为国有 ,将国家与农民的土地承 包 关系通过永佃权确定下来 通过 统一
基于城镇化视角的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文 /刘 美 丽
征收地税 ,使农 民在缴纳相应土地税
后获得土地经营成 果 ,并 获得依 法转 让使 用权的权利。国有化的观点认为 ,
体 经济组织引进股 份制公司 中的权利
中国的土地制度是怎么回事
中国的土地制度是怎么回事一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制度,农村确立土地私有制,城市实施土地国有化。
二是农业合作化运动时期的土地制度,农民个人所有的土地被集中到集体所有和集中使用,从1952年到1957年,我国进行了将农民土地私有制变为土地的集体所有制的农业合作化运动,1958年的农村人民公社化,主要通过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土地合并集中,实行公社集体所有,1960年至20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央实行土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即土地归公社、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归生产队,由农民统一使用。
三是开放后的土地制度,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
农村实行“三级所有”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和农民承包使用的体制,城镇国有土地实行有偿出让、使用、转让等体制,当农村土地转为城镇土地时,仍实行集体土地转为国有的征用体制,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只有征为国有土地之后才允许出让,这也是当前被大众所诟病的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大量属于农民的的土地增值收益被国家用于城镇化和工业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四是2023年《土地管理法》修订案后的土地制度。
土地依然是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
但不再是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以往进行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而国有土地大部分是征收农村土地来的,现在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允许使用权出让、出租、入股、抵押等获得收益。
宅基地增加了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制度,鼓励盘活使用(例如出租、入股作为民宿,例如和农房一同抵押获得贷款),从而减少闲置造成的“空心村”。
征地范围缩小,程序更加规范,更为重要的是补偿标准的依据改变了,原来是依据土地原用途的产值倍数,现在是依据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安置,更科学,与市场价格更为贴近,社会保障更加多元,有养老保险,还可能会有医疗保险、就业保障、留地留物业等(这部分的保障因为法律刚实行,仅在一些试点地区有相关做法)。
我国当前土地补偿费的合理性探究
/理论探索/・37・DOI:10.16675/14-1065/f.2021.10.012我国当前土地补偿费的合理性探究□孟春妍(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5)摘要:目前,土地征收制度及其补偿费用是我国热点问题之一,不少地区出现了因土地补偿费标准而导致的社会问题。
在城乡发展差距拉大以及乡村振兴大背景下,我国当前的土地补偿费是否合理、如何完善土地补偿过程的制度环节等,都是制定土地征收制度时应该考虑的问题。
探究了土地补偿费的实质内涵,阐述了目前我国土地补偿费存在的问题,分析了未来土地补偿费的发展方向,对土地补偿费存在的问题及合理性进行系统梳理。
关键词: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土地征收文章编号:1004-7026(2021)10-0037-02中国图书分类号:D922.32文献标志码:A土地补偿费是土地征收工作中的热点问题之一O 目前,有关土地补偿费的矛盾越来越多。
新的土地管理法将原有的年产值计算方式更改为区片综合地价的方式计算土地补偿费,说明我国土地补偿费的相关政策在不断进步和完善。
但当前土地补偿费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问题的本质是什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土地补偿费未来的发展方向如何,依然需要深入思考。
对土地补偿费实质内涵、当前存在的问题及未来的发展方向等相关内容展开讨论。
1土地补偿费的实质及内涵要想探讨当前我国土地补偿费的合理与否,首先要探究土地补偿费的实质及其内涵。
在土地私有制的基础上,土地补偿费的本质是对被征收人失去权利的补偿,补偿的是被征收人失去的土地所有权。
我国的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其主要的使用方式是土地承包制度。
目前我国对土地三权分置进行了深入研究,与土地补偿费对应的不仅是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赔偿,其内涵还应当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1]。
2我国土地补偿费存在的问题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问题中,包含两种不同的分配关系,其中一种是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与农户个体之间的分配关系,另外一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不同农户个体之间的分配关系。
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农地非农化的制度变迁
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农地非农化的制度变迁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农地非农化的制度变迁内容摘要:本文从历史的维度详尽阐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农地制度变迁过程及其经营方式的多样化,归纳与发掘了其中的历史背景、现实约束,并对其进行了针对性的分析、梳理和总结,将对未来农地非农化制度的创新产生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农地非农化制度变迁制度创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地制度变迁(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公布施行,土地法规定:土地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随着土地法的施行,土地改革在新解放区全面实行,1952年底,土改工作基本完成。
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被进行彻底废除是这次土改的显著特点,通过改革,农民分到了土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很大地调动起来,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
土地改革结束了土地封建地主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农民生产合作社土地改革后出现了新的贫富两极分化现象,为了应对这种现象,同时为了适应分散农户劳动的互助和生产资料交流的需要,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被提出来。
这样,1951年底各种形式的互助组和合作社被建立起来,1953年发布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进一步推动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建设,农户在保留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将小块自留地之外的土地交给合作社统一经营,遵循自愿互利的原则相互提供帮助,以社员投入土地和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收益分配,社员拥有土地的处分权且可以自由退社,这是初级形式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它没有改变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随着农业合作化的推进,高级农业合作社建立起来,在高级社里,土地及其附属的水利设施为集体所有,生产队统一支配劳动力和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农民家庭的主体地位被生产队所取代。
1956 年底,全国有96%以上的农户都参加了高级社。
土地经济学(复)习题
土地经济学(复)习题《土地经济学习题》第一单元(第一章导论第二章土地供给与需求)一、填空题1、现实的土地已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自然综合体,而是一个自然—经济综合体。
2、土地的基本特征包括自然特性和经济特性。
3、土地供给的稀缺性,不仅仅表现在土地供给总量与土地需求总量的矛盾上,还表现在由于土地位置固定性和质量差异性导致的某些地区(城镇用地和经济文化发达、人口密集地区)和某种用途的土地(如农用地)供给的特别稀缺上。
4、土地供给稀缺性是引起土地所有权垄断和土地经营垄断的基本前提。
5、具体地说,土地具有承载、生育、资源、生态、财产和资产基本功能。
6、目前我国土地利用分类分为12 个一级类,57 个二级类,个三级类。
7、土地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完整地说包括三个方面,即土地资源利用;土地产财制度;土地资产流转。
8、从土地经济学的研究领域来看,土地经济学的对象可归结为两个方面,即土地利用中形成的人与土地的经济关系和人与人的经济关系。
9、土地供给通常分为自然供给和经济供给。
10、土地的自然供给制约因素有:具有适宜人类生产生活的气候条件、具有适宜植物生长的土壤质地和气候条件、11具有可资利用的淡水资源、具有可供人类利用的其他资源、具有最基本的交通条件。
11、影响土地经济供给的因素有:各类土地的自然供给、利用土地的知识和技能、社会需求、产品价格、土地开发利用计划、土地开发利用计划、土地供给者的行为。
12、土地供求最基本的关系就是与的关系。
13、根据人类对土地的利用程度,人地关系可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阶段、阶段、阶段、阶段。
14、人类对土地的需求不外两大类:农业用地需求和非农业用地需求。
15、经济发展包括经济规模的扩大和产业结构的变化,前者将引起土地需求总量的增加,后者则导致土地需求结构的变化。
16、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既受一般商品供求规律的制约,又有其与一般商品不同的特殊供求关系。
土地供求平衡是相对的、普遍的,而不平衡是绝对的。
我国土地权属制度演变
毛泽东在建立农村人民公社这一决策中,企图以“又 大又公”更先进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形式来推 进生产力
实行单一的公社所有制, 存在很大差异的社队强行合并,农民财产一并归 公社所有,把原属全民所有的企业划归公社管理……
生产效 率低下
人民公社时期,全国农村为工业化建设总 共输送了5400亿元资金,长期过度对农村 剥夺,使人民公社的生产效率十分低下
2004年《关于继续开展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 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 监察工作的通知》 工业用地在内的经营性 用地出让全部实行招拍 挂制度
2004年之前,工业用地均采用协议出让土地 国有土地供应双轨制:一是政府无偿
划拨国有土地给使用单位; 使用权的方式,出让方与受让方(土地使用者)
一是通过市场化手段有偿出让国有土 地,目前主要是通过招标、拍卖、挂 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 牌三种方式出让土地。(协议)
土地市场化的诸多影响
• 房地产市场:地价决定房价? • 城市空间布局:CBD是怎么形成的?
• 资本市场:土地出让金哪里来?
• 城镇化发展:土地出让金去哪了?
市场化发展带来的问题
• 土地视频\深圳万丰村集体土地疑遭贱卖 7 名村干部被集体停职.flv • 土地视频\焦点访谈 国有土地土地出让 拆 迁.flv • 土地视频\征地拆迁赔偿有异议 村民也不该 把路来堵.flv
人民公社化
TEXT
家庭承包制
影片内容 影片时长
土地改革/ 09:00
YEAR 1950-1952
土地改革
封建地主土地所 有制 农民土地私有制 农民自给自足
地主收租
生产资料归地主 农民被压迫
TEXT
生产资料归农民 解放生产力
土地改革后农业经济体制是农民小块土地的私有制和实行 自由调节下的农业家庭经无偿→有偿
土地私有化
土地私有化土地私有化是指国家或其他所有权主体将土地的所有权从公共或集体所有形式转变为私人所有的过程。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私有化在全球范围内逐渐成为一个普遍现象。
本文将探讨土地私有化的定义、原因、影响以及争议。
首先,了解土地私有化的定义是十分必要的。
土地私有化是指将土地从公共或集体所有转变为私人所有的一种制度安排。
在土地私有化之前,土地往往是集体或公共所有制,即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归集体或国家所有。
然而,土地私有化通过将土地的所有权交给私人个体,使其能够自由支配其土地的使用、收益和转让。
土地私有化的原因可以归纳为政治、经济和社会因素。
首先,政治上的原因是影响土地私有化的重要因素之一。
政府将土地私有化可以增加个人财富,提高政府收入并增加社会福利,使个人在经济有关问题上更自由决策。
其次,经济上的原因也是推动土地私有化的因素。
土地私有化可以鼓励农民增加投资,提高生产效益,从而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此外,土地私有化还可以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提高国家经济实力。
最后,社会原因也是土地私有化的原因之一。
土地私有化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产权保护,增加社会公平性。
土地私有化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是复杂的。
首先,土地私有化可以刺激经济增长。
私有化后,所有者更愿意投资和努力,从而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效益。
其次,土地私有化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由于私有化可以提供明确的产权,个体主体可以更好地根据市场需求来分配土地资源。
此外,土地私有化还可以促进农业技术进步和生产力的提高。
最后,土地私有化还可以带来社会福利的改善。
私有土地的所有者可以以更为高效和灵活的方式使用土地资源,从而改善自身的生活水平。
然而,土地私有化也存在一些争议。
首先,土地私有化可能导致土地贫困化和土地流失。
一些农民可能会因为经济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土地,从而被迫放弃土地。
这种现象会导致农村人口的流失和农村经济的衰退。
其次,土地私有化可能导致土地利用不合理。
城镇化与土地的关系
城镇化与土地的关系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推进,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镇化进程逐渐加快。
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农村地区向城市地区转变的过程。
而在城镇化过程中,土地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本文将深入探讨城镇化与土地的关系,从不同角度分析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
一、城镇化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城镇化过程中,城市人口的增长必然带来对土地资源的需求。
首先,城市化需要大量的建设用地,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居住区的建设。
其次,城市经济的发展也需要更多的用地来满足商业、工业和服务业的需求。
这些都导致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量急剧增加。
然而,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尤其是在城市周边地区。
城镇化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过大可能导致土地过度开发、过度利用,进而带来土地资源的短缺和环境问题的加剧。
因此,在城镇化过程中,如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城镇化对农村土地利用的影响城镇化对农村土地利用方式和农业发展模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乡村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农民纷纷选择务农兼业,增加非农就业的机会。
传统的农业耕作逐渐被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取代,导致农村土地利用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另一方面,城镇化也改变了农村对土地的需求。
随着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农村发展出了一系列以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农业新模式,促进了农业现代化和增产。
这使得农村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高,农村土地利用率逐渐提高。
然而,城镇化同样给农村土地带来了威胁。
城市扩张导致大量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这不仅使农业面临用地紧缺的问题,还可能导致农民失去土地资源而失去生计来源。
因此,在城镇化的背景下,合理保护农村土地资源、保障农民权益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三、土地制度与城镇化关系的研究土地制度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转让等一系列法律、制度和政策规定。
在城镇化过程中,土地制度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合理的土地制度对城镇化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土地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制度变革
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制度变革【摘要】中国城镇规模不断扩大会产生大规模的用地需求,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也日益凸显。
本文介绍了中国城镇土地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问题,并提出了促进土地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城镇化,土地制度,改革一、中国城镇土地的基本情况城镇化是随着社会经济进步而产生的农村和城镇聚集,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化,城乡生产要素、产业结构互动和重组的过程。
城镇化意味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人口的增多,意味着社会投资向工商业的比重加大。
土地作为一种必要的生产要素,由于其本身的稀缺性,也会由农用地向建设用地转化。
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发展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城市化的发展必然会使城市数量增加和用地规模的扩大。
二十一世纪,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乡结合也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作为城市与农村结合的过渡,城乡结合是城市的边缘区,也是农村的边缘区,市城乡用地的焦点区域和城市扩增的前沿阵地,也是城乡用地矛盾最为激烈的集中区。
城乡二元制土地管理制度造成部分地区无管制,部分地方双管制等矛盾普遍存在。
由此引发土地利用无序现象十分严重,主要表现有:违法占地、乱占乱用、黑市交易、规划失控、管理混乱、污染严重等等,对城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都产生了严重影响。
而且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又会产生大规模的用地需求,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也日益凸显。
如何针对当前城镇化背景对中国土地制度进行行之有效的变革是我们迫切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二、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问题1、土地流转机制不规范。
农村土地流转只是一简略的叫法,全称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总体原则是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是土地的经营权,其原有承包关系不变。
农村土地流转的根本目的不是把土地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经营,而是为了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
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是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条件,因此土地流转机制是关系到农民利益和土地承包责任制的重要问题。
城镇化进程中我国现行土地制度探究
城镇化进程中我国现行土地制度探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的脚步从未停歇,作为城市化进程的载体——土地,其使用在城镇化过程中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978年后,我国一直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全面推进,其弊端和缺陷已经日益暴露出来。
为此,首先介绍我国土地制度的改革历程,随后,着重分析研究了我国现行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为完善我国现行土地制度提出自己的建议。
标签:城镇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doi:10.19311/ki.16723198.2017.14.060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家,土地不仅是农民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我国快速推进城镇化的载体,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
土地制度的优势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赖以生存的根本条件。
虽然城镇化的推进带来的是城市人口井喷式的增长,大部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城市经济快速发展。
但与此同时,城镇化对土地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城镇人口与农用土地之间的“人地矛盾”由此产生。
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解决“人地矛盾”的过程中,已经出现了地产权模糊不清、土地流转困难、土地征收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
因此,当前在我国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情况下,要注重农民利益的维护和保障,就要求政府出台的土地政策能够实现城市与乡镇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这也是提高我国新型城镇化水平、改善我国人民生活水准的必要前提。
1 我国土地制度发展历程第一阶段(1949年-1953年):在这一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刚成立,经过社会主义初步改造,人民成为土地的主人,政府给人民发放了土地所有证,每一位人民都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土地,拥有了土地的所用权和使用权,农民们依靠土地满足日常温饱和生活需求,农村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土地所有证的出现,使农民们在土地上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阶段(1954年-1978年):在这一时期,农村的经营生产从上一时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逐渐发展成人民公社,土地也由农民自己所有逐渐归为集体所有,农村的生产由各地区的人民公社实行统一的生产经营,但这种集体组织进行产出管理并进行平均分配的生产模式并不利于农民劳动积极性的提高,农村经济也受到了严重的阻碍。
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
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城市人口不断增长,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也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趋势。
在这个过程中,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深入分析。
一、土地资源是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支撑土地资源是城市发展的物质基础。
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资源首先需要满足城市的建设需求。
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用地,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公共设施等。
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决定了城市的规模和发展空间。
除了满足城市建设需求,土地资源还提供了粮食生产、水源保护、生态环境等多重功能,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然而,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面临着诸多问题。
首先是土地的过度开发。
由于城市建设的迫切需求和经济利益的驱动,部分地区存在过度开发土地资源的现象。
这不仅导致了土地资源的浪费,还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破坏。
其次是土地利用结构的单一化。
在城市化进程中,大量土地被用于住宅、商业等功能建设,而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则减少。
这导致了农田面积减少、生态系统破坏等问题。
最后是土地利用效率的不高。
由于城市化进程中土地规划、土地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不足,大量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较低,导致资源浪费和效益降低。
三、优化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路径为了优化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强土地资源的规划管理。
规划是土地资源开发的基础,需要合理划定不同功能用地的范围,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其次,推行更加严格的土地使用权限制度。
通过严格限制土地使用权的交易、转让等行为,防止土地资源的滥用和非法流转。
同时,还应加强土地利用效率的审计和评估,对不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行为进行惩罚和纠正。
最后,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在土地开发利用的过程中,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保持生态平衡,提升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借鉴国外经验,推进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在优化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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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私有制是城镇化基础
香港大学国之基金经济学讲座教授 许成钢
我是想从经济科学和社会教学的角度来讨论一下城镇化的问题,这个问题实际上已经讨论很多,但是绝大部分已有的讨论是从政策层面,好的政策一定要基于好的认识,所以下面我从认识角度讲一讲。
首先,我们需要看到发达国家的城镇化的经验和教训。
有一点很清楚,就是全世界所有的发达国家没有例外的,都是在它的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伴随着有城镇化,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已经是城市化的国家。
那么之所以我这里要讨论一下,这个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城镇化的经验和教训,我不是为了讲教科书,也不是为了抽象地讲什么东西,我这里讲的所有的每一点,都是直接针对的中国的在过去的城镇化过程里遇到的问题,和中国在未来的改革里仍然要碰到的最基本的问题。
那么如果我们把很多的制度问题抛开不看的话,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跟城镇化的相关的经济学分支很小,这个分值叫城市规划。
但是如果我们看中国的城镇化中碰到的问题,我们立刻就会看到这个远远超过了城市规划的问题,因为中国城镇化的问题,实际上碰到的是经济学的所有的分支,加上政治学,整个社会科学都和城镇化相关。
首先看一下,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城镇化的基本特点,它们共有的部分。
第一个最基本的现象就是所有的发达国家里面,城镇化的过程是自发过程,虽然可以找到某一些的政府政策等等,但是整体都是自发性的,自发性是什么意思,就是它是随着市场的发展走的,它是随着公民的需走的,公民的需求里面包括了城市的公民和农村的公民。
那么这个自发性是极其重要的基础的原则。
是不是自发的,实际上是有重要的后果的。
那么下面我们来看,这个城镇化的自发性的过程有哪几个制度上的基础。
第一个是所有100%世界上发达的国家,城镇化过程原来就有的一个基础是土地的私有制,这是最基本的基础,为什么土地私有制这么重要,原因就是整个城镇化的过程是个市场发展的过程,而市场一定是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当这个土地没有私有产权的情况下,这个市场的发展一定是基本上受阻碍,一定基本上有障碍,有扭曲,甚至有社会矛盾,就是有巨大量的不必要的社会矛盾,甚至冲突会从非私有的土地制里产生。
那么以土地的私有制作为基础,决定了土地的供给和需求是由市场决定的,决定了资源的流转效率,同时土地私有制本身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对社会稳定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基础。
对于推动整个体制的改革也是非常重要的基础。
第二个制度基础就是宪政和法治。
为什么在讲城镇化的时候要提宪政和法制是它的制度基础,原因很清楚,因为只有宪政和法制才有可能保护土地的私有产权。
宪政指的是什么?宪政里的最大的因素指的是限制政府的权利。
限制最有权力的那个机构的权利,因为只有最有权力的那个机构最有可能侵犯私有土地产权。
当这个私有土地的产权不能够得到保护的时候,市场的运作的不能够正常运转,城镇化一定是大量的土地流转过程,城镇化的含义非常重要的基本部分,就是大量的土地要从农用变成非农用,从非城市用变成
城市用,在巨大的资源转换的过程中,第一是基本效率问题,这是今天讨论的最多。
但是同效率问题相比,一点都不其次的另一个问题是巨大量的利益,当有这么巨大量的利益卷进来的时候,有没有保护土地的私有产权,就决定了这个社会能不能稳定,而保证土地的私有产权,用宪政的手段和法制的手段是基本的保护社会稳定的手段,所以它是保护公民的权利,保证市场的交易的顺畅的基本制度条件,当这个条件没有建立,没有成熟的情况下,市场运作受阻碍,社会稳定受阻碍。
第三个制度条件,我下面总结的是一个特别基本的事实,就是世界上所有的发达国家,如果是幅员辽阔的大国,所有的幅员辽阔的大国都是以地方自治为基础的。
或者换句话说,在宪政的原则下,世界上所有的发达的幅员辽阔的大国都是联邦制的。
联邦制的含义是地方自治,地方自治是什么意思,地方自治的意思就是地方政府必须对地方公民负责。
地方政府是由地方的选民选出来的,就是他眼睛看的是谁,眼睛不是看得他的上司,眼睛看得是他的选民。
这个道理非常重要、非常基本,尤其是讲城镇化的时候,原因是什么,是因为城镇化这个问题,它的性质决定了,它一定是地方性的,虽然人们可以抽象地地讲,一个全国的城镇化的方案,全国的城镇化的政策等等,任何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城镇化一定在落实的时候,是每一个城市自己的事情,是每一个地方自己的事情,而每一个地方有自己的问题所在,是没有可能由中央政府,由国家政府去规划,去设计,去解决地方的问题,它甚至连问题是什么都搞不清楚,所以地方自治是整个问题的核心,当人民讨论地方政府的这样那样的问题的时候,其中讨论的问题经常是的确存在的问题,那么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地方政府不对地方公民负责,他眼睛看着上面,而上面无法考核它,这是真正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所在。
当看到地方政府的问题的时候,采取一个措施,由中央来控制地方,那就全坏了,事情一定就糟了,一定城镇化是搞不好的。
下边我举一个例子,这个例子是由非市场的手段,由于土地不是私有,由非市场的手段,导致得我们在城镇化过程中一直看到的一个问题,我这只是很多例子中的一个,这个例子比较简单,所以我今天讲这个例子,这个例子是在一线城市的高房价,是所有人都关心的问题,高房价最终的原因是人为的限制土地供给,之所以能够人为地限制土地供给,大家有很多辩论,讨论国家的政策是什么,但实际上这里真正最大的问题所在是国家垄断土地的产权。
这是真正的问题所在。
如果不是土地由国家来垄断,那么就不存在这种性质的人为限制土地供给的制度,没可能做这件事。
那么这种人为的限制土地供给,造成了严重的资源稀缺,由资源的稀缺,本身导致了投机,投机的根源一定是稀缺,而稀缺是因为有意识的限制供给造成的。
同时这种人为的限制土地供给,造成了稀缺,就造成垄断,寻租,腐败。
所有这一切的温床,当今天我们讲反腐败的时候,腐败的根源在什么地方,这儿才是真正的最重要的问题,不是哪一个腐败的官员具体做的事是什么,而是他为什么有能力,有这么多的人有这么大的能力,如此的腐败,那么根源在什么地方。
那么还有一点就是人为限制土地供给的一个理由,经常用的一个理由,说因为中国人多地少,
因为有十八亿亩耕地的红线等等,但是做一个非常简单的国际对比,就会知道,这个理由非常不正确。
简单地看一下全世界平均的人口密度,一比下来,就立刻可以看到中国在全世界是属于中等或者中下等的人口密度,中国绝对不是在世界上人口密度特别最高的国家。
我们看一下,北京和上海的人口密度怎么样,稍微比较一下就知道,北京和上海人口密度比起首尔、东京、纽约都远远更低,北京跟上海的人口密度是首尔和东京的一半,但如果我们来看一下北京和上海的居民区和商业区的人口密度,不是看北京和上海,而是看它的居民区和商业区的人口密度,就比首尔和东京要高,原因很简单,是因为北京和上海郊区大部分土地是不允许在城镇化过程中使用的,这就是我刚才讲的人为的限制土地供给。
再看一下有关的省,中国人口密度最高的省是江苏跟浙江,那么江苏跟浙江是中国人口密度最高的省,但是实际上跟台湾基本上相似,所以在没有人为的限制土地供给的时候,如果土地是私有的,如果土地是在市场上由私人交易的,根据市场上的状态,最后就不会产生如此疯狂的现在的这种高价,就是土地的高价,房地产的高价。
这个保护一个重要的理由是说中国人多地少,要保护耕地,那么我这里要强调一下,保护耕地的理由实际上是非常不成为理由,因为这个中国的绝大部分的土地并不是耕地,比如说就连北京在内,北京的巨大量的土地不是可以耕种土地,是山地,而大家知道,香港就是一个山地的城市,山上是有建筑的,巨大量的很昂贵的建筑都在山上,但是在北京,山上是不允许使用的,就是不允许城镇化使用的。
那么实际上呢,这个有时间我还可以展开,就是香港实际上是世界上最突出的,人为限制土地供给造成恶果的一个例子。
我们如果看香港的人均,就是把全部香港的土地都算进来,看香港的人口密度,香港的人口密度并不是非常高,香港的人口密度远远低于新加坡,但是看看香港的居住区和商业区的人口密度,那一定是世界上最高的地方,原因是人为的限制,人为的把80%的土地禁止使用,就导致高的房地产的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