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井田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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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井田开拓

第一节井田境界及储量

一、井田境界及范围

2003年10月我院编制了《贵州省发耳矿区总体规划》,其中对玉舍东井井田境界为:东以巴朗河为界,与米箩井田相连;西止于田湾、下寨等地,以F97断层与滥坝井田自然分界;深部东一、东二采区至

+900m、东三采区至+700m水平,浅部至小井开采标高即东一采区西翼为+1450m、东翼为+1400m,东二采区及以东为+1300m。井田面积19.5km2。由于井田浅部小窑众多,乱采乱挖,各煤层均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尤以主采层K18号煤层破坏严重。经整改后仍保留12对有证小井生产,其开采范围和开采标高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拟设划定。本设计为避开小井对矿井开采的影响。矿界调整为:浅部以现有小井开采范围及标高为界。调整矿界后井田长约11.8km,宽平均约1.5km,面积16.9

km2,比原矿界约少2.6 km2。并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以(黔国土资矿管函[2005]478号)文“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拟设置玉舍煤矿东井矿权的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及开采深度的复函”拟设。其矿区范围内无其它矿权设置。

井田境界见示意图2-1-1,井田境界拐点坐标见表2-1-1。

表2-1-1 东井矿界拐点坐标表

序号拐

点X(m)Y(m)

点X(m)Y(m)

1A2930987.0035485030.009I2926864.0035489121.00 2B2927630.0035490481.0010J2928085.0035487557.00 3C2928187.0035490788.0011K2928163.0035487592.00 4D2925313.0035495907.0012L2928490.0035487263.00 5E2924174.0035494703.0013M2928346.0035487144.00 6F2925686.0035490909.0014N2929151.0035485928.00 7G2926252.0035491184.0015O2929670.0035485043.00 8H2926960.0035489902.00

开采深度:+1450~+700m。

备注:表中坐标为北京坐标系,黄海高程。

本次设计的矿井(一期60万/a)矿界为9个拐点坐标,即原矿界范围内一采区和四采区。井田走向长约4.4km,倾斜宽平均约1.5km,面积6.6 km2。

拐点坐标详见表2—1—2。

表1—3—2 东井一期60万/a矿界拐点坐标表

序号拐点X(m)Y(m)

1A293098718485030

2X292859618488912

3Y292753318488264

4J292808518487557

5K292816318487592

6L292849018487263

7M292834618487144

8N292915118485928

9O292967018485043

备注:表中坐标为北京坐标系,黄海高程。

二、资源/储量

1、矿井地质资源量

矿井(一期60万/a)地质资源量

东井共获得总资源量7865万t(不含S≥3的煤层),+1000m标高以上2588万t,其中:(121b)为184万t,(122b)为2075万t,(333)为329万t。

+1000标高以下985万t,其中:(122b)为589万t,(333)为396万t。

房屋及断层煤柱共4292万t,其中:(121b)为761万t,(122b)为2587万t,(333)为944万t。

S≥3的煤层资源量共4221万t:其中,(2S21)为602万t,(2S22)为3619万t。

2、矿井工业资源/储量

矿井(一期60万t/a)共获得工业资源/储量121b+122b+333×折减系数,计3573万t,其中,+1000m水平以上的工业资源/储量2588万t;

+1000m水平以下的工业资源/储量985万t。

3、矿井设计资源/储量

房屋及断层煤柱损失4299万t,其中(121b)为761万t,(122b)为2587万t,(333)为944万t。共获得设计资源/储量7865万t。

4、可采储量

计算方法:

矿井工业资源/储量=(121b)+(122b)+(333)×折减系数

矿井设计资源/储量=矿井工业资源/储量-永久煤柱损失

(111)=〔(121b)-永久煤柱损失〕×采区回采率

(122)=〔(122b)-永久煤柱损失〕×采区回采率

矿井设计可采储储量=(111)+(122)+ [(333)×折减系数]×采区回采率

本矿区主要开采薄及中厚煤层,计算可采储量时,薄煤层回采率为85%,中厚煤层回采率为80%;折减系数取0.8。

煤柱留设原则:

(1)井田边界煤柱定为40m;落差大于30m的断层煤柱取30m,落差大于15m的断层煤柱取15m,如断层有导水性煤柱取20m。

(2)采区边界煤柱两侧各取20m,共40m;工作面之间煤柱留设根据其屈服区的宽度与采高和采深的关系,留设5~10m。

(3)井筒、大巷、主要石门及上、下山保护煤柱;地面建(构)筑物下保护煤柱和水体下(玉舍小河及其支流)防水煤柱的留设按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和《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

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规定计算,计算参数按Ⅱ级保护、表土移动角取45°、基岩移动角取70°考虑。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留设。

(4)在水淹区或浅部老窑采空区下留设防水煤柱不少于所掘巷道宽度的10倍,即50m。

矿井工业资源/储量=(121b)+(122b)+(333)×k

=945+5251+1669×0.6

=7197.4万t

矿井设计资源/储量:

设计资源/储量=工业资源/储量-永久煤柱损失(房屋、断层及井田边界煤柱)

=7197.4-4292

=2905.4万t;

矿井可采储量:

矿井可采储量=(矿井设计资源/储量-工业场地和主要井巷煤柱)×回采率

=2905.4-502.0万t

=2403.4万t。

第二节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及服务年限

一、矿井工作制度

根据《煤矿矿井设计规范》(2005)规定,矿井年工作日330d,工作制度“四、六”制,其中综采工作面三班生产,一班准备;掘进工作面四班均掘进,每班作业时间6h;每天净提升工作时间16h。

二、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设计生产能力

合理的确定矿井生产能力对保证矿井的稳定性、可靠性、节省矿井基建投资和矿井投产、达产至关重要。

确定矿井生产能力的综合因素主要有:井田内的资源条件、外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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