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知识点总结之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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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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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和人民检察院 行使检察权,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的各项规定。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一个组 织整体,集体对审判权、检察权的行使负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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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检察监督原则
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是 全程性、全方位的:监督的对象既包括对 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监督,也包括对其 它依法参与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的监督; 监督的内容既包括对立案、侦查、审判的 监督,也包括对执行阶段的监外执行、减 刑、假释等活动的监督。另外,与制约不 同,监督是单向的,人民检察院作为监督 主体居于决定性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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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原则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 使职权原则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 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 检察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 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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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 权原则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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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德国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 “法院开始调查,以提起公诉为条件。”三 是,审判受控诉请求范围限制,只能及于起 诉书指控的人与事。如《日本刑事诉讼法》 第249条“公诉对人的效力范围”中规定: “公诉对检察官指控的被告人以外的人不发 生效力。”《德国刑事诉讼法》第155条关 于“调查的范围”也规定:“法院不得就未 经起诉的犯罪和未经起诉的被告人进行审 判。”四是,起诉人有权撤回起诉,一旦撤 诉,法院不得对案件继续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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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诉一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 被告人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如果控诉 一方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则应判决被告人 无罪。
2、被告人有权拒绝陈述,即享有沉默权。 既不能强迫被告人自己证明有罪,也不能因 被告人沉默而认定其有罪。

刑诉法考试常考知识点总结

刑诉法考试常考知识点总结

刑诉法考试常考知识点总结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各个环节和程序规定。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法律机构的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刑事诉讼法的考试中,常常会考察一些基本的程序规定和案件处理方法。

下面就针对刑事诉讼法的一些常考知识点做一个总结。

一、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1. 诉讼的平等原则: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在诉讼程序中应当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者也应当平等地对待原告和被告。

2. 诉讼的公开原则:刑事诉讼中,法庭审理一般应当公开进行,但有特殊情况需要保密的除外。

3. 诉讼的合法证据原则:刑事诉讼中,需要依法采用合法证据来认定事实和判断罪责,不得违法采用证据。

4. 诉讼的公正原则:刑事诉讼中,所有的诉讼参与者应当依法公正地行使自己的权利,法院也应当对案件进行公正的审理。

5. 诉讼的充分辩护原则:刑事诉讼中,被告有权依法充分行使辩护权利,依法申请或委托辩护人,依法辩论。

以上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在实际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在考试中也是常考的知识点。

二、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程序和原则1. 案件受理和立案: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案件受理和立案的程序和方法,一般而言,检察机关负责对刑事案件的受理和立案工作,但公安机关也有权立案并向检察机关移送。

2. 侦查程序: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侦查程序的各个环节和程序规定,包括立案侦查、取证调查、逮捕和羁押程序等。

3. 审查起诉程序:审查起诉程序是指检察机关在侦查工作结束后,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程序。

4. 开庭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开庭审判程序的各个环节和程序规定,包括庭前准备程序、公开审理程序、当事人陈述和辩论程序等。

5. 量刑程序和判决程序: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量刑程序和判决程序的各个环节和程序规定,包括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对案件进行审理、对证据进行认定、对罪名进行判决等。

刑诉知识点汇总

刑诉知识点汇总

刑诉知识点汇总
1. 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公正、公开、合法、快捷。

2. 刑事诉讼中证据的种类:直接证据、间接证据、物证、证人证言、鉴定证据、书证等。

3. 侦查活动的程序:立案、侦查、审查、决定是否起诉。

4. 刑事诉讼中的起诉:起诉权的主体、起诉的形式、起诉的内容等。

5. 审判程序的基本环节:开庭审理、举证、质证、辩论、判决等。

6. 刑事诉讼中的判决:判决的形式、内容、法律效力等。

7. 刑事诉讼中的上诉:上诉的适用条件、上诉的程序、上诉的审查标准等。

8. 刑事执行程序:执行的主体、执行的内容、执行的程序、执行的方式等。

9. 刑事赔偿:刑事赔偿的内容、适用条件、申请程序等。

10. 刑事诉讼中的特殊程序:速裁程序、简易程序、保全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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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下面让我们来深入了解一些关键的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一、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侦查权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依法行使;检察权由人民检察院专门行使;审判权由人民法院专门行使。

2、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要求参与刑事诉讼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活动。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依靠群众原则在刑事诉讼中,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5、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处理刑事案件必须以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作为处理的依据,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定罪量刑。

6、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平等地适用法律。

7、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8、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诉讼活动依法进行。

二、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1、专门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国家安全机关等。

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等;人民检察院负责批准逮捕、公诉以及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法院负责审判。

2、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管辖1、立案管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2、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门管辖等。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对某些类型案件的管辖。

刑事讼诉法的所有原则

刑事讼诉法的所有原则

刑事讼诉法的所有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审判机关和其他参与刑事诉讼的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审判等活动时必须依法行使职权。

这一原则意味着刑事诉讼的各项程序必须合乎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并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证据规则原则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等程序,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在刑事案件中,除非有法律规定,否则不能依赖非法证据来定罪、判刑。

这一原则保障了被告人的权利和案件的公正公平。

三、公正性原则公正性是刑事诉讼的核心价值,也是社会公正的需要。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公开、公平原则,并强调审判人员必须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这一原则确保了刑事诉讼的公正性,避免了主观偏见的干扰。

四、速裁性原则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迅速地审理,同时规定了速裁程序的具体要求和条件。

这一原则保障了被告人的审判权利,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五、独立性原则独立性是刑事诉讼的关键原则之一,它确保了审判活动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判机关的独立地位和职责,并阐明了刑事案件的审判应当脱离上级行政干预,依法独立公正地进行。

六、等位性原则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在刑事案件中,诉讼参与人的地位应当彼此平等,相互尊重。

无论是公诉机关、辩护人还是被告人,都应当按照法律的程序、方式和权利行使义务。

这一原则确保了诉讼程序的公平和平衡。

七、法治性原则法治性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意味着刑事诉讼必须以法律为准绳进行。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全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原则,强调依法办案、依法审判。

这一原则保障了司法行为的合法性和程序的统一八、保护性原则刑事诉讼法强调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了被告人的权利和义务。

无论是侦查机关、公诉机关还是审判机关,都必须保护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尊严和其他合法权益。

这一原则确保了刑事诉讼中的平等和人权保护。

九、综合性原则刑事诉讼法十分重视综合性原则,即将其他诉讼原则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并体现在各个环节中。

刑事诉讼法复习重点汇总

刑事诉讼法复习重点汇总

刑事诉讼法复习重点汇总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刑事诉讼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不得任意逾越法律的限制。

2.公开原则:刑事诉讼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情况除外。

3.独立公正原则:刑事诉讼中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4.等待原则:无罪推定原则,被告人在未经法院判决前,一律视为无罪。

5.举证责任原则:起诉方和辩护方均有举证责任,一方无法提交证据时,法院有责任协助采取必要的措施。

6.合法证据原则:刑事案件应当以合法证据作为基础进行审理。

二、刑事诉讼的相关程序:1.刑事立案:包括案情审查、立案决定等程序。

2.刑事侦查:包括侦查活动的组织、进行和结束等程序。

3.刑事审查起诉:包括检察机关对侦查终结案件的审查和起诉决定等程序。

4.刑事审判: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等程序。

5.刑事执行:包括刑罚执行的相关程序。

三、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角色及权利保障:1.公诉人:主要负责对刑事案件进行公诉,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威信。

2.被告人:刑事诉讼中经公安机关逮捕、拘留或者被起诉的人,享有辩护权、取证权等。

3.辩护人:依法受委托代理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4.被害人:包括直接受害人和间接受害人,有自愿参与诉讼权,并享有一些权益保护。

5.证人:有权利能力的人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提供者,享有证言权和证物权。

6.鉴定人:有专门技术的人员担任鉴定人,对案件中的特定问题进行技术性鉴定。

四、刑罚种类和适用:1.主刑: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死刑。

2.附加刑: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罚金和没收财产等。

3.刑罚适用:根据罪行的轻重、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刑罚量刑和刑罚适用的程序。

五、特殊程序和法律制度:1.临时保全程序:为了保护符合法定条件的权益,采取一些紧急措施。

2.审判监督程序:包括申诉、抗诉等程序,保证审判的公正和正确进行。

3.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根据犯罪行为的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刑罚。

刑事诉讼法原则范文

刑事诉讼法原则范文

刑事诉讼法原则范文刑事诉讼法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根据法律规定的要求和原则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它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原则涵盖了许多方面,包括公正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快捷性原则、责任追究原则、审慎性原则、法律意识原则等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刑事诉讼法原则。

首先,公正性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公正性原则要求刑事诉讼活动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执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应当公正无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不能有私心杂念和歧视行为。

其次,合法性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合法性原则要求刑事诉讼活动应当依法进行,所有的活动都必须建立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之上,合法性是刑事诉讼的根本原则,只有合法才能保证公正。

快捷性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快捷性原则是指刑事诉讼活动应当以迅速、准确地解决案件为目标,保证案件的审理时限,合理安排庭审,高效地运作检察机关和法院等各个环节,使犯罪行为的追究和刑罚执行能够及时进行,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责任追究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基本原则之一、责任追究原则要求对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犯罪行为要进行调查、审查、起诉、审判等一系列活动,实现犯罪行为的法律效果。

审慎性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审慎性原则要求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法官、检察官等执法人员应当审慎对待证据的收集、审查、采信以及判决的执行等各个环节,合理运用法律和道德的准则,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法律意识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法律意识原则要求刑事诉讼活动中,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执法人员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运用法律知识,正确认识法律的适用范围,保证刑事诉讼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总之,刑事诉讼法原则是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根据法律规定的要求和原则进行的一系列活动。

公正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快捷性原则、责任追究原则、审慎性原则、法律意识原则等都是刑事诉讼法原则的重要内容,它们共同构成了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范和指导思想,为保障正义的实现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刑事诉讼法》重要考点

《刑事诉讼法》重要考点

【刑事诉讼法】考点一、基本原则《新刑诉》增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考点二、管辖《新刑诉》明确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考点三、辩护制度1.《新刑诉》新增辩护人的限制范围: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2.《新刑诉》修改会见许可的范围。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改变了原来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会见许可的规定。

考点四、强制措施1.《新刑诉》修改指定监视居住住所的犯罪范围。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改变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指定监视居住场所的规定。

2.《新刑诉》新增逮捕的条件。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刑事诉讼法的四大原则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的四大原则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的四大原则是什么?1.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2.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4.依靠群众原则。

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惩罚力度不同,危害性也更大,对我国公民人身、财产等利益都可能造成损害。

我国刑法的规定和实施保证了犯罪者能够被依法追究责任,受害人可维护自己权益,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所有权。

刑事诉讼法为使社会秩序正常,基于一定原则制定,刑事诉讼法的四大原则有哪些?以下是相关解读:一、基本原则概述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公、检、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刑事诉讼基原则也称“刑事诉讼之主义”。

(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以下特点: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刑事诉讼和其他性质的诉讼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等,我们称为一般原则。

另一类是刑事诉讼所独有的基本原则,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等,即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3、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一些具体的制度或原则,由于只适用于刑事诉讼的某一阶段或仅适用于某一专门机关或诉讼参与人,解决具体的诉讼问题,因此不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如:两审终审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等。

4、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法律规范,对于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和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可以促进我国刑事诉讼立法的科学化。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还指导着刑事诉讼活动的开展。

3、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与刑事诉讼法的任务紧密相连的,是指导人们实现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任务的保证。

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与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刑诉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刑事诉讼法学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学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作用在于保障刑事诉讼的公正、公平、合法、有效,维护社会秩 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贯彻执行,有助于提高刑事诉讼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 和法治建设。
及时原则:诉讼过程及时进 行,避免拖延和延误
公开原则:诉讼过程公开透明, 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公正原则:确保诉讼过程公正、 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互相配合: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在刑事诉讼中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刑事诉 讼任务。
互相制约: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在刑事诉讼中相互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和 司法腐败。
保障人权: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防 止侵犯人权的行为发生。
检察院的职责:依法对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 监督范围:包括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 监督方式:通过审查案件、提出意见、提起抗诉等方式进行 监督目的:保障刑事诉讼的公正、合法、有效进行
群众参与:鼓励群众参与刑事诉讼,提高司法公正性 群众监督: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群众教育:通过刑事诉讼,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群众保护: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适用法律必须合法、 公正、合理
事实:案件事实必须真实、 准确、全面
证据:证据必须真实、充分、 有效
程序:诉讼程序必须合法、 公正、公开
依法执行刑罚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尊重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告人的合 法权益
依法执行刑罚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合法 性
PART FOUR
保障人权:确保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2019年法考必背考点之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2019年法考必背考点之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2019年法考必背考点之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一、基本概念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的要求,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或者重大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为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参与刑事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二、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特征1.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这些基本法律准则有着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思想内涵。

2.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两大类:(1)一般原则。

即刑事诉讼和其他性质的诉讼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实行诉讼原则;审判公开原则;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等。

(2)独有原则,即专属于刑事诉讼法所特有的原则。

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等。

注意:刑事诉讼原则能够由法律明文规定,包括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联合国文件,某些区域性组织的文件等,也能够体现于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具体制度和程序之中。

3.—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具有较普遍的指导意义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规范、调整全部刑事诉讼程序的原则,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或主要阶段,国家专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各诉讼参与人都理应遵守。

4.具有法律约束力基本原则虽然较为抽象、概括,但各项具体的诉讼制度和程序都必须与之相符合。

而且,在具体诉讼制度没有作出详细规定的时候,能够直接适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即刑事诉讼原则具有补充法律规定不足和填补法律漏洞的功能。

【备考重点】(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和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辨析(2)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刑诉法专升本知识点总结

刑诉法专升本知识点总结

刑诉法专升本知识点总结### 刑诉法专升本知识点总结刑事诉讼法是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它规定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程序和制度。

以下是刑诉法专升本考试的知识点总结:#### 1. 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 保障人权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公开审判原则- 直接言词原则- 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 诉讼主体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 公诉机关:检察院- 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人- 被害人:直接受到犯罪侵害的人- 辩护人: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人- 诉讼代理人:代表被害人或自诉人参加诉讼的人- 证人:就案件事实提供证言的人- 鉴定人:就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提供意见的人#### 3. 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程序分为:- 立案:对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侦查:对案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起诉: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的,向法院提起公诉- 审判:法院对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进行审理,作出判决- 上诉: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再审: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依法进行再审#### 4. 证据制度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包括:- 物证:与案件有关联的实物- 书证:以文字、符号、图画等形式表现的证据- 证人证言:证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被害人陈述:被害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和辩解- 鉴定意见: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作的意见- 勘验、检查笔录:对现场、物品等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记录-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以录音、录像、电子数据等形式表现的证据#### 5. 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 拘传:强制被告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 取保候审:对被告人采取保证人或者保证金的方式,限制其一定自由,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监视居住:对被告人采取限制其居住自由的方式,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采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方式,保证其到案接受审判通过掌握以上知识点,可以为刑诉法专升本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一、不可改变法律效力
刑事诉讼遵循绝对不可改变法律效力的原则,确保司法途径完全依照法律办理案件,
不得擅自改变法律规定。

在司法行政中,司法机关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活动,即使司
法行政机关本身更有利的话,也不得漠视法律规定或采取依从于法规的另一种行为去改变
法律的效力。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是中国各种司法机关遵循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之一,确保案
件审理、立案、定罪等全过程具备诉讼双方公平、公正、公开等保证,公正地处理案件,
使司法公信力不受损害,同时也保证每一个被告人都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审判、定罪机会。

三、充分审理原则
充分审理原则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即在审理不同性质案件时,要根据案件的实际
情况和法律规定,建立合理的诉讼程序,采取有针对性的行政活动,充分搜集、审查相关
的有关证据,对可疑点认真审理以解决难点,以保证审理案件的公正性和正确性。

四、容错原则
容错原则是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所遵循的刑事诉讼原则之一,它旨在保护
当事人的权利,将在审理案件中所犯的一定程度的错误、失误的惩罚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使当事人不受案件审理过程中偶然发生的一些小错误或不确定性的惩罚。

四个刑诉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四个刑诉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四个刑诉法基本原则有哪些?一、依法行使原则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三、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四、依靠群众原则五、审判公开原则六、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七、未经法院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根据各司法机关的分工规则,可以知道,只有人民检察院才有资格审理刑事诉讼案件,与民事、行政案件不同,此类案件涉及到公民的政治权利、生命权以及自由权,故而司法机关必须按照四个刑诉法基本原则审理案件,以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刑诉法基本原则:一、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这一规定确定了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基本原则。

具体说来,这一原则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专属性,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行使。

当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条和第225条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可以依法行使公安机关所享有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权力;监狱对于监狱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可以行使侦查权;对于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军队保卫部门也可以行使侦查权。

2、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别行使,而不能相互代替和?昆淆。

作为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公安机关负责对大多数刑事案件的侦查,并在侦查过程中享有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的权力。

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法律监督权,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法院的审判活动和执行机关的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检察机关有权对其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有权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原则的基本原则在我国宪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具体说来主要有:1、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原则《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的这一原则,是指侦查权、检察权、权由专门机关行使的原则。

这一原则的含义有:(1)公、检、法三机关代表国家分别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

法律对公、检、法三机关的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的内容范围都有规定。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三机关应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利各行其权,各司其责,不能越权和包办代替。

(2)除公、检、法三机关以外的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

办理刑事案件不仅关系到公民个人的名誉、财产、人身自由和生命,还关系到国家司法秩序、法律的尊严,甚至国家的安全。

这样一项重要的工作只能交给国家授权的专门机关公、检、法三机关去行使。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安全,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第225条规定:军队保卫部门对部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这样是法律对办理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

除公、检、法三机关及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均无权行使这些权利,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公、检、法三机关行使各自职权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这表明三机关在行使各自职权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这些法律规定的程序散见于宪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有关规定。

这些法律规定都是对三机关的刑事诉讼行为的规制,必须遵守。

2、依靠群众原则《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

2020年刑诉法知识点总结

2020年刑诉法知识点总结

首 、 坦白 不作重复评价。
第五天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认罪认罚)
1.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
的,应当在 十日以内 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 第六天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超过 一年 的,可以在 十五日以内 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
的,应当要求 人民检察院 另行 确定 诉讼代表人。
第七天 管辖
第八天 回避、辩护与代理
1.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3年以下)刑事案 1.公安侦查人员的回避:一般侦查人员, 公安机关负责人 决定回避;公
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 应当 依法受理。对其中① 安机关负责人, 同级检委会 决定回避。检委会讨论检察长回避问题时,
分; 程序公正 即过程公正,它要求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就两者 2.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该条又称为 法
关系而言,两者应当 并重 ,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 重实体轻 院专属定罪权 原则,该原则体现了 无罪推定 的精神,但并不意味着我
程序 的做法。
国确立了 无罪推定原则 。
的诉讼阶段分为 起予起诉 ;(4)审判阶段:①若是“显”, 宣告无罪 ;
②“时、特、告”: 终止审理 。若在庭前审查阶段,也可 退回检察院
;③“死”:确定无罪, 宣告无罪 ;不能确定, 终止审理 。
第三天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认罪认罚)
第四天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认罪认罚)
3.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由 原审地 人民 份;④如在押, 监护人、近亲属 可代为委托;⑤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应
法院管辖;由 罪犯服刑地 或者 犯罪地 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 当及时告知办案机关。一名辩护人不得为 两名 以上的 同案 被告人,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最全考点总结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最全考点总结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最全考点总结编者前话:刑事诉讼法相对于司法考试的其它科目来说是比较好得分的,因为它的知识点没有那么复杂,也很好记忆。

小编为大家总结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点,大家要把这些牢牢记住。

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需要重点掌握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和刑事司法协助原则;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原则。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重点掌握该原则的含义,以及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的范围。

(2)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熟记六种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并能正确的掌握在各个阶段出现六种情形之一的处理方法。

(3)刑事司法协助原则。

掌握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和广义的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及其差别。

(4)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原则。

重点掌握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犯罪的解决方法。

二、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1、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另外还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走私犯罪侦查机关。

重点掌握各个机关的职权,以及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

2、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是指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司法人员以外的人,在我国主要分为两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了解他们各自包括的人员以及各自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结合《刑诉解释》第207~216条,重点掌握法律对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单位被害人的特别规定;重点掌握证人的条件。

三、管辖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包括职能管辖(即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其中前者是处理公检法等机关之间在立案方面的分工,后者确定法院上下级之间和不同法院之间地域的管辖。

理解掌握立案管辖的依据及其范围,审判管辖的分类,特殊管辖的内容。

1、立案管辖。

掌握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的范围以及交叉管辖的处理。

刑诉法02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诉法02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3、专门机关必须依法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所谓"依法",包括依据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两个方面。
第三节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该原则的基本含义是: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则,更不得侵害各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这里所说的"其他法律",是指所有与刑事诉讼程序有关的法律。如刑法、法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律师法、人民警察法等。
第五节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分工负责",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根据法律有明确的职权分工,应当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推诿。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基本原则概述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的要求,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或者重大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为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参与刑事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3、公、检、法机关提供翻译的义务。如果诉讼参与人不通晓当地的语言文字,公、检、法机关有义务为其指派或聘请翻译人员进行翻译。
第八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这一原则的基本含义是: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活动。

在刑事诉讼中,存在着一系列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对于保障诉讼的公正、合法和有效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分别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行使。

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人民检察院负责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等工作,人民法院负责审判工作。

这种分工明确的权力配置,有助于确保各机关各司其职,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同时,这些权力的行使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不得滥用职权。

例如,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必须依法收集证据,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必须客观、公正地评估案件证据和事实,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审判机关在审判过程中,必须独立、公正地作出裁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是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之一。

这意味着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都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法律程序的设置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例如,在侦查阶段,侦查人员必须依法进行询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并且要遵守法定的时间限制和审批程序。

在审判阶段,法庭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组织庭审,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质证权等诉讼权利。

如果违反了法律程序,可能会导致诉讼行为无效,相关证据可能被排除,甚至整个案件可能被重新审理。

这一原则体现了对法律程序的尊重和维护,是实现刑事诉讼公正的重要保障。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意味着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独立地作出裁判,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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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知识点总结之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

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1.某市发生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绑架杀人案。

在侦查阶段,因案情重大复杂,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工作。

检察官在开展勘验、检查等侦查措施时在场,并就如何进一步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以及适用法律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意见,对已发现的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了纠正意见。

关于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第64题—多选)A.侵犯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权,违反了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B.体现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C.体现了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D.有助于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的实现【答案】BCD【解析】本题涉及了刑事诉讼法中三项基本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法律监督原则与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的理解,以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作为具体考察内容。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三方面密切相关、缺一不可,其中,分工负责是前提,配合和制约是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顺利进行刑事诉讼的保证。

分工负责,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根据法律有明确的职权分工,应当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自负责,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推诿。

互相配合,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相互支持,通力合作,使案件的处理能够上下衔接,协调一致,共同完成查明案件事实,追究、惩罚犯罪的任务。

互相制约,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按照诉讼职能的分工和程序上的设置,相互约束,相互制衡,以防止发生错误或及时纠正错误,保证准确执行法律,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

刑事诉讼原则中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的主要体现是《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1款规定:“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本题中,检察机关是在开展侦查措施时在场并提供意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目的是帮助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但不是代替公安机关侦查,更没有干涉公安机关的侦查权。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仍各行其职,各负其责,检察机关就如何进一步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以及适用法律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意见属于相互配合的表现,而纠正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属于互相制约的表现。

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种监督贯穿于刑事诉讼活动的始终,其中包括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后纠正违法行为,体现了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C选项正确。

遵守法定程序原则是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要求,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立法上的要求,刑事诉讼程序应当由法律事先明确规定;二是司法上的要求,即刑事诉讼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有助于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更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D选项正确。

2.关于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第65题—多选)A.是对《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化B.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核心在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C.要求诉讼参与人在享有诉讼权利的同时,还应承担法律规定的诉讼义务D.保障受犯罪侵害的人的起诉权和上诉权,是这一原则的重要内容【答案】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中也都明确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化,因此A选项正确。

根据上述规定,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核心权利,因此B选项正确。

该项原则的具体含义如下:1.公安司法机关不得以任何方式剥夺诉讼参与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并负有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义务。

对于阻碍诉讼参与人行使其享有的诉讼权利的行为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2.当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采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诉讼参与人一方面有权利参加诉讼,另一方面也要遵守其相应的法律义务,否则刑事诉讼无法顺利进行。

诉讼参与人在享有诉讼权利的同时还应承担法定诉讼义务,是该原则的应有之义,因此C选项正确。

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享有起诉权,但并无上诉权,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3.关于程序法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卷二第64题—多选)A. 程序法定要求法律预先规定刑事诉讼程序B. 程序法定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C. 英美国家实行判例制度而不实行程序法定D. 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我国实行程序法定【答案】A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程序法定原则是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要求,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立法方面的要求,即刑事诉讼程序应当由法律事先明确规定;二是司法方面的要求,即刑事诉讼活动应当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的刑事程序来进行。

因此A选项正确。

刑事程序法定是区别法律秩序与恣意擅断的基本标志之一,因而为多数国家所遵循。

在大陆法系国家,程序法定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共同构成法定原则的内容。

也就是说,法定原则既包括实体上的罪刑法定原则,也包括程序上的程序法定原则。

因此B选项正确。

在英美法系国家,刑事程序法定原则具体表现为正当程序原则。

因此C选项错误。

以法律为准绳包括以程序法规定为准绳,从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以及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以法律为准绳”等项规定来看,可以说,我国法律已基本确立了刑事程序法定原则。

因此D选项正确。

4.社会主义法治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原则加以体现。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哪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这一原则?(2014年卷二第23题—单选)A.甲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B.乙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C.丙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D.丁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了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这一规定,甲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不足500元,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法定情形,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立案后应进入侦查阶段,侦查阶段出现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因此A选项正确。

乙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属于酌定不起诉情形,不是15条法定情形之一,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应为酌定不起诉。

因此B选项并未体现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丙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即不构成犯罪,应作出无罪判决,这一情形不属于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C选项不选。

丁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是证据不足的不起诉,也不属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D选项不选。

5.关于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第65题—多选)A.体现刑事诉讼基本规律,有着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思想内涵B.既可由法律条文明确表述,也可体现于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具体制度和程序之中C.既包括一般性原则,也包括独有原则D.与规定具体制度、程序的规范不同,基本原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具有倡导性、指引性【答案】ABC【解析】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的要求,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或者重大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为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参与刑事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有着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思想内涵。

因此A选项正确。

第二,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

可以由法律明文规定,包括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联合国文件,某些区域性组织的文件,也可以体现于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具体制度和程序之中。

因此B选项正确。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一般原则,即刑事诉讼和其他性质的诉讼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另一类是刑事诉讼独有的基本原则。

因此C选项正确。

第三,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第四,具有法律约束力。

各项具体的诉讼制度和程序都必须与之相符合。

在具体诉讼制度没有做出详细规定的时候,可以直接适用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弥补法律规定不足和填补法律漏洞的功能。

因此D选项错误。

6.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加以体现。

“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

关于这一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64题—多选)A.明确了定罪权的专属性,法院以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权力B.确定被告人有罪需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C.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全面认同和确立无罪推定原则D.按照该规定,可以得出疑罪从无的结论【答案】A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这一原则包括以下基本含义:一是明确规定了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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