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燃油:关于增补严健军先生为独立董事的公告

合集下载

航空动力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航空动力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空动力公告编号:2013-临35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9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

会议于2013年6月15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4人,监事会主席张民生先生委托监事王文强先生代为出席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王文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的自查论证,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本次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00231 凌钢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600231   凌钢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31 债券代码:122087股票简称:凌钢股份债券简称:11凌钢债编号:临2013-018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中心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3年6月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振勇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1、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因董事苏辉先生已被任命为凌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导致公司关联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免去其董事职务,并提名补选沈洵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至2014年10月18日。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汪琦先生、张先治先生、戚向东先生对上述变更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变更董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同意将变更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向四家经销性子公司委派董事的议案。

委派公司总经理沈洵先生、公司总会计师何志国先生、公司销售公司经理刘威先生为凌钢(大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沈阳凌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凌钢锦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北京凌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董事。

委派沈洵先生为上述四家经销性子公司董事长候选人。

苏辉先生、李胜运先生不再担任凌钢(大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董事。

苏辉先生、杨志远先生不再担任沈阳凌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董事。

苏辉先生、祁海成先生不再担任凌钢锦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董事。

苏辉先生、柴树风先生不再担任北京凌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董事。

900948伊泰b股关于增加2012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补充公告

900948伊泰b股关于增加2012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编号:临2013—025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2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补充公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刊登公布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13年6月7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见本公司于2013年6月8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刊登公布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6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截至目前持有本公司49.17%的股份)《关于向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为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伊泰集团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增加该临时提案后,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1、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二〇一二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的差异进行确认及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可能实际发生额之预计的议案;6、审议关于公司聘用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聘用201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8、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资本支出计划的议案;9、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10、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1、审议关于修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增发H股进行一般性授权的议案;13、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4、审议关于为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15、审议关于为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600151 航天机电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600151   航天机电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二O一三年六月十八日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目录一、会议议程 (2)二、议案1、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4)2、201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报告 (5)3、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议案 (6)4、201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7)5、201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8)6、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1)7、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2)8、2013年度公司财务预算的报告 (13)9、关于公司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4)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5)11、关于调整公司向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申请委托贷款的期限及利率的议案 (16)12、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17)13、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8)三、表决注意事项 (19)另附: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2013-017) (20)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暨201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33、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公告(2013-019) (25)4、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公告(2013-032) (29)5、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2013-020) (31)会议议程会议时间:2013年6月18日下午会议地点:上海市漕溪路222号航天大厦北楼4楼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文正先生 序号会 议 议 程 报 告 人 一 宣读会议须知董事会秘书:王慧莉 二 宣布大会开始董事长:姜文正 三 大会报告1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兼总经理:徐杰 2 《201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报告》3 《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议案》4 《201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长:姜文正 5 《201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长:柯卫钧 6 《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徐杰 7 《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陈亦英8 《2013年度公司财务预算的报告》董事兼副总经理:瞿建华 9《关于公司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1 《关于调整公司向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申请委托贷款的期限及利率的议案》董事:梁浩宇 12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13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四 独立董事述职独立董事 五 投票表决及回答股东代表问题1 宣读表决注意事项王慧莉2 填写选票、投票、检票大会秘书处3 股东代表发言、董事会成员及经营层回答股东代表问题姜文正4 宣布表决结果总监票人六宣读法律意见书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七宣读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王慧莉八宣布大会闭幕姜文正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各位股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2012年度公司针对各项减值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含其他应收款)5,247.3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2,306.65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241.47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858.96万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布日期】2020.12.01•【字号】•【施行日期】202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经查,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3385776B)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问题: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4月2日,你公司累计发生委托理财10,99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6%。

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6月18日才发布相关公告,对公司已累计发生的17,346万元委托理财进行信息披露。

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11月12日,你公司累计发生委托理财11,22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6%。

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0年2月14日才发布相关公告,对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27,741万元委托理财(实际发生日期为2019年6月21日至2020年1月22日)进行信息披露,但将金额误披露为27,571万元。

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5月13日,你公司累计发生委托理财13,4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6%。

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0年11月6日才发布相关公告,对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28,997万元委托理财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现对你公司予以警示。

你公司应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江阴龙宇燃油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 天眼查

江阴龙宇燃油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 天眼查

金交电、金属材料、日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
2013-10-18
1.2 分支机构
截止 2018 年 09 月 14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3

类型
案件
操作
民事裁定书 上诉人帝远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江 查看详情 阴龙宇燃油有限公司船舶物料和备品供 应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6

序号 日期
2
2016-04-29
3
2014-11-24
4
2014-11-03
5
2014-10-13
6
2014-10-13
7
2014-10-13
1.4 主要人员
序号
1 2
姓名
刘策 马荧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监事
二、股东信息
序号
1
股东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类型
企业
投资数额(万元)
/
三、对外投资信息
截止 2018 年 09 月 14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5

4.5 竞品信息
截止 2018 年 09 月 14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五、风险信息
5.1 被执行人信息

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尊敬的广大投资者: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本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在此,我们向各位郑重地发布关于本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本次拟进行减持操作的股东为_____,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_____%。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减持原因:出于_____(请说明具体原因,如个人资金需求、投资规划调整等)的考虑,股东决定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减持股份来源: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来源于_____(例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股份等)。

3、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_____%。

4、减持方式:拟通过_____(如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的方式进行减持。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_____个交易日之后的_____个月内。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其他相关事项中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本次减持计划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个人行为,是基于其自身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规划所作出的决策。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会因多种因素而产生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再次感谢广大投资者对本公司的支持与关注,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经营,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特此公告!_____公司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对于投资者而言,看到这样的公告时,应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面、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市场整体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顾跃燕与上海油兴石化有限公司、沈小勇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顾跃燕与上海油兴石化有限公司、沈小勇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顾跃燕与上海油兴石化有限公司、沈小勇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09【案件字号】(2020)苏05民终258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蔚珏谢坚水天庆【审理法官】王蔚珏谢坚水天庆【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顾跃燕;上海油兴石化有限公司;沈小勇;苏州诚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顾跃燕上海油兴石化有限公司沈小勇苏州诚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顾跃燕沈小勇【当事人-公司】上海油兴石化有限公司苏州诚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陈晔江苏尚维律师事务所;吴喆雯江苏尚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晔江苏尚维律师事务所吴喆雯江苏尚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晔吴喆雯【代理律所】江苏尚维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顾跃燕【被告】上海油兴石化有限公司;沈小勇;苏州诚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院经向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调查核实,本案实体审理所涉及的借款关系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权责关键词】撤销实际履行证人证言证明财产保全诉讼请求另行起诉缺席判决驳回起诉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另查明:2019年11月28日,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决定对吴江沈小勇等人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院经向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调查核实,本案实体审理所涉及的借款关系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罗普斯金: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2-16

罗普斯金: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2-16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2月15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在江苏省苏州市阳澄湖中路3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

会议应到董事5名,现场参会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钱芳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一、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二、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年度报告》“第七节”。

公司独立董事黄鹏先生、潘家柱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三、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四、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五、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经审计的2010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50,852.99元后,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6,726,313.43元。

金山股份关于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金山股份关于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公告编号:临2013-019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定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01,495,83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8%)书面提交的《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和《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这两个事项已于2013年4月12日公告,详见公告内容。

另2013年6月8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内容均不变。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神开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8

神开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8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公告编号:2011-015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4 月26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5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顾正先生召集和主持。

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一、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任汉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批准聘任任汉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独立董事管彤贤、胡守钧、尤家荣对《关于聘任任汉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任汉芳女士的学历、职称等履历资料,我们认为任汉芳女士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条件。

任汉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任汉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事会审议高管任免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任汉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附:任汉芳简历特此公告。

603003 _ 龙宇燃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603003 _ 龙宇燃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公告编号:临2013-02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龙宇燃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6月8日发出通知,于2013年6月13日上午11: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19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 名。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徐增增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一、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经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 2013年度授信总额385,000万元人民币,明细如下: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20,000万元人民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90,000万元人民币;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徐汇支行申请25,000万元人民币;向大连银行上海分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向招商银行上海营业部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向兴业银行上海浦东支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向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分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向上海银行浦东分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向南洋商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授信额度授权的有效期至2014年6月。

授权有效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上述2013年度授信总额内,申请上述明细以外的其他授信或融资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

603003 _ 龙宇燃油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03003 _ 龙宇燃油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公告编号:临2013-023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13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6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88 号上海衡山度假村大厦厅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增增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三)网络投票情况(四)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1、《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赞成票 137,720,0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弃权票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表决结果:赞成票137,720,0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弃权票3,0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3、《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董事会报告》表决结果:赞成票 137,720,0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弃权票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燃石 退市警告函

燃石 退市警告函

燃石退市警告函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燃石(RANSHI)是我国知名的石油勘探开发企业,成立于1998年,总部位于北京。

多年来,燃石一直致力于致力于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取得了诸多成就和荣誉。

近期燃石却陷入了一场“退市风波”,即将面临退市风险。

鉴于此,我们特发出本警告函,希望燃石公司能够重视这一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被退市。

我们要指出的是,燃石公司的股票自2018年以来已经连续三个年度亏损,且营业收入持续下滑。

公司的经营状况已经非常严峻,如果再继续下去就有可能导致公司被退市。

退市是一个极端严重的后果,将给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

我们强烈建议燃石公司的管理层和股东们要尽快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扭转公司的营运状况,避免被退市。

我们发现燃石公司存在严重的内部管理问题。

公司的财务状况不透明,存在会计准则违规等问题,且公司的管理层之间存在矛盾,无法有效协调合作。

这些问题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阻碍。

我们呼吁燃石公司的管理层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体系,加强内部沟通与协调,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作,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我们注意到燃石公司的市场地位逐渐被竞争对手所赶超,公司的市场份额逐渐缩水。

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明显不足,导致销售业绩不佳。

燃石公司应该加大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的力度,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知名度,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增加销售收入。

燃石公司面临退市问题,必须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我们希望燃石公司能够借鉴过去的教训,加强管理,优化业务,提升竞争力,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

希望燃石公司能够从此次警告中得到启示,及时改正问题,避免再次陷入退市的窘境。

公司应该以积极的态度面对问题,持续努力,坚持不懈,共同努力,共同发展,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若有不实之处请指正】。

第二篇示例:燃石股份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石油和天然气勘探领域的研究与开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近年来公司的盈利能力明显下滑,业绩表现不佳。

11月12日晚间公告

11月12日晚间公告

11月12日晚间公告
背景
2020年11月12日晚间,多家公司发布了公告,其中包括了重要财务数据披露,公司业务进展情况通报,以及股权变动公告等。

各公司公告概要
1. 公司A
公司A发布了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其中季度营收达到1.5亿元,同
比增长10%。

净利润则为500万元,同比增长15%。

此外,公司A还宣布与某知名供应商合作,将在未来推出一款新产品。

2. 公司B
公司B公告称,公司在近期完成了一笔1亿元的增资。

此次增资将主要用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和技术研发。

此外,公司B还宣布获得了一项重要技术专利,并将
在未来推出相关产品。

3. 公司C
公司C公告称,公司所持有的某家上市公司的股份被减持至5%以下。

此次减
持的原因是出于资金回笼的需要。

公司C强调,此次减持并不会对其业务产生影响。

4. 公司D
公司D公告称,公司在2020年第三季度的营收达到1.2亿元,同比增长20%。

净利润则为300万元,同比增长25%。

此外,公司表示正在积极向海外市场拓展
业务,并已在某海外国家设立了分公司。

总结
通过对各公司公告的概要分析,可以看出,这些公司在业务拓展和营收增长方
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其中,有些公司通过与知名企业合作或增资等方式加强公司实力;也有一些公司通过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来实现业务增长。

当然,也有公司在本次公告中减持股份以回笼资金。

总之,这些公告充分体现了上市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努力的态度。

龙宇燃油: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龙宇燃油: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公告编号:2020-018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合同类型及金额:数据中心业务合作协议,根据目前本项目实际上架进度以及未来预计上架计费情况,按机柜总功率和上柜时间为计费依据,以六年合同服务期综合测算,公司预估合同总金额约人民币9.64亿元,合同总金额以最终实际结算的金额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6年,若无异议自动续签2年●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将增加公司未来几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提升公司业绩。

●特别风险提示:1.本合同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2.本合同为长单合同,双方对于六年后是否能达成一致尚存在不确定性。

3.由于前24个月随启随租,因此前24个月的上架率是否达到预期状态存在不确定的风险;4.此次合同金额和效益预测是根据目前实际上架进度以及未来预计上架计费情况综合测算形成的,但实际项目收入结算金额受项目计费进度、实际运营能耗水平、成本控制等其他因素影响,仍存在实际合同收入金额与预测合同收入金额不一致的可能性。

5.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本合同已经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一)合同标的情况1、合同名称:《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与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数据中心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2、合同标的情况本合同标的位于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天柱西路8号(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因其业务发展的需要,由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在位于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天柱西路8号的数据中心向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提供数据中心托管服务。

龙宇燃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龙宇燃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公告编号:2020-016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0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7名。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调整的议案为经营活动需要,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如下授信业务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申请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低风险业务人民币捌亿元整的授信额度,以上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该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额度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董事会确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中民生银行伍亿元授信额度继续执行,且本次人民币捌亿元整低风险业务授信额度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中的伍亿元整敞口授信额度同时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为规范和优化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设立以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设立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本次增加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本次新设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24日。

龙宇燃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龙宇燃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公告编号:2020-056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7名。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补选严健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补选完成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
梅丽君(主任委员)、严健军、刘策
2.战略委员会成员:
徐增增(主任委员)、刘振光、刘策、严健军
3.审计委员会成员:
李敏(主任委员)、梅丽君、卢玉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8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予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予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予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7.06•【文号】证监许可[2010]903号•【施行日期】2010.07.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予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10〕903号)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于2010年6月25日举行2010年第97次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申请人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销售收入中批发、零售、水上加油的比例分别为2007年85.53%、14.47%、0%,2008年70.73%、29.27%、0%,2009年61.25%、37.70%、1.04%。

批发业务占比逐年下降,零售业务逐年上升,新拓展了水上加油业务,且公司计划通过2-3年的发展,使批发、零售、水上加油的业务量各占1/3左右。

公司主营业务的上述变化引起了燃料油库存规模增加、信用销售账期延长、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降低、占用流动资金大幅上升等财务状况的不利变化。

且申请人从2009年开始拓展水上加油业务,购建的“龙宇1”千吨级加油船于2009年上半年投入运营,2009年度水上加油业务的销售收入和销售量分别占当年的1.04%和0.93%,比例较低。

由于申请人的产品销售结构和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且其后经营时间较短,因此无法判断其持续盈利能力。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

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申请未获通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公告编号:2020-043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严健军先生为独立董事的公告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金文洪先生现因任期届满六年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金文洪先生的离任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金文洪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董事会对金文洪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后,公司董事会提名严健军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严健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并已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严健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已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
附:严健军先生简历
严健军,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无境外居留权。

1995年1月至1999年1月担任上海致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1999年1月至今担任致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上海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及第十四届人大代表,2005年度全国劳动模范,第九届上海十大杰出青年,2007年度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2010年12月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授予科技创新企业家奖。

自2018年5月起兼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2019年7月起兼任今海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HK.02225)独立非执行董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