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财产管理规定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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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财产管理规定
1、爱护和保护学校公物财产,人人有则。保管好教室内的桌椅、讲台、黑板、门窗、玻璃、灯具、镜柜、墙壁等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不得私自拆卸、不随意涂写、刻画,损坏公物者,按财产保护的有关规定处罚。
2、实行班级财产责任制度。期限为一学年。学期第一学期初由责任方(班主任)与总务处(保管员)点交并签定财产责任清册。(点交财产若有损坏情况应登记清楚)学年期末由总务处组织清查移交,财产损坏在100元内为正常损耗,超100元至200元内该班级每生应负担赔款5元,损坏在200元至300元内该班级每生应负担赔款10 元,以此类推。
3、班级桌椅财产落实到人,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制度。由责任者负责追查,查出谁损坏就由谁负责赔偿,查不出者由责任方集体负责赔偿。
4、总务处(保管员)对各班财产实行每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评比制度,督促和教育爱护财产及采取补救措施。
5、要养成爱护公私财物的良好行为习惯,严格八不准制度。
(1)不准把公物当道具或有意破坏;
(2)不准涂写桌椅、门窗、墙壁;
(3)不准涂刻桌椅、门窗;(桌面损伤将给予严肃处罚30——50 元)
4)不准私自拆接电源;
(5)不准在教室、走廊(教学区)打球、拍球或踢球;
(6)不准故意喷洒脏水或踩脚印在墙壁;
(7)不准践踏损坏花草;
(8)班级财产未经总务处(保管员)同意,不准随意挪用或拿出教室,更不准移作它用(开会除外)。
6、离开教室时,要及时关好门、窗,并关好灯、风扇、电视等,要节约用水,凡违反爱护财产公物规定者,不仅要赔偿三至五倍损失,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关于校产公物管理制度的补充规定
各年段、各班级:
夏天将至,电风扇的使用频率将大幅提高,为了更好地执行学校校产公物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其使用效率,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自觉管理能力,建设节约型学校,加强人性化管理,经行政会研究决定,特将《校产公物管理制度》第六条:“学生离开教室或宿舍时,要及时关好门窗、日光灯、电风扇、电视、电脑、自来水龙头等,凡违反爱护财产公物规定者,不仅要赔偿三至五倍损失,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补充如下:
凡经检查发现,班级里面没人,而电风扇仍然处于运转状态,对该班级实行以下处罚:
1、每台每次扣罚5 元(按处于运转状态的风扇数量计算);
2、每次反扣班级常规量化管理财产总分1 分;
3、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4、受处罚三次以上(不含三次)的班级,今后电风扇出现故障或提前报废,维修费用和更新费用由班级自理,学校不予报销。
以上补充规定,希望各年段、各班级遵照执行,并告知学生,教育学生安全用电(年段、班级里的插座若损坏应及时告知总务处)节约用电,强化学生的自我管理意识,把我校建设成为一个节约型的文明
——关于校产公物、校园环境保持管理制度的补充规定为更好地执行校产公物管理制度和落实校园环境保持管理措施,做到爱护和保护学校公物财产,人人有责,进一步树立“我是小主人”思想和增强“我是小主人”的责任感,特公布此补充规定:
一、对违反校产公物、校园环境保持管理制度者处理如下:1.随意践踏校园内的草地,损坏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的责任人,每次予以罚款10——20元(用于购买草皮等用于绿化),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处罚50 元以上。
2.桌椅损坏严重的责任人,根据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强令其按相关制度给予赔偿,并更换新桌椅,以免影响校容校貌。
3.损坏或污染墙壁的责任人,责令其雇佣工人按原有标准给予粉刷,费用全部由责任人负责。
4.乱仍纸屑、果皮、包装盒等物品者,按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反扣该班级卫生管理的成绩。
5.以上不良行为,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外,还将报送政教处备案,并予以学校通报批评或给予纪律处分。
二、对于认真执行校产公物管理制度,在班级财产管理上有突出业绩的班级,给予该班班级管理考核学期总分成绩加1——3 分,并授予“公物维护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对于没认真履行班级财产管理制度,财产损坏严重的班级,扣罚该班班级管理考核学期总成绩1 ——3 分,并予以全校通报。
三、对自觉维护校产公物,在校园环境保持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同学,每学期各班可推荐1——2 人参评“公物维护使者”,并予以全校公布表彰。
校产公物管理制度
一、护和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教学、生活用品、图书报刊杂志、文体器材、劳动工具及花草树木,人人有责,严禁破坏校产公物:发现破坏行为,应立即制止。
二、实行财产归口管理、分层负责、责任落实到人的财产责任
制度。每学年初由责任方与总务处保管人员点交并签定责任书,并实行定期检查督促及反馈(班级财产每月检查一次、处室、宿舍至少每年检查整顿一次),期末由总务处组织检查移交验收,对损坏或损失的财产进行赔偿处理
三、桌、椅、床铺等财产落实到人,实行谁使用、谁负责。损坏时由责任方负责追查,查出谁就由谁负责赔偿,查不出要由责任方集体负责赔偿。
四、养成爱护校产公物的良好习惯,做到七不准:不准将校产公物当刀具或有意破坏;不准涂写墙壁门窗;不准涂刻桌椅门窗;不准私自拆接教室或宿舍电器;不准在教室或走廊打球、拍球或踢球;不准践踏或拆断花草树木。要节约用电用水,凡违反者不仅要赔偿损失,而且要给予较重的纪律处分(根据学校政教处有关奖惩规定办
法)。
五、向图书馆、阅览室借书籍或报刊杂志要按时归还,办理离校手续,凡未归还者,以遗失处理(按图书馆、阅览室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六、自觉遵守实验室、语音室、电脑室等专用教室有关制度。
1、爱惜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正确的办法和程序操作。
2、到所有的专用教室上课要保持安静,不准大声说话或随
便走动,不得乱挤乱撞,以免破坏校产公物。
3、不准随便玩仪器、标本、药品、设备等,确保安全。
4、试验或操作前,要先检查仪器设备,若仪器设备存在毛病要事先向教师报告,实验操作后要把仪器设备整理好,并填写好相关表格,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有关教室,并关好门窗、电灯。
七、损坏校产公物的赔偿,根据其情节和承认错误的态度,按原价的三至十倍赔偿,损坏者应马上到总务处讲清情况,自觉承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