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性违章 指挥性违 装置性违 管理性违
反违章教育
违章的定义及分类
违章分类:
3、行为性违章又分为作业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 1)作业性违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 、控股股东、公司及本单位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及反事 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按照不 良传统,随心所欲的进行生产或施工活动的一切不安全行 为。作业性违章的主体是直接作业人员和作业负责人。 2)指挥性违章是指生产各级领导、工作票签发人、工 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行业 、技术规程、标准、条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 与指挥的行为。指挥性违章的主体是生产指挥人员,包括 各级领导、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
违章积分管理
根据违章种类(行为违章、装置违章、管理违章)和违 章性质(严重违章、较严重违章、一般违章)对违章进行 积分,实行分级管理,并作为安全考核和评先的依据。对 违章扣分实行累积、跟踪考核,在一个积分周期内积分达 到一定分值时,给予当事人离岗培训、降岗级或内部待岗 等处理。
违章积分管理
1.严重违章行为一次记3分,并连带专业第一责任人2分, 部门分管副主任1分、部门主任 0.5 分;较严重违章行为 一次记2分,并连带专业第一责任人1分,部门分管副主任、 部门主任各 0.5 分;一般性违章行为一次记 1 分。
反行为性违章安全管理要求: 1.各级管理人员要了解掌握以上作业性违章者的心理 状态,及时进行教育和监督。 2.各部门、班组,结合工作性质,制定出各部门、班 组的作业性违章范例,组织学习,并纳入每年安规考试 内容。 3.反作业性违章,实行分层负责,逐级考核,一层保 一层,一层考核一层,每一层都有人负责。
7.反违章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违章者及其上级主 管领导和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对监督监护、检查验收、 教育培训等工作不到位的责任人和部门进行连责考核。
违章的类型及主要表现
违章行为:指违反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违反原电力工业部和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有关规程、南方电网公司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违反各单位为确保电网、人身、设备安全和保证生产正常进行而制订颁发的各种规章制度的行为。
固守旧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工作行为和状况称习惯性违章。
按违章等级分类,分为恶性违章、严重违章、一般违章;按违章类别分类,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违章等级恶性违章:指违章性质恶劣,违章行为可能导致人身、电力安全、设备事故的行为。
恶性违章的主要表现详见附录A。
严重违章:指违章行为比较严重,主观违章的意识比较明显,违章行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严重违章的主要表现详见附录B。
一般违章:指恶性、严重违章以外的违章行为。
违章类别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电力建设现场作业中,生产者个人不遵守安全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安全工作规程、设计技术规程、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施工现场安全规范等各项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指挥性违章:指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和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管理性违章:指从事电力生产、电力建设的各级领导者和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认真执行规程制度或借故不执行规程制度和某些规定,不结合本企业、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恶性违章的主要表现A1.在未按要求办理工作票或配电抢修工单许可、延期手续的停电设备上工作。
A2.擅自扩大工作票或配电抢修工单许可范围内的停电设备上工作。
A3.擅自合上隔离开关或拉开接地刀闸(拆除接地线)进行设备检修、试验工作。
A4.无绝缘防护网或跨越架等可靠措施带电跨越电力线路或无限高及防导、地线跳跃的可靠措施带电穿越电力线路。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处罚1。
1 违章是指各项施工生产活动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预防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有可能对人身、机械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现象,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1.2 本处罚制度不仅适用于公司和分公司对项目检查的处罚,同时适用于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和劳务班组的检查处罚。
2 违章行为分为管理性违章、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等. 2.1 管理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2。
2 作业性违章:指在工程施工中,职工个人不遵守工程建设相关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及不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等一切不安全行为,其主要责任是个人;2.3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工程建设相关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其主要责任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管理人员或直接领导;2.4 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乃至施工负责人,违反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其主要责任人是指挥者本人。
3 查处违章的主要原则3.1 反违章坚持重在预防的原则,查禁违章罚款必须遵守本制度,不得随意降低罚款标准,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执法;3.2 对安全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以及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3。
3 施工中制定了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领导不重视,产生的装置性违章演变为指挥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本人,但作为下属,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抵制,也应负同等责任;3.4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发现违章后,均有权向违章人员、现场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二),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4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实施.4.1 现场违章处罚实施连带责任制。
四违
常见典型违章事例一、作业性违章(一)防触电类(1)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2)电气倒闸操作,不填写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3)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4)防误闭锁装置解锁钥匙未按规定保管使用;(5)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安全用具;(6)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不包括GIS等无法进行验电的设备);(7)设备检修不办理工作票或不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8)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期间未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就离开工作现场;(9)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10)使用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11)设备检修,约时停送电;(12)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13)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够或无监护;(14)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无人监护。
(二)防高处坠落类(1)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件上;(2)焊工不使用防火安全带;(3)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4)沿绳索、脚手杆攀爬脚手架、竖井架等;(5)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工作或休息时倚靠栏杆或在栏杆、脚手架上坐立;(6)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属设施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7)搭乘载货吊笼;(8)站在石棉瓦、油毡、苇箔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9)借助栏杆、脚手架、瓷件等非起吊设施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起吊物件;(10)使用未按定期试验合格的登高工具;(11)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进行工作;(12)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13)在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高处作业;(14)登杆前未认真检查爬梯、脚钉是否齐全完好;(15)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16)穿硬底鞋或带铁掌的鞋进行登高作业;(17)冬季高处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
常见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现象汇总
常见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现象汇总一、劳动防护性违章1、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
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
2、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或敞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装束。
进入岗位未穿戴工作服。
3、厂区内未戴安全帽。
佩戴安全帽未系帽带,坐、压安全帽。
4、超过颈根的长发,披发或发辫,而未戴安全帽或不将头发置安全帽内进入现场。
5、工作时有颗粒物或液体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6、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
7、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可靠安全措施。
安全带挂绳太长。
8、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配戴防护面具或耳塞。
9、酸碱作业,未佩戴防护眼睛、防化服、乳胶手套。
10、劳务工操作、搬运、装缷氯化钡等有毒物品过程中,未佩戴防毒口罩、连体服、乳胶手套、防护眼镜。
11、碱液打比重不佩戴橡胶手套、眼镜。
12、取样时未戴防护手套、防护眼睛。
13、进入转化区域不戴3M防毒口罩。
14、配料岗位人员在配置引发剂时未佩戴防毒口罩。
15、酸碱滴定时未佩戴防护眼镜。
16、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不戴手套。
不带验电笔。
使用绝缘等级不够的螺丝刀、钳子等。
17、烧碱车间降膜调节刮刀时,碱尘飞溅,未带护目镜和口罩。
18、烧碱车间片碱班岗位印袋子批号未佩戴口罩。
19、烧碱车间片碱班岗位接料、绑袋子时防护袖套未放置胶手套外面。
20、烧碱车间片碱班岗位接料、绑袋子时裤边放置胶靴内。
21、烧碱车间片碱班岗位码垛时将工作服袖子掀起,胳臂皮肤露在外。
22、噪音超标场合作业时未佩戴耳塞。
23、粉尘区域作业未佩戴防尘口罩。
24、产生汞区域(转化、合成、压缩区域)作业活动未佩戴防汞口罩。
25、操作烘箱、马弗炉等高温设备时未佩戴防高温手套。
26、装卸工在装片碱时不佩带安全带、车辆司机不戴安全带揭、盖篷布。
27、特种车辆检查、加注电水时未佩戴防护眼镜。
二、装置性违章1、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三类严重违章扣分标准
三类严重违章扣分标准
三类严重违章行为包括: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不同的违章行为有不同的扣分标准,以下是一个三类严重违章扣分标准的示例:
1. 作业性违章:
- 不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未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等,扣5 分;
- 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定进行作业,如带电作业、未经许可进入受限空间等,扣10 分;
- 酒后作业或疲劳作业,扣15 分。
2. 装置性违章:
- 安全设施缺失或损坏,如安全门未关闭、消防设备故障等,扣5 分;
- 设备或工具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如电线裸露、工具损坏等,扣10 分;
- 危险区域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或防护措施,扣15 分。
3. 指挥性违章:
- 强令冒险作业或违章指挥,如指挥员工进行危险作业、违反安全规定等,扣20 分;
- 对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扣15 分;
- 未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或交底,扣10 分。
电厂里面的违章现象分为哪四类
电厂里面的违章现象分为哪四类
1
电力行业常见违章行为示例
1
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四类:
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指挥性违章。
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一般可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性
违章。
2
名词解释
2.1
作业性违章
: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
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工程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
违反有关安全的规定而进行的设计,也属于一种违章行为,归为此类)。
2.2
装置性违章:
是指工作现场的装置、设施、环境、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
护用品不符合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2.3
管理性违章:
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
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2.4
指挥性违章
: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
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
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详解七大类“三违”清单!
详解七大类“三违”清单!应急力量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引发事故的两个主要因素。
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则主要体现为“三违”行为。
反“三违”,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是遏制事故发生有效措施。
何为“三违”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
具体包括: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违章作业:主要是指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交接制度等)的作业行为。
具体包括: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
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纪律的行为。
具体包括: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不遵守考勤与休假纪律、生产与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及其他纪律等。
“三违”行为产生的原因1、主观原因。
“三违”行为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如下十种心理:侥幸心理、惰性心理、麻痹心理、逆反心理、逞能心理、凑趣心理、冒险心理、从众心理、无所谓心理、好奇心理。
2、客观原因。
操作者由于对规程、规章制度的规定没有完全理解,对自身行为的危害性意识不到,把错的或偏颇的做法视作对的或全面的,把一些错误的“经验”视作为正常的做法,久而久之形成的行为定式。
“三违”行为的特点1、顽固性。
即表现为多发并且不容纠正的特点。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屡教不改”、“犯了又犯”。
2、潜在性。
即表现为对不安全行为的熟视无睹,习以为常。
不发生事故的时候是“人高艺胆大”,对危险丧失警惕性,出了事故却“后悔莫及”。
3、传染性。
“省力,不出事”的行为容易被效仿。
不良的行为习惯不被根治,必然会传承下去。
电厂反三违管理制度
电厂反“三违”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反“三违”工作,实现反“三违”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全体员工(包括外包单位人员、临时工)反“三违”意识和“三不伤害”能力,牢固树立“违章就是事故”和“反违章是员工基本技能”的观念,确保本质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反“三违”工作,必须做到层层抓、层层保。
个人保班组,班组保部门(单位),部门(单位)保公司。
管理干部和职工要实行“双向”监督。
努力实现“零违章”目标。
3、反违章工作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负责、有人监督、重奖重罚。
各部门(单位)都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报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
4、为加强反“三违”工作的组织领导,维护部成立反“三违”领导小组,负责反“三违”的组织领导工作。
由部门主任任组长,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专业专工组成。
5、各外委项目部都必须成立相应的反“三违”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部的反“三违”工作。
由项目部经理任组长,项目部副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专业专工、安全员组成。
6、本规定适用于维护部反“三违”工作管理。
二、管理职责及总体要求1、反“三违”领导小组的职责:(1)负责组织制订反“三违”管理规定、各类标准、奖惩办法;(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需用人、财、物;(3)统一协调反“三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4)监督检查各外委项目部、班组;(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三违”检查;(6)监督各级生产管理干部杜绝作业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
2、各外委项目部反“三违”小组职责:(1)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部反“三违”实施细则;(2)按照本规定和项目部细则开展反“三违”工作,杜绝各类“三违”现象;(3)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三违”的统计、考核、汇总上报、记录填写、违章档案建立、更新曝光栏等具体工作。
3、对各类“三违”,都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
4、设备维护部、各外委项目部设立两级“三违”曝光栏。
2023年违章作业考核实施细则
生产现场违章作业考核算施细则(讨论稿)为贯彻: “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旳方针, 强化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 使查处违章作业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防止和减少各类人身伤害事故, 营造良好旳安全文明作业气氛, 特制定本实行细则。
1 违章旳分类1. 1 作业性违章: 指在生产作业中, 员工个人不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措施等一切不安全行为, 其重要责任是个人。
1. 2装置性违章: 指工作现场旳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旳一切不安全状态, 其重要责任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旳主管或直接领导。
1.3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直至施工负责人, 违反安全法律、法规、法令和保证人身设备安全旳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旳行为, 其重要责任是指挥者本人。
1.4施工违章:指在施工中, 不遵守文明施工规定旳一切不文明施工行为, 其重要责任者是指挥者、或是管理者、或是操作者。
2 查处违章旳重要原则2. 1反违章要坚持重奖重罚旳原则, 查禁违章罚款必须遵守本实行细则, 不得随意减少罚款原则, 要坚决杜绝“说情风”, 做到实事求是, 严格执“法”。
2. 2不管因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或指挥性违章发生未遂事故均有要同样重视, 将未遂当已遂看待, 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 教育有关负责人并制定对应整改措施和防备措施。
2. 3对安全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规定, 以及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旳施工项目, 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并向有关上级领导汇报。
2.4施工中有了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领导不予以安排, 产生旳装置性违章演变为指挥性违章, 指挥性违章旳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本人, 但作为下属, 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抵制, 也应负同等责任。
2.5对在一种月内反复违章旳人员, 可视情节加倍惩罚, 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违”处罚细则
项目部“三违”处罚条例细则一、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安全施工管理,使违章处罚有章可循,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条例细则。
二、编制依据:本条例细则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为`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本条例细则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二级机构和外协队。
四、具体条例:4.1违章的分类:4.1.1从施工活动的组织与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原因及领导原因来区分,违章可分为行为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三类。
4.1.2从违章本人的安全技术素质和心理、习惯等因素区分,违章可分为习惯性违章和偶然性违章二类。
4.1.3从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个人行为规范要求、思想素质区分,上班时打闹,酒后进入施工现场,随意损坏安全设施等均属违反劳动纪律。
4.2“三违”处罚的主要原则:4.2.1反违章要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查禁违章必须遵守本规定,不得随意降低本标准,杜绝“说情风”,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执法。
4.2.2无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都要和事故同样对待,都要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教育有关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
4.2.3对安全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或无安全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向有关上级领导报告。
4.2.4施工中有了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领导不予安排,产生的装置性违章演变为指挥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本人,但作为下属,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能抵制,也应负同样责任。
4.2.5对因违章而发生事故(含死亡、重伤、恶性未遂、未遂、轻微伤害)的处罚,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4.2.6对在一个季度内重复违章的人员,或重复发生同样的违章行为的人员,可视情节加倍处罚,屡教不改者,停止工作。
由安全部重新组织待岗安全学习。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待岗期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4.3行为性违章:4.3.1行为性违章是指在施工中,不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违反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常见典型习惯性违章141
常见典型习惯性违章一作业性违章1、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2、电气倒闸操作不填写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
3、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
4、防误闭锁装置解锁钥匙未按规定保管使用。
5、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安全用具。
6、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
7、设备检修不办理工作票或不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8、工作负责人开工前不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清楚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带电部位和安全注意事项者。
9、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期间未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就离开工作现场。
10、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11、使用一类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
12、设备检修,约时停送电。
13、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
14、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够或无监护。
15、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
16、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17、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未经漏电保护器。
18、漏电保护器动作后,没有检查分析动作原因,就合闸送电。
19、无资格人员单独巡视高压设备。
20、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件上。
21、焊工不使用防火安全带,不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2、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每天使用前未对脚手架进行检查。
23、沿绳索、脚手杆攀爬脚手架、竖井架等。
24、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
25、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属设施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26、搭乘载货吊笼。
27、站在石棉瓦、油毡、苇箔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
28、借助栏杆、脚手架、瓷件等非起吊设施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起吊物件。
29、使用未经定期试验合格的登高工具。
30、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进行工作。
31、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
发电企业常见各类违章行为汇总
发电企业常见各类违章行为汇总一、作业性违章1、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
2、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
3、闸刀式电源开关带负荷拉闸造成闸刀受损。
4、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5、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未经漏电保护器。
6、潜水泵工作时在潜水泵排水的坑、池内工作或在周围进行清淤、挖土等工作。
7、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熔丝。
8、流动电源箱盘至固定配电盘之间电源线长度大于40m。
9、在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井坑内。
10、在电源盘、电缆周围2m范围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
11、电焊机二次线接头铜芯裸露,未包扎绝缘。
12、酒后登高作业。
13、高处作业时随手抛掷工器具及材料等物件。
14、高处作业时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
15、高处作业时工作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16、高处作业切割、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成高空落物。
17、搭建脚手架无验收牌、无定期检验签名。
18、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
19、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20、上下爬梯或特殊脚手架时,未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就盲目攀登。
21、不按规程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22、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不设明显警告标志,作业完成后未及时恢复。
23、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
24、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梯子最高两档上。
25、站在石棉瓦、油毡、苇席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工作。
26、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件。
27、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
28、非起重人员指挥起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9、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处罚1.1 违章是指各项施工生产活动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预防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有可能对人身、机械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现象,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1.2 本处罚制度不仅适用于公司和分公司对项目检查的处罚,同时适用于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和劳务班组的检查处罚。
2 违章行为分为管理性违章、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等。
2.1 管理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2.2 作业性违章:指在工程施工中,职工个人不遵守工程建设相关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及不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等一切不安全行为,其主要责任是个人; 2.3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工程建设相关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其主要责任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管理人员或直接领导;2.4 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乃至施工负责人,违反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其主要责任人是指挥者本人。
3 查处违章的主要原则3.1 反违章坚持重在预防的原则,查禁违章罚款必须遵守本制度,不得随意降低罚款标准,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执法;3.2 对安全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以及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3.3 施工中制定了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领导不重视,产生的装置性违章演变为指挥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本人,但作为下属,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抵制,也应负同等责任;3.4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发现违章后,均有权向违章人员、现场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二),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4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实施。
“反三违”清单
“反三违”清单什么是“三违”?有哪些具体分类?下面总结好了,这些情况千万要避免!“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
1、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
违章指挥具体包括: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2、违章作业:主要是指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交接制度等)的作业行为。
违章作业具体包括: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
3、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纪律的行为。
违反劳动纪律具体包括: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不遵守考勤与休假纪律、生产与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及其他纪律等。
那么,“三违”行为具体有哪些分类呢?又有哪些具体表现呢?快来了解一下吧。
NO.1 作业性违章1、上岗未出示安全作业证、未佩戴工作证。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厂区内吸烟。
3、酒后上岗。
4、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未取得特种作业证的员工从事(如压力容器、起重、液氯充装、气割、电焊)等特种作业。
6、司机无特种车辆作业证开叉车、铲车。
7、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开始检修。
8、清洗置换不合格进行检修作业9、与系统未断开进行检修作业10、在未泄压的情况下进行拆卸法兰、阀门。
11、设备管线未置换、置换、吹扫。
12、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启用。
13、进行检维修作业时,未关闭设备电源、水源及其它能源供应,释放残余能量,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14、人员随意穿越警戒区域或警戒线。
违章的界定及典型习惯性违章
违章的界定及典型习惯性违章一、违章界定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电公司、天电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现象分为四类:行为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一)行为性违章:指在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所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二)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劳动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三)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等,发布错误命令或做出错误决定的违章;(四)管理性违章:生产、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结合实际正确地制定和执行有关生产管理制度、规程、措施的违章。
三、典型违章(130条)(一)行为违章(90条)1、进入检修作业现场工作人员着装不规范。
2、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或将安全帽当凳子坐。
3、高处作业未正确使用合适的安全带或安全带使用不规范。
4、高处作业上下抛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
5、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检修现场设置的临时遮栏无警告标志;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6、工作时坐、立在栏杆上休息;坐、立在管道、建筑物的边缘处休息;在管道上和备用的输送皮带上作业、行走或跨越皮带。
7、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电动工具或电动工具电源线裸露、带电部分裸露、无漏电保护装置。
8、带手套抡大锤或单手抡大锤。
9、未按规定装设接地线或装设地线前不验电。
10、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和检修工作危险点控制措施票进行工作。
11、检修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反违章管理制度
在发电生产中,凡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标准以及正确的安全作业习惯,而构成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称之为违章。
从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素质与思想、心理、习惯等角度,违章可分为偶然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
偶然性违章是指由于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或者心理、身体、客观环境的意外诱发的不安全工作行为。
习惯性违章是指由于固守旧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而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工作状况。
违章现象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1、作业性违章:指在发电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及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作业性违章的主体是直接作业人员和作业负责人。
2、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公司有关规定、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而存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装置性违章的主体是设备主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3、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行业、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指挥性违章的主体是生产指挥人员。
4、管理性违章:从事发电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本单位有关规定和反事故措施,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管理性违章的主体是负责制定和落实规程、制度的管理人员。
二、因违章导致事故者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励规定》进行处罚。
违章未构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对违章责任者赋予经济处罚。
1、作业性违章( 1 )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者安全帽戴得不符合要求。
扣违章人 100 元,工作负责人 50 元。
( 2 )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
扣违章人 100 元,工作负责人 100 元。
( 3 )安全带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挂在坚固的物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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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装置性违管理性违. 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细化目标,杜绝虚化承包管理制度和个人违章档案
负责将本部门各岗位和个人可能发生的违章现象及其产生的后果汇编成册,组织员工学
反作业性违章,要实行分级负责,分层级考核
不按照规程规定进行指挥,该进行指挥的不指挥,不该指挥的插手指挥
规范人的行为规范,纠正习惯性违章
安全生产,以人为本,人既是安全的受益者,又是安全的缔造者
抓违章思想是关键坚持“小题大做”的思想加强职业规范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坚持安全竞赛、评比工作,提高职工遵章守法的荣誉感全员参与开展形式多样安全文化活动,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抓违章制度是根本层层负责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管理的核心,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以制度来规范人的行为,正确指导职工工作,使职工的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反习惯性违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加强习惯性违章的重奖重罚。
开展危险辨识,规范作业程序安全监护制度是职工的保护伞。
“未雨绸缪,超前预控
抓违章监督是保证人的思想与行为具有惰性,思想境界高了,制度也有了保证,但并不等于就安全了。
《反习惯性违章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习惯性违章表现汇编》、《反习惯性违章检查、考核统计表》
如何杜绝习惯性违章
一、习惯性违章原因分析
现代安全管理理论认为:人的习惯性违章违纪行为动机是由三个因素决定影响的:
一是:行为者对违章行为追求的程度,即行为者对行为后果的期望程度。
体现为行为者对行为后果价值的判断。
行为后果对行为者的价值越大,行为的动机就越强烈。
(1)侥幸心理(2)取巧心理(4)偷懒心理二是:行为者对自己行为能力过高的估计。
(1)逞能心理(2)帮忙心理(3)冒险心理(4)自负心理三是:文化场对个体的影响。
(1)从众心理看见别人能违章违纪没出事,自己常常也跟着别人违章违纪(2)盲从心理(3)好奇心理
二、物的不安全因素 1.人机界面设计不合理 2.作业环境不适 3.生产管理不善(1)生产组织不当。
(3)违章指挥。
三、防范习惯性违章的对策
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不仅要建立完善工人遵章守纪的管理制度。
更重要的是建立完善管理干部遵章守纪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能落在实处。
2、完善企业的教育培训制度
3、营造企业安全生产氛围
4、加强班组安全管理(1)班组成员轮流安全值周方法(2)班组设立安全监督岗方法(4)班组安全学习制度
5、加强车间安全管理(1)建立车间违章违纪信息搜集制度及方法(2)建立违章违纪信息分析制度及方法(3)建立消除违章违纪行为控制制度及方法
所谓习惯性违章,就是固守旧有的违背规则的不良作业习惯,包括习惯性违章指挥两大类。
习惯性违章具有普遍性、顽固性、潜在性、感染性与巨大的危险性等特征。
杜绝习惯性违章,培育遵章习惯通过教育和培训,树立正确的思想理念强化管理,规范人们的操作行为“管”就是监督和控制但更为重要的是还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制约办法,让人们不得不自觉遵守各项规则
依靠安全文化的场能,培育自觉遵章守纪的好习惯
培育良好习惯,需恃之以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