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的种类
证 券投资学之证 券发行市场
四、股票的增资发行
(一)有偿增资发行方式 ▪ 股东分摊 ▪ 第三者分摊 ▪ 公开招股 (二)无偿增资发行方式 ▪ 无偿交付 ▪ 股票分红 ▪ 股份分割 ▪ 债券股票化
五、股票的发行价格
(一)股票发行价格的种类 ▪ 平价发行 ▪ 溢价发行 ▪ 时价发行 ▪ 折价发行 ▪ 中间价发行
(二)影响发行价格的因素 ▪ 净资产 ▪ 经营业绩 ▪ 发展潜力 ▪ 发行数量 ▪ 行业特点 ▪ 股市状态
▪ 私募具有节省发行费、通常不必向证券管 理机关办理注册手续、有确定的投资者从 而不必担心发行失败等优点,但也有需向 投资者提供高于市场平均条件的特殊优厚 条件、股票难以转让等缺点。
(二)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 (三)包销与代销 1、包销 ▪ 包销是指承销商以低于发行定价的价格把公司发
行的股票全部买进,再转卖给投资者,这样承销 商就承担了在销售过程中股票价格下跌的全部风 险。 ▪ 在包销发行时,发行公司与承销商正式签定合同, 规定承销的期限和到期承销商应支付的款项,如 到截止期股票销售任务尚未完成,承销商必须按 合同规定如数付清合同确定的价款。
(三)为特定目的而发行股票
▪ 转换证券 ▪ 股份的分割与合并 ▪ 公司兼并 ▪ 公司缩股 ▪ 证券交易所提高股票上市标准,为此需要
公司增加资本时公司发行股票
三、股票的发行方式
(一)公募发行与私募发行 1、公募发行 ▪ 指面向市场上大量的非特定的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 优点:可以扩大股票的发行量,筹资潜力大;无须提供
▪ 间断性竞价交易制度也称集合竞价制度。在该制 度下,交易中心(如证券交易所的主机)将规定 时段内收到的所有交易委托并不进行一一撮合成 交,而是集中起来在该时段结束时进行。因此, 集合竞价制度只有一个成交价格,所有委托价在 成交价之上的买进委托和委托价在成交价之下的 卖出委托都按该唯一的成交价格全部成交。成交 价的确定原则通常是最大成交量原则,即在所确 定的成交价格上满足成交条件的委托股数最多。 集合竞价制度是一种多边交易制度,其最大优点 在于信息集中功能。
我国证劵发行的种类
我国证劵发行的种类我国证券发行的种类包括股票发行、债券发行、可转债发行、可交换债发行、可分离交易的权证发行等多种类型。
以下将对这些证券发行种类进行详细介绍。
1.股票发行:股票是公司进行股权融资的主要工具。
我国股票发行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两种方式。
首次公开发行指的是公司首次在证券市场公开发行股票,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再融资指的是已经上市的公司通过增发、可转换债券转股、配股等方式进行发行股票,以获取募集资金。
2.债券发行:债券是公司和政府等机构进行债务融资的工具。
我国债券发行包括企业债、地方政府债、中央政府债和金融债等。
企业债是非金融企业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是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中央政府债是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金融债是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3.可转债发行:可转债是指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券,具有债券和股票相结合的特点。
发行时为债券形式,可以按照一定的条件转换成公司的股票。
可转债发行有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同时也为公司提供了一种融资渠道。
4.可交换债发行:可交换债是指发行方在发行债券同时附带一个交换权利,该权利允许债券持有人在一定时间内用债券换取发行方规定数量的股票。
可交换债的发行方可以是公司或金融机构。
5.可分离交易的权证发行:可分离交易的权证是指具有独立交易和转让能力的衍生工具,是权益证券的一种,包括认股权证和增发权证。
认股权证是发行人发行的一种衍生工具,赋予其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内以一定价格购买发行人股票的权利。
增发权证是公开增发股票时,发行人同时发行的可独立交易的权证,赋予其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内以一定价格购买行使的股票的权利。
除了以上所述的常见证券发行种类,还有一些其他的证券发行形式,如资产支持证券、特殊目的公司债券等。
总的来说,我国证券发行的种类多样化,有助于满足不同主体的融资需求,促进经济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
证券发行方式的种类
证券发行方式的种类
一、证券发行方式的种类
1. 公开发行:公开发行是指以现金的形式向公众发行新发行的证券,由挂牌证券交易所进行中介。
它包括一般公开发行(如IPO)和受限公开发行(如招股报价)。
2. 私募发行:私募发行是指通过证券发行商或其他融资人将新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投资者直接卖给特定的投资者。
3. 转让发行:转让发行是指公司从机构投资者那里购买或收取现有的证券,然后将该证券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以实现上市的目的。
4. 流通发行:流通发行是指公司向市场投资者发行现有股票或其他证券,以增加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可靠性和价格水平。
5. 内部转让:内部转让是指当股票成为可流通股票时,它的持有人将股票转让给另一位投资者时,所涉及的发行活动。
6. 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将其原有的股份转让给投资者,以便公司获得资金,使投资者可以获得持有公司股份的权利,并在未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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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方式的种类
证券发行方式的种类证券发行是指企业通过发行各种类型的证券来融资。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证券发行可以通过公开发行、私募发行和特定对象发行等方式进行。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发行方式。
一、公开发行公开发行是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或者其他证券市场公开发布招股说明书,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公开出售证券的方式。
主要包括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两大类。
1.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在股票交易所或其他证券市场通过公开招股发行股票,向广大投资者募集资金。
公开发行股票的流程一般包括:招股、缴款、配股和上市。
2.公开发行债券:企业可以通过公开发行债券的方式发行债券,向广大投资者募集资金。
债券可以是公司债、金融债、金融债务融资工具等。
二、私募发行私募发行是指企业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的投资者出售证券。
私募发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通过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其他投资者签订协议,向其进行发行股权或其他证券,获得融资支持。
2.私募债券:企业通过与金融机构或其他专业机构签订协议,发行债券进行融资。
3.配股和非公开发行:企业通过向特定的股东或其他特定对象进行配售股票或债券的方式来募集资金。
三、特定对象发行特定对象发行是指企业向特定的对象进行证券发行,这些对象通常是企业的股东、员工或其他特定的投资者。
特定对象发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限售股票发行:企业向特定的对象发行限售股票,只有特定对象在一定时期内才能出售。
2.配股:企业向已有股东发行新股,以保持股东权益稳定。
3.股权激励:企业向员工或特定的管理人员发行股票或股票期权,作为激励措施。
四、其他发行方式除了上述主要的证券发行方式外,还存在一些其他特殊的发行方式:1.可转债发行:企业可按约定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以便债权人将债权转换为公司股权。
2.可交换债券发行:企业可按约定将债券交换为其他证券,如股票或其他可交换债券。
3.特殊目的债券发行:企业为一些特定目的而发行债券,如支持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债。
股票的基本知识
股票的基本知识
股票是指证券市场上可以流通的有价证券,代表着一家公司的一部分所有权。
购买股票可以让投资者成为公司的股东,并有权利获得公司的分红和参与决策。
以下是股票的基本知识。
一、股票种类
股票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股,另一类是优先股。
普通股是指股东在公司分红和决策中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优先股则是指在公司分红和决策中享有优先权的股票。
二、股票的发行
股票一般通过两种方式发行,一种是首次公开发行(IPO),另一种是增发。
首次公开发行是指一家公司在新股票中首次向公众发售股票,而增发是指一家公司在已经发行的股票中增加新的股票。
三、股票的交易
股票的交易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或场外进行。
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需要通过经纪人或交易员进行交易,交易量相对较大。
而场外交易通常发生在私募基金或投资银行之间。
四、股票的价格
股票价格可以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
如果股票的需求大于供应,则价格上涨,反之则价格下跌。
五、股票的风险
投资股票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市场波动风险、行业风险和公司风险等。
因此,在进行股票投资时需要了解投资者的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合理的风险控制方法。
六、投资股票的基本注意事项
1、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
2、关注股票价格的波动和市场走势;
3、了解公司政策、行业动态和法律法规;
4、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应该选择低风险的股票或组合投资方式;
5、投资前要做好充分的研究和调查,或者选择专业机构的投资建议。
我国证券发行的种类
我国证券发行的种类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证券发行逐渐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
根据不同的需求和目的,我国证券市场中存在着多种不同类型的证券发行。
本文将介绍我国证券发行的主要种类,包括股票发行、债券发行、可转债发行和新股发行。
股票发行是我国证券市场中最常见和最重要的一种发行方式。
股票是企业为了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证券,它代表了企业的所有权。
在股票发行中,企业将自己的一部分股权出售给公众投资者,以获取资金支持企业的发展。
股票发行分为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两种形式。
首次公开发行是指企业首次向公众投资者出售股票,通常发生在企业上市之前。
再融资是指已经上市的企业通过发行新股或增发股票来筹集资金。
债券发行也是我国证券市场中的重要一环。
债券是企业或政府机构为了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证券,它代表了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承诺。
债券发行的主要特点是债务人以固定的利息向债权人借款,债权人在债券到期时收回本金。
债券发行通常由企业、金融机构或政府机构发行,可以用于企业融资、项目融资和国债发行等。
第三,可转债发行是股票和债券发行的结合形式。
可转债是一种特殊的债券,它具有债券的债权属性和股票的转换权利。
可转债发行的主要特点是在债券到期前,债权人有权将债券转换为公司的普通股票,从而分享公司发展的回报。
可转债的发行可以提高企业融资的灵活性,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
新股发行是指企业首次向公众投资者发行股票。
新股发行通常发生在企业上市的过程中,是企业经过审核后向公众投资者出售股票的过程。
新股发行的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支持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声誉。
我国证券发行的种类主要包括股票发行、债券发行、可转债发行和新股发行。
不同类型的证券发行适用于不同的融资需求和发展阶段,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发行方式。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证券发行将在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证券发行的种类
证券发行的种类
1. 股票股权类证券发行:公司可以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或增发股票来筹集资金,并向投资者出售股份,以便在股票市场上上市交易。
2. 债券债权类证券发行:公司或政府可以发行债券,向投资者借入资金,并向其承诺按照一定利率和期限偿还本金和利息。
3. 可转换证券发行:公司可以发行可转换债券或可转换优先股,投资者可以根据约定将其转换为公司的普通股股份。
4. 优先股类证券发行: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优先股股东享有优先分红权,但一般没有表决权。
5. 权证类证券发行:权证是一种衍生证券产品,给予持有人以在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购买或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
6. 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公司可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将特定的资产的现金流分割成不同层次的证券,并向投资者出售。
7. 外币债券类证券发行:公司或政府可以发行外币债券,向国际投资者借入外币资金。
8. 金融衍生品类证券发行:包括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掉期合约等金融衍生品,其价值基于其他资产或指标的波动。
股票的特征、种类、发行与上市(ppt 14页)
普通股股票是公司发行的无特别权利的股份,是自 有资本的基本部分和股票的基本形式。其特点有:(1) 股利不固定;(2)持股人具有公司经营管理权,在董事 会选举中,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3)公司增发股票时 享有按一定比例优先认股权。(4)公司破产清算时,对 其剩余财产的清偿在优先股股东之后。
优先股股票是在筹资时,给投资者一些优惠权利的 股票。其特点有:(1)有先于普通股东获取股利的权利, 股利按约定的固定股利率支付;(2)公司破产清算时, 对其剩余财产的清偿在普通股股东之前;(3)不能参与 公司经营管理,在董事会选举中无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4. 股票发行的价格 股票发行价格可采用:(1)面值发行;(2)溢价发 行;(3)折价发行。我国公司法规定不允许折价发行。 5.发行股票的时机选择 (1)资本结构情况: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即保 持长期负债与资产总额之间合适的比例,是公司理 财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如果公司长期负债在资 本结构中所占的比率过大,容易带来较大的财务风 险,由此而来股票价格会下跌。此时,公司可通过 发行股票来调整资本结构。反之,则应采用银行借 款或发行债券。 (2)宏观经济情况:当经济由低谷走向复苏时公司 产品销售上升,盈利增加,投资机会增多,公司对 资金的需求增加,可考虑发行股票增加自有资本。 (3)股市行情情况:股票行情看涨,发行溢价可定 得高一些,发行同样数量的股票可筹集更多的资金, 发行成本也可降低。
4.我国特有的股票类型。按我国国家体改委1992年 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中规定:我国公司的 股份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上 市还有B股、H股、N股等。
二、股票的发行与上市 (一)股票发行程序 1. 公司设立时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 (1)提出募集股份的申请。按所属关系向省、市人民政 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申请时 应提交下列文件:①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②公司章程;③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的种类及验资证 明;④招股说明书;⑤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和地址;⑥承销 机构的名称及有关协议。 (2)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签定承销协议和代 收股款协议。招股说明书应附有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并 载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认 股人的权利与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 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事项。 (3)招认股份,缴纳股款。认股人缴纳股款时,一律按 股票发行价格一次缴足。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须由发起人 认购应发行股份的35%以上,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采 用发起人设立的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发起人可用货币或 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经评估后折合为股份。
我国证券发行种类
我国证券发行种类证券发行是指公司和其他机构通过证券市场向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我国的证券发行种类较为丰富,包括股票发行、债券发行、基金发行和可转债发行等。
下面将逐一介绍这些证券发行种类。
一、股票发行股票是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投资者的权益类证券。
根据公司股票发行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指的是公司将股票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公开发售,通常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非公开发行则是指公司将股票发行给特定的投资者,通常是通过向机构投资者或特定对象配售。
二、债券发行债券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发行的一种固定收益类证券。
我国的债券发行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等。
政府债券是指国家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债和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券是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包括银行间债券和企业债等。
企业债券是由非金融企业发行的债券,主要用于筹集企业运营资金。
三、基金发行基金是由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工具,可以由多个投资者共同出资组成。
根据不同的投资策略和资产类型,基金发行可以分为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等。
股票型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投资于短期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混合型基金则是同时投资于股票和债券市场。
四、可转债发行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和股票双重属性的证券,持有人可以按照约定条件将其转换成发行公司的股票。
可转债发行是由公司发行的,投资者购买可转债后,可以按照约定的转换条件将其转换成公司的股票,从而参与公司的股权。
这种发行方式既满足了投资者对固定收益的需求,又能够享受到股票投资带来的增值机会。
我国的证券发行种类包括股票发行、债券发行、基金发行和可转债发行等。
不同的证券发行种类具有不同的特点和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时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进行选择。
同时,监管机构也应加强对证券发行的监管,确保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股票发行的种类
股票发行的种类(一)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按股票发行的参与者不同划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1.直接发行是由股份有限公司自己承担发行股票的贵任和风险,不通过股票的发行中介机构,而直接将股票出售给股票认购者。
故也称为自营发行或自销。
2.间接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介机构代为发行股票,再由中介机构将股票销售给股票认购者的发行方式。
故也称为委托发行或代理发行。
间接发行根据中介机构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又分为包销和代销。
包销〔也叫承销)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介机构(承销商)签订包销合同,由中介机构包销全部发行股票,并承担发行风险,获取差价收益。
代销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介机构签订代销合同,代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发行风险和发行贵任由股份公司承担,中介机构不承担任何风险,只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作为服务报酬。
我国目前以包销为主。
(二)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按股票发行过程中的公开程度不同划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
1.公开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及证券交易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发行审核手续,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若采用募集设立则属于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2.不公开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不办理公开发行的审核手续,股票不公开对外发行,而只向公司内部少数特定的对象出售。
股份有限公司若采用发起设立则属于不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三)设立筹资发行和增资发行按股票发行目的不同划分为设立筹资发行和运行过程中的增资发行。
1.设立筹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筹集资本而发行的股票,这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故又称为初次发行。
初次发行的目的是通过发行股票.筹集社会资本为共同经营资本.使其达到规定或预定的规模。
初次发行又分为公开发行和不公开发行。
我国目前对股票的公开初次发行有许多明确的规定和要求:①注册资本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②有公司章程等基本条件;③发起人认。
我国证券发行种类
我国证券发行种类股票是指公司或其他企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为增加资金、扩大规模等目的而向投资者出售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代表了对公司所有权的权益,持有股票就意味着持有公司一定比例的所有权,而股东则享有相应的收益权和决策权。
股票的发行主要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PO)和再融资两种方式进行。
IPO是指公司首次向公众投资者出售股票,通过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实现。
再融资是指已经上市的公司通过发行新股或可转换股票的方式筹集资金。
债券是指债务人以书面形式向持有人承诺支付固定利息和偿还本金的一种有价证券。
债券通常由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是筹集资金的重要途径。
债券可以分为国债、企业债和公司债等不同类型。
国债由政府发行,是国家债务的一种形式,通常利率相对较低,流动性强,具有较高的信用等级。
企业债是由企事业单位发行的债券,风险相对较高,但利率较高。
公司债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主要用于企业的长期融资。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由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投资者集合资金而组成的、以证券为主要投资对象、专业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集合投资工具。
证券投资基金通常以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两种形式存在。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可以随时申购和赎回,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买卖基金份额。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的份额在发行期内一次性公开发行并停止发行,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资产支持证券是指以一定资产作为抵押或担保,由专业的资产证券化机构进行整理和打包,发行给投资者的一种债权类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主要依赖于资产证券化计划,将一批特定资产打包成证券化产品,通过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平台进行发行和交易。
投资者购买资产支持证券后,享有相应资产所产生的收益权。
可转换债券是指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按照约定条件将债券转换为发行人的股票的一种债权类金融工具。
可转换债券通常有固定利率和固定期限,投资者在购买债券的同时,具备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权利。
该种证券发行方式满足了投资者对与公司发展相关的权益需求,也为公司提供了一种融资的方式。
我国目前可以发行的股票种类
我国目前可以发行的股票种类
目前在中国,可以发行的股票种类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 A股:是中国境内机构和个人可以投资的股票,只能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交易。
2. B股:是中国境外投资者可以投资的股票,目前只能在深交
所交易。
3. H股:是中国内地公司在香港上市的股票,可以由内地和境外投资者投资和交易。
4. red chip股票:是指在中国内地注册,主要在香港上市的公
司股票,可以由内地和境外投资者投资和交易。
5.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债券和股票特征的金融工具,持有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将其转换为公司股票。
6. 创业板股票:是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票,主要面向初创企业,创业板于2009年在深交所设立。
7. 科创板股票:是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股票,主要面向科技创新企业,科创板于2019年在上交所设立。
8. 新三板挂牌股票: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
三板")上市公司的股票,主要面向非上市企业和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公司。
9. 可转换优先股: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股票,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换为普通股。
10. 股票指数基金份额:是一种投资于特定股票指数的开放式
基金。
以上是目前中国可以发行的主要股票种类,具体情况可能随着政策调整而变化。
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
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公开发行股票是指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等市场向公众发行股票,以筹集资金并扩大股东基础的一种方式。
根据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的不同,公开发行股票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普通股票:普通股票是指公司发行给普通投资者的股票,也是最常见的一种股票类型。
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表决权和资产分配权。
普通股票的风险和回报相对较高,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买卖市场自由交易普通股票。
2. 优先股票:优先股票是指在分配股息和分配剩余资产时享有优先权的股票。
与普通股票相比,优先股票的持有者在公司分红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分红,但在公司解散时的资产分配中却位于债权人之后。
优先股票通常有固定的股息,但不一定有表决权。
3. 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同时具备债券和股票特征的金融工具。
持有可转换债券的投资者可以在约定的条件下将债券转换为公司的普通股票,享受股票所带来的潜在收益。
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常常具有一定的利息,到期时可以按约定的比例转换为股票。
4. 配股:配股是指公司根据既定比例,在现有股东中按比例优先发行新股的一种方式。
配股通常以优惠价格向现有股东发行股票,以增加公司的股东基础和筹集资金。
持有配股权的股东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股份比例购买新股。
5. 增发:增发是指公司在非公开发行的基础上向公众发行新股的一种方式。
增发可以通过定向增发和公开发行两种方式进行。
定向增发是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新股,而公开发行是指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发行新股。
增发的目的是为了筹集更多资金,以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
6. 可转债:可转债是指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将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一种债券。
可转债在发行时具有固定的利息,到期时可以按约定的比例转换为股票。
持有可转债的投资者可以享受债券的稳定收益,并有机会获得股票的潜在收益。
7. 可交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将债券转换为其他公司的股票的债券。
持有可交换债券的投资者可以在约定的条件下将债券转换为指定公司的股票,享受股票所带来的潜在收益。
我国企业目前可以发行的股票种类
我国企业目前可以发行的股票种类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改革,我国企业可以发行的股票种类也不断增加。
目前,我国企业可以发行的股票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A股:A股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主要面向国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计价。
A股市场是我国股票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内投资者参与股票市场的主要途径。
2. B股:B股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但以外币计价并面向境外投资者的股票,主要面向外资投资者。
目前我国的B股市场已经逐渐减少,但仍然存在一些公司的B股上市交易。
3. H股:H股是指中国企业在香港上市的股票,以香港元或美元计价,主要面向海外投资者。
H股市场是我国企业境外融资的重要渠道,也是我国企业与国际资本市场对接的重要平台。
4. 新三板:新三板是指中国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司的股票,主要面向中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
新三板市场是我国股权融资的重要渠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更为灵活的融资机会。
5. 科创板:科创板是我国于2019年设立的一个创新企业股票市场,旨在支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企业发展。
科创板采用注册制改革,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更为便利的上市条件和融资环境。
除了以上几种主要的股票种类外,我国还有一些特殊的股票种类,如: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可转债、优先股等。
这些股票种类在特定的情况下发行,主要是为了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或者激励员工持股。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种类的股票在市场交易规则、上市条件、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
投资者在选择和交易股票时,应该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投资目标和市场情况进行合理选择,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
总结起来,我国企业目前可以发行的股票种类主要包括A股、B股、H股、新三板和科创板等。
这些股票种类的设置,旨在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求,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投资者在选择股票时,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情况进行合理选择,并注意风险管理。
证券发行方式有哪些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证券发行方式有哪些核心内容:证券发行方式对于能否及时筹集和筹足资金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发行者应根据自身、市场及投资者等诸方面的实际情况正确地选择适当的证券发行方式,下面由赢了网小编为您介绍几种主要的证券发行方式,感谢您的关注。
一、股票发行方式我国现行的有关法规规定,我国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后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公募增发)采取对公众投资者上网发行和对机构投资者配售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战略投资者是与发行人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机构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应当承诺获得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l2个月。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股票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配售。
询价对象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股票发行的初步询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但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虽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询价对象应承诺获得网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3个月。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在网下配售的同时对公众投资者进行网上发行。
上网公开发行方式是指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主承销商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发行专户并作为唯一的卖方,投资者在指定时间内,按现行委托买人股票的方式进行申购的发行方式。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现行的做法是采用资金申购上网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公众投资者可以使用其所持有的沪、深交易所证券账户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根据发行人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申购数量全额存入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若网上发行时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当按价格区间上限申购。
主承销商根据有效申购量和该次股票发行量配号,以摇号抽签方式决定中签的证券账户。
我国企业目前可以发行的股票种类
我国企业目前可以发行的股票种类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融资渠道逐渐多元化,不同类型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股票种类进行发行。
目前,我国企业可以发行的股票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普通股普通股是企业发行的最常见和最基本的股票类型。
持有普通股的股东享有公司分红权、表决权和资产分配权。
普通股投资者的收益主要来自于公司的盈利分红以及股票价格的上涨。
2. 优先股优先股是一种具有特殊权益的股票,其持有人在分红和资产分配方面享有优先权。
相对于普通股股东,优先股股东在公司分红时会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一定比例的分红。
此外,优先股通常不享有表决权,但在公司破产时有优先权获得剩余资产。
3. 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混合性质的金融工具,既有债券的特点,又具备股票的转换权。
持有可转换债券的投资者在债券期限内可以选择将债券转换为公司的普通股股票。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既可以满足债务融资的需求,又可以为投资者提供股权投资的机会。
4. 可交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债券,其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债券转换为其他已上市的公司股票。
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可以满足投资者对多元化投资的需求,同时也为公司提供了低成本的债务融资渠道。
5. 创业板股票创业板股票是指在我国创业板市场上发行的股票。
创业板市场主要面向高新技术和成长性企业,为这些企业提供了融资和发展的平台。
相对于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对企业的准入门槛较低,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创业板股票参与这些高成长潜力企业的投资。
6. 中小板股票中小板股票是指在我国中小企业板市场上发行的股票。
中小板市场主要面向市值较小的中小型企业,为这些企业提供了融资和发展的渠道。
相对于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对企业的准入门槛介于两者之间,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中小板股票参与中小型企业的投资。
7. 主板股票主板股票是指在我国主板市场上发行的股票。
主板市场是我国股票市场的核心部分,主要面向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企业,为这些企业提供了融资和发展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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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的种类
(一)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按股票发行的参与者不同划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1.直接发行是由股份有限公司自己承担发行股票的贵任和风险,不通过股票的发行中介机构,而直接将股票出售给股票认购者。
故也称为自营发行或自销。
2.间接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介机构代为发行股票,再由中介机构将股票销售给股票认购者的发行方式。
故也称为委托发行或代理发行。
间接发行根据中介机构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又分为包销和代销。
包销〔也叫承销)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介机构(承销商)签订包销合同,由中介机构包销全部发行股票,并承担发行风险,获取差价收益。
代销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介机构签订代销合同,代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发行风险和发行贵任由股份公司承担,中介机构不承担任何风险,只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作为服务报酬。
我国目前以包销为主。
(二)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
按股票发行过程中的公开程度不同划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
行。
1.公开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及证券交易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发行审核手续,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若采用募集设立则属于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2.不公开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不办理公开发行的审核手续,股票不公开对外发行,而只向公司内部少数特定的对象出售。
股份有限公司若采用发起设立则属于不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三)设立筹资发行和增资发行
按股票发行目的不同划分为设立筹资发行和运行过程中的增资发行。
1.设立筹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筹集资本而发行的股票,这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故又称为初次发行。
初次发行的目的是通过发行股票.筹集社会资本为共同经营资本.使其达到规定或预定的规模。
初次发行又分为公开发行和不公开发行。
我国目前对股票的公开初次发行有许多明确的规定和要求:①注册资本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②有公司章程等基本条件;③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④申请发行并得到有关
部门的批准;⑤及时向社会公告招股说明书;⑥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并由银行代收股款;⑦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行并葬足。
2.增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在运营过程中猫要增加资本而再次发行股票,因而也叫再次发行。
再次发行股票的主要目的有:①增加公司资本,以解决资本短缺或扩大经营所描。
②改善资本结构。
如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用分配给股东的股息转换为发行股票等。
③提高公司社会信用,扩大公司规模。
我国目前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再次发行股票也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①前一次发行的股票已发完,并间隔一年以上;②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③公司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④股东大会同意以及有关部门批准;⑤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增资配股。
增资发行的方式有:有偿增资发行、无偿增资发行和有偿无偿并行增资发行。
①有偿增资发行是指股票的购买者以一定的价格向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股票。
从而使公司实现增资。
一般情况下,购买价要低于市场价。
有偿增资发行又分为股东配股、特定人配股和公开发行。
股东配股是以股东已持有的股票数
为基准,按一定的比率给予认购新股的优先权,它是应用最广泛的增资方法。
特定人配股是给予某一范围的特定人(如公司员工、股东等)以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
公开发行是社会公众以平等的方式认购新股,而不限定在某些指定人范圃之内。
②无偿增资发行是指股东以其持有的股票数为基准,按一定的比率无偿地获取新股的方式,也称之为送股。
它是股份有限公司将公积金或资本重估增值部分或股息转增为资本并按一定的比例送给股东的结果。
③有偿无偿并行增资发行是指将有偿增资和无偿增资相结合的增资发行方式,即股份有限公司既有送股也有配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