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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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水利工程作为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为了确保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理工作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立一套科学、完善、有效的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是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

一、监理单位的选择与职责1、严格的监理单位选择程序业主应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应具备水利工程监理甲级或乙级资质,并拥有专业的监理团队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2、明确监理单位的职责监理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对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具体包括: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工程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质量检验;对施工工序进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组织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等。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理1、设计文件审查监理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重点审查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设计文件中对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明确性。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提出修改意见。

2、施工单位资质审查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承担水利工程施工的能力。

同时,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3、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应经过监理单位的严格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方法、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等。

监理单位应提出审查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完善,确保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原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检验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原材料和构配件进行质量检验,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测。

对于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构配件,严禁用于工程施工。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优良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目标是: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平,保证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原则是:依法、公正、科学、高效。

第四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范围包括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验收等环节。

第五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是水利主管部门,承担监督和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的责任。

第二章监装备第六条水利主管部门应编制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计划,明确监督的重点、范围和方法。

第七条水利主管部门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监督人员,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的工作。

第八条水利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机构,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水利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监督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监程第十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全程、全要素监督,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十一条水利主管部门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监督工程的施工,并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水利主管部门应对水利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四章监期第十三条水利主管部门应对水利工程的建设期限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第十四条水利主管部门应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并出具相应的质量验收报告。

第五章监罚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水利主管部门应进行相应的处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第十六条对于因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水利主管部门应进行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水利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之前相关规定和文件。

第十九条对于尚未完成的水利工程项目,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质量监督管理。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5篇)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5篇)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____《质量振兴纲要(____年-____年)》和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

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

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七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

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

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一、前言水利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对于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确保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目的与范围1. 目的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保证工程安全可靠,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与规范性。

2. 范围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水利工程监理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水库、堤防、灌区、综合利用项目等。

三、质量管理体系1. 组织架构(1) 监理总监:负责整个监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对监理成果负主要责任。

(2) 监理经理:负责水利工程监理的具体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3) 监理工程师:负责具体监理工作,包括检查、审查、测试等。

2. 质量管理流程(1) 前期准备:包括与业主和设计单位进行沟通,明确项目要求和监理标准。

(2) 监理计划编制: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制定监理工作计划,明确各项任务和责任。

(3) 监理文件管理:建立监理文档档案,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图纸以及相关的技术文件。

(4) 施工过程监督:监测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进行实地检查,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或建议。

(5) 质量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6) 质量报告编制:根据监理结果和验收情况,编制监理报告,提出评价和改进意见。

四、监理人员能力要求1. 专业技术要求(1) 监理总监:应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的硕士以上学历,并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2) 监理经理:应具备水利工程或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备较强的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3)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工程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并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技术能力。

2. 业务素质要求(1)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能够与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2) 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有效组织和带领团队完成监理工作。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1. 引言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运行安全性能,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理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水利水电工程、水环境工程等。

2. 监理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2.1 领导责任项目监理管理机构需明确监理质量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2.2 统一标准监理质量管理制度需参照相关法规标准,并针对具体项目特点进行补充,以确保管理的统一性和灵活性。

2.3 全员参与所有参与监理工作的相关人员都应参与到监理质量管理中,共同承担监理质量责任。

2.4 过程控制监理质量管理应注重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控制,及时识别、纠正和预防潜在质量问题,从而保证工程质量。

3. 监理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3.1 项目监理质量管理部门项目监理质量管理部门是水利工程项目中的核心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3.2 监理质量管理人员监理质量管理人员包括监理质量主管、监理工程师等,他们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负责实施监理质量管理工作。

3.3 监理质量管理文件监理质量管理文件包括各类管理手册、规范、工程文件等,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和标准执行。

4. 监理质量管理的具体内容4.1 施工前质量管理施工前质量管理阶段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审批、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编制等工作。

监理人员应在此阶段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评估,确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符合要求。

4.2 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是监理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施工图会审、工程质量验收、监理工程师日常巡查等。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4.3 施工后质量管理施工后质量管理阶段包括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管理等工作。

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最终评估,并跟踪处理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

5. 监理质量管理的监督和评估5.1 监督检查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一、引言水利工程的建设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国家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灾害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水利工程涉及到大量的投资和复杂的工程技术,其建设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难以避免的风险和问题。

为了确保水利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理质量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二、制度的意义与目标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并控制工程进度和成本。

这个制度不仅承担着监督和检查的功能,还具备风险评估和问题解决的能力。

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理制度,可以提高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有效降低工程质量问题和工程事故的发生率。

三、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规章制度制定水利工程的监理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工程监理的责任、权限和工作流程。

规定工程监理单位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此外,还应规定工程监理的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以确保各项规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 监理计划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包括工程各阶段的监理目标、监理任务、监理方法和监理要求等。

监理计划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确保监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监理计划的编制需要充分考虑工程的特点和难点,合理安排监理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

3. 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

监理单位需要制定质量控制方案,明确质量控制的目标和措施。

这包括对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材料采购、施工过程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4. 进度管理通过制定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方案,监理单位对水利工程的建设进度进行管理。

监理人员需要定期检查工程的施工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工期延误的问题。

在监理过程中,可以采用一些现代化的工具和技术来监控工程进度,如无人机巡视和项目管理软件等。

5. 成本控制制定合理的成本控制方案,有效监督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

监理单位需要对工程的预算和实际支出进行核对,及时发现和纠正超支或资金浪费的问题。

水利工程监理管理制度规范

水利工程监理管理制度规范

水利工程监理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监理的效率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监理管理工作,适用于水利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水利工程监理管理应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特点,分级管理,有序推进。

第四条水利工程监理管理应坚持以科学、公正、规范为原则,实行专业化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监理管理应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提高监理服务水平,推动监理工作创新发展。

第六条指导思想: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主要任务:加强监理队伍建设,制定监理标准,落实监理责任,推动监理工作健康发展。

第八条工作原则:依法依规,公正公平,信息公开,责任落实。

第二章监理机构第九条水利工程监理机构应具备监理资质,且监理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经验。

第十条水利工程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团队协作。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做好监理记录和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监理机构应落实监理服务承诺,提供专业化监理服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监理机构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养,推动行业发展。

第三章监理职责第十四条水利工程监理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合理建议。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监理应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监理应对工程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监理应对整个工程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监理应及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协助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第四章监理管理第十九条水利工程监理应建立健全监理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第二十条水利工程监理应建立监理工作评价制度,对监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监理应建立监理工作考核制度,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第二十二条水利工程监理应建立监理成果奖惩制度,对监理工作的优秀表现进行奖励,对不合格表现进行惩罚。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水利工程是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基础设施之一,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福祉。

为有效控制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质量风险,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二、监督机构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并承担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

2.监督机构负责组织编制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制定监督方案,并对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的质量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三、监督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的建设、改造、维护和运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水库、水渠、泵站等。

四、监督职责1.监督机构应对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履行各自的质量管理职责。

2.监督机构应定期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3.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统计和分析有关工程质量的信息,并形成监督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送。

五、监督措施1.对违反质量管理要求的单位,监督机构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警告、罚款、责令停工整改、吊销相关执照等。

2.对质量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优秀单位,监督机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励其他单位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六、监督结果处理1.对于质量缺陷严重并危及工程安全的情况,监督机构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停工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对质量缺陷较轻的情况,监督机构应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并进行后续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七、监督报告监督机构应定期编制监督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以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八、违规处罚对于不服从监督、不配合整改的单位,监督机构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请对其进行违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工整改、吊销执照等。

九、监督效果评估监督机构应定期进行监督效果评估,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完善。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工作,提高监理质量,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专业、独立的原则。

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应当对其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五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理管理质量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监理范围第八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理,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

第九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应当对施工方提供的各种资料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要求。

第十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问题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全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监理机构第十三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应当经过相关资格认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第十四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

第十五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工程监理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监理人员,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

第十七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第四章监理流程第十八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应当在工程开工前进行监理计划制定,明确监理目标和任务。

第十九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监理计划开展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二十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应当进行监理过程中的记录和整理,形成监理报告。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符合相关规定,并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平。

二、监理责任1. 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配备合格的工程监理人员。

2.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符合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3.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4.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评估,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工程质量情况。

三、监理程序1. 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前进行前期工作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监理计划、制定监理方案和监理任务书等。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核,并向设计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4.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和材料进行监督,确保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5. 监理单位应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并向业主提出验收报告。

四、监理质量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承担监理工作。

2.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3. 监理单位应建立监理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巡查记录、整改通知书、监理报告等。

4. 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5. 监理单位应与业主保持紧密的沟通,及时向业主汇报工程质量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

五、监理投诉处理1. 监理单位应建立监理投诉处理机制,对收到的监理投诉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2. 监理单位对于核实属实的监理投诉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向投诉人进行及时反馈。

3. 监理单位应做好监理投诉的记录和归档工作,以备查证。

六、监理奖惩制度1. 监理单位应根据自身的业绩评定体系,对监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高水利工程质量,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各级政府部门、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等领域的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安全性和质量。

第四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第五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监督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评估和追索责任的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水利工程建设的情况,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评估和追索责任的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水利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经济发展。

为了保障水利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建立完善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和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验收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四、质量监督管理职责1. 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组织和实施,制定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2. 设计单位负责水利工程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3. 施工单位负责水利工程的施工,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并确保质量合格。

4. 监理单位负责对水利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

5. 验收单位负责对水利工程完成后进行全面验收,只有验收合格的工程才能交付使用。

6. 相关单位和个人要加强自身的监督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五、监督检查措施1. 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各阶段的水利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2.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

3. 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工程的巡查和监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4. 验收单位要全面评估水利工程的质量,发现问题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5. 相关单位和个人要积极参与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主动报告问题和提出改进建议。

六、处罚和奖励措施1. 对质量问题严重的水利工程,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整改或者停工整顿,并可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对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七、制度保障1. 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水平和素质。

2. 加强对该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人员了解和遵守制度要求。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前言水利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全。

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定并实施一套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进行探讨,旨在保障水利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一、制度背景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制定是在深入分析和总结国内外相关规范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需求而制定的。

该制度旨在规范各类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行为,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制度目的1.保障工程质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核心目的是为了保障工程质量,确保水利工程在施工、验收、投入使用各个阶段的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2.减少质量风险通过严格的制度制定和实施,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水利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有效减少质量风险,避免工程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

3.提高监督管理效能规范的制度能够有效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的效能,提高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制度内容1.质量监督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质量监督部门具有监督和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制定质量监督计划、组织质量检测和评估、发布监督检查结果等。

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明确水利工程各项质量指标的要求,以便在验收过程中能够准确评估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施工过程管理建立科学的施工过程管理制度,包括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材料选用和验收、施工人员技术培训等,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4.质量监督检测制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的流程和方法,包括取样、试验、分析等,以确保质量监督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5.质量监督报告和信息管理建立质量监督报告和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汇总、分析和归档监督检查结果,形成质量监督报告,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和参考。

6.问题处理和整改针对质量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明确处理和整改措施,追踪和监督整改进展,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预防。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摘 要: 、 德 日等 大陆法系国家对结果加重犯的相关问题进行 了深刻的研 究, 而我 国虽然也有不少学者对结果
加 重犯进行研 究, 只是把 它作为罪数形态中的一种现象进行理论研究, 但 而没有从 立法完善上予以关注。 正是 因为我 国刑 法没有对该犯罪形 态做 出规 定, 所以导致在 处理 日常问题 的时候 出现较 大的争议。 因此, 我们在研究德 日刑法的 时候 , 可以取其之长, 己之短 , 补 使我 国结果加 重犯的相关立法得到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 : 结果加重犯 ; 结果加重犯的概念 ; 外国立法 ; 立法完善 中图分类号: 9 41 D 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5 14 (0 1 0 - 0 3 0 2 9 — 1 0 2 1 )6 0 3 — 6

由于我 国刑法对结果加重犯 没有统一的规定 , ( ) 2 故意的基本犯+ 过失的加重结果 ;3故意的基本 () 犯+ 偶然 的加重结果 ; ) ( 过失的基本犯+ 4 故意的加重 所以 ,我 国刑法学界对结果加重犯 的争论从没有停 止过 ,这也导致在司法实践 中对 同一案件会产生不 结果 ;5 过失 的基本犯+ () 过失的加重结果 ;6 过失 () 同的结论 。 对结果加重犯进行详细的研究 , 完善立法 的基本犯+ 偶然的加重结果。[㈣ t l 以区别于其他加重处罚的情形 ,有利于减少不必要
最广义 的结果加重犯 。这是关于结果加重犯概 加重结果 ; ) ( 过失的基本犯+ 4 过失的加重结果 。【 1 】 ㈣
要 出现结果就要进行处罚。所 以这时的结果加重犯 上两种结果加重犯理论 的进一步发展 ,所 以从理论
对于基本犯和加重结果 的主观心态都没有限制。因 的发展过程来看 ,是 由完全没有限制到对不同的方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提高工程监理的服务水平而制定的。

二、监理质量管理的目标1.确保水利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2.保障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3.促进水利工程的技术进步和发展。

三、监理质量管理的责任1.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理质量管理组织结构,并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2.监理机构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3.监理人员应对监理质量管理制度进行熟悉和执行,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4.建设单位应配合监理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四、监理质量管理的内容1.水利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和评估,确保设计合理性和可行性;2.施工现场的巡视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3.监督施工单位开展质量检测和试验,确保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符合要求;4.监督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工序和施工计划,确保施工过程的协调和顺利进行;5.监理人员应及时报告工程质量问题和风险,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6.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工作,对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价和确认。

五、监理质量管理的技术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2.监理人员应熟练掌握相关的监理标准和规范,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性;3.监理人员应积极参与相关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4.监理人员应及时关注最新的技术动态和法规政策,及时调整和更新监理质量管理工作。

六、监理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监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考核制度,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2.监理机构应组织定期的内部质量管理审核,对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3.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可以对监理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4.对违反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1. 概述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工程质量控制和项目顺利进行而制定的文件。

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监理单位,旨在规范和优化工程监理质量管理流程,提高监理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工程施工质量。

2. 质量管理职责与权限2.1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职责监理单位作为水利工程施工监察和质量管理的第三方,承担着监督和检查建设单位所委托的工程施工工作的责任。

监理单位需建立质量管理审核团队,负责检查施工合同内容的执行情况、工程质量的检测,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同时,监理单位还需组织编制监理报告,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质量情况。

2.2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权限监理单位具有以下质量管理权限:- 对施工方的施工计划、工艺方案和材料选用进行审核和评估;- 对施工方的管理制度、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和备案;- 对施工方的质量检测、试验及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抽查;- 对施工方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进行整改和处理;- 对施工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3. 质量管理流程3.1 施工前期3.1.1 监理准备阶段在项目开始前,监理单位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确定监理团队成员及其职责;- 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审核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施工合同和技术协议。

3.1.2 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审核施工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纸;- 审查拟采用的施工方法和技术;- 确定施工方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审核材料选用方案;- 制定施工监理计划。

3.2 施工阶段3.2.1 质量监督与检查- 监理单位对施工方的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理单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抽查,检查施工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措施;- 监理单位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验收。

3.2.2 施工质量整改-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方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施工方进行整改;- 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督促其完成整改工作。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水利工程的建设对于国家和地区的发展至关重要,而监理质量管理制度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重点探讨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的设立、内容和实施。

2. 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的设立2.1 制度目的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的设立旨在确保工程的质量,有效监控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指标,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完成。

2.2 制度范围监理质量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水利工程的监理活动,包括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监督等环节。

2.3 制度遵循监理质量管理制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循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原则和规范。

3. 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3.1 质量控制要求监理质量管理制度应明确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材料的选用、工艺流程、工程验收标准等方面。

3.2 监理任务分工监理质量管理制度应明确各个监理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理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能够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3.3 质量检查和评估监理质量管理制度应规定质量检查的频次和内容,确保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4 变更管理监理质量管理制度应规定变更管理的流程和要求,确保任何工程变更都经过合理的审核和批准。

3.5 报告和记录监理质量管理制度应规定监理人员的报告和记录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信息及时、准确地报告和记录下来。

4. 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4.1 培训和教育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熟悉制度内容和要求,能正确地履行监理工作。

4.2 监督和验收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督和验收,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效果。

4.3 改进和优化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优化,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以提高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4.4 持续改进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定期进行评估和审查,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持续改进和优化制度。

水利监理单位管理制度

水利监理单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水利监理单位的管理,规范监理工作,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行业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理单位的基本职责1. 监理单位应依法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2.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水利行业管理规定和工程合同要求,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理。

3. 监理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监理人员素质,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监理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2)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证书。

(3)监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 质量管理(1)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

(2)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的检验,确保工程质量。

(3)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工序和质量标准,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3. 安全生产管理(1)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监理工作安全。

(2)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3)监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4. 合同管理(1)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合同,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2)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合同条款得到履行。

(3)监理单位应妥善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5. 文档管理(1)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监理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

(2)监理单位应妥善保管监理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

(3)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监理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四、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1.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理单位依法开展监理工作。

2. 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3. 监理单位应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工作情况。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水利工程的建设日益增多,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成为了一个迫切的问题。

为此,制定和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工程质量和保障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确保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符合相应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2.原则(1)依法进行: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监督管理工作合法、合规进行;(2)保证全过程:从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到验收运行的每个环节都要进行全面监督;(3)科学合理:确保监督管理措施和方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4)公正公平:实行公正、公平的管理制度,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5)依据风险评估:根据水利工程的风险评估结果,合理分配监督资源。

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监督主体和职责(1)水利主管部门负责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2)各专业监理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3)工程建设单位要负责组织施工,遵守合同约定,确保施工质量。

2.监督方法和手段(1)现场监督:监督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2)抽查验收: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3)技术评审: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4)数据分析:通过对工程施工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3.监督报告和处罚措施(1)监督报告:监督部门应按照一定的周期,对监督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监督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2)处罚措施:对违规施工的工程单位,可以采取罚款、停工整改、撤销资质等处罚措施,并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意义和效果1.强化了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2.提高了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效率,推动了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3.增强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减少了腐败现象的发生;4.提升了水利工程监督管理水平,为建设更多优质水利工程提供了保障。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一、概述水利工程是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对于保障国家的水资源和水利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介绍。

二、监理责任1. 监理机构的责任作为监理机构,需要明确自身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有效合作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沟通与协作。

2. 监理人员的责任监理人员要负责工程建设现场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包括监测施工质量、材料选用、施工程序等方面。

同时,监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素养,对工程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三、质量控制1. 工程质量检查水利工程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包括土建工程、水工结构、机电设备安装等方面。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2. 施工记录监理人员要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包括施工进度、使用材料、质量检验结果等。

这些记录对于后期的质量评估和维权起到重要作用。

四、质量评估1. 质量评估指标对于水利工程建设,可以依据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规范制定相应的质量评估指标,比如结构强度、施工工艺、水利设备运行等方面。

监理人员应根据这些指标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2. 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机构需要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工程质量评估结果,包括质量合格率、质量监督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这些报告对于实现水利工程质量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五、纠纷处理1. 纠纷解决机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纠纷。

监理机构需确立有效的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纠纷,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 纠纷处理记录对于发生的纠纷,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纠纷处理过程和结果,包括纠纷双方的沟通情况、处理方式等。

这些记录有助于后续的纠纷审理和问题解决。

六、总结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对于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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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基本制度6.1 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会同建设、设计、承包人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差错和遗漏,并作出会审纪要(各方签字盖章)。

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包括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

6.2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承包人在单位工程或重要的分部工程开工前提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由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6.3 设备、材料和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承包人对欲进场的材料、构配件提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并附相应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检)验报告、合格证、批号、型号、编号等,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选型或进场,监理工程师应按要求进行抽样、复查;未经认可的材料和设备,不得进场和使用。

如以发包人、承包人等方认可的样品为订货依据,监理还应要求各方在样品上做好签字认可标记,监理宜在监理工作期间保存好样品。

6.4 重要隐蔽工程、分部(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承包人在工作完成且自检合格后,负责填写报验申请并附自检评定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检查,监理验收通过后签认验收意见,承包人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如监理查验不合格,承包人应按要求整改,并自检合格后再填报验申请报监理工程师重新验收。

重要和有要求的隐蔽工程、分部工程和结构工程等应按规定会同勘察、设计、质监部门共同检查认可后方算验收工作完成。

6.5 关键工序质量控制制度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在分部工程开工前确定关键工序。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

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监理通知”,限期整改”不合格工程”。

如承包人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上报发包人同意后发出《停工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承包人改正后,报监理机构进行复验,合格后由总监签署发出《复工指令》。

6.6 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所有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单元工程、分部工程的划分进行中间验收。

对于泵站、水闸等单位、单项工程必须按规范进行水下验收等阶段验收。

6.7 设计变更处理制度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监理机构审核后,下发承包人执行。

由承包人等方提出技术联系或工程变更单,经与发包人协商,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提出方依据审定意见进行技术联系(涉及设计变更内容需经设计单位等部门审核)。

联系审批完成后,承包人执行技术联系的内容。

所有变更的执行必须以监理机构下发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8 工地例会、现场协调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

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1)第一次工地会议。

应在合同项目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应包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介绍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

会议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或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

(2)监理例会。

监理机构应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

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3)监理专题会议。

监理机构应根据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5)会议实行签到制度,会议记录由监理担任,会议纪要由监理编写。

(6)监理先提出纪要初稿,分别征求与会单位意见并进行会签,监理综合各方意见进行修改补充。

如各方意见不能统一且协调不成时,监理在征求发包人的意见后定稿。

(7)各单位的会签稿作为正式纪要的附件归档。

6.9 施工备忘录签发制度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存在的质量、安全等存在问题时,可以下发监理通知单、监理备忘录、监理工作联系单等指令性文件。

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指令性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并加盖监理机构公章。

同时在签发之前必须经过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6.10 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监理机构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编制处理程序、处理措施等文件。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6.11 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及相应附表资料给监理工程师复核,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批意见,发包人按合同支付本期工程款。

监理应在权限范围内进行费用审批及办理签证。

6.12 工程索赔签审制度承包人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合同规定时间内填报索赔意向、工程延期申请和费用索赔申请,由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签署并报发包人。

6.13 档案管理制度(1)监理对外行文的批准权限及行文要求1)在现场监理过程中涉及到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行文,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凡工程项目监理编制发放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都应主送或抄报给发包人。

3)监理对外文件发放时应盖有相应的公章。

4)监理文件应有统一格式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正式文件应由文头、编号、批准者、文眉线、标题、主送单位、正文、发文日期、抄报抄送单位、主题词等要素构成。

5)编制文件要严格责任制,在每个文件的文稿中应有拟稿、审核、批准人的签名。

(2)现场监理文件资料管理1)监理机构内部设置专职信息及文件管理人员,并配置必要的文件保管设施。

2)文件管理人员负责文件资料的收集、发放、登记、保管和移交归档。

3)建立收文、发文记录,对每个文件进行登记并办理签收。

4)文件管理人员收到文件资料并登记后,应根据内容传递给有关人员处理。

5)在日常应建立待办文件卷和已办文件卷,根据文件处理与否分别归入。

6)已办文件每月归档一次,分类立目、编号。

7)文件归卷时应将原稿附于正本之后,来文附在复文之后。

分类归卷重叠时可采用复印件。

(3)监理文件的移交及归档1)在移交监理文件、资料前,文件管理人员应按文件归档要求,分类整理,按文件产生年月排列,编写目录。

2)监理文件资料的归档目录,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提请监理公司经理或总工审定,然后移交院档案室,办理移交签收。

3)附件列出的文件。

出归档外,其余矫监理公司保存。

4)工程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文件资料整理、编目和移交。

6.14 监理工作日志制度(1)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每天都应巡视施工现场,并每天记录监理日志。

(2)监理日志记录内容按要求记录。

(3)凡遇合同外工程、施工图以外项目,监理日志中应详细记录项目内容、依据、部位、投入的劳力、设备、材料等。

(4)监理日志中提出的质量问题,发出的整改通知等最后落实和整改情况应在监理日志中反映,不可出现只指出问题,没有记录结果的情况。

(5)监理日记应经总监审阅,由总监签字。

6.15 监理月报制度(1)按月编写监理月报。

于每月5日以前上报发包人。

(2)监理工程师月末均应提交一份监理工作小结,“小结”可作为编写月报参考,然后作为内部资料归档。

(3)月报应在月工程量审核签证以后定稿,以便在月报中正确反映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形象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

(4)月报须经总监审查签发后付印。

6.16 监理机构内部责任制监理机构人员按照总监的分工完成自己责任范围内工作。

总监在人员工作安排时应尽量做到专业对口、职称搭配和工作量适度,保证监理服务高效。

监理人员随时对自己责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总监定期或不定期对监理机构工作进行检查,落实监理人员责任,其检查结果纳入监理人员个人考核记录。

6.17 监理机构内部学习制度项目监理机构收到上级和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等文件和资料,信息档案管理员应负责其传阅学习,各监理人员应及时主动阅读学习和按其文件要求执行。

总监可视情况组织文件集中宣讲活动。

6.18 监理人员岗位责职制度6.18.1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所约定的监理单位的职责。

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各项:(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

(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

(7)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8)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9)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0)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11)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

(12)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13)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4)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5)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6)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6.18.2 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监理工程师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所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各项:(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3)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4)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

(5)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6)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

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

(8)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

(9)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

(10)预审各类付款证书。

(11)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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