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回收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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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回收考核制度及办法

电费回收考核制度及办法

ΧΧ公司ΧΧ年电费回收考核制度及办法为了加强电费回收管理,保证电力资金正常周转,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确保电费回收上缴任务的完成,特制定《ΧΧ公司ΧΧ年电费回收考核制度及办法》。

一、电费回收考核制度1、电费回收考核实行月考核月兑现。

2、营销部为电费回收考核部门,每月考核结果于次月8日前上报公司财务部。

3、生活照明客户电费回收考核日期为次月5日,其它客户电费回收考核日期为当月29日,考核数据以营销系统数据为准。

4、营销部考核到各供电所,各供电所要依据考核结果进行二次分配,实行谁负责回收考核谁的制度,分解到具体责任人。

5、电费收取工作由客户服务中心和各供电所营业人员负责,其他人员只负责催缴,不得收取电费,发现有白头条子收取电费,正式工待岗一年,农电工解聘劳动合同。

6、电费回收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即电费回收责任人以岗位交接日期为界,在交接日期以前发生的拖欠电费仍考核原责任人。

7、对客户实施停电措施,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欠费停电手续,停电欠费户当月电费不参与考核,次月在考核日期内仍未收回的参与考核。

8、各供电所抄表人数有变动时及时上报公司营销部电费回收考核人员。

9、所有用户全部参与电费回收考核。

二、电费回收考核办法(一)电费回收考核1、当月电费回收考核时,应在规定考核时间内从营销系统中调用当月欠费单,调用时应选择全部欠费客户。

2、电费回收考核标准:生活照明客户及其它客户电费回收率全部定为100%。

每降一个百分点扣所长500元(不参与二次分配)。

3、因抄表差错造成电费无法回收的,责任由抄表人员自负。

4、当月电费未收回时,所欠电费从电费回收责任人工资中扣除。

(1)生活照明客户:欠费总额在500元及以上的,每月扣欠费总额的60%,直到扣完为止;小于500元的,一次性扣回。

(2)其它客户:欠费总额小于2000元的,扣欠费总额的20%;2000元≤欠费总额≤10000元的,每月扣欠费总额的20%,直到扣完为止;欠费总额大于10000元的,扣除电费回收责任人当月绩效奖金,直到扣完为止。

供电所电费回收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

供电所电费回收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

供电所电费回收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供电所电费回收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供电所电费回收管理办法文章标题:供电所电费回收管理办法[找文章到?()一站在手,写作无忧!]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供电所核算管理工作。

2、工作依据本标准以《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局企业标准、《供用电营业规则》及国家有关法规、制度为工作依据。

3、归口管理与业务职责:3.1、供电所核心领导小组为全所营业电费抄、核、收归口管理组织,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营业管理工作。

3.2、全体人员负责各自维护管理的用户抄、核、收工作及全所电费的核算、统计上报工作。

3.3、营业员负责电费帐务处理及电费上解工作。

3.4、各专责负责各自维护管理区内用电客户的抄表、催费工作。

4、收费管理:4.1、电费回收的重要性:电费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维持发展电力企业再生产主要资金来源,保证电费及时足额回收,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我们供电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意义十分重大。

4.2、加强电费回收应采取措施:(1)、大力宣传电能商品意识,用电付钱,以《电力法》为准绳,作好收费工作。

(2)、争取电费回收主动,发扬“三千”精神,确保电费回收。

(3)、严格执行加收违约金制度,解决欠费问题。

(4)、严格考核,调动电费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5)、抓住大户,坚决落实催收措施。

4.3、电费回收的要求:(1)、营业员专职处理电费帐务及票据,做到帐、票、卡一致,按服务规范收取客户电费,出具项目齐全的合格票据。

(2)、营业员严格按照财经规范办理电费业务,并于每月15日、20日、25日将电费回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长。

(3)、营业员应该每天进行对帐,核对实收电费与陈欠电费,作到日清日结;如果对不上帐,必须查明原因;该谁负责,谁负责赔偿,且纳入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

(具体考核与核算差错考核标准一致)。

(4)、收费人员在收费过程中发现核算差错,应该及时与分局营业员联系进行处理。

(5)、催费人员要树立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停送电审批制度。

故城县电力局电费回收考核(暂行)办法

故城县电力局电费回收考核(暂行)办法

故城县电力局电费回收考核(暂行)办法为加强电费回收工作,调动各供电所收费人员积极性,保证实现电费按月结零,特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供电所、供电所所长、电费专责、营销部。

二、考核方法实行电费回收同月奖挂勾,按完成比例和完成时间双考核,具体为:1、对供电所考核,各所每月自全部线路抄录完成之日起8日内上缴全部电费的80%,10日内电费全部结零。

财务部在电费结零次日将各供电所交费清单及欠费情况表交营销部电费管理中心,营销部电费管理中心负责对各供电所进行催费和考核。

对银行代收电费的供电所的考核:在第二个月抄表前15天欠费占月度应收电费的5%及以内的扣2-10分,占月度应收电费的5%以上的扣5-20分,如果拖欠到第二个月收费停发奖金;对营业厅收费各所的考核:在第二个月抄表前15天欠费占月度应收电费的3%及以内的扣2-10分,占月度应收电费的3%以上的扣5-20分,如果拖欠到第二个月停发奖金。

2、对供电所所长考核,实行直接奖罚,每月按规定日期100%完成电费回收任务,并足额上缴局财务的不奖不罚;在第二个月抄表例日15天前能将收费系统中的欠费上缴的,扣所长50元;如在第二月抄表例日15天前仍不能将收费系统中的欠费上缴的,每推迟一天扣所长100元。

3、对电费专责的考核,一是上报解报表数字真实,电费回收实事求是,不混淆类别,不弄虚作假,发现一次扣100元。

二是当日收取电费现金务必当日交清,不得在所内过夜,确保电费资金安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上缴,要将现金放入保险柜,并请示所长加派值班人员。

第二天上班后,要及时上缴,否则后果自负。

三是不准利用贷款、借款、集资等手段筹资抵顶电费,违者责任自负,公司概不负责。

4、对营销部的考核,营销部是公司负责电费回收的主管部门,必须保证电费月月结零的目标实现,每月实现结零,月奖按100%领取,至下月抄表前15天仍不能结零的扣2-5分。

(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延期收回的除外)。

故城县电力局二O一O年一月。

电费回收考核办法

电费回收考核办法

客户服务中心2010年电费回收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促进电费回收,坚决贯彻落实省公司“电费回收是一把手工程、是营销领域的第一工作,电费一分钱也不能欠、电费回收一票否决”的“四个一”要求,强化预警机制,强化奖惩措施,坚持电费风险管理,积极应对电费回收外部复杂环境,营造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电费回收良好氛围,确保电费可控、在控、能控。

为全面完成2010年电费回收工作目标任务,现按照省公司、市局要求,制定我中心2010年度电费回收目标责任体系。

第二章责任体系1、为加强电费回收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市局要求,中心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书记和主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电费回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班,大客户班长担任班长,班组成员由大客户经理组成,负责电费回收工作的日常管理,中心其他班组全面配合电费回收相关工作。

(1)领导小组职责:建立健全电费回收责任体系,明确电费回收目标,审核中心电费回收考核办法;定期召开电费回收领导小组会议,协调、处理电费回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电费回收工作进行考核;及时向政府及上级部门汇报电费回收动态,争取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积极改善电费回收内外环境。

(2)工作班职责:负责电费回收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电费回收责任体系;分解电费回收工作目标,制定电费回收考核办法;提出电费回收工作建议以及月度和年度电费回收考核意见;检查、督促电费回收措施的贯彻落实;收集、汇报电费回收动态;总结、推广电费回收经验;协助服务大客户用电业务等问题。

(3)营业班职责:负责为大客户班管辖的所有用户业扩、用电变更业务提供VIP绿色通道,在制度允许的情况下优先办理大客户业务,简化大客户业务办理手续,提高业扩工程办理效率;定期开展用户安全用电检查,与大客户班一起为用户提供安全用电、生产用电服务,及时解决用户用电问题;在市局的指导下,与大客户签订各类用电合同、协议,收集用户用电档案,定期开展用电情况核查,与大客户班一起开展用户用电情况调查。

抄表班电费回收管理及考核奖惩办法

抄表班电费回收管理及考核奖惩办法

抄表班创先争优电费回收奖优方案(暂行)为进一步加强电费回收管理工作,明确各级电费回收人员工作职责,适应上级精益化管理要求,细化电力费余额指标控制,确保完成月度、年度电费回收目标,现结合电费回收工作实际,特制定三明电业局抄表班电费回收考核奖惩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抄表班的电费回收考核管理。

一、电费回收的考核原则1、公平公开、奖勤罚懒的原则;各抄表收费人员的收费责任范围做到工作量相对均衡、随机结合,电费回收指标测算统一方法、科学合理,在公司内部阳光公示,对指标完成较好的人员给予奖励,对指标落后的人员给予考核,直至给予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

2、电费回收实行终身负责制的原则;在收费人员岗位变动时,首先需结清欠费,否则不得到新岗位工作,对因人为责任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省公司“经营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终身追究。

3、动态管理的原则。

所有电费回收指标,实行浮动制,根据上级下达指标的变化而相应调整,并留有管理空间。

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电费管理,落实全体工作人员职责,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电费回收,提高供电企业资金周转率,提高经济效益,特修订本办法。

2 加强电费回收管理措施2.1 积极推广先进的电费回收管理经验和电费回收办法。

2.2 分解电费回收指标,落实考核办法。

2.3 明确工作职责,加大电费回收考核力度。

3 职责分解全班在班长领导下,树立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电费安全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人为本提高素质为保证,强化管理,建立科学的内部运作机制为重点,同心协力搞好电费回收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的目标。

3.1 班长:掌握全所电费回收情况和趋势,决定采取收费措施,协调班组成员关系,布置收费工作,推广先进的收费办法,下达考核指标,检查指标完成情况,表彰先进,帮助后进。

3.2 组长:掌握电费回收情况,处理和落实欠费用户提出的合理的因运行管理未到位或缺陷处理不及时、停电预告未到位等有关线路、表计运行、维护方面问题。

江苏电力公司电费回收管理办法

江苏电力公司电费回收管理办法

江苏省电力公司电费回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营销基础工作,完善电费回收工作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差错,确保电费回收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公司管理规定和实际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电费回收管理工作是指供电营业工作中的抄表、电量电费核算、电费收取、电费账务、欠费停限电、电费回收管理指标和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电费回收管理工作按照统一要求、分工协作、责任到人、严格考核的基本原则,坚持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管理,通过管理创新和技术改进,对整个电费回收工作统一操作流程、实行量化监控,强化过程管理,切实提高电费回收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内各市、县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电费回收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省公司营销部:第五条1、负责定期组织分析公司电费回收工作情况,提出提高整体电费回收水平的合理化建议,制定公司电费回收风险防范预案;、贯彻执行上级电费回收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条例;2.3、负责制定、修订全省电费回收管理办法;4、负责公司电费回收指标的分解、下达、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对各单位电费回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协调、检5查和考核;、负责研究和推行新的技术手段,有效提高电费回收效率,降6低电费回收风险;、负责拓展缴费渠道,推进电子化收费业务开展,方便客户缴7费。

省公司财务部:第六条1、负责基层单位电费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的审批;2、负责银行电费账户和电费资金的管理;3、负责电费账务的需求指导、应用推广和检查监督工作;、负责与银行协调电费收费的有关事宜。

4 省公司人力资源部:第七条《江苏省电力公司基层单位及按照根据本办法形成的考核结果,负责提出各基层单位企业负责,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指标考核办法》人和企业工资具体的奖励方案和表彰奖励意见。

地市公司营销部:第八条、负责定期组织分析公司电费回收状况,牵头组织公司相关部1门及营销各中心制定公司电费回收风险防范预案;、负责审核公司电费回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上报批准;2.3、负责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及营销各中心落实电费回收工作相关措施,确保各类指标的完成;4、负责电费回收管理工作质量的检查考核;、确保营销系统及银行数据传递的畅通,保证数据及时、准确5地发送和接收。

供电处电费回收管理办法

供电处电费回收管理办法

供电处电费回收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加强直供电费回收,确保实现直供电费回收率100%,切实调动全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按照现代企业的管理机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直供电费(不含吴河农村电费)回收管理(一)、基本原则1.直供电费无特殊原因,一律在次月十日前将上月电费100%回收。

2.直供电费按用户分摊落实到个人,当月电费回收率与考核工资挂钩。

3.电费催收负责人有权按规定程序(停电通知书)对拖欠电费的用户采取停电措施。

4.月度电费回收率只惩不奖,年度电费回收率超过100%后才给予奖励。

(二)、电费催收负责人用户划分根据用户收费情况及电费催收人员特点,划分如下:5.鑫源铁合金厂、长远铁合金有限公司由卢尚海负责。

6.宏源锰业公司、洪雅兴兴钢厂、七O三电视台、川渝选冶有限公司、王村钢厂、中和咀农村、顺发钢厂、关帝农村由熊华远负责。

7.峨雅水泥厂、雅峨纸厂由王梅负责。

8.花溪煤矿、高庙工区、高庙邮政、高庙电信、高庙移动、王关取水口、桃源下网由王忠琼负责。

9.八四一煤矿、长田坎煤矿、李河钢厂(林)由李毅功负责。

(三)奖惩细则1.当月所负责电费总回收率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考核工资5元。

2. 全年所负责电费总回收率达到100%时,分月所扣考核工资的50%退还本人。

3. 全年所负责电费总回收率达不到100%时,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相应将分月所扣考核工资的退还比例降低10%,总回收率低于95%时,分月所扣考核工资不退还本人。

4.全年所负责电费总回收率超过100%时,每超过一个百分点,相应将分月所扣考核工资的退还比例升高10%,总回收率超过105%时,分月所扣考核工资全部退还本人。

同时根据用户电费催收难度给予不同奖励,差距在2—3倍内。

二、吴河农村电费(含大木沟等7户煤矿)回收管理由于吴河农村电费回收供电班已向厂承包,因此具体管理办法如下:1.吴河农村电费按用户分摊落实到个人,当月电费回收率与考核工资挂钩,作为风险抵押。

电费回收实施办法

电费回收实施办法

电费回收实施办法电费回收实施办法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201某年电费回收工作实施办法为加强电费回收管理工作,推进电费回收工作的开展,有效控制电费回收风险,确保完成电费回收工作目标,根据乐电司【201某】77号文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电费回收工作领导小组电费回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电费回收工作的开展,确保完成电费回收目标任务,负责电费回收工作的考核和管理。

组长:姜荣军副组长:刘绍轩黄英丁沪渝文敏成员:卢尚海王梅黄国勤肖艳伍大权杨勇刘方博王云贵徐和林张晓鹏刘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卢尚海二、201某年电费回收工作目标1、全年指标值:当年电费回收率100%;年末应收电费余额为零;预收电费比例≥60%。

2、指标分解:⑴营销科管辖的直供电费回收:当月电费回收率100%;预收电费金额≥应收电费2022年(月)末应收电费余额为零。

⑵农电科管辖的直供电费回收:当月电费次月回收95%以上;年度电费回收率100%,年末应收电费余额为零。

⑶应收眉山电力公司电费回收:由营销科负责,当月电费次月回收100%;年度电费回收率100%,年末应收电费余额为零。

3、目标考核:⑴考核时间点为年(月)末最后一天。

⑵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的部门,在年度绩效考核时给予电费回收奖励。

⑶未完成年度目标的,取消责任部门电费回收奖,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⑷未完成年度目标的部门和相关人员,取消当年评选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资格。

⑸每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每月的绩效考核。

三、201某年电费回收工作主要措施1、严格实行电费回收“说清楚”和“问责制”。

当月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应在次月3日前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说清楚电费回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措施。

2、加强同直供工商用户的联系,及时了解用户的经营状况和信用情况,特别是重点关注属于国家调控的行业,及时足额的收回电费,有效控制电费回收风险。

3、扩大预收费用户范围,对容许欠费用电的用户,需用户申请,报经公司分管经营的领导审核,电费回收工作小组组长审批,并按《供用电营业规则》规定收取欠费滞纳金。

开平供电局2008年电费回收工作考核指标及办法

开平供电局2008年电费回收工作考核指标及办法

开平供电局2008年电费回收工作考核指标及办法市场及客户服务部1、目的为加强电费回收工作管理,进一步明确电费回收岗位责任,确保完成广东电网公司及江门供电局下达的电费回收任务,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指标及办法。

2、适用范围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开平供电局及配电营业部、农电管理总所在电力销售环节中对电费回收全过程的管理。

3、相关文件3.1《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及广东电网公司有关规定。

3.2《广东电网公司电费回收管理办法》(广电营[2007]63号)3.3《江门供电局2007年度电费回收管理实施(考核)细则》(江电市[2007]72号)4、定义4.1 “电费”是指局电力销售的总收入,包括电价电费及国家或省规定随电价加收的费用。

4.2欠费是指自发出交纳电费通知单之日起计,第八天起仍未收到的应收电费。

4.3“电费回收率”包括:(1)“当月电费回收率”是指当期实收电费(不含收回的当年新欠及历年旧欠电费的部分)与该期应收电费之百分比;(2)“当年电费回收率”指考核期内财务达帐电费(不含收回的历年旧欠电费)与当年度应收电费之百分比;费余额之百分比。

4.4年度电费余额是指财务结算年度内当年度及历年未收回的电费总额。

4.5年度电费余额考核指标=前11个月应收电费余额算术平均值×0.4 +年末应收电费余额×0.6。

4.6 2008年度局对配电营业部、农电管理总所电费回收工作,按三个指标进行考核:年度电费余额、当年电费回收率、旧欠电费回收率三个指标。

三个指标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5、管理原则开平供电局对辖下配电营业部、农电管理总所的电费回收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执行“谁售电谁收费,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原则。

6、管理职责6.1职责与分工6.1.1市场及客户服务部是电费回收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电力销售环节中电费回收全过程的统计、审核、监督管理,也是电费回收工作中法律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19年电费回收奖惩方案的实施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19年电费回收奖惩方案的实施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19年电费回收奖惩方案的实施为了进一步提高青海省电力公司的电费回收率,有效控制欠费风险,我们制定了以下奖惩方案,以推动电费的及时回收并鼓励用户按时缴纳电费。

一、奖励措施:1.优质用户奖励:对按时缴纳电费并保持良好还款记录的用户,我们将根据电费缴纳金额的大小,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奖励形式包括电费抵扣、折扣购电、积分兑换等。

2.建立信用档案奖励:对连续12个月按时缴纳电费的用户,我们将为其建立信用档案,享受信用评级提升及相关金融服务。

3.宣传奖励:对积极宣传电费回收的用户,我们将通过抽奖的方式进行激励,赠送实物奖品或提供优惠服务。

二、惩罚措施:1.逾期缴费罚金: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电费的用户,根据逾期天数和欠费金额,按照一定比例收取罚金。

罚金将在下月电费中一并收取。

2.限制用电措施:对长期拖欠电费的用户,我们将通过限制用电的方式进行惩罚,直至用户缴清欠费为止。

3.定期公示欠费名单:定期公示拖欠电费较多的用户名单,以营造良好的缴费氛围,同时警示其他用户及时缴纳电费。

三、实施方式:1.建立完善的电费回收管理系统,实现电费缴纳、记录、奖惩等功能的自动化和信息化。

2.加强与金融机构、社会信用机构的合作,对用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提高欠费预警能力。

3.组织开展电费回收宣传活动,提高用户的电费缴纳意识和主动性。

4.建立多方沟通渠道,及时了解用户的问题和困难,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解决方案。

通过以上奖惩方案的实施,我们相信可以有效提高青海省电力公司的电费回收率,减少欠费风险,确保电力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同时,我们也希望能够与用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

公司电热费回收考核办法

公司电热费回收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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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电热费回收考核计算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1
2
3
4
5
...
合计
申报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含税销售收入
特殊影响因素
年度应收账款回收
平均月度回 考核回
奖励
上年末余额 本年末余额 本年累计 本年12月 上年12月 陈欠 其他特殊因素 本年考核应收 本年实收 年度回收率 收率 收率 基本奖励 超额奖励 奖励总额
3.3 奖罚分明,重点奖励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
4 职责
4.1 营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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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协调电热费回收工作,完善考核与激励机制, 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各单位回 收情况,组织年度考核。 4.2 财务部
负责根据本办法对各单位电热费回收工作完成情况 进行复核。 4.3 人资部
协助营销部提出考核意见,按公司决策程序批准后执 行。 4.4 各单位
励,应收热费部分按照本年实收热费总额的0.15‰计算 奖励。
电费基本奖励=本年实收电费总额×0.03‰。 热费基本奖励=本年实收热费总额×0.15‰。 6.2 超额奖励 考核回收率达到99%的单位,享受超额奖励,按照超 收部分的2‰计算。 超额奖励=本年实收电热费总额×(考核回收率 -99%)×2‰。 6.3 处罚 本年考核回收率低于96%的单位接受处罚: 处罚额=本年电热费总额×(96%-考核回收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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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考核兑现 在集团公司对公司考核兑现后,公司依据集团的考
核结果对所属单位进行考核兑现。
7 程序 每年2月20日前,各单位根据电热费回收实际工作情

电费回收奖惩方案

电费回收奖惩方案

电费回收奖惩方案方案一电费回收奖惩方案背景、目的和意义:嘿,朋友们!咱来说说这电费回收的事儿。

如今啊,电费回收可成了个头疼的问题。

有些用户老是拖着不交电费,这可给咱们电力公司的运营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咱们制定这个电费回收奖惩方案,目的就是要提高电费的回收效率,让每一笔电费都能及时到账。

这意义可重大啦,不仅能保证公司有稳定的资金流,还能让咱们的电力服务更顺畅,大家说是不是?具体目标:咱们得定下几个明确的小目标。

首先,争取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把电费回收率提高到 95%以上。

其次,把欠费的平均时长缩短到 10 天以内。

最后,让客户对电费回收工作的满意度达到 85%以上。

现状分析:内部情况:咱们内部的催费流程还不够优化,有些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也不太够,对欠费用户的跟踪不及时。

外部情况:部分用户可能经济上真有困难,没法按时交;还有些用户纯粹是没有缴费意识,觉得能拖就拖。

具体方案内容:1. 对于按时缴费的用户,咱给他们弄个积分系统,积分能换小礼品或者电费优惠券。

比如说,连续三个月按时缴费,送个小风扇怎么样?2. 对那些欠费的用户,超过一定期限就开始发短信提醒,再不行就打电话催。

电话催还不理?那就上门拜访,当面聊聊。

3. 给工作人员也定指标,回收任务完成得好的,有奖金;完不成的,扣绩效。

4. 定期搞个电费缴费宣传活动,给用户讲讲及时缴费的重要性,还有欠费的后果。

风险评估与应对:风险一:用户反感催费方式,觉得咱骚扰他们。

应对措施:规范催费的话术和频率,做到礼貌、有效。

风险二:工作人员为了完成指标,可能会采取不正当手段。

应对措施:加强监督,发现违规严肃处理。

效果评估:评估指标:电费回收率、欠费平均时长、客户满意度。

评估时间:每月末进行一次小结,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评估。

评估方法:通过系统数据统计、用户问卷调查等方式。

怎么样,这个方案大家觉得靠谱不?方案二电费回收奖惩方案背景、目的和意义:亲人们呐!电费回收这事儿可太重要啦!你想啊,咱们供电公司辛辛苦苦发了电,要是电费收不回来,那还怎么继续服务大家,怎么保障电力的稳定供应呢?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咱们得搞个电费回收奖惩方案。

供电公司电费抄核收考核实施细则

供电公司电费抄核收考核实施细则

供电公司电费抄核收考核实施细则本文是一份供电公司电费抄核收考核实施细则,旨在规范抄表、核算、收费管理工作,促进管理工作的标准化。

文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部门职责,第二部分则详细说明了考核内容和方法。

第一部分中,市场营销部是电价执行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政府及XXX有关电价、电费的法规和政策,负责编制电费抄核收考核办法。

供电所是政府电价文件执行、电费抄核收工作的实施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所属营业所对客户电价执行、电费抄核收考核工作自检自查工作,供电辖区内的电费抄核收实施具体工作,以及电费资金财务对账、到账确认工作。

第二部分中,电价执行的考核主要包括对专变用户和台区用户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发现差错要求整改,不按时限整改的每户扣供电所月绩效1分。

在业扩办理过程中,如果因违法国家、行业法规,被审计或稽查发现要求追退补电费的,扣业扩业务办理部门月绩效1分。

电能表实抄率的考核主要包括抄表周期、实抄率、异常情况的记录和汇报等。

要求电表实抄率100%,每年3月份之前在户表电表附近张贴抄表单,抄表单要求填写用户号和抄表例日时间。

对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功率因素调整电费的用户,要求抄有功表码和无功表码,对实行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大工业用户,要求加抄电表最大需量值。

未按抄表周期抄读有功表码、无功表码、最大需量值,或未将抄表数据如实录入营销系统的,发现1次扣供电所月绩效1分。

如果在抄表周期时估抄或漏抄,每1户扣供电所月度绩效评1分。

如果在抄表周期台区总表存在估抄、漏抄,或与对应台区居民用户不在同一日抄表的,每次扣供电所月度绩效1分。

5、新增客户要求在装表接电后的一个月内进行现场抄表,并在营销系统中建档录入抄表数据。

如果一个月内未完成,责任部门将每户扣除月度绩效1分。

6、在台区抄表发行电费后,必须将当期电费三公开单张贴在台区三公开栏处。

如果在台区三公开栏处未张贴当期电费三公开单,责任供电所将每台区扣除月度绩效1分。

三)抄表差错1、如果抄表员未按例日抄表,每户或每台区总表将扣除供电所月度绩效1分。

供电所电费回收制度

供电所电费回收制度
《供电所电费回收制度》
xx年xx月xx日
contents
目录
• 制度总则 • 电费回收管理 • 电费催收制度 • 电费缴费制度 • 制度附则
01
制度总则
目的与背景
目的
为规范供电所电费回收管理,确保电费及 时足额回收,降低供电所经营风险,特制 定本制度。
VS
பைடு நூலகம்背景
随着电力市场的不断发展,电费回收问题 越来越受到供电所的关注。为了提高电费 回收率,降低经营风险,供电所需要制定 完善的电费回收制度。
明确告知
清晰地告诉用户电费金额和缴费期限,让用户了 解自己的义务。
强化威慑
对于恶意拖欠的用户,可以适当强化威慑力,如 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等。
催收考核与奖惩
考核指标
制定催收工作的考核指标,如回收率、催缴次数等。
奖励制度
对于表现优秀的催收员,给予相应的奖励,激励员工积极性。
惩罚制度
对于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催收员,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扣工资、降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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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考核与奖惩
01
考核制度
供电所对电费回收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回收率、催缴成
功率、停电次数等指标。
02
奖励制度
对于在电费回收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和团队,供电所给予相应的奖
励和表彰,激励员工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
03
惩罚制度
对于在电费回收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的员工和团队,供电所给予相应
的惩罚,如扣发奖金、调离岗位等,以强化员工对工作的重视程度。
实施日期与生效时间
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所有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
生效时间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之前与此制度相抵触的内容以本制度为准。

农电电费回收集中考核办法

农电电费回收集中考核办法

附件:农电电费回收集中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电电费回收管理,落实电费回收责任,防范电费风险,促进电费回收,结合农电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局直管直供农村供电所,代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1.当月应收电费;指本月内发行的电费金额(以农电营销系统数据为准);2.当月实收电费;指当月发行电费中回收的电费金额(不含当月预交电费、收回其他月份电费、其他电费收入);3.当月集中电费=当月各单位农电结算中心电费账户实收金额(以农电结算中心提供数据为准);4.本年累计集中回收率=本年累计集中电费/本年累计应收电费×100%;5.本年累计集中回收欠费率=本年累计应收电费-本年累计集中电费/本年累计应收电费×100%;6.本年累计回收率=本年累计实收电费/本年累计应收电费×100%。

7.电费结零是指本年累计应收电费=本年累计实收电费。

8.陈欠电费,指非本年欠费;一年内陈欠电费,指欠费时间在一年度内欠费;二年及以上陈欠电费,指欠费时间超过两年及以上年度。

第四条每月农电电费回收、陈欠电费回收考核的截至时间为每月29日(2月份为27日),当年电费每月考核累计集中回收率,陈欠电费按下达的计划回收考核,本年累计集中回收电费统计时间为上月30日(2月份为28日)起至本月29日(2月份为27日)回收并上解的电费,陈欠电费统计时间为上月30日起至本月29日回收陈欠电费(陈欠电费从每年3月起下达回收计划)。

第五条每月累计集中回收率必须完成百分之百,每月农电营销系统累计电费回收率必须完成99.5%,陈欠电费按下达回收计划完成。

第二章考核规定第六条市局对当年农电电费和农电陈欠电费的回收实行按月考核,按月兑现;与各单位业务承揽费和管理费用挂钩,陈欠电费回收目标的部分奖励列入业务承揽费,年终兑现。

第七条月电费回收考核1.每月考核累计集中回收率,每月累计集中回收率完成的单位不扣罚、不奖励,未完成的单位1—3月按累计集中回收欠费率同比例扣拨单位业务承揽费,4—12月按累计集中回收欠费率双倍扣拨单位业务承揽费。

供电所电费回收制度范文(二篇)

供电所电费回收制度范文(二篇)

供电所电费回收制度范文一、背景随着社会发展和电力消费增长,电费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确保电费的回收,供电所制定了电费回收制度,旨在规范收费流程,提高回收效率,保证电费的成本回收和使用合理性。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电费回收制度的内容和实施细则。

二、电费收取流程1. 提前通知供电所在每个月的初旬发布电费回收通知,通知内容包括费用项目、到期时间、缴费方式等。

通知可以通过信函、短信、公告等形式发送给用户,确保用户及时了解到电费回收的相关信息。

2. 电费发票开具用户在缴费时,供电所必须开具电费发票,并在发票上标明该用户的户号、电费周期、金额等详细信息。

发票可以通过纸质形式或电子形式发送给用户,确保用户有合法有效的缴费凭据。

3. 缴费方式多样化为了方便用户缴费,供电所提供多种缴费方式,包括线下缴费、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

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便捷的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4. 缴费提醒供电所会提前向用户发送缴费提醒短信或电话,告知用户缴费的时间和金额,以防止用户忘记缴费或延迟缴费。

此外,供电所还会提供网上查询系统,用户可以随时查询自己的电费余额和缴费记录。

5. 定期回访供电所定期回访用户,了解用户对电费回收制度的满意度和建议意见,以进一步完善回收流程和服务质量。

三、违约处罚措施1. 缴费超期罚息用户未能按时缴纳电费的,供电所将按照规定的罚息比例收取滞纳金,并在下一个电费周期中一并计入账单中。

滞纳金额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执行。

2. 限制用电对于长期拖欠电费的用户,供电所有权对其进行限制用电措施,包括降低供电电流、断电等。

限制用电的具体措施和时长由供电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并及时通知用户。

3. 诉讼追缴对于恶意逃避电费的用户,供电所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缴电费。

在诉讼过程中,供电所将与相关部门合作,通过法律手段追缴欠费并要求支付相关的诉讼费用。

四、电费使用监督机制1. 审计监督供电所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电费使用监督的审计工作,审计范围包括电费使用合规性、成本支出合理性、财务报表准确性等方面,以确保电费的合理使用和回收。

XX县电业公司电费回收及传递管理考核办法

XX县电业公司电费回收及传递管理考核办法

XX县电业公司电费回收及传递管理考核办法为加强电费回收和规范化管理流,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及有关要求,归口、规范管理行为,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明确职责、要求、方法、时限、任务,特制定电费回收及传递管理考核办法。

一、明确职责应收电费的管理、考核、部门:市场营销部是公司应收电费的第一责任部门,同时又是供电所应收电费的统计考核部门,负责各供电所应收电费、实收电费、未收电费的双结零认定工作;纪检监察部、农电工作部、审计部、财务部是电费回收的监督督促管理部门,负责应收电费、实收电费、未收电费、双结零监督督促清交电费的审核管理工作。

二、电费结零电费结零是用户与责任人结零,责任人与供电所结零,供电所与公司结零,各交费环节按公司规定时间交清当月电费视为电费结零。

三、管理与要求1.各供电所应按时到市场营销部领取当月电费票据,及时安排当月的电费回收工作,当月电费各供电所必须在二十七日前上交85%,二十八日上交95%,月底全部结清,向公司汇出的每笔电费要及时到市场营销部登记。

未登记视为未交电费。

2.市场营销部设电费结算回收会计和电费回收统计员,并设全县电费总账和各供电所电费专账,各供电所必须设电费总账,分台区和分责任人电费专账,市场营销部每月按时上报公司经理、书记、专员、主管副经理、主管财务总工及财务部,与公司财务部每月核对后的《电费(交)汇款登记表》(附表一)和《供电所欠费情况表》(附表二)作为供电所对公司电费是否结零的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

3.各供电所每月2日向市场营销部上报上月《供电所应收费双结零明细表》(附表三),逾期不报者处罚供电所所长及核算员各100元,上报不实者处罚核算员200元。

市场营销部负责审核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在每月3日前汇总上报公司主管营销、财务负责人和财务部,作为电费责任人对供电所电费结零和供电所对公司结零的一个依据。

4.各供电所每月5日前向公司财务部、审计部上报上月经所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资产负责表》(附表四),逾期不报者处罚供电所所长及核算员各100元,上报不实者处罚核算员100元。

电费回收工作方案兴义万峰

电费回收工作方案兴义万峰

电费回收工作方案兴义万峰为了完成电费回收指标,保证供电所创一流班组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大户当月电费回收考核办法(专变客户,并以江北供电局农电中心财务到帐数据为准)1、连续三个月综合电费回收率低于99%,抄收人员扣200元。

2、全年综合电费回收率必须达到100%,未达到者扣1000元,并不予评选任何先进。

二、小户当月电费回收考核办法1、电费回收实行每月考核,以每个台区承包人所负责的台区为考核单位,考核时间小户以当月20日到帐为准,余票25日结清帐。

回收率达不到100%,按每张发票计扣10元(除地区性开发外)。

2、全年综合电费回收率必须达到100%,未完成者,台区承包人扣500元,并不予评选任何先进。

三、当月小户电费回收奖励办法1、电费回收实行累计奖励办法,台区承包人所按责任划分的台区,凡当月电费在20日完清回收率达到100%,奖50元人。

2、全年设立年度奖,凡每年度综合电费回收达到100%奖励500元/人。

四、旧欠电费回收奖惩办法(一)、陈欠电费回收依照“重奖轻罚”的原因则进行奖惩。

(二)、陈欠电费帐务的清理1、成立陈欠电费清算小组,加强陈电费帐务清理工作。

2、按清理准确下结论后的陈欠电费金额进行奖励。

陈欠电费回收金额按5%奖励;3.对未按计划完成的陈欠电费清理工作,每户按上述奖励方案的%给予扣奖。

4.同时按回收的陈欠电费的0.5‰奖励给陈欠电费帐务清理人员。

(三)、陈欠电费回收协议的签订1.抄收班积极开展陈欠电费回收协议的签订工作;2.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陈欠电费还款协议。

3.签订协议完全未履行的,除退还奖励外,并罚款元。

(四)、陈欠电费的回收1.陈欠电费回收按帐龄、大小户的不同进行如下奖励。

一年期的陈欠电费,小户按回收电费金额的2%给予奖励。

大户按回收金额的0.5%给予奖励。

两年期及以上的陈欠电费,小户按回收电费金额的4%给予奖励;大户按回收电费金额的1%给予奖励。

2.未完成陈欠电费回收任务的处罚陈欠电费回收须达到年初下达的任务,否则,对小户陈欠电费按未完成任务的陈欠电费金额的0.5%给予罚款;对大户陈欠电费按未完成任务的陈欠电费金额的0.3%,给予罚款。

电费回收分析制度

电费回收分析制度

电费回收分析制度
为了规范化管理,对从事的电费回收工作进行专业化分析,使电费回收工作达到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产生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费回收分析活动组织机构
组长:
组员:
组织部门及负责人:
二、电费回收分析活动的主要内容
供电局月度应收电费、实收电费以及电费回收率。

供电公司月度应收电费、实收电费以及电费回收率。

欠费分析。

供电局预收电费及占当月应收比例。

供电公司预收电费及占当月应收比例。

以上各项同年初经济指标相比较。

三、电费回收分析活动程序
1、由电费中心公布月度电费回收及预收电费情况。

2、由电费中心初步分析月度电费欠费情况。

3、相关责任班组汇报电费回收及预收电费以及欠费
情况。

4、分管营销局长综合分析全局电费回收情况。

5、相关责任部门、班组分析,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6、电费中心提出意见建议,相关人员发言。

7、分管营销局长总结分析,提出建议、安排。

四、记录、报告的产生
由电费中心随分析会产生记录,然后整理,做出分析报告,下发相关责任班组。

五、电费回收分析活动要保质按时进行,否则,局绩效考评委将在考评中进行考核。

六、电费回收分析活动的具体时间
分月度、季度、年度进行,上月分析在次月第二周周一下午,如有特殊情况由电费中心另行通知。

二0一0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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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中心2010年电费回收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促进电费回收,坚决贯彻落实省公司“电费回收是一把手工程、是营销领域的第一工作,电费一分钱也不能欠、电费回收一票否决”的“四个一”要求,强化预警机制,强化奖惩措施,坚持电费风险管理,积极应对电费回收外部复杂环境,营造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电费回收良好氛围,确保电费可控、在控、能控。

为全面完成2010年电费回收工作目标任务,现按照省公司、市局要求,制定我中心2010年度电费回收目标责任体系。

第二章责任体系1、为加强电费回收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市局要求,中心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书记和主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电费回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班,大客户班长担任班长,班组成员由大客户经理组成,负责电费回收工作的日常管理,中心其他班组全面配合电费回收相关工作。

(1)领导小组职责:建立健全电费回收责任体系,明确电费回收目标,审核中心电费回收考核办法;定期召开电费回收领导小组会议,协调、处理电费回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电费回收工作进行考核;及时向政府及上级部门汇报电费回收动态,争取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积极改善电费回收内外环境。

(2)工作班职责:负责电费回收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电费回收责任体系;分解电费回收工作目标,制定电费回收考核办法;提出电费回收工作建议以及月度和年度电费回收考核意见;检查、督促电费回收措施的贯彻落实;收集、汇报电费回收动态;总结、推广电费回收经验;协助服务大客户用电业务等问题。

(3)营业班职责:负责为大客户班管辖的所有用户业扩、用电变更业务提供VIP绿色通道,在制度允许的情况下优先办理大客户业务,简化大客户业务办理手续,提高业扩工程办理效率;定期开展用户安全用电检查,与大客户班一起为用户提供安全用电、生产用电服务,及时解决用户用电问题;在市局的指导下,与大客户签订各类用电合同、协议,收集用户用电档案,定期开展用电情况核查,与大客户班一起开展用户用电情况调查。

(4)95598班职责:配合大客户班开展用户生日、节日问候;配合大客户班开展电费短信催收;协助大客户班开展重要客户差异化服务(5)综合办职责:确保电费回收车辆安排,保障电费回收后勤工作;提供电费回收相关工器具;协助大客户班开展重要客户差异化服务。

2、实行中心领导分户联系、责任督导制度为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给电费回收工作带来的影响,及时化解电费回收工作中发生的矛盾,努力营造良好的电费回收工作氛围,广泛传递社会各界按时足额缴费的诚信意识,建立以大客户经理为直接责任人,中心领导为督导责任人的督导制度,对中心所辖10家大客户的电费回收全面实施责任督导。

2010年中心大客户电费回收责任督导一览表3、建立日、月结合的分析、预警、报告制度针对上月电费收取情况以及大客户经理掌握的客户生产、资金周转等客户信息,大客户班应对本月电费回收形势进行分析与预警,每月25日开始,结合市局电费回收预警期,大客户经理应每日对所负责的客户生产经营状况、电费资金准备动态进行了解、掌握,分析电费回收风险,及时汇报电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如实做好记录,对存在的重点、难点客户及时反馈给中心领导小组,研究并制定相应对策,及时修订并启动电费回收预警预案,每日报告电费回收工作中的重大事件。

规范停电催收行为。

部门和班组负责协调解决电费回收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困难,建立电费回收风险预警预案。

加强与客户、政府的沟通与联系,努力创造客户信任、政府支持、社会满意的和谐的电费回收环境。

第三章工作目标及考核原则第一条电费回收工作目标:一、当年电费回收月度结零。

二、年度新型电费结算方式比例达到市局指标。

三、年度承兑汇票总额完成市局指标。

第二条电费回收采取月度、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当年电费、新型电费结算方式、承兑汇票比例指标完成情况与电费回收奖挂钩,按月、年兑现。

各项工作完成及指标考核结果以市局对中心的任务完成情况考核通报为准。

第三条考核对象:客户服务中心全体营销人员第四条月度考核⒈统计考核时点:每月月末日24点。

⒉当月电费回收率=(当月实收电费-当月预收电费净增额)/(当月应收电费)×100%。

3.新型电费结算方式电费比例。

4.承兑汇票月度实收总额。

第五条年度考核⒈统计考核时点:每年年末日24点。

2.当年累计电费回收率=(当年累计实收电费-当年预收电费净增额)/(当年应收电费)×100%。

3.新型电费结算方式电费比例。

4.承兑汇票年度实收总额。

第六条考核来源:市局下拨的电费回收月奖、年度奖、电费回收补奖、其他根据电费回收完成情况下拨的非评选类奖励。

第七条考核原则:按照中心统筹、倾斜一线工作人员、兼顾后勤相关人员的原则进行奖金分配,按照同奖同罚的原则进行扣罚考核。

第八条奖惩细则:为突出电费回收保量提质目标,强化电费回收过程管理,提高收费人员工作积极性,将电费回收奖分为“电费回收激励奖”和“电费回收责任奖”,以承担的电费回收责任为分配依据,鼓励电费回收提质。

先进行电费回收激励奖励,剩余电费回收奖金再进行电费回收责任奖励。

同时突出直接责任考核,突出连带责任考核,对工作质量与工作结果进行考核。

第四章奖励与考核一、月奖分配方案。

1、激励奖:月度电费回收率达到100%时对以下工作进行激励奖励:1.1、抄表后2-4天内完成电费回收任务的,按户奖励直接责任人200-100元,督导责任人减半奖励。

1.2、当月承兑汇票总额在市局月度分解指标内,当月承兑汇票比例较上月下降10%以上或连续3个月承兑汇票比例为0的,按户奖励直接责任人100元,督导责任人减半奖励。

1.3、当月新型电费结算方式比例达到市局指标的,奖励电费回收领导小组人均100元。

1.4、推广一户实施购电制用户,每户奖励500元平均分配至推广参与人员。

1.5、其他为电费回收做出特别贡献的,提请中心办公会议奖励。

2、责任奖:电费回收激励奖励完成后的剩余电费回收奖金进行电费回收责任奖励:2.1责任奖50%分配至电费回收领导小组,电费回收领导小组按以下系数进行分配:中心主任1.4,中心书记、主管副主任1.3,大客户班长1.2,大客户副班长1.1,大客户经理1.0.2.2责任奖30%分配至营业班,12%分配至综合办,8%分配至95598班。

班组内的分配方案由各班组制定报综合办备案。

二、年度奖金分配方案。

1、激励奖:当年电费回收率达到100%时对以下工作进行激励奖励:1.1、全年承兑汇票总额完成市局指标,奖励电费回收领导小组人均300元。

1.2、全年新型电费结算方式比例达到市局指标的,奖励电费回收领导小组人均200元。

1.3、其他为电费回收做出特别贡献的,提请中心办公会议奖励。

2、责任奖:电费回收激励奖励完成后的剩余电费回收奖金进行电费回收责任奖励:2.1责任奖50%分配至电费回收领导小组,电费回收领导小组按以下系数进行分配:中心主任1.4,中心书记、主管副主任1.3,大客户班长1.2,大客户副班长1.1,大客户经理1.0.2.2责任奖30%分配至营业班,12%分配至综合办,8%分配至95598班。

班组内的分配方案由各班组制定报综合办备案。

三、月度扣罚方案。

1、工作考核:存在以下工作不到位情况,但中心未被市局考核的。

1.1、月末24时未完成电费回收任务的,直接责任人不参与激励奖分配且责任奖系数下降0.3,督导责任人责任奖系数下降0.2。

1.2、当月承兑汇票比例较上月上升10%以上的或原100%现金交费用户无故交付承兑汇票的,直接责任人不参与专项激励奖分配且责任奖系数下降0.2,督导责任人责任奖系数下降0.1。

1.3、原执行新型电费结算方式用户无故未执行的,直接责任人不参与激励奖分配且责任奖系数下降0.1,督导责任人责任奖系数下降0.1。

1.4、其他需要考核的情况,提请中心办公会议考核。

2、月度工作未完成被市局考核的,扣罚金额按奖励比例、系数同等扣罚,有直接责任人及督导人的,直接责任人扣罚系数上升0.5,督导人扣罚系数上升0.3。

奖金不足扣罚的从绩效工资中扣罚。

2.1、连续2个月月度电费回收率未完成目标被市局考核的,直接责任人下岗一个月,督导责任人、大客户班长季度绩效工资全扣。

2.2、连续3个月月度电费回收率未完成目标被市局考核的,大客户班长撤职。

四、年度扣罚方案:年度工作未完成被市局考核的,扣罚金额按奖励比例、系数同等扣罚。

奖金不足扣罚的从绩效工资中扣罚。

其他处罚按省公司新欠电费责任追究制度及市局相关办法考核。

五、如年度市局返还部分月度扣罚,按中心实际扣罚情况返还到人。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在电费回收考核时予以调整考核:1、企业依法破产,法院宣告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前所欠电费只考核当月电费回收率;不列入次月的考核,但仍列入年度考核。

进入法律诉讼程序的企业欠费可不列入年度考核。

2、根据每年春节期间电费回收任务的历史完成情况以及一些不能预计的因素要求对考核时间予以一定调整的。

3、其他特殊因素需要调整考核的。

应对以上要求调整因素写出详细书面报告,经中心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方可执行生效。

第五章考核流程第一条大客户班根据本办法每月5日向中心提供上月的电费回收考核数据,交中心办公会议确定考核。

第二条电费回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结果后,交综合办兑现考核。

第六章其它第一条对于在奖金计算期间,新进或调离的员工,奖金按其考核期内实际在岗时间发放。

第二条违章下岗人员下岗期内不享受电费回收奖。

第三条本办法如与市局相关规定冲突的,按市局规定执行,其他未明确的由中心办公会议明确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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