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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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0.1 条中增加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以前的口号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本条重点强调了维护,跟我国目前的情况也是相附的,重设计而轻维护,中国的建筑问题会有一个集中的爆发期间,这一点一定要重视起来.

1.0.4 条强调的设计所用设备组件应符合相关要求和国家标准,提出了准入制度的概念.

2.1.1 条大家注意出现了移动式消防水泵和车载消防水泵等新的消防产品.

2.1.4 条,取消了原来大家常说的常高压消防系统,提出的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概念.

2.1.5 条提出了移动消防水池的概念

2.1.6 条高位消防水池的概念

2.1.7 条定义的屋顶消防水箱的概念,但这次规范编写不太严谨,后面我还会说到初期与10分钟的概念.

2.1.8 条是消火栓系统的概念.

2.1.11条及2.1.12条明确了静水水压和动水压力的概念.

2.2章节的符号大家注意下以下几个名词,会在后续的计算中用到,最大船宽度,着火油船冷却面积,充实水柱投影长度,第1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还有一些系数等,记下来后会对后续的计算能较好理解.

3.1.2第3条大家注意一下,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给水最大时流量之和,不是叠加,也不是按消防时校核,而是相加;另外计算生活最大小时用水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算,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淋浴等不是24h的,因此取了折减,火灾时能停用的有浇洒等水量。

3.2.2 条规定了城镇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设计流量,更加细化了,可以对照看一下。注意小于2.5万人大于1万人时的一次灭火设计流量增加了5L/S.

3.3.2 条规定了建筑物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民用建筑改动还是比较大的,民用建筑,只要定义成住宅且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那么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就是15/S,民用建筑的分类更加细化,补充了公建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这个可以根据建筑物的体积进行选择。

3.3.3 条比较重要,对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建筑进行了定性,明确规定此类建筑的室外水量按公共建筑确定。

3.4节主要讲构筑物的消防设计流量,可以对照看一下,更加细化了。

3.4.8 条规定了空分站,可燃液体,变电站等构筑物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当室外变压器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保护时,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可按表中数值的50%来计算,但不应小于15L/S.

3.4.9 条装卸油品码头的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着火油船泡沫灭火设计流量,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隔离水幕布系统设计流量和码头室外消火栓流量之和计算。这条有一个着火油船冷却范围的计算,根据范围,供给强度及连续供给时间来计算设计流量。

3.4.12 条是一个易燃材料露天堆场以及可燃气体罐区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表,这个和原规范完全一样。

3.4.13 条补充了城市交通隧道洞口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

3.5.2 条把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和人防工程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合并了起来,有几个点大家注意一下,厂房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除了用高度和体积来限制外,增加了厂房的分类;旅馆和商店分开,商店相类似的增加了图书馆,档案馆等,进行区分,说明旅馆的火灾危险级别要低于商店类,办公楼和住宅等不以层数来界定,换为高度,更加准确,对地下建筑水量也

进行了规定,这里的地下建筑我理解应该是指地下商场等,不包含地下车库。这点下次规范修订应更加明确一些。

3.6.1 条补充了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计算公式。

3.6.2 条为不同场所的火灾延续时间,需要注意的是甲乙丙类厂房和仓库的火灾延续时间为3h,住宅一律为2h,这里还要注意一个商住楼的概念,商住楼可以按2h来考虑。

4.1.3 条需要特别注意,一是市政给水可以做为消防水源,且宜采用市政给水,因为市政给水较为安全可靠,二是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等可作为备用消防水源。

4.2.2 条对双路水源做出了规定,一是水厂的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供水,二是市政给水应为环状,三是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分别供水。

4.3.1 条注意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一条入户引入管)+室外水量大于20L/S(建筑高度大于50m)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4.3.3 条规定了消防水池进水管的管径不应小于DN100,原来咱们设计时,如果按补水时间和流速计算出来,DN80就够了,这条要特别注意。

4.3.4 条对消防水池最小的有效容积进行了规定,不应小于100T,仅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T。

4.3.5 条对消防水池补水量给出了计算公式,如果满足两路供水,可依此来减去火灾时连续补充的水量。

4.3.9 条主要是消防水池的四个水位,需要和电气专业配合,在消防控制室内要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

4.3.10 条注意要设置消防水池的通气管和呼吸管,呼吸管这个概念也是第一次出现,要着重注意一下。相关的图集估计很快也会印刷出来。

4.3.11 条是高位消防水池的概念,就是重力消防,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在超高层和一些特殊高层建筑中都会存在。

4.4.1 条注明了井可以做为消防水源,这样就解决了一些没有市政供水地区,可以采用这种消防供水方式,节省了土建成本,节约了用地。

5.1.4 条单台消防水泵的最小额定流量不应小于10L/S,最大额定流量不宜大于320L/S。可以采用离心泵。

5.1.6 条规定了消防水泵的选择和应用,这条是强条,格外注意。

5.1.8 条规定了柴油机消防水泵的点火类型,实验运行时间,蓄电池等。

5.1.9 条轴流深井泵的使用场合及相关规定,这种泵主要用于天然水源上面。

5.1.10 条是一条影响成本的一条,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其性能应与工作泵性能一致,但下列建筑可只设置一台消防泵,不用设置备用泵:一是建筑高度小于54米的住宅和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的建筑二是室内消防水量小于等于10L/S的建筑。

5.1.11 条消防水泵应在消防水泵房设置流量和压力测试装置还有一些规定。

5.1.12 条注意一下,消防水泵吸水管管径大于300时,宜设置电动阀门。

5.1.16 条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止消防水泵低流量空转过热的措施。

5.2.1 条是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适当了做了加大,要特别注意,前面说到初期的消防水量,而此条这条数据的得出仍然是按10分钟的消防水量来计算得出的,6+

6.4=12.4m3,6+9.6=15.6m3,6+12.8=18.8m3,6+31.2=3

7.2m3,6+41.6=47.6m3 =50m3等,这条总体来说还是不太严谨。比较合理的计算应该是到火场时间X(消火栓水量+喷淋水量+其它灭火系统水量)/60.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类高层公建不应小于36T,大于100米时不应小于50T,大于150米时不应小于10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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