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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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

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以下简称青安岗)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青安岗活动是指以本单位青年员工为主体(包括外协队伍青年),以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监督管理为主要内容,以服务企业安全生产为目的的群众性安全实践活动。

第三条青安岗接受所在单位安质部门的业务指导,依据国家安全法规、施工安全规程、上级有关文件及本条例开展安全监督工作。

第四条青安岗的具体任务

1、监督:对项目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检查: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劳保用品等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3、建议: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参与监督整改;

4、宣传:对安全生产知识和安规、安技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青工安全意识;

5、教育:配合安质部门、群安员积极做好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监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6、表彰: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根据签订的青年安全生产承包责任书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章青安岗的组织机构

第五条各生产第一线的基本单位(项目部、作业队、班组等)均应设立青安岗,以责任制体系为基础组建,岗员应分布在各施工点、生产工种、生产工序和生产班组,形成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网络,重点安全控制部位可成立专门的青安岗。在项目团组织成立后一个月内,由团组织联合安质部门,成立青安岗,并报项目安质部和上级团组织备案。

第六条青安岗由一名岗长和若干岗员组成。岗长原则上由项目安质部或工程部门的优秀青年担任,从安质部或工程部门推荐产生,岗员原则上由岗长和项目团组织推荐产生。项

目青年员工人数在50人以内的,岗员不少于6人;项目青年员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岗员不少于10人;原则上岗员数不低于青年数的20%。择优录用外协队伍青年为青安岗岗员。

第七条为加强对青安岗的领导,公司团委与公司工会、安质部联合成立监督指导小组,小组由团委负责人、工会负责生产宣教人员、安质部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各公司团组织负责人具体领导青安岗工作。基层团工委(支部)负责处理青安岗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青安岗可聘请单位党政工领导担任名誉岗长,也可聘请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检人员和优秀老工人担任技术顾问。

第三章青安岗岗员必备条件和权利

第九条青安岗岗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的本单位和外协队伍青年员工;

2、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纪律的人与事,能自觉地消除安全隐患。

3、能严格要求自己,在安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有一定的生产经验,熟知有关施工与交通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第十条青安岗岗员的权利

1、工作现场发现事故隐患,严重威胁职工安全时有权要求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2、有权批评、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提出处理建议,对处理事故隐患不及时的,有越级上报权。

3、有权参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对重大事故及其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有权向单位安质部门提出建议,要求对不遵守施工生产安全规范的人员或集体进行处罚。

第四章青安岗基本职责和要求

第十一条纳入体系。各单位要将青安岗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安全部门要将青安岗作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布置、检查、总结,要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对存在和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或向上级部门汇报。

第十二条签订合同。青安岗实行安全包保责任制,组建后岗长代表青安岗和本级行政签定青年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

第十三条教育培训。采取一定形式,对岗员进行教育培训。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项目安全控制性制度、专项安全方案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法规、安全应急预案等,配合团工委(支部)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第十四条安全监督。主要采取定期集中监督与日常监督的方式。集中监督每月不少于一次,由岗长召集,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重点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是否规范、本工点、本工种(工序)或所在生产班组“三违”情况,对存在的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现场安全隐患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日常监督由岗员担负责任和现场隐患排查职责。岗长每季度应召开一次总结会,集中听取情况,形成报告,向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有形宣传。在工地设立青安岗警示标识。岗员上岗应佩戴“中国中铁青年安全监督岗员”臂章。项目部设置“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公示栏”,由专人负责管理,统一制作模板格式,内容包括青安岗机构设置、履职情况、重要活动、隐患排查情况、照片等。每年6月(安全月)和12月要在工地和驻地进行大型青年安全生产宣传。

第十六条季度活动。每季度开展安全监督、建议以及安全文化活动。每季度由岗长主持召开一次岗员例会,通报季度青年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下季度计划,必要时对岗员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安全团课。配合团工委(支部)每季度对团员青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专题安全团课教育,应根据项目工程安全控制难点和生产阶段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拟定团课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

第十八条岗员调整。应根据项目实际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连续一个月不上岗,不履行职责,应免除其岗员职务。

第十九条建立台账。基本内容包括:岗员登记、活动(会议)记录、教育培训记录、监督报告记录等。

第二十条季度报表。岗长每月向本单位党政领导报告一次青年安全生产情况,每季度向公司团委书面汇报一次本单位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名单(或调整情况)以及青年安全生产情况(报表见附件6)。由项目团组织和安质部审核后报上级团委。

第五章青安岗工作制度

第二十一条青安岗的活动制度

1、各青安岗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岗员会,总结前期工作,研究安排后期工作计划。

2、各青安岗要建立“一册、三簿”,即岗员花名册、监督岗会议(活动)记录簿、监督岗检查登记簿、安全建议记录簿(附件1-4)。

第二十二条青安岗的汇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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