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装备安全防护、意外应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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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装备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医院各级领导及主管职能部门要重视医学装备辐射防护安全工作,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有关科室和部门的业务工作考核。各级各类工作人员都要有辐射防护安全意识,从事辐射操作工作时做好本人、病人和周围人群及环境的防护工作。
二、辐射工作人员在进行透视、摄片和其它辐射性检查和治疗工作时,必须关好机房大门,同时打开机房的红色警示灯,防止无关人员接近辐射线。
三、加强对受检者的防护工作,正确掌握对投照部位的辐射剂量,加强对非照射部位进行防护,尤其是对非照射部位的重要器官组织要进行必要的屏蔽。对妇女、儿童的照射防护要给予特别的重视。
四、拍片时无特殊情况不得有陪伴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必须进入机房的人员应当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
五、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辐射工作场所的监督检查,听取意见,接受指导,改进防护工作,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法律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辐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辐射工作场所、辐射设备、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进行定期检测,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六、如发生辐射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单位的辐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医疗设备意外应急管理制度
一、使用范围
保障院内在用医疗器械,特别是抢救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
二、实施原则
预防为主,应对及时,动态管理。
三、突发事件的分类与启动
1、贵重仪器设备发生重大事故,一时无法修复时;
2、长假期间,急救用医疗器械发生事故时;
3、夜间实施抢救,抢救用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上述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
四、组织结构与职责
医疗设备科下设应急领导组,组长由医疗设备科科长兼任,科长因故不在岗时,委托人兼任,主要负责在用医疗器械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和协调工作。
成员为:医学工程技术人员。
具体负责:
1.现场事故判断;
2.零配件及时调配;
3.与厂商工程师信息联络;
4.及时修复或应急处理。
五、综合协调、保障及时
1.定期或不定期对贵重仪器、急救医疗设备器械进行巡检保养,掌握第一手资料;
2.长假前,对重点部门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如:急诊科、手术室、监护室等;
3.熟悉急救医疗设备器械的结构与性能,规范应急方法;抢修任务出现时,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迅速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处理。
六、突发时间报告制度
当获悉抢修信息时,医疗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应及时向分管设备维修科长报告,并积极组织抢修,同时向科长报告,科长进行全面指挥、调度;故障一时无法排除,且影响较大时,科长应及时向院领导报告,以便协调各方面力量,必要时,从院内、外调用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