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农贸市场的辉煌及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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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农贸市场的辉煌及变迁

摘要:农贸市场在城市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不仅承担着生鲜交易的功能,还有诸多社会功能。通过调研深圳农贸市场的变迁过程,了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的变化,从而提出农贸市场应作为城市化中一个特殊的元素对待,并提出在城市更新中需重视如农贸市场这样具有场所精神的场所的更新。

关键词:农贸市场;农改超;场所精神

传统意义上,农贸市场作为生鲜交易平台,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它不只是生鲜交易的最重要场所,更重要的是在一定区域内由群众聚集而使得农贸市场成为一个具有场所精神的场所。

农贸市场作为单纯的交易场所,其菜品回转周期短,保证新鲜;菜品种类丰富;贩卖商品价格较低,具有价格竞争力;可以与摊贩面对面交流,选择更为直接等。而在城市化的大背景下,农贸市场面对生鲜购物整体多元化的发展趋向,发展陷入无所适从:以其“脏乱差”广受诟病,而又无法完全被消灭。政府在这种情况下,采取的行动也颇为“拘谨”:急于治理农贸市场的“脏乱差”,于是急于改善卫生设施,改善管理方式,增大摊位面积,而更甚者,则思考取消

农贸市场,全部变为超市。以下是深圳农贸市场的变迁过程,以此了解农贸市场的精神实质。

1 “无市场”时期――自由贸易受压制(1949~1978)

建国之后,全国基本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计划经济体制下农贸市场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是被禁止的,当时在公社之中劳动、吃饭,不存在农贸市场。

2 国营菜场时期――统一经营统一管理(1978~1985)

改革开放后自由贸易放开,整个市场百废待兴。尤其对于深圳在定为经济特区之后,突然的开放并不能立马改变居民对于农产品流通系统的看法,此间深圳及国内各城市农产品市场仍旧由国营商业公司管理,国营菜场是城市生鲜农产品经营的主体,个人经营自由贸易虽然受到鼓励,却还未发展成相对大的规模。

3 农贸市场繁荣时期――自发形成,市场欣欣向荣(1985~1995)

85年以后国家彻底放开了农产品的销售,尤其是蔬菜、水果、肉类及水产品等生鲜农产品的销售。居民自发在一定区域内形成了一定的交易场所,最初只是非常小规模的,后来逐渐发展,发展成为农贸市场。当时的农贸市场还未形成大规模流通体系,大部分摊贩所贩售的菜品都是自家所种或者委托固定的农户种植自己贩卖。农贸市场与农田相毗邻,也与居民区毗邻。农贸市场在当时很多地方都成为区域内最

繁华的地段,也是居民活动最常去的地方,市场大多具有生气,是居民生活中最重要的场所之一。

农贸市场进一步发展,村落内部自给自足的商品流通已经难以满足居民日常需求,所以后期出现了农贸批发市场。深圳现有的很多农批市场都是在之前自发形成的市场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而这些农批市场通常还具有零售的特性(如福田农批)。

此段时间农贸市场与“人”的关系是最密切的。周边居民不止在农贸市场买菜,而且喝茶、聊天,是会亲友的场所之一,农贸市场也是当时区域内最热闹的场所之一。对于摊贩,由同乡关系构建起来的“熟客”关系网是其人际关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4 农贸市场在市场经济下遭遇困境(1995~2006)

九十年代后超市开始进入中国市场,而在大约95年之后超市开始发展生鲜产业,生鲜超市等也开始出现,渐渐对农贸市场产生了一定程度上冲击。之后政府开始介入农贸市场的管理,最开始农贸市场属于纯自发形成,后来政府对其进行硬件设施的修缮过后一般开始收取少量的摊位费,而对市场的具体运作则不做干扰。

后来深圳市政府对农贸市场管理更进了一步,由于当时出现了很多自发街边乱摆卖现象,为了当地种植业的出路,政府就开始投资建市场。比如南山市场、福田农批等都属于

政府建市场,平山村、九祥岭是临时建成的。而政府对其余市场的管理采取的是“鼓励多方建市场”的政策,于是政府、企业、个人都在深圳市建市场。各种级别的市场有不同水平的管理及卫生条件。

99年,在之前多年多方办市场的政策下,深圳市农贸市场呈现不统一的局面。一些市场由国家建立则标准较高,有的则是村集体或个人兴建,标准较低,于是政府实行了管办脱钩,即将农贸市场变为企业行为或企业与政府的合作行为。政府委托公司办市场,公司负责出租摊位,摊贩租摊位并贩卖。管办脱钩后工商局不再驻场办公,而交给了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在此段时间中,总体深圳市场保持了市场的原有面貌,一系列管理措施在人的感受上不是很明显。人与农贸市场依然保持较为密切的关系,访谈中老住民对于这段时间政府的行政干预感觉不是很明显,依然保持了市场与人的关系。

5 农贸市场在政府干预下变为纯企业行为,纯交易场所(2006~今)

到2006年时,政府修建的市场和个人修建的市场之间卫生水平等的差异越来越显著,有的不具规模的市场没有竞争力,濒临倒闭,于是提出十大民生工程,其中之一就是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当时改造主要有政府、市场、市民三方面的动力。改造升级主要针对的是单纯硬件设施的更新,开

办单位提出申请,政府出钱补贴开办单位,升级改造的资金中一部分可以由政府补贴满足,其余的部分则由开办方自己承担。对硬件设施的改造必须符合深圳市提出的改造升级标准,经过验收合格则批准开办,不合格则继续改进。

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改为超市,另外一种则是升级为街市+超市的模式。在改造后,市场的主体都变为了开办单位,开办单位是主体责任方,负责市场的日常运营管理。负责管理市场内不卖假冒伪劣产品,不乱搭乱占等。

两种改造形式对周边居民产生了不一样的影响,改造为超市的原有市场摊贩被迫全部牵走,摊贩陷入无业的状态。对周围居民,改造后超市一家独大,没有了之前和摊贩的熟络也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因为没有竞争很多超市菜品质量并不能保证,居民略有怨言。对于改造升级依然为农贸市场来讲,改造的巨额成本导致了部分摊位费的上涨,而整体生活成本的上升则使得摊贩不得不提高菜价,菜价上升也使得居民与农贸市场之间有了很深的隔阂,一些居民开始不愿意去市场买菜,市场虽然还是市场,却变成了企业性质,再也没有昔日欣欣向荣的亲近感。

深圳农贸市场的变迁伴随着居民对农贸市场场所精神的丧失,由此可见农贸市场的本质是人与建筑空间最多交流的地方,是人的地方精神最强烈聚集的地方。陌生的人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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