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在诉讼代理中律师如何收集证据
一文梳理:民事诉讼中,律师调查取证的「9个锦囊」
一文梳理:民事诉讼中,律师调查取证的「9个锦囊」“律师执业过程中,涉及到民事诉讼案件,绝大部分是当事人提供证据。
但无法避免的是有些证据是当事人无法取得的。
此时,律师调查取证就显得非常重要。
笔者执业过程中,就调查取证也遇到过各种疑难杂症与困惑。
本文以陕西省相关法律法规为例,结合自身经验,就民事诉讼中律师调查取证实务经验做简单分享,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文 | 何祥攀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本文由作者向新则锦囊一:户籍登记信息查询相信不少当事人找到律师准备起诉被告,结果却无法提供被告的身份户籍信息。
此时律师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
以陕西省为例,根据陕司通〔2021〕165号文即《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查询诉讼当事人户籍登记信息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被查询人户籍在陕西省内的,执业律师可以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就可以向被查询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室查询,也可以在律师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的户籍室查询。
查询户籍信息手续包括:1. 律所开具的《查询诉讼当事人户籍登记信息介绍信》(有格式要求);2. 诉讼当事人《授权委托书》(有格式要求);3. 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原件。
如果被查询人户籍不在陕西省的,可以持上述材料向被查询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查询,但不一定能查到。
此时,需要根据被查询人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准备。
其他省份的列举如下:《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关于全面推行省内律师查询人口户籍信息“全程网办”服务的通知》(川公基础〔2022〕31号)《甘肃省律师查询人口户籍信息工作规定》《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律师查询公民户籍信息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闵公综〔2020〕86号)《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办理律师查询公民人口信息工作规范(试行)》(豫公通〔2018〕254号)《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司法厅关于贵州省办理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黔公通〔2019〕13号)《山西省公安厅、司法厅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查询诉讼当事人户籍登记信息工作的通知》(晋司办〔2020〕65号)……经验漫谈:不知道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号码或详细出生年月日时,怎么查询呢?此时原则上派出所户籍室是不会给你查询的,因为不符合查询条件。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如何收集和提交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如何收集和提交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决定案件胜负的关键因素之一。
能否有效地收集和提交证据,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那么,在民事诉讼中,应该如何收集和提交证据呢?首先,我们要明确证据的种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在收集证据时,要有针对性和计划性。
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和案件的争议焦点,围绕这些来确定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比如,如果是因为合同纠纷提起诉讼,那么合同文本、履行合同的相关凭证、双方的沟通记录等就可能是关键证据。
书证是常见的证据形式之一。
例如合同、发票、收据、信函等。
收集书证时,要确保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如果书证是原件最好,如果只有复印件,要尽量获取能够证明复印件真实性的其他证据。
物证的收集要注意保存其原始状态,避免受到污染或损坏。
同时,要对物证的来源、获取方式等做好记录。
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等,在收集时要注意合法性。
未经对方同意的私自录音录像,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被采纳为有效证据。
所以,在收集这类证据时,要确保其获取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电子数据,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电子交易记录等,收集时要注意保存原始数据,并且能够证明其来源和真实性。
证人证言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在寻找证人时,要选择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能够客观陈述事实的人。
在证人作证前,要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和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鉴定意见通常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获取。
例如,在涉及医疗事故、产品质量等纠纷中,可能需要进行医学鉴定、质量鉴定等。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还要注意证据的保全。
如果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收集到证据后,接下来就是提交证据。
提交证据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
首先,要在法律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
如果逾期提交,且没有正当理由,可能会导致证据不被采纳。
举证期限通常由法院在受理案件时指定,或者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律师如何在法庭上应对对手的法律技巧和战术
律师如何在法庭上应对对手的法律技巧和战术在法庭上,律师的职责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代理和辩护,力求达到客户的利益最大化。
然而,律师在诉讼过程中常常会面临对手的法律技巧和战术的挑战。
本文将分析对手常用的法律技巧和战术,并就律师如何应对提出实际建议。
一、对手的法律技巧1. 证据的筛选和运用:对手可能通过选择和放大有利的证据,同时淡化或排除不利的证据来影响法官和陪审团的判断。
律师应该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积极筛选、整理并运用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2. 法律解释和辩护:对手可能会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特定解释,以达到其有利的目的。
律师应该精通相关法律法规,善于发现对手的解释漏洞,并能够进行有效的反驳。
3. 专业术语和专业知识:对手可能会运用专业术语和专业知识来提出论证,以掩盖其缺乏事实和证据的问题。
律师应该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法律经验,能够理解和反驳对手的专业术语和解释。
4. 诉讼程序和技巧:对手可能会利用诉讼程序和技巧来进行纠缠和阻碍,拖延诉讼进程。
律师应该熟悉相应的诉讼程序和技巧,能够灵活应对,并通过合理的请求来维护客户利益。
二、对手的法律战术1. 持久战术:对手可能在诉讼过程中采取拖延战术,通过频繁提出延期、排除证据等方式来消耗对方的时间和精力。
律师应该具备耐心和坚持,通过守住底线和采取主动措施来规避对手的拖延战术。
2. 威吓和恐吓:对手可能采取威吓和恐吓的方式来影响律师的判断和行动。
律师应该保持冷静,并保护自己和客户的权益,拒绝对手不合理和违法的要求。
3. 调查和调藏证人:对手可能会采取非法手段来调查和调藏证人,以阻碍律师获取相关证据。
律师应该了解相关法规,及时向法官和监管部门报告,并通过适当的法律程序来保障证人的安全和证词真实性。
4. 公关和舆论战:对手可能通过制造负面舆论和利用公关手段来影响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律师应该具备公关和媒体沟通能力,及时回应和辟谣,维护客户的声誉和利益。
三、律师应对对手的法律技巧和战术的建议1. 全面准备:律师应该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对手的法律技巧和战术有清晰的认知。
证据收集方法有哪些
证据收集方法有哪些(一)询问。
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
(二)讯问。
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
(三)辨认。
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
可以说在诉讼过程中,哪一方能够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那最终做出的判决自然就是会对其更有利,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但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并不清楚证据收集的方法都有哪些,因而也不知道要如何来收集证据才好。
对此,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大家证据收集方法有哪些一、证据收集方法有哪些(一)询问。
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
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
(二)讯问。
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
讯问的对象限于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讯问的主体限于执法机关,不包括律师。
(三)辨认。
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
辨认的主体可以是案件中的被害人和证人,辨认的对象可以是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与案件有某种关联的人,也可以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场所。
(四)勘验。
勘验是指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
勘验主体限于执法机关,律师无权进行勘验。
从收集证据的角度来讲,勘验一方面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证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勘验笔录本身也是证据的种类之一。
(五)检查。
检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进行检验的专门活动。
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又称为人身检查。
人身检查笔录是其主要的证据形式。
(六)搜查。
搜查是指执法机关依职权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或者人身进行强制性的寻查、寻找和提取证据材料的专门活动。
搜查的对象可以是场所,也可以是人身,还可以是车船等物体。
民事诉讼代理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代理律师的职责是什么1.了解案情,收集证据。
打官司重在证据。
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要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收集相关证据。
收集证据的范围包括能证明起诉正确或答辩正确的证据;能证明对方起诉或答辩事实失真的证据,与案件处理有关的其他证据。
2.审查主管与管辖、审查时效。
无论是代为提起诉讼,还是代为应诉,律师都应从以下方面审查主管与管辖:1)案件是否属法院受理范围;(2)仲裁条款、书面仲裁协议及其效力(3)管辖条款及其效力;(4)是否属于专属管辖;(5)是否属于特殊地域管辖。
此外,律师还应当审查案件的诉讼时效,查明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有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情节。
3.准备诉讼资料。
在全面掌握案情、充分收集证据的基础上,律师就可以撰写起诉状或答辩状了。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向法院陈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阐明起诉理由,提出诉讼请求的法律文书。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案件的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的期限内,针对原告在诉讼中提出的请求事项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向法院作出的应答和辩驳的法律文书,其目的在于驳斥对方不正确的、不合法的起诉,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
此外,律师还应撰写代理词,以在法庭辩论阶段全面发表代理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
4.代理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有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两种。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之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根据其申请采取的一种保护措施。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裁定有关当事人的财产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应当选择恰当的时机,否则就无法达到目的。
举例而言,如债务人系外地经营户,申请财产保全可和起诉同时进行,防止对方接到诉状后转移财产。
如诉讼中发现债务人官司缠身,因而有可能转移财产以及其财产不足以支付多个债权人时,要抢先提出诉讼保全,防止将来判决书无法执行。
收集证人证言的程序
收集证人证言的程序证人证言在法律程序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是法庭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
证人不仅可以为法庭提供案件相关的关键信息,还有助于证实或推翻控辩双方的主张。
因此,对于律师和当事人来说,收集证人证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下收集证人证言的程序。
1.确定交代情况。
确认需要证实的事实和细节,并确定哪些人可能有珍贵的证言。
律师需要先了解案件的背景和细节,并制定提问方案。
此时,律师可以使用询问指南来确定需要多少个证人,以及需要询问他们哪些方面的内容。
2.选择证人。
律师负责选择证人。
律师需要选择拥有重要信息的证人,并确定这些证人是否值得出庭作证。
在选择证人时,律师应根据其表现、认知能力、说服力和过去的知识和行为进行评估。
3.联系证人。
律师应该开始与证人联系,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地位和重要性,并告知他们可能需要作证的时间和地点等细节。
律师需要向证人提供证言形式的概览。
4.准备证人证言。
在与证人交谈后,律师需要准备证言的摘要或提纲,以便证人在证言时参考。
律师需要确认每个证人的证言是否有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如果有这种情况,则需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记录,以便辩词时使用。
5.使证人信任律师当证人作证需要亲自到承办律师的办公室或官方审判机构参与证言。
此时律师需要让证人感到信任和得到保障。
律师需要告知证人他所做的事情将被对他们不利的一方挑剔,需要证人配合律师预先准备的策略。
6.讯问证人。
律师需要利用讯问来收集证言。
在问询证人时,律师应该避免问太多的开放性问题,以免证人答案内容过于繁多,并且在问询时需要注意不要影响证人的思考。
律师需要着重关注与证人提前沟通好的证言和其它有助于证明案情的证言。
在讯问过程中,律师应该记录证人的证言细节,以便随时查看。
7.根据证人证言修改证言。
根据证人的证言内容,律师需要及时进行更正、深化或修改。
证人证言的修改应该在证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以免影响他们的证词。
总之,收集证人证言是一项重要的程序,它为法庭审判做出了贡献,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和可信。
律师代理方案概括
律师代理方案概括一、方案概述律师代理方案是指律师在代理当事人诉讼或非诉讼案件期间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步骤,以达到维权、维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从而获得胜诉或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
律师代理的基本步骤包括:初期案件分析、证据的收集、申请诉讼程序、起诉/答辩、庭前准备、庭审等环节。
二、方案细节1.初期案件分析律师代理案件之前,律师首先需要全面了解当事人的案情和情况,评估案件可能的结果和前景,分析案件的利与弊,帮助当事人确定是否需要提起或者应对诉讼或非诉讼。
2.证据收集对于民事、刑事等各类案件,证据是决定案件胜负的关键因素之一。
律师会全面收集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如亲证、书证、物证、鉴定意见等,增强自身的证据链条,为后续案件的胜诉提供有利保障。
3.申请诉讼程序在确定提起或应对诉讼后,律师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诉讼策略和方案,并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相应的申请,如起诉状、诉讼请求、反诉、无罪辩护等,为案件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4.起诉/答辩一旦经过起诉前的准备工作,律师会根据案情和法律理论,撰写详细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并提交给有关国家机关。
律师在起诉和答辩过程中,会注重说明双方之间的争议点,将事实披露清楚,证据论证准确,使裁判结论更加合理化。
5.庭前准备在参与庭审前,律师会针对庭审需要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核整理并梳理好有力有据的辩护语言,在庭审前认真审阅法律法规,对案场的准备工作善加安排和实施,力争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6.庭审在庭审中,律师会采取恰当的陈述方式和有力的襄辩表达,全方位、多角度地阐述事实和法理,支持当事人主张的程序和策略,并通过各种法律和事实依据来证明当事人的权益和要求,争取庭外和解或获得有利判决。
三、方案实施后的效果在律师代理方案的完整实施过程中,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当事人化解纷争和矛盾,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良好的律师代理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和贡献,为一个公正而健康的社会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掌握律师如何有效地进行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
掌握律师如何有效地进行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是律师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正确认识、熟练掌握调查和收集证据的方法,对于律师的工作效率和案件胜诉率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详细介绍律师如何有效地进行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的相关要点和技巧。
一、准备工作在进行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之前,律师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能够高效地进行后续的调查工作。
首先,律师需要对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研究和了解,掌握案件的背景和相关的法律条文。
其次,律师需要对涉案当事人和相关证人进行初步的调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人员的背景信息。
最后,律师还需要对证据的种类、来源和收集方法进行详细的研究和规划,确保能够获取足够的证据支持。
二、合法合规的调查方法律师在进行案件调查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采用合法合规的调查方法。
律师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滥用权力进行不当的调查。
律师应当注重保护和收集证据的合法性,采取规范的调查程序,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同时,律师还应当善于利用法律手段,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关键证据,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信息采集与分析信息采集是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的基础。
律师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获取与案件相关的各类信息和数据。
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案卷、文件、现场勘查、访谈、调查问卷等。
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律师应当注重采集全面、准确的信息,确保所获取的信息能够全面反映案件的真实状况。
采集到的信息需要进行仔细的分析和研究。
律师需要对信息进行筛选、排序和整理,查找其中的蛛丝马迹和线索。
通过信息的比对、分析和推理,律师可以逐渐建立一个完整的案件事实链条,并找出关键证据的线索和取证方向。
四、证据收集的技巧证据收集是律师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之一。
律师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证据收集方式和方法。
证据的种类多样,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律师应当根据案件需要,采取适当的方式获取证据。
律师调查取证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调查取证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律师,是法律的服务人员,有法律援助的律师,也有作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律师,依法是要收取费用的。
那么关于律师调查取证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律师有调查取证的权利,应当注意调查取证是否是合法的,考察取证的主体是什么等内容。
律师,是法律的服务人员,有法律援助的律师,也有作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律师,依法是要收取费用的。
那么关于律师调查取证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律师有调查取证的权利,应当注意调查取证是否是合法的,考察取证的主体是什么等内容。
一、调查取证前应当注意的事项1、考虑调查取证的合法性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应当先取得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同意,才可以取证。
因此,在取证前,应当考虑是否属于被害人一方提供的证人,尤其是已经在公安机关作证的证人。
因此,向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是律师取证的前提。
其他一些身份的证人,如果能申请检察机关调查取证,也建议先向检察机关申请,虽然刑事诉讼法第41条规定辩护律师只要经得证人同意便可取证,但笔者建议,不是在非常急迫的情况下,可以先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笔者的一些案件,申请检察机关调取证据后,一种结果,由检察机关调取的证据数量、质量超乎了本人的预期;另一种结果,检察机关回复可由律师自行调查取证,在这种情况下,律师调查取证起来大可放心而为。
特别要提醒的是,一些刑事和解的案件,例如强奸案件,不建议律师私下与被害人接触,最好是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种获得量刑证据的方式是比较好的。
2、考虑调查取证的主体调查人必须是有执业资格的律师,而且还应当是接受委托的辩护人。
笔者办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公诉人就质疑一份笔录的合法性,因为其中一名取证主体不是本案的辩护人;调查人应当保证有二人,如果只有一人取证,其合法性容易受到置疑,另一名调查人身份应当也是执业律师,至少是作为助理的实习律师,如果没有律师资格的助理人员参与取证,其身份也不具有合法性;如果被告人家属提供了证人线索,并且与律师一同前往取证,这种取证方式更是不可取,容易有诱导证人之嫌;如果是女性证人,调查时可以考虑搭配一名女性调查人,一方面能够拉近心理距离,一方面便于处理突发情况。
律师处理法律案件的思路(3篇)
第1篇一、引言律师作为法律职业的从业者,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
在处理法律案件的过程中,律师需要具备严谨的逻辑思维、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熟练的实务操作能力。
本文将从律师处理法律案件的总体思路、具体步骤、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广大律师提供参考。
二、律师处理法律案件的总体思路1. 全面了解案件背景律师在处理法律案件时,首先要全面了解案件背景,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
通过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律师可以把握案件的性质,为后续的法律工作奠定基础。
2. 收集证据材料证据是法律案件的核心,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需要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收集证据时,律师应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3. 分析法律关系律师在处理案件时,需要分析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通过对法律关系的分析,律师可以确定案件的争议焦点,为诉讼策略的制定提供依据。
4. 制定诉讼策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律师需要制定相应的诉讼策略。
诉讼策略包括:选择合适的诉讼程序、确定诉讼请求、制定答辩意见等。
制定诉讼策略时,律师应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利益,力求达到最佳诉讼效果。
5. 进行法律文书撰写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需要撰写各种法律文书,如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代理词等。
法律文书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结果,律师应注重法律文书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6. 参与诉讼活动律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积极参与诉讼活动,包括庭前会议、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
在诉讼活动中,律师应充分展示自己的专业素养,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7. 调解与和解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可以尝试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或和解,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调解与和解是解决法律纠纷的重要途径,律师应掌握相关技巧,提高调解成功率。
8. 案件总结与反思案件结束后,律师需要对案件进行总结和反思,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实务操作能力。
律师举证、质证指引
律师举证、质证指引一、民事案件举证指引 1. 总则 1.1 民事案件的举证是指案件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为说服法庭,而出示证据的诉讼活动。
1.2 下列情况应当帮助客户承担举证责任:(1)在申请立案时,按立案标准提交证据;(2)被告答辩后,就被告的抗辩意见提交证据;(3)针对法庭要求核实的事实提交证据;(4)就出现的新事实提交证据;(5)其他应当举证的情形。
1.3 举证应当使待证事实得到确定,并排除其他合理怀疑。
举证应当坚持最低限度主义,即举证深度必须达到举证责任转移的程度。
1.4 举证必须遵守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法庭的安排。
在未取得法庭书面确认的情况下,所有证据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成。
1.5 规定的举证时限内不能提供证据的,应当先将能够提交的证据提交法庭,同时向法庭申请延长举证时限。
1.6 举证的原则:(1)极简原则:应当对证据进行合理组织,使之形成完善的证据体系,以提升证据的整体证明力;(2)证明力优先原则:就待证事项,首先使用效力等级最高的证据予以证明;(3)攻防兼备原则:应当全部客观分析所举证据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并事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4)预判反制原则:举证前必须充分预测对方可能采取的质证策略,并针对该质证策略制订反制策略。
1.7 证据依来源不同按证明力由高到低进行如下排序:(1)含有自认内容的证据;(2)法庭依职权独立调取的证据;(3)法院的生效裁决;(4)国家机关持有或出具的证据;(5)公证机关公证的证据;(6)案件当事人共同确认的证据;(7)普通第三方持有或出具的证据;(8)案件一方当事人单方制作的证据。
2. 证据组织与管理 2.1 应当协助客户全面收集案件有关证据。
然后依据《Excel在证据及事实梳理中的应用指引》进行梳理,并依据案件需要进行归纳。
2.2 应当依据诉讼请求所依赖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涉及的金额及计算方式,就每个要件事实收集证据。
2.3 应当归纳证明诉讼主张成立所需的证明要素,按每一个证明要素分配证据类别,并区分核心证据和辅助证据。
律师调查依据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往往需要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是律师职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律师履行职责的必要手段。
律师调查依据的法律规定,对于规范律师调查取证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律师调查依据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律师调查依据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是我国律师行业的根本大法,其中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1)第二十二条: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2)第二十三条:律师调查取证,应当依法进行,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1)第六十六条: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自行调查取证。
(2)第七十条: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1)第四十一条:辩护律师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2)第四十二条:辩护律师认为有必要调查取证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我国行政诉讼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1)第二十六条: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自行调查取证。
(2)第三十条: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5.《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是我国律师行业的管理法规,其中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律师调查取证方法
律师调查取证方法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以及各个行业各自的规定,即使是律师,有权调查取证的范围也是越来越小的。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就可能面临败诉的境地。
目前,律师可以通过二种途径调查收集证据,一种是可以凭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和律师证调取到的证据,另一种只能申请法院调查令由律师出面调取的证据。
1、凭律所介绍信及律师证调查目前,可以凭律所介绍信和律师证调取到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公司的工商档案。
现在大部分工商局都接受律师凭律所介绍信和律师证查询公司的工商档案,极少的工商局会接受律师提供与当事人之间的委托合同。
工商局能查询到的档案包括:公司设立资料、公司变更登记、公司股东情况、公司出资情况以及公司的赢利和亏损情况等。
对诉讼有帮助的资料,可以在工商局打印,工商局只收取打印的费用,北京工商局是二块钱一张,工商局会加盖工章,在诉讼中可以直接当证据使用,效力较高。
(2)车辆档案。
可以到车管所查询车辆的基本信息,包括车主的信息、车辆的购买时间及金额等。
(3)房屋档案。
可以到房屋管理局查询的房屋档案包括,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产权人信息等。
如果律师单独前往,房屋管理局一般不会同意打印房屋的相关材料,但是如果当事人陪同前往,房管局一般会予以配合。
(4)人口档案《民事诉讼法》要求有明确的被告,在被告情况不明时,需要去户籍部门去查询对方的相关情况。
律师凭律师介绍信、律师证、委托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可以代为查询到被告的户口所在地,登记的经常居住地等信息。
(5)案件档案、庭审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五条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
律师如何在法庭上进行有效的证据展示
律师如何在法庭上进行有效的证据展示在法庭上,证据展示是律师为了证明自己的案件立场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通过有效的证据展示,律师能够向法官和陪审团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然而,证据展示并非一项简单的任务,它需要律师具备合适的技巧和策略,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说服力。
以下是一些建议,可以帮助律师在法庭上进行有效的证据展示。
首先,律师应该在案件准备阶段充分了解提供的证据。
律师需要仔细研究证据材料,并了解每一项证据背后的故事。
这包括了解证人的背景信息,了解证据的来源和真实性,以及收集有关证据的任何相关资料。
只有充分了解证据,律师才能在法庭上有效地展示它。
其次,律师应该采用恰当的方式展示证据。
在法庭上,律师可以使用口头陈述、书面材料、多媒体展示等不同方式来呈现证据。
律师需要根据证据的性质和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展示方式。
例如,对于详细的证人证词,律师可以选择逐一引导证人对相关事实进行陈述;对于大量的文件证据,律师可以使用概括性的图表或幻灯片来清晰地展示证据的关联性。
此外,律师需要注重证据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法庭上最重要的是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因为它们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最终结果。
律师应该通过合法渠道收集证据,并确认证据的来源和准确性。
如果有必要,律师还应该调查证据的背景,以防止可能的虚假证据。
除此之外,在证人出庭作证过程中,律师需要精确地引导和提问,以确保证人提供的证词与其他证据相符。
另外,律师应该尽量简化复杂的证据。
在法庭上,律师面临一个关键的问题,即如何将复杂的证据清晰地传达给法官和陪审团。
律师应该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复杂的法律概念,而是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解释证据的重要性和意义。
律师可以使用故事性的陈述方法,将证据与案件的主题和核心观点相结合,从而使法庭听众更容易理解并接受证据的内容。
除此之外,律师还应该注意自身形象和表达方式。
律师的专业形象和仪态举止在证据展示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律师应该保持镇定、自信和专业,以赢得法庭听众的尊重和接纳。
律师举证质证技巧
律师举证质证技巧律师在法庭上的举证质证就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每一个证据都是你的武器,每一次质疑都是一次进攻或者防守。
先说举证吧。
要想把证据举得漂亮,得先学会挑选证据。
这就好比去菜市场买菜,不是所有的菜都能下锅炒出美味佳肴。
那些无关紧要、与案件核心没啥关系的证据,就像烂叶子,得扔掉。
咱得找出那些新鲜的、能体现案件关键信息的证据。
我曾经见过一个案子,是关于合同纠纷的。
一方律师拿出了一摞厚厚的文件,乍一看很唬人,结果法官翻了半天,发现大部分都是些公司日常往来的信件,和合同违约的关键问题关系不大。
真正有用的就是那几封明确提到合同条款变更的邮件。
所以啊,举证前先筛选,把最有力的证据拿出来。
举证的时候,要把证据的来龙去脉讲清楚。
这就像给别人介绍自己的宝贝一样。
你不能光把东西拿出来,得告诉人家这东西是哪来的,怎么得到的,为啥它能证明你说的事儿。
比如说一个物证,是一把有划痕的刀。
你不能光把刀拿出来说这就是凶器,你得说这刀是在犯罪现场的哪个角落发现的,这划痕是怎么来的,怎么就和受害者身上的伤口能对应上。
你要是说得含含糊糊,法官和对方都会觉得你这证据不那么靠谱。
还有啊,证据的呈现方式也很重要。
这就好比你去相亲,打扮得邋里邋遢和精心打扮效果肯定不一样。
证据如果是纸质文件,那要排列得整整齐齐,重点部分可以标记出来。
如果是电子证据,要确保播放流畅,画面清晰。
我记得有个侵权案件,一方律师要播放一段监控视频作为证据。
结果播放的时候卡得要死,声音也断断续续,本来很有力的证据,效果大打折扣。
再说说质证。
质证就像是在别人的菜里挑骨头。
对方举出来的证据,你得仔细审视。
一看证据的真实性。
要是对方拿出一份签字的文件,你得琢磨这签字是不是真的,有没有可能是伪造的。
这就像你买东西看商标是不是真的一样。
我遇到过一个案子,对方拿出一份借条,说是我的当事人借了钱。
我仔细一看,那借条上的笔迹和我当事人平时的笔迹差别很大,而且纸张看起来很新,像是刚写不久的,可借条上的日期却是好几年前的。
提升律师案件调查和取证能力的实用技巧
提升律师案件调查和取证能力的实用技巧在法律领域,律师的案件调查和取证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个优秀的律师需要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和灵活的思维能力,同时还要具备提升案件调查和取证能力的实用技巧。
下面将分享一些能够提升律师案件调查和取证能力的实用技巧。
首先,律师应该重视证据收集的重要性。
案件的成功与否往往与律师能够收集到的证据数量和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
因此,律师应该善于通过多种途径收集证据,包括调查取证、人证物证等。
同时,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律师需要注重保密工作,确保不会泄露相关信息。
其次,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在案件调查和取证的过程中,律师需要与多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包括涉案的各方当事人、相关证人以及其他调查人员等。
良好的沟通能力可以帮助律师更好地获取相关信息、解决矛盾和争议,并最终取得更可靠的证据。
另外,律师还应该具备扎实的调查能力。
律师需要通过调查来了解案件的全貌和各个细节。
调查能力包括搜集线索、分析案件相关信息、找出关键证据等。
通过系统化和有序的调查方法,律师可以更好地获取案件相关信息,准确把握案件的实质。
此外,律师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分析和推理能力。
在律师的案件调查和取证过程中,需要进行大量的证据分析和推理工作。
律师需要通过合理的推理来推测案件的真相,分析证据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良好的分析和推理能力可以帮助律师更准确地把握案件的关键点,为案件的胜诉提供有力支持。
除了以上几点,律师还应具备团队合作能力。
在某些复杂的案件调查和取证过程中,律师可能需要与其他律师或专业人士合作。
在团队合作的过程中,律师需要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合作能力,共同制定解决方案,确保案件调查和取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律师还应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法律行业日新月异,律师需要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案例,并关注相关领域的最新动态。
同时,利用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等渠道,不断提升自己在案件调查和取证方面的专业能力和技巧。
律师代理被告诉讼思路与技巧
律师代理被告诉讼思路与技巧律师代理被告诉讼思路与技巧是律师在为被告进行辩护时所应考虑的关键因素。
本文将探讨如何制定策略、寻求证据、进行辩词和应对反驳等方面的相关参考内容,以帮助律师更好地代理被告。
一、制定策略:1. 理清案情: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包括客户所面临的指控、相关法律法规、前例判例等,确保了解案件的背景和主要争议点。
2. 分析证据:仔细调查和分析案件中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文件、物证等,判断其真实性、合法性和重要性,并扬弃或利用有利证据。
3. 定义辩护策略:依据案情和证据,制定明确的辩护策略,例如否认指控、争论证据的可靠性、提出法律条款的解释等。
4. 考虑庭审战术:根据案件争议和双方的立场,选择合适的庭审战术,如提出预先裁定动议、要求证人出庭、探讨证据的合法性等。
二、寻求证据:1. 查证证人:与被告或证人亲自交谈,确认证人的证词内容,找出被控罪名是否能够证实的疑点,或者找出辩护的证据。
2. 调查物证:收集、复制、审查指控方的物证,通过物证分析、鉴定等手段来寻找证据,例如证实被告的无辜或疑点。
3. 检视文件:审查起诉书、调查报告、检控信函以及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文件,寻找相关的证据或可能的问题。
4. 找寻专家意见:寻找专家来提供技术上的证据或解释,例如法医、会计师、工程师等。
三、进行辩词:1. 清晰表达立场:在庭审中,代表被告清晰表达立场,要点有力,以引起法官、陪审团或观众的关注,并使其更易接受自己的观点。
2. 使用恰当的语言:用生动、具体、易懂的语言来说明观点、解释法律条款和呈现证据,避免使用过于专业化的术语。
3. 引用相关法律:合理地引用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官解释和前例判例,为被告解释其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提升辩词的说服力。
4. 充分准备:进行充分的案件研究和辩词准备,预先思考可能的对方反驳意见,并提前准备好回应,确保自己的思路清晰。
四、应对反驳:1. 深入了解对方观点:了解对方的观点和立场,理解对方的反驳意见,这样能更好地预测对方的行为,有效地进行应对。
律师办理民事诉讼案件规范(二)
第三章调查和收集证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一条律师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合法、客观、全面、及明。
第二十二条律师不得伪造、变造证据,不得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不得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不得协助或诱导当事人伪造证据。
第二十三条律师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应由律师事务所出具介绍信,并出示律师执业证。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律师向证人调查取证时,以两人以上共同进行为宜。
第二十四条律师收集书证。
物证应收集原件、原物。
收集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复制、照相,或者收集副本、节录本,但对复制件、照片、副本、节录本应附证词或说明。
视听材料的收集,应明确其来源。
第二十五条律师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应事先告知法庭,以不公开方式举证,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二十六条律师认为需要进行鉴定的证据,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或代理其向有关鉴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质证中提出意见,请求法院委托或依法鉴定。
第二十七条律师不能及时调查、收集证据的,应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提交该证据。
第二节向委托人调查和收集证据第二十八条律师接受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其所知道的一切案件事实,并提供证据或证据线索。
第二十九条对委托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律师可以记录并制作谈话笔录。
第三十条委托人能够提供证据或证据线索而不提供的,在告知其不提供证据或证据线索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后,委托人仍不提供的,视为委托人隐瞒事实真相,律师可以拒绝代理,也可在向委托人讲明其后果后,以已有的证据、事实完成代理。
第三节向证人调查和收集证据第三十一条律师经有关单位或个人同意,可以向其调查、收集证据,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律师在向证人调查、收集证据时,应首先告知律师身份,出示律师执业证;告知证人应当如实反映与本案有关的情况,并向其讲明作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律师向证人调查、收集证据,可以由证人自己书写证言内容。
案件胜诉问题及法律实务(3篇)
第1篇一、引言案件胜诉是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追求的目标,也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案件胜诉并非易事,往往涉及到诸多问题和法律实务。
本文将从案件胜诉的关键要素、常见问题以及法律实务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对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案件胜诉的关键要素1. 案件事实认定准确案件胜诉的基础是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
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办理案件时,应充分调查取证,确保案件事实的客观、真实。
具体包括:(1)收集证据:充分运用法律规定的各种证据形式,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2)审查证据: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其证明力,确保证据与案件事实相符。
(3)证据链:构建完整的证据链,使案件事实更加清晰、明了。
2. 法律适用正确正确适用法律是案件胜诉的保障。
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应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准确把握案件所涉及的法律规定,确保法律适用的正确性。
具体包括:(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为正确适用法律提供依据。
(2)分析法律关系:明确案件中的法律关系,找准法律适用的切入点。
(3)论证法律适用:在法庭辩论中,充分论证法律适用的合理性,使法官信服。
3. 辩论技巧高超辩论技巧是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法庭上争取胜诉的关键。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辩论技巧:(1)逻辑严密:在辩论过程中,保持逻辑严密,使论点更具说服力。
(2)语言表达清晰:准确、流畅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使法官和对方当事人易于理解。
(3)反驳对方观点:针对对方观点,提出有力的反驳,使对方观点失去立足之地。
(4)适时妥协:在必要时,适时妥协,争取案件的整体利益。
三、常见问题及法律实务1. 证据问题(1)证据不足: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办理案件时,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审查,确保证据的充分性。
(2)证据被篡改:遇到证据被篡改的情况,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证据保全:在诉讼过程中,注意证据的保全,防止证据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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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在诉讼代理中律师如何收集证据
-----以刑事证据为例在诉讼代理中,衡量律师工作优劣的标准很多,但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在于:
是否通过可靠的证据弄清了案件的事实真相。
即是否做了缜密地分析证据,恰当
地运用用证据,来揭示案件真相,准确地维护被告人的权利和合法利益,进而达到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目的。
而这一切的重要基础则是对于证据的收集。
收集刑事证据,律师的条件和能力都有局限,因此只能从案件的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但有一点律师应该而且必须做到,即:千方百计地去收集证据,藉此证明事实和适用法律。
一、律师收集刑事证据的特点。
由于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律师收集证据与司法机关收集证据的性质根本不同。
前者是为了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而实行的一种权利,后者是法律赋予司法机关的揭露犯罪,保护无辜,的一种义务,也是重要的侦查措施。
二者的共同目的虽然都是为了打击坏人,保护好人,但性质不同。
司法机关收集证据不仅权限大,时间充足,而且条件充分,有强制力来保障,但律师收集证据与司法机关收集证据不同:
(一)权利有限。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律师只能通过查阅本案材料,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方式来收集刑事证据。
而无权采取一系列侦查措施,更无权采用强制措施,没有强制力保障。
加上许多群众法制观点仍比较淡薄,律师收集证据又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因此困难较大。
(二)条件有限。
主要表现在:1、收集证据调查研究的手段相当落后;2、律师在收集证据上的权利缺乏法定的强制力保证;3、由于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处于参与人的地位,收集证据时不易得到证人或者受害人、知情人的协助与支持。
(三)时间有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作为刑事辩护人一般在开庭七日前才参加诉讼。
遇到案情复杂、疑难的案件,在这短短一周内收集为完成其职责所必要的证据,这是不太容易。
二、律师收集刑事证据的范围
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活动后,由于办案的时间有限,要求从全案的范围广泛收集证据,困难较大。
因此,应该针对关键性问题收集证据。
所谓关键性问题,即被告人是否有罪、或者是此罪还是彼罪的问题。
如果有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那么,确定被告人罪轻或者罪重,就是关键。
概括这两方面的情况,笔者认为,对律师来说,就是要进行两方面的工作:一是用以定性或用来量刑的证据,一是从上述的证据中找出可以定性或者量刑这两方面为被告人辩护的证据。
问题在于:抓关键,一要抓准,二不可以“不及其余”。
凡能证实或者足以否定有关构成犯罪的基本要件,证实或能否定犯罪的具体情节的各种证据材料,即使是间接证据,甚至仅是线索,都应收集,以利于准确地反映案件的情况。
应当指出,作为被告人辩护人的律师,收集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的本质性要件,非常重要。
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的重要理论基础,对证据应用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具备了构成犯罪的四个要件,即可以认定指控成立。
被告人有罪,律师就应着重收集被告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条件的证据。
如果四个要件有缺,不外乎有两种情况:一是被告人无罪,这时律师就应收集可靠有力的证据,去证明被告人没有侵犯为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没有做过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去证明被告人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或过失。
二是缺少反映该罪本质特征的要件,但又符合彼罪的本质性要件,那就应收集证据去证明被告人未犯此罪,而犯了彼罪。
三、律师收集刑事证据的方法
律师收集刑事证据的基本方法是调查访问。
它是律师取得证据,进一步深入了解案情的有效方法。
律师不是对案件中所有问题都要重新调查,重新取证,那样做既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办到。
律师要在会见被告人或者阿卷之后,发现案中疑点、难点,只有在仅靠案中证据不足以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的情况下,并考虑到可能性,来确定是否调查访问。
对于那些应该调查而不便调查或没有可能调查清楚的事项,律师可建议法庭进行补充调查或者建议法庭将该案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从司法实践来看,律师调查访问的手段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通过会见、访问、座谈,进行谈话,制作记录,
(二)复印、抄录资料。
对于可用作证据的书面材料,如文件、函电、帐簿、图表等等。
律师虽无权调取更无权扣押,但却可以在征得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加以复制。
(三)拍照。
它适用于收集物证、书证,也适用于某一“现场”。
(四)录音。
录音比谈话记录更能真实地反映谈话内容,尤其能如实地反映谈话的具体环境和全过程,包括语气、语调,有时相当重要。
(五)实验。
指实地验证,或者模拟实验。
这也是十分重要的收集的证据手段。
(6)鉴定。
作为辩护人的律师毫无凝问可以聘请鉴定人,对应当鉴定但未鉴定的问题,或者对鉴定结论的正确性有所怀疑的问题进行鉴定。
这种鉴定虽然不同于司法机关所进行的鉴定,它不能作为法庭直接定案的根据,只能作为提请法庭审查的证据,但所作的鉴定结论,经过司法部门查证属实后,可以作为证据。
(7)勘验。
律师根据案情进行现场勘验,往往极为重要。
律师在诉讼代理中收集证据是审查、分析、运用证据的关键,应当在有限的时间内充分的利用现有的条件,根据案件需要“抓关键”,但又不可“不及其余”。
随着新诉讼法的实施,律师应当按照新法规定的程序采取多样化的手段收集证据,在新法的运作下充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